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2、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3、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行車工須經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無操作證和酒后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3、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份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4、所有的電氣設備外殼均應接地。如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時,應采取焊接地線措施。
5、檢查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完成后按送電紐以接通電流。
6、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
7、車上要清潔干凈;不許亂放設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8、限位開關和聯鎖保護裝置,要經常檢查。
9、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行車起動時應先嗚鈴。但對任何人發動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10、天車運行中必須精神集中,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車檢查。
11、天車啟動后要逐漸加速。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
12、起吊時鋼絲繩要保持垂直,起吊后運行中嚴禁吊物前后左右搖擺。
13、吊物禁止在人頭、電石重鍋或其它設備上運行。
14、天車禁止超載起吊。
15、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6、不允許用碰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的辦法。
17、升降制動器存在問題時,不允許升降重物。
18、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嗚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9、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20、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21、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22、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23、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
24、對吊運小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許兩個機構同時動作;吊大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則只可以一個機構動作。
25、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停車,緊急開關代普通開關。
26、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兩車要保持6米以上距離,嚴禁撞車
27、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28、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鋼或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29、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4
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設備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轉的預防性、保護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實驗室教學和科學研究正常、順利進行的基矗各實驗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所使用儀器設備的特點和要求,制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措施,并認真落實,使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第二條、要加強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以及學生的基本操作訓練,使他們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特點,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或失誤造成損壞事故,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嚴禁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私自操作大型精密儀器。
第三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銹、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四條、常用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規定
①電子儀器設備
a、非常用電子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除塵,定期通電,防止元器件受潮損壞。
b、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了解清楚其技術狀態,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c、內部使用充電電池保持其數據或程序的設備,要定期通電使用。
①機械設備要經常進行清潔、潤滑、防銹、防塵、防潮、防腐等保養工作。
②實驗室環境條件調節設備
a、空調器室內機及去濕機的防沉濾網至少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外機要定期維護清潔,提高散熱效果。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過載誘發火災的和損壞設備的需要。
b、實驗室內吊扇、風扇要定期清潔、除塵、潤滑。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設備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設備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設備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設備使用規定
第三條設備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設備部門安排專業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設備,清楚設備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設備部簽發設備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所有動力設備,未經車間、設備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設備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八條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設備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設備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設備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設備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設備檢修單》申請設備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檢修后的設備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設備管理科將設備檢修的情況,記錄于《設備檢修單》及相應的《設備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設備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并執行。
第四章設備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設備的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科在《設備維護保養項目表》中規定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并發放至設備使用部門執行,設備管理科負責配合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設備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十七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銹、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新增設備管理
第十八條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設備時應填寫《生產設備購置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注明設備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設備達到的性能、數量等,并提交設備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設備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新生產設備的驗收。
1、采購或自制的'生產設備,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調試,確認符合要求后,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設備,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設備采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商解決,最后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設備進行編號,建立《設備管理卡》,并在《生產設備臺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設備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科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安裝的設備,由設備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第六章設備運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五條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為了使各級設備管理人員能準確掌握其運行狀況,制定相應管理措施進行管理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制定健全的設備巡檢措施。
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巡檢點、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條巡檢任務的承擔。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進行巡檢,設備的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第二十八條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專職巡檢人員除完成承擔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二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人員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對于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如情況緊急,為了不影響生產,能由修理班組處理的立即處理,如不能及時處理,應由多作業部門立即確定解決方案,并著手解決。
3、對于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和處理方案。
第三十條薄弱環節的立項。
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安全隱患,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一條薄弱環節的處理。
1、有關部門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對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方案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給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第七章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設備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再無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在報廢之前要進行技術鑒定與評估。
第三十三條有關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及殘值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三十四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相關程序審批。
第三十五條申請批準后,將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三十六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置。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6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7
選礦設備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并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斗、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第八條設備修理調度工作職責。
1.調度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調度員必須根據機臺、設備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并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調度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匯報。
4.調度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準后,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設備會議,檢查各車間設備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設備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9
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危險系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特種設備、常用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后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編制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并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后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并上報生產總部,聯系外援,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設備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信息向設備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設備主管反應。
4、設備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并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五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整改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范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系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設備動力部: 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鑒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 、辦公室: 負責設備臺帳、檔案管理。
四、設備的購置:
1 、申購:
1)新設備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設備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設備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設備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 、訂購: 設備動力部按總經理批準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并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性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 、進廠驗收:
1)新設備進廠后,由設備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調試。重點、關鍵設備或特殊設備應由設備動力部安排或委托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設備安裝調試后,經驗證合格后,由設備動力部辦理《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設備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設備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設備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設備的驗收:在制造完工后,設備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設備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鑒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后,由設備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 、建卡編號: 設備驗收完成,設備動力部將設備編入《設備臺帳》,并建立“設備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設備的維護、保養:
1 、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設備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并對設備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日常點檢表》內規定項目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后上崗。
2 、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設備動力部負責設備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并記錄。
3)設備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 、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托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設備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準后送修,并記錄。
4 、預防保養:
1)日常預防保養有: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2)按《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做定期維護保養并記錄。
3)主要的生產設備,如更換零件應隨時有備品可使用,設備動力部應對設備易耗品、易損件、采購困難、金額不高者,制作《備品一覽表》,建立備品庫存。
備件儲備: 由設備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采購按公司物品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設備動力部審批后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后,再領用,并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區、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志明顯,規范化。加強防銹、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七、設備的移裝、借用:
1 、設備的移裝: 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準后,由設備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設備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設備動力處負責實施。
2 、設備的借用: 外借設備須經設備動力部同意,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設備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設備記錄。
八、設備的封存管理:
1、對閑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設備,所屬車間要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設備動力部批準后,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設備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設備保養好,涂上防銹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設備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設備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設備時,應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設備動力部批準后,方能啟封投產。
九、設備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設備,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藝布局必須拆毀的。
設備損耗嚴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設備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動力部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設備。設備未經批準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設備經報廢后,應在《設備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注明報廢日期、報廢批準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設備、特種設備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設備。
3、特殊工序設備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設備的精度檢查,并將檢查記錄設備動力部備查。
4、特種設備須完好運行,嚴禁帶病作業,并按國家規定年檢和審核。特種設備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后操作。
十三、設備事故處理:
1 、事故類別: 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處理: 發生設備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設備動力部,經鑒定記錄后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三日內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設備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十四、相關表格:
1、《設備臺帳》
2、《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
3、《設備日常點檢表》
4、《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
5、《定期保養記錄表》
6、《備品一覽表》
7、《備件申請單》
8、《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
9、《設備報廢申請單》
10、《設備報廢/銷帳記錄表》
11、《設備借用/租用協議書》
12、《設備借用/租用記錄表》
13、《設備大修理任務書》
14、《設備事故報告單》
15、《設備事故處理意見書》
十五、作業流程圖(附后)
十六、本制度如與國家相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采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于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范。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于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范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于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為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桿。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志。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筑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⑶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后的維護
第9條、操作后的維護。
1、操作設備后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后,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污口干凈。
第10條、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設備后,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表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后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并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設備(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設備”),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制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設備目錄的制定及設備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設備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設備,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設備分為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一)0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并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5年;
(二)ⅰ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0年;
(三)ⅱ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
(四)ⅲ類—用于具有燃燒危險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設備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一)達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二)雖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后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
(三)技術性能落后、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對安全起關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響生產安全的工藝參數監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設備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關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設備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內,應加大設備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設備運行穩定;民爆專用設備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制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在安裝后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設備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設備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設備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設備制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設備提供方或制造廠提供的專用設備,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周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項目研制過程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07]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范圍
1、適用于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設備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9、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設備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設備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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