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制度
宿舍制度1
1、 當天值日的.同學要負責好衛生,如不服從,違反者罰掃2天;
2、 每次上學前疊好被子,將掛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鏡子等)東西取下放置整齊,床下物品按從高到低擺放整齊,違者在宿舍作公開檢討;
3、 不能亂扔垃圾,違者罰掃地1——2天;
4、 熱水按量使用,不能鋪張浪費,如用來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給錢;
5、 每次上學前,最后一名同學要檢查燈、陽臺門、風扇、水龍頭;
6、 不能在休息期間影響他人,違者罰掃地1—5天。
注:從本周起,我班將實行宿舍達標制,宿管委員與宿舍長每天檢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衛生平均分達75分,學生會、教官處零投訴,服從宿管與宿舍長管理的宿舍既可達標。
宿舍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宿舍制度3
一、總則
大學生集體宿舍既是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地方,又是學生探討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宿舍環境能給人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從而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營造整潔、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保障單位、職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二、管理原則
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學生自我管理與外部管理相結合,并加強日常檢查評比。
優質服務:單位注重提高服務質量,為入住大學生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合理分攤:大學生集體宿舍水、電費用、管理費用由單位和入住大學生雙方合理分攤。
三、管理規定
入住集體宿舍的大學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紀、服從管理,保持集體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體宿舍衛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學生共同維護。大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個人衛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衛生管理規定
1、入住人員自行安排,輪流打掃室內衛生、整理床鋪,并保持廚房、廁所清潔衛生;
2、垃圾清倒在單位院內垃圾車里,不向窗外和室內公共部位亂扔雜物,不在樓道、樓梯隨意潑灑臟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暢通;
4、保持宿舍墻壁干凈,不亂寫亂刻、亂涂亂畫。
(二)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1、按分配房間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如需調換,需到大隊基地辦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調換,并進行登記;
2、注意愛護公物,凡室內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毀、損壞或丟失,違者按價賠償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3、要自覺保持宿舍內的安靜,自覺維護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時間原則上自行安排,收看電視或使用音響時注意避免妨礙他人休息;
4、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必須經過大隊基地辦批準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進行身份登記;
5、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每位入住大學生平均分攤。其中,分攤的'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費用由財務科到個人工資里劃扣,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入住大學生自行繳納;
6、自覺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使用電器和煤氣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范;
7、嚴禁攜帶易爆、化學物品等違禁物品進入宿舍,宿舍樓內不得隨意生火,臨時使用蠟燭時應注意避開易燃物品;
8、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xx外,每人予以一定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最后離開宿舍人員在離開之前,應認真檢查,確保關閉煤氣閥和用電設施、設備;
11、入住大學生應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個人的柜子、箱子應鎖好,防止錢財被盜。外出或上班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其他員工的財物被盜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員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動用他人的物品,否則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公共設施維修規定
1、宿舍公共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由宿舍成員之一報告大隊基地辦并填寫維修申請表,基地辦接報后派員一般在48小時內維修完畢;
2、因個人原因損壞的設施、設備而產生的維修費用,由入住人員分攤自理。
四、檢查評比
由基地辦、黨辦以及入住大學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員組成評比小組,不定期對集體宿舍文明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團結互助好、宿舍環境美、內務整理優的集體宿舍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衛生情況差、缺乏團結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
宿舍制度4
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訂本衛生管理制度,中學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一、“八個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和向樓梯、走廊潑水。
2、 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
3、 不準在廁所等外亂扔廢紙和亂倒垃圾。
4、 不準亂倒剩菜、剩飯及其它雜物。
5、不準在墻壁、門窗上任意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6、不準在宿舍內打球、踢球及進行其它劇烈的體育活動,管理制度《中學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7、 不準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準在走廊、寢室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二、“四個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洗衣服,搞好個人衛生。
2、學生寢室做到每天清掃,不準將垃圾掃在寢室門邊,垃圾 要及時清倒。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齊統一。
4、地面、墻壁、桌椅門窗整潔干凈、做到無灰塵、痰跡、蛛網,無紙屑污物。
宿舍制度5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 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后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并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宿舍制度6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后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并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后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準、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周日-周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周五、周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后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對于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后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卷發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表,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斗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范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墻面亂涂、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表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表剩余電量低于20度時,電表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并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家具、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干凈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范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范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周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并在宿舍樓內公布。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并匯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斗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表、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并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布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于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后,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準后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準;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住讀學生,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宿舍制度7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員工宿舍由會所統一管理,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從會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員工到辦公室、行政部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員工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員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單、空調被、枕頭、蚊帳等物品)可自行購買;
5、員工離職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辦公室、行政處輸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員工因故停職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職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員工離職必須在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員工宿舍者,會所將采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員工,如有室內員工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員工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并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二、員工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上班,并穿好工作服,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員工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員工不得串宿舍,員工不得帶非會所人員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員工的東西;
4、員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主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5、在上班時間,員工未經主管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條;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7、晚上下班后,員工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會所,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民行主規范,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員工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主管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
11、住宿員工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訓,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員工和員工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明燈、長流水現象。根據季節不同將給予一定免費額度電費,超出部分住宿員工均攤;
13、員工寢室設置電表、水表,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員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為優秀個人評比結合測評;
2、員工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員工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寢室長的檢查;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中,便后要立即沖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干凈整齊;
四、員工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臺燈、電爐、熱得快、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節假日休息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員工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員工個人的錢、金銀手飾、MP4、筆記本、手機等物品,一律隨身帶好,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與會所無關;
3、員工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宿舍;
六、員工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員工違反(宜春郝蓮娜姐妹美容SPA會所的'管理條例),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并通報全會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七、“文明員工”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員工”評比制度。
一、評比方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季度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
3、全會所大掃除時每個寄宿員工都必須按宿舍員工都必須按宿舍長分工參加大掃除;
4、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衛生檢查分為床鋪、物品擺設、鞋子和襪子的擺放、地板及垃圾筒衛生、桌面整潔;
具體要求:
1、及時換洗衣服;
2、鞋子統一放在鞋架上,擺放整齊,干凈、無異味;
3、被褥成方塊(三折四疊),放在床頭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疊整齊;
4、蚊帳掛吊整齊一致,帳門掛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擺放整齊,方向一致;
6、物品無亂掛、亂放現象;
7、壁櫥內物品干凈、擺放整齊
(2)宿舍紀律
1、紀律實行各人扣錢,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計算;
2、計費情況將作為員工個人綜合素質測評、升職、扣費多的員工年底均不能參與評選優秀干部和各單項先進個人;
3、具體扣分細則
A、地面不干凈,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齊,被子未疊整齊,桌面雜物多不整潔,垃圾未及時倒,鞋子、熱水瓶等放不整齊;每項扣1-2元;
B、擅自調換床鋪、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項扣1-2元;、
C、無人時未關燈、電扇、水、門等,每項扣1-3元;
D、隨意串門、嬉鬧打罵、亂扔。每項扣1-3元;
E、上班未經同意留在寢室內,扣2元;
F、未請假缺席員工大會或遲到,扣1-3元;
G、對管理工作人員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嘩、聚集起哄。每項扣2元;
J、熄燈后不安靜:洗涮、講話、聽音樂、找物品、打電話等。扣2-5元;
K、欺負辱罵員工、吵架;待崗一天;
L、不服從管理,出言不遜,態度粗暴不講理,違告一次;
T、發現違禁電器并使用,作沒處處理并違告一次;
R、其它違紀將酌情扣1-5元;
W、對好人好事將酌情予以表揚并加分、獎勵。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宿舍可根據員工們個性、愛好、特長來確定宿舍文化主題,突出特色;
2、可自由為宿舍命名,可將宿舍成員的照片,個人介紹等張貼于宿舍門上;
3、宿舍內可以依照員工們的文化主題布置,如張貼墻紙或海報,在桌上擺放放盆景或其它裝飾物品;
4、宿舍布置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A、內容要健康向上,給人以美感;
B、主題突出、和諧優雅,符合員工特性和時代特點;
C、總體要保持整潔;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動;
E、不準破壞公共設備
宿舍文化評比每月由中層領導小組成員評比,每月對宿舍進行檢查評選,對優秀員工給予獎金,表彰。
宿舍制度8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公寓管理,保障學生在宿舍內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機構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校對學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 總務處是學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在公寓內的日常管理,對宿舍各項的檢查、考核,與學生處、各院系一起,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教育引導。
第三條每個宿舍區設立門衛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每棟公寓分別配有生活輔導員,負責本棟宿舍樓的日常教育管理、報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每個宿舍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本宿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并及時與班級心理委員、輔導員聯系。各院系在有自己學生入住的每個宿舍樓設樓長一名,全面負責整個樓的日常管理,與寢室長一起,做好本樓的衛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條 凡取得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在學校住宿,確因特殊原因申請不住學生宿舍的學生,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六條 宿舍由總務處本著按院系、年級、專業、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和調配。學生必須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所在院系、學生處和總務處批準后方可調整。
第七條 入住學生于每學年開學時,按時、按標準繳納住宿費。
第八條不得擅自在宿舍區內接待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區內,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條 畢業、退學、休學等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房驗收手續,交還宿舍鑰匙,搬離學生宿舍,并保證宿舍內公共財產完好。
第十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學生在宿舍區住宿。
三、秩序紀律管理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歸宿、就寢、熄燈(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10:30關門、周日~周四11:00熄燈、周五~周六11:30熄燈)。宿舍熄燈后回宿舍的學生必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方可進入宿舍,禁止無理取鬧或弄虛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圍墻、欄桿和陽臺。
第十二條嚴禁夜不歸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對夜間查鋪未歸的學生,公寓查鋪人員應登記,并于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門匯報,由公寓管理部門通報學生所在的院、系,學生所在的.院、系及時查明原因,并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宿舍區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宿舍內有大聲喧嘩、打鬧、起哄、打球、玩牌、組織舞會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內滯留。
第十四條 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宿舍成員之間團結友愛,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謙讓,不吵架,不粗言穢語,不觀看、傳播反動或黃色的影像制品、網站、刊物等。禁止吸煙、酗酒、賭博、打架斗毆、起哄鬧事、打砸物品等有礙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宿舍樓內要衣著得體,不準赤身裸體在樓道內行走。
第十五條 禁止在宿舍區內進行促銷、經商、散發宣傳廣告等活動。禁止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宿舍衛生值日制度,宿舍成員輪流值日每天打掃。學生每天按宿舍內務要求,整理好個人和公共內務,保持宿舍內外衛生整潔,自覺維護盥洗間、淋浴間、廁所、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十七條 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倒水、亂扔雜物、亂丟垃圾,樓道內不得晾掛衣物,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禁止將雜物倒入水池、便池內。保持樓道實行24小時無垃圾,不允許將室內垃圾掃至走廊,應將室內垃圾、雜物應裝入塑料袋放入樓下垃圾桶內。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宿舍區亂涂、亂畫、亂張貼。電瓶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動物帶進宿舍區。
五、財產管理
第十九條 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宿舍樓及宿舍內的門窗、玻璃、門鎖、家具、水電、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電話和網絡線路及其它設施按規定擺放并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損壞,要及時報修,按價賠償。
第二十條 未經同意,學生不得私自將宿舍內的各種家具設施、設備搬出宿舍樓外或在不同宿舍間調換;不得將統一配備外的家具搬入宿舍內,學生按規定調整宿舍時,宿舍內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搬遷。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住前,要對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配備不全或未經使用已損壞的,應及時報告管理員登記,以便及時處理。如未報告,視為齊全完好。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凡發生損壞或丟失均由學生自己負責。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外來人員原則上均不得進入宿舍區。對學生直系親屬進入宿舍區的實行“一詢問”、“二登記”、“三簽字”、“四押證”的制度。對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進行檢查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注意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私接和移動供電、網絡線路等,室內無人時要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取暖器、電熱毯等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拉線、接燈頭、安插座。凡因違章用電導致控電系統損壞的,除按價予以賠償外,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學生如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抽香煙,點蠟燭,生火爐、酒精爐、煤油爐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雜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條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多余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存折和信用卡,不將密碼告訴他人。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節假日期間,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帶走。
第二十八條 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轉借他人。嚴禁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門鎖。遺失鑰匙應及時上報宿舍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由后勤部門統一更換門鎖,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發現失竊等案件,應及時匯報,保護現場,如實提供偵破線索。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樓頂或露臺活動,嚴禁在走廊、樓梯、陽臺欄桿及窗臺上站立、行走、坐臥等,嚴禁在宿舍陽臺、窗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擺放花盆和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七、查鋪管理
第三十條實行三級查鋪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組織全面查鋪;生活輔導員每晚實行抽查鋪1~2層;學院組織每學期全面查鋪一至兩次。查鋪時間為關門時間22:30。
第三十一條 對晚歸人員以關門時間為準進行登記、問明情況后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相關院、系,由院、系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宿舍學生應服從生活輔導員的管理,主動配合查鋪人員開展工作。若有不服從者,可會同保衛處及有關院、系對其按校紀處分。
八、用電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公寓供電實行定時和計量管理。學生公寓用電按照“滿足基本需要、杜絕浪費;定額管理、超額自負”的原則,實行定額內免費供電和超定額部分自己承擔費用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執行學院熄燈制度(周日~周四:6:00~23:00; 周五、周六:6:00~23:30)。
第三十五條 用電定額及收費標準:每生每月免費照明用電量為4度,超定額用電部分由所在寢室住宿的學生均攤(超額電費按合肥市供電部門核定的電價標準計收)。
九、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將視情節和后果給予批評或必要的處分;同時,對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傷害,承擔全部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作廢,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務處。
宿舍制度9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1.全體住宿生應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本條例,服從管理教師和管理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學生宿舍管理部、
2.管理辦公室排定寢室后,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柜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3.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衛生,節約水電,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
4.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焚燒廢紙。
5.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類活動;
6.上課期間(包括晚自習和課間休息)不準私自回寢室,特殊情況需經學生處或值班領導書面同意;
7.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喧嘩,不做其他有礙他人就寢的事情。
9.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負責寢室內外環境衛生;
10.寢室衛生應做到:
(1)床鋪平整,床上不亂放東西,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面,統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無水漬;
(3)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4)門框、窗框無積灰、無臟印,門上氣窗玻璃明亮;
(5)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
(6)在校期間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師說明去向,得到書面同意方可離校。
涵江私立銀河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總 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 所有住校學生
一、宿舍生床位安排
1、學生寄宿必須根據學校寄宿條件,由學校統一管理分配,具體床位由舍
務老師和班主任編排。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經舍務同意,不準隨意調換或并鋪,違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二、舍長職責
1、由學生民主產生舍長一名,報班主任和舍務老師批準。
2、舍長負責安排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并上墻公布,每天要督促、檢查
值日衛生工作。
3、舍長必須對宿舍的公共財產全面負責,填寫好宿舍財產管理合同。
4、舍長必須認真做好宿舍輪流值日工作。
值日職責:制止亂倒水及處理偶發事項,認真做好記錄。
5、舍長有權制止學生的越軌行為。
6、舍長必須經常向班主任和舍務老師匯報宿舍情況。
三、宿舍清潔衛生工作
1、值日生每天必須做到早、中、晚三掃制,平時應做到見臟就掃,見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潔。
2、公共區域的包干范圍,每天中午統一行動,要求人人動手打掃各室的包干區。
3、被褥應折疊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帳掛或不掛每舍都要統一。掛蚊帳的要掛好蚊帳。
4、床下鞋子應放成一直線,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應排列整齊。
6、毛巾、腳巾應分別晾整齊。
7、舍內不準亂掛衣、褲(雨天例外)。
8、端水進宿舍,不要裝滿盆,以免弄潮地面。
9、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亂倒水,嚴禁亂停自行車,嚴禁隨意亂倒垃圾,
便紙要入簍。
10、清潔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準隨意亂扔瓜皮果殼,不準隨地吐痰等。
四、宿舍紀律
1、寄宿生必須認真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身。
2、嚴禁打牌和下棋,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責令其檢查改正,屢教不改
者以校紀處分。
3、嚴禁吸煙、喝酒,發現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警告處分。
4、不準亂接電源,亂拉燈火,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明火,違者批評教
育,沒收電器、蠟燭,屢教不改者以校紀處分并責令通學。
5、嚴禁在舍區點放煙火、爆竹,違反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校紀處分。
6、嚴禁-看黃色淫穢書刊,收聽黃色錄音,一經發現,將追查到底,視情節
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7、不準隨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請假。
8、不準隨意留宿外客,親屬探望,如遇特殊情況,需住宿者,經學校同意,
實行住宿登記,方可住宿。
9、宿舍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后不準講話、播放錄音機、聽MP3,玩弄樂
器、打手電、不準敲打墻壁。
10、學習時間不得隨便進入宿舍,如遇特殊情況憑班主任證明,實行學生入舍登記手續,方可入舍。
11、學生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手機、小靈通
宿舍總門開關時間:
關鎖時間:(1)上午第一節正課預備鈴
(2)晚自修上課前(17:50分)
開門時間:(1)當日下午洗澡時間(第三――四節)
(2)晚就寢集合整隊后(20:30分)
五、宿舍財產管理
1、公共財產做到人人愛護,專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實到專人管理,每學期同舍長訂立一次財產管理合同,并上墻公布。期初點數交待,中途檢查,期終驗收清點,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視其情況輕重2~3倍賠償。
2、愛護舍內墻面,保持整潔完好,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亂拉繩線,亂釘釘子。
3、注意節約用水,水用完后立即關好水龍頭。嚴禁打、砸、扳,以至損壞水龍頭。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費用由各舍負責,故意者從嚴處理。不準隨意更換燈泡,以至損壞,故意損壞按第一條處理。
六、宿舍安全保衛工作
1、不準隨便帶外客到本宿舍閑談。
2、進出宿舍關鎖好門窗,保管好鑰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鈔票、磁卡等。
3、嚴禁偷竊,對偷竊者視其情節輕重,在追回贓物的前提下,給予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檢舉偷竊者可加分、表揚并給予適當獎勵。知情不報者給予扣分處理。
4、翻越圍墻、門窗視偷竊處理。
七、人人爭當文明學生,個個寢室爭創“文明宿舍”
1、學生在舍區要做到談吐文明,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遵守社會公德。
2、對人要有禮貌,尊重老師和舍務人員,服從安排。
3、實行“星級宿舍”評比制度,每天檢查,每周小結公布,期中初評,期終總評,對連續三周檢查為最差的,除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給予一定的處罰。
4、被評為“文明宿舍”,學校將舉行隆重的表彰儀式,對該舍的學生給予一定的物質與精神獎勵,其舍長可評為優秀舍長。
宿舍制度10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宿舍制度】相關文章:
宿舍管理員制度03-17
宿舍管理制度06-17
宿舍管理制度07-11
宿舍管理制度10-17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04-17
宿舍管理制度(精選)07-21
宿舍管理規范制度范本11-09
宿舍管理制度10-10
宿舍管理制度【精選】07-11
宿舍長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0篇)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