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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5 22:56:14 曉麗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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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園區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力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進廉政建設,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結合工業園區管委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車使用由辦公室統一調度,科室或他人不得自行派車外出。未經管委會領導或辦公室安排,駕駛員不得出車。公車未經過辦公室的同意,私自調班出車所產生的燃油、過路等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并按相關制度處理。

  二、駕駛員不得私自動用車輛,不得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私自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按有關交通法規處理,一切費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駕車造成公車被盜的,按該車價格由車輛駕駛人員照價賠償。未出車時,應將車輛停在指定地點(在汶川時一律停在辦公樓院內,出差時聽從出差領導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在指定地點的,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擔;駕駛員休假或節假日期間,除特殊情況外,不值班車輛全部封存停駛。

  三、公務車輛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嚴禁超速、酒后開車和亂停亂放車輛;嚴禁違規使用雙號牌裝置和違規加掛、借用、挪用號牌。

  四、因工作需要用車,原則上需提前一天與辦公室聯系,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五、駕駛員的差旅費實行當月報銷制度,確因出差不能及時報銷的在次月10日前進行報銷,否則不予報銷過期月份的燃料費和過路、過橋費;在報銷差旅費時,如有個人借款,必須先進行沖銷和歸還;駕駛員每次出車所產生的燃料、過路等費用,必須在返回單位的次日粘貼在規定的行車報銷單上,由用車的領導或辦公室人員在行車報銷單上簽字后,及時交予財務室(臨時安排緊急出車的除外),否則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行車補助標準,按照《阿壩州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執行,不在按《阿壩州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小車駕駛員行車補貼標準》規定的`公里里程標準執行;駕駛員安全獎及勞保,按照《阿壩州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小車駕駛員行車補貼標準》執行。

  七、車輛的維修保養

 。ㄒ唬┕珓沼密嚨氖褂谩⒊R幈pB、維修等,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建立臺賬,做好檔案記錄;車輛單次保養、維修超過2000元的報主要領導審批。

 。ǘ{駛員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凡需維修和更換零件,應事前報告辦公室并按規定填寫維修單,辦公室報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能在定點維修廠進行修理;若出差期間需要進行車輛維修,必須出具維修廠家車輛檢查單后電話報(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ㄈ{駛員應嚴格遵守紀律,保證充足的休息時間,隨時保持好車輛清潔和衛生,并作好出車準備。不出車時,實行值班制,并協助辦公室工作;出車時,嚴格遵守安排時間,保障行車安全。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2

  一、駕駛員的管理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新條例,遵循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愛護車輛,安全停放。

  2、上班期間,無出車任務時,駕駛員一律在辦公室等候,保證隨叫隨到,有事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填寫假條。

  3、車輛出發歸來后一律停放在院內,對私自在外停放車輛造成損壞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4、駕駛員在駕車期間,一律不準飲酒,嚴禁酒后駕駛,發現一次予以辭退。

  5、駕駛員一律不準私自捎人,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征得用車人統一,不準在用車人開會、辦事期間,不打招呼私自離開。

  6、駕駛員如果累計出現三次違反上述規定,予以辭退。

  7、駕駛員保證手機24小時開通,以備突發事件出車。

  8、堅持每月一次駕駛員例會制度。每次例會,通報燃油數和行車里程數及維修情況。

  二、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車輛的使用范圍是公務用車,由行政辦統一調度派發。

  3、原則上鎮內工作不予派車,個別科室因特殊工作性質用車,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行政辦統一安排派車。

  4、外埠用車須先到行政辦填寫外埠用車登記簿,由分管及主管領導簽字后,統一安排出車。

  5、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任何司機不得擅自載人出行。

  6、機關所有車輛,午休、晚休和公休日時間必須停放在單位后院停車場,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事先向分管領導匯報,經由辦公室核實后方可外出。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專職司機負責開車,其他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駕車。

  2、公務用車不得轉接給他人使用,如駕駛員私自將車輛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司機私自出車,由此造成后果的,不論所辦的事為公為私,均有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駕駛員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液、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現象應立即報告辦公室處理。

  四、車輛的保養、維修及燃油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的保養和維修,有問題及時匯報,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到行政辦填寫維修登記表,到指定地點進行修理。單次維修500以上,需報批主要領導,經批準后進行維修。

  3、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的,可視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更換零件單次超過300元以上的',應與辦公室取得聯系請求批示。

  4、車輛內部需要增加的所有配飾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形成固定資產統計,階段時間內不予重復購買,其中包括(車坐墊、把套、香水、加熱墊、腳墊、后備箱工具等),如有駕駛員擅自添加物品,辦公室不予核銷。

  5、所有駕駛員要對已經配置的物品精心保管,如有丟失或者由于不盡心保管引起的損壞,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車輛加油必須經由辦公室批準,所有駕駛員不得私自到指定油站簽字加油。

  五、違章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輛擅自借于他人。

  2、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受到的處罰,由駕駛人負責。

  3、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機關共同負擔。

  4、所有車輛的保險日期由駕駛員向辦公室匯報,再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六、費用報銷

  1、司機外出產生費用全憑正式發票核銷,并填寫清楚出差事由、人員、餐旅費明細等。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所工作園區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凡進入我所工作園區的各類機動車、非機動車,均須遵照本規定接受管理。

  第二章機動車管理

  第三條所管公務車停放管理。

  所屬公務車輛應停放在園區車庫內或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它車位。

  第四條研究所職工私人車輛停放管理。

  職工上、下班私人機動車,一律憑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車輛出入證》進出、停放在指定區域,無出入證車輛不得進入工作園區。出入證根據各部門職工人數比例和部門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數量予以核發,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本部門內部機動分配使用。

  第五條外來車輛停放管理。

  外來公務車、送貨車臨時進入園區,須由相關部門提前與收發室值班人員聯系(聯系電話:4101),通報聯系事項及車號,做好登記后方可駛入園區,并在指定停車區停放,即停即走。外來車輛停放區域已滿時不得進入工作園區。

  第六條機動車進入工作園區后,必須按停車位標識有序停放。車輛停放須保持整齊劃一,保持車頭順行停放。嚴禁在非停車區域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七條工作園區內嚴禁試車、練車;園區內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不得鳴笛。

  第八條車輛停放后,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勿將貴重物品存放車內。若車輛丟失、損壞或車內存放的`物品丟失,研究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章非機動車管理

  第九條職工、學生等上班用非機動車一律在地下車庫停放。嚴禁在樓幢內實驗室、辦公室及各類通道停放非機動車。

  第十條除加班、出差等情況外,非機動車不得在車庫過夜。地下車庫無專人管理,請自覺維護秩序。鎖好非機動車,保管好自己物品,若有遺失,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嚴禁電瓶車在工作園區內充電。

  第四章處罰

  第十二條機動車無證進入(或以送貨等借口,拒不聽從門衛人員管理者)、偽造證件進入我所工作園區者,每次扣除當事車主100元崗位津貼或補貼(下稱津貼)。造成無證進入的當班門衛值班人員扣除10元/次崗位津貼。

  第十三條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扣除津貼100元/次,堵塞消防通道者,扣除津貼200元/次。機動車車主不聽勸導強行進入園區,或故意堵塞研究所大門的,扣除津貼500-1000元/次。

  第十四條自行車不按規定亂停亂放者,扣除津貼10元/次;電瓶車、摩托車20元/次。電瓶車在園區內充電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并通報批評。

  第十五條造成園區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本管理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4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規范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非機動車輛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輛停放設施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ㄒ唬┙ㄔO單位按規劃要求配置的機動車停放設施(包括地面停車庫,地下停車庫,立體停車庫等)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應當出租,不得閑置不用。

  (二)凡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場地予以車輛停放的車位,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出售。建設單位擁有車場、車庫所有權的,停車位要轉讓的,受讓對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租用停車位的業主享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建設單位在未滿足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停車需求前,不得將車位出售、出租給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車位有空余的,可以臨時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出租時,租賃雙方應在停車位出租合同中約定:當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時,出租人可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車位。但出租人應在終止合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設置停車位的,應當符合國家交通設施安全標準的規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通行。

  第四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輛停放,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一)業主、使用人的非機動車輛應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ǘ┏袚姓玫葘I維修、房屋裝飾裝修等需停放非機動車的,應當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未就停車管理作出約定的,由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停車管理方案。

  第六條物業管理企業或者其他停車管理單位(以下統稱停車管理單位)受托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ㄒ唬┳袷乇臼型\嚬芾淼挠嘘P政策規定和業主大會的決議等;

  (二)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停車管理的約定;

  (三)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車管理單位的職責、停車位和臨時進出車輛停放的管理方案、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等;

 。ㄋ模┰诘孛、墻面設有交通標識,引導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

 。ㄎ澹┯袑H藢M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進行登記,進入時查驗車身狀況并發放停車憑證,離開時查驗停車憑證后放行;

 。┚S護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停放秩序,保證車輛整齊,行駛通暢;

 。ㄆ撸24小時有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車輛丟失。

  第七條車輛停放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軍用、郵政等特種機動車輛執行公務時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不得收費。

  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設施進行車輛停放,屬業主所得收益的,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或者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條車輛停放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袷貥I主大會決議、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管理制度,聽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

 。ǘ┸囕v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消防設施的使用,不得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機動車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車位;

 。ㄈ┌凑找幎ɑ蛘呒s定交納車輛停放費用。

  第九條除臨時進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放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停放人應與停車管理單位訂立機動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協議,該協議一般應包括雙方當事人機動車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服務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及時對停車場地、道路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證正常使用。

  對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需要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在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結合實際,采取措施提高停車場地利用率。

  第十一條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影響住宅物業管理區域道路暢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車管理單位可以按照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合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或者業主大會決議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非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停放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6

 、僬T車輛進出指揮、建設北路交通指揮與疏導、學校周邊重點路口的交通指揮與疏導由楊x大隊長負責。

  ②一名交警負責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負責指揮大客車定點停放,停放區為大門南側排球場旁邊。

 、蹚坸控制體育館周邊車輛停放,該范圍只準省市領導及貴賓車輛停放,具體指揮停放由一名保安負責。

 、荜蘹控制科技樓前坪車輛停放,具體指揮停放由一名保安負責,該區域停滿為止。

  ⑤楚x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揮教學樓北停車場、益智樓后停車場、綜合樓周邊停車場等的車輛停放,停滿為止

 、抻捎谛c日當天來賓車輛數無法估計,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設,校內校外車輛擁擠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導及指揮應遵循以下幾條:

  A:校慶日當天,請全校教職工不要將自己的車輛開進校園內。

  B:省、市領導和貴賓的'車輛憑通行證直接入校,校內有專人指揮停車。

  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來賓統一集中在河西華都賓館食宿,校慶日從賓館至學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車接駁的方式。

  D:當日市外來賓由x嶺方向進入市區的,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江麓一帶;由河西高速出口駛入市區的來賓,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廣云路一帶;由一、三橋過來的來賓,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和平公園及建設北路一帶。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7

  一、車輛管理規定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xxx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

  1.對xxx項目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xxx項目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xxx項目設有地面停車場,并采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xxx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xxx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xxx項目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xxx項目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xxx項目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xxx項目限速標志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后進。

  9.xxx項目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xxx項目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后,謝絕出租車進入xxx項目。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xxx項目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xxx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xxx項目。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xxx項目,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xxx項目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xxx項目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xxx項目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二、停車場守則

  為規范停車場的使用及管理,營造規范的購物環境,制定本守則。

  1、月租車的車主應于每月月底前繳交各種費用;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2、臨時停放車輛先收費,出場時驗發票后放行。

  3、月租車的車主只可將車輛停在其所屬月租車位范圍內。臨時停放車輛必須按車場保安員指定地點停放。

  4、停車場只能作為停車之用,不能用作維修車輛、儲存貨物或其它用途。

  5、車場內嚴禁吸煙,嚴禁在車場內加油。

  6、載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車場停放。

  7、在車場內必須按限速行駛和按車場指定路線行車。

  8、在車場內行車必須注意安全,以免損壞停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如有損壞,xxx物業服務處有權向損壞者索賠。

  9、車主如遺失停車卡,應馬上通知xxx物業服務處,xxx物業服務處會于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后補發新的停車卡。

  10、本處不負責保管隨車物品。

  11、車主如違反車場守則,xxx物業服務處有權拒絕其車輛停放;此外,xxx物業服務處可隨時修訂此《停車場守則》。

  三、xxx物業服務處裝卸貨物管理規定

  裝卸區域的位置:

  1、1/F東面裝卸區設在1/F東門入口外;

  2、-1/F北面裝卸區設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裝卸區的使用范圍:

  1、1/F東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家居”的貨物裝卸使用;

  2、-1/F西北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超市”及其商場等貨物的裝卸使用;

  裝卸區的管理:

  1、商場裝卸貨物時,必須在指定的裝卸區內進行裝卸貨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裝卸的進出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3、不得在商場的入口處,樓梯、平臺或任何通道或電梯內留置任何貨物、物品、箱柜等將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貨物、物品只能在xxx物業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臺,通道及電梯裝卸和運送。

  5、商鋪內的家具,設備及裝置等搬離該商鋪前,須事先取得xxx物業服務處的書面同意,憑xxx物業服務處發出的放行條從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電梯運送貨物時:

 、佟⒉坏贸d超長或運送危險物品。

 、凇⑦\送液體貨物需用容器裝好以防泄漏。

 、、粉狀貨物需用密封袋裝好以防外泄。

 、、貨物若為尖銳物品應墊好,避免刮花電梯。

  7、當裝卸貨物高峰期,貨物和車輛較多時,必須遵守商場貨物裝卸區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進出車輛必須掃次序排隊進出。

  四、車輛管理工作標準

  1.道路線型、斷面與整個建筑群體布置相協調;

  2.車行道通暢,出、入口標志明顯;

  3.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可進入;

  4.進入停車場內的車輛,均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車輛或2.5噸以上貨車,一律不準駛入;

  6.駛入停車場的車輛均需減速,時速不超過15公里,無鳴笛現象發生(救護車、警車、救火車除外);

  7.停車場內的所有車輛均納入物業公司管理范圍,作到車證齊全,見證/票放車;

  8.車輛管理人員禮貌待人、熱情周到;

  9.車輛管理員熟知車主姓名、車型、車牌號、鋪號、車位;

  10.車輛管理人員隨時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及車輛的車況,遇有門未鎖、燈未關、漏油、漏水等現象發生時,10分鐘內通知車主;

  11.停車場內無貨物堆積、道路阻塞現象;

  12.停車場內地面無水、無油、無污、無紙屑、無煙頭等雜物;

  13.停車場道路平整無坑、無尖銳物、無金屬釘狀物;

  14.停車場內有明顯禁煙標牌,且消防器械及設施均配備齊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轄區內交通事故年發生率不超過2%,丟失事故發生率為0%;

  16.地下停車場光線明亮,能見度高,目測距離50米以上;

  17.臨時停放車輛收費率100%;

  18.每車位文字檔案齊全、資料準確率100%;

  19.外來進出車輛有登記,完成率100%,準確率100%。

  五、停車場班長職責

  1、接受主管的直接領導。

  2、領導下屬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情況,認真檢查,有效阻止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熟悉停車場的`建筑設施及固定車位的情況。

  4、熟悉停車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應急方案。

  5、迅速、妥善處理好社會性事件、事故、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6、組織、指導下屬參加各項培訓。

  7、在工作中要運用禮貌用語文明服務,積極為顧客解決各種困難,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會議,認真做好工作日記和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停車場值班員職責

  1、積極指引車輛安全駛入車位停車。檢查并提示車主鎖好車門窗,并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時間,車況及車牌號。

  2、做好對機動車的監護及車場的安全巡邏工作。

  3、按規定對地面停車場收取車輛管理費,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機嚴格遵守停車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和使用規定。

  5、嚴格杜絕停車場內有明火作業的情況發生。

  6、認真檢查停車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7、對車場周圍的施工情況進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響到xxx項目的正常停車秩序。

  8、阻止未經許可或未辦理停車位的機動車輛使用車庫。

  9、阻止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駛入停車場,發現問題應立即向班長或主管報告。

  10、阻止無關人員,閑散人員(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員工)穿行車庫、逗留。

  11、對停放一天以上的車輛要記錄,并報告班長和主管。

  12、嚴格禁止在停車場內停放非機動車和存放貨物。

  13、認真做好當班各種記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調遣指揮門崗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7、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保安部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8

  一、《規定》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范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著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于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著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于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托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衛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物業管理企業的過失致車輛受損,物業管理企業負責賠償。

  《規定》首次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對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機動車人為損害承擔管理過錯賠償責任。該條款為業主主張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業主主張該權利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必須有證據證明物業管理企業未盡到本文第四項列明的6項管理義務,同時要結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企業應承擔的義務,如24小時門禁管理、夜間巡邏、錄像監控等等,即管理過錯。

  2、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賠償,因此在制定《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一定要將賠償事由、賠償標準約定清楚。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9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園區內的安全,規范車輛的停放和行駛秩序,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利益,創造一個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只適用于本園區內車輛的進出、停放和行駛管理

  本規定所指園區,是指整個住宅區域。本規定所指管理部門,是指受聘于本園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本規定所指的管理人員,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屬下的管理人員和秩序維護員。

  第三條 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以下要求為園區提供停車、行駛管理服務

  1、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有關人員出入及車輛管理的相關義務。(不承擔保管責任險)

  2、嚴格依照本園區車輛停放、行駛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3、不斷完善園區的機動車停放、行駛管理制度,包括停車管理部門的規定、停車位和臨時進出車輛停放的管理方案、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理預案等。

  4、負責收取停車費,并做好詳細的收費檔案。

  第四條 車輛使用人應當自覺做到

  1、遵守園區停車、行駛管理規定。

  2、接受車輛管理部門或保安人員的管理。

  3、按時繳納停車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 機動車輛進出管理,采用“停車證”制度

  1、園區業主車輛

 。1)購有固定地下車位的業主(使用人),依據《車位購買協議》到

  物業服務中心辦理 “停車證”,每個車位只能領取一張“停車證”。固定地

  下車位“停車證”主色調為綠色,持有服務中心發放的綠色停車證車輛可

  以自由出入園區地下車庫。

 。2)無固定地下車位的業主(使用人),不得將車輛駛入園區。(本物業不設園區露天泊位)

  2、外來車輛(含訪客車、搬運送貨車、出租車等)

  (1)謝絕一切外來車輛進入本園區。(本物業在緊急情況下除特種車輛外謝絕其它車輛進入)

 。2)材料運輸車輛及貨物運輸車輛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車庫或就近

  地點,不得在園區無故逗留,卸完相應物品即刻離開園區,裝卸過程中不能影響路面交通和環境衛生。(指大件物品) 車輛離開園區時,保安人員有權進行詢問并要求車主作出說明。

 。3)為了維護園區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員有權謝絕一切車輛進入園區。(特種車輛除外)

 。4)晚20:00后,謝絕外來車輛進入園區。

 。5)謝絕載客出租車輛進入園區。

  3、其他規定

  (1)禁止載重2.5噸以上的貨車和16座以上客車進入園區。

 。2)禁止裝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的車輛進入園區。

 。3)禁止空載出租車進入園區(受園區業主電話委托保安人員招進的除外);不允許載外客出租車(非本園區業主)進入園區。

  第六條 機動車輛停放管理,采用“對號入座”的停放原則

  1、園區地下車庫,實行誰購買誰停放原則、謝絕其它車輛駛入地下車庫。

  2、地下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

  3、所有具有固定車位的車輛,進入園區地下車庫后必須停入車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車位以外的`區域。

  4、所有臨時停放車輛,進入園區地下車庫后必須把車輛整齊地停放在規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區域。

  5、停放車輛時應小心謹慎,若不慎發生碰撞、擦傷,應主動向管理人員或保安人員說明情況并報警,進行妥善處理。

  6、停放車輛注意保持清潔,無滴、漏油現象。

  第七條 機動車輛行駛管理

  1、所有車輛均從地下出入口駛入,在通過擋車器時,必須等擋桿逐一開啟后方可進出,不能尾隨前車沖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車主自行負責)

  2、進入園區地下出入口車輛請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最高時速請勿超過限速標志的規定。

  3、所有進入園區地下車庫的車輛,請勿隨意鳴叫喇叭,禁止試車、學習駕駛、修理車輛、清洗車輛等。

  第八條 泊位費及臨時停車費的收取

  1、收費標準最終以紹興市發展和改革局核價為準。

  2、車輛進出時,應將《車輛通行證》放置顯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員核實并放行。(《車輛通行證》工本費10元,遺失后請馬上補辦并照價每張10元)

  3、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修車、城管執法車進入園區時,免收停車費。

  第九條 特別提醒

  1、本園區車輛管理只提供車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擔任何保管和保險責任,建議車主離開時鎖好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為車輛辦理相關保險業務,以便在意外發生時減少損失。

  2、車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車輛管理人員移動車輛。

  3、服務中心可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臨時地下車位使用費,扣除管理成本和費用外,將用于園區地下車庫場地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整修、清潔等。

  第十條 非機動車輛管理

  1、非機動車輛按照車輛停放規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機動車停放點,并且擺放整齊,自覺上鎖,不得停放于單元門口、樓道內、地下單元門入口處等。

  2、裝修施工人員的非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園區,停放于指定區域。

  3、自行車出入園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4、外來人員的非機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園區。

  第十一條 生效及實施

  1、若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內容,一切責任自負。

  2、本規定適用( 星星港灣)園區,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紹興縣恒聯物業有限公司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10

  一、車輛使用

  1、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總經理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各部門公務用車需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并由辦公室統一調配派車。各部門的專車由本部門負責管理和使用。

  2、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員用車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4、車輛主要用于公司貨物運送和人員接待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派用。公司員工個人用車或兄弟單位和個人借車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5、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后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6、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季度對各車里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

  二、車輛維修

  7、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每輛車每周使用洗車卡清洗車輛一次。日常車輛清潔由司機負責。

  8、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必須先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9、車輛修理一般在定點修理廠進行。

  10、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采購程序。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準后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11、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維修金額過大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審批。

  12、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車輛油耗

  13、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年平均L/100km

  14、車輛用油統一購買,憑票(卡)加油。車輛加油必須是油票(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15、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表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駕駛員每月1號將車輛上月行駛里程數填報給辦公室備查,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每月定時對里程表進行檢測,做到車、票(卡)、油、里程應基本相符。

  四、獎懲

  16、下列情況下發生肇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1)無證駕駛或酒后駕駛;

 。2)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借予他人使用者;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或不按指定地點停車造成車內貴重物品和現金等被盜。

  17、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并不得在單位報銷。

  18、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受損有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20、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范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21、在任職期間認真工作,無違紀違規行為,能積極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表現出色,安全行車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終考核中予以獎勵。

  車輛管理制度是為了使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應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 11

  對于公司目前同意內部承包的員工,凡租借使用公司車輛時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租借車輛實行誰租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2、承包員工需要租借車輛時,需先填寫租借車輛申請報告,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到行政人事部履行租借車輛手續。

  3、在承包租借使用期間負責支付車輛的各項費用,包括車輛過路費、油費、年檢費(含保險費)、維修費、違章罰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等相關費用,一切的'責任由租借使用者負責;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費用如過路費、年檢費等按使用時間核算分攤。

  4、如果出現公司急需用車,與租借人協商后要保證公司用車的安排,公司用車期間的費用由公司負責,給予支付xx元/公里的費用支出。

  5、如果出現承包人由于客觀因素停止承包或租借車輛時,用車時間未滿3個月,費用按月分攤(如過路費xx元/年,核算為xx元/月);用車在3個月(含3個月)至6個月時按照半年的費用核算;超過6個月按照一年的費用核算。

  6、車輛要做好交接工作,移交前確認車輛狀況、相關證件、隨車工具用具、鑰匙等物品,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交接表一式兩份,租借人及行政部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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