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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01 06:56: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費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差旅費管理制度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國內差旅費管理,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53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校本部各機關部處、院(系)及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教職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包括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二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三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與部級人員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七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住宿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一條,住宿費限額標準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教職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五,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標準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六條,市內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七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十九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限額的按標準限額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餐費發票。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市內交通費票據。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條,教職工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城市間交通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并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權限及支出標準

  1、審批權限: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權限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權限執行(見《審批權限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注:表中所述'特批'系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準。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通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復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沖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粘貼,粘貼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粘貼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于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3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員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員

  60

  40

  40

  40

  40

  (3)市內交通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員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標準:

  工具/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臥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理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實報

  其余人員

  ——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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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應商管理制度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4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一星期內將所有票據(原則上應提供正規的車票、餐費、住宿費發票)按規定粘貼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財務審核,再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最高限額18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其他人員:最高限額12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具體規定: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票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伙食及通訊補貼費(含市內公交車費):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80元/天

  其他人員:60元/天

  具體規定:中午12時前離開本地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到達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到達本地按全天補助。

  3、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車硬臥為主,如遇車票緊張只能乘坐火車硬座時可按相應硬臥差價給予補助,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座飛機。

  2)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三、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

  3、外出學習、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5

  一、報銷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范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范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6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升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記下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需具體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殊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支配,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 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記下。

  2.1.5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及5個工作日內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看法后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普通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久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支配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張、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普通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張或路程較遠狀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方法

  3.1暫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 暫時出差普通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暫時出差。

  3.1.1.2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擔當。

  3.1.1.3 出差路線的挑選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擔當。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行抗力緣由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伸出差時光,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采取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一《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 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方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 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光、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 車船及住宿發票走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實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走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延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根據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伴侶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支配住宿的,假如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

  3.1.5.3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

  3.1.5.4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 出差期間如因業務緣由需要款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款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升50%。

  3.1.7.2 普通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 普通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伴隨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伴隨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7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管理制度《差旅費管理制度》。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桑?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工具費及附加費用、住宿費、生活補助費等。

  第三條公司員工出差實行差旅費“定額包干、超標準自負”的報銷原則;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出差包干費用的住宿費的計算天數采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執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畢后憑出差單及報銷發票進行報銷. 第四條公司員工出差分別按以下定額標準報銷差旅費。

  4.1.1、部門總監及其他職務人員出差,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乘坐飛機:當出差任務需要時;當陸地交通工具行駛時間達24小時(含)以上時;當機票折扣后票價與陸地交通工具票價差價在10%以內(含10%)時; 4.1.2、乘坐飛機的,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4.1.3、市內交通費憑票每人每天分別按上限:省會(區)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區)城市及以下地區40元/天;縣(市)城市30元/天;鄉鎮10元/天,據實報銷。隨公司車輛出差,只報汽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不報銷其他交通費; 4.1.5、票據丟失或無票據者,一律按定額標準的80%報銷(需提供同類性質發票);

  4.1.5、所有因公需報銷交通費用的員工,必須在交通票據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點(票據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點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費標準(上限):單位:元/天

  4.2.1、特別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4.2.2、省會、直轄市及沿海城市:指各省會城市(成都除外)及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北海、無錫; 4.2.3、省外一般地區指上述二類以外的地區;

  4.2.4、公司人員出差,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費按其協議價格憑票報銷。如果沒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費報銷標準按省內地級城市及以下標準報銷。

  4.3、生活補助費標準:

  4.3.1、地區劃分同上第4.2條;

  4.3.2、員工出差期間從事業務應酬的,業務招待、應酬等需用餐費應以郵件、短信等書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級予以報批,經同意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銷。在公司報銷了業務應酬費用的,對參加人員每參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當天生活補助費的50%。

  第五條員工外出參加會議,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的,員工只能對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進行報銷。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或駕駛員外派等情況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六條員工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按此規定執行。

  第七條員工出差途中,經批準可繞道回家探親,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后全部自付,在家期間不享受生活補助、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第八條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必須與出差時間、地點、途經路線一致,繞道、到不屬出差地、借出差旅游、辦私事的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生活補助費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出國人員差旅費的報銷標準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因經營需要臨時聘用外部人員(簡稱臨聘人員)發生出差事項的,如臨聘工資中不含出差費用的,可參照上述公司人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以上差旅費報銷均需提供有效發票。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加強差旅費的財務管理,各級審核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出差事項以及不真實、不合法、記載不完整、不準確的票據,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第十三條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數、次數、天數、路線。對不合理出差現象,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出差費用。

  本制度從5月起開始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9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狀況,本著既勤儉節省、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方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殊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殊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款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張而未準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刻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0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著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批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沖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xx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xx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xx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xx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準,依票據據實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1

  1、為保證全校教職員工因公出差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范差旅費開支的項目及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網絡技術辦理外地公務,盡量控制公務出差,縮短出差時間,減少出差次數。確需因公務出差須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校長批準,否則,不報銷差旅費。

  3、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憑票據實報銷,住宿費限額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包干使用”的辦法報銷。

  4、住宿費報銷辦法

  ①住宿費限額控制標準:直轄市、省會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縣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標準的須經校長批準,然后據實報銷。

  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③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④學校委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的住宿費以學習、培訓舉辦單位出示的發票為準報銷,但不得超出第4條第①款的規定,若舉辦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按第4條③款執行。

  5、交通費報銷辦法

  ①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車)的交通費據實報銷。出差人員未經校長批準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頭等艙,也不得租用出租車。

  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縣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參加會議和被學校委派學習培訓的人員在會期和學習培訓期間不報市內交通費。

  ④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市內交通費。

  ⑤乘坐火車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臥座位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10%計發個人補助費。乘坐硬座按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30%計發個人補助費。

  ⑥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價據實報銷。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辦法

  ①縣城外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會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經學校研究,校長同意參加各種短期學習的培訓人員,不分區域,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8元。

  ③小專業學生外出培訓和學生實習就業的'帶隊駐點教師,往返培訓點和實習就業點的旅差費按學校旅差費標準報銷,駐點期間的各種補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駐點住宿由學校與培訓點和實習就業單位聯系解決。

  7、出差人員通訊費補助辦法

  ①本市內出差不補通訊費,本市外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省外每天補助25元。

  ②參加各種短期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除補助往返學習和培訓地點兩天的通訊費外,學習期間不補通訊費。

  8、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由個人自理,且不發繞道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通訊補助費。

  9、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10、外出處理公務確需開支公關費用的,必須事前報校長批準,然后憑據在相關專項經費中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總則

  1.1目的:為了加強差旅費管理,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黔江分公司所有因公出差。

  第二條、出差審批程序

  2.1出差申請程序:

  2.1.1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

  2.1.2需要借款,應填寫“借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借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主管)、財務部會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出差申請單審批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處備案。

  2.1.3出差人員的考勤:考勤人員應根據出差人員的“出差申請單”及經核實的報銷單據給出差人員進行考勤。

  2.2審批權限:

  2.2.1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主管)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交通報銷標準

  3.1出差應優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

  3.2本市內的外出辦事人員憑車票據實報銷,注明辦事地點、辦事事由等。市內辦事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可報銷。

  3.3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3.4乘坐公司自備車輛出差的,交通費不報銷,路橋費、汽油費及維修費用據實報銷(維修費用不含交通事故而發生的修理費)。

  第四條、住宿標準及報銷標準

  4.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用實行定額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節約歸己。出差地點及臨近城市凡當天能返回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4.2出差人員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住宿補貼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4.3公司員工出差至其住家所在地,不享受住宿補貼,伙食補貼減半發放,交通補貼仍按標準發放。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外派員工可利用休息時間回家探親,公司每季度報銷1次往返路費。

  4.4住宿標準:重慶主城及其他開放大城市按100元/間/天,縣區級均按80元/間/天(同性別2人同住一間)報銷。

  第五條、伙食補貼標準

  5.1當日能返回的按8元/餐補貼伙食費,當日不能返回則按20元/天補貼。

  5.2出差人員在外確因業務需要招待客人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但要取消當餐的伙食補助.報銷時招待費必須填寫清楚招待日期并說明招待事由。

  5.3凡出差地已安排住宿、伙食的,不予報銷住宿和伙食補貼。

  第六條、差旅費報銷程序

  6.1票據的要求:報銷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如確實不能取得發票又實際發生的.費用需詳細注明發生的時間、事由等,交通票據還需注明起止地點。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報銷的票據必須項目填寫齊全,強調公司名稱不能用簡稱。

  6.2差旅費報銷程序:參照“費用報銷制度”。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

  6.3其他說明

  6.3.1出差期間因公務需發而發生的郵寄費、電話費、復印費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6.3.2出差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回單位三天之內報銷。

  6.3.3凡參加培訓及學習的員工,出差報銷時間,必須將相關培訓、學習資料及取得的資格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報銷。

  第七條、有關人員責任

  7.1未因公務而填制出差審批單,其部門經理不如實審核即批準的,分別追究出差人、部門經理的責任。

  7.2考勤人員對出差人員的出勤的真實性負責。

  7.3報銷人員有虛假、或涂改票據及不如實填制報銷單,不予報銷,自己負責。

  7.4部門經理對出差人員送批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負責。凡出差之前有借款的需注明借款金額,出差人員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費用的結算及還款手續,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的工資中扣除借款,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

  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

  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出差補貼、住宿費標準參見下表:

  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特殊地區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區 400 250 60 50 50 50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 學習 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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