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食品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營食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與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現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與培訓管理制度
1、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保證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她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與培訓臺賬。我單位按規定聘請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從業資格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與巡查工作計劃,探索與推行先進管理規范與手段。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與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與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檢查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堅持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上崗前必須先體檢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定期開展知識培訓與內部考核。
4、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主動接受食藥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6、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年度自查與巡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自檢自查工作: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與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與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2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9、本公司保證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3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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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您處所有。
四、當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生重新上崗。
五、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銷售工作區內。
六、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加強個人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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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二、下架退市。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食品的,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三、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應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四、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通知生產者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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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管理部負責提出門店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門店全體員工會議討論并經門店質量負責人批準后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門店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門店質量負責人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門店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崗位職責對門店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崗位必須在一周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門店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三、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項目外,應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門店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質量負責人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門店負責人批準后下發實施。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訓,并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后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采購、貯存、銷售、售后服務制度
(一)、采購制度
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信息編制購貨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脫銷或品種重復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范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注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并明確有效期。
4、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注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制度》。
6、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二)、貯存制度
1、所有門店經營的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上架。
2、質量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于冰箱(溫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處(避光、溫度不高于20℃),可常溫儲存的需控制溫度(溫度0-30℃),門店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應保持貨架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溫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門店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5、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下柜處理。
(三)、銷售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后方能上崗。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衛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四)、售后服務制度
1、門店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后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咨詢和投訴。
2、售后服務部應建立售后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匯總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
3、定期開展用戶訪問,積極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及時向質量管理部門反饋客戶質量查詢或投訴信息,并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5、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于消費者監督。
6、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采納,并予以感謝。7、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咨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六、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門店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門店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門店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門店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門店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門店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衛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門店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門店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門店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并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7
一、學校食堂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五、
五、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留樣人。
七、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8
一、食品采購
(一)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二)選擇供貨商。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三)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四)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五)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六)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與銷售
(一)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二)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9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配備專門的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0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主辦者),應當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履行管理責任。
一、經營者入場資格審查。
應當認真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相關資料。
對材料不完備、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經營。
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場內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和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應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
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定期組織經營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應取消其經營資格。
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二、建立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應當建檔記載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等信息,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經營者嚴把進貨關。
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三、認真履行管理責任。
1、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自律制度;
2、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其他包裝標識;
3、監督經營者不得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虛假宣傳;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銷售“三無”、變質過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銷售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貼牌”食品;
4、為食品經營者提供保證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的`經營設施和經營環境;
5、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對發現進場交易有重大問題的食品,及時報告和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6、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處理、召回、退貨協議;
7、督促經營者主動為消費者出具信譽卡,作出公開的質量承諾;
8、定期對入場銷售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入場銷售者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9、定期檢查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進、銷、存情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10、對入場銷售的食品,應簽訂“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協議而不簽訂的,或者不嚴格審核有關資質證明等材料出現問題的,將其清除出場。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1
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管理制度
1.本單位從業人員必須每年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單位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每日人員晨檢,及時將“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工作時,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就餐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7.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我單位負責人認真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經歷,并持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
2.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我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單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安全。
1.采購: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環節: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區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⑵烹調加工: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加工的操作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潔。油炸食品時避免油溫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使用。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將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檢查各種商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各種加工工具、設備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⑷餐飲具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餐飲具。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消毒、保潔”的順序操作,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⑸冷食制作:設置冷食加工制作專間,做到“五專”(專人操作、專室制作、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設備和專用冷藏)的要求。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工作人員應主要個人衛生,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進行撤換處理。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將食品及時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
5.成品供應: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應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防止污染。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保持整潔衛生。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2.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3.建立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并按規定進行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4.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7.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設備、洗滌劑、洗滌劑等)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2.采購時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3.嚴格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購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2.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主食、副食分區存放。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5.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6.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7.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廢棄物處置制度
我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單位負責人負責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本單位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分別處理,做到日產日清;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禁止將操作間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餐廚廢棄物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具有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散落;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得榨取地溝油;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并接受監督檢查。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我單位定期對所經營食品的保質期限、感官性狀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及時封存處理。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周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設立不合格食品存放專區,對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類存放,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專區以待處理。
設立不合格食品處置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稱、規格、處置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時與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履行交接手續,由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在處置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并簽字。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廚廢棄物進行處置。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我單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確保在第一時間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對病人的傷害控制在最小范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
4.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報告。
5.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相關資料、庫房保管情況和出入庫記錄,協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來源、數量、加工數量、剩余量等情況,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確定,還應協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處理工作。
6.事后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7.事故責任追究,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及事故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推諉責任影響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劑目的在于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不得用于掩蓋食品的缺陷(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2.食品必須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劑,添加劑產品說明書的內容必須真實,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劑。
3.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認明包裝標簽上的“食品添加劑”字樣,必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并索取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4.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有使用記錄。
5.食品添加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櫥柜),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采購、驗收、使用登記制度。食品添加劑由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利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并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
7.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公示制度,將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使用范圍、劑量等公示在醒目位置或上。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2
一、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礎地采購食品時,索取并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三、從食品生產企業或批發市場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非批量采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四、采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五、采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
六、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生許可后購買,并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3
1、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輔導中心(下簡稱為中心)的各項工作;
2、負責以多種形式在廣大師生中開展心理健康的宣傳與教育工作;
3、負責對三級網絡所有成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考核;
4、負責對新生開展心理健康普測,建立、完善重點學生心理檔案,及時了解和掌握重點學生的各方面情況,做好訪談記錄;
5、根據各學院上報的危機信息及心理輔導員填報的.院心理健康教育重點學生情況調查表(中心心理普測重點學生調查表)(附件一)、院心理健康教育重點學生干預情況表(附件二)、院心理健康教育情況表(附件三)、匯總整理心理危機信息,評估危機的嚴重程度,選擇危機干預方案進行處理;
6、遇到突發、危機或重大事件,及時按照心理危機干預流程圖執行;
7、參加國內外的業務學習與研討,主動學習和掌握心理學專業知識和心理咨詢與輔導的技能,積極參加校外的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8、負責管理各學院心理輔導員與各班心理委員;
9、對學生的私隱保守秘密(學生發生自傷或傷害他人等情況之外);
10、嚴格遵守中心的相關制度。
經營食品管理制度 14
為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食品經營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經營場所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法定證照。
三、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制度。采購食品嚴格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并如實記錄購進(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購進(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購銷臺帳保存兩年以上。
四、嚴格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過期霉變等《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標簽管理規定。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報告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食品經營戶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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