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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8 01:11:1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企業全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筑企業全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筑企業全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職資格、安全職責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公司崗位說明書

  3 任職資格

  本崗位人員應符合公司人力資源部崗位任職要求。

  4 安全職責與要求

  4.1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重大危險源、施工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

  4.2組織制定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并監督落實。負責開展安全技術及安全設施的科技創新,在推廣使用新技術負責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及時組織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和培訓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

  4.3負責對外協(勞務)隊伍在環境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4.4制定本部門專項專業安全檢查計劃,負責檢查項目部、分包隊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的保證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質量問題可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將檢查后的處理意見和整改結果及時報項目領導及安全部門備案。

  4.5對工程項目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滿足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進行督促檢查。

  4.6參加由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7協助有關部門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參加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 檢查與考核

  由主管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查。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2

  1、鋼筋表面嚴重生銹,有油漬、漆污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混凝土試塊有多余或空白,每組罰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筑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0元處理。

  7、砌體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9、承重墻體使用斷裂小砌快,每處罰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墻上的,每處罰款100元;施工時所用的小砌快產品齡期未到28天的,罰款100元。

  10、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1、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設過梁板或過梁擱置長度小于120MM,每處罰款50元。

  12、陽臺磚墻和扶手與墻體的連接部位未按規定采取可靠的連接措施,每處罰款50元。

  13、除門洞口外,對廁所四周隔墻下口未按規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處罰款100元。

  14、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于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5、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6、多空磚上安裝門窗樘用射釘固定的,每樘罰款50元。

  18、管道后墻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9、外墻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超過1m2,每處罰款50元。

  20、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

  21、墻體表面留置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墻身開槽沒有用機械切割,每處罰款200元。

  22、欄桿凡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桿,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桿高度小于1.05米,每處罰款200元;防護欄桿離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內留空的,每處罰款100元。

  23、窗臺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梯段凈寬小于1.1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樓梯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小于梯段凈寬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凈高小于2.00米的,每處罰款200元;梯段凈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

  24、明裝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25、埋地管道未做護理處理,每處罰款200元。金屬管道埋地未做防腐處理,每處罰款100元。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每處罰款100元。墻身每處罰款200元。

  26、管架和風管支架制作時,下料、鉆孔有電焊氣割,槽鋼支架、門型支架制作時沒有采用45°拼縫焊接,每處罰款50元。

  27、支架安裝前沒有按規范要求進行除銹刷漆的,每個(條)罰款50元。

  28、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出現無坡或倒坡,每處罰款100元。

  29、管道穿過墻壁和樓板沒有規范要求設置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30、衛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個罰款50元。

  31、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范要求采用柔性連接,每處罰款200元。

  32、嚴禁對鍍鋅鋼管進行焊接,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3、水泵安裝時進出口的變經管沒有使用偏心大小頭,每個罰款100元。

  34、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厚度小于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5、三相或單相的交流單芯電線電纜不得單獨穿于金屬導管內,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36、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具有標識,每缺一盞罰款100元。

  37、扦座接線不符合規范規定連接,每只罰款50元。

  38、金屬電纜橋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39、配電箱、盒、橋架安裝不使用機械開孔,每個(處)罰款100元。

  40、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須使用不燃材料,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41、資料中的各責任人簽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罰100元。

  42、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并蓋章的罰100元。

  4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44、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的項目,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45、試塊的取樣留設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0元。試塊的強度評定不合格的罰200元。試塊的強度出現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罰200元。

  46、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復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48、水泥的質保書收集及復試報告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

  49、結構承重的砌體材料未經規定復試而使用的每次罰200元。

  51、裝飾工程(如幕墻工程)關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復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用于室內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試驗,用于室內吊頂門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試驗,用于幕墻石材未做彎曲強度試驗,鋁塑復合板未做剝離強度試驗及幕墻各種材料的相容性試驗的各罰200元。

  52、原材料、試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復試既成事實的每項罰100元。

  53、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54、住宅采用的電度表、水表、熱量表按規定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和計量檢定證書。如無每項罰款200元。

  55、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57、給水管道竣工后,沒有對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每項罰款100元。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3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4

  第一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綜合考評,分公司、辦事處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并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每半年檢查考核一次。

  第二條、施工項目必須配齊檢測工具,并建立臺帳,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系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實施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后15天內由項目部會同分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根據合同要求及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創優目標,由項目負責人制訂創優計劃和措施,經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審核后統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創優計劃報公司備案。公司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執行規范標準,加強對質量人員的指導、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維護質量人員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責、有權。

  第五條、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學習國家頒發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邀請有關專家和領導進行技術講座和指導等。

  第六條、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充分考慮可能造成質量問題的因素和環節,做好控制和協調工作,將質量事故消滅在萌芽中。

  第七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后,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八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做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九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并做好混凝土、砌筑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于采用新結構、新工藝的項目,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施工時要先做樣板,驗收合格后再全面鋪開。對分包工程必須有書面的技術交底,并應督促分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分項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采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采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十二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四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后,施工技術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驗。

  第十六條、積極開展TQC活動,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建設集團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 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準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 、省、市有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采購部負責材料設備采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定的職責,監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并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系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定對發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的,由業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準后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督。

  4.4.2.3勞務(專業)分包隊伍中標后,在征得業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后,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該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

  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放的范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定的程序執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

  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務部、采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并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分清楚。合同簽訂后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余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復印合同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編號受控,并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放均應做好發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業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簽領相關材料。

  8.5對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后,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

  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定手續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年月日起開始執行,試用6個月。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7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建筑行業正在呈現新的發展趨勢:

  ①建筑業總產值增加,勞動生產率提高。

  ②固定資產投資加大施工總量增加。

  ③建筑業利潤水平提升, 經濟效益有所改善。

  ④國內建筑市場競爭加劇,建筑企業“走出去”愿望強烈。

  ⑤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特級企業的全國市場的不斷擴大,特級企業的市場往往涉及到國內的每個中大城市,原來的中小企業賴以生存的區域壁壘已經基本被磨平,取而代之的是更嚴峻的競爭環境。

  一、中小型建筑企業存在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在這種新的形勢下,中小型建筑企業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無論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對外的適應能力都表現出嚴重的缺乏。其中很大部分的中小型建筑企業就存在以下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一)激勵方式和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①激勵計劃隨意性比較強,缺乏系統性和明確的目標。

  ②人為激勵沒有任何針對性。如以前推出的一系列的“年終獎”、“效益獎”等名目的獎勵計劃,由于“一刀切”,實習“平均主義”,打擊了貢獻大的項目部員工的積極性。

  ③陷入激勵就是獎勵的誤區,輕視或不考慮約束和懲罰措施。約束和懲罰往往流于形式,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④簡單的下達任務作為激勵的經常使用的手段。這是將片面的懲罰作為激勵的唯一措施,正好與認為激勵就是獎勵這一誤區相反。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不正視實際地層層下達任務,忽視個體的差異性,大大的降低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工作績效。

  (二)沒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危機管理機制

  據2004調查公布的《京滬兩地企業危機管理現狀研究報告》顯示,京滬兩地半數企業不同程度處于危機狀態。這項報告還顯示,我國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普遍具有危機識別能力和危機處理能力薄弱的通病。建筑企業由于其特殊性,管理相對比其他行業落后,所以建筑企業的危機管理則更是空白。很多中小型企業雖然有危機意識,但很少企業知道危機管理理論,更談不上將危機管理理論應用于企業管理。

  (三)缺乏科學合理的人才量化考評方法

  對人才的考評采取定性考核,不能合理、公平、準確地衡量人才工作績效大小,所以不能實現對人才的有效激勵。考核結果和激勵沒有有效地結合,形成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雖然也提出了末位淘汰等措施,但往往流于形式,真正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而且由于經營狀況不善,造成信用和創新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人才流失嚴重。

  (四)企業文化發展嚴重滯后

  中小型建筑企業的.文化研究嚴重滯后于中國企業文化發展實踐。企業文化發展的內在邏輯、該企業文化的定位、企業文化的變革等問題缺少長期深入的研究。所以,企業文化實踐缺少真正的科學理論的指導,缺少個性,同時也難以對企業長期發展產生真正推動力。

  (五)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管理觀念落后,企業內外關系尚未理順。②質量、工期、成本的關系未理順。要么把成本和質量完全對立起來;要么過度強調質量,忽視成本,未能真正協調三者關系。③成本預測、計劃模式陳舊,徒有虛名。大多數傳統的成本管理都未能動態地、事前地進行預測,缺乏技術基礎,沒有實施動態管理。

  (六)團隊建設方面不足

  中小型建筑企業的項目部由于內部凝聚力不足,往往很少能形成真正的團隊,一般都是以群體的形式而發揮作用,從而在實現項目目標的協調、效率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乏。

  (七)企業組織結構存在著很大的弊端

  中小型建筑企業傳統的組織結構方式無論在適應信息快速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大量繁雜的數據處理、管理溝通與協調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不足,組織結構急待改革。

  二、建議

  針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目前普遍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結合國內部分大型、特級建筑企業的企業改革的成功經驗與國外目前流行的管理方式與理念,考慮到建筑本身行業的特點,作者提出自己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議:

  (一)尋找新的組織結構形式

  建筑企業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其中之一的組織結構:

  (1)扁平化的組織結構。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擴大了管理人員的管理幅度,使減少組織層級組織結構扁平化成為可能。

  (2)建立自主型組織結構。在這種組織結構下面,可以考慮建立彈性工作制,在不影響整個項目的進度基礎上合理安排管理人員的時間,讓員工可以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工作時間。而在大型的項目中可以實行虛擬組織結構。虛擬組織結構是一種以市場為導向的強調速度和效益的管理方式,以網絡信息技術為基礎,實時分散地共享優秀人力、咨詢信息和先進的技術等資源,完全可以滿足共享技術、分攤費用以及市場需求等要求。

  (二)改善對項目經理的激勵方式

  針對很多中小型企業改制后往往存在著對項目經理激勵約束主體缺位、激勵機制不合理、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

  ①在實施激勵的同時要明確告知項目經理的外部與內部職責。

  ②不能單憑項目效益來進行考核,要結合項目總體結果績效來進行總體考核。項目總體結果績效包括:管理過程績效、團隊建設績效、關系處理績效。我建議可以設立績效的成功與失敗的對照表,設專門小組以系數評分的形式來進行對項目經理的綜合考核。

  ③建立項目經理激勵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包括:

  a、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b、報酬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c、把項目經理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直接掛鉤原則,如項目質量目標、安全文明工地目標、項目后備人才的培養等;

  d、市場化原則,企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市場對項目經理的平均激勵率,來設定合適的激勵率;

  e、激勵與約束相一致原則。

  (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激活經營機制

  目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機制轉換改革滯后仍然是制約公司提高競爭力的關鍵性、深層次原因。在現有改革基礎上繼續實施深化改革,徹底改變傳統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不能回避的重要任務:

  ①明確改革的原則。改革過程必須做到統一思想,認清大局, 明確思路,堅持一手抓生產,一手抓改革。

  ②始終堅持企業改革改制與結構調整緊密結合。

  ③從行業特點優勢,多種方式推進企業改革改制。可以考慮到本公司的實力,成立改制領導小組,聘請對企業改革改制有一定研究的專家作為公司改制工作的顧問,并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進行政策講解。

  (四)改革用人才機制獲取發展后勁

  只有抓住人才這一關鍵要素,核心競爭力才能得到有效增強。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加大公司對新的人才的引進,同時采取積極措施留下企業的技術、管理等核心人才。

  ②要保證人才的激勵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可以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和柔性管理方式,在對人才的管理當中多注意感情因素的管理。

  ③采取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一定要做到多勞多得,使人才的努力在激勵方面得到充分的體現。

  ④大力提拔優秀青年人才進入公司的中層,樹立榜樣,充分調動青年人才的積極性。⑤積極支持人才的進一步深造,使公司往學習型企業過渡,增加企業的競爭力。

  (五)優化競爭要素,重組價值鏈,提升核心競爭力

  企業進行競爭要素優化組合的過程,就是價值鏈重組的過程。所謂價值鏈,是指一個企業為顧客創造價值的主要活動和相關的支持活動及其各活動對于利潤的貢獻水平。對于建筑公司來說,主要活動包括:投標、采購、物流、勘察設計、施工、竣工交付、后期服務等。價值鏈中的每一項活動都承擔一定的成本,而且往往會影響另一項活動展開的成本。所以我們要重組價值鏈,優化競爭要素,才談得上企業成本、效益、質量三方面得到協調。

  (六)科學管理確保質量效益

  科學管理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制定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①落實責任。做到每個崗位都有專人負責把關。

  ②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體系。包括

  a、確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

  b、建立健全成本責任制,形成責、權、利三位一體的運行機制真正使項目部每名職工的利益均與自己項目部捆綁在一起,調動其積極性。

  ③從控制理論的角度建立項目管理模塊,抓住每個節點的控制,疏而不漏,全面實現控制目標。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實現:

  a、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提高工效,從而加速工期的進展;

  b、積極采用先進工藝和技術,降低成本;

  c、堅持計劃指導生產,強化定額控制以及施工流程的優化;

  d、加強人工費用管理,做好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

  e、加強對機械費、臨時設施費、管理費的管理,做好其成本的有效控制;

  f、通過加強工程管理,杜絕事故和損失來降低質量成本。

  (七)注重樹立信譽品牌與公司形象

  中小型建筑企業應該把創品牌、樹形象的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公司的誠信。要注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a、把工程質量做好;

  b、承諾一定要兌現,絕不食言;

  c、誠信要體現在對業主全過程的服務上;

  d、公司的人格魅力是取信于業主的重要因素;

  e、守法經營是企業建立誠信最基本的條件。

  ②公司品牌與形象。

  a、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目標;

  b、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重點;

  c、制定企業的行為識別系統來規范員工的對外形象。只有這樣,企業的形象、品牌才能得到逐步的提升,才能擴大企業在市場的生存空間。

  (八)依靠技術構造獨特的優勢

  ①技術創新。包括以下三方面:

  a、注重有針對性地對建筑項目采取先進適用技術,并及時總結與開發應用;

  b、要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申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工法;

  c、大力引進和積極采用先進的工程技術、施工工藝和機械設備,不斷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

  ②加強公司的信息化建設。隨著通信網絡的發展,公司應該以工程項目為核心,將地理位置分散的業主、設計人員、施工人員、監理人員及材料供應商等組成一個“虛擬群體”,利用建立協同工作室,朝共同目標工作,對解決工程項目的溝通與協調問題能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九)積極尋找其他增加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的要素

  企業競爭力可以最終體現為先進的企業制度和企業運營機制、創新技術和工藝、資金優勢、人才優勢、優良的企業管理等要素或這些要素組合構成。除了這些還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①加大企業文化建設的力度與進度。

  ②以施工項目部為單位,進行團隊建設,形成學習型和知識共享型的團隊建設,只有這樣,才能構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③加強企業的危機管理意識,加大危機管理檢測的力度。檢測內容包括:

  a、經營危機,例如投標、合同、企業信譽等;

  b、產品質量危機,例如材料、機械、操作人員等;

  c、債務危機,例如債務、債權、資金運用、財務制度等;

  d、安全危機,例如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方法等。

  (十)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

  當本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比較理想的時候,可以抓住機會,大膽地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來擴大企業的發展。可以通過以下手段來實現:

  ①尋找銀行進行合作,通過公司與銀行建立戰略伙伴關系,解決公司的資金問題。

  ②與其他相關企業進行合作使企業剩余資金得到有效運用。

  ③把公司的優勢資產整合進行上市,向社會募集資金。

  (十一)根據本企業的實際能力,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

  根據國內基礎建設的快速發展,應該在適當的時候,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經濟和管理能力來實施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這對樹立企業的形象和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都有相當大的作用。

  以上是我結合目前的建筑市場的形勢,考慮到中小型建筑企業面臨的管理誤區與實質困境,提出的一些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管理意見與辦法,希望可以給企業管理者一些啟發。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并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扎扎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分包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以“三標準、六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拆除安全技術規范)為依據,以《建設部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為尺度,加強項目部施工環節的.安全控制、監督、檢查、督促工作。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機械設備、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五臨邊”即: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并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加強對分包隊伍、雇用、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分包隊伍的“四關”。

  (1)對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

  (2)對方具有施工資質;

  (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書;

  (4)對分包工程要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切實把民工隊伍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范圍之內。

  6、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繼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志、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三、獎罰

  為了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搞好項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我們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項目部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罰細則

  1、處罰

  (1)項目部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項目部500元,罰項目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項目部5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一起死亡及重大傷亡事故,罰項目部20000元,罰項目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無安全措施,無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交底,各罰款500元。

  (3)無檢查整改記錄,對查出隱患做不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罰項目經理200元,項目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每人次對項目部罰款200元并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無安全標志、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牌(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制度牌、文明施工規則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二欄(違章警示欄、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檔設置,主路段未設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設置高于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無排水,工地有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筑材料、構件、料具等亂堆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桿缺少底座、墊木、掃地桿(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筑無拉結(按規定少一處)或拉結不牢固不規范的,每一處罰款100元。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9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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