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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熱愛集體、愛護公物的高度責任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行為習慣,增強學生個人約束、個人管理能力,切實加強班級財產管理,節省學校維修經費,師生共建文明校園,創建良好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班級財產的核查:
1、班級財產包括:教室、宿舍內的課桌凳、門窗、床、黑板、燈具、窗簾、玻璃、衛生潔具等;教室、宿舍外過道的公共設施。
2、班級財產每學期核對兩次,安排在學期初、學期末。學期初,總務處與班主任核對班級財產,填寫登記表一式兩份,班主任簽字認可,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總務處留底。學期末核帳,清點不足的作遺失處理。
3、畢業班財產如有缺少、損壞,在辦理完相關的賠償手續后,才能辦理學生畢業手續。
二、班級財產的管理:
1、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管理的`負責人。
2、班主任必須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并由學生組成的財產管理小組負責督促,出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修;財產損壞認真追查,及時上報總務處。
3、班級財產責任到人,課桌凳、床鋪合理擺放,各種公共設施不得刻劃、涂寫、私自拆卸。
4、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班級之間互借財產,須雙方班主任同意認可,到總務處登記備案。班級之間要調整的物品,須總務處同意,對要調整物品進行清點核實,確無缺損、丟失的,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5、各班要建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教室、宿舍內嚴禁用火,禁止使用熱水器、充電器等電器,節約用電,做到人離燈熄,關鎖好門窗。
6、各類物品合理擺放,愛惜使用,妥善保管,一學期配發一次,遺失或損壞由班級自行補足。
7、教室門、窗、墻壁、護欄保持清潔、完好。
8、學生有權謝絕他班學生隨意進入教室、宿舍,私自邀約他班學生進入教室、宿舍,甚至留宿他人,由此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該班學生承擔。
三、班級財產的維修與賠償
1、班級財產遺失照價賠償。
2、管理不善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維修經費由班級或個人支付,維修記錄作為班級綜合評估的參考依據。
2、故意損壞財產,按相關的財產管理制度的賠償規定從嚴處理。
3、自然損壞或易耗品如需維修或更換,由班主任寫明損壞原因,經財產管理員驗審,到總務處報修或領取。
四、班級財產管理的考核
1、班級財產班主任驗收簽字后生效。
2、班級財產管理期限為一學年,由總務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學期結束,后勤副校長、總務主任進行一次統一檢查。檢查結果作為班級綜合評估、班主任績效考核、評選優秀班主任的參考依據。
3、班級財產管理不善,故意破壞造成損壞、流失較為嚴重的,總務處查實報政教處計入班級綜合評估及班主任績效考核。
五、附則:
1、本制度與我縣規定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配套實施,真正意義上做到物有所值,人盡其責。
2、本制度從20xx年9月起執行。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2
為加強學校班級財產管理,減少損壞,防止浪費,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財產內容:
1、班級配備講臺桌、黑板、課桌椅、電視、門窗、吊扇、開關板、插座、日光燈、玻璃等設施;
2、學生宿舍配備床、桌椅、柜子、門窗、衛生間潔具、洗滌用具、吊扇、開關板、日光燈、玻璃等設施;
3、學校其它公共財產、設施。
二、財產管理:
(一)后勤管理: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學期初,學校后勤處將教室、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后交付各班級學生使用。經班主任核實并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后勤處、學生處進行督導。
3、學期中,后勤處會同學生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周班級應指派專人進行自查,并報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調整或離職等,應向后勤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沒有辦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擔責任。
4、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后勤處申請,由后勤處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5、后勤處、學生處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發現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做好記錄,上報情況,落實賠償。問題嚴重者,報學校領導按有關規定處理。
6、后勤處對班級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進行維修,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級管理:
1、班主任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2、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的所有財產,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實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照價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第一責任人。
3.教室課桌椅,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監管。學生人數增減,班主任把增減人數通知后勤處,由后勤處增設或收回桌椅,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更換桌椅。
4、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校長同意后,班主任會同后勤處相關人員辦理變更手續。
三、獎勵與賠償:
1、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人在開門窗,人走關門窗。開關門窗動作要輕,勿用腳踢門。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2、多媒體、機房、實驗室等公共場所設備,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丟失要照價賠償。
3、課桌椅要愛護,不亂刻亂畫,不準私自調換。人為損壞或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看管好班級的其他財產,不能分清責任的財產破壞行為,由集體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地上拉繩曬衣。故意損壞花草樹木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6、賠償和修理后,由后勤處財產管理員核銷。
7、舉報他人破壞公物者,經核實給予相應獎勵。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3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涂寫、刻字。對于亂涂、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并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 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布于門廳處 。期末匯總上交學校。
賠償標準如下: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涂、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墻壁損壞、亂涂、亂刻或有污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只30元,鎖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講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樓道及教室宣傳牌每塊40-100元。
10、衛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4
學校財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是貫徹“勤儉辦學,節約開支”的重要舉措,也是對全體同學進行愛護公共財物、集體主義榮譽感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班級財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變為學生的自覺行為,特制訂本制度:
1、班級財產實行班主任管理負責制,由學校總務處,班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2、總務處將對各班的保管物的數量、質量進行登記確認,由班主任驗收簽字即日起執行本制度。
3、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電扇(升旗、課間操、實驗課、體育課、微機課等),養成良好的節電習慣。
4、課桌椅上不準用刀亂劃痕跡,不準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寫。如屬非正常損壞的,令責任者及時修理,無法修理的要按標準價格賠償。
5、各班的講臺、黑板、水桶等公共財產衛生設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損壞由班級追查責任者負責修理賠償,查不出責任者由班級集體賠償。
6、做好教室內外門窗及墻面的保護工作。嚴禁用桌椅撞擊墻面,教室四壁出現破損、洞及亂涂亂寫等,追究班級個人的`責任并按標準賠償。
7、學校的其它公共財物要愛惜,體育器材、圖書等。注意節約用水,不隨便開關水籠頭,不隨便攀摘校園內的花草樹木,故意破壞者將予以賠償處理。
8、學期結束由總務處、政教處及班主任陪同對各班財產進行檢查、驗收。
9、班級財產管理將作為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5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切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校園文明,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全體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相互監督。向班主任舉報損壞公物的行為,由班級予以獎勵,并作為評優條件之一。
三、對于亂涂、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并責令修復如初,或作價賠償。
四、每學期學校定期、不定期檢查,每學期末必查,檢查結果作為班級量化考核依據。
五、班級財產賠償標準:
1、課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亂涂、亂刻一次10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10—50元,。
2、墻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8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10元。日光燈每盞40元。燈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塊15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門上玻璃每塊30元。
5、每扇門400元,鎖子10元,鑰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講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10、衛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電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釋權屬校行政。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6
學校財產是學校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是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的保障,愛護學校財產是每一個教職工和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訂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一、責任人
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每學年學校將配置完整的課桌椅及其他各類設施、設備交給班主任管理,到學年結束班主任須將完好的班級所用設備物品如數清點交還給學校。
二、班級財產管理及要求
1、班級財產包括門、窗(玻璃)、教室牌、課桌椅、黑板、電子白板、電視、廣播箱、講臺、宣傳標語圖畫、照明線路、燈具、空調、電扇、墻壁等教室內設施。
2、班級財產的使用實行班級承包制。每學年開始時,總務處與班主任簽訂《班級財產管理協議書》,承包到班。學校在每套桌椅上打上教室號,以便班級進行管理。
3、班級財產管理應具體落實到學生身上,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各班要設立財產委員協助管理。
4、各班保持教室墻門窗地面整潔、課桌椅排放規范整齊,不允許在桌、椅等物品上面隨意涂寫和刻劃,不允許在墻面上隨意張貼各種材料,必須張貼的.用雙面膠集中貼在教室前的宣傳欄內,獎狀用雙面膠整齊地貼在后面黑板上方。
5、凡屬教室財產不許隨意拿出教室外,學生要自覺愛護教室財物,遇到損壞公物現象要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7、各班教室內的財產除學校統一調配外,任何其他部門或人無權亂動或外借。
8、有專人負責關燈關扇和關鎖門窗,做到人走關燈關扇和關鎖門窗。
三、班級財產檢查、維護、獎罰
1、學校政教處及總務人員每學期期中和期末對各班級財產進行檢查,將檢查結果上報校長,并在班費中扣除維修、更換費用。
2、學校鼓勵以年級組為單位,配備一定的工具對課桌椅小的毛病進行個人維修,維修最好在學校檢查前完成。
3、班級和個人個人維修完好的財產算作學校配置好的財產,不列入損毀財產之列。
4、對破壞公物情節特別嚴重的學生除照價賠償外還須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的好壞作為班主任工作年終考核和評選優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
4、誰損壞公物由誰承擔賠償。如查不出肇事者,應由班級負責賠償,一經查清,仍由損壞者承擔。
6、學校允許課桌椅存在2%的損毀率,在損毀率之內的課桌椅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不列入損毀財產之內。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罰(2-3倍),直到校紀處分。
①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②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③策劃、煽動者;
④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7
1、各班班主任是小平臺管理第一責任人,班級電管員是班級小平臺使用日常管理者。
2、學生不得動用所有的多媒體設備,包括電腦、展示儀、音箱、電源開關等。
3、教師應嚴格按照多媒體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儀器設備,不準擅自將儀器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4、教師需要下載安裝軟件時,需要做好查殺毒工作,防止將病毒帶入主機。
5、使用結束后,應檢查所有的電教設備,情況無誤后關閉投影機電源,兩分鐘后切斷控制柜電源并鎖好所有的控制柜門,每天放學前電管員要及時給操作臺上鎖。
6、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意外情況,請切斷電源并立即與網管中心聯系。
7、保持多媒體操作臺的清潔,嚴禁把雜物堆放至操作臺里面。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學校管理條例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降級處理,并相應地要求酌情經濟賠償。
9、準時領取和上交教學電腦和教學展示臺和投影儀,以確保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10、各班電教員必須經過正規培訓并合格后,才能上崗,培訓工作由教導處統一組織。
11、各班電教員負責填寫《江臨中學班級小平臺使用情況記錄表》,一周一小結,每周五下午課后將記錄表上交教導處備查、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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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班學生應愛護公物,保管好教室內外的一切公共財物。
二、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交給班級各項設備和用具,班主任簽字驗收,由班主任責成班級同學認真管理。
三、若物品自然損壞(如桌椅松動)由班主任證明,及時報告總務處,待總務處查明后及時修復。
四、人為損壞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又無法查處的`,由班級負責賠償。若發現故意損壞公物者,應及時教育處理并由個人負責賠償。
五、一切設備未經過總務處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嚴禁在墻壁、桌椅上刻寫、踩踏、刻畫。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六、學期結束,由班主任負責將各項設備、用具清點上交總務處,如有損壞、缺少,由班級負責。保管好的班級,學校給予表揚獎勵,假期保管工作應由學校保管負責。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9
愛護公物是每個青少年的美德,是履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思想的具體表現,是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樹立新校園的實際行動,為此訂閱下列管理辦法。請各班遵守執行,做到公物從愛護、人人負責、相互督促。
1、各班由班主任、生活委員及班級指定的財產管理員組成財管組,負責保管本班財產。
2、各班財產管理員按每學期開學移交的'財產清單,認真負責地做好保管工作,當有公物損壞時,及時告知總務處保管員,由總務處負責處理維修。
3、教室的門窗應輕開輕關,嚴禁腳踢或沖撞,上體育課等全班離開教室時,必須關好門、窗、關閉日光燈、電扇,放學時應將教室的所有電氣開頭關閉,鎖好門、窗。
4、遵守各實驗室、圖書館、、機房等館室的規章制度,愛護各館室的設施財產,如隨意損壞財產按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賠償、教育及處分。
5、教室清潔工具要愛惜使用,統一擺放,妥善保管,禁止用此打鬧,戲耍、嚴禁亂扔粉筆或在黑板上亂寫亂畫。
6、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擅自進入花壇,嚴禁攀枝折花、采摘果實。賠償、扣分、獎勵條例附后。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10
一、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并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應制定具體管理措施,建立監督機制,課桌凳由學生自己負責保管使用,其他財產要有專人負責。
三、各班財產,學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完好,班主任清點后,正式執行制度。
四、每個學生都應自覺愛護班級財產,文明使用。
五、財產在使用過程正常損壞,由班主任到總務處報告登記,經驗審后,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若屬管理不善,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學生或班級承擔;故意損壞,加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六、每學期結束,學校總務處與班主任共同檢查班級財產的.使用情況,并做好記載,損壞財產沒有落實到人的,從班費或班主任津貼中扣出。
七、財產管理每學年評分一次,納入班級考核,作為評選“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對管理嚴格、財產完好的班級,學校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八、學年初班級財產登記因按時上交總務處,否則視班級財產完好處理。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11
1、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
2、教室財產破損、失少,班主任應立即到總務處填表報修,并辦好賠償手續。總務處必須兩天內給予修復。(特殊情況除外) 3、總務處每周進行不定期檢查。其結果作為班級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據之一。
4、檢查評分標準:
(1)財產損壞、失少不報被查實的`,每件扣1——2分。
(2)無故浪費電源的(電燈、電扇及其他用電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學后,人離教室但門、窗不關的,扣1分。
5、教室內有他班代號凳的,每張扣1分。
6、公共場所發現本班代號凳亂放的,每張扣1分。
7、凡損壞需賠償的財產,每登記1件扣0.2分。(不需要賠償的財產報修登記不扣分)
8、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處罰外,還要視情節加倍扣分。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學校財產管理,明確責任界限,減小財產損失,特制定班級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責任界限
1、班級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實施,屬班級共同使用的財產,由班級師生共同負責,由班級師生共同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責任人。
2、班主任對兩室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3、總務處、政教處對兩室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作好記錄,上報情況,兌現賠償,問題嚴重者,報校領導按規定處理。
二、交付使用與驗收辦法
1、學期初,學校總務處將教室、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交付各班級使用,班主任核實并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政教處、總務處進行督促。
2、學期中,政教處會同總務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周班級財產專員應組織自查,并報告班主任和政教處。
3、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總務處申請,由總務處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責任在班主任,除賠償外并按規定處罰班主任。
4、學期中,班主任如調整或離職等,應向政教處、總務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方式同第2條規定。如果其他處室或個人借用班級財產,須經班主任同意,用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失,班主任應責成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班主任調整時,應提前36小時書面通知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如果班主任調整后,其班級財產沒有按上述第2條規定辦理移交者,總務處辦事人員承擔責任。
5、如果政教處、總務處沒有盡到檢查、落實和管理責任,造成班級財產損失者,政教處、總務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予處罰。
三、財產名錄
1、班級財產名冊
課桌張;椅子把;窗簾幅;
講臺張;清潔工具把;監視器個;
黑板面積;電視機臺;吊扇個;
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2、宿舍財產總冊
鐵床張;桌子張;窗簾幅;
椅子把;床板幅;
水龍頭;開并(插座)潔具(完好、有損、缺等情況)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四、檢查驗收
1、財產檢查驗收,應填寫詳細記錄,重要問題向上匯報。
3、有損壞賠償及需修理的情況,專報總務處。
4、重大修繕項目,需直接報總務處。
五、財產損壞賠償
1、一旦財產損壞或丟失,應及時主動上報,否則作惡意破壞處理,除賠償外,加倍處罰。
2、師生員工離校,由總務處責任管理員驗收上報財產使用情況至學校主管領導最后審驗,決定罰、賠金額,由財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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