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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4 11:44: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應急管理制度[必備15篇]

應急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職責:

  1、供應部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綜合辦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與維護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應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應急管理制度2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應急管理制度3

  為完善我公司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隊組對現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物資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對于具備應急救援器材箱的隊組應明確應急救援器材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順利開啟。

  4、各個救援物資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潔擦拭,如發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在案。

  5、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確保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6、供應科經常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救援物資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提高。

  7、對于工作不到位現象,供應科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對于由于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8、不得隨意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應急管理制度4

  1、為確保事件突發時能迅速反應,有效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發生突發性緊急事件時的藥品供應,保障病患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此應急制度。醫院內部突發情況,如臨時停電或his系統故障等,亦按此制度處理。

  2、突發事件一般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事件。比如大規模傳染病、地震、水災、颶風等自然災害,核輻射、集體食物中毒等。

  3、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及藥劑科主任,由藥劑科主任負責協調安排應急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進入緊急待命狀態,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服從指揮,按要求各司其職。如有必要,藥劑科可隨時組建'突發事件藥品供應小組',負責準備、調配所需藥品。

  4、急診藥房開啟'綠色通道',由醫生開具手工處方,急診收費加蓋'綠色通道'章,隨即調配處方,待事件穩態后統一結算入賬。

  5、各病區急用藥品,優先按醫囑發藥;若醫囑暫未輸入系統的,則憑診療醫生或護士臨時借條發放給相應專職護工;夜間用藥,則由急診藥房負責調配。

  6、若突發事件所需藥品出現短缺現象,則藥劑科藥首先科室內進行緊急調撥,同時藥庫根據實際情況立即采購補貨,并要求供貨公司緊急送貨或向其他醫院調撥等各種方法保證突發事件藥品供應。

  7、若處理突發事件所需使用藥品未在本院藥品使用目錄中,則由診治科室主任提交臨時用藥申請報告,經藥劑科主任、分管院長批準,藥庫立即進行緊急采購,緊急送貨時間。

  8、若事件情況緊急或牽涉面較廣時,則由藥劑科主任向分管院長及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匯報,由醫院統一安排處理。

  9、臨床各部門配備急救、搶救用藥,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專科情況向藥劑科申報請領其他搶救用藥,藥品使用后應及時補足,定期養護,除護理部每月進行專項檢查外,藥劑科每季度安排藥劑人員檢查相應部門搶救車藥品備用及效期情況,檢查結果及時反饋被查科室,必要時將結果匯總給護理部。

  10、醫院內部突發情況(臨時停電或his故障等),門急診藥房則根據收費處備用機制的運行情況,使用相應的應急流程:

  (1)收費處備用收費系統可運行:

  醫生開具手工處方,收費處按手工處方進行收費(必要時,藥劑人員現場指導),門急診藥房根據手工處方進行發藥,并登記該病員就診號,故障完畢后進行處方確認;

  (2)收費處備用收費系統無法運行:

  醫生開具手工處方,門急診藥房進行手工劃價,收費處收費,門急診藥房根據手工處方進行發藥,并登記該病員就診號,故障完畢后進行處方確認;

  11、醫院內部突發情況(臨時停電或his故障等),病區藥房使用應急流程:

  醫生開具手工醫囑單,藥劑人員配方,故障完畢后進行處方補登。在突發情況期間,停止退藥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門、急診藥品的價格his系統每天進行更新,以確保單機版進行劃價。

  13、各部門日常應準備應急電源,并定時維護修理,部門人員聯系電話及時更新,保證突發情況時通訊正常。

  14、突發事件結束后,藥劑科應對該次突發事件藥品供應應急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總結評價,發現問題,及時作出改進,積累寶貴經驗,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及完善應急系統。

  15、藥劑科應定期組織培訓,讓全體藥劑科工作人員都了解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內容,熟悉處理程序。

  附:簡要突發事件應急藥品供應預案

  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藥品供應主要分以下二類情況:

  第一類:停電、醫院his系統故障(包括電腦故障等)。

  第二類:搶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搶救重大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病、集體食物中毒等急需調集醫院沒有的藥品或庫存不足的藥品。

  適用于第一類的預案流程:

  1、停電時,電話咨詢設備科,查詢停電的預計時間;并及時啟用應急燈或手電筒;若停電時間較短,可讓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藥品可先付押金,藥師審方發藥;停電時間較長不能修復時,使用手工處方,手工劃價收費發藥。

  2、his系統故障時,電話咨詢信息中心(咨詢故障原因及預計修復時間);短時間能修復的,可讓病人等候;需長時間修復的',采用手工處方,單機版劃價收費,藥師核對發票并審方發藥,待恢復后確認處方。

  適用于第二類的預案流程:

  第一時間通知藥劑科主任、藥品采購;聯系相關藥品供應的醫藥公司或廠家;承諾:接到電話后,半小時內給予答復,若本市內有庫存的藥品2小時內到醫院,本市內沒有庫存的藥品根據具體情況供應。

  備注:

  1、藥劑科主任、采購、各部門負責人應24小時開機;

  2、當發生停電或電腦故障時,應及時打電話給相關科室及時維修;

  3、應急燈放置急診藥房,每周檢查,電力不足需充電;

  4、藥房必須備有正常的打印機、計算器及藥價本(藥價及時更新)

應急管理制度5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6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的人員:公司員工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廠區各個場所,包括前后門30米周邊范圍內

  一、

  應急準備(責任單位:人力資源部)

  1.設“意見箱”,了解員工的真實想法與需求;

  2.不斷改善食堂伙食質量,提升員工生活質量;

  3.加強生產現場的工作安全,對員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4.每月舉辦員工生日會,增強員工歸屬感;

  5.招聘員工時,調查分析員工背景和性格,杜絕有不良記錄的人員進入公司;

  6.給員工提供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讓員工有可施展才華的舞臺;

  7.給員工提供教育培訓機會,增強員工的自身技術能力。

  二、應急響應

  1.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及人力資源部主管,按事情輕重程度確定是否需要啟動應急小組指揮中心;

  1)如人數在10人(不含)以下,保安人員需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及人力資源部主管;

  2)如罷工人數在10人以上,且明顯對公司治安造成影響,需立即啟動A級救援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

  3)如有人員出現受傷現象,醫療救援小組應對傷員進行診治,嚴重者需送至醫院救治。

  2.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負責穩住現場形式,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負責調查罷工原因;

  3.與罷工組織者進行談判,了解對方的動機和目的,協商解決方案;

  4.情節嚴重公司已經無法控制時,需報警處理;

  5.事件處理結束后,人力資源部主管應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應急管理制度7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危險化學品(磷酸、硝酸、天然氣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全自動ED生產線、危險品儲存倉、氧化車間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應急準備(責任單位:行政課、倉庫課、生產單位)

  1.行政課需給所有生產車間配備滅火器材,并每一個月進行一次點檢,保證滅火器壓力在正常范圍之內;

  2.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需經過國家規定的相關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國家規定的上崗證;

  3.倉庫應對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進行化學品特性培訓,確保一旦發生泄露,倉管員能采取最適宜的處理方式;

  4.倉庫應對現場領取化學品的數量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化學品在現場出現堆積現象;

  5.生產現場應對從倉庫領過來的化學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

  6.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

  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二、應急響應

  1.如泄露地點在生產現場,由現場主管啟動C級應急救援程序,現場主管組織救援工作,并跟部門主管匯報。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如倉庫化學品發生嚴重泄露,責任人員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應馬上啟動A級應急救援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同時知會工業安全組組長,由總指揮負責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對化學品泄露事件進行快速處理,避免影響擴大;

  3.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4.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現場控制小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

  救出危險

  區,組織現場員工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醫療救治小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泄露處置物應交由專業環境公司處理;

  6)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5.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6.事件處理結束后,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E.外來人員滋事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應急管理制度8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年級部主任及班主任

  2、安全要求:

  (1)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春游活動等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前做好計劃、安排,向家長發放書面通知及安全注意事項。

  (2)必須提前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請示,做好安全預防工作,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組織。

  (3)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過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超載行駛。

  (4)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提前部署,責任到人。

  (5)學校組織學生出游前,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點加強對學生安全守紀和自我防護常識的教育,要教育學生遠離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危險區,不得擅自參加探險類的活動、上下車及時站隊,不允許在馬路上互相追逐、嬉戲等。

  (6)出發前將學生組成小組,任何人不可單獨活動。離隊需請假。隨時清點人數。

  (7)建議學生外出期間注意飲食衛生,飲水飲食要衛生,隨身攜帶一些常用藥;活動時注意財物安全,嚴防小偷。

  (8)提高學生文明素養,禮貌待人,文明游玩,同學間互幫互助。

  對違反紀律者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返回學校并給予紀律處分。

應急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加快學校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進程,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運行健全,進一步規范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保障和服務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我校每年校園運動會、文藝匯演、社會實踐活動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小學重大活動應急預案。

  一、學校運動會的.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德育處、總務處、體育組及班主任

  2、運動場保衛工作安排:

  場地保衛由專職保衛及學生保衛兩部分組成,專職保衛的任務為,運動場三個入口,及跑道秩序的維持,阻止擁擠、踏傷人員,進出順序由組委會安排,學生保衛的任務為阻止非運動員進入警戒線內,班主任負責各班的看臺秩序,進出場地的秩序由往讀部保衛人員負責。

  3、設立職責,分管到位:

  (1)運動會期間要求學生有秩序的入場、散場,避免學生因擁擠造成意外傷害。

  (2)運動會比賽期間,要求老師向學生宣傳運動常識,避免因劇烈運動而造成意外傷害,禁止學生在比賽場地隨意走動等安全知識,設立紀委評選組。

  (3)學校醫務室的醫務人員要堅守崗位,隨叫隨到,做到發生意外能夠及時處理。

  (4)學校德育處要與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做好運動會期間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賽場周邊環境禁止個體商販在場地門口擺攤設點,以防食品不衛生而發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5)紀律評選組織要加強賽場內的巡查工作,以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發生。

  4、醫務及食品衛生及其它:

  運動場主席臺設一個醫療點,一名校醫,作傷員應急處置。安排一輛校車,以備運送傷員,作好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防止食品中毒。

應急管理制度10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音樂組成員、班主任

  2、明確職責,落實到位:

  (1)保證場地安全、衛生,照明、飲水等設施符合學生身體健康發展要求。

  (2)排練及演出前,學校德育處、總務處與場地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積極配合做好文藝匯演場地布置,要求做到防火安全,應急照明設備正常工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3)文藝匯演時學生入場、退場期間要求、總務處與場地管理人員、年級部主任及班主任提前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的出入,禁止擁擠打鬧。特別是在演出期間如發生停電情況,各年級維持秩序,禁止學生隨意走動,擅自離開座位。學校政教處需提前做好應急疏散路線。

應急管理制度11

  為規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能夠積極應對和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火災事故救援工作,保證消防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防止火災事故擴大或惡化,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3.1為加強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各項目經理部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

  組員:總工程師、經營經理、安全生產部、技術質量部、物資供應部、經營預算部、財務部、辦公室等部室人員。

  3.2.1根據火災事故及險情性質,下達應急預案啟動、解除命令,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2.2指揮事發項目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及配合,負責落實和完成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3.2.4組織或聯系有關部室、專家對事發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現場火災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2.6做好穩定施工作業人員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3.2.7適時將火災事故概況、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上級部室匯報,通報所屬各單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組織應急救援過程及結果的評估,制定復工方案。

  3.3下設通信聯絡組、技術支持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供應組、消防保安組、醫療救護組。

  3.4.1.1負責收集、分析和傳遞火災現場信息,確保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公司以及外部聯系暢通;

  3.4.1.2負責組織對火災事發現場的拍照、攝像工作;

  3.4.1.3維護現場通信系統的暢通;負責對外界的信息發布和報道;火災事故擴大應急后,負責向周邊居民、社區的對外信息公告。

  3.4.2.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火災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導火災應急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及完善;

  3.4.2.3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技術資料;

  3.4.2.4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應急結果的評估及復工方案。

  3.4.3.1實施搶險救援應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員搶救、工程搶險、事態控制、清理事故現場和消除事故隱患);

  3.4.3.3負責搶險救援現場的安全防護,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發生;

  3.4.3.4搶險救援結束后,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4.4.2保證現場救援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3.4.4.3在事發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交通、治安秩序;

  3.4.4.4負責與外部醫療、公安、救援等機構的聯系協調,在專業醫護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護理;

  3.4.4.5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和現場人員穩定工作。

  4.1公司領導要高度重視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4.2.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方位防止火災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3.2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的要求進行編制。

  4.3.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應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項目的應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火災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災事故發生或演習后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4.3.6火災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并進行備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項目部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

  4.5建立預警支持系統。公司、工程項目部在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利用監測技術、預警裝置、各工程調度值班固定電話或各級負責人員移動電話,建立相關技術、通訊支持平臺,保證預警準確,反應靈敏。

  4.6.1火災事故發生后,發現人就近及時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上報公司。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實施救援。

  4.6.2公司領導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4.6.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現場救護。

  4.6.4發生火災事故的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4.6.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后死、先重傷后輕傷、先易后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4.7.1項目經理部、分包單位,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嚴格按國務院75號令頒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勞動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和本規定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4.7.2.1無論發生任何事故,則由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分類統計。

  4.7.2.2填寫統計報表分為:本企業職工、非本企業人員和分包單位人員。

  項目經理部安全部門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文件規定,準確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及時上報公司。

  5.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5.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

應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救援范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四章對外聯系、報告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管理制度13

  為確保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資料包括: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狀況;應急預案制定和執行狀況;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狀況;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狀況;應急保障措施落實狀況;應急管理制度制定狀況;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督查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經常性督查等形式進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工作任務,明確督查的重點和要求,促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體系建設。

  四、被督查的單位要用心主動配合督查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檔案,實事求是地向督查組匯報工作開展狀況。

  五、督查工作在鄉政府的領導下,由鄉應急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活動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查看以及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等方式進行。督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反饋督查狀況,并構成督查報告。

應急管理制度14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化學物品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樓、生產車間、休息區域(含吸煙區)、危險品儲存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燈、安全通道

  應急計劃:每年不定時(不少于二次)

  應急準備物資: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滅火器材

  一、應急準備

  1.培訓和演練(主要責任部門:人力資源部行政課):

  1)安全教育小組,治安、消防安全組共同負責主持和組織全公司每年進行不定時的火災事故模擬演練(不少于二次),各應急小組組員按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總指揮對整個演練過程進行評價,必要時可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及更新記錄均需要保存;

  2)安全教育小組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定期的消防知識培訓;

  3)日常巡檢小組:負責對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及設備進行指導檢查維護。

  2.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安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重點防火部位:氧化車間、全自動ED生產線、危險品儲存倉等。

  二、應急響應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示牌,按責任部門總人數組建現場控制小組。組長由部門主管承擔,組員:車間主管(副理、課長)、各班別負責人(班長)、技術員、品管等。部門主管為總負責人,車間主管負責撲救工作,其它人員各盡其責。安全疏散小組務必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有序撤離現場;

  2.醫療救治小組負責聯系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

  3.火災處理程序(根據當時第一發現人的直觀判斷):

  1)如火勢較小,在較短的時間內1個人能夠迅速處理完畢,只需啟動D級救援程序,現場發現人員第一時間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杜絕火勢蔓延;

  2)發生一般性火災,情況不嚴重,單個滅火器可以解決的情況下,需啟動C級救援程序,現場第一發現人應立即拿取最近的滅火器執行滅火,且招呼臨近的同仁通知單位主管,由單位主管作為現場控制小組組長執行整個滅火后的收尾工作;

  3)發生一般嚴重火災,判斷1人無法撲救,明火有1/3米高度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高呼并通知現場主管,啟動B級救援程序,由單位主管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執行滅火,單位主管在組織滅火的同時需通知部門主管;

  4)發生火災濃煙1米高,面積在1平方米以上,需啟動A級救援程序,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現場主管,現場主管立即通知部門主管和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各組成員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執行救援行動。總指揮安排專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內容如下: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邊標識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公司門口引導消防車輛;

  5)發生火災后,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現場控制小組組長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必須是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其它液態滅火器滅火,以防觸電事故發

  生

  6)發生火災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醫療救治小組準備毛巾,潤濕后蒙在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同樣準備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受傷人員救出后,醫療救治小組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純凈水沖洗一下受傷部位,將污物沖洗干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7)安全疏散小組負責組織現場人員有序撤離,避免人員的無謂損傷;

  8)事故處理結束后,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統計;

  事故的原因判斷;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應急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水災、火災、斷水(電)化學品泄露、突發事件等)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現場、倉庫的火災,公共事業的供應中斷(如:停水、停電等),化學品泄露,突發事件(外來人員滋事、食品中毒、罷工)等安全事故發生情況下的快速處理及應急控制。

  3.定義

  (無)

  4.權責

  總經辦:負責對事件應急預案小組的`調度執行。

  人力資源部:負責事故的應急協助處理工作。

  設備課:負責公共事業中斷的應急處理。

  責任部門:負責第一時間對現場發生的應急事件做出反應。

  5.內容

  5.1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與職責:奧捷五金(江蘇)有限公司成立應急預案小組,負責整個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執行。

  5.1.1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見附件)

  5.1.2應急組織職責:

  總指揮:負責整個現場的應急事件處理的監督。

  工業安全組組長:負責生產現場工業安全工作執行監督。

  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負責公司的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維護協調。

  現場控制小組:負責安排整個搶救(控制)工作的有序進行。醫療救治小組:現場發生人員事故時,負責提供最及時的診治措施。

  日常巡檢小組:負責公司日常消防、治安、食品安全以及現場工業安全的巡檢工作。消防撲救小組: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救滅火工作執行。

  安全疏散小組: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人群及機器設備等物品有秩序的撤離。安全教育小組:負責日常對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2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第一發現人→報告現場干部→報告單位主管→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并報告總指揮→啟動應急小組指揮中心

  A級救援程序:情況非常嚴重,單位不能獨立完成事件的處理,需啟動應急小組指揮中心;

  B級救援程序:情況一般嚴重,部門可自行組建現場控制小組解決問題,報告至部長級主管,

  無需啟動應急小組指揮中心,但事后需向總指揮書面匯報;

  C級救援程序:情況不嚴重,現場單位主管可直接進行處理,事后需向部門主管書面匯報;D級救援程序:小失誤性情況,現場班組長和擔當可直接處理,事后需向單位主管匯報。

  5.3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總指揮(李含才

  副總):5588

  副總指揮(施金榜

  董事):5333

  工業安全組組長(施伯聰

  主管):5789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韓大軍

  隊長):8660 5.4緊急電話:

  匪警

  110

  火警

  119急救

  120交警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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