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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租公寓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長租公寓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1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集中體現校風、校紀、校貌的重要窗口。
為把學生公寓建設成為安全、文明、整潔、舒適,有朝氣的學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師的教育、管理下,不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宿舍,按時離開宿舍,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
3、按指定的床鋪就寢,調換床鋪要經過班主任、生活老師同意
4、進出宿舍,要輕聲細語,在宿舍走廊和樓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覺靠右邊慢行,避免追逐打鬧,不爬陽臺、不登高,不翻越窗戶、欄桿,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潑水、拋扔物品;
5、乘坐電梯要服從生活老師的安排,自覺列隊等候,出入電梯不擁擠,不亂按電梯操作部位,電梯出現故障不驚慌,使用求救電話呼救;
6、進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應經過允許;
7、不打騷擾電話、不打聊天電話、不發無聊短信;
8、學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包括學生家長),禁止男生、女生互竄寢室;禁止在學生公寓內抽煙、喝酒、打牌、做危險游戲;
9、管制刀具器械、煙花爆竹、香煙、打火機、成人讀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帶入學生公寓;
10、各類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類食品)、私人電器謝絕進宿舍;
11、愛護宿舍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12、妥善保管好個人的物品,貴重物品(如手機、相機、 CD機、現金、項鏈等貴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師處;
13、保持宿舍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鋪和衣物,毛巾、腳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滌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規定擺放,晾曬物統一整齊晾曬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學生在學生公寓墻面、地面、天花板、樓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調、飲水機等一切公共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亂掛;
15、須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師統一收齊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動手洗(小學 1——3年級的學生由生活老師協助);
16、生活垃圾裝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處理場;
對于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學,由生活老師和班主任給予批評教育,對于多次違反宿舍紀律、經教育無效的,通報家長并給予紀律處分。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2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質量和水平,為學生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 住宿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實際需要,寄宿班學生必須住宿。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本學期的住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開學時總務處應將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冊(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及生活指導保存。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晨:起床時間,離寢時間。
中午:午休時間。
下午:休息時間。
晚上:熄燈時間。 封樓時間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員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一名舍長,負責宿舍事務。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離舍之前將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導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6)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7)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8)宿舍內禁止賭博 ,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9)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
(10)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衣櫥上下、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亂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宿舍安全管理
(1)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2)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3)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
(5)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6)現金和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時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師代管;學生不得留宿他人;
(7)嚴禁吸煙和自帶火種;不得在寢室內、走廊上生火燃燒雜物;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
(8)嚴禁私接電器,嚴禁攀爬走廊和樓道護欄,嚴禁在床上蹦跳、打鬧;住上床的學生要小心謹慎,不得跳躍上下。
7、生活指導職責
(1)、生活指導應樹立“愛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2)、生活指導要根據學校的要求,對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情況及日常生活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導應督促學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內務,讓學生按時早操。
(4)、宿舍樓衛生實行一清掃兩保持制度(早點后生活指導先打掃,然后用拖把拖干凈,早飯晚飯后打掃保持)。
(5)、七點半上早讀課以后,生活指導對各間學生宿舍進行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上鎖。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門鎖上(確認各室中沒有學生后)。至十一點四十分放學時,再把樓道門打開。
(6)、午晚飯飯時間,生活指導應巡查,嚴防學生賭博破壞公物。上課及自習時,同樣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最后把公寓大門鎖上,不允許學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習期間,生活指導負責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并鎖上公寓大門。晚自習后生活指導應親自對各間宿舍的學生進行檢查,督促學生早點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記工作,發現無故缺勤者及時跟蹤調查,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和班主任。
(8)、晚上學生宿舍熄燈后,生活指導檢查違紀學生并督促學生及時休息。
(9)、生活指導應負責學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門窗、自來水、照明燈等公用設施的維護。
(10)、生活指導應檢查并制止學生進入異性同學的宿舍,一經發現,應勒令即刻離開并進行登記。住宿學生生病時,生活指導應及時處理,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及班主任,病情嚴重者應馬上送醫院疹治。
(11)、生活指導應配合政教處、總務處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每月評比一次,督促評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時整改。
(12)、完成學校布置的其它任務。
(13)、生活指導由政教處、總務處共同管理,并對其工作督促評價。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公寓樓實行封閉管理,設管理員一名,必須24小時在崗,負責對公寓樓內設施、人員進行維護、管理、監督。
第二條公寓樓保潔人員負責清掃樓內走廊、樓梯、衛生間和客房的衛生,每天一次,保證樓內干凈整潔,不留死角。
第三條單身公寓室內衛生由職工自行清掃,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窗明地凈,空氣新鮮,被褥整潔,物品擺放有序,設施完好無損。
第四條禁止在公寓內使用電爐、電飯鍋等高耗電電器取暖、飲食,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私拉亂接現象。
第五條浴室每周開放兩次,時間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員不予接待。
第六條公寓樓早6點開門,晚10點關門;住宿職工在晚10點前必須回到宿舍。
第七條非公司人員進入公寓樓必須說明來意并進行登記。
第八條非公司人員不許留宿過夜,在特殊情況下,必須經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方可留宿。
第九條單身公寓樓任何人不得聚眾賭博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
第十條公寓管理員及相關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客房不對外開放,只接待上級單位、相關業務單位來客,必須經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條客房由綜合管理部登記管理,專職保潔人員負責清潔客房衛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4
為規范校舍和財產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生生活環境,特制訂學生公寓樓管理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學生公寓公物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現公物損壞、丟失者及時處理。
二、愛護公物,不準在墻壁、門窗和儲柜亂貼亂釘亂畫,不得損壞污染玻璃、門窗、儲柜、墻壁等,損壞、污染、丟失公物的`,由當事人按標準賠償維修,情況嚴重的處以價值2倍的罰款。
三、保持公寓整潔衛生。宿舍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統一,每天三餐后及時清理衛生,定期開窗通風。不準在室內和陽臺上潑污水、堆放垃圾,不準直接往樓下潑污水、扔雜物。定期換洗、晾曬床單衣物。
四、加強安全管理。不準在公寓樓上追逐打鬧擁擠,不準在陽臺、窗臺前探身觀望。學生貴重財物統一寄存到班主任處。不準私自接用電器,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學生離舍前鎖門,休息前閂門。節假日關鎖門窗,宿舍管理員或值班人員要鎖好樓梯口柵欄門。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學生來客須在門衛和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夜不歸宿。舍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要在學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數。
五、遵守校紀,按時作息。按時休息,及時起床。不準上課時間無故在宿舍滯留。不準在公寓樓上大聲說話、唱歌、吵鬧,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抽煙、喝酒、打架罵人,嚴禁亂竄宿舍。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確保公寓樓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在用電、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強制執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導為責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導負責按時送電、關電;檢查防火設施;確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實。
2、用電管理必須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
⑵熄燈時間后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但必須開亮樓梯口和走廊照明燈;
⑶每天檢查宿舍內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內不得設置臨時插座、接線板。小型臺燈要安全、可靠。寢室內不得使用電水壺、熱得快、電吹風、充電照明燈等電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樓層的走廊口設置兩組,每組兩只1211滅火器。要教育學生會用滅火器,愛護滅火器,不能拿生命當玩戲;
⑵各樓梯間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裝置;
⑶防火門應每時處于常閉狀態;
⑷學生在公寓樓的這段時間內,所有的大門不得上鎖。
⑸要確保應急照明燈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上。發現損壞,立即整改。
⑹夜間、大門口和四樓樓梯口必須有導護老師值班,不得離崗,隨時應急突發事件。
4、獎懲制度:
若全學年安全合格,對工作負責,熱愛學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導及其它工作人員每學年發給安全獎。若在各次檢查中發現不執行制度,并且不及時整改的當月扣除部分工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理和經濟處罰。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細則
第二條教職工宿舍分配對象、申請程序
(一)入住對象:本校招聘的教職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員,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間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如需調換房間,須向總務處申請,征得總務處同意方可調換,其他空房間不準擅自占用。
第三條宿舍實行有償入住方式進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間內的水電費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擔,每間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費每噸1.33元,電費每度0.62元,住宿教職工需按時繳納房租及水電費;
(二)入住人員請自覺愛護房間內的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有維修情況,請聯系后勤部周電工。
第四條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片,須經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轉借,防止財產被盜等盜竊事故發生。
第五條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墻廊內外亂貼、亂畫。
第六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條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第八條規范宿舍樓用水、用電行為,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節約用水。
第九條凡入住宿舍樓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條教職員工要按時就寢。為保證員工正常有序開展工作,防止盜竊事件發生,入住者不得隨便攜帶非直屬人員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門將關閉,門衛將不再給予放行。
第十一條因調動、辭職等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周內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第十二條為保證入住教職員工的居住質量,宿舍內水電及生活設施齊備,公寓內安排宿管員進行管理,走道、樓梯等公共區每天安排保潔人員打掃衛生。
第十三條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總務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7
1、職工應遵守用電管理制度;禁止私自接燈、接插座,嚴禁使用各種電熱器具。
2、保持樓內整潔不準隨地吐痰,不準越窗或隨地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3、不準隨地潑水、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將垃圾或剩飯菜倒入洗涮間或廁所,違者將給予處罰。
4、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公寓樓。
5、水、電無人使用時必須關好,水、電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妥善處理并及時報修。
6、妥善保管財物、現金和貴重物品,睡覺休息和室內無人時要關好宿舍門,宿舍鑰匙隨身攜帶。
7、嚴禁攜帶反動、色情、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進入公寓樓,嚴禁在公寓樓內觀看和播發反動、色情、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
8、嚴禁在公寓樓內賭博、酗酒、打麻將、打架斗毆及其他違紀活動,嚴禁搞封建迷信活動、或影響安全的其他活動;嚴禁私自在公寓樓內從事商業活動;嚴禁在公寓樓拍打皮球、大聲喧鬧、噪音高于影響他人休息的'任何行為。
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加倍賠償。
10、嚴格公寓樓進出口安全管理,嚴格執行來客來訪驗證登記制度,未經值班人員許可,不得將外人帶入青年家園公寓樓。
11、嚴格遵守住宿規定,未經許可,一律不得將外來人員帶進青年家園公寓樓,更不得私自留宿。嚴禁非公務男性進入女工宿舍、非公務女性進入男工宿舍,執行公務按程序辦理出入手續后方可出入。
12、提高警惕,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發現可疑人員要盤查;發生刑事案件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
13、嚴禁辱罵、毆打、妨礙工作人員開展工作。
14、嚴禁在青年家園公寓樓內豢養動物。
15、青年家園公寓樓設門衛值班室,值班員負責本樓的安全保衛工作;值班人員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并作記錄。
16、培養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做到輕拿輕放,輕起輕落,輕推門戶,嚴禁大聲喧嘩、嬉戲、吹拉彈唱,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8
1、住宿員工要講究衛生愛護公物,提高健康水平,減少疾病。公共環境、室內、廚房、廁所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2、各住戶門前的樓道要經常打掃,始終保持整潔,不往樓道上潑臟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亂扔雜草、紙屑。
3、垃圾定點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做到樓道內無積存垃圾,嚴禁亂堆亂放亂倒垃圾。
4、禁止從高空向下拋灑垃圾,不得將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臺口等地,防止墜落傷人。人人都要養成愛護公共財物的好習慣,保證做到不損壞或不被別人損壞。
5、人人都有權力制止和檢舉亂倒污物、垃圾、亂扔雜草紙屑的違章人員,并對檢舉人給予通報表揚或給予獎勵。
6、人人都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及時消滅蚊蠅害蟲,自覺維護公共衛生,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點傾倒,亂倒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清除。
8、公共衛生實行分人分段負責,責任到人,樓層管理人員堅持每天清掃,保持干凈,共創美好青年家園。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9
青年教師公寓管理制度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床后應將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衛生。宿舍衛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凈,門窗玻璃明亮,墻壁無蛛網,無涂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臟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制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青年教師公寓管理辦法
青年教師公寓是國家和學校投資改造,提供給在我校工作的的單身教職工居住場所。為保證青年教職工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
(一)人事處登記在冊的留校、調入的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職工申請入住,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記在冊且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師,由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方可入住。
(三)學校獨立核算企業在職未婚青年職工住房應由企業在社會上租賃解決,確有困難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由所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間,若青年教師公寓有空房間,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借用探親間,住宿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時每人須一次性交住房租賃保證金和備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時返還,不計利息。
三、入住人員調出須先退床方可辦理報退手續。
四、入住人員在取得住房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后,兩個月內必須退床。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繼續租住。
五、入住人員不得將床位借給他人使用、擅自調換房間,不得拒絕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別人床位,不得留異性住宿,違者將取消居住資格。
六、入住人員必須保持室內公共設施完好,如有損壞,由居住人賠償;應保持公共衛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場所,不得在走廊內堆放雜物、垃圾。
七、入住人員要管理好煤氣、水、電,節約能源,保證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及房屋結構,一經發現,取消居住資格,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九、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電器;違反規定并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十、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滋事,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十一、應退床人員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違約金。
十二、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晚11:00-早5:30關閉大門),自覺遵守其他有關規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員和清掃人員應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自覺執行上述規定。
長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10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分配和調整由公寓服務中心負責,每年新生進校前,公寓服務中心根據男女生招生人數,按院(系)、專業、班級安排住宿,并建立學生宿舍信息檔案;新生入學時,必須與公寓服務中心簽訂太原師范學院學生入住公寓安全協議。
(2)學生入校時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后即可住宿。宿舍內家俱設備等公共用品按配備標準配齊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3)學生必須按分配的房號、床號住宿,未經管理人員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或強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學生住宿時,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須由學生所在院(系)開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學生要服從公寓服務中心統一安排與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畢業生需按學校規定的離校時間辦理離校退宿手續。
(2)畢業生將個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員到本宿舍驗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負責收回宿舍鑰匙,并在宿舍反饋單上簽字后完成退宿。
(3)學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設備如有丟失、損壞,視情況按公共物品的成本價收取賠償費。如果責任不清,由該宿舍全體同學均攤。
(4)畢業生應做到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文明離校。
(5)為了不影響新生宿舍準備工作,對按學校規定應辦理退宿手續而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宿舍內物品因清掃、維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
(6)其它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轉學、退學、參軍、出國、國內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須在相關部門發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輔導員審核,經所在院(系)、學生處簽署認可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樓開、關門時間:早6:00開門,晚23:00關門;
2、學生公寓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員值班制度;
3、來訪親友須辦理登記手續,經公寓管理人員許可后在公寓會客室接待;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公寓;維修人員在本樓樓長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宿舍;
4、在規定的上課期間,樓長要逐個對宿舍進行檢查登記,每日將宿舍安全衛生情況登記上報;
5、宿舍內除學生個人用品、換洗衣物、洗漱用具、書籍文具外,其它財物分別存入銀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學生要自覺維護公寓公共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向地板、樓道、樓下亂倒污水和剩飯菜。廁所使用后應隨手放水沖洗并關好閥門。
2、學生宿舍每天產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間的`垃圾桶內,不得將垃圾堆放在走廊、衛生間或扔向樓下。
3、學生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以免影響宿舍衛生,傳播疾病。
4、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手間墻壁釘釘子、粘貼掛鉤、張貼壁紙、紙張、字畫、對聯、廣告和啟事等,宿舍只可簡單裝飾,不得裝修。
5、公寓公共衛生由清潔員每天打掃兩次,清掃衛生間時學生要主動配合。
6、保持室內清潔,自覺整理內務,不得在宿舍內掛圍簾、掛吊床和鋪泡沫地墊。值日生由舍長安排輪流值日,按衛生考核標準清掃室內衛生。
7、每月進行安全衛生優秀宿舍評比活動,對優秀宿舍進行掛牌表彰,具體評分標準見附錄。
四、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為保障學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請舉報,公寓一經核實將獎勵舉報人,并替舉報人保密。
1、在樓內、宿舍中有異常情況,并感覺有可能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例如:宿舍內私藏管制刀具,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違禁物品。
2、在宿舍內有私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3、樓內有推銷、散發傳單等經營性活動的。
4、宿舍內使用違章違紀用品的,如;熱得快、酒精爐、電熱毯等。
5、有學生在宿舍及樓道內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有偷電、破壞電氣、消防等公共設施行為的。
6、在宿舍內吸煙、從宿舍窗戶往外扔東西、攀爬陽臺的。
7、在床上安防電源插座,在臺燈、電腦等電器上覆蓋衣服、報紙、書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違規物品的處理程序
1、沒收物品:
(1)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禁物品,如賭ju、非法宣傳品等,樓管將沒收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并進行口頭教育,
(2)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自擔后果。
(3)態度惡劣、不服管理者,報請相關部門全院通報批評。
2、暫扣物品:
(1)暫扣物品包括: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違規電器包括:帶電空載充電器、電熱毯、電熱杯、電熱水棒、電熱水壺、電磁爐、電熱絲爐、洗衣機、小型甩干機、電飯鍋、電煮鍋、電熨斗、電手爐、電暖氣、轉換插座、暖寶寶、掛燙機、豆漿機、飲水機、蒸蛋機、煎餅機、咖啡機、迷你冰箱、電吹風、電夾板、卷發器等電器或未經學校批準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電器設備;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蠟燭、酒精、液化石油氣、酒精爐、液化灶等。
(2)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樓管將查扣違規物品,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保管,對當事人進行口頭教育。
(3)對于想取回暫扣違規物品的學生,可在學期末按流程辦理手續。先由學生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處分,如使用過程中出現火災等事故,自愿承擔責任。檢查需由輔導員簽字,輔導員簽字后交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簽字。
(4)將簽完字的檢查交給公寓服務中心主任,由主任審核后,將暫扣物品歸還學生。
3、收繳動物:
查房過程中,在公寓宿舍內發現飼養動物的,對動物進行收繳,遣送放生處理;對飼養人通報相關院(系)處理。
4、處理物品:
(1)查房過程中發現經營性商品、酒精類飲品、圍簾、吊床和泡沫地墊等違規物品時,限期一周內由學生自行處理,同時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再出現此類情況,如再次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事故責任。
(2)限期未處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務中心查扣。對查扣的物品,兩天內無人認領,按無主物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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