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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9 13:03:00 海玲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配送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為使中心車輛高效、安全、有序運行,服務于生產經營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1、駕駛員須具備開配送中心相應車輛的有效證件和健康身體。

  2、配送車輛統一由中心主任(調度員)調度安排,中心主任不在由生產主管(或由主任委托行政主管)調度安排,駕駛員必須服從安排,不服從安排的每次罰款50元;長期無理不服從的可視其輕重予以辭退。

  3、駕駛員行車前須認真對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機油、油料、輪胎、外觀等),確保行車安全。

  4、駕駛員須嚴格按照中心“派車單”出車,每次行車須認真、完整填寫“行車記錄表”。

  5、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定期不定期(每15天至少抽查一次)檢查駕駛員“行車記錄表”,當月內第一次檢查發現記錄不全的提出批評并要求改進,第二次檢查未改的處以30元罰款,第三次檢查未改的`處以60元罰款;當月檢查對記錄不實或未作登記的除提出批評外,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罰款200元;連續兩月不改的視其輕重可予以辭退.。

  6、配送車駕駛員因推遲出車時間而延誤配送造成客戶不滿拒收的,每次處罰其駕駛員50—100元。

  7、駕駛員高速行車,不文明行車等原因造成配送商品損壞客戶拒收的,視其輕重每次罰款50—100元。

  8、未經中心主管以上領導批準,中心車輛一律不得外借,更不準公車私用,違者除加足油料外每次罰款100元。

  9、駕駛員行車中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因違反交通規則,、酒后駕車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自負。

  10、車輛維修、加油,駕駛員須先報中心行政主管批準,并按指定地點維修、加油;憑維修(附清單)、加油正式發票經中心行政主管審查,中心主任審核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報銷;無維修(附清單)、加油正式發票的一律不報銷。

  11、外出公務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并經中心行政主管簽字同意后用車,未經同意私自出車者每次除加足油料外罰款100—200元。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職責,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派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和年度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完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綜合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駕駛,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輛借給他人和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車輛除運輸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停車點,不得私自開車回家或辦私事;任務完成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點,不準啟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吃飯或吃零食等,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4、在工作期間著裝整齊,佩戴工牌,穿拖鞋、不穿工服、不佩戴工牌等影響公司形象的,一次罰款50元,重復違反者加倍處罰。

  5、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交通管理條例和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處罰司機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全部承擔。

  6、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飲酒、酒后、醉酒駕駛,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因酒后駕車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批準駕駛員在工作期間私自載拉非工作人員,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8、車輛在非工作線路上或區域外(起點和終點之外的區域)行駛的,發現一次,處罰100元;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二、車輛管理制度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駕駛人員應每天擦拭清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洗)。每月大洗車輛兩次,費用由公司承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走,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5、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立即上報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費用公司不予報銷,有司機個人承擔。

  6、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確保證件齊全。

  7、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違章造成事故的,有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8、駕駛員對主管領導臨時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執行,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有關領導反映。

  三、車輛維修制度

  1、車輛發生事故,無論問題大小,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事故報告,事故責任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2、對于維修或更換的部件,駕駛員應帶回公司,核對維修配件。

  3、對維修的車輛,駕駛員要親自調試合格后方可在廠家的維修單上簽字認可。

  四、車輛加油制度

  1、公司實行定點加油加氣。

  2、公司配送車輛配備加氣卡,駕駛員負責保管,隨時定點加氣,生產部月終統計。車輛用油先到生產部開具加油票后到定點加油站加油。

  3、本著節約成本的原則,車輛加油用于點火啟動,正常運行使用天然氣。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強配送環節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環節高效、快捷、靈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安全行駛、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品尚公司市場部、品尚事業部之相關人員

  第二章、細則

  第四條、配送車管理

  一、物流車輛上班期間由物流中心倉庫主管進行調配、指揮,主要責任是對公司的各分店商品進、退、換貨進行運輸。

  二、每天9點前或倉庫主管要求的時間,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物流中心倉庫主管說明原因。

  三、物流司機必須對物流中心倉出的貨核單清點簽字,如有誤直接指出改單。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損失由物流司機負責。

  四、物流司機到達各分店,所有的貨由物流司機搬運到店門口,由店內員工清點簽字。對于退換回物流倉的貨物物流司機按《退貨單》清點簽字裝上車。所有的商品必須做到帳單相符,對于簽出字途中的貨物短少由物流司機負責賠償。

  五、物流司機從分店退換貨回送倉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檢查司機送達的貨單是否相符,核對無誤簽字方可入庫簽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倉負責賠償。

  六、配送車在運轉過程中如果有發生車輛異常或出現車禍,不能行駛,則司機需要立刻通知市場部經理車輛情況,并立刻進行后續處理,爭取車輛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機駕駛車輛時,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開車時應該全神貫注,不可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駕駛車輛時,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電話等不利于安全駕駛的的活動。如果在工作中出現違章等所產生的'費用,公司與司機各承擔50%的費用。

  八、司機負責擬訂車輛的維護、保養,維修的年度計劃,按計劃的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在進行前應該通知經理,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在維修、保養維護中的費用報經理審核,副總簽報。

  九、司機每日行駛前必須檢查外觀、油漆、玻璃、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是否有損壞或刮傷,如果發現第一時間通知經理,到現場核對檢查。如果有影響安全的異常,則必須安全隱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車輛在不使用時,應該放置在公司行政辦公區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損失。司機下班后,如無公司批準,嚴禁用公車辦私事,發現有此種情況,由經理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直至開除,如果在此期間車輛有損壞、違規等事情發生,則造成的損失由司機全部負責(上班期間如果公車私用造成的損失也是由司機全權負責)。

  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制度的批準、修定與解釋權

  一、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經營及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審批權歸公司總經理;

  三、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四、新版本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舊版本同時廢止。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2.0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3.0職責

  3.1車管員職責

  3.1.1協助綜合事務部經理做好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各項管理工作。

  3.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3.1.3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1.4負責安排公司車輛的保養、年審和二保工作,對公司審批權限內的車輛保修進行監督和安排車輛進廠。

  3.1.5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3.1.6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級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3.1.7負責調度車輛,安排駕駛員各項工作。

  3.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車輛安全員職責

  3.2.1協助車管員完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糾正和預防。

  3.2.2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3.2.3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3.2.4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3.2.5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3.2.6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3.3專職駕駛員職責

  3.3.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3.3.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3.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3.3.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3.3.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3.3.6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3.3.7每年與公司簽訂一次《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4.0工作內容

  4.1車輛的使用

  4.1.1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車輛(含公司領導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均由綜合事務部統一調度,各部門用車均須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綜合事務部車隊,由車隊按公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安排車輛,并經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后出車。

  4.1.2公司車輛原則上只限于在__高速公路線內行駛,駛離__高速公路線外預計超過2小時,應通知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備案。

  4.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4.1.4車輛—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

  4.1.5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4.1.6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4.1.7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車輛的維修

  4.2.1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維修費在__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3000元-5000元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5000元以上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2.3修理后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必須帶回交車輛管理員檢驗認可。

  4.3獎懲辦法

  具體參照《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之獎懲辦法執行。

  5.0附則

  5.1本制度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制訂和解釋。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5.3附件: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5

  一、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貫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增強“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行車中謹慎駕駛,嚴禁帶火上車、酒后駕車,不開“英雄車”“斗氣車”確保行車安全。

  三、嚴格執行危險品車輛的運輸、裝卸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

  四、危險貨物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做到:

  1、必須向已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單位辦理托運;

  2、必須在托運車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3、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貨物,必須分別托運;

  4、對有特殊要求或憑證運輸的危險貨物,必須附有相關單證,并在托運單備注欄內注明;

  5、托運末列入《汽車運輸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危險貨物新品種,必須提交《危險貨物鑒定表》。

  五、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包裝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裝運。

  六、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改裝,必須配備防爆、去污清洗等設備。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方能從事維修、改裝作業。

  七、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使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每天檢查隨車攜帶的滅火器及防火帽、接地線、斷電總閘,使其處于良好的技術性能。

  八、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司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和高溫場所,運輸結束后必須清掃車輛,消除污染。

  九、危險貨物車輛回場后,將車輛停放到專用停車場內,嚴禁亂停亂放。

  十、危險貨物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要在當日卸車,不準將裝載危險貨物運回場內或在停車場內停放。

  十一、從事危險品運輸的車輛,必須具有危險品貨物運輸的有關證件,配備齊全有效,方能運行。

  十二、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懸掛危險品標志牌、標志燈、接地線,必須安裝斷電總閘,方能運輸。

  十三、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及防護、應急所需用具等。

  十四、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一季度進行二級維護,對罐體及其它重要部位的焊接要到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焊接和維修。

  十五、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一律進行一季度上線檢測一次,將合格的檢測參數表報危險品辦公室存檔,建立健全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技術檔案。

  十六、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技術等級達到一級,并由技術員檢驗后簽發合格證,方能運輸。

  十七、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接受公司實行一趟一檢,出場前和回場后的檢查制度。

  十八、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凡是超過上級規定的使用年限(不超過7年,車輛累計行駛不超過30萬公里)一律不準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申報延長使用年限,車輛達到一級技術標準的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方能再啟動運輸。

  十九、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一律參加市技術監督部門年度的罐體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能運輸。

  二十、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持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駕駛員)和押運員,方能運行。嚴禁車輛上有操作證、押運員無本人,有人駕駛無操作證、押運證,否則,一切事故由本人和車主負責,與他人無關。

  二十一、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嚴禁超速、超載運行。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裝載運行,留有充裝余量,否則,發生的一切事故由本車操作人員及車主承擔一切責任。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工作范化,進一步做好車輛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現將經學校長室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的《學校車輛管理暫行規定》印行,請遵照執行。

  一、學校所備車輛的任務:

  1、中巴客車主要用于接送教職工上下班及大型集體活動。

  2、小面的主要用于后勤食堂采購及學校應急工作等。

  3、普桑一輛屬校長公務用車;另一輛普桑屬學校公務用車。

  二、學校車輛的管理:

  1、學校所備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駕駛員應對所駕車輛規范駕駛,精心維護,確保安全行車。辦公室負責車輛的管理、調度等。

  2、學校定期組織駕駛員安全學習,督促駕駛員進行整改,駕駛員應遵章守紀,并及時把車況向校長室和辦公室匯報,辦公室隨時對車輛行駛里程數與油料、過路過橋費吻合情況進行核查。

  3、學校處室工作人員公務用車及其他用車,應提前半天向校長申請,學校在保證校領導公務用車、學校重大活動用車及接待任務用車的前提下,由學校統一協調派車,并由辦公室開出派車單。正常情況下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上如無校長和辦公室簽字,原則上不予出車;駕駛員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將車鑰匙等擅自交給他人,發生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4、遇特殊情況,校領導和學校辦公室領導可直接向駕駛員派車,駕駛員發車前應及時向辦公室匯報。

  5、正常上班時間內,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或完成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均須在駕駛員值班室待命,隨時準備出車。

  6、每周星期一各車司機把上周IC卡加油小票或加油發票(票上寫好加油時的里程表讀數)、周一汽車里程表讀數、行車記錄本交辦公室周審(上述材料辦公室登記審核后還各車司機保管)。未按規定審核,其IC加油卡用完后學校不予充值。

  7、為保證各項公務用車,值班駕駛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飲酒,不得離開學校;做到隨叫隨到。駕駛員無校長室指令或學校派車單不得隨意出車。

  8、教工及教工直系親屬因私用車必須事先向校長室申請,填寫申請單及承諾單,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視情況再作安排,油費及其它費用皆由教工自己負擔,私人用車發生交通事故及糾紛由申請用車人自己負責。外單位用車必須由當事人向校長申請,司機無權允諾。

  9、駕駛員因私用車須經校長批準, 自覺到辦公室登記,途中費用自理,駕駛員不再領取出車補助。用車過程中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后果由該駕駛員自負。

  10、雙休日、節假日如無公務用車,學校車輛務必停到校園內指定地點。

  11、車輛維修必須向校長室請示,并填寫維修申報表,相關部門2人以上在場,與承修單位簽訂修理合同,司機不得自行作主。

  12、駕駛員每次出車須記好行車日志,并按時填寫《學校駕駛員行車情況登記表》,記載駕駛員每人每天的'出車情況,派車單是駕駛員領取出車補助以及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料費等的唯一原始依據。

  13、駕駛員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1)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2)被發現或舉報酒后駕車;

  (3)未經批準私自出車。

  14、駕駛員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一經查實,第一次扣發補助50元,并提出口頭警告,第二次扣發當月所有補助,并給予書面警告,第三次解除聘用合同;

  (1)被發現或舉報出車不準時:

  (2)被發現或舉報服務態度不好;

  (3)被發現或舉報因插話、傳話造成不良后果;

  (4)不將車輛停放于車庫或指定地點;

  (5)虛報出車任務;

  (6)虛報油料、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

  三、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實行坐班制,按時上、下班。

  2、服從調度的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須提前向校長請假,臨時提出不出車者按曠工處理(處理辦法按校有關規定執行)。

  3、具備事務秘書的能力和素質,著裝整潔,優質服務。

  4、保持車輛內外(含后備箱、發動機等)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5、負責所用車輛的日常維護,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嚴禁超載,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6、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7、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油料、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實事求是,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8、所有駕駛員必須及時做好車輛和駕駛證的年審工作,并保證及時參加相關部門規定的培訓。

  四、學校駕駛員出車補助

  駕駛員出車補助根據駕駛員德、能、勤、績的考核情況發放。教工不滿意的減少發放甚至不予發放。

  五、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加強醫院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醫院各部門服務,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醫院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三)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配、車輛檔案、司機培訓考核、跟蹤、資格驗證、招聘、離職管理,車輛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制定車輛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門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定期向院長匯報總體情況并提出檢討改善意見。

  (2)、財務部:負責車輛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編制年、季、月費用支出表。

  (3)、各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

  2.1辦公室應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院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醫院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院其他相關的。駕駛員必須具備

  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醫院服務的精神。

  2.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醫院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醫院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醫院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2.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醫院車輛學開車。

  2.5駕駛員要絕對服從醫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院長反映。

  2.6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2.7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并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一切責任也由駕駛員負責,乘車人會受到另行處罰。

  2.8駕駛員應愛惜醫院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確行駛。

  2.9辦公室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報財務科作為扣罰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3.0駕駛員工作職責:

  3.0.1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3.0.2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0.3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3.0.4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醫院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辦公室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崗。

  3.0.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三、車輛管理

  3.1辦公室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申請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院長審批。

  3.3醫院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管理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者處以罰款200元/次。

  3.4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級直接向院長反

  映。

  3.5辦公室應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3.6凡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辦公室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3.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辦公室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醫院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3.8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由駕駛人員負責填寫,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第一次提出批評警告,對不聽勸阻者應給以罰款200元/次。

  3.9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四、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4.1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辦公室主管,辦公室主管報總經理助理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4.2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4.3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3.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4.3.3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4.3.5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4.3.6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4.3.7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4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醫院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4.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4.4.2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4.4.3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4.5車輛的清洗:

  4.5.1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潔;

  4.5.2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4.5.3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五、車輛費用的管理

  5.1醫院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后報銷。

  5.2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后報銷。

  5.3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車輛油耗的情況,要求車油耗與行駛公里數相符合,對于用油與用車不相符的,由辦公室追查,并做出相應紀律處罰。

  5.4財務部、辦公室可隨時對各項費用進行審計,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六、駕駛員接送客戶、病人的規定

  6.1對待客戶、病人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面對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飽滿、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惡心、憤怒的表情。

  6.2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接人的地點,并打開空調。

  6.3接待客人、病人時,要把車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車的位置,打開車門,調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進入,幫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裝上車,然后關上車門。

  6.4客人、病人下車時,應主動幫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與客人、病人說話,要客氣、清晰、平穩,不講粗言,不講過分的玩笑。

  七、違規與事故處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即與辦公室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辦公室報告

  7.4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駕駛員責任事故在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賠償1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間者,賠償2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賠償30%分兩次在工資中扣除.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車隊車輛的使用和管理,使車隊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和責任心,確保安全行車,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節約的原則,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2、車輛管理方式:

  車隊由xx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安排。

  3、車輛使用范圍:

  車隊車輛主要工作是用于接送客戶及員工上下班、公司的公務用車、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級領導和來賓用車、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用車、公司重大外事活動用車、公司緊急事務用車等。

  第二條: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定

  1、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

  2、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曠工。

  3、車輛駕駛員應具備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熱愛本職工作、講文明、講禮貌,著裝整潔、儀表端正,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姿態。對乘員要服務熱情,展示良好的個人及公司形象。

  4、車輛駕駛員應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繞行積水處,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越線行駛、熄火滑行、超載、闖紅燈、開斗氣車、英雄車、情緒車及你追我趕等不文明行為,做到文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車輛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時撥打手機、吸煙、吃零食、并有權利和義務制止他人在車內吸煙及進餐。

  6、車輛駕駛員應按公司制定的行駛路線及發車時間行駛,并做好詳細的“行車日報”記錄。

  7、車輛駕駛員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遇特殊情況報告領導,批準后例外。否則發生被盜、損壞等情況,一切后果由駕駛員個人負責,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8、車輛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及車廂內的干凈整潔,防止疾病的傳播。

  9、車輛出行時必須檢車車輛剎車系統,轉向系統,輪胎,燈光等安全隱患的存在,確認無誤后再出行,確保行車安全。

  第三條:車輛調度管理

  1、車隊做出調度后通知駕駛員出車的時間、地點、用車人員信息及有關事項,保證公司對車輛的各項公務需求,無“車輛使用申請單”或其他人員口頭通知,駕駛員可不出車。

  2、駕駛員對車隊的調度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車隊領導反應。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差時誤事的按人事相關制度處理。

  3、駕駛員出車前應在“車輛行車日報”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或同乘人員簽字確認。

  4、嚴禁未經允許將車轉借他人或私自用車,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5、嚴禁私自改變行車線路,如因特殊原因需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需提前通知車管部,以便及時調整,合理安排。

  6、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應提示乘車人員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油站,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的發生。

  7、駕駛員不得借給領導開車的機會,主動找領導談話、談要求、越級匯報工作及打小報告等。領導談話時不得隨意插嘴,談話內容注意保密,不得傳播。領導問話應禮貌回答,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8、用車人也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合理用車,不得要求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法行駛,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并追究法律責任。

  9、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返回公司并向車隊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

  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修理廠,便于維修車輛,可指定兩至三家維修點為公司車輛提供維修服務和技術支持,不得在非指定場所進行維修及保養。

  2、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報告車隊打呈批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現金維修車輛。

  3、十一座以下車輛5000公里保養一次,通勤大客車8000公里保養一次(根據機油品質)。

  4、車輛申請維修保養,駕駛員應向車隊報告修理原因、修理部位,打呈批件后領導批示核準后方可修理(搶修車輛另行方案)。如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或與修理計劃有較大差異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車管負責人,經確認后調整或追加維修預算。

  5、車輛行車或外出期間,因發生意外修理費用,在費用報銷單上須注明原因并提供修理明細清單及說明情況,按程序上報領導,在批準后方可報銷。

  6、車輛輪胎、常用零件等需要更換時,需將舊件移交倉庫保管員,由倉庫保管員開入庫單據證明,方可報銷。

  7、未經批準,駕駛員本人不得私自購買零配件、材料,不得將燃料、配件轉給他人,違者按成本雙倍處罰。

  8、如發現在維修保養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給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或車輛損壞的,由責任人負全責,并全額承擔修理費用。

  9、車管部應對維修廠的服務質量及時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廣泛征求駕駛員意見,確保車輛的維修質量。

  第五條:車輛油耗

  1、車輛油耗實行百公里耗油計算方法,由集團領導或集團車管部負責人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行駛的公里數、車況、季節等實際情況,核實油耗標準區間,按程序上報批準后執行。

  2、駕駛員應嚴格按規范操作駕駛車輛,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節約用油,降低車輛消耗,要求每輛車做到油耗與公里數相吻合。

  3、現金加油:加油費用由司機先以借支方式支取油費備用金,每次支取金額為大金龍500元,小金龍400元,公務車500元,根據油量或公里數報銷。

  4、油卡加油:由集團或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充值,司機每次加油需填寫“加油申請單”,給車管部負責人核實,報領導審批后方可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第六條:違章及事故管理

  1、車輛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因違反交道路通法導致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消除違章記錄。罰款金額達500元的或扣分較多的,按公司規定一律停發工資,或從工資中扣除。扣分應由司機負責提供駕照處理,未提供者按每分50元從工資支出。

  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立標志、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等,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車隊和公司安排和處理。

  3、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組織的安全會議、季度安全提示等,不得無故缺席。

  4、在行駛中因本人違章造成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金額罰款及行政處罰。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9

  一、為有效加強公司車輛管理

  進一步完善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參考其他單位的慣例。

  二、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和業務部專門配備的車輛。

  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的公務活動和部門的緊急情況。一般來說,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外出時不派車輛。商務部專門配備的車輛主要用于本科部的商務工作。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部門專門調配的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1、一般情況下,公司所有車輛不得用于私事或出借。特殊情況下,私家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橋費、司機補貼等費用由車輛使用者承擔。

  2、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由辦公室安排。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車輛,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調度單》,報總經理批準。司機憑派工單開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部門費用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辦公室應根據相關政策調查和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的通信必須在24小時內保持暢通。除指定車輛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確保值班,自覺服從調度,隨時待命。非工作時間內,車輛必須停放在倉庫或辦公室的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得駕駛。禁止駕車前往娛樂場所。

  5、如果司機請假超過半天,他必須把車鑰匙還給辦公室。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未經許可,禁止將車輛移交給他人。

  2、駕駛員應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定期保養,嚴禁帶故障離開車輛。

  4、駕駛時,駕駛員必須攜帶所有相關駕照。

  5、車庫和車輛應按要求配備有效的消防設備。

  6、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通過電話向辦公室報告,并在返回本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正常情況下,司機必須制定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辦公室和財務部負責結算維護費。車輛大修由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維修審批手續。

  2、如果在出差途中發現車輛故障,需要臨時維修,需征得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現場維修。司機應使用舊零件和有效票據注銷費用。未按要求擅自修理的,費用自理。

  五、燃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期公告”制度,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辦公室直接管理車輛的加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駕駛和特殊情況外,不允許自己購買機油。外出時購買的燃油必須由車輛負責人簽字并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駕駛記錄,如實記錄駕駛日期、時間、目的地、原因、乘客、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及相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措施

  (一)對執行該制度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模范駕駛員進行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安全駕駛、無事故的,按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年終獎勵由總經理和財務部按照本規定進行綜合評價確認后實施。

  (二)違反紀律和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書面檢查并扣除當月駕駛員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公司解散。

  2、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3、如果駕駛員未經許可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車輛駕駛員應承擔所有責任并被解雇。

  4、工作時間以外未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如發現一次,將扣除20元的崗位補貼,造成損壞。所有損失均由司機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5、未攜帶所有相關證件,違反交通規則的,由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如果車輛證書、牌照和駕駛證丟失,駕駛員應承擔更換牌照和駕駛證的所有費用。

  6、如發生酒后駕駛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7、如果駕駛員非法流出燃油,應賠償燃油價值的三倍,并予以解雇,并向公司發出批評通知。

  8、如果司機無故不離開,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應由司機全額承擔。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車輛的管理,節約經費開支,保證車輛合理、安全地調配使用,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訂以下車輛管理規定。

  一、車輛管理

  1、車輛的使用、維修由校長室負責,對車輛進行規范管理。

  2、車輛使用必須按規定向校長室申請并得到批準,未經批準,司機私自出車,一經發現即扣司機50元/次;使用人必須如實填寫《化南二中校車使用登記表》;校車使用完后必須入庫停放,司機不得私自將車輛開出學校過夜,一經發現即扣司機100元/次,如因此發生車輛失竊、損毀等,責任由司機一人承擔,費用從司機出車費或工資中直接扣除。

  3、放假期間,車輛一律入庫,車庫及車輛鑰匙交由校長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

  車輛使用履行審批手續。各處室、年級組因工作需要用車,由負責人(或當事人)先向校長室申請(聽課需有聽課通知單),經同意后,由校長室開具“出車單”,司機憑“出車單”出車。

  1、市內用車,由分管校長批準;出市用車,須經主管校長批準。

  2、學校所有人員的用車由校長室統一安排,司機接到校長室的用車指示后方可出車,否則視為司機出私車,校長室將對其處以罰款50元/次,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責任及相應費用由司機一人承擔,費用從司機出車費或工資中直接扣除。

  3、按緊縮開支、節約經費的原則,校級領導1人及以上可用車,處室主任2人及以上可用車,教職工4人及以上方可考慮用車。

  4、個人用車的'有關規定:

  教職工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因生病、婚喪等原因需要用車,在不影響學校公務用車的情況下,可考慮出車(一般限于市內),但需收取用車費用。使用者應在出車后三天之內,憑校長室開具的交款通知單到會計室交款,逾期不交者從其工資中扣除。

  5、出車結束,司機將出車單交于校長室留存。

  6、市外用車,除極特殊情況外,請至少提前一天辦理用車手續,否則不予出車。

  三、車輛維修

  1、車輛維修由駕駛員先填寫書面維修計劃,維修計劃中應寫明維修原因、維修部位、維修地點、維修經費等內容,經校長室主任和分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2、車輛維修應本著必需、節約原則,嚴格控制維修費用支出。車輛維修必須駕駛員和校長室負責人同時到場,修理完畢根據維修計劃核銷維修費用。

  四、車輛加油管理

  1、車輛“加油卡”集中存放于校長室,校長室按公里數核定加油數量,駕駛員領取“加油卡”按核定的加油數量加油,并做好加油記錄。加油完畢,駕駛員應及時交還“加油卡”。

  2、說明:私人用車費用收取標準

  (1)市內用車每天:20元

  (2)市外用車:以實際公里數進行核算。

  本規定從即日起實施。

  注:本規定解釋權在校長室,執行以校長室的要求為準。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規范公司車隊管理,明確駕駛員,確保車隊有效運行,確保駕駛員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提高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以及保養、維修、事故處理等事項的程序和要求,為車隊各項業務高效開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定如下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車隊范圍內所有車輛的管理。

  3.管理人員職責

  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負責所有車輛的管理。具體工作職責和內容如下:

  (1)根據車隊業務發展、生產經營需要,擬制車輛的購置申請及方案。

  (2)負責車隊車輛調度和日常管理,包括維修和日常保養工作。

  (3)負責車隊全部車輛的維修管理,選擇修理廠與其建立合作關系,并負責業務的洽談、帳目核對及結算。

  (4)負責辦理車隊車輛的年審及其它相關手續。

  (5)負責車輛保險、理賠、事故處理。

  (6)負責車隊油庫管理、車隊車輛的加油工作。

  (7)負責建立車輛檔案,按月統計車隊車輛行駛里程(包括燃油費、過橋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年檢費、保險費等),并上報公司領導。

  4.貨運車輛與駕駛員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負責管理,車隊根據駕駛員全年工作表現,從駕駛員拉運情況、安全行車、維修費用、工作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駕駛員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駕駛員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進出煤礦、煤場、站臺等,均要遵守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禁止插隊,如不排隊和擾亂相關秩序,鎖卡3天或罰款500元。

  (3)車輛按站臺計劃拉運,不能私自竄礦,如有竄礦,每次罰款300元或月底不予結算運費。

  (4)拉運車輛在冬季或道路結冰時,下八公里大坡禁止灑水,以防事故發生,如發現有灑水情況,對拉運車輛進行鎖卡和罰款500元。

  (5)按照煤礦、煤場、站臺等規定的標準噸位拉運,如超載情況被相關部門或單位發現,車隊不予協調解決。

  (6)執行運輸的車輛在通過站臺附近的橋梁時應排隊限速10邁通過,禁止在橋梁或橋梁附近停車,禁止鳴喇叭,如發現上述情況,對車輛鎖卡或罰款500元。

  (7)嚴禁駕駛員和煤礦、煤場、站臺等管理人員尋釁滋事、打架、辱罵、騷擾、起哄等,否則后果自己承擔,車隊另外罰款100-500元。

  (8)按規定速度范圍內行駛,不能超速行駛,如超速行駛,按站臺相關管理規定每超速1邁罰款100元。

  (9)駕駛員按車隊要求準時到煤礦、煤場拉運,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履行請假和銷假手續,否則每次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報公司從嚴處理。

  (10)有計劃的車輛的必須把該計劃及時完成、車輛必須盡快到指定的地方裝車,如有不從或故意拖延的車輛鎖卡5天,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報公司從嚴處理。

  (11)駕駛員在拉運的過程中遇到問題時直接和車隊聯系,嚴禁給站臺調度室打電話,如有不服從,鎖卡或去調度室值班3天或按車隊負責人的要求打掃衛生。

  (12)所有上路駕駛員必須穿夜光服,正確佩戴安全帽,隨車自帶滅火器和三角架,按相關單位的要求蓋嚴篷布。在路上必須配合檢查人員的檢查。

  (13)確保手機、微信24小時開通,每個駕駛員必須加入到車隊微信平臺中,駕駛員及時回復甲方信息追蹤人員的查詢,如不回復車隊管理人員的一次罰款100元。

  (14)駕駛員執行運輸任務時,遇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車隊管理人員。

  (15)駕駛員必須按車隊財務要求把路橋費單據如實交給車隊,如不交或少交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16)駕駛員對待相關人員要有文明禮貌,要有和氣,努力提高服務素質,為車隊樹立良好形象。

  (17)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職業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爭當優秀駕駛員。

  (18)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好安全車。

  (19)“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做到禮貌行車,安全禮讓,不開賭氣車、英雄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維護交通安全。虛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20)每月月底對所有的駕駛員綜合評定,有超速、違章、不服從管理、酒后駕車、打架滋事等予以處罰;對積極配合、服從管理(包括在指定地點加油、維修、換輪胎等)、為車隊樹立正面形象的駕駛員給予獎勵,每次獎勵100-500元。

  (21)如果司機借故不出車,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慫恿其他車輛集體停車的惡劣行為,車隊管理人員直接匯報給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決定處罰方式。

  (22)車輛途中不準搭乘人員。

  (23)駕駛員出車時,必須隨身攜帶相關證件,符合法律法規的證件必須齊全。

  5.車輛維修保養與加油

  (1)車輛的保養與維修,應實際預防為主,計劃修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正常運行。

  (2)所有車輛必須在車隊指定的維修點進行車輛維修、換機油、換輪胎、日常維護等,如不到車隊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換機油、換輪胎、日常維護等,公司財務在月底運費結算時每月多收取管理費20xx元。

  (3)駕駛員按照車輛使用、保養手冊,在車隊指定保養地點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能最大限度滿足全公司運輸服務要求,提高車輛使用效率。

  (4)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產生的費用由公司財務統一支付,駕駛員在車輛維修或保養后在維修和保養單據上簽字確認即可,月底在運費結算中扣除。

  (5)車隊所有車輛一律在車隊指定加油點加油。絕不允許在其他加油點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需先向公司領導請示,得到批準后,方可加油。

  (6)月初根據行駛里程、拉運次數計算車隊所有車輛油耗,統計上月車隊所有車輛實際加油量,確定有車輛在其他加油點加油情況時,公司財務在月底運費結算時每月多收取管理費20xx元,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7)駕駛員在指定的加油點加油時,嚴禁鳴喇叭,嚴禁插隊,加油點附近禁止抽煙,加油時發動機熄滅。

  (8)所有車輛加油費由公司財務統一支付,駕駛員在加油票據上簽字確認即可,月底在運費結算中扣除。

  6.駕駛員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每月進行一次或二次安全學習教育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在進行安全學習時,實行簽到制,杜絕代簽或不簽。不來安全學習的駕駛員要用書面形式寫好事由,說明情況。對無故缺席者罰款200元/人。

  (3)對學習內容要充實,結合實際,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吸取別人的教訓,教育好自已。

  (4)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6)駕駛員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酒后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酒后駕車的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扣除當月所有運費。

  7.交通事故處理

  (1)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公司車輛在出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向當地所在交警大隊和保險公司報案,及時通知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由當地所在交警大隊出具《事故責任書》確認事故責任,并將《事故責任書》交車隊存檔。

  (3)駕駛人員應積極配合保險公司定損和辦理理賠手續,并及時向車隊通報理賠處理結果,由車隊經理及車隊隊長決定維修處理方案。

  (4)公司禁止駕駛員肇事逃逸、隱瞞不報等,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5)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修理費、拖車費、停車費、賠償金等先由當事人墊付,待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后,按公司制度要求支付給當事人。

  (6)駕駛員在駕駛公司車輛過程中出現的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公司損失的,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7)故障車輛嚴禁上路,出現問題立即停車檢修,排除故障才能上路,未按規定執行造成事故或嚴重故障,駕駛員自負責任。

  (8)隨車手續保證齊全有效,隨車攜帶的工具、滅火器、警示牌、備用輪胎等應確保其正常使用,如丟失則及時補辦,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8.其他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由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負責解釋。

  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篇12

  一、車輛的管理

  1、所有服務車輛統一由分管副經理負責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向分管副經理說明用車事由、路線、時間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車。

  3、辦公室要建立車輛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或歸來,必須認真登記,并由坐車人員簽字確認。

  4、車輛須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用錢加油要限量,并經分管副經理同意,帶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對車輛油耗進行控制,實行百公里耗油定額考核。

  根據不同的車輛狀況確定合理的定額,(每年6-8月份帶空調車上浮5%)每月超出5%以內的視為正常,對超出定額5%以外的,按50%由責任司機承擔。

  對節約油料的司機予以表彰,作為年終評比和工資晉升的重要條件。

  二、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遵守本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檢修,使車輛始終完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經常擦拭車輛,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修理調整;收車時,要及時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以確保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5、發現車輛有故障需外出檢修,應向機關經理和車隊隊長匯報,確定具體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將車送修理廠維修。

  6、停放車輛注意選取安全的地點,駕駛員離開車時,要停車上鎖,以防車輛被盜。

  7、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各種證件,確保齊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開疲勞車,不開野蠻車。嚴禁酒后駕駛。

  9、車內不準吸煙,如有人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

  10、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車內客人說話時,不準隨便搭話閑談;客人主動問話時應簡明扼要的回答。

  11、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39

  12、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向機關經理匯報。

  13、嚴禁將車交于他人駕駛和利用公司車輛學車,如發現取消駕駛資格。

  14、外出不準辦私事,不準隨便捎人或改變行車路線,中途如有變化,必須經機關經理批準。

  15、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叫隨到,按時出車,不準遠離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離開時須提前向管理人員請假,并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6、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派車范圍的界定:

  派車范圍:

  省內下列情況可以派車:

  1、公司正、副經理級領導因公省內外出;

  2、財務人員存款和取款;

  3、生產急需物資采購和必須使用車輛采購的生產、生活物資;

  4、必須接送的業務顧客及上級領導;

  5、因工傷急需去醫院就醫的員工;

  6、特殊的臨時性緊急任務。

  出省帶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使用的,如發現予以辭退,由此而造成違章或發生事故的,其全部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2、因違規罰款,其罰款和違章后果由駕駛人員自負。

  3、發生責任事故,交警對駕駛員的罰款由司機自負。

  4、遇到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時應搶先救人,并及時報警,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如有隱瞞不報者,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5、事故處理規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

  (4)、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時,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5)、處理結果,要在事故發生的15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五、獎勵:

  對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年內無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物質與精神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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