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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3 08:51:14 松濤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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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精選8篇)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實現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保障公眾消費知情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權益,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過食品生產經營者采集記錄的食品生產經營從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生產經營企業、生產加工過程、產品銷售終端各環節的信息,實現食品從原輔料到消費者全鏈條質量狀況可查詢。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是指通過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采集記錄的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信息,實現食用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全鏈條質量狀況可查詢。

  第三條凡在本省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等相關活動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包括從事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的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屠宰廠(場)、批發經營企業、批發市場、兼營批發業務的儲運配送企業、標準化菜市場、連鎖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學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及連鎖餐飲企業等。

  第四條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堅持政府引導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市場運作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全省統籌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形式多樣與互聯互通相結合,政府監管與社會共治相結合的原則,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責任分工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機構、人員,將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協調機制,建設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區和重點企業,配置追溯設施設備和查詢終端。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經營服務環節信息追溯平臺的建設與運行;

  (二)對食品生產經營服務環節和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和生產加工后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三)會同相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相關技術標準。

  第七條農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一)負責推進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初級加工、畜禽屠宰、生鮮乳等收購和儲運環節信息追溯平臺的建設與運行;

  (二)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初級加工、畜禽屠宰、生鮮乳等收購和儲運等環節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第八條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

  商務行政部門負責開展肉菜等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進口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相關信息。

  發展改革、財政、經濟信息化、衛生計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第九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完整的索證索票制度、原輔料采購或進廠查驗制度、食品生產加工控制制度、產品檢驗驗證制度,收集記錄相關信息,構建本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生產經營的食品可追溯。

  第十條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等生產經營者應當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檢測等工作,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檔案,記錄相關信息,構建本企業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生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可追溯。

  第十一條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鼓勵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采用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結合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質量檢驗特點,采集、留存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統。

  第三章食用農產品的追溯管理

  第十二條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的原則,實行索證索票追溯,逐步推行電子追溯。優先將生豬和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食用農產品納入追溯范圍,實現食用農產品生產和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前的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可追溯。

  第十三條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安全追溯實行種養殖檔案制度和產地準出制度。

  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種養殖戶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檔案,如實記錄農業投入品的名稱、采購地點、采購數量、產品批準文號、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藥期、間隔期、使用人等;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發生和防治情況;動物屠宰、捕撈日期;植物收獲日期等,保證食用農產品安全可追溯。

  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應當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對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自檢,出具檢測證明。不具備檢測條件的,應委托具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出具食用農產品檢測證明。

  第十四條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生產的農產品,應當由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在查驗生產檔案記錄后,憑檢測合格證明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證書等質量證明材料,出具產地準出證明,產地準出證明隨貨同行,與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實施的市場準入制度對接。

  第十五條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包裝和附加標識標志,通過標識標志查詢碼進行追溯。動物及其產品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耳標標識,進行追溯。

  第十六條食用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實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第十七條收購、儲存和運輸食用農產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產地準出證明,憑產地準出證明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收購、儲存和運輸。對索取的原件或者復印件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食用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企業和經營者,要建立進銷貨臺賬,進貨臺賬要如實記錄產品名稱、數量、來源、供貨商姓名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產品名稱、數量、流向等內容,以備追溯。

  第十九條食用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企業和經營者,在收購、儲存和運輸過程中,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著色劑、消毒劑等物質,保持初級農產品的原始性狀。

  第二十條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對實行產地準出證明管理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定期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巡查。

  第二十一條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承擔食用農產品追溯工作,真實全面記錄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農事操作和質量控制情況及產品銷售對象,記錄應保存2年(含)以上。

  第四章食品的追溯管理

  第二十二條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風險分級、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實行索證索票追溯,逐步推行電子追溯。優先完成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糧食及其制品質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廣到其他普通食品,實現食品從原輔料采購、加工、儲存、運輸、銷售全環節可追溯。

  第二十三條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原輔料采購記錄制度,明確原輔料采購程序、標準和要求,并將相關信息納入追溯體系:

  (一)采購食用農產品時,應當完善索證索票制度,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農產品產地準出證明、農產品合格證明、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進口食用農產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

  (二)采購非農產品原輔料時,應查驗供應商資質證明、地址、聯系方式以及原輔料許可證明(納入許可管理的產品)、規格、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合格證明。

  第二十四條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生產過程控制記錄制度,記錄原輔材料貯存、領料投料、關鍵控制點控制、產品包裝入庫及貯存、出廠檢驗、產品銷售流向以及各環節責任人等食品安全信息,鼓勵建立電子信息記錄臺賬,保證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五條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出廠銷售追溯制度,記錄出廠銷售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食品生產企業應設置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室),配備必要的檢驗檢測設備,對采購的原輔料和產(成)品進行檢驗,并留存樣品;對檢驗檢測要求特殊的產品和檢驗項目,可以委托具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出具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七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方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或其他合格證明。食品經營者應當落實進貨驗收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采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信息,保留相關憑證,建立進貨臺賬;食品批發商和商場超市必須建立電子進銷貨臺賬;食品批發商在銷售食品時必須出具“一票通”。

  第二十八條大型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商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應按本辦法有關要求,向上游供應商索取食用農產品進入流通環節應提供的追溯信息,實現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制度對接;應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中心(室),對進入本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快速檢測,并保存相關檢驗記錄。

  第二十九條食品批發商、商場超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查驗并索取有效的供貨方資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明及購貨憑證,如實記錄供貨方名稱及聯系方式、產品名稱、生產批號、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建立進貨臺賬。中型以上餐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學校食堂在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采購食品原料和食品時,可以將“一票通”作為進貨憑證保存,并建立進貨電子臺賬。

  第三十條實行集中統一配送方式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合格證明,進行食品進貨查驗并記錄查驗信息,建立電子進貨臺賬和查驗記錄,保證每個分支機構可查詢。

  第三十一條現場制售食品的生產經營者,采購食品及原輔料時應當索取相關證明材料,建立原輔料進貨臺賬和生產加工記錄(包括食品名稱、用料成分、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生產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三十三條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應當與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商務部門負責建設的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第三十四條鼓勵有條件的生產經營者、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開發并推廣使用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統,建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平臺。

  第三十五條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等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信息追溯平臺和信用體系建設,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工作,引導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信息追溯義務。

  第三十六條消費者有權通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專用查詢設備等,查詢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來源信息。

  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向其提供追溯農產品和食品的來源信息。

  鼓勵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場所或者企業網站上主動向消費者公示追溯食品、食用農產品的供貨者名稱與資質證明材料、檢驗檢測結果等信息,接受消費者監督。

  消費者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可以通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或食品安全投訴電話,進行投訴舉報。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商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核實處理,并將結果告知投訴舉報人。

  第三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商務等部門應當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納入年度監督管理計劃,通過定期核查、監督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監督檢查,并將有關情況納入其信用檔案。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納入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并嚴格實施退出機制和行業禁入。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的中型以上食品店,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食品商店。

  本辦法所稱的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座(含)以上的餐飲服務單位。

  本辦法所稱的標準化菜市場,是指符合當地有關菜市場設置和管理規范,專業從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零售經營為主的固定場所。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南充市境內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

  第三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生產管理的全過程記錄,使之可追溯。

  第四條、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是指企業在食品原輔材料進貨查驗、食品添加劑使用、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如:投料記錄、溫濕度記錄、消毒殺菌記錄等)、出廠檢驗、銷售等關鍵環節,設立若干個質量安全監控點,以文件記錄,結合條碼、二維碼和電子標簽等新技術手段,以產品批號為切入點,實現對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的全程可記錄、可監控、可查詢和可追溯。

  第五條、食品生產企業是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責任主體,企業應根據規模大小確定其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負責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組織實施,自查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運行情況,確保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六條、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內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采購進貨查驗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等生產過程控制管理、出廠檢驗記錄管理、不合格品記錄管理、產品流向管理、原料和產品儲存運輸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條、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應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過程記錄三個層面建立起從原料采購到出廠銷售的全過程體系架構,環環相扣,有機銜接,確保可追溯。

  第八條、企業應當以產品批號為切入點,逐批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記錄檔案并統一歸檔管理,沒有保質期限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產品有效期長于兩年的,應保存至有效期滿六個月以上。

  第九條、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信息,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以條碼、二維碼和電子標簽等先進技術為手段,實現食品生產電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條、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法規等,以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性確定食品的類別及安全狀態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圍

  生產食品所需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的索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驗或驗收記錄情況;生產全程記錄及衛生切情況、銷售、使用、服務質量的全過程,若顧客另有規定時,按顧客的規定處理。

  3、職責

  3.1供銷科門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供方評價及購銷計劃;

  3.2質檢科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的查驗,負責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等,同時配合銷售科產品質量安全召回工作,標識與追溯的歸口管理;

  3.3生產科負責對物資進貨與貯存的標識;

  3.4各生產環節人員負責實施生產過程轄區內產品的標識與追溯;

  3.5出廠包裝人員負責對成品的標識與追溯;

  3.6供銷科銷售人員負責對客戶所有信息進行記錄,做好不合格產品召回工作。

  4、定義

  4.1標識:利用標簽、顏色等方式讓操作人員清楚了解產品的規格以及檢驗狀態。

  4.2產品標識:是識別產品特定特性或狀態的標志或標記,包括生產產品和運作過程中的采購產品、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和到交付客戶使用的產品。

  4.3產品的狀態標識:在產品實現以及生產和服務運作過程中,為了區別不同狀態的產品,對產品的測量狀態(待檢、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狀態(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標識。

  4.4不合格產品,只要產品質量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存在著不合理的危險性,或者產品不具備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對不合格產品,按照召回的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召回、處理,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

  5、工作程序

  5.1產品標識及產品的狀態標識。

  5.1.1內容:產品屬性(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品名、規格型號、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數量、出庫保管員等;檢驗和測試狀態:待驗、合格、不合格等,檢驗測試人員、檢驗測試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過程狀態:原材料、外購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標識的方式:可采用掛牌、貼簽、分區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記錄。

  5.1.3公司可追溯的標識分為三個環節進行,原材料的標識統一稱為“原材料批號”;過程加工的標識統一稱為“生產批號”;成品標識統一稱為“出廠批次號”。

  5.2采購品的標識

  5.2.1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等外購產品到公司后,采購人員或需采購部門相關人員根據供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收貨,進行初步驗貨;

  5.2.2驗貨根據各部門對產品具體的標準要求和方法實施檢驗和試驗;驗貨后檢驗合格的入庫在指定區域存放,分區域存放無法達到識別要求是,配合進行產品標識,標識內容包括:批次號、物料編號、物料名稱、入庫數量、入庫日期、生產廠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做好退貨或者交換良品的工作準備,必要時進行“不合格”標識,分區域存放、處理;

  5.2.3倉管人員根據檢驗結果對產品進行入庫處理。

  5.3生產過程中的標識

  5.3.1生產過程半成品標識:按《生產作業指導書》和《產品檢驗指導書》要求進行生產人員代號標識及相關生產質量控制表格的填寫;生產中相關配件上均表明生產人員編號(用黑色記號筆寫在相應位臵),嚴格遵守生產規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員發現產品沒有編號及時返回。

  5.3.2產品生產時填寫的相關表格必要時輸入電腦,做成產品出廠原始記錄,便于查詢。

  5.3.3各個工序的檢驗和測試狀態及加工狀態,可通過放臵于不同區域反映出來,必要時配合進行產品標識。對于經檢驗為返工/返修的產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區表明情況。對于經檢驗為不合格的廢品,放臵于不合格區。

  5.3.4生產完工的.產品送至測試區,測試后須返工的產品放入指定區域寫明情況,返工之后的產品,重新檢驗。

  5.3.5當計量檢測設備失準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廠時,發現部門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相關人員,轉回上道工序或按發貨批次進行追回、檢驗和返工/返修。

  5.3.6生產部門生產過程中,各種標識資料必須隨產品一起交接,確保追溯時的準確性。

  5.4成品標識

  5.4.1成品的'產品標識是規格型號、編號、加工日期、數量等。

  5.4.2最終檢驗、測試不合格的成品,應放臵于有不合格標識的區域;

  5.4.3包裝人員在裝箱以后在箱外進行標識(含顧客名、品名、規格、數量等),顧客要求的特定產品要照定單要求執行。

  5.4.4產品出廠時封裝好相關資料,并將產品出廠時間填寫到原始記錄表中。

  5.5標識的保護

  5.5.1產品標識應清晰牢固,不因產品流轉中諸因素(如搬運、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響而損壞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產品實現和生產運作過程中,產品在未出廠前,各有關部門必須對所用的各種標識認真保護,嚴禁涂抹、撒毀,保證標識整潔、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狀態,防止誤用產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做好標識,無狀態標識的產品不得使用、轉序或出廠;發現標識不清或無狀態標識的產品立即向標識的責任部門報告,產品暫停流轉,直到重新正確標識后方能流轉。

  6、產品的可追溯

  6.1公司產品(服務)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產歷史,根據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客戶名稱、生產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關作業人員和工序質量、檢驗記錄、入庫有關記錄等。

  6.2當顧客要求或公司產品出現批量不合格時,銷售部應當會同技術部、生產部等有關人員查閱產品各種記錄進行分析和處理。

  6.3對讓步接收、緊急放行、特別處理產品,流轉部門進行書面記錄、標識中注明如“讓步接收”等字樣,以便進行追溯性驗證。

  6.4用戶使用產品時,根據用戶安裝位臵,填寫指導安裝記錄(本公司人員參與情況下),產品安裝時間。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三、本制度適用合肥八大碗餐飲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一、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二、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三、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四、公文制發程序。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五、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六、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二、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留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4(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一、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二、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三、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四、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五、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一、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部門會議、總結會議組成。

  一、每月上,中,下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店長、門店經理、后堂主管、各部門經理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二、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三、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一、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二、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三、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四、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五、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六、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七、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八、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一、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二、公文打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安全保衛管理

  一、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二、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12(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三、安全保衛管理

  1(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貴重物品。

  2(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四、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同意。

  第九章、行為規范管理

  一、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3(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4(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5(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章、人事管理

  一、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提交學歷、簡歷、各類職稱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行政人事經理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

  二、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變化的員工,標準將按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

  三、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簽到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簽到,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簽到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簽到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簽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簽到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績效考核。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二日或全月累計曠工三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四、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正常產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四、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

  第十一章、培訓

  此章將在培訓體系完成后頒布

  第十二章、后勤保障管理

  一、門店管理

  1(門店后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門店后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門店后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二、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第四十六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三章、獎懲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二、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五、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2(開除:予以解雇。

  4(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6(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7(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8(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9(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屬實者或有具體事實者,得予以記過:

  1(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2(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3(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4(于公司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屬實者或有具體事實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初次代人打卡/簽到或托人打卡/簽到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8(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屬實者或有具體事實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公司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二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三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實屬實者或有具體事實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2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四章、附則

  一、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5

  一、餐廳日常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4、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5、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4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6、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7、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8、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9、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二、餐具衛生管理制度

  1、餐具經消毒后必須存放在保潔柜內。

  2、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3、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干凈、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5、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三、餐廳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2、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必須干凈,無污漬。

  3、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4、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5、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6、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四、餐廳設施設備保養制度

  1、餐廳的設施、設備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2、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干燒情況發生。

  3、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4、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5、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6、對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五、后廚日常工作制度

  1、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2、按崗位要求規范操作,保證質量。

  3、愛護公物,不吃、拿后廚食物及原料。

  4、值班期間保管好后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后廚。

  5、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確保后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6、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1天請假。

  7、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6

  賓館、飯店場所:

  1、消防安全責任人:

  (1)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批準本單位年度消防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

  (2)為本單位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組建志愿消防隊,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2、消防安全管理人:

  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每周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容為:

  (1)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2)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設置及完好情況;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9)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10)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

  (11)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消防安保人員:

  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餐飲等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4)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5)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6)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4、服務員:

  服務員在清掃衛生、開夜床、查房和清臺時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有無遺留火種,是否切斷電源;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

  (4)消火栓、滅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5、廚房工作人員:

  廚房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后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

  (2)班后燃油、燃氣閥門是否關閉;

  (3)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是否及時;

  (4)班后是否切斷電源,火源是否妥善處理;

  (5)消火栓、滅火器、滅火毯、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7

  一、一般過失

  1、儀容儀表不合格,工衣不整潔。(5分)

  2、當班時間擅自離崗位,無故串崗,閑逛、閑聊、做私人事務。(5-10分)

  3、當班時接私人電話時間不能超3分鐘,玩手機。(5分)

  4、不執行上級安排的工作或安排時討價還價或極力爭辯。(10分)

  5、當班時間吃零食、吸煙、飲酒、下班時間不按時關閉電源的。(10分)

  6、未經批準擅自調換班次或休息,雙方調班調休導致班次上錯或工作上的`失誤。(20分)

  7、拿取、偷吃客人遺留或酒店實物、飲料。(20分)

  8、拾到賓客物品不上交匯款單為己有。(50分)

  9、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10分)

  二、考勤制度

  1、遲到半小時以內每分鐘扣一元,半小時至一小時按照半天事假計算。

  2、一小時至兩小時按照一天事假計算,兩小時以上按照曠工處理。

  3、病假一天扣當天(必須有醫院出示的病情證明單),事假一天扣兩天(提前一天請假者一天扣一天,不包括當天)提前請假者將書面請假單交與部門領導準許,曠工一天扣三天。

  4、遲到而故意不打卡,叫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下班不打卡者扣。(15分)

  三、嚴重過失

  凡有以下過失之一者,將處于無薪解雇:

  1、辱罵、恐嚇、威脅同事與客人激烈爭吵。

  2、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

  3、利用職權營私舞弊、牟取私權、假公濟私。

  4、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5、組織及煸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

  6、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五天。

  7、員工辭職必須再有三十天工作時間。

  8、春節前二個月不得提出辭職,否則作無薪解雇處理。

  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8

  一、參加人員

  由總經理主持會議,餐飲總監、行政總廚、餐飲部樓面經理、桑拿部經理、客房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大堂經理、紀檢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演藝吧經理或領班(每周一、三、五)、行政主廚、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洗衣部經理、管家部主管、西餐廳主管。

  二、例會時間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午1:00—結束,會議時間約1小時。會議地點:六樓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1、主要檢查部屬的工作的落實情況。

  2、餐飲總監報告昨日及當日客源情況,大型宴會情況及VIP客人情況。

  3、客房部經理報告昨日客房入住率及平均房價,當日入住率,VIP客人情況。

  4、其它經營部門經理匯報業務問題及其處理過程和結果。

  5、大堂經理報告昨日及當日定餐情況及客際關系問題。檢查各部門情況及處理結果。

  6、總值班經理報告夜間各部門經營情況及突發事件情況的處理結果。

  7、質檢部經理報告昨日及當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8、各部門提出需要協調配合的問題。

  9、總經理匯總情況,通報重要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各部門應采取的措施(各部門若無異議,當天必須貫徹執行,第二天例會匯報執行結果。對于有異議的問題,在不影響業務經營活動的前提下,留待會后解決)。

  四、會議記錄

  由總經辦文員記錄、整理、打印并下發各部門,作為具體實施、檢查的依據。并在次日早將會議落實情況匯報總經理。

  五、會議要求

  1、各部門經理的會上報告要簡明扼要。

  2、需要其他部門協調、配合的問題要明確、具體。

  3、有異議的問題組織專題討論。

  六、會議目的

  1、溝通各個部門之間情況。

  2、為總經理的日常管理決策提供依據,使其決策結果公開,便于各部門執行。

  3、保證各部門各項經營活動的協調發展。

  七、會議紀律

  1、參加會議人員必須身著工裝,裝束整齊。

  2、不準吸煙。

  3、手機、BP機關到靜音狀態,接聽要離開會場。

  4、開會時不準交頭接耳。

  5、周一例會全體領班級以上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例會,不能參加者需提前2小時以上向辦公室請假。演藝吧經理周一、五參加例會,領班周三參加例會。

  6、所有開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經理遲到一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罰款100元。主管及領班遲到一次罰款30元,無故缺席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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