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品管理制度1
1、班級要利用晨會或者其它時間對學生進行愛護集體財務的思想教育,使學生形成良好的習慣和品質。
2、班主任對班級現有的.物品要嚴加管理。學校為每生配備一套升降桌椅,各班級要嚴加管理和保護。有以下損壞的現象要進行賠償,如:桌面一次性涂抹罰款50元,勾劃及將零件人為造成丟失罰款80元,私自調動桌椅高度一次性罰款80元,(如果真正需要調動高度時要經過總務處同意方可),人為造成桌椅嚴重損壞不能再次使用現象等一次性罰款400元。如果有桌椅損壞查不清原因現象,由班級自行負責,學校將不再給補配桌椅。
3、對教室門和玻璃要精心管理。有故意造成門板、玻璃損壞及震壞現象由班級自行解決。
4、班級內的引水設備要保持衛生和完好。學生在校期間隨意浪費飲用水,發現每生每次罰款5元。若丟失或損壞,每個桶賠償50元,引水設備如果出現問題要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
5、對其它設備等物品,各班級要管理好,壞了及時修,不要讓學生亂扔,更不要讓學生拿著工具打鬧;對班級所管的物品要嚴格看管。學生不許亂動,如有損壞物品,由班級查清原因自行解決,并上報總務處,如班主任不及時處理,后果自負。
以上各項制度納入班主任考核。
物品管理制度2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極大的火災危險性,為確保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單位根據日常工作需要,如需儲存、使用、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同意,并做好消防應急處置措施。
二、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經營活動場所。外來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單位,如帶此類物品必須交由單位保管人員管理。
三、危險品保管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危險品儲存場所必須符合有關建筑防火要求,如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五、裝卸、搬運危險品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
六、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險性和貯存方法,將易燃易爆物品按不同的性質分批、分類、分柜存放,不得將危險品存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以防受潮失效或發生爆炸時造成更加慘重的后果。
七、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擺放整齊、有序。
八、經常對本區域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解決;對超過有效期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解決。
九、實行易燃易爆物品檢查制度,單位防火防爆負責人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工作。
十、當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災事故的危險時,義務消防隊員和管理人員應積極入搶救和撲救工作,對危險品能撤離的,要迅速轉移到安全區域,無法撤離的,要迅速集中所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無法撲救的,要設危險區域嚴禁其它人進入,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上級和消防部門報告。
物品管理制度3
一、一般護理制度
(一)、護士長全面負責物品、藥品、器材的領取、保管、報損工作,并建立賬目,物品分類保管,定期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二)、在護士長領導下,各類物品要指定專人管理。常用物品每天清查核對,一般物品每周核對,每月清點,每半年與保管部門總核對一次,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
(三)、凡因不負責任或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物品者,應根據醫院制度進行賠償。
(四)、掌握各類物品的性能,注意保養,防止生銹、霉爛、蟲蛀等現象,并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須辦理登記手續,經手人要簽名,重要物品經護士長同意方可借出,搶救器材一律不外借。
(六)、護士長調動時,必須辦好移交手續,交接雙方要共同清點物品并簽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根據床位數確定被服基數,做到每班交接清點、核對,如被服數與基數不符,必須立即查明原因。
(二)、病人入院時,值班護士應介紹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協助。
(三)、病人出院時,值班護士應將被服點清、收回。
(四)、臟被單、衣服清洗時應與洗衣房人員當面清點。
(五)、按季節向總被服庫房交回和領取被服。
三、器材管理制度
(一)、醫療器械由治療護士負責保管,每班要認真交接,定期檢查,保證性能良好。
(二)、使用醫療器械時,必須了解器械的性能及保養方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用后清潔處理或消毒后歸還原處。
(三)、精密儀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經常保持儀器清潔干燥,用后保管者要檢查性能并簽字。
四、藥品管理制度
(一)、病房的藥品,根據病種保持一定數量,只供住院和急癥病人按醫囑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二)、小藥柜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負責藥品領取、供應和保管工作。
(三)、定期清點檢查藥品,防止積壓變質,如發現沉淀、變色、過期、藥瓶標簽與瓶內藥品不符,標簽模糊或經涂改者,不得使用,并報藥劑科處理。
(四)、搶救藥品應全院統一編號排列,定位存放,保證隨時取用。搶救車上的搶救藥品必須在專用抽屜存放、加鎖,并保持一定基數,每日檢查。
(五)、病人個人的貴重藥品,應寫明床號、姓名,單獨存放,不用時及時退回。
(六)、病區藥房人員要督促檢查病房的藥柜,核對藥品種類、數量,檢查有否存放過多、缺少、過期、變質等現象,以及毒、麻、劇藥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七)、按藥劑科要求,對毒麻、限劇品、貴重藥品進行保管。毒麻藥應建立登記本,保持一定的數量,設專用抽屜存放并加鎖,每日交接班時清點,按醫囑使用后,由醫生開專門處方向藥房領取。
飲食管理制度
病人飲食是治療的一部分,除藥物治療外,還必須有合理的飲食,以適應機體的需要和營養的補充,增強機體的抵抗力,促進組織的修復,從而提高治愈率
一、病人的飲食種類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開寫醫囑或更改醫囑后,護士應及時通知營養室,并做好飲食標志。
二、開飯前停止一般治療,對臥床病人要給便器、洗手、安排臥位,供給床上飯桌。室內應清潔、整齊、空氣新鮮,以增進病人食欲。
三、開飯時工作人員應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潔并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四、冬季的飲食應注意其保暖,由護士和配膳員一同將飯菜送到病人床邊,保證病人吃到熱飯菜。
五、病人家屬送來的食物,經護士同意后病人方可食用。
六、食具要每餐消毒。傳染病人的餐具用后經初步單獨消毒清洗后再行煮沸消毒。
七、觀察病人進食情況,注意飲食習慣,對食欲不振的病人適當鼓勵進食,以增加營養,并隨時征求病人意見,及時和營養室取得聯系。
八、向病人說明飲食治療的目的,對禁忌和限制的食品要勸阻食用。
九、凡住院病人,其床頭牌上均應有飲食標志,禁食病人的飲食牌上或床尾設有醒目標志,并告訴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時限。
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入院病人需持門診或急診醫生簽發的入院證,按制度辦理入院手續,并經衛生處置室進行衛生處置后方可進入病房。
(二).病房護士準備床位及用物,對急診手術或危重病人,需立即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
(三).病房護士應與衛生處置室護士作好交接工作,并主動熱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紹住院規則和有關病房制度,協助病人熟悉環境。護士應主動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狀態、生活習慣等,及時測量體溫、脈搏、血壓和呼吸。
(四).通知醫生檢查病人,并及時執行醫囑。
二、出院制度
(一).護士應將醫生決定的出院日期預先通知病人及家屬。
(二).護理人員應根據醫囑辦理出院手續。
(三).取得出院結清賬單后,協助病人整理物品,收回醫院用物,將出院帶藥交給病人,并講明服法。
(四).做好出院前的衛生宣教,告知注意事項。征求病人對醫院的意見,并送病人到衛生處置室更衣。
(五).清理病床單位用物,注銷各種卡片,并整理病歷。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護士長負責管理,主治或高年資住院醫師積極協助。
二、定期向病員宣傳講解衛生知識,根據情況可選出病員組長,協助做好病員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潔、肅靜、安全、舒適,避免噪音,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和關門輕。
四、統一病房陳設,室內物品和床位要擺放整齊,固定位置,未經護士長同意,不得任意搬動。
五、保持病房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每日至少清掃2次,每周大掃除1次。
六、醫護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著裝整潔,必要時戴口罩。病房內不準吸煙。
七、病員被服、用具按基數配給病員保管,出院時清點收回。
八、護士長全面負責保管病房財產、設備,并分別指派專人管理,建立賬目,定期清點。做到賬物相符。如有遺失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好交接手續。
九、定期召開病人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內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會客。醫生查房時不接私人電話,病人不得離開病房。
病人住院規則
一、住院病人應遵守住院規則,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與醫務人員密切合作,服從治療和護理。
二、住院病人應遵守病房作息時間,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安靜,不隨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在室內丟果皮、吸煙和喧嘩。
三、住院病人的飲食應遵守醫囑,由營養室配膳供應,外面帶來的食物需經醫生或護士同意方可食用。病員飲食應按疾病需要,由醫囑規定,分類飲食未經醫生或護士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四、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請院外醫生會診,不得向醫生提出不合理的治療要求或指名要藥,也不得隨意到院外購藥服用。
五、住院病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診療辦公室,不得翻閱病案及其他有關醫療記錄。
六、住院病人不得隨意外出,遇有特殊情況需經醫生或值班護士批準方可離去。
七、住院病人應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兒科病人損壞公物可酌情處理。
八、住址較遠病人可攜帶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準帶入病房,貴重物品除手表外,一律請家屬帶回。
九、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員不可亂串病房或自行調換床位,非探望時間不許會客,上午醫療查房時不可外出,在醫生查房時不高聲談話。
十、病人可隨時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幫助醫院改進工作。
十一、病員如有不遵守規則或違反紀律者,院方應給予勸阻教育,必要時可通知家屬或單位。
病房清潔衛生制度
一、病房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要求四壁無塵,窗明幾凈、地面無痰跡、污物、墻壁不亂釘釘子,不亂拉線,不亂貼紙條。
二、保持病房空氣流通,大、小便器隨時洗刷,痰盂,廢物桶和垃圾及時處理,而廁所定時洗掃,無臭氣,保持清潔衛生。
三、病房內工作安排要科學化,先鋪床、再拖地、后治療。
四、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醫療用房內抽煙。
五、保持病員個人清潔衛生,一般病人每周個人衛生清潔一次并換被服衣服一次,為危重病人擦身、修剪指甲。
六、有健全的衛生清掃,發動科室醫、護、工,共同搞好室內外衛生。
探視陪住制度
一、按規定時間探視病員,每次探視領取探視證(牌),一次探時不超過兩人,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探視時須遵守有關規定;對外地或特殊情況下的探視者,可在適當時間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視,醫護人員須做好解釋工作。
二、嚴格控制陪伴,確需陪伴者由護士長決定并簽發陪伴證和需陪天數,陪伴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陪伴證,傳染病,精神病人不得陪伴。
三、查房及治療時間,陪伴人員應主動離開病房,如須了解病情,待查房結束后向醫護人員詢問。
四、陪伴和探視人員須聽從醫務人員知道,應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不往窗口倒水,不亂丟果殼,不高聲談話或睡在病床上,不亂串病房或進入辦公室翻閱病歷,不談論有礙病人健康和治療的事,不可自請院外醫師診治或自行用藥。
五、陪伴或探視人員愛護公務,節約水電,如有損壞需按制度賠償。
附:入、出院須知
(一)、入院時應持入院證及門診病歷,限家屬一人送到病區護士辦公室辦理入院手續。
(二)、病員在送入病室前須測量體重,并進行適當衛生處置,如洗浴、更衣、簡指甲等,必要時可先洗頭發或理發,如病情嚴重者可先送入病室進行救治后再進行衛生處理。
(三)、病員入院時應在住院處買好飯票。
(四)、新病人入院安排好床位,發給床上及生活用具,包括衣褲、熱水瓶、面盆、小茶壺、對講機等,出院時如數清點歸還,若有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五)、入院后不要離開病房,等待醫生檢查及詢問病情。
(六)、經醫師許可出院者,應在出院前一日或當日由病區護士結算有關帳目,并送出院處,由家屬直接到出院處結帳,由出院處發給出院許可證,病人出院必須限家屬兩人接送。
出院前征求病員意見。
標本送檢制度
一、檢驗單上各種項目如姓名、性別、年齡、病區、床號、住院號、臨床診斷、標本名稱、送驗項目及送驗時間等,均應逐項填寫清楚正確,并由送驗醫師或護士簽名。
二、如確應急需檢驗,應在申請單右角加注“急”字。
三、檢驗標本送驗時,應將檢驗單上的聯號標簽帖于標本盛器上。
四、各種標本的數量與質量均應符合檢驗要求。
五、各種標本應于上班后集中留送,以便集中檢驗,急者例外。
六、送檢標本,要做好登記,并由接收科室簽名。
護理教學管理和要求
一、護理部從思想上重視臨床護理教學工作,在護士長會議上反復強調醫院的職責及臨床護理教學的重要性,落實臨床教學任務,制定實習生守則及臨床護理帶教老師的職責。
二、加強醫院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為學生創造良好和諧的學習環境。
三、加強臨床教學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完善教學管理系統,實行護理部、護士長帶教老師三級負責制。護理部有專人分管帶教工作,各科室推選一名有較高學歷、理論水平高、技術操作嫻熟、責任心強有傳授知識能力、具有護師以上職稱或高年資護師作為帶教老師,保證帶教老師的質和量。
四、護理部根據實習大綱要求,結合本院的具體情況,對實習科室作出合理安排。
五、明確實習科室臨床教學管理任務:
1、根據實習大綱要求,積極做好內準備工作,迎接實習生。
2、指定帶教負責人及3-4名帶教老師。
3、依據實習大綱要求,制訂本科切實可行教學計劃。
4、做好病區各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條理化、以規范化的作風影響并要求學生,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5、全面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觀察分析判斷處理問題的能力及善于與病人溝通的能力,要求各科每周一次小講課,定期進行教學查房,充分調動學生主觀能動性。
6、培養學生熱愛專業,樂于奉獻的精神,嚴謹務實的工作態度,督促學生自覺遵守實習護生守則,嚴格進行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及專科知識的訓練,能按護理程序對病人實施身心整體護理。
7、積極向病員及家屬宣傳配合教學工作,使不能工人認識到配合教學是參加培養人才,是光榮任務,一切對病人負責。
8、嚴格教學檢查制度。護理部及科室均應定期檢查,抽考學生理論知識、工作能力、操作技能等,每一科實習結合均細致嚴格的出科考試(理論考試內容,各科室根據本科室特點自行規定),保證高質量完成計劃。
9、實習結束時,護士長、帶教老師應從思想品德、勞動紀律、工作能力、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等方面實事求是地對學生進行評價鑒定。
六、建立教學聯系制。護理部定期召開帶教老師實習生座談會,掌握實習進度,了解實習生的思想動態及教師對實習生的反映并及時與學校交流意見,以便改進教學工作,提高帶教質量。
各級護理人員培訓計劃及措施
一、對新分配護士進行崗前教育,教育新同志愛院愛護理專業,要求新同志理論通過時間提高臨床工作經驗,熟悉工作環境。未定科前,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各科輪轉1-2年,盡快掌握基礎護理常規、專科護理、生活護理及護理基本操作,工作一年后進行轉正定級考核。
二、對轉正后護士1-5年內,重點在臨床護理工作能力的培養,提高正確書寫理論交班記錄、重危病情記錄、口頭接班表達能力,要求每人每年寫十篇護理計劃,為撰寫論文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護師:熟悉通曉掌握本專業理論知識,要求每人每年制訂六篇護理計劃,按規范化嚴格無菌操作規程,撰寫論文一篇。有時間爭取參加論文交流或外出學習,并指導護生的帶教工作。
四、主管護師:必須接受給護生上課及臨床教學任務,每年寫護理計劃六篇,選登論文1-2篇,為晉升打基礎。指導病區臨床工作,承擔病區給護生的小講課,幫助和指導護士,護師提高理論知識和臨床操作技能。
五、各級護理人員按醫院規定的要求均應參加一定時間的繼續教育,所得的學分與晉升職稱掛鉤。
病房護理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護士長負責管理,專科負責醫師積極協助。
二、定期向病員宣傳講解衛生知識,根據情況可選出病員組長,協助做好病員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潔、肅靜、安全、舒適,避免噪音,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和關門輕。
四、統一病房陳設,室內物品和床位要擺放整齊,固定位置,未經護士長同意,不得任意搬動。
五、保持病房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每日至少清掃2次,每周大掃除1次。
六、醫護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著裝整潔,必要時戴口罩。病房內不準吸煙。
七、病員被服、用具按基數進行管理,并定期進行清點。
八、護士長全面負責保管病房財產、設備,并分別指派專人管理,建立賬目,定期清點。做到賬物相符。如有遺失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好交接手續。
九、定期召開病人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內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會客。醫生查房時不接私人電話,病人不得離開病房。
物品管理制度4
為加強施工現場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證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及工程財產設施不受損失,特制訂本規定。
化學危險物品分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劑、遇水燃燒物品等類,每類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學物理特征,有的會因受熱、磨擦、撞擊引起火災,有的不須接觸明火也會自行燃燒,為了減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規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須放在專用倉庫中,爆炸物品倉庫禁止設在城鎮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應當和周圍建筑交通要道輸電線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二、爆炸物品倉庫必須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倉庫管理員必須由政治可靠,工作認真負責,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識的人擔任。
三、貯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專用倉庫或專用儲存設施,進行存儲。
四、儲存物品要分類貯存,化學性能相互抵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滅火劑的物品不準同庫貯存。
五、爆炸物品倉庫禁止使用油燈、蠟燭及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和鐵器帶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玩耍、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六、爆炸物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管理制度。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物品登記制度。
七、進入庫房物品要檢查驗收登記,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或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臨時存放爆炸物品時不得超過規定限量,并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存放,指定專人看管嚴禁隨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現場。
九、要加強貯存過程的管理,保管人員應對所保管物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十、各單位使用氧氣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須單獨存放,使用時兩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氣瓶的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并要設置兩道防震膠圈。
十二、運輸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按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辦理;做到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傾倒和重壓,以免容器破損泄漏而發生危險;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物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十三、倉庫區、貯罐區嚴禁一切煙火并配足滅火器。
十四、控制領用數量,對領用物品數量、領用人、領用時間進行登記,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時收回保管。
物品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規范廢舊物資管理,加強對報廢、積壓、閑置物資的修舊利用,明確報廢物資處理程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廢舊物資是指報廢的機器設備、工器具、庫存積壓物資、廢舊管材管件以及經公司批準報廢的其他物資。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1、各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相應的廢舊物資的識別、初步鑒定、報廢物資的收集統計和交庫工作。
2、使用部門、采供部、財務部負責欲報廢物資的聯合鑒定。
3、物資采供部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整理、分類、建檔和保管,并配合財務部銷售處理。
第四條報廢物資的認定
1、維修搶險、改線作業中拆回的廢舊材料(設備)無法利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2、消耗性材料,超過使用標準,不能再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3、工具類物品,因損壞無法修復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4、有價值的包裝物品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第五條報廢物品的回收、保管、處理
1、所有報廢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統一回收。
2、各部門材料管理人員對廢舊物資進行保管統計,定期向采供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單》,采供部經理要及時對交回的報廢物資進行分類、整理、入庫、建檔,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總和財務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采供部依據規定做出處理。
3、在回收各類物品前,采供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步鑒定,以免對有利用價值的物品當廢品處理,造成浪費。
4、執行交舊領新的物資(工具類)交舊時還需在綜合管理部填寫《交舊領新登記單》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對一原則登記交舊領新臺賬,并辦理領新手續。
5、對因特殊原因暫時不能交回舊物品的,必須由使用部門出據借用手續,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提前領用,但領用部門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交舊手續,否則采供部有權在下一次領用物資時,拒絕領用。
6、對工程項目余留物資、原庫存積壓的物資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結合財務部估價后按報廢材料處理。
7、對新增設備、新增項目等沒有舊品可交的,或無法完全交舊的,必須提前報分管領導批準。
8、各類廢舊物資報廢后,如確認無外賣價值后,采供部必須記錄其處理情況(處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對回收的各類報廢物資要及時處理(外賣等),避免損耗、貶值或因大量堆積造成混亂,同時不得無故拒絕接收報廢物資。
第六條修舊利廢制度
1、各部門要制定相應的修舊利廢管理細則及修舊利廢獎罰辦法,作為部門管理的考核依據。
2、對鑒定為可修復、有利用價值的物品,應組織專業人員內修或外修。
3、對申請報廢的物資由申請部門填寫《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報物資采供部,會同財務部現場鑒定確認。
4、確定報廢的各類物資,使用部門必須在當月月底前辦理完與采供部的交接手續。
第七條報廢物資的審批
1、各部門廢舊物資必須經過各專業人員確認,部門經理核實后,報公司物資采供部復檢回收。
2、專業人員(必要時可調其他單位專業人員參加)對擬報廢物資進行復檢鑒定,確認不可修復利用后,由分管副總批準報廢。
3、物資采供部編制報廢物資明細清單及價值表,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批準后實施報廢。
4、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的物品,其報廢管理執行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物品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司辦公用品采購工作,提高采購工作的效益,切實推進公司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辦公物品購買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訂購數量。
第二條辦公物品訂購方式
小型或零星辦公物品的采購要由兩人以上到指定專門商店采購,要選購價格合適、質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進行。
1、購單件或批量在5萬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應采取招標采購。凡進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應成立專項采購工作小組,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
2、凡采用競爭談判或詢價方式的,要組成有申購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在進行市場調研、多方比較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提出意見,并根據權限由相應的組織或負責人予以確定。
3、凡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包括定點采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第三條辦公物品采購過程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進行訂購。
一、驗貨
所采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后,由倉庫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后,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后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二、付款
采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后,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并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后,攜驗收入庫單結算發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后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并歸檔。
三、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個部門。用品分發后作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采購。
四、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后,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并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第四條辦公物品采購紀律
一、參與物品采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物品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確屬難以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并按公司規定懲處。
第五條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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