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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補助管理辦法
一、為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并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本管理規定中的公務出差界定為:由于公司工作需要,經公司領導同意出國、出境和到外埠辦事、培訓、開會等的公務活動。
三、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國內出差:國內出差當日可往返和短期國內出差。
2、境外、國外出差:短期境外、國外出差。
四、公司員工出差的審批流程
(一)國內出差審批流程
1、出差人員國內出差應于出發前三個工作日,由出差人依式填寫《國內出差申請表》(見附件一)
2、《國內出差申請表》需經部門和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以備財務報銷之依據。
3、如遇特殊情況或事情緊急,事前不能及時辦理的,需口頭請示部門和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出差結束后需盡速補填《國內出差申請表》。
4、《國內出差申請表》在出差人出差結束后,費用核銷時交財務部。
5、若出差人實際出差天數有所變動,由出差人所在部門領導審批確認后,財務部門辦理出差經費的核銷手續。
(二)短期出境出差審批流程
1、出差人員境外出差,原則上應于計劃出差前二個月,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相關部門辦理出差手續。
2、人事部負責辦理初次出境人員的出國政審等手續。
3、保衛部負責辦理初次出境人員的出國培訓教育等。
4、總辦負責辦理出差人員的赴港/澳/臺通行證、護照、簽證等相關證件。
5、短期出境出差分為二類,包括:持因私護照出差和持因公護照出差;
持因私護照出差由總辦聯絡處外事專管員依式填寫《上海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短期境外出差申請表》,(見附件二),報請公司有關部門和總經理審批同意;
持因公護照出差由總辦聯絡處外事專管員依式填寫《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國赴港澳任務申請表》,報請公司相關部門和總經理批準后,協同上航總辦聯絡處辦理出國批件等手續。
6、出差人員境外、國外出差經費若需按實報銷的,需由出差領隊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行,并及時報財務部備案。
7、若出差人實際出差天數有所變動,由出差領隊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后,財務部門辦理出差經費的核銷手續。
五、國內出差當日往返的規定和費用核銷標準
1、出差人員的交通費用憑發票按實際報銷;使用公司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交通費。
2、出差補貼按人民幣100.00元/天核發。
六、國內出差的規定和費用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國內出差的往返交通費(含機場、車站、碼頭到出差目的地)、住宿費按規定報銷。(具體等級標準見附件三)
2、國內出差的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報銷。
3、國內出差的出差地市內交通費補貼按人民幣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數按出差的日歷天計發。出差地市內交通費若按實報銷的,則不予計發市內交通費補貼。
4、國內出差的伙食補貼按人民幣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數按出差的日歷日計發。
5、參加會議或培訓的出差人員,具體規定如下:
(1)凡支付的會務費或培訓費中已包含伙食、市內交通和住宿等費用的,則出差期間的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住宿費等均不予報銷。
(2)凡支付的會務費或培訓費中不包含伙食、市內交通和住宿等費用的,則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人民幣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數按出差的日歷日計發。
6、出差人員出差時,如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交通費。
7、出差人員出差時,如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住宿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七、境外、國外出差的規定和費用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境外、國外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 住宿、生活補貼、公雜、另用等費用,按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規定額度標準包干支付。(標準見附件四)
(3)特殊國家或地區的出差經費由出差領隊報請公司總經理預先批準的,可按實報銷。
2、出差期間的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發票,以便財務部核銷。
3、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需分部門填寫公司財務部《差旅費申請單》,本人簽字,報處室經理、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向財務部辦理報銷。
4、出差人員如在出差地工作超過三十天的,超出天數按長期生活補貼標準計發。(見《公司派駐人員管理辦法》)
八、本管理辦法自20xx-20xx年11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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