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為規范工廠物流配送車輛及相關費用的管理工作,節約物流成本,確保安全行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等工作。 第3條責任。 1.物流部負責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工作。 2.財務部負責審核、報銷運輸車輛相關費用。 第2章物流車輛的購置 第4條購置流程。工廠物流配送車輛購置應根據工廠的實際情況,按照適用、經濟、配套的原則選擇車種、車型。其請購審批流程參照工廠的固定資產采購及審批流程。 第5條車輛驗收。 1.新車購置必須按合同規定及有關文件,如車輛清單或裝箱單以及原廠說明書進行驗收,并清點附件、隨車工具,如有不符應拒絕接收。 2.驗收車輛時應組織固定資產分管負責人、采購人員、使用部門負責人及駕駛員同時驗收,并學習使用注意事項和各種調整數據。 第6條車輛登記。新車購進后必須及時登記,建立登記卡,登記卡中應包括車輛型號、牌號、車況、用途、技術性能等各項數據。 第3章貨物運輸與車輛調度第7條車輛調度。工廠所有貨物的運輸,需由物流部統一安排調度。物流部車輛調度員根據工廠的運輸計劃,統籌安排車輛和出行路線,確保車輛的合理、有效利用。 第8條運輸作業。 1.駕駛員應按照核準的時間、路線和目的地駕駛車輛完成運輸任務,并取回相關憑證。 2.運輸任務結束后,車輛調度員要做好里程登記和各項費用統計。 第4章物流車輛的保養 第9條技術保養。為保證車輛使用的可靠性,減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長車輛大修間隔里程,必須及時地進行車輛的修理和保養,車輛的技術保養分為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三級保養。 1.一級保養是檢查車輛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檢查各總成內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排除發現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機負責。 2.二級保養除執行一級保養的作業項目外,主要清洗各個空氣濾清器,檢查、調整發動機、底盤及電器設備的工作狀況,并完成一些附加的小修項目。 3.三級保養是以總成解體、清洗、檢查、調整、消除隱患為中心,以改善其技術狀況,可與車輛季審同時進行。 第10條換季保養。每季度需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檢查蓄電池、冷卻系統的變化,夏季蓄電池電液容易蒸發,每日收車后必須檢查液面高度并及時補充。 第5章物流車輛的維修 第11條維修申請。車輛維修由各司機寫好維修項目,按工廠汽修申報流程報批后,在定點廠維修。 第12條汽車修理。 1.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車在運行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對自然磨損或總成的外部征象能預先估計的小修項目,應集中組織計劃性的小修作業并結合一、二、三級保養進行。 2.總成大修,指經過一定使用里程后,車輛的基礎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損、變形,需要拆散進行徹底修理,以恢復其技術性能的修理作業。 3.汽車大修,車輛行駛一定里程后機件嚴重磨損,技術性能下降并經過技術鑒定,對總成大修進行一次恢復性的修理。大修必須嚴格按計劃進行,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為節約原材料,降低保修費用,應對磨損、變形或損傷而不能繼續使用的零件進行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13條送廠維修。對于進廠維修的車輛,司機應監督維修廠家按報修項目維修,如果發現報修項目與維修項目不符,額外部分由報修人自負。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6章用油管理 第14條用油管理。 1.運輸車輛用油統一由工廠按一車一卡的方式,實行加油卡的管理,嚴禁司機攜帶其他容器加油。 2.對汽車用油確定定額指標,按不同類型的車輛,每百公里定額用油指標,以單車核算,按月統計行車公里數和汽油的消耗情況。 3.工廠車輛調度員為車輛用油的管理責任人,對各汽車的耗油標準應隨時掌握,確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額指標,實行節約有獎、超額受罰的辦法,以調動駕駛員節油降耗的積極性。 第7章車輛交通事故處理 第15條事故處理。凡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保護現場和搶救傷者,并及時報告交警部門和車輛調度員及本單位領導。對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離現場或偽造現場,沒有保護好現場或私下解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6條事故報告。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在12小時內如實寫出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分別送行政人事部和車輛調度員備案,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處理該事故。 第8章車輛技術檔案的管理 第17條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1.為利于掌握車輛的使用性能及改裝、改型和主要總成、機件變更后使用性能的變化,為車輛保養、修理和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提供依據,凡屬工廠的車輛必須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包括記載車輛的來源、投產日期、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年行駛里程、修理次數和間隔里程、車輛調動、改裝、改造、停駛、復駛、封存、機損、報廢、燃料、輪胎、季度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年度利潤完成數量等。 第18條車輛檔案資料登記。 1.凡車輛調動、牌照變更、停駛、封存、改裝、改造、車損及駕駛員調動等,三日內由車輛調度員負責登記。 2.車損事故處理結案后,必須填寫報修情況和處理結果存檔。 3.車輛運行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在下季度首月3 日內登記,交部門經理審核后公布并由工廠行政部保存。 4.保修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負責填記在保修技術卡片上,重點寫清保養類別、日期、間隔里程、重大技術情況等。 第9章附則 第19條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20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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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目的。為規范工廠物流配送車輛及相關費用的管理工作,節約物流成本,確保安全行車,特制定本制度。[1]
第2條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等工作。
第3條責任。
1.物流部負責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工作。
2.財務部負責審核、報銷運輸車輛相關費用。
第2章物流車輛的購置
第4條購置流程。工廠物流配送車輛購置應根據工廠的實際情況,按照適用、經濟、配套的原則選擇車種、車型。其請購審批流程參照工廠的固定資產采購及審批流程。
第5條車輛驗收。
1.新車購置必須按合同規定及有關文件,如車輛清單或裝箱單以及原廠說明書進行驗收,并清點附件、隨車工具,如有不符應拒絕接收。
2.驗收車輛時應組織固定資產分管負責人、采購人員、使用部門負責人及駕駛員同時驗收,并學習使用注意事項和各種調整數據。
第6條車輛登記。新車購進后必須及時登記,建立登記卡,登記卡中應包括車輛型號、牌號、車況、用途、技術性能等各項數據。
第3章貨物運輸與車輛調度
第7條車輛調度。工廠所有貨物的運輸,需由物流部統一安排調度。物流部車輛調度員根據工廠的運輸計劃,統籌安排車輛和出行路線,確保車輛的合理、有效利用。
第8條運輸作業。
1.駕駛員應按照核準的時間、路線和目的地駕駛車輛完成運輸任務,并取回相關憑證。
2.運輸任務結束后,車輛調度員要做好里程登記和各項費用統計。
第4章物流車輛的保養
第9條技術保養。為保證車輛使用的可靠性,減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長車輛大修間隔里程,必須及時地進行車輛的修理和保養,車輛的技術保養分為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三級保養。
1.一級保養是檢查車輛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檢查各總成內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排除發現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機負責。
2.二級保養除執行一級保養的作業項目外,主要清洗各個空氣濾清器,檢查、調整發動機、底盤及電器設備的工作狀況,并完成一些附加的小修項目。
3.三級保養是以總成解體、清洗、檢查、調整、消除隱患為中心,以改善其技術狀況,可與車輛季審同時進行。
第10條換季保養。每季度需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檢查蓄電池、冷卻系統的變化,夏季蓄電池電液容易蒸發,每日收車后必須檢查液面高度并及時補充。
第5章物流車輛的維修
第11條維修申請。車輛維修由各司機寫好維修項目,按工廠汽修申報流程報批后,在定點廠維修。
第12條汽車修理。
1.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車在運行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對自然磨損或總成的外部征象能預先估計的小修項目,應集中組織計劃性的小修作業并結合一、二、三級保養進行。
2.總成大修,指經過一定使用里程后,車輛的基礎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損、變形,需要拆散進行徹底修理,以恢復其技術性能的修理作業。
3.汽車大修,車輛行駛一定里程后機件嚴重磨損,技術性能下降并經過技術鑒定,對總成大修進行一次恢復性的修理。大修必須嚴格按計劃進行,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為節約原材料,降低保修費用,應對磨損、變形或損傷而不能繼續使用的零件進行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13條送廠維修。對于進廠維修的車輛,司機應監督維修廠家按報修項目維修,如果發現報修項目與維修項目不符,額外部分由報修人自負。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6章用油管理
第14條用油管理。
1.運輸車輛用油統一由工廠按一車一卡的方式,實行加油卡的管理,嚴禁司機攜帶其他容器加油。
2.對汽車用油確定定額指標,按不同類型的車輛,每百公里定額用油指標,以單車核算,按月統計行車公里數和汽油的消耗情況。
3.工廠車輛調度員為車輛用油的管理責任人,對各汽車的耗油標準應隨時掌握,確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額指標,實行節約有獎、超額受罰的辦法,以調動駕駛員節油降耗的積極性。
第7章車輛交通事故處理
第15條事故處理。凡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保護現場和搶救傷者,并及時報告交警部門和車輛調度員及本單位領導。對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離現場或偽造現場,沒有保護好現場或私下解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6條事故報告。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在12小時內如實寫出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分別送行政人事部和車輛調度員備案,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處理該事故。
第8章車輛技術檔案的管理
第17條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1.為利于掌握車輛的使用性能及改裝、改型和主要總成、機件變更后使用性能的變化,為車輛保養、修理和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提供依據,凡屬工廠的車輛必須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包括記載車輛的來源、投產日期、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年行駛里程、修理次數和間隔里程、車輛調動、改裝、改造、停駛、復駛、封存、機損、報廢、燃料、輪胎、季度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年度利潤完成數量等。
第18條車輛檔案資料登記。
1.凡車輛調動、牌照變更、停駛、封存、改裝、改造、車損及駕駛員調動等,三日內由車輛調度員負責登記。
2.車損事故處理結案后,必須填寫報修情況和處理結果存檔。
3.車輛運行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在下季度首月3 日內登記,交部門經理審核后公布并由工廠行政部保存。
4.保修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負責填記在保修技術卡片上,重點寫清保養類別、日期、間隔里程、重大技術情況等。
第9章附則
第19條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20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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