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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規班約
班約的全稱叫:班級公約。班規是在校規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班里同學的行為,屬于強制性規定由你和班主任和各科課代表共同商議決定,不需要通過全體同學的同意。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班規班約,歡迎大家分享。
一、進校:穿戴整潔重儀表,備齊用品準時到;進校說聲老師好,相互問候有禮貌。
二、早讀:勤奮好學爭分秒,貴在自覺效率高;語數英語同重要,書聲瑯瑯氣氛好。
三、升旗:升旗儀式要搞好,熱愛祖國第一條;齊唱國歌感情深,立致敬要做到。
四、出操:出操集隊快靜齊,動作規范做好操。
五、上課:鈴聲一響教室靜,專心聽講勤思考; 舉手發言敢提問,尊敬師長聽教導。
六、課間:課間休息不吵鬧,文明整潔要做到;勤儉節約愛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七、學習:各門功課要學好,遵守紀律最重要;預習復習要自覺,環環扣緊才生效。
八、作業:審清題意獨立做,格式規范不抄襲;簿本整潔字端正,保質保量按時交。
九、活動:科技文體熱情高,體魄健壯素質好;思想覺悟要提高,班隊活動少不了。
十、生活:愛惜糧食要記牢,節約水電少浪費;服從管理加自理,遵守紀律覺悟高。
十一、離校:值日衛生勤打掃,按時離校關門窗;橫穿馬路站看行,安全法規要記牢。
十二、目標:班級公約牢記心,行為習慣常對照;同學之間勤勉勵,道德情操修養
擴展資料:
一、勞動篇:
1、每組值日生由組長負責,安排或調換組內同學的勞動項目
2、如果組內同學有特殊原因不能勞動,可提前一天向勞動委員提出
3、如果當天發生特殊情景可向組長提出,由組長負責與組內同學協調,安排組內其他同學代替勞動,如果組長有事需向勞動委員申請,并與其他組長協調對換
4、若值日生未向勞動委員或組長提出申請擅自離開,則第二天在班主任監督下重新勞動
5、如果當天勞動的兩次檢查中任意一次未到達96分,則該組同學第二天繼續勞動,直到達標
6、每組值日生中午及放學后均需完成勞動
7、若當天有教學場地不在教室內的課程,則組長須檢查教室的門,燈及電扇是否關掉,并最終離開
8、值日生應提醒其他同學配合堅持教室整潔
9、放學后的勞動,值日生需在組長檢查過并許可后才可離開,組長需勞動委員檢查過后方可離開
10、當天勞動的組員中,住宿的同學在晚自習后檢查一下教室里的衛生狀況,在保證整潔后再回寢室
11、值日生不得私自與其他組的同學調換勞動,如果被發現按照第4條處理
12、勞動的具體項目及資料可參見宣傳欄處的評分標準
本學期學校校管部將增大對教室衛生的檢查力度,期望同學們配合值日生,將我們班教室變成一個清潔的教學環境。
二、管理篇:
1、班委職責。要有工作職責心,各司其職。
2、強化完善值日班長制度。值日班長必須認真做好當日的值日班長日記,記錄資料包括:早晨遲到情景,早自修情景,校服穿著情景,出勤紀律情景,值日生勞動及衛生情景,有無違紀情景,并把當日扣分告知單附上。
3、志愿者服務隊條例。繼承上學期志愿者分組,每組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活動,并報與服務大隊長留案。若違規,將由大隊長制定進行某一志愿者活動,拒不執行者罰該組員做值日生一周(這也能夠看做志愿者活動)。在學校主題月中,所有人無條件服從服務大隊長以響應校方為旨的分配。任何人都能夠給出自我的方案與想法,但對于既定項目,全班同學必傾全力完成。
4、關于班內事務的決議。由班委會議討論提出方案,由全班同學投票經過。
5、班級各功能區使用制度:
①關于布告欄的使用。張貼課表,值日生一覽,當日的扣分單,社團互動通知等。
②關于學習園地的使用。各學科的拓展小知識,分別由各科課代表負責。
③關于布展區的規劃。計劃開辟布展區,旨在美化教室,創立溫馨愜意的學習環境。
三、紀律篇:
(一)、常規紀律:
1、絕對不許抄作業。凡有抄作業者,課代表須報值日班長記錄在冊、全班通報,并將名單交予任課教師及班主任。酌情給予寫檢討、修改學習園區等懲罰措施。若由任課教師提及,該同學懲罰加倍。
2、杜絕考試作弊。全班同學皆要自覺監督。一旦發現有作弊行為,報班主任處理。除校方的懲戒外,給與班內記過處理。以白榜公示于公告欄或班級門口,再另罰1500字檢討,值日兩周,修改學習園地與布置裝飾區。此條是作為學生最不該觸犯的紀律,是以處罰從重。
3、不允許無故曠課,上課遲到。若有急事應先報知班主任,無故缺席者,由值日班長記錄了解情景,與副班長共同商討懲罰措施,包括罰做值日生或罰款入班費。
4、不允許在教室里玩桌游以及PSP等娛樂用品;不得圍成一團看某人玩手機。被發現者沒收作案工具,凡參與者罰做一周值日生,原值日休假。
(二)、早自修早操紀律:
5、早晨準時進校,到班后即于自我座位自修,不影響他人。堅持安靜,不喧嘩,有事到教室外處理。嚴重違規者由值日班長與副班長記錄名字于值日班長日記與紀檢手冊(?)。于當周班會課或當日午時詔于全班,酌情給予認錯,懲罰性表演,或罰勞動。
6、早操不可逃。每日出操前值日班長最終出操,記錄下留守者名單。查明無故缺席者,當在全班面前罰做兩遍,罰款入班費。如有所以被扣分,扣一分500字檢討。
7、課代表應在7:40盡快將作業收好交于作業箱中。無需研究遲到遲交者。遲到遲交同學事后補交,課代表可要求其自行交付任課教師,不必代繳。
獎勵措施:
學期末,對沒有不良記錄或有突出表現得同學進行表彰,由生活委員撥出必須班費購買獎品,同時給予違規懲罰豁免權一次,一學期有效。
懲罰措施:
以上各細則均配有相關懲罰條目,對于超出規定的不良行為或懲罰措施不合理者,有以下參考懲罰方案:
①檢討
②白板公示
③罰做值日生(周五、平時、大掃除、打掃宿舍樓)
④罰款入班費
⑤修改該項學習園地
⑥布置裝飾區
對于不認真履行懲罰者,一律采取罰款入班費及公示檢討予以處理。
四、學習篇:
1、進入教室即堅持安靜,不喧嘩,有事到教室外處理,教室內不東張西望及無故抬頭,自習及正課時間不下位,不換位,不做傳遞紙條等影響他人學習的事情。
2、班干部在學習、紀律、衛生等各方面要以身作則并起帶頭作用,其他同學要支持班干部工作,有意見要以適宜方式向教師或班干部提出。
3、上課認真聽講,緊跟教師思路,不起哄,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勤學善問好思;課后獨立、認真、及時完成并交作業,鞏固并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
4、好好學習。要做到課前認真預習;課堂上認真聽講,積極回答問題,姿勢正確,不插話接舌,不交頭接耳,不做小動作,不伸懶腰、打哈欠,不隨便穿、脫衣服;不擾亂課堂秩序;課后認真復習。
5、上自習課時,不能擅自離開座位;不經教師或值班同學允許,不能隨便借東西、說話;自習課出入教室要盡量不出聲音,以免影響其他同學。
扣分項目:
1、凡上學時無故遲到(早7:15,中:1:50;晚6:50),一次扣除1分,寫心理說明書200字;(當天完成,晚修遲到則應在第二天早上上課之前上交給班長),曠課一節扣除3分(以7分為最高限度)并寫300字的說明書(以500字為最高限度,通知家長且在說明書上簽名及意見);早退一節扣除1.5分,并寫250字說明書,不足一節者,以一節論處。一周內早退曠課兩節或以上者,通知約見家長,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處分。
2、凡儀容不整(如:不按要求佩戴胸卡、校服不合格、指甲長鞋子不合要求頭發長怪碎染等)者,一次扣除1分,并在規定時間之內完成修整工作,拖延時間者以每節課扣0.5分計。頑固不化者,嚴肅處理。
3、凡課前間有違紀行為者(如大聲喧嘩,打鬧),根據具體情景扣除1—3分,并寫200字以上的說明書;
4、凡故意擾亂課堂秩序者,一次扣除2—5分,并在放學后立刻找班主任,當堂寫300-500字說明書,并讓家長在上頭簽名,并對以后的紀律作出保證嚴重者要在班里做公開檢討;如出現頂撞、侮辱教師班干者,將嚴肅處理。
5、凡打掃衛生逃走者,一次扣除2分并寫300字的說明書通知家長且在說明書上簽名及意見,必須留校完成,每周以7分為最高限度)不按要求打掃衛生者,一次扣12分(特殊情景可進行重掃)。
6、凡不按要求停放單車者,一次扣除1分,并將其車上鎖,有班主任的批條方可放行,一個星期內如出現2次或以上違紀情景則需家長電話或親自來領車方可放行。
7、凡無故不交作業者,一次一科扣1分,并留堂完成,經提醒后緩交者則不扣分;如頑固不化,則加重處罰。
8、凡上課趴臺睡覺者,發現一次,扣除1分,經提醒能起來,則可免于處罰;如一周內出現2次或2次以上者,則扣除3分,并寫300字說明書,請家長簽名或約見家長。有時教師會請你在辦公室或在教室由班長看管睡覺直至放學。
9、課前準備工作不到位,上課不認真聽課,不按教師要求做被巡視教師或授課教師登記者,扣1分,并寫100字心理說明書。
10、凡出現打架、斗毆事件時,依據事實扣除5分以上,并寫400字以上說明書,且通知家長;情節嚴重者,交由學校給予記過等處分。
11、凡被學校登記者,在原有的基礎上加扣3分,加寫300字當堂完成的心理說明書,且必須讓家長在上頭簽字。
12、教師留堂無故逃走者以曠課論處。一次扣除3分(以7分為最高限度)并寫300字的說明書(以500字為最高限度,通知家長且在說明書上簽名及意見)。
13、凡和校外青年交往者,發現一次則嚴肅處理。
14、凡有偷竊行為者,必須退還賠償他人物件,并根據事實扣除5分以上,且寫400字以上說明書(需通知家長);情節嚴重者交由學校或公安機關處理。
15、凡被發現進入網吧者,一經查實,一次記一個大過處分。
加分項目:
1、表現有明顯好轉者,可在周末評分時獎勵1~3分。
2、能夠積極為班團體做事者,可適當獎勵1~2分。
3、能夠積極檢舉不良行為者,可適當獎勵1~3分。
4、能在各項活動中為校班爭得榮譽者,可獎1~7分。
5、在各項測試中能有明顯提高或成績突出者,可獎勵17分。
備注:
1、凡本文未規定項目,可參照校規進行處理;特殊情景,特殊處理。
2、每人(大過生除外)原始分為80分,扣除至70分及以下者,以書面形式通知家長;三個小過則為一個大過(附扣分計算方法:現有分數—扣除分數所加分數)。
3、凡分數在70分以下者,將會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家長,60分以下者,將記大過處分;畢業前不能撤消大過者,不能正常畢業。
4、如果期末時總分在20名以后者則沒有參評除”各項成績獎”以外的其它獎項。
5、如果每周統計前15名的統計出現率低于3次或后5名出現1次則無權參評“三好學生”或“優秀班干部”等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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