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倉庫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倉庫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庫管理制度1
一、職責
成品倉庫管理員,負責成品的收、發、管工作和退回貨物的前期驗收,以及待處理品的收、發、管工作。
二、入庫
1、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成品庫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在辦理入庫時,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標識是否正確、規范以及外包裝是否干凈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
2、成品入庫后應放置于倉庫合格區內。
●待處理品入庫,成品庫庫管員負責退貨和超過保質期滯銷產品入庫工作;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和準成品待處理入庫工作;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等是否屬實,對入庫單進行審核。
●產品入庫后,庫管員應及時審核,在帳上記錄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保質期和入庫日期以及注意事項。并《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規定做出標識。
●未經檢驗和試驗或經檢驗和試驗認為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入庫。
●庫管員應妥善保存入庫產品的有關質量記錄(驗證記錄、原始質量證明、檢驗報告單等),每月將這些質量記錄按時間順序和產品的類別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存檔并妥善保管。
三、貯存
1、貯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于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域。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庫存產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期、保質期,庫管員需用掛標牌予以明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僅掛產品型號標識牌即可;
●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地、離墻10~20厘米,并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放置于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有冷藏、冷凍貯藏要求的成品均按要求貯藏于冰箱、冰柜、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四、發放
1、任何人提取成品時,必須有營業部打印的《出庫單》。
2、成品庫的庫管員憑經審批的《出庫單》、《發貨單》發放成品,發放時應做到:
●認真核對《出庫單》、《發貨單》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發放完畢,庫管員應對《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單據應妥善保管;
●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后發放;
●同一規格的成品應按"先進后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五、倉庫內部管理
1、成品庫的主管部門應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賬、物、卡相符狀況,存放情況、標識情況。原料庫主管應抽查物料的倉儲情況、環境條件、有無錯放、混料及超期貯存、變質、損壞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庫管員應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變質、發霉或標識脫落等現象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及時處理。對有保質期的產品要防止失效。距保質期不到三個月(含)的成品一般不發放檢驗報告(顧客同意的除外),但應及時報驗,根據檢驗結果進行處理。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報驗,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處理。
3、倉庫人員應進行經常性動態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賬、物相符,年中和年末應配合財務部搞好盤點工作。
4、倉庫做到通風、防潮、清潔,無蒼蠅、老鼠。冷藏、冷凍庫溫度應控制在規定范圍。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允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品(危險品庫除外),并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許占壓。
5、對有毒有害及帶有腐蝕性的物品應分別貯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6、退庫的成品應按品種、型號分別碼放并予以標識,經質管部檢驗為合格的辦理入庫,并盡快發出。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評審處置意見辦理,并作出待處理標識。
7、成品庫存放退貨應另劃待處理品區,予以標識,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程序做好處理工作。
8、對于噴粉產品要嚴格按照產品的貯存條件貯存,經常檢查并通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直接上級并與技術部聯系,做到及時處理。
9、凡打開包裝的成品,須重新包裝,保證密封,不允許敞開存放。沒有標識的應做出標識。
10、成品庫負責樣品的包裝、發放。樣品包裝上應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型號和生產日期。樣品應在生產后的三個月內發放。若要將超過三個月的產品做樣品發放,應報驗,經檢驗合格后才能做樣品發放。
六、安全事項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隱患。
倉庫管理制度2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倉庫管理制度3
為加強高速公路養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證施工作業安全與施工質量,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嚴禁拆除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及警示裝置。上述裝置的調試了維修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設備注意做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機械設備冬季使用,應按機械設備冬季使用保養的有關規定執行。
4、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5、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械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6、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的承載能力。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通行。
8、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做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安全規則。
9、機械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內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11、機械設備應按《公路筑養護機械保修規程》的規定,按時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運轉。
1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13、操作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記
1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須注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操作室)。有駐車制動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機時,要搭好掩木或石塊,夜間應有動專人看管。
15、機械設備在保養或修理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冒險進行保養、修理、調整作業。各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電源開關處掛設“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設專人負責監護。
1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車輛、機械、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倉庫管理制度4
1、負責驗收所有采購的物資、材料的質量、數量、價格、金額;并開具物資材料驗收入庫單,倉庫保管員要加強工作責任心,嚴防弄虛作假和缺斤短兩,嚴禁過保質期和“三無”產品進倉庫。
2、所有物資、材料必須堅持先驗收入庫,后發出領用,并按實情填寫出庫單,出庫單要載明貨物名稱、數量、單位、金額、領用部門、領料人。
3、應根據當餐廳的.營業所需,要求各部門預先報備(日領料標準)防止超領,造成不必要浪費,在領用發貨時,應在領料單上載明日期、單位、金額、貨物名稱以及領用部門和領料人簽字。倉庫庫存不可超過三天的量,嚴格控制叫貨,避免造成壓貨現象。
4、妥善保管好所有購進的物資、材料,做好防潮、防盜、防腐等工作。各種物資要分門別類的存放,采用先進先出法。
5、做好倉庫防疫工作,嚴防食品變質,嚴禁浪費
6、每月與采購部門配合了解,對比供應商價格差別,并通知采購部。對采購部門提供的新品種及新品牌,應先給使用部門對比質量,品質好壞和征求使用部門意見,再通知采購部門采購。
7、掌握各種物資、材料的進、銷、存情況,建立各種物資、材料的收、發、登記賬簿制度(嚴禁弄虛作假)。
8、負責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物資、材料的每月清倉盤點工作。建立材料明細賬,載明貨物名稱,數量、單位和金額,并用于月底結出材料、物資的實存余額,必須與盤存表核對相符。
倉庫管理制度5
1、沒有有效收、發料單據,倉庫不得收發物料。具體參照《領(發)料作業橫向控制卡》處理;
2、按規定時間收發物料,緊急、特殊情況以“服務生產”為原則處理(固定領發料時間);
3、物料進出倉時應嚴格計量、計數,不得以估算物料量作為收發依據;
4、未經有效批準不得超量收料(供應商送的備品除外),也不得超量發料或發貨;
5、領發物料后(含領、發、退、補料等),應按規定時間完成賬務、單據、登卡等處理等工作;
6、倉庫備(發)料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注意于收、發料時采取措施予以保證;
7、物料的進出倉由倉管員主導,其他人不得擅自對物料進行處理,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
8、倉庫主管應隨時對下屬倉管員收發情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9、研發部取打樣板物料時必須辦理正常的領料手續,按《領發料作業橫向控制卡》執行。
10、儲存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
a、防火、防水、防壓;
b、定點、定位、定量;
c、先進先出;
11、對存在色差的`物料應做好標識工作,相似物料要分開區域擺放;
12、不良品與良品必須分倉或分區儲存、管理,并做好相應標識;
13、對庫存時間超過12個月未動用的物料,制定、參照《呆廢料處理作業流程》進行處理。
14、倉庫須按公司財務部、PMC部要求進行盤點配合,并負責呈報盤點結果。具體參照《盤點控制卡》執行;對于盤點有誤差的物料,倉管員不得私自調賬;
15、倉管員在發現庫存出現異常狀況時,應對異常物料實施抽查、抽盤作業;
16、倉管員每天必須自查10款以上物料的賬物卡情況,倉庫主管應隨時對倉庫物料進行抽查盤點,作為考核下屬工作績效的一種手段。
17、倉庫人員不得監守自盜,嚴禁公物私用;倉庫人員不得收受供應商禮金與物品;
18、在倉庫范圍內嚴禁抽煙,違反者樂捐200元/次,責任倉管員樂捐50元/次;
19、對于盤點中出現的問題依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處理、追究;對所有的樂捐納入員工基金。
20、考核指標:帳物卡相符率,由財務部、PMC物控員每周統計,每月匯總。
倉庫管理制度6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 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倉庫管理制度7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入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需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按照電力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內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交流電鐘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應當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要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的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
7、儲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 離或密封式電器照明設備。
8、化學易燃物品庫不應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獨立設置時,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遠離人員密集場所和經常有明火的部位,并應根據防雷的要求裝置避雷設備。
9、各種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庫,分區,分類儲存,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應在特殊物品的庫房門外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0、物品應按 "五距" 要求碼放:
a、頂距: 貨垛距頂50厘米;
b、燈距: 貨距燈50厘米;
c、墻距: 貨垛距墻50——80厘米;
d、柱距: 垛與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貨與垛之間為100厘米,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并應有專人負責定時測溫。
12、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 積水的地方。
13、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和閃點在45攝氏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且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4、化學易燃物品在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其客器應當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外,應設置明顯標志,在庫房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及動用明火。
1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17、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8、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負責撲救初起火 災。
19、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 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倉庫管理制度8
1、各倉管人員應負責整理倉庫物品的出貨、儲存、保管、檢驗及帳務報表的登錄等工作。
2、倉庫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并按此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和部門的物品存倉。
4、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將倉庫物資試用試看。
5、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嚴禁庫內會客及其他部門職工圍聚閑聊。
6、倉庫嚴禁煙火。配置的消防器材,倉管人員應會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7、倉管人員對物品進、出倉,應當即辦理手續,不得事后補辦;應保證帳物相符,經常核對,并得隨時受單位主管或財務部稽核人員的抽點。
8、每月倉庫應盤點一次,檢查貨的實存、貨卡結存數、物資明細賬余額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終,倉儲人員應會同財務部、采購部門共同辦理總盤存,并填具《盤存報告表》。
9、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應及時上報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約做法。
10、保管物資未經總經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拆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總經理批準。
11、倉管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12、實施電腦化后,《物資盤點表》由電腦制表,倉管員應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倉庫管理制度9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
二、倉庫保管員有權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并應在食品進庫后實行分類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潔用品、藥品、 強烈氣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
3、定型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分架存放;
4、肉類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進冷庫。肉類及其制品應有容器盛放,室溫應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溫度應控制在0~13℃,鮮蛋應存放在0~1℃范圍內。應每三天進行一次冷庫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潔;
5、庫存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標簽,做到先進先出,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6、搞好倉庫內、外環境衛生,與食品倉庫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三、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凡食品包裝標識不清楚或無標識的,不得進入食品倉庫。
四、對由于庫存時間過長而超過保存期限的,或發現由于其它原因出現腐敗變質、酸敗、生蟲、霉變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進行加工。
倉庫管理制度10
(1)酒店庫存物資實行分倉管理,根據各部門管理職責不同,將倉庫分為總倉、餐具瓷器倉、工程維修用品倉、制服布草倉、部門酒水倉以及廢品倉。
(2)總倉由財務部管轄,餐具瓷器倉由餐飲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維修用品倉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倉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門酒水倉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倉必須接受財務部的指導監督,嚴格按倉庫管理程序操作。廢品倉由財務部管理。
(3)總倉設食品倉、酒水倉、貴重物品倉、文具印刷品倉、物料用品倉、清潔用品倉、五金百貨倉及危險物品倉。
(4)各倉庫設專人管理,由專人負責。倉庫主管負責總倉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對倉庫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5)倉存物資必須經收貨部驗收后入倉,否則不得辦理入倉手續。倉管員應對自已管轄范圍內的物品負責。應根據驗收記錄對入倉物品進行核對,以保證入倉物品的數量和質量都合乎要求。
(6)入倉物資應分類擺放,不得隨便堆放。物資擺放不得靠墻、不得直接擺放在地面上。應遵循輕重物品不能混放、揮發性物品不能與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與用品混放的原則。
(7)發貨出倉應根據計劃進行,各部門至倉庫領貨必須憑部門主管簽批有效的.領料單領取,并指定專人跟進,非專人領貨的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對手續不全的領料單,倉管員應拒絕發貨。
(8)倉庫管理人員應遵循“先進先出”的發貨原則發貨,以防止因物資庫存時間過長而發生質變。
(9)嚴禁以白條領貨或抵充庫存。
(10)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管理要求及各類物資的發貨規定,該限量發貨的限量發貨,該以舊換新的以舊換新,并嚴格控制領貨數量。
(11)倉存物資應設卡登記管理,每種物品對應一張貨卡。登記物資的進、銷、存數量。并做到帳卡物相符。
(12)庫存物資應根據部門用量合理補倉,對用量不大或長時間不用的物資應要求用料部門自行申購,以免造成庫存積壓浪費。
(13)對即將過期或庫存時間過長的貨物,應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門跟進處理。對用料部門無法處理的,應知會采購部通知供應商退貨。對因貨物質量問題給酒店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要求供應商賠償。
(14)進出倉物品應及時進行帳務登記,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庫存物資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15)對庫存物資應定期進行盤點。盤點時應逐一點算,不得隨便估算,虛報瞞報,以保證庫存物資的準確與真實。發現庫存物資盈余、短缺、質變等情況的,應查明原因,及時匯報,按相關程序辦理報損及盈余手續后,進行帳務調整。
(16)倉庫應保持通風、干燥,倉存物資應經常檢查、經常翻動,以防止物資發生質變、蟲害或鼠害。
(17)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經常打掃、經常清洗,保證倉庫的整潔與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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