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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
1、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組織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檢查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00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00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00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衛各業務系統的現場創優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確工程的創優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優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周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復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優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匯總,由項目總工批準發布。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匯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并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制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于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設立項目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托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復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督執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時間順序每月匯總,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須報監理一份。
13、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于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并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后,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附后),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并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采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后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后須作防沖擊試驗并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后,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復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志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對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志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臺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周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衛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并履行整改復查手續。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現場安全日志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點和采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臺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臺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衛生管理制度,施工區域和生活區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干,設置標志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范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面積不小于1.9x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凈,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生群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渠道購買,并索要發票、合格證建立采購登記臺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號環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制作間灶臺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沖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并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墻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采用金屬板材制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墻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銹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采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標識板繪制B式組合(四?A),標志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厘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戶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標志牌、安全生產制度、消防保衛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標志牌:
“本工程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采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干凈。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采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并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
1. 適用范圍
1.1.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 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 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 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中標通知書》;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 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 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 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 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 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 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 組織機構
1. 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 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 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 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 職責
1. 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 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 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 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 規章制度
⑴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 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 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 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檔案管理
1. 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 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
1、總 則
1.1 為確保xx風電項目的安全、經濟、高效施工,確保人、機、環境的和諧與安、健、環的統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2 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的所有成員認真執行本規定中的條款。在施工過程中安生部將對公司管理部門、施工單位、責任人檢查考核。
2、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發包方(業主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2.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安全施工許可證及必要的資質證明,并將復印件交安生部存檔。
2.3 業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專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2.4 承包單位項目部承擔起對生產現場人員、設備、原材料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
2.5 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安全協議。
2.6 施工單位隨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承包方和發包方的職責及管理按《中國xx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xx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7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危險點預測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確保有效實施。安生部對其進行審核、補充,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指導,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處罰。
2.8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防寒、防凍、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溫工作,確保設施和施工人員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節期間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項條款在施工前未按規定執行,工程項目禁止開工。
3、對施工場所及施工設備的要求
3.1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危險品的運輸、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臨時電源必須加裝漏電保安器;行燈電壓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設備要有明顯的警示標志,特殊作業場所(如:卷揚機操作棚、鋼筋棚等)應有防護棚,當防護棚距離建筑物較近時,防護棚頂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質木板做棚頂;在高壓電源附近區域作業時,應搭設隔離欄或采取其他的隔離措施。
3.4 施工場地應平整無雜物,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指定的區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臨時打的孔洞應及時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汽、水、電源等系統進行接引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柱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申請中應注明使用負荷、容量、使用時間等內容,嚴禁在使用中隨意增加負荷。如必須增加負荷才能進行施工時,須經運行管理部重新核實容量批準后方可實施。
3.6 大件設備吊裝前,應先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或吊帶進行載荷試驗且合格。汽車吊的支撐腳必須墊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嚴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設備應經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起吊重物前應做好防止機械傾覆的事故預想。
3.8 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有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與證件相符),還應安排專人負責檢修及維護工作。
3.9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絕緣必須定期檢驗,并確保絕緣良好。
3.10 電動機械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火線、一零線、一地線),每一個設備必須重復接地,并具備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11 業主單位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條件下,不允許承包方開始施工。
3.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13 施工使用的絕緣工器具應定期檢驗合格;工作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14 在出現上下交叉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3.15 做基礎坑挖掘或坑內施工時,應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電火焊作業時,做好火災預防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大于8米。向室外傾倒燃料爐灰時,必須先用水湮滅,只有確認沒有火星后方可傾倒。
以上十六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4、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4.1 所有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電工、起重工等)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2 患有電力生產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本施工作業。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嚴禁在施工場所戲耍、打鬧。
4.3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對高壓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時,還應戴絕緣手套。
4.4 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必要時還應使用防墜器。作業人員嚴禁上下拋擲物件;嚴防發生高空落物。
4.5 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人員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安全生產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權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作業人員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業主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給予處罰。
5.2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監督,在檢查監督中如個別人發生出言不遜的現象,安生部有權終止施工。
5.3 在風場室外發生一人次吸煙給子施工單位500元罰款,責任區發現一個煙蒂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罰款。
5.4 發生一次習慣性違章,對一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對施工單位給子1000元罰款。
5.5 發生一次人身傷害未遂,對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5.6 發生一次人身輕傷或火險事故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5000元罰款。
5.7 發生一次重傷或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給子5000—10000元罰款。
5.8 發生一人死亡、群傷或重大火災爭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違章對當事人給子 100元獎勵。
5.10 避免一次人身傷害或火險事故對當事人給子500元獎勵。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災、重大設備損壞或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將對有功人員給予通報嘉獎。
5.12 對不能認真落實安全責任,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施工單位,應立即清除施工現場。
6、文明生產管理
6.1 推廣標準化作業,作業程序有條不紊、物品擺放有序,實施文明施工,保護生態環境。
6.2 施工場所和生活場所必須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臨時電源線敷設規范。
6.3 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4 文明生產不合格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1000元罰款。
7、附 則
7.1 本管理規定由xx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對風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7.2 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當天內將罰款現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規定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
為了對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有效管理,依據建設部委所頒發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規定:
一、明確各項目的安全目標,建立安全組織機構。
安全組織機構應明確安全負責人、安全保護人數、臨電責任人、消防責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
二、編制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針對本項目特點編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機具就位正確,場地清潔,水電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工程部組織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聯檢,現場安全員日常巡檢。
四、現場施工管理規定
1.物料管理
a、磚、砌塊、鋼模、疏水板碼放穩固,高度不超過1.5m;
b、水泥化肥嚴禁靠墻碼放;
c、濾布、包裝材料間隔碼放;
d、苗木植坑必須防曬防風。
2.安全用電
a、臨時用電必須有方案,定期檢查,記錄存檔;
b、電線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也必須用絕緣導線;
c、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獨立的配電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保護系統有效良好;
d、電焊機設單獨開關,外殼做接地保護。
e、灑水點須遠離電源,過路管應用鋼管保護。
3.機械管理
a、攪拌機:應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機:須兩人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c、空壓機:外漏旋轉部分須有防護罩。
d、剪草機:更換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時必須停機。
e、打藥機:藥液噴灑嚴禁超出噴灑范圍,打藥時操作員要帶好防護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車吊:支撐地腳須加墊木,吊臂下嚴禁站人,安全員要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g、挖掘機: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須保護設施。施工時安全員需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4.施工區人員安全管理:
a、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
b、焊工應使用面罩或護目鏡。
c、特種工種持證上崗,配戴勞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現場用火規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標志醒目,防火道暢通。
6.現場設施及成品保護
a、現場設施及原有設施(如地下管線)必須有明顯標志,防止施工時損壞。
b、成品保護必須定人定崗,必要時須有護欄、標志等設施。
7.施工現場如果發生事故,應有組織地進行排除,排除事故時統一指揮必須服從領導。
8.項目開工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簽定安全協議。
五、環境管理
1.控制揚塵
a、砼攪拌站和循環車道適時灑水。
b、土方運輸出入現場要苫蓋,并設專人清掃遺灑。
2.控制排污
a、砼攪拌站設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設處理池。
c、廁所要有水沖、有蓋板,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打藥滅蠅。
3.控制煙塵
對于會產生煙塵的施工(如熔融瀝青等),要用專門的設備。
4.控制噪聲
在居住區附近施工時,夜間不得澆筑砼和進行剔鑿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8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9
在施工中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本工程將以建筑施工現場標準化工地的各項要求嚴格加以管理,創建筑現場標準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3)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要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4)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5)施工機械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
(6)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7)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險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職工生活設施,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待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9)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10)嚴格依照《中華從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一)現場進出口處設沉淀池處理砼攪拌機、砼攪拌車清洗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
(二)不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對于高空廢棄物必須使用密封式的容器裝好后用塔吊吊下,再運出現場;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在炎熱干燥的天氣時,由專人在現場及現場附近道路上灑水,以保持濕潤,防止塵土飛揚;對于現場的容易飛揚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采用適當的覆蓋。
(五)為了降低施工中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如下措施:
通過統籌安排,合理計劃,限度地減少夜間施工的時間和次數;
在某些特殊時期內,如高考前夕,現場不安排施工;
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攪拌而產生的噪聲;
樓面模板采用膠合板模板,可比采用鋼模板減少噪聲;
教育工人在砼振搗時不得用振動器長時間振動鋼筋;
車輛進出現場,專人指揮,減少或不鳴笛;
(12)搞好公共關系的協調工作。為限度地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我公司由專人負責公共關系的協調工程,隨時聽取有關方面對我施工的意見和建議,并在可能的情況下加以改正,滿足有關部門的要求,使工程能順利進行。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0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職工生產工作中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腳、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不準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種人員嚴禁動用各類機械電器設備,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三、現場人員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外用電梯等,禁止打鬧、酒后作業,高空作業人員嚴禁向下拋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職工安全教育率達100%,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對變換工種、換崗及新入場工人、臨時參加生產人員,應視同新工人一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對現場的新機具、新設備、新工藝應由有關技術部門制定操作規程,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六、對從事有毒有害的作業人員,由衛生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在工作前進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崗。
七、項目部每月對現場進行二次安全檢查,不久留死角,職能人員每月巡視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嚴格執法。
八、施工負責人要認按方案執行,做好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跟蹤管理到位。
九、班組安全生產中的長期目標,是班組安全生產實現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和各類安全事故為零。
十、班組要認真執行施工負責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動。
十一、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坡土質穩固情況,若發現有裂紋、巰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補救措施。
十二、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凡發現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十三、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
十四、機械作業時,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
十五、電動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調換插頭,更不能將插頭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當電動工具不用或需調換工作時應及時拔下插頭,但不能拉著電源線拔下插頭,插上插頭時,開關應在斷開位置,以防突然起動。
十六、機電設施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問題(絕緣層損壞、電纜線或電纜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接觸不良以及機械斷續運轉等)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維護修理。
十七、照明燈具的距地高度,室內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 米,燈線應架設整齊,相線和零線應分開固定或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十八、施工過程中,各施工班組要認真做好工完場清工作,實行包干責任制。
十九、現場的暫設工程,規矩整齊,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統,現場各種材料要堆碼整齊并設有標識。
二十、現場內有關安全標志,危險地段要設紅燈示警,并且不得隨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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