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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8 16:28: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熱門)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熱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并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并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文件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須詳細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并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 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里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復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于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毀清單》,經安全科長批準后,可以銷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l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

  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蓋章)簽字:日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凡在本公司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設備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三、明火作業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并采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動火后要做到"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設備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六、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八、動火作業完畢,設備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十、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督促公司各單位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川財企〔xxxx〕33號)、《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核工業地質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核地安〔xxxx〕223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指各單位重大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向公司財務部繳存的用于本單位重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核工業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業四川巖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設計所、包括各合作單位的重大項目等。

  第四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各所屬單位重大項目自行負擔,在自有資金中支付。

  第五條本辦法由公司質安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重大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統一交公司財務部設置的專項賬戶單列管理。

  第六條凡符合第三條規定范圍的.公司所屬單位重大項目,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原則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萬元。

  各單位可以參照以上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所屬重大項目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收取標準。

  第七條不因以任何情況緩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第八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為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而直接發送的搶險、救援費

  用支出。

  (二)作為處理辦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送的費用支出。

  (三)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產生的搶險、救援及善后處理費用,原則上應由各單位先行支付。確實需要動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由本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財務處研究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單位重大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予發生開支的,在項目結束后可申請取回。

  第十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同時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一條

  (一)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主持公司級會議。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級會議后勤及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4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所屬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控制程序

  4.1會議分類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車間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總結會議前的安全檢查,匯總隱患情況,做出隱患整理安排;總結本公司近期安全動態;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傳達公司級安全工作會議內容;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本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會議要求

  1.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及時布置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結合安全生產的形勢與特點,對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產問題,應隨時召開專業會議。

  3.生產車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研究落實生產作業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做到有內容有記錄。

  6.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檢查車間安委會和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并在會議記錄上予以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規范xxx廠xxx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使之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經采取各方面意見,形成該管理制度,望各相關人員遵照執行。

  制定目的:規范xx廠xxx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車間生產工作安全進行。

  制定的原則:科學、規范、有效,促進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一、安全管理職責

  車間正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各工段(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制定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計劃。

  3、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事項、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班組長(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

  班組長(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是: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工段)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杜絕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會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除隱患、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天安全員對自己管轄范圍的人員勞保穿戴、操作遵章情況、設備完好情況、一、二級危險電源,現場定置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整改。

  2、每周四分廠組織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后將結果及整改意見以書面形式匯總上報至主管廠長。

  3、次月2號前,各車間安全員將上月本車間的安全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分廠安全員處,分廠安全員將上月安全總結報主管廠長。

  4、各大班長、工段長在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轄區的一、二級危險點源,設備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并在班中檢查當班人員的勞保穿戴,操作遵章情況,消除安全隱患,杜絕違章操作。

  5、其他班組人員要在作業前對作業的環境、設備、工具進行察看,確保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再進行作業。

  三、安全生產檢查實施細則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細則如下,參照執行。

  xxxx車間安全生產檢查細則

  xxxx車間天車安全檢查細則

  1、天車工上車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不準酒后上車。

  2、上車后仔細檢查天車各部件的狀況,如有問題必須處理好后,方可開車,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盡快排除,不許設備帶病運行。

  3、同一廠房內有多臺天車運行時,禁止從一臺天車跨越到另一臺天車上,操作人員必須集中精力,起重前應先試吊,如吊物傾斜應重新捆綁,開車前應發出鈴聲,吊物不得從人頭頂越過,運行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

  4、天車啟動前應發出警鈴信號,在運行中禁止檢查和修理,小車和橋架禁止站人,天車上應放置滅火器。

  5、在起吊運重物時,吊物必須超過地面障礙物,禁止歪拉斜吊,不允許吊運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許吊物從人頭頂上通過,被吊物上禁止站人。

  6、天車運行時,指揮人員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時,應立即停車,防止造成事故。

  7、工具器物必須放在專用箱內,禁止放在天車橋架和小車上。

  8、天車在開動時應逐檔啟動,使天車平穩,決不允許突奔,在下降時應將控制器放到最后一擋,防止重物下將,在停車時將控制器轉到零位。

  9、天車運行時不允許打倒車,需要換方向時,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車平穩后,方可反向運行(危險時例外)各機構一律不允許利用行程開關停車。

  10、在工作中,應服從地面掛鉤人員的指揮,應熟練地將三個控制器配合好,不允許兩人操作一臺天車以免誤會發生意外。

  11、在更換陽極時,起落速度要平穩,以免碰壞設備或燒傷職工。

  12、在起吊重物時必須聚精會神等吊掛放穩后發,方可動車。

  13、天車在運行中,如發現前方有一臺天車停留,讓道時應提前減速,以免沖撞,不允許撞車。

  14、同一跨度有兩臺以上天車工作時,天車之間的距離不少于2米。

  15、吊物件時應注意保持鋼絲繩垂直,翻物件時不允許大于50的歪拉斜吊,更不允許用小車牽引地面車輛。

  16、被吊物的重量大于天車額定負荷的50%時,要一個機構一個機構地開動,不允許同時三機構開動。

  17、吊運重物間或液體金屬時,吊起0。5米左右要試驗起動升降機構制動器的制動性能,單制動的天車不能吊運液體金屬起升機構有負荷時,不準制動器進行調整。

  18、在吊重物時,當重物放到最低處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少于5圈。

  19、用兩根繩吊運物體時,鋼絲繩張開角度大于60°,則每根鋼絲繩都應在物體上纏一圈,若張開角度大于120°,則不能吊運。

  20、用兩臺天車抬物體時,應使其承載均勻起升機構鋼絲繩應盡量保持垂直,工作時兩臺天車的相應機構應“同步”,并且不允許同時開動兩個機構,抬桿應保持水平,要有專人指揮,不允許兩抬天車翻轉。

  21、指揮人員發出信號與天車工理解不一致時,天車工應發出詢問信號,在確認指揮人員信號和指揮意圖時一致時方可開車。

  22、天車工離開操作室時,應檢查控制器時應檢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歸到零位,并斷開配電盤的刀閘。

  23、天車工應會使用滅火器,天車工必須配備有四氯化碳滅火器,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24、天車的擦、洗、潤滑、檢修天車時必須停車后并切斷天車的總電源方可進行,并在電源開關處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警示牌。

  25、天車工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但天車工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

  26、嚴禁一個天車工操作兩臺天車。

  27、工作完畢后天車必須停回原位,吊鉤上升到位,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最后切斷總電源。

  28、做好當班運行紀錄將天車存在的`問題和故障如實紀錄并反映有關部門。

  xxx車間打包工安全檢查細則

  1、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2、注意周圍車輛,并及時給天車和其他車輛讓路。

  3、搬鋁錠時,身體要緊靠鋁錠,以防鋁錠掉下傷腳或放置時傷手。

  4、穿鋼帶和打包時,注意鋼帶反彈、劃傷,確認鋼帶放置無誤后再進行下道工序。

  5、打包時先穿好兩根鋼帶,打好后再穿另外三根鋼帶,拉鋼帶時防止鋁錠碰傷,防止打包機掉下砸傷。

  6、按規定長度剪鋼帶不得過長或過短,以免造成不便和浪費,同時注意鋼帶脫扣反彈或剪刀脫手傷人。

  7、工現場及時清理,打包完將使用過的鋼帶頭及時回收保證干凈整齊。

  xxxx車間出鋁工安全檢查細則

  1、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2、出鋁前要認真檢查真空包、臺包各部件是否完整,機械和電氣設備是否運轉是否正常,特別要檢查真空管,管子不允許有裂紋。

  3、間斷使用的真空包、臺包,出鋁前必須進行預熱,新襯里的臺包,不經烘烤不得使用。

  4、加熱好的真空抬包不允許用壓縮空氣或者潮濕的物品除灰,以免帶進水分。

  5、停止出鋁生時要慢慢的打開觀察口,不允許把臉靠近觀察口,以防鋁液濺出燙傷。

  6、真空抬包內的鋁液應低于觀察口10公分,開口包內的鋁液應低于包口15公分。

  7、出鋁時不能讓抬包與陽極、槽體、母線、地溝蓋板接觸,以免短路。

  8、吸電解質或停槽出鋁時真空包下部管口不能離開液面,應隨液面下降而降低吸出管。

  9、開槽灌鋁和灌電解質時,要緩慢的倒,要倒準不要濺出槽外。

  10、向開口包中倒鋁時要緩慢,四周五米內不得站人,以免倒灑或濺出的鋁液造成燒傷。

  xxxx車間鑄造工安全檢查細則

  1、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2、澆鑄前要檢查設備供水系統是否正常。

  3、澆鑄前對所要使用的工具必須進行預熱。

  4、澆鑄時必須在每個模子都工作一次后方可供水冷卻。

  5、吊運和放置抬包時,必須用抬包卡子固定住包梁,以免包梁歪倒傷人或灑鋁傷及人身。

  6、在抬包內進行混合配料或加固體鋁時,必須檢查所加物體是否干燥,如果潮濕,嚴禁加入,操作時不允許他人在附近停留和通過。

  7、新襯里的開口抬包使用前必須預熱干燥。

  8、掛包和吊運重物時,要掛準掛穩再起吊。

  9、不允許在懸掛重物的天車下通過,聽到天車和其他車輛發出的信號要立即躲開。

  10、機械、電氣設備發生故障,要通知維修人員維修不允許隨意亂動。

  11、人工堆垛時周圍兩米內不許站人,以防堆鋁錠鉤子脫鉤,輪飛傷人。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并積極參加搶修。

  xxx車間運輸工安全檢查細則:

  1、上班前必須穿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駕駛。

  2、廠內行車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1小時。

  3、檢查制動、離合器方向等是否安全可靠。

  4、拖拉液體金屬臺包時啟動要平穩。

  5、貨物高度超過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行。

  6、叉車叉貨時貨叉應離地15-20cm.

  7、拖拉機嚴禁人貨混拉。

  8、任何車輛車間內行駛速度不能超過3公里一小時,

  9、檢修貨叉,鏈條,剎車分泵排空氣時應支好支貨叉。

  10、檢查輪胎氣壓是否適應。

  11、叉車嚴禁用慣性取貨。

  12、叉車嚴禁用急剎車的方法卸貨。

  13、嚴禁無證駕駛。

  14、拖、頂車時應有專人監護。

  15、所有車輛停車時應用手制動。

  16、駕駛員下車后拔車鑰匙。

  17、開班前會時,嚴禁拉鋁水車輛通行。

  四、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一)獎勵: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分別給予獎勵:

  1、凡經考核、當月無事故、無違章的單位,可得相應考核工資(相應考核工資占總考核工資20%);

  2、在排除事故隱患或搶救事故中,表現突出、使國家財產和員工生命免遭或少損實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3、對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或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議,經實施后根據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

  4、在改善勞動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減少職業病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處罰:

  員工違反安全生產要求,按照電解二分廠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并對管理人員、安全互保對象實行連帶考核制度:

  1、每月安全考核扣款,連帶車間主任20%,副主任、主任工程師各10%。

  2、本班發生一項安全考核扣款,其違章人的安全

  互保對象連帶扣款3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睜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睜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后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盤、試卷)。

  (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項目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六)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后,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復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征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匯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1、軟件:資料、安全驗收、設備驗收、檢查記錄、對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活動,教育健康卡記錄、交底情況、制度、色標牌等;

  2、硬件: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置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項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項目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項目部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周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于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項目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匯報項目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設備、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匯報工地項目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并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匯報、不采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干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范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并給予處理,不得借故推托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復查時間及復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復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項目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臺帳。

  1、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設備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工程師,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設備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項目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設備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從事新的建筑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后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材料科負責填寫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范圍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規定執行;

  (二)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種類、型號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安監部門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文件通知為準;

  (三)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發文公布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設備、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設備的臺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臺帳;設備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臺帳和淘汰機械設備的臺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設備的臺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并明文張掛。

  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置安全標志,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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