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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1
現將《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遼寧省人民政府批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基本醫療保險水平應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企業(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職工),以及退休人員。
第四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兩級統籌,屬地管理。地處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的單位,參加市級統籌。地處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保稅區、大連金石灘國家旅游度假區,下同)、金州區、旅順口區、瓦房店市、普蘭店市、莊河市和長海縣內的單位參加本轄區統籌。
第五條大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大連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其所屬的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經辦參加市級統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工作。
旅順口區、金州區和縣(市)、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其所屬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經辦本轄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工作。
財政、衛生、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責范圍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二章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征集,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經市政府批準,單位和職工繳費率隨著經濟發展可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單位和職工個人按下列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的單位,按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8%繳納。單位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低于當地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無法認定工資總額的單位,以當地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人數為基數繳納。
職工按本人上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職工月工資總額低于當地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超過當地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基數。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代扣代繳。
旅順口區、金州區和縣(市)、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八條單位必須按規定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九條單位合并、分立、轉讓、終止時必須在批準之日起1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清償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依法破產時,按法定程序清償職工工資、福利費用時,應優先清償欠繳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條單位繳費的列支渠道:
(一)行政機關列“經常性支出”的“社會保險費”支出。
(二)事業單位列“事業支出”的“社會保險費”支出。
(三)企業列“應付福利費”支出。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建立
第十一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來源:
(一)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
(三)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四)財政補貼;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收入。
醫療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第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基金構成。
(一)個人帳戶。以個人繳費工資為基數,按年齡段記入。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職工,記入2.8%(含個人繳費部分);45周歲以上職工,記入3.3%(含個人繳費部分)。
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金的6.5%記入。本人退休金低于當地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6.5%記入。
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時,個人帳戶停止記入。單位補交后,按規定補記。個人帳戶體現形式為IC卡。
(二)社會統籌基金。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記入個人帳戶后的余額部分,全部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四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第十三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十四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管理和支付工作。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十五條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出,應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單位、醫療機構、專家和職工等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定期聽取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營運及管理情況匯報,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個人帳戶的當年結余資金,按城鄉居民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其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個人帳戶結余額可隨同職工調動轉移,調往外地(含出境定居)的,可一次性付給現金。
第五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和結算
第十七條個人帳戶中的資金主要用于門診和定點藥店發生的醫療、購藥費用,也可用于住院醫療費用的個人現金自負部分。
第十八條統籌基金主要用于住院醫療費用。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實行起付標準和最高限額控制。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最高限額年度合計為3.8萬元(超過最高限額部分,可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途徑解決)。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職工個人承擔一定比例。
第十九條起付標準(不含精神病患者和轉診異地住院):三級醫院(含所屬專科醫院)850元,二級醫院(含專科醫院)500元,一級醫院(含治療型家庭病床)300元。醫療機構等級以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為準。
個人負擔的比例:三級醫院(含所屬專科醫院)為15%,二級醫院(含專科醫院)為12%,一級醫院(含治療型家庭病床)為10%;退休人員減半。
第二十條特殊情況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精神病患者住院不設起付標準,住院醫療費個人負擔10%;退休人員減半。
(二)重癥尿毒癥患者門診透析治療,個人負擔12%;退休人員減半;住院期間做透析治療,按住院治療的規定承擔費用。
(三)轉診異地住院治療,起付標準為1500元。起付標準以上醫療費個人負擔30%;退休人員減半。
(四)出差或探親,因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按轉診異地住院治療標準支付,憑有關診療憑證報銷。
第二十一條駐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不含成建制外設機構),門診和住院醫療費實行年度定額包干管理,超定額不補,結余歸己。
退休人員異地居住的,門診醫療費按記入個人帳戶標準包干使用;住院醫療費,定居的按本人參加醫療保險統籌地同類人員住院治療規定,持有關憑證報銷,臨時居住的,按轉診異地住院治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的結算,實行總量控制、項目結算、定額管理、年終平衡的原則。定點醫療機構對職工和退休人員自住院之日起的一切費用,均應填寫費用分類清單,由患者本人或親屬簽名后,全部按項目結算。未經患者本人或親屬簽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患者也有權拒負個人負擔部分。
第二十三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住院醫療費用經審核符合規定的,按期向醫療機構撥付;發生異議的,可暫緩撥付,但最長不得超過20天。
第二十四條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定點門診、藥店發生的醫藥費用以IC卡結算。經辦機構按個人帳戶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每月與醫療機構、藥店結算。
第二十五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向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撥付周轉金,具體辦法和數額由雙方商定。
第六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管理,并實行年度審核制度。審核合格者,給予保留定點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定點資格。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與取得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簽訂定點協議,并嚴格履行。
第二十七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建立并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和醫療檔案,加強跟蹤服務管理,并做好統計上報工作。
第二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成立醫療保險管理科或辦公室,定點藥店必須配備具有中級職稱以上藥學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并制定本單位具體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的原則,嚴禁濫開藥、開大處方,濫用大型醫療設備檢查,不得放寬出入院標準、分解住院人次。
定點藥店應嚴格執行藥品零售價格,提供安全有效的優質藥品,執行處方藥品與非處方藥品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職工和退休人員可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診、購藥時須持《醫療保險證》和IC卡。
第三十一條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確須轉往外地住院治療的,須由當地最高等級醫療機構提出轉院申請,經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未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統籌區域內轉診住院治療,要嚴格遵守轉診制度。低等級轉往高等級醫院收取起付標準差額;高等級轉往專科醫院,按重新住院處理(傳染病除外)。
第三十二條職工和退休人員辦理治療型家庭病床,由經治醫生提出建床申請,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辦)審批后,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治療型家庭病床每次建床時間為2個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個月。癌癥晚期、糖尿病并發癥、心腦血管疾病及并發癥、慢性肺心病可建立治療型家庭病床。
第七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其委托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職工和退休人員將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轉借給他人住院,或私自涂改醫藥費收據、處方的,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基金損失的,除追回損失外,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不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經辦機構除拒付發生的醫療費用外,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基金損失的,除追回損失、取消其定點資格外,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
(三)醫務人員違反醫療保險用藥規定,開假處方、大處方以及從患者名下開取藥品或檢查治療的,給予批評教育,追回損失,并告之衛生行政部門按《醫師法》規定予以處理。
(四)單位不如實申報和不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罰款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票據,并全部上交財政。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又不執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醫療費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不足部分,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企業1994年4月底、機關事業單位1998年底以前職工因工負傷舊傷復發及職業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女職工因計劃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列支。
大專院校在校學生或企業職工供養的享受半費醫療的直系親屬,醫療費用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和個人繳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第三十八條旅順口區、金州區和縣(市)、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根據本地區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并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2
一、醫保基金財務監督機制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醫保基金的監督管理模式是由社保部門主導管理,而財政部門與審計機關對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依照目前醫保基金財務監督的整體狀況來看,財務監督的現行機制在許多方面都存在著問題。
1.外部財務監督的主體之間責任劃分不明確
例如,財政部門與審計機關都有對由政府撥入的有專門用途的醫保基金有監督權。當各監督的主體在某些監督的職責上有一定的同一性、相同或者相近時,就會造成各財務監督的主體之間在開展監督工作時出現重疊或交叉的局面。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監督的效能。另一方面,而內部財務監督的主體面臨著監督的困境。醫保基金管理機構領導人的雙重身份決定了醫保基金內部財務監督的復雜性。當機構內部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從經濟人的角度出發,內部財務監督的主體將更多的考慮到該組織本身的利益而不是這個社會的利益,因此,其監督的公正性與獨立性將難以維持。
2.多樣化的基金籌集手段是使得基金管理的難度增大
目前,基金收繳的手段呈現多樣化,收繳過程中涉及到的部門與環節繁多。基金的收、支、管的工作流程不夠順暢,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不足與傳輸的不及時導致醫保基金管理難度變大。
3.相關的法規制度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由于財務監督缺乏專門的法律或法規,從而不能對醫保基金財務監督主體的職責作出相應的規范。另外,相關法律中涉及的關于財務監督方面的'規定不夠系統或全面,這使得財務的監督工作缺乏一個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內部財務監督的制度并不完善,導致內部財務的監控乏力。醫保基金管理機構對員工本來的要求是盡職盡責、廉潔高效地完成工作,使人力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為社會創造價值。但由于缺乏對員工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了部分員工在工作中的渙散和不思進取。同時,也降低了機構的辦事效率。
二、醫療保險基金財務監督的控制策略
1.加強基本醫保基金的監管工作
基本醫保基金作為員工的保命錢,不僅涉及的數額巨大,而且影響甚廣,其運轉成敗與否,關系到醫保事業的前途及命運,更重要的是其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須加強醫保基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保證基金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這對于基本醫保制度的成敗尤為重要。
2.完善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
醫保信息系統是醫療保險工作開展前提與基礎,一方面它能對諸如個人賬戶的管理、醫療費用的控制等業務實施科學、規范、嚴謹、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它能夠讓工作的效率及數據的安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再者,由于醫保所涉及的部門、學科、層次相當多,對于這些大量的復雜信息,必須通過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才能得到安全、高效的組織和管理,才能使醫保工作順暢進行。
3.切實地重視財務監督工作,加強醫療保險內部財務監督機構與隊伍的能力建設
首先,要增強財務監督機構與人員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有獨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觀、公正。其次,建立與完善醫保內部的控制制度。應當崗位分工明確,目標責任落實,并建立績效目標考核制度。每年根據評比的結果確定業績的優劣,讓醫保機構的內部管理更加合理、規范。
4.建立和完善行政監管體系,對醫保基金實行再監督
財政、審計以及勞動保障等國家行政機關需根據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以及部門權限,分別對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制約機制。
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3
這些將給我們看病、買藥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第一個不一樣:看病方式不一樣
首先,每個人都有一張記錄您個人賬戶的IC卡,此卡主要用于門診看病。新的醫療制度將實行個人賬戶用于門診,社會統籌用于住院的方式。IC卡中費用主要來自于單位的部分籌資和個人每月的繳費,其費用如同銀行存折一樣完全屬手您自己。而一旦需要住院,則在自負一定的費用后進人社會統籌。此改革將體現“小病靠自己、大病靠社會”的功能,并增強個人費用意識,減少浪費,簡化管理。
其次,每個人都有3~5個不同等級的定點醫院可供選擇。這樣可加強醫院之間在技術、服務等方面的競爭。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等級的醫院實行不同的價格標準及報銷比例,這樣,病人在選擇醫院時有了更大的自。
第二個不一樣:醫療服務不一樣
在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體制下,效益好的單位基本是全費報銷,而效益差的單位則很難得到保障,在醫療保障方面缺少公平性。按照醫改的有關規定,個人必須繳納一定的費用(一般為工資的2%)。門診消費超過個人賬戶余額后將主要自負當年的門診費用。在住院消費中,個人須自負一定的費用(起付線),其余的住院費用則和統籌資金有一共付比例。除此之外,在一年的醫療消費中還有封頂線,約為工資總額的4倍。
醫療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即是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標準,目的是為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確保醫療服務范圍和標準,體現公平性,減少浪費。
第三個不一樣: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一樣
所謂非處方藥,標識為O.T.C(ovor the cougter),是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它們都是在臨床使用多年,經過科學評價并被實踐證明由消費者自我使用比處方藥更安全的藥品。處方藥要憑醫生處方購買,管理嚴格。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從藥品管理方面做出的界定。非處方藥可以進入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可以根據患者病情所需使用非處方藥。處方藥可以在社會零售藥店銷售,但必須憑醫生處方才能買到。
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是我國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之一。它的出臺,有助于保護藥品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有利于我國藥品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藥品實行分開管理的重要意義,主要是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醫療意識。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險觀念正從“健康由國家負責”向“自我健康、自我負責”轉變。消費者將注重對自我保健的投人。
在醫療改革方案中,有一個處方外配制度。這是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后,持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這是為了保證藥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藥量和價格,杜絕“人情方”、“大方”和以物代藥等不規范行為。藥方必須有醫師和藥師的簽字。憑此方可買處方藥,也可買非處方藥。藥方必須保存。
第四個不一樣:非處方藥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不一樣
非處方藥物目錄是為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和使用方便,依品種、規格、適應證、劑量不同而遴選出來的。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經公布了第一批非處方藥目錄,共325個品種,都是藥典和部(局)頒標準收載的品種。按劑型統計近800個制劑品種。第二批非處方藥還在遴選中,這些藥無須醫生的處方就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到,看清藥店的標識就可以了。
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是由社會保險部門制定的,能保證職工臨床治療所需,并且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范圍。它是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的一種方式。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由甲類名錄和乙類名錄兩部分組成。甲類名錄的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乙類名錄的藥物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部分能力支付費用的藥物,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只有買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上的藥才能得到保險基金,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則沒有這個限制。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既可以是處方藥,也可以是非處方藥。
第五個不一樣:零售藥店和定點藥店不一樣
零售藥店是針對藥品分開管理而言的,定點藥店是針對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也就是說,凡是患者都可以到零售藥店去買藥,而參加醫療保險的患者必須到定點藥店買藥才能得到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償。定點藥店是社會保險部門認定的。零售藥店是指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
多年來,人們享受著公費、勞保醫療制度的優越性,大病、小病都去醫院看病、拿藥,不管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憑醫生處方都可以回單位報銷,形成85%以上的藥品是通過醫生處方在醫院購買的局面。隨著藥品分類管理的實施,特別是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消費者持處方外購的比例會越來越大。“大病進醫院,小病進藥店”的現象將會越來越普遍。
定點零售藥店是指通過勞動保障部門審定并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合同,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并承擔相應服務的零售藥店。當然,定點零售藥店必須滿足零售藥店的各種條件,而且是社會保險部門指定的國營藥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手里必須有一份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還必須有一份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第六個不一樣:買藥方式不一樣
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4
引言
連鎖藥店是現今中國藥品零售業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形式,連鎖經營通過標準化、簡單化、專業化原則提高經營效率,實現規模效益,有著其他零售組織形式無法比擬的競爭優勢。但是,縱觀我國醫藥連鎖經營市場,既有許多優勢條件,也存在許多問題。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五個方面對醫藥連鎖企業的管理提供一個保障。內部審計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是一個循環的過程,評價分析現行的做法有無改進的空間,同時結合業務、企業的具體情況提出改進方案,在這個過程中也提升了整個團隊對于問題的共識和認知。企業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全面評價有助于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
一、內部控制、內部審計評價的概述
(一)基本定義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合法合規、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部控制評價是定期對企業自身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進行檢查和評價,其目的是評價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對實現控制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二)方法內部控制的方法包括前饋控制(事前控制)、過程控制(事中控制)和反饋控制(事后控制)。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方法有多種,主要有個別訪談法、調查問卷法、專題討論會法、抽樣法、比較分析法、標桿法。現代連鎖藥店用得最多的是比較分析法和標桿法,通過對連鎖門店的銷售指標完成率、質量管理的各項制度的健全和完整程度來進行評價。主要采取從門店的收貨驗收記錄,養護記錄、溫濕度記錄,人員培訓記錄和銷售完成量比率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評價和考核。
二、現代醫藥連鎖企業內部控制及內部
控制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當前,我國藥品零售行業的連鎖化程度不斷擴大,連鎖藥店在藥品零售行業的主導地位日趨明顯,連鎖企業快速擴張、藥品零售連鎖率不斷提升但規范化程度不高。難以形成自己的核心贏利模式和核心競爭力,規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落后等等問題,一直困擾著醫藥行業的企業經理人,但所有問題都有其起因具體表現。
(一)企業領導者對內部控制的思想意識不強隨著我國目前醫藥市場的開放,使一部分民營企業家依靠著自己對醫藥市場的把握能力和個人的敢冒險精神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他們利用自己對醫藥市場的熟悉以搶占市場份額方式迅速發展自己的連鎖店。經過國家這兩年的大力宣傳和整治,民營企業家們大都對企業的財務工作有了初步的改觀和重視,但是在他們內心深處還是認為市場對他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如何抓內部控制,如何評價內部控制卻很陌生,對他們來說內部控制和評價就是一紙空文。他們還沒正確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沒有認識到在現階段的醫藥連鎖企業中內部控制評價能夠找出經營的弱點,能夠使自己的企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內部控制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從上到下全員共同參與并承擔相應的職責。目前,多數醫藥連鎖企業的內控制度不夠全面,沒有覆蓋企業中所有部門和人員,沒有滲透到企業內部各個業務領域和業務操作系統。尤其是一些三四線城市的連鎖藥企,沒有一個從上到下做實質性的內控制度,缺乏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有些內控制度的制定是按照GSP文件要求制定的,為了檢查而制定,浮于表象。制定了制度但是實施力度不到位,這樣做的后果是短期內很難發現企業內部出現的管理缺陷,同時不能對缺陷進行風險評估和評價。
(三)貨幣資金活動的內部控制未實施到位資金管控不嚴,可能出現舞弊、欺詐,導致資金被挪用、抽逃現象。在有些醫藥連鎖企業下屬的門店中常常出現收入不入賬、坐收坐支等不規范行為,存在收支不相符現象,將多余的現金占為己有,利用錢賬兼管的機會貪污現金。其主要原因是會計稽核人員未能及時履行職責,未能有效地實行好內部控制。20xx年我地州級國有藥材公司下屬的一個連鎖門店,一年內現金短款5萬多元,由于連續兩年發生類似短款現象,公司領導直接報警處理,最后由于職責劃分不明確,未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未指定專人定期核對等等原因無法破案,公司領導采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事原則,讓門店所有員工按照職位的大小都進行了賠償,造成了負面影響。
(四)連鎖藥企的購、銷、存各環節沒能合理配合購、銷、存是一個獨立于生產制造過程之外的,又與之緊密聯系的業務流程。在一個醫藥連鎖企業中,購、銷、存本身并不能直接產生價值,但由這三個步驟組成了企業內部藥品物流通道,對這個流通過程的深入管理是促進企業增值的關鍵。每個藥品連鎖企業都按照新版《藥品GSP認證現場檢查評定標準(藥品批發企業)》《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了藥品的采購、收貨、驗收及儲存的操作規程。但是在購、銷、存的環節,還是在一些地州縣級的.民營醫藥連鎖企業中出現各種狀況,如:采購部、倉儲保管部并沒有按照操作流程執行,采購部、質量管理部和質量負責人都是一個人,藥品收貨和驗收也由一人擔當,同時采購部與銷售部沒有合理分工配合,加之很多連鎖藥店為了刺激藥店的銷售,給每個門店都有銷售任務,出現了暢銷的藥品脫銷,大多普藥積壓的現象,藥品倉庫管理員工作遲緩未能及時提供各類藥品存量情況。因為購、銷、存各環節不能合理的配合使得一些醫藥連鎖企業成本提高,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例如我們縣市有一家連鎖藥業,它的直營店和加盟店一共有15家,其中二店由于所處地理位置及店長管理能力強,其銷售能力也很強,公司每次按照規定派送藥品,該店都能及時銷售完成不積壓貨,而三店相對銷售情況就比較差,往往是按照規定配送的藥品到最后滯銷了趕緊調撥給二店銷售,藥品的保質期基本上只剩兩個月了,這樣無形中就造成門店之間有的無貨,有的積貨滯銷,最終出現庫存藥品臨期的現象。
三、現代醫藥連鎖企業實現有效的內部控制和審計評價的方法
(一)提高企業領導者對內部控制和評價的思想認識強調以人為本,加強以人才隊伍建設和財務信息共享為中心,充分調動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達到從上到下的一致性,發揮內部控制的最佳效果。首先對連鎖藥企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決策機制、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及公司運營管理方面進行內部控制評價。在整個內控制度評價系統里,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是相互制衡的,工作程序清晰明確并嚴格履行。減少內控制度被忽視或規避的可能性。轉變傳統觀念,以新的角度詮釋和思考,使控制理念成為控制環境的一個重要特質,通過宣傳告知員工內部控制的必要性,并通過建立適當的管理層控制機制,讓員工接受控制理念并能去配合實施,只有這樣,才能不斷促進內部控制的良性運行。
(二)構建及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構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需要從整體層面和業務流程兩個方面著手,切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整體層面的內部控制在企業管理的較高層面存在并運行,對各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起著統領、約束和影響作用。整體層面的內部控制好比上梁,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好比下梁,上梁不正,下梁自然歪。業務層面的控制則需要從醫藥零售企業制度的完善即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環節入手,設計并運行起一套切實有效的、完整的內控制度,是目前各醫藥連鎖企業所急需的。
(三)全面提高貨幣資金的有效控制要想全面提高醫藥連鎖企業的貨幣資金的有效控制從以下幾個方面實施。首先,合理劃分職責,確保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具體辦法如下,(1)資金支付的審批和執行。如:對公司管理人員明確審批資金有限額,審批權限有上線,審批范圍有限定,特別是對藥品的采購金額的大小權限及范圍制定相關控制措施。(2)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如:總公司財務稽核定期對門店各自的收支匯總表、銷售小票、銀行入賬和社保入賬進行核對,以確保銷售收入不存在賬外循環。(3)遵守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部過程。(4)對辦理資金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其次,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控制,建立嚴格監督檢查制度。
(四)建立以“銷”定“購”策略,確保最低存量,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采購是存貨管理的第一環節,做好醫藥連鎖企業采購環節的物流管理,是整個購、銷、存管理中的重要依據。一方面應將本企業所經營的藥品品種進行分類管理,藥企經營的藥品一般可分為“主導”與“輔助”兩類,主導藥品主要表現OTC藥品及一些保健品,其銷售量大且利潤空間也大,是藥企利潤的主要來源;輔助藥品主要有處方藥及中草藥,其銷售量小且利潤空間也小,其中中藥還有重量損失,但都是藥企銷售中必不可少的,可以作為是藥企利潤的補充。藥店銷售量的多少是核定采購量的來源依據。另一方面根據藥品的保質期及本企業的資金流的情況,對前一個季度的銷售量的平均數和資金流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再確定藥品的采購量及最低庫存量。這樣既能保證銷售的正常所需,又能降低對資金在采購環節的不必要占用,從而實現“錢”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質量風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七條:“從事藥品經營活動,必須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藥品連鎖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來實施,首先采購部門要確保供貨單位和所經營藥品的合法性。做到購進藥品的審核率、合格率及合法性都達到100%。其次,藥品倉儲部門做到藥品養護率、出庫復核率、倉庫衛生管理及倉儲管理和規律都達到100%,運輸完好率達到99%。質量管理部做到藥品入庫驗收率100%,驗收后入庫藥品合格率100%,不良反應報告及時性100%。質量風險管理是企業采用前瞻或回顧的方式,對藥品流通過程中的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溝通和審核的系統過程。通過對預先設定的質量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評估,從而確定該因素在影響流通過程中藥品質量的風險評價。通過質量風險管理的方法,使全體員工主動地識別并控制藥品經營過程中潛在的質量問題,進一步保證和加強藥品和服務的質量。
(六)提高監督機制——建立內部審計和評審機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流程,使其在工作中自身考核管理辦法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實時地進行修正和調整。是內部審計立足于醫藥連鎖企業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公司評審機制,對管理體系實施內部審核,驗證其是否持續滿足規定的要求且有效運行,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促進公司管理體系不斷完善,有效防范質量風險,確保藥品經營質量。內部審計和評審機制作為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是一個十分有效而又重要的內部監督形式。
醫保基金內部管理制度5
醫療保險的會計控制是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為了實現會計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資料的完整和準確,保障醫療保險基金資產的安全和增值,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良性發展。要想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快速發展,強化內部會計是時展的要求和醫療保險基金發展的內在要求。但是,就目前的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來說,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必須想方設法的給與解決才能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生機與活力。
1.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存在的問題
1.1 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控制環境薄弱
醫療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環境是否完善直接影響著會計內控制度建設是否健全。從市場調研來看,有實力的醫療保險基金部門往往都是國有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大型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集團,在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經營的過程中醫療保險基金領導一般對醫療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和會計內控制度建設關切度不足,缺乏一定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醫療保險基金經濟效益的提高與醫療保險基金業務的拓展是息息相關的,雖然醫療保險基金內控制的良性運行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經濟效益提高的因素,但它并不能顯示在相應的報表上的,所以說它是隱性的因素。換句話說,認為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層的內控意識較薄弱不是問題,覺得它只是輔助性工作,而對于書面報表、書面制度、以及公示欄上的信息比較關心,至于這些欄上的內容是否真實,是否有效并不真正關心。對管理方面的忽視勢必導致整個醫療保險基金內控氛圍淡薄,造成大量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存在。
1.2 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現階段,很多醫療保險基金的負責人都不能夠對內部會計控制度引起足夠重視,不僅自我防范意識差,而且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能得到規范。在瞬息萬變的經濟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新生的業務會層出不窮,當新業務產生時,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制定出相應的控制制度,那結果就會導致醫療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發展滯后,甚至會影響到醫療保險基金的正常運行,這些都是造成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總之,目前國內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普遍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不能全面涵蓋醫療保險基金整個經濟業務活動的內控制度體系。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內控制度體系應該既能滿足縱向管理的需要,又能滿足橫向管理的需要,為此,醫療保險基金制定完善的控制制度勢在必行。
1.3 從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
人是完善內控制度的前提,任何制度的運行歸根結底都是靠人來實現的,執行人員的素質高低,決定了制度執行的效果和效率。會計是一門與時俱進的學科,由于經濟形勢的變化,會有大量新的經濟業務和現象出現,這就要求從業人員必須經常參加培訓,擴展知識面,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業務需要。當然,現階段大多數醫療保險基金每年都會組織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培訓,但仍有相當一部分基層醫療保險基金忽略了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忽視會計新知識的培訓,導致了會計人員工的知識結構陳舊,業務水平停留在原來的程度,不能適應經濟形勢的新變化,為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增加了阻力。現實中由于從業人員責任心不強,導致記賬錯誤,差錯頻出的現象比比皆是。此外,由于工作人員缺乏敏感性和分析辨別能力,導致了醫療保險基金的貪污挪用舞弊行為的`時有發生。
2.完善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的對策探究
2.1 優化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控制環境
對于醫療保險基金會計的內控建設和管理來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醫療保險基金部門的領導和決策者對其態度和重視程度。說的直觀點,在我國現有的人事關系和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體制下,要想強化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就必須得到領導的首肯,并且能吸引到決策者的注意力,只有醫療保險基金領導層給與了會計控制一定的重視,才能讓醫療保險基金上下關心和關注此項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將其納入職工考核體系,這是改善醫療保險基金現階段內部會計控制環境較薄弱的唯一辦法。在具體的操作中,醫療保險基金相關部門可以選擇知名專家開設講座和培訓,向中下領導層講授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可以強化醫療保險基金內部的交流,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等。
2.2 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在我們國家,由于各種原因的限制和影響,人們對制度的建設與遵循還沒有形成良好的習慣,其實,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現代化發展最為重要的就是現實醫療保險基金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對于醫療保險基金內部會計控制來說,最好的構建策略就是要完善醫療保險基金內部的會計控制制度,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各項會計活動都能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具體來說就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建立財務審批制度;二是建立內部控制機制;三是業務記錄控制;四是建立票據管理制度。
2.3加強醫療保險基金財務會計人員的素質建設
人才是醫療保險基金發展最為依賴和依仗的力量,為此,對其會計控制建設來說,最為關鍵的仍然是打造一支強有力的高素養的專業化隊伍。首先要做好人才的準入工作,選擇那些擁有真才實學的專業人士來填充醫療保險基金財會隊伍;其次,要完善醫療保險基金人才選拔機制,引入復合型的專業人才,同時要對財務會計人員隊伍的專業知識等進行不斷的優化;最后,為了更好的實施會計電算化必須要對財務人員的計算機能力進行加強,通過對財會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培訓來加強財會人員對電算化系統的認知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增強其操作能力,對電算化會計信息能有比較好的思想認識以及對風險的防范意識,盡可能的減少因為認為操作失誤而出先差錯的可能性。另外,還需要強化醫療保險基金內控的監督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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