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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工作室規章制度
· 幼教工作室規章制度
為保證工作有序開展,特制訂七項工作制度:
例會制度:
工作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包括)每學期召開一次計劃會,討論本學期計劃,確定成員階段工作目標、工作室教育科研課題及送教或專題講座內容;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階段性工作情況匯報會議,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難點;每學期其中召開一次總結會,總結經驗成果,梳理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
學習制度:
一要按時學習。工作室成員平時學習以自學為主,同時要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學期至少集中學習一次,并利用工作平臺交流學習心得。
二要按需學習。工作室成員在每學期自我發展計劃中明確學習內容、學習目標,按需有選擇性地進行學習。
工作室成員要不斷學習教育理論,不斷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成員每學期至少研讀一本教育教學專著,撰寫讀書 筆記。
研討制度:
1、工作室成員定期在本園開展研討,并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研討活動。
2、指導幫扶青年教師2—3名,每學期園內聽課評課不少于8節。
3、工作室建立“每學期一主題”研討制度。由工作室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月集體研究一次。
工作制度:
1.名師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每個成員簽訂《名師工作室成員工作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項目和個人專業化成長方面制訂周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權利及評價辦法。
2.工作室主持人審核工作室成員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室成員必須參加工作室布置的帶、教、培訓等工作,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并有研究成果。工作室建立定期主題研討制度。由負責人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定期集體研究,將研討成果發在工作室網站上。
3.工作室網站、成員博客及檔案資料要及時更新,建立工作群、開通評論、留言服務,公布成員電子郵箱等方式,確保交流效果。工作室要及時通過網站發布工作動態、成員論文、專題研究課例設計、典型案例及評析、教育故事、活動圖片等。
考核制度:
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名師工作室”工作領導小組考核。
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其主持人和領導小組負責。考核主要從思想品德、理論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學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考核不合格者調整出名師工作室;同時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工作室。
檔案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室檔案制度,并由專人管理。工作室成員的計劃、總結、聽課、評課記錄、公開課、展示課、教案等材料及時收集、歸檔、存檔(能以電子存檔的不使用紙質),為個人的成長和工作室的發展提供依據。
獎懲制度:
1、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名師工作室成員考核標準,每年通過考核確定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由教育局發證、可作為教師評優評先依據。
2、對于不求進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員進行勸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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