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員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xxx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設備安全、產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全員參與”的原則,以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為主要內容,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四條 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體要求是:立足風以為企業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為目標,險管理和預防事故發生,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協調、各個專業密切配合、全體員工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構筑設施齊全、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安全防范體系。建立適應安全管理需要、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安全工作隊伍,努力為我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可依照本辦法,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管理相關配套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制度要報公司總部備案。
第二章
安全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其他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子公司領導任委員。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統一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決策公司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第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部,作為日常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第九條 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條 公司綜合部、分公司、子公司綜合部門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本單位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行使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職能,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措施。
第十一條 公司本部成立治安保衛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公司綜合部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其他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屬各部門領導任委員。
第十二條 公司本部治安保衛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按照地方政府屬地管理的要求,定期與地方主管部門簽定綜合治理安全責任書,接受駐地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對我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當地政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的要求,接受當地政府相關機構的管理。
第十三條 各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三章
分級管理責任
第十四條 我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是根據“一崗雙責”(即從業人員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的同時,要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的總體要求,對我公司各級領導管理層、職能部門、生產部門等在崗人員在生產業務活動過程中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各負其責,分級負責,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覆蓋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和所有崗位。
第十五條 我公司負責人、公司內部各級管理部門負責人要以“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為基本原則,在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的同時,要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六條 總經理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我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對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管理領導責任,協助總經理做好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公司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總工程師對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及相關專業技術主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負責。
第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管理職能。分公司、子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履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職能。
第十八條 職能管理層領導根據崗位職責,全面負責本崗位范圍內涉及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十條 員工應按照崗位職責承擔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并接受直接上級的領導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每年年初各單位應按照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職責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內容落實到每個崗位。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與其他單位建立合作關系,合作事項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將合作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包括:建立合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價、續用等進行管理。并由牽頭部門負責與合作對象簽訂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協議或條款。合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土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應該由相關責任部門與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明確安全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和實施,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保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教育和督促全體員工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全體員工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常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十六條 我公司安全宣傳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安全生產技能,消防安全知識、事故經驗教訓等。
第二十七條 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教育要覆蓋全員,每年員工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各級單位應逐步建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第二十八條 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新員工必須經過我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教育實行分級管理,各單位、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做好分管范圍內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一)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
1、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 部門級安全教育內容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作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職責、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相關應急預案、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 項目組教育內容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項目勘察設計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要求;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子公司應對照以上安全教育管理要求,由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責任人負責,確定本單位的各級培訓教育內容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加強辦公樓及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單位員工、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的人為因素而發生案件和安全事故。對機房、檔案、停車場、資金存放等重要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辦公樓(辦公區域)出入管理制度。整體要求:
(一)員工憑有效證卡(公司本部憑工牌)進出辦公樓,并自覺配合保安人員的查驗,有效證卡不得轉借。
(二)員工有效證卡丟失、毀損及員工離職證卡的回收,要加強管理。
(三)外單位人員及來賓訪客,應辦理登記手續,由接待單位負責確認身份后,進入指定辦公區。嚴禁外來人員在辦公區內推銷產品。
(四)辦公室無人時必須鎖門,嚴防無關人員進入,下班時辦公室門窗要關閉,保險柜、文件柜鎖好,關閉電源,消除隱患。
(五)下班后及休息日、節假日期間,任何員工非因公事項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大樓,因工作需要帶入辦公樓(辦公場所)應履行登記手續。
第三十四條 加強物品、設備管理
(一)員工攜帶大件物品離開辦公樓(辦公區域),須開具相關證明,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接受保安人員查驗。
(二)員工的個人現金、有價卡證、手機及貴重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內存放。在大平面辦公室辦公的員工,下班后,筆記本電腦須存放在保險柜或上鎖的抽屜(柜)內。
(三)公用辦公設備及貴重物品(儀器儀表、打印機、復印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投影儀、有價證卡、禮品等),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保管。如因違反規定發生
公共財物丟失等情況,使用人員或負責保管人員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不得將重要文件、資料、檔案等堆放在辦公桌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 檔案、財務、機房、保密工程辦公室等要害部位,要按章操作,加強內部控制,嚴格出入制度。相關人員應妥善保管房門鑰匙,下班后,無關人員未經主管領導許可不得擅自入內。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七條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不同部位、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消防宣傳培訓,開展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練,組建義務消防隊。
第三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檢修、保養、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三十九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辦公用房、機房等
移動通信建筑工程項目,都要把消防設施建設作為主要工程項目內容,確保消防設施建設與移動通信建筑工程同設計、同投資、同建設、同驗收、同投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消防工程投資或延緩消防工程建設。消防設施建設及防火封堵產品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第四十條 機房消防安全管理
(一)機房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不得存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液體,包裝箱、打印紙等易燃物品要隨時清理,不得積壓,嚴禁在機房用餐和存放食物。
(二)機房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人員按照規定安裝,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機房內長期通電的設備要經常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機房無電源線老化和用電超負荷現象,保證各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四十一條 辦公區消防安全要求
(一)自覺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禁止移動滅火器材。
(二)消防栓周圍和消防通道內嚴禁堆放物品。
(三)嚴禁在辦公樓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 嚴禁在辦公樓內焚燒廢紙等物品。
(四)嚴禁在辦公室等禁煙區域吸煙。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等可能引起燃燒的物品倒入存有易燃品的紙簍或垃圾箱中。
(五)辦公區內的電源線應布放整齊有序,不得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
(六)電器設備和電源線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七)辦公樓配套用電設備一律由主管部門組織維修人員安裝和維護,禁止員工自行拆修。
(八)使用電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常識和正確的操作方法。
(九)辦公樓內使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備案手續。明火作業前,應清除現場周圍可燃物,設置滅火器具,安排專人監護,做到有火不離人。
第七章 勘察及出差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各主管部門和專業所應建立勘察設計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明確專業人員勘察及出差安全行為標準,加強對人員勘察及出差安全管理和教育。 第四十三條 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在下達項目任務的同時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十五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和工程項目組負責人應加強對合作方的單位和人員在查勘、設計等過程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工程項目組在勘察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當地政府部門以及行業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十七條 工程項目組成員應學習、了解有關勘察安全的常識和技巧,勘察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有關勘察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行為,項目組成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十八條 工程項目組應根據勘察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物資。
第四十九條 工程項目組和出差員工應注意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及證件、資料,對不能貼身存放的應就近放置在視線范圍之內。
第五十條 因工程項目需要在外地設立駐地機構的單位,應加強對辦事處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定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一條 工程項目組和出差員工在遇到危險、災害等緊急情況時,應按照我公司《員工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尋求幫助,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第八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條 員工應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交通管理法規。
第五十三條 各單位要建立專職駕駛人員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做好生產用車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確保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狀況。公司本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按《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分公司、子公司按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第五十四條 加強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技術培訓。駕駛員應遵守交通管理法規,杜絕交通事故發生。
第五十五條 各單位因工作需要租賃車輛時,必須加強對租賃車輛的安全管理,在對外簽訂租車服務協議時落實車輛、人員安全管理相應條款。
第五十六條 各單位生產車輛應逐步推廣配置必要的定位、報警等系統。租賃生產車輛時,應優先選擇具有車輛定位、報警動態安全管理系統的汽車租賃公司。
第九章 安全檢查
第五十七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巡檢制度,每3年覆蓋所有的單位、部門,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抽查。
第五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的檢查,監督隱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相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和協助。
第五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專項、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重大節假日及重大活動前應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做好節假日安全應急值班工作。
第六十條 安全檢查應明確檢查的目的、要求、檢查范圍和檢查重點。我公司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為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執行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隱患治理管理情況、事故處置情況、應急管理情況等。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要加強日常及對安全檢查中的問題的風險評估與識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糾正和制止,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1),期限整改。
第六十二條 受檢部門必須認真落實整改通知書的相關要求,逐一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反饋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將相關文件備案。
第六十三條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檢查的情況應及時進行總結并通報。
第十章 應急管理和工作報告
第六十四條 各單位要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要求,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加強應急管理。
第六十五條 各單位負責人要結合生產實際,建立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本單位重點領域應急管理,明確各層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第六十六條 在消防、交通、勘察、大型集體活動及其他易發安全事故的重點領域,要落實安全措施,明確各層級、,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各有關部門的職責案,加強演練,及時修訂完善。
第六十七條 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風險情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地維護、保養。
第六十六條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公司和公司本部的相關要求,及時報送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報表和材料。
第六十七條 公司建立由各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安全生產管理相關人員組成的應急通信網絡,應急通信網絡要保證暢通。各單位應向公司本部報備安全生產應急聯絡有關信息(附件2),并及時報送修訂情況。
第六十八條 安全事故報告要求
(一)各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
突發事件,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報告公司本部綜合部,并在事故發生6小時內提交《生產安全事故快報》(附件3)書面報告,公司本部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及時上報至集團公司。
(二)各單位要確保生產安全事故快報信息的時效性,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立即逐級報送事故概況外,對事故詳細情況要及時跟蹤,及時續報事故要素和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生第六十九條 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執行國家及集團公司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七十條 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考核和獎懲按照責任制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關于安全生產勞動防護和職業健康的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度(通用11篇)01-28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法06-10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06-10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03-07
安全生產公司管理制度04-03
安全生產公司管理制度04-03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辦法03-06
電力安全生產管理辦法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