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提薪標準
第四章、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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