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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物業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2
綜合部各崗位人員:
為全面推進單位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員工出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綜合部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由綜合部試行指紋打卡考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圍:綜合部各崗位人員
二、打卡時間:
上午8︰00之前打卡一次,12︰00之后打卡一次;
下午14︰00之前打卡一次,18︰00之后打卡一次。
三、考勤場所:考勤機設在東活一樓大廳。
四、暫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兼任考勤員,負責打卡機的使用管理,日常維護,故障維修,以及每月考勤記錄的統計和公布確認等工作。
五、考勤說明:
1、未打上卡:未打上卡的員工應及時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同意后,送交考勤員進行備案修正。除因手指特殊原因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指紋打卡;
2、忘記打卡:忘記打卡視作曠工處理;
3、公差外出:公差外出未來及打卡,回單位后一天之內需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后交考勤員備案修正;
4、工作時間內臨時外出辦事耽誤打卡,應事先向部門主管說明,并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交考勤員處辦理登記;
5、因事請假:因事請假,則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后交考勤員備案,統計考勤;
6、員工調休應提前一天向考勤員備案,并說明具體調休的時間;
7、考勤核算標準:遲到10分鐘內,每次扣款5元,每月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款10元;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計算。下班未打卡者,按早退處理,每次按事假半天計算。事假具體計算標準為:月薪÷26天÷8小時×事假時間(小時)。曠工按事假核算標準的兩倍計算;
8、每月3日(遇周日順延),由考勤員匯總上月打卡考勤記錄,向所有員工公示,員工確認無誤后,簽字備案,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出勤情況。
六、其它:
1.打卡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績效考核和年終評比的`重要依據。
2.本通知自單位領導審定后執行。
3.本通知中相關規定條款,由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4.打卡所需的指紋采集,及打卡機使用說明,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5.在試行過程中,遇到其他情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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