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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4 08:41:38 志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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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通用30篇)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3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4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5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6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并組織解決。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7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8

  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二、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保存登記資料;

  三、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棄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有明顯的警示標識。

  四、醫療廢棄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棄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棄物收集處理;

  五、建立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棄物;醫療廢棄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醫療廢棄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六、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棄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七、污水、傳染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畜的排泄物,應當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八、嚴禁一次性醫療用品回籠使用,嚴禁非法回收一次性醫療用品;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9

  為了在醫療垃圾廠的實際運行中實現科學管理、規范作業、安全運行,從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護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一、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理工作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培訓后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主要培訓內容為《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包頭市傳染病防治條例》、《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場所消毒及個人防治知識。

  二、給本單位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對收運的醫療垃圾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數量、交接時間、收運人簽名等項目,該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運人員出車前須檢查車輛密封情況,防止泄漏。在每次清運完醫療垃圾后,要沖洗車輛,并進行徹底消毒。

  五、清運醫療垃圾的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能隨意變動。

  六、清運人員在接收醫療垃圾時,應檢查醫療垃圾是否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對包裝破損、污染的醫療廢物應要求醫療機構重新包裝、標識,對拒不按規定進行包裝的醫療機構,有權拒絕運送。

  七、焚燒爐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穿全套防護服,并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八、對進廠的醫療垃圾及時進行消毒滅菌,當日運送到廠的醫療垃圾當日處理,未處理完的'醫療垃圾暫時存放時間最多不得24小時,防止病菌的滋生、傳播。

  九、每日作業結束后,對整個作業區域進行噴灑消毒滅菌工作。作業人員應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種設備應每日進行檢查、清洗、潤滑,定期進行保養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十一、處置車間存在可燃易爆氣體,場內嚴禁吸煙。

  十二、廠內必須設置醫療廢物處置隔離區的明顯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十三、做好廠內的防火、防盜工作。節假日廠內要安排值班人員,隨時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0

  1、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應當對收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保存三年以上。

  2、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外觀檢查醫療廢物的包裝與標識,并盛裝于周轉箱內或桶內,不得打開包裝袋取出醫療廢物。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時應當重新包裝。對拒不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包裝的,運送人應當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員報告。

  3、實行危險廢物轉移登記本,由縣衛計委指定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和醫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共同填寫,保存時間為年。

  4、建立醫療廢物處置月報制度,并于每月10日前將醫療廢物總量向縣衛計委醫政醫管股上報,同時報送電子版資料。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1

  一、醫療廢棄物必須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建立醫療廢棄物專用的密封貯存室,標明標志并加鎖,防止醫療廢棄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

  三、由門診指定專人對輸液管和注射器類(經過消毒、毀形)、玻璃器皿類、組織血液樣本、試管或其它類進行分類,分別用易燃無毒的'軟包裝袋密封裝好,并貼上分類標識卡。

  四、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棄物由清潔工人送至存放醫療廢棄物的貯存室的專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員將醫療廢物送至縣衛生局指定地點,針頭等類物品定期焚燒處理。并如實填寫收運交接時間、種類、數量的醫療廢棄物轉移聯單和經辦人簽名。

  六、醫療廢棄物貯存室每天由清潔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

  七、對有關接觸處理醫療廢棄物的人員定期進行知識培訓。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2

  1、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和處置單位同意收集處理,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2、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由專人使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壞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進行集中處理。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置。

  5、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放入專用收集袋進行集中處置。

  6、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進行集中處置。

  7、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禁止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月報表,每年上報年報表。

  10、嚴格管理,定期檢查。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3

  一、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負責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院產生的廢物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兩類,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三、嚴格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分類,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裝,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損傷性廢物用利器盒包裝,放射性廢物用紅色垃圾袋包裝,同時設有警示標識和記錄標簽。

  四、隔離的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并及時密封。如包裝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運送醫療廢物。運送的醫療廢物必須密封包扎,確保無破損、滲漏。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統一運送醫療垃圾中轉站集中存放,并進行交接登記。

  六、醫院設立垃圾中轉站,中轉站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蠅、防盜功能,設專人負責。所有垃圾日產日清,醫療廢物交具環保資質的垃圾焚化廠作無害化處理。設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聯單和記錄。

  七、任何人都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八、醫院對新上崗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的崗前培訓,定期對在職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知識進行培訓。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4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潔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禁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七、在收集、運送、暫存醫療廢物的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九、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5

  一、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分置于黃色塑料容器內,并認真檢查有無破損。

  2、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分類進行收集不能混裝。

  3、隔離傳染病人生活垃圾歸在感染性廢物中,并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及容器外表面貼有警示標識和標簽(標簽上注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和備注)。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及時消毒后運送。

  二、醫療廢物內部運送工作制度

  1、運送人員在轉運前檢查包裝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

  2、運送人員每天在下午4:305:00用專用工具將醫療廢物運送至集中焚燒地點。

  3、運送醫療廢物要防止滲漏、遺撒,運送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4、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工作制度

  各科室與責任人交接醫療廢物時登記日期、種類、數量、經辦人簽名,登

  記資料保存3年。

  四、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教育職工提高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對從事收集、運送、處置等人員進行培訓。

  3、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

  4、掌握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緊急處理知識。

  5、對從事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體檢,必要時進行免疫接種。

  6、工作中被銳器刺傷時,按銳器刺傷處置要求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暫存場所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集中醫療廢物暫存地必須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處。

  2、醫療廢物暫存處要要有嚴密和封閉措施,防止滲漏,避免陽光直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由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專門管理人員按時對醫療廢物暫存處噴灑藥液,以防鼠、防蚊蠅、防蟑螂。并進行清潔消毒。

  4、醫療廢物暫存地設有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緊張吸煙、禁止飲食”的警示標識。

  5、嚴格禁止醫療服務與生產垃圾混放、轉讓或買賣。

  6、暫存病理性廢物,盡可能采取低溫或防腐貯存。

  六、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對全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向個科室發放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案》,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網絡人員培訓再由網絡人員組織本科室學習。

  3、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4、組織保潔人員學習相關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護知識。并掌握銳器傷后處理方法。

  七、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發生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在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護散和意外事故時,采取相應的'緊急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衛生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1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2小時內向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證據證明傳染病的事故有坑發生時,應當就《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用后消毒供應室回收。

  2、 消毒供應室應安排專人回收,專門地點盛放,并做好個人防護。

  3、 各病區、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必須統一用黃色垃圾裝盛放,針頭等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存放在密閉的利器盒內。

  4、 各科室回收的數量必須登記,由送、收人雙簽字,供應室應每月統計匯總數量。

  5、 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6、 對污染區消毒從最輕區域向最嚴重區域進行,并對所有使用過的工具進行消毒。

  7、 參加處理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8、 處理結束后,組織對事件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銳器傷后處置方法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6

  1、各科室對在診療、護理、免疫等醫療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時分類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隨意丟棄。

  2、收集部位要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3、收集醫療廢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須有明顯的中文警示標識,每天清潔并用化學消毒劑消毒;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

  5、放入包裝袋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密、結實。

  7、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8、應指定專人,根據廢物的產生情況,于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按規定路線運送至指定地點。

  9、做好數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記、簽字,登記內容包括科室名稱、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雙方簽字等。

  10、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省市及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7

  為了加強社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一、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應設置醫療廢物桶并加蓋分類收集。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

  三、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簽。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四、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交由本轄區內的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處置。

  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六、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醫療機構簽名認可。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8

  一、醫院內醫療廢物運送應使用專用車輛。

  二、專職回收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回收及運送工作,并對醫療廢物運送過程負責。應按照確定的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

  三、醫療廢物運送過程中應確保安全,不得丟失、遺撒、和打開包裝取出醫療廢物。

  四、禁止轉讓、盜賣醫療廢物,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和擴散。

  五、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六、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七、醫療廢物專用車每次運送完畢,應在指定的地點進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復使用的周轉箱,在每次運送完畢后應進行消毒、清洗。涼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嚴格執行標準預防的原則,做好個人防護。如;運送過程中穿工作服,戴防護手套、口罩、帽子等防護用品。每次運送工作結束后立即進行認真洗手和手消毒。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19

  一、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五、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處理。

  六、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盛裝達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七、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要及時消毒處理污染處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專職管理人員安全運送到醫療垃圾暫存站,認真做好交接、登記。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運送時應防止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九、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醫療廢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

  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及時做好和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轉運交接工作,及時對暫存站室內外進行沖刷、清掃和消毒,并保存相關記錄。

  十一、各種登記資料,要記錄準確、詳細,妥善保管三年以備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買賣、轉讓醫療垃圾。

  十三、接觸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及有關文件,處理醫療廢物時應做好自身防護,如不慎被刺傷或污染應按規定做好清創、消毒及預防用藥。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0

  1.臨床科室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有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執行醫療廢物管理。

  2.護士長和科主任負責本科室醫務人員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指導、監督和管理。

  3.護士長和科主任要加強對本科醫療廢物的管理,防止發生醫療廢物泄漏、丟失、買賣事件。

  4.在進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中,醫務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防止職業暴露。

  5.臨床科室要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防護措施。

  6.醫療廢物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和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顏色為黃色,生活垃圾包裝袋為黑色。

  7.盛裝醫療廢物前,應對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箱)外表有警示標識。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進行封口,確保封口的緊密、嚴實,然后在每個包裝袋(箱)上粘貼警示標識。不同類別醫療廢物的中文標簽,填寫中文標簽的內容、科室、日期、醫療廢物類別。

  9.包裝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10.隔離的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11.圖譜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點有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文字說明。

  12.每天醫療廢物交接完畢后,科室人員對醫療廢物暫存地進行清潔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與醫療廢物專職接受人員履行醫療廢物資質、登記、并簽名。醫療廢物登記本等資料保存3年。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1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法定代表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2、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毀形處理;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3、對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不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不隨意丟棄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6、認真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7、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2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00--5:00時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南側樓梯走道送至醫療廢物暫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廢物暫存間。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mg/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3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4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5

  1、醫療廢物暫存地點的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穿戴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滲圍裙及袖套、手套、膠靴、必要時戴防目鏡等)后方可進入工作場地,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分類收集,和接收產生地的醫療廢物交接時要過秤,按科室逐類登記,并分類封扎,掛放警示標識。

  3、負責醫療廢物收集分類登記,登記內容包括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標簽: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并注明產生科室或部門、收集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6、禁止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吸煙”、“飲食”等。

  7、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8、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9、每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現將依法處理。

  11、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匯總統計表,報送院感科備案。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6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處理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應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重的區域進行,所有可能被污染的使用過的`工具也應進行消毒。

  五、在處理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時,應當盡量減少對患者、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和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對泄漏和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止污染擴大。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7

  1、堅持晝夜接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不能出診,不得脫崗,也不得隨便找人頂替。

  2、醫院實行輪流值班,值班人員不但負責病人的接診工作,還要負責醫院的安全和室內清潔衛生,誰值班誰負責。

  3、值班人員如有急診危重病人需要搶救時,須向科主任及時匯報,及時搶救,如不向科主任匯報私自處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員負責。如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上級醫師處理。

  4、值班醫師應提前半小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并應巡視病房,危重病員應于床前交接。

  5、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情況和處理事項記錄于交班簿,值班醫師亦應將值班期間的`病情變化處理情況記于病程記錄,并同時重點扼要記入交班簿。交接班內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術病人及手術后三天之內的病人。

  6、每天晚18:00-20:00,值班醫師應與值班護士共同查房,包括對陪伴人員、病房衛生及安全等全面檢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醫師須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責任醫師報告,并須交待清楚危重病員情況和尚需要處理情況。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8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急救醫療秩序,發展社會急救醫療事業,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社會急救醫療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社會急救醫療,是指對急、危、重傷病員在事發現場和轉送途中的緊急醫療救護。

  第三條 社會急救醫療是公共衛生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政府主辦的公益事業。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社會急救醫療經費列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第四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是全市社會急救醫療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社會急救醫療管理工作。

  各級財政、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做好社會急救醫療工作。

  第五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數量和分布等實際情況,對社會急救醫療資源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第六條 社會急救醫療工作由市急救中心、縣(市)區急救分中心、醫療機構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等急救醫療機構承擔。

  市急救中心負責全市社會急救醫療的組織、指揮和調度,組織開展社會急救醫療的科研和急救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訓。

  縣(市)、長清區急救分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急救醫療的組織、指揮和調度。

  醫療機構急救分中心、急救站按照調度指令承擔傷病員醫療轉送救護以及災害性、突發性事件的傷病員現場救護和轉送。

  第七條 “120”號碼是社會急救醫療機構唯一特服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第八條 擬從事社會急救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哂蟹弦幎ǖ耐ㄐ旁O施和車況良好的急救車輛,車載醫療裝備、藥品、器械應當滿足急救醫療工作需要;

 。ǘ⿵氖律鐣本柔t療的醫師應當具備3年以上臨床經驗,護士應當具備2年以上臨床經驗,且均經過急救醫學專業知識培訓;

 。ㄈ┓、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對符合前條規定條件的醫療機構,由市衛生行政部門選定,并由市急救中心與其簽定社會急救醫療服務合作協議。

  第十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應當使用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名稱,實行首診負責制和24小時應診制。

  第十一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配備的急救車輛應當統一標識,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和標志燈具。

  急救車輛應當專車專用,除政府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災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十二條 急救車輛應當按標準配備醫護人員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急救醫療器械、藥品、設備,并根據需要配備擔架工。

  第十三條 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接到呼救電話后,應當立即核實確認并及時調度急救車輛。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應當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第十四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尊重傷病員方意愿、就近、就醫院診治能力的原則,進行轉送救護。

  對確定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的,急救醫護人員應當將其送往相關的專業醫療機構。

  第十五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社會急救醫療機構運送來的傷病員應當接診治療,并實行首診負責制。

  第十六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應當做好急救醫療資料的登記、統計和保管工作。

  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的呼救電話錄音和社會急救醫療機構的派車單應當保存3年。

  第十七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公示,并在收費單據上列明。

  接受社會急救醫療服務的傷病員應當按公示的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十八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及醫療機構對突患急、危、重病的流浪乞討人員或無法確認身份人員,應當給予救治,并通過政府救助管理部門進行確認。屬于救助對象的,由民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公安部門在“110”、“119”、“122”報警電話接警時,對需要急救傷病員的,應當及時通知市急救中心或者急救分中心。

  第二十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于執行急救任務的急救車輛應當優先放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允許其通過紅燈路口和禁行路段。

  通信運營單位應當保證社會急救醫療機構的通信暢通,并及時提供技術服務。

  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宣傳災害事故的搶救、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公眾的救助能力。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共場所、建筑工地、交通場站、運動場館、旅游景區、礦山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專業性或者群眾性的'救護組織,配備必要的急救藥械,并組織相關人員接受急救醫療技能培訓。

  第二十二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停業整頓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執行24小時電話值班制度的;

  (二)不執行首診負責制和24小時應診制的;

 。ㄈ┎粓绦姓{度指令的;

 。ㄋ模┻`反就近原則轉送傷病員的;

 。ㄎ澹┪窗凑找幎ㄅ鋫溽t療器械、設備和藥品的;

 。┪窗凑找幎ㄗ龊眉本柔t療資料的登記、統計、保管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社會急救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視情節,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單位予以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傷病員方意愿強行轉送傷病員的;

  (二)配備的醫護人員不符合規定的;

  (三)私自動用急救車輛的。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拒絕接受社會急救醫療機構轉送的傷病員或者延誤傷病員診治和搶救的,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單位或者個人盜用、冒用社會急救醫療機構名義的,由市或者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并處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侮辱、毆打社會急救醫療工作人員,或者偽造信息惡意呼救,擾亂社會急救醫療秩序的,構成違犯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9

  一、村衛生室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由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配送或由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代購,不得自行采購。

  二、購進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對其包裝、標識、外觀質量等進行驗收,并有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購進驗收記錄和配送清單應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驗收時發現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做到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鼠、防蚊蠅、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無《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無《產品合格證》、過期、失效、變質、污染、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按規定毀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時按規定進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醫療機構回收集中處理,并做好有關記錄,不得出售或隨意丟棄使用過的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

  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30

  為了做好醫務室的醫療設備的安全使用,特制定《龍城初級中學醫務室醫療設備使用消毒保管制度》:

  1、各類醫療設備有專門保管,并做好登記造冊工作;

  2、各類醫療設備存放于固定、干凈、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強酸、強堿等腐蝕物品的侵蝕;

  3、嚴格按各類醫療設備的操作規章進行操作;

  4、操作完畢,立即清洗,按《龍城初級中學醫務室常規消毒制度》的要求進行消毒,準備下一次使用;

  5、長期不使用的醫療設備及時做好清洗及上潤滑油等防護工作,并妥善保存;

  6、各類醫療設備如有故障或損壞,立即通知維修工或與廠家聯系;

  7、建立醫務室醫療設備的常規檢查保管制度,每兩周檢查一次,并登記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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