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考核機制,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環節執行和過程落實,推進“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的創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使用于我礦所有部門、區隊。
第三條、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來分,安全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認定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安監總煤礦字[20xx]13號)。
3、《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
第四條、從治理的責任主體和解決的難易程度來分,安全隱患分為A、B、C、D三級:
A級:須報請中煤集團公司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必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必須由礦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隊組、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五條、安全隱患按專業種類分為管理、“一通三防”、頂板、機電、提升運輸、火工品、防治水和其他。
第二章、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六條、為了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通報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安全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礦長助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通風隊、機電設備管理部、地測隊、安監站、調度室、輔運隊、黨辦、經營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安監站站長
(一)領導組職責
1、每季度末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通報;
2、協調解決生產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安排部署重點時段、特殊時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研究解決各系統確定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二)辦公室職責
1、對所存在的隱患進行分級、分類整理,并對A、B級隱患及時上報;
2、組織制定和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3、負責對各生產區隊和各職能部門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4、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比、總結、考核和通報。
(三)職能部門職責
1、安監站: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生產技術部:負責采煤、掘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機電部: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4、通風隊:負責“一通三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5、地測隊:負責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6、經營辦:負責落實安全費用計劃,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7、輔運隊:負責輔助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調度室:負責調度信息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調度系統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黨辦:負責組織青崗員、群監員及黨員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長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我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生產、技術、機電、通風、地測防治水業務的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組織各業務部門成立隱患排查組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安全礦長及安監站負責我礦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監察、統計分析、信息報送、跟蹤督促工作。
第八條、我礦要結合實際,進行編制隱患排查表,持表進行排查。
隱患排查包括綜合排查和專業排查,綜合排查內容包括組織體系、安全生產制度與流程建設、責任落實、“三違”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責任追究、安全設施“三同時”、應急救援等方面;專業排查要結合國家關于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全面排查我礦生產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作業環境、現場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
第九條、我礦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區隊每旬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條、各隱患排查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確認A、B、C、D四個等級,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由區隊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建立事故隱患檔案信息。
要安全辦公會,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時整改,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對各類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
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后,要組織相應的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礦長審核簽字銷號,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報本單位安監站備案,實現閉環管理。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所有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要按月度、季度、年度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工作措施。并于每月3日、次季度首月3日、次年1月3日前將重大安全隱患月報、季度總結(含隱患排查治理季度報表)、年度總結報公司安全監察局。
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A級、B級及突發性災害(包括自然災害)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總調度室、生產管理部以和安全監察局。
第十四條、實施安全隱患整改超時升級。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隱患整改任務的,隱患整改責任主體自動上升一級。
第十五條、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公司掛牌督辦。對自動升級的隱患,安監站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并進行掛牌督辦。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堅持復產(復工)驗收制度。
第十六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的,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三章、獎懲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對現場事故隱患的掌握、檢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隱患分類分級標準,對現場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每查出一條、A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3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5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100元。
2、每查出一條、B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2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50元。
3、每查出一條、C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100元。
4、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按標準要求限期整改。對到期不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層層追究責任,限期整改。
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安監站對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銷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實行重大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任何人發現隱患,均有權向安監站、礦領導或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核實并督促整改。對發現、排除和舉報重大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xx煤業有限公司。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
1、目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的管理。
3、引用標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
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3.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4.3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4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單位安全管理部報告。
5、內容及要求
5.1事故隱患分類
5.1.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1.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2隱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門、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5.2.2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由公司經營班子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做到不留空當,不留死角。
5.2.3排查隱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記錄、持證上崗、現場標識、交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情況。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長度計量器具進行實測實量,如對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距離、電箱的安裝高度等進行測量。
3)測:用儀器、儀表、水準、全站儀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實地測量。
4)現場操作:司機檢驗其使用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的動作靈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糾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處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的,要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5.3隱患排查的手段
隱患排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隱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等。
5.3.1經常性檢查
1)經常性檢查包括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同時也進行的安全巡查,班組長和班組兼(專)職安全員進行的班前、班中安全與班后安全檢查,每個作業崗位人員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檢查。
2)公司安全管理門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所掌握的安全知識、經驗,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各作業點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險情。
3)班組長每天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檢查安全設施和使用設備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員工是否遵章守紀情況、設備與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各種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穩定等。
5.3.2定期檢查
項目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檢查應由項目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施工隊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定期安全檢查是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須詳細地檢查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內容。
5.3.3專業性排查檢查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公司或項目部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專業性排查;專業性排查是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大型機械設備、消防安全等專業安全問題進行檢查。
5.3.4季節性檢查
根據季節的特點,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開展專門的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火、防寒、防凍、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汛、防暑、防臺風、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
5.3.5節假日檢查
應根據節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等特點,在每年的節假日開展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三違”現象,有無重大事故隱患等。
5.3.6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是指項目部開展的設備、裝置試運行、生產過程的檢查、設備開工前和停工前的檢查、設備設施檢修檢查,臨時用電等使用的檢查等。
5.3.7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4隱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
隱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兩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查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5.4.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政策的執行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4)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5)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6)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4.2危險較大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1)高邊坡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2)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3)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4)施工作業場所選擇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5)施工階段發生的觸電、物體打擊與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隱患。
6)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包括:使用非法生產、安裝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靈;特種設備超期、超參數使用;特種設備超期不檢驗;特種設備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或責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未報告而繼續使用。
7)四新技術和工藝在使用中的隱患防范情況。
5.5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單位應該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進行隱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5.5.3公司各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注等項目內容,并在備注項目中注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5.4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安全科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5.6隱患治理
5.6.1各部門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并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相應報告。
5.6.2對排查出的隱患分級后再按照不同隱患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5.6.3一般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排查治理臺賬,進行動態治理。一般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時仍可進行正常的施工生產,對一般隱患可以不制定書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門備案,項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關檔案資料即可。
5.6.4重大隱患治理
重大隱患應建立重大隱患檔案,并根據書面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隱患報告及隱患治理方案兩個方面。
1)隱患報告
各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擬采取的隱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2)隱患治理方案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d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e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h其他有關事項。
5.6.5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匯報,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5.6.6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7各部門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職責以及整改資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項,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6.8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事故隱患的預防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并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5.6.9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隱患的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5.6.10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門、項目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5.7獎懲
5.7.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應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5.7.2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5.7.3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附錄
6.1隱患排查工作計劃
6.2隱患治理方案
6.3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6.4安全自查自糾記錄
6.5隱患治理臺帳
6.6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簡表
6.7安全隱患調查原因分析及對策
6.8重大隱患等級劃分
6.9重大安全隱患報備制度
7.0重大安全隱患報備表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責
5.1、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5.2、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5.3、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求
6.1、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6.2、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責任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6.3、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6.4、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6.5、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責任。
6.6、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勵員工積極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6.8、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6.9、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6.10、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七、記錄
7.1《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臺賬》
7.2《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整改通知書》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總則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著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3、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主要預防性的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1、隱患的檢查
(1)公司每月、樓層每周、柜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在登記臺賬上注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柜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柜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三、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1、隱患的分級:
柜組級隱患由柜組管理,柜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柜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柜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設備、電器特種設備、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3、隱患的管理
(1)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四、隱患的整改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柜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柜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后,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并監督其正確作用。
五、考核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并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保科對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放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造成系統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部門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職責
3.1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的管理機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責任,并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障隱患排查治理的落實。
3.2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及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治。
3.3各部門經理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各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領導和安環部報告。
3.4安環部負責《安全檢查表》的編制,負責各種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3.5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3.6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4、隱患排查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公司所有的生產場所、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找,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后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4.2物的狀態(設備設施運行、各類生產活動)。
(1)鍋爐、壓力容器、叉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3)危化品的存儲及管理符合要求。
(4)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5)安全標志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6)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7)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8)其他行業性檢查
①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的檢查。
②消防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③重大危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并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④其綜合性檢查內容由各部門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9)其他設備設施缺陷。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濕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濕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機構
(2)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安全衛生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并修訂。
(6)各項安全檢查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檢查人員落實安全檢查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復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隱患排查治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應根據生產運行特點,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目的、內容、要求,并編制《安全檢查表》。
5.2《安全檢查表》應包括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或依據、檢查結果等內容。安全檢查時應按照安全檢查表內容逐項進行檢查,建立《安全檢查臺賬》、《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并與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掛鉤。
5.3編制安全檢查表的主要依據:
(1)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國內外事故案例和企業以往的事故情況;
(3)生產裝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報告;
(4)分析個人的經驗和可靠的參考資料;
(5)有關研究成果,同行業或類似行業檢查表等。
5.4企業應定期組織對安全檢查表進行評審、修訂和完善,并做好檢查人員的培訓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對安全檢查表進行修訂: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
(3)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5)周邊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4)危害因素辨識結果有較大變動或識別出新的危害因素。
5.5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單位拒不整改的,公司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處理。
5.6公司應當每月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向有關部門提交書面材料,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6、隱患排查的方法
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是以安全檢查為手段,以消除隱患為目的的一項系統性工程。重點是通過日常的有效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提升安全生產的保障程度,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6.1綜合性檢查
綜合性檢查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公司級綜合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帶隊,相關成員參加檢查。公司級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6.2專業檢查
專業檢查分別由公司及各部門經理組織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2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鍋爐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包括起重設備、電梯等)、運輸車輛、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6.3季節性檢查
季節性檢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6.4節假日檢查
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后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公司區及各部門的危險源、重要的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節日期間的中夜班檢查、勞動紀律檢查;
6.4.1長假期間安全檢查
6.4.1.1規定長假期間是指春節、國慶假期、五一假期。 6.4.1.2管理要求及檢查要點。各部門安全管理機構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工作,放假前3天落實好長假期間的安全工作計劃,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組織節前安全檢查,對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6.4.1.3堅持長假期間公司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值班及現場巡查制度,節日前3日內將節日值班人員名單報公司行政部。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6.4.1.4認真開展假前檢查,各部門由主管領導帶隊,組織班組長、公司級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開展節前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公司級、班組對節日期間安全工作的布置、落實情況,生產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安全防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設施等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良好運行情況,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落實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做好檢查記錄。
6.4.1.5節日期間生產的部門,由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帶隊,分別組織各部門班組長、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開展至少2次安全檢查和勞動紀律檢查,有中夜班生產的部門還要組織1次中夜班安全檢查,督促公司級、班組節日期間安全工作的開展落實,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
6.4.1.6加強對零星、分散作業人員監督檢查。 6.4.1.7各部門要對本部門事故應急預案響應保障情況進行確認檢查,確保應急組織機構人員、應急各項資源等落實到位。若事故應急預案中涉及的人員、資源(如應急車輛等)、通訊等發生變化,必須提前予以變更和通知,保證響應有效。
6.4.1.8長假期間要生產的部門、班組,要合理組織安排勞動力資源,避免崗位缺員或臨時補充非本崗位、本工種人員頂崗,班組必須正常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6.4.1.9嚴格執行“崗位十不準”
(1)不準酒后上崗和班中飲酒;
(2)不準脫崗、串崗、私自協商換崗作業;
(3)不準班中干私活;
(4)不準過度娛樂,疲勞上崗;
(5)不準帶小孩上班;
(6)不準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入公司區、生產施工現場游逛參觀;
(7)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接待私人來客;
(8)不準在公司內燃放煙花爆竹;
(9)不準在公司區內、崗位上嬉戲打鬧;
(10)不準在上班時間參與非生產(工作)性活動。 6.4.2環境保護安全檢查
6.4.2.1長假期間,各部門要加大環保監督管理力度,由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
6.4.2.2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檢查與維護,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跑、冒、滴、漏和污染物超標排放現象出現,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環保重點部門要對重要部位進行仔細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4.3消防安全檢查
6.4.4.1各部門做好長假期間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4.4.2各部門主管領導應組織本部門,節前對部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如數量不夠或設施、器材不符合規定須及時補充、更換,確保安全。
6.4.4.3對生產、使用、儲存、劇毒藥品、易制毒化學品、危化品、爆炸物品的部門,需進行檢查,防止丟失、被盜。
6.4.4.4各級各類檢查要建立檢查記錄臺帳。 6.5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分崗位職工檢查和各級管理人員的巡回檢查。作業人員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
(1)班組接班前要開好班前會,接班后作業前,要對所管轄的機械電氣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裝置、工具、危險源點、作業環境、人員的身體狀況及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使用等進行安全確認檢查,做到班班有檢查、有記錄。
(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對生產作業現場開展日常巡回檢查,落實各項工作的開展。
(3)其它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檢查。 6.6定期檢查
6.6.1公司每月組織1次安委會、1次安辦檢查,半年、年終開展安全評比檢查,(有夜班的每月另外增加1次夜班檢查)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組織,安委會辦公室成員部門參加。
6.6.2各部門每周至少開展1次安全檢查,有夜班的部門每月另外增加2次中夜班檢查,其中,夜班檢查不少于1次,特別要重視交接班及凌晨4、5點時的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帶隊,部門主管和班組長參加。
6.6.3各部門每月將違章違制考核、隱患整改、危險源點控制等情況報公司行政部。
7、隱患排查分級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部門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8、隱患排查管理
8.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8.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和部門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8.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8.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本部門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公司安環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本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8.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8.6對于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8.7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部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9、隱患整改管理
9.1下列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以界定為隱患項目:
(1)生產設施和公共場所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范、規定要求的隱患:
(2)可能直接導致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或造成事故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等存在的隱患;
(3)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隱患:
(4)上級部門下達重大隱患項目整改通知書及安全檢查要求治理的隱患;
(5)預防可能造成災害擴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的.危害和影響:
(7)新投產的項目,從項目驗收后3年內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為隱患項目;
(8)通過設備更新、裝置正常檢維修能解決的問題,不列入隱患項目。
9.2各級檢查組織和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研究,編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崗位能整改的不交到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限期整改)
9.3對確實因客觀條件難以馬上全部整改到位,且己部分整改的部門,要寫明情況,上報到安委會和隱患整改通知部門,并在整改合格前,除制定出臨時預防措施外,還應納入安全生產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9.4對各級檢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管理。通知單由安全管理部門簽發,隱患所在部門簽收并及時處理,整改后必須按時將《事故隱患整改回執單》交到安環部。
9.5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9.6《隱患整改通知單》、《事故隱患整改回執單》由安環部存檔、備查。
9.7對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務且有能力整改的部門,除責成限期整改外,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分別罰款200-100元,如果其間由此發生事故,同時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
9.8隱患整改結果由隱患整改部門負責人負責填寫并上報。不能按期上報的,給予該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
9.9對直接威脅到人身生命安全或重大經濟損失的特重大事故隱患,當事人有權利和義務立即停止生產或責令停止生產,并快速報告上級領導。
9.10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0、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10.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表》,并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報告。
10.2各級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處理。
10.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各相關職能部門應以簡報形式通知被檢部門;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10.4公司級、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注等項目內容。
(1)公司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公司安環部報告。
(2)班組每周對本班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部門。
(3)各部門每月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書面報告安環部。
(4)公司安環部每月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上級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6)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由安環部匯總并存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7)公司安委會各成員,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應在每月初將本部門上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下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書面報告公司制造部。
10.6隱患整改及驗收
10.6.1公司各部門和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落實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
10.6.2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部門立即組織整改。
10.6.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公司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10.6.4各專業檢查和公司安委會檢查的隱患整改由公司安委會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部門的安全主管領導簽收并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公司安環部,復查驗證后存檔備查。
10.6.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委會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7)各部門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
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0.6.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10.6.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1、考核
11.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11.2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1.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2)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公司安環部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的。
12、修訂
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3、附則
13.1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13.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1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6
各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分包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所有施工活動及區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生管施工生產領導,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部門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分包單位負責人。
4、每季項目部、分包單元按照下季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項目部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分包單元編制風險預控明細清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職能業務口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分部、分項工程從頭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分包單元從頭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講話(教育)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組織相關專業,班組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訂正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測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并確保:
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測設備(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定期檢驗,確保靈敏、牢靠;
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臺帳。
三、風險預警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項目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掌握遵循消除、預防、削弱、隔離、聯動、反映、警示的準繩;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施工生產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季、月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季、月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初級風險規模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與相同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建立信息相同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得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相同、告知,(微信、QQ群),單元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和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班前教育記錄并簽到)。
六、財政保障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按照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做到: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施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按規定的工夫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裕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末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工程師對各分包單元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風險預控手冊;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7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征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2.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16)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綜合性安全檢查,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助行政人事部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3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3.4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4隱患排查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所有的生產場所、各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找,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還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范圍。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后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
4.2物的狀態(設備設施運行、各類生產活動)。
(1)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旋轉類設備及有尖銳菱角設備有無防護罩或防護不當。
(3)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4)危化禁忌品的存儲及管理符合要求。
(5)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產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6)安全標志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7)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8)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9)其他:
①消防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②重大危險源(風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并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③其綜合性檢查內容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濕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濕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衛生安全組織機構。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衛生安全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并修訂。
(6)各級安全管理單位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查人員落實安全檢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復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隱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
5.1綜合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各單位負責人、其他相關成員參加檢查。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檢查結果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帳》。
5.2專業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頻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能源介質、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5.3季節性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組織相關人員對防洪渡汛、防雷電、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檢查頻次:每季節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①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跑冒滴漏為重點;②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為重點;③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濕為重點;④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
5.4節假日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后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時間為元旦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
,主要是對安全、保衛、消防、危險物品、備用防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是領導
干部值班,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5日常檢查
日常安全檢查包括車間、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特別對關鍵要害部位要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單位解決,并做好記錄。
6事故隱患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按照《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7隱患排查管理
7.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7.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單位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7.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7.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7.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7.6對于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7.7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
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8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8.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表》,并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報告。
8.2各級領導和相關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處理。
8.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無法即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8.4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賬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注等項目內容。
8.5各單位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8.5.1車間每周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行政人事部。
8.5.2各單位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
8.5.3行政人事部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通報形式可以采取發布文件、張貼公告、辦公系統告知、召開會議告知等。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單位報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匯總并存檔。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9隱患治理及驗收
9.1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分析隱患發生的原因,包括技術和管理原因,制定隱患治理的技術和管理方案、措施,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間進度、投入和驗收方法等內容,落實隱患治理。
9.2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立即組織整改。
9.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9.4各專業檢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行政人事部,復查驗證后存檔備查。
9.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g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9.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0考核
10.1對及時發現、報告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獎勵和表彰。
10.2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0.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0.3.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10.3.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10.3.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10.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行政人事部審查同意擅自回復生產的。
11修訂及變更
11.1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1.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撇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2記錄
12.1《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12.2《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
1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
13附則
13.1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3.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行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設。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項目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項目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范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行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徹底進行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規范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報告后,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時光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行公示并確定專人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光表,嚴格按照隱患治理項目、措施、資金、時光、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光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掛牌督辦的方式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除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9
一、凡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一律實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
二、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組織堅持每日召開安全碰頭會,對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進行通報,經討論研究,確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對其整改善行掛牌督辦。
三、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全過程進行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隱患檢查時光、資料、地點、整改目標、整改資金、整改范圍、整改時限、整改督辦人姓名、整改目標落實狀況及是否整改完畢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隱患,督辦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匯報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狀況,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在每日安全碰頭會上予以通報。
五、督辦人員要高度負責,對未能認真履行職責的,一經發現要對相關職責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職責追究:
一、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全礦安全建設。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而檢查人員因不負職責未查出的,要倒追檢查人員職責,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整改職責人及領號督辦人未按整改目標及時限完成整改督辦任務的,要嚴格追究整改職責人及整改督辦人職責。
四、隱患排查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全礦工作人員務必明確各自職責,嚴格按照隱患排查程序及各項制度開展工作,確保全礦安全建設,對不負職責、弄虛作假、有制度不執行的人員,一律嚴格追究其職責。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1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部門報告。
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活動,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鄰氯甲苯氯化、水解、動火作業、登高作業、入罐作業等環節的事故隱患;各生產車間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五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自查分析,并分別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表格和文字說明材料整理成書面隱患排查治理自查報告向丹陽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送。報告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規定的內容及時向丹陽市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報丹陽市安監局備案。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和公司財產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3
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定義及隱患分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資金保障
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隱患排查
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隱患整改
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可以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重大隱患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獎勵與處罰
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隱患上報
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5
為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的概念
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況為一般安全隱患。我公司規定為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責任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形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匯報。
⑵每月下旬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采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隊隊長組織隊干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范圍內下周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⑷每班由當班值班隊長對當班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并在班前會采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調度室匯報,并由調度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匯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況,“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周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局部通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啟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調度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匯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布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采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采、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采、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進度,減少采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況。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運行情況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匯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設備等隱患進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電設備,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
5、采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設備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并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設備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周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匯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匯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并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況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采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況。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閱,并按批閱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后,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并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并對匯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后,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項目。
五、事故隱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級負責,落實責任”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做到項目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各單位或隊自查和礦、部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將隱患消除后方準恢復正常作業,若無法將安全隱患處理好,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測,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生產。各業務部門對檢查出并由礦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派專人進行現場督促和安全技術指導。各單位、隊對隱患整改必須限期整改、責任到位,落實人頭。
2、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徹底,應付了事,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類別落實到對應分管業務部門或接受整改任務的部門或單位具體責任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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