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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6 03:02: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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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維護和保障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權利義務

  1、遵紀守法服從管理,身體健康,勝任崗位工作。

  2、每年一次體檢、一套工作服。

  3、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服務育人。

  二、獎勵與處罰

  1、因加工操作不當或有意造成學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勞動所得,并加倍賠償經濟損失,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同事間打架鬧事又拒不服從管理一律辭退,造成惡劣影響罰款20元。

  3、售飯時與師生發生沖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罰款5元,造成很壞影響的罰款10元,超過三次予以辭退。

  4、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規勸不改的員工一律辭退。

  5、工作時,未穿工作服一次罰款2元,工作服骯臟的一次罰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罰款2元,工作時穿拖鞋、短褲、背心一次罰款2元。

  6、隨地吐痰罰款2元,抽煙一次罰款1元,便后不洗手罰款2元。

  7、未經許可隨便亂吃東西按實物價格的10倍罰款,盜竊物資的.扣發當月工資,并按實物價格的10倍對其罰款,并予以辭退。

  8、工作時禁止酗酒,酗酒影響工作的發現一次罰款5元。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從業人員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天要進行晨檢并登記,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從業人員應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二、從業人員培訓

  應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三、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或式樣上進行區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

  (二)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三)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堂內脫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遠離食堂食品加工區的'地方。

  (五)每名從業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四、從業人員上崗管理

  (一)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按檔案化要求建立從業人員基礎檔案。

  (二)食堂從業人員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出售飯菜時戴口罩,頭發不外露,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飾物。衛生知識知曉率、衛生行為形成率達90%以上。

  (三)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從事面點制作的人員還要做到:①進入面點加工間時應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②認真檢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餡心的質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面粉和餡心。

  (四)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后。

  4、處理生食物后。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7、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8、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五)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堂食品加工區。

  (六)食堂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堂食品加工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3

  一、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不漏報,不搞冒名頂替。若確診為“五病”患者,要服從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和衛生法規教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衛生知識水平。

  三、保持個人衛生。要嚴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圍裙。

  四、工作期間應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應保持清潔衛生;決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鐲、手鏈、手表等飾物(4)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操作間。

  五、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端飯菜時,手指不準接觸飯菜;做飯、炒菜、處理食品時,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不得大聲說笑。工作期間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頭、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嘗剩的`食品再往鍋里倒。

  七、烹調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條件者應接受預防接種,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4

  一、食堂從業人員由學校聘用并按合同規定的條款進行嚴格管理;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下述兩項條件方可上崗:按規定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衛生培訓,領取培訓合格證,每年定期參加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從業人員要服從學校衛生管理員的衛生工作及服務態度方面的監督。

  八、食堂從業人員花名冊報送學校備案,若有人員變更,要及時通知學校管理部門。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5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特制定條例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上崗前,必須先量體溫,發現如有異常體溫,必須離開崗位,待恢復正常后,方可上崗。

  四、上崗前和便后,應洗手消毒,碰過生食、半成品,應再洗手消毒,方可接觸熟食。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進入廁所,工作前,穿戴清潔衣帽,并將頭發置于帽內。

  六、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工作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不得使用不清潔的售貨工具,銷售時貨款分開。

  七、操作時不吸煙,不對著食品打噴嚏、咳嗽,抓頭發,挖耳朵和出現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衛生動作。

  八、從業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飾物勤理發,勤洗澡,勤換工作衣帽。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7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調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并詳細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詳細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范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8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癥狀、肛門漏、膀胱造瘺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9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復印件,以備檢查。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0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制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并報藥劑科負責人批準后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愈后,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后,應經檢查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確認后,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1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2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每日組織從業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要熟悉掌握崗位衛生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3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所有健康檢查檔案裝訂成冊,健康檔案必須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4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

  三、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四、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六、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5

  職業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衛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 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

  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間:

  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

  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8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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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維護和保障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權利義務

  1、遵紀守法服從管理,身體健康,勝任崗位工作。

  2、每年一次體檢、一套工作服。

  3、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服務育人。

  二、獎勵與處罰

  1、因加工操作不當或有意造成學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勞動所得,并加倍賠償經濟損失,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同事間打架鬧事又拒不服從管理一律辭退,造成惡劣影響罰款20元。

  3、售飯時與師生發生沖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罰款5元,造成很壞影響的罰款10元,超過三次予以辭退。

  4、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規勸不改的員工一律辭退。

  5、工作時,未穿工作服一次罰款2元,工作服骯臟的一次罰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罰款2元,工作時穿拖鞋、短褲、背心一次罰款2元。

  6、隨地吐痰罰款2元,抽煙一次罰款1元,便后不洗手罰款2元。

  7、未經許可隨便亂吃東西按實物價格的10倍罰款,盜竊物資的.扣發當月工資,并按實物價格的10倍對其罰款,并予以辭退。

  8、工作時禁止酗酒,酗酒影響工作的發現一次罰款5元。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從業人員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天要進行晨檢并登記,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從業人員應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二、從業人員培訓

  應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三、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或式樣上進行區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

  (二)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三)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堂內脫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遠離食堂食品加工區的'地方。

  (五)每名從業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四、從業人員上崗管理

  (一)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按檔案化要求建立從業人員基礎檔案。

  (二)食堂從業人員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出售飯菜時戴口罩,頭發不外露,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飾物。衛生知識知曉率、衛生行為形成率達90%以上。

  (三)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從事面點制作的人員還要做到:①進入面點加工間時應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②認真檢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餡心的質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面粉和餡心。

  (四)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后。

  4、處理生食物后。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7、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8、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五)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堂食品加工區。

  (六)食堂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堂食品加工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3

  一、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不漏報,不搞冒名頂替。若確診為“五病”患者,要服從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和衛生法規教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衛生知識水平。

  三、保持個人衛生。要嚴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圍裙。

  四、工作期間應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應保持清潔衛生;決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鐲、手鏈、手表等飾物(4)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操作間。

  五、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端飯菜時,手指不準接觸飯菜;做飯、炒菜、處理食品時,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不得大聲說笑。工作期間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頭、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嘗剩的`食品再往鍋里倒。

  七、烹調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條件者應接受預防接種,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4

  一、食堂從業人員由學校聘用并按合同規定的條款進行嚴格管理;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下述兩項條件方可上崗:按規定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衛生培訓,領取培訓合格證,每年定期參加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從業人員要服從學校衛生管理員的衛生工作及服務態度方面的監督。

  八、食堂從業人員花名冊報送學校備案,若有人員變更,要及時通知學校管理部門。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5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特制定條例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上崗前,必須先量體溫,發現如有異常體溫,必須離開崗位,待恢復正常后,方可上崗。

  四、上崗前和便后,應洗手消毒,碰過生食、半成品,應再洗手消毒,方可接觸熟食。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進入廁所,工作前,穿戴清潔衣帽,并將頭發置于帽內。

  六、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工作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不得使用不清潔的售貨工具,銷售時貨款分開。

  七、操作時不吸煙,不對著食品打噴嚏、咳嗽,抓頭發,挖耳朵和出現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衛生動作。

  八、從業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飾物勤理發,勤洗澡,勤換工作衣帽。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7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調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并詳細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詳細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范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8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癥狀、肛門漏、膀胱造瘺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9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復印件,以備檢查。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0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制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并報藥劑科負責人批準后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愈后,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后,應經檢查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確認后,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1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2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每日組織從業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要熟悉掌握崗位衛生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3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所有健康檢查檔案裝訂成冊,健康檔案必須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4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

  三、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四、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六、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5

  職業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衛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 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

  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間:

  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

  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18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