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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了及時、妥善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人事爭議引發的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促進改革開放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勞動人事爭議引發的嚴重影響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集體上訪、罷工等突出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第三條處理突發事件,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及有關勞動政策、法規,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出的實際問題和合理要求,應當公正處理,妥善解決。
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盡快恢復生產和工作,減少和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及時提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條勞動行政部門應當組成由主要行政領導負責,勞動監察、工資、保險、勞動安全衛生、信訪、仲裁等有關業務部門參加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有關情況。指定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建立信息收集和報告制度。
第五條勞動行政部門獲悉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后,應在四小時內將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社會反映等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第六條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有勞動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建立以勞動行政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為主,包括信訪、公安、工會等部門配合的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
各地勞動行政部門要及時召集協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突發事件的具體措施,并指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組人員。
第七條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組人員應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發生地開展工作。動員職工推舉3至4名代表參加突發事件處理活動,說服其他職工返回工作崗位或居住地,盡快恢復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八條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人員應當督促企業與職工代表進行協商,促使雙方達成協議,使突發事件得以平息和解決。
第九條協商不成的,協調領導小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或經當地政府同意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意見書或處理決定書應及時送達雙方代表,并督促雙方當事人認真履行。
第十條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對用人單位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法》,侵犯職工合法權益而引發的突發事件,應責令用人單位迅速糾正錯誤,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勞動條件達不到要求而引發的突發事件,應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整改,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應要求用人單位做好善后工作,并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對職工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應向職工講清道理,做好說服教育工作。由于職工一方的不合理要求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應依據責任大小由責任人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充分運用勞動監察與勞動仲裁等法律手段,糾正突發事件當事人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突發事件當事人自愿申請仲裁,且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受理范圍的,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特別仲裁庭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突發事件矛盾有可能激化時,協調領導小組應及時提請公安部門依法采取防范和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個別無理取鬧,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員,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對社會影響較大、持續時間較長的突發事件,勞動行政部門應協助企業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及時補充要害工作和生產崗位的空缺,保證工作和生產正常進行。
第十五條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后,協調領導小組應及時寫出突發事件處理結案報告,報送當地政府或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勞動行政部門有責任督促有關方面盡快落實處理突發事件時商定的有關事項。對善后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防止突發事件出現反復。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2
一、為提高公司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水平,在事故發生時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須建立突發事管理制度,并按規定上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二、突發事件以及救援元編制原則:
①應緊密結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盜、防破壞、防地質災害等特點,內容要有較強的針對性。
②救援措施、避險要領簡潔明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③應遵循企業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三、突發事件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義
②單位的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經營品種、規模等內容;儲存倉庫的安全條件、運輸車輛情況;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突發事件救援器材“裝備和救援人員狀況、庫區布局示意圖”、救援保障和條件
③危險源辨識與評價結果,可參照安全評價與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確定;
④事故類型及可能造成的危險分析;
⑤突發事件救援組織指揮機構、救援隊伍及職責分工;
⑥突發事件救援的響應與處理措施;公司應根據危險源辨識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制定相關的響應程序和現場處理措施。
⑦需要請求社會救援的事項,以及聯絡電話,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揮部主要人員、上級公司、公安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和人員電話。
⑧突發事件預案管理,包括突發事件演練、考核與培訓、物資保障、隊伍保障、設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關內容。
四、突發事件救援預案中指揮機構的負責人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有關副職、職能部門領導為指揮機構成員,下設日常辦事機構(允許監管)。
五、為突發事件救援配備的'裝備不應移做他用,應保持完好、有效。
六、消防、防護、救援等應與本地有關單位保持良好聯系。
七、為了能在事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救援,要求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器材及人力資源的準備工作,落實責任制。
八、公司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的突發事件救援演練,并形成響應的演練記錄、照片和演練總結。
九、企業應根據突發事件救援預案管理制度,定期對預案中規定的機構、責任制、報警系統、預防措施、演練記錄、救援設施等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十、根據人員變動和公司情況變化,適時修改突發事件的預案和組織。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3
1.0市政電網計劃停電
1.1當接到市政停電的通知后,維修主任應立即報告安全小組組長和客服管家,客服管家要通過書面通知或其它有效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住戶停電原因及恢復供電的時間(依據計劃送電時間往后預留一定時限),提醒住戶在停電期間關閉家中所有電器設備。
1.2維修主任要及時通知電梯維保人員在停電前到達項目現場,在停電后如發生電梯困人情況及時予以妥善處理。
1.3安管主任要安排安管人員加強對所管區域的安全巡查。
1.4維修人員要在停電期間密切監控發電機組的啟動和運行情況;還要及時查看變壓器的得電情況。在變壓器得電后,要先檢查變壓器的輸出電壓是否符合要求,如輸出電壓正常,要按照規定的送電操作程序進行送電,檢查雙電源自動切換情況。
1.5在供電恢復后,維修人員要至少在配電房留守15分鐘,未發現異常后方可離開。另外,還要安排維修人員及時恢復其它停用設備的運行。
2.0管理項目內設備故障導致停電
2.1項目中有出現停電后,維修人員應立即查明停電的具體區域和原因,如屬于設備故障原因造成停電的,應及時查明故障原因并報告維修主任。
2.2安管主任要安排安管人員加強對所管區域的安全巡查。消防監控中心要通過監控檢查電梯內有無困人現象,當電梯內的'監控損壞時,應安排人員到現場確認,如有困人按照電梯困人應急處理預案處理。
2.3維修主任趕到故障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將停電原因及恢復時間報告安全小組組長及告知客服管家,由客服管家做好解釋工作。恢復時間較長時,客服管家需發布書面的臨時停電通知。
2.4如為跳閘,維修人員要對跳閘開關的負載線路要進行絕緣檢測,確認無異常后可進行試送電。如為設備或線路損壞,有備用的情況則投入備用設備或線路運行。無備用的情況下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修。
2.5搶修完成后,維修人員要檢查配電柜內有無異物,工器具是否齊全。并由維修主任對維修結果進行確認后再恢復供電。
2.6恢復供電后,維修人員要檢查相關設備應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同時留守30分鐘,未發現異常方可離開。
2.7維修主任要及時做好停電期間的相關工作處理記錄(值班記錄、發電機運行記錄、維修記錄等),并在24小時之內將故障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報告安全小組組長。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4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教育局《學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的精神,有效處置學校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特制定此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總預案。
一、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以校長任組長,安全辦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作為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
二、建立學校應急事件預警系統。
由校長室、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辦公室等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師和學生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參與制定預防及處置方案。
三、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
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班級、知情者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在規定時限內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報告鎮教委領導。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突發事件和其他特殊突發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小組,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現場協調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險情排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現場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宣傳報道組(負責事件新聞報道的起草、把關工作)等具體工作小組。
3、現場保護。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及當事人要在依靠當地組織、群眾力量,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發生突發事件時,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負責人須親臨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四、善后處理工作
1、學校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全鎮小學負責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相關學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工作。事發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擾亂社會秩序的,要及時報公安機關,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搶險,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5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 報告制度和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組織搶險,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并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并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范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后,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并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沖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并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并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斗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范,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6
為規范我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和減輕環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局具體工作職責,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超出事發地縣(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跨縣區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指揮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本市范圍外發生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跨市突發環境事件由我局聯合市有關部門,并協調會同相關市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置;協調不成的,報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查處。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的,應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我市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成人員包括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水污染防治辦公室、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環境監測站負責人。
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領導小組指示,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具體的領導、指揮、督察督辦和相關保障工作,組織相關單位擬制不同類型事故的具體處置措施。
應急辦公室設在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人擔任。
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和現場協調工作,并提出初步處置意見供應急領導小組決策。參與事故應急協調工作,收集、組織和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協調保障,在規定的時限內統一向市政府及省環保廳報送事件發生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信息。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市環境監測站: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處理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工作,成立應急監測小組,負責編制應急監測方案,開展現場環境監測,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監測數據,為應急處置及研判提供支撐。
水污染防治辦公室:負責涉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和負責涉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負責涉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破壞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參與組織有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宣傳報道、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按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布置,發布關于應急處置的信息;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強事發相關企業污染物外排口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及時提供實時在線監控數據;配合宣教部門做好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信息發布,網絡輿情引導工作等。
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四個等級。
(一)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必須啟動《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程序啟動應急工作。
(二)局應急值守人員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應急辦公室進行核實。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論事件等級大小,及時逐級上報。
(三)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核實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受害情況等,并按本預案應急事件的劃分等級初步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若確定啟動則立即對應急辦公室下達啟動指令。
(四)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應急辦公室組織環境執法、環境監測人員赴現場調查取證,工作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并準備好現場調查取證、監測等工具。
(五)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經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后,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報告時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現場調查取證的同時,要協助事發地政府、指導協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督促事發單位和應急處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時間內切斷,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蔓延,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七)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在調查處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調查報告,當日未完成處理的,次日要及時續報調查處理情況;市環境監測站到達現場后,按照事故情況確定需監測的項目,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監測報告,供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局機關業務科室在專項負責的突發環境事件完成處理后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有關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經局領導審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告。
(八)局機關相關業務科室指導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協助當地環保部門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實進一步消除污染、恢復生態的措施。
(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解除預案。
(十)預案解除后,最終的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件處理結果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市政府和省環保廳。結果報告的內容明確處理結果,事件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出具有關監測數據等。
(十一)為了正確引導新聞輿論,保證社會穩定,可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視情發布事件信息,發布信息須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統一口徑,由市局宣傳教育科協調組織。
四、應急處置工作措施
(一)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立即赴現場調查,指導發生污染事件單位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并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污染事件的處理與污染防治工作,通報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邊地區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二)要求發生污染事件的單位立即停止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時實行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啟用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緊急征用所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場地等。
(三)禁止或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針對不同的事件類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現場,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圍的擴展,減輕污染強度,清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四)根據污染事件的污染強度、范圍、持續時間及可能危害公眾的程度等情況,酌情考慮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疏散、轉移公眾。
(五)清除清理事件現場。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和洗消,監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
(六)污染事件導致人員中毒時,及時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衛生等部門采取救助措施。
(七)現場應急人員應配備防毒、防酸堿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護衣具,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五、應急處置工作保障
(一)根據《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我局在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預案。要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發改、經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農業、水利、衛計、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給予支持保障。
(二)建立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專家組職責:
(1)參與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為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提出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3)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知識和技術咨詢。
(三)應急物資調度
1、環境應急指揮系統方面,我局作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現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平臺,兼做固定指揮平臺,包括應急指揮平臺、綜合應用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視頻指揮調度系統,由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運行維護。
2、環境應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備有應急指揮車輛1部(包括照明、攝像、通訊等應急處置器材)和高性能應急監測車1部。
3、環境應急防護裝備方面,配有氣體致密型化學防護服3套、應急現場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氣體報警裝置2套、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及輻射報警裝置共2套、醫用急救箱2套、應急供電照明設備1套、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4、環境應急調查取證設備方面,應急攝像器材、應急照相器材、應急錄音設備、防爆對講機、無人機由市環境應急中心維護管理;應急監測器材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5、積極充實市應急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儲備,依托部分企業建立完善部分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7
一、環境應急指揮體系
(一)岳陽市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岳陽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岳陽軍分區副司令員、市武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鐵山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農業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外事僑務辦、市消防支隊、岳陽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移動岳陽分公司、電信岳陽分公司、聯通岳陽分公司、岳陽電業局
(二)環境應急指揮辦部公室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專家組
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由以下人員組成:付平、程育芝、鐘亞軍、萬群、周春明、肖躍龍、任朝陽、曾德金、郝傳杰。
二、預警分級和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分四級預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
藍色預警:將要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事態可能擴大。由縣級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將要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級人民政府發布。
橙色預警:將要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正在逐步擴大。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
紅色預警: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事態正在不斷惡化和蔓延。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預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誰發布、誰取消”的原則執行。
三、應急響應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3級以上的核事件;臺灣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
(7)跨國界突發環境事件。
2.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重金屬污染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運、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國家重點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的;
(7)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環境影響,或核設施和鈾礦冶煉設施發生的達到進入場區應急狀態標準的,或進口貨物嚴重輻射超標的事件;
(8)跨省(區、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的;
(7)跨地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4.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信息報告
岳陽市環境保護局開通12369熱線舉報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通過12369熱線舉報電話立即向環保部門報告。
環保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1小時內組織核查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并同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同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響應級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五、信息發布
按照事件級別,Ⅱ級、Ⅲ級、Ⅳ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分別由省、市、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
六、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執行,應急響應終止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值以內,無繼續發生可能。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處于盡量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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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后,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車隊長、安全員在獲情后,應將情況盡快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盡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可委托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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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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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我園元旦聯歡會活動安全順利的開展,充分保障教職工和幼兒人身安全,使聯歡會活動得以充分保障,力爭做到充分準備、充分預測、渠道暢通、責任到人。現結合我園聯歡會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應急預案:
一、活動時間:
20xx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二、活動地點:
上午,幼兒園二樓活動室
下午,各班活動教室
三、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組長:張寶成(聯歡會總指揮)副組長:齊艷娟(聯歡會總協調)
組員:
四、安全預防工作
(一)聯歡會前安全預防工作
1、聯歡會提前一天,安全小組到二樓場地實地排查用電和防火安全情況,有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2、合理區域規劃,幼兒備演區域與觀看區域分開,并保持會場安全通道暢通。
3、后勤人員在二樓樓道及二樓多功能廳保障幼兒安全。
4、實行班長負責制,二線教職工協助老師維護秩序。
5、各班教師提前檢查好班級的安全隱患,為家長來園做好準備。
(二)活動準備
1、全園要定人定崗負責,維護好整個活動秩序,加強巡視、檢查,確保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2、活動前做好音響調試、場地安排、設計等工作,為活動順利開展做好準備。
3、購備衛生、保健藥品,隨時救護意外傷害人員,提供飲水。
4、各班教師對本班幼兒的'安全負責。活動前應積極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教育本班的幼兒及其家長服從教師的指揮,遵守紀律,維護秩序;
5、下午班級活動時,各班教師分工明確。活動結束時,由家長有序帶幼兒回家。家長入園時,園內加強巡視,確保安全。
6、二線人員密切配合班級教師,應共同承擔起整個活動安全責任,統籌協作,確保整個活動的安全。
7、各班教師聯歡會前對家長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家長配合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五、事故應急處理
1、活動期間如發生突發情況,由安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在場所有教師要管理好幼兒,穩定情緒,注意避免隨意奔跑,互相沖撞擁擠以及踩踏事故。
2、活動現場由保健室購備醫藥用品,應急處理意外事件。
3、各班教師應及時了解本班幼兒的身心健康情況,若發現患病或不適宜者應及時安排休息。
4、如發生突發事件,與會領導、老師、后勤人員應積極救護,嚴禁擅離職守,先行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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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衛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第二條: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第三條: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附后)
第四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制安全事故分布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并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第五條: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后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后,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后,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第七條: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衛生院、二龍衛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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