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愛心互助基金”管理辦法
為了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發揚公司團結互助、以人為本的人性化關懷理念,體現公司大家庭的溫暖與關愛,特在公司內部設立“愛心互助基金”。
“愛心互助基金”以幫助因遭遇災害、重大病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而需要援助的員工為目的,以企業為平臺,全員參與為原則,以愛心資助為紐帶,凝聚各方面力量,積極籌措資金,開展愛心活動。
第一章定義及用途
1.愛心互助基金是天順、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廣大員工(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正式員工)自愿參加的互助組織機構,是企業內部幫扶基金。
2.基金以“企業倡導、員工參與,關愛員工、服務員工”為基本原則,建立員工與員工間、企業與員工間互幫互助的良好機制。
3.為體現公平、效率原則,對員工救助時,將與員工在職時對公司的貢獻大小掛鉤,適當拉開檔次,確定救助金額。
第二章管理機構
1.本基金會的組織機構為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若干名成員組成,設主任1人由總經理擔任(管委會成員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員會履行下列職權及義務:
①組織基金會的業務活動,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谪撠熁A財務工作,建立健全內部會計制度;
、圬撠熓芾砝щy員工救助的報告,及時向基金管理委員會報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決定基金會相關重大事項。
3.基金管理委員會年末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況的,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臨時會議研究決定。
第三章會員
1.公司在職員工,凡自愿參加基金會,并按月繳納會費的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2.會員享受以下權力:
、僭诜媳菊鲁桃幎l件時,有申請基金會補助的權利;
②對基金會的工作有建議、批評、監督的權利。
3.會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偕暾堁a助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诎丛陆患{會費,會費在工資中扣交,所繳納的會費用于自助或互助;
、郾净鹚袉T工退出本基金時,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項權益自動消失,同時已繳納愛心基金、捐贈的資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愛心互助基金籌集及管理要求
1.愛心互助基金籌集及來源:
、俟疽罁夏暧闆r對基金會的專項配套資金;
、趩T工愛心捐款和其它客戶、供應商及外部機構或公司以外其他社會人員愛心捐贈;
③基金會員每月工資中扣除10元作為基金會基金;
、芑鸨窘鸫嫒虢鹑跈C構所獲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對員工的經濟處罰收入;
、莨窘M織的捐款活動。
2.愛心互助基金管理要求:
、俦净鹗盏降母黜椏铐椌嫒氡净饡䦟S觅~戶;
、诒净鸸芾砦瘑T會全權負責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會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郾净饡攧兆龅綄?顚S,嚴格審批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④本基金會收支項目要定期公布,并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檢查和員工的監督。
第五章互助基金幫扶范圍
1.凡在生活、就醫、子女上學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難的員工;
2.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和生活困難的員工;
3.非自身原因家庭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生活特別困難的員工;
4.對重大自然災害和貧困地區的愛心捐助。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對員工進行互助幫困:
、俟窘M織捐款時,不參與捐款者;
、谝騻人行為或工作失職給企業造成1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其它嚴重損害公司形象的;
③在公司工作不滿意1年的員工。
第六章基金的幫扶標準
1.員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單次醫療費用數額達1萬元的,一次性救助400-1000元;員工直系親屬,一次性救助500元以下;特別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數額巨大和特別情況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議決定。
2.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一次性救助400-600元;特別困難的,一次性救助800-1000元。
3.因家庭生活困難造成無法支付子女上學所需費用的員工,其子女每學期開學時,大專及以上學生給予助學金500-1000元。
4.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較大損失(折合人民幣1萬元)的員工,一次性救助400-1000元;損失嚴重的(折合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20xx元;損失特別嚴重的(折合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不超過6000元。
5.員工結婚、家庭直系親屬喪事,酌情一次性200-500慰問金。
6.對外慈善捐款、公益捐款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
7.下列情況造成的意外傷害,本基金不予補助:
、俅竺娣e普遍性的自然災害;
、诜缸锱c違法、違紀、違章;
、圩詺⒆詺。
第七章基金審批流程
1.申請
①屬互助幫困范圍的員工,均可申請互助基金救助,申請救助的需提供下列資料:
本人書面申請,寫明申請救助事由和供養直系親屬人數、姓名、年齡、職業、家庭收入狀況等;
子女上學申請助學金,需提供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學校證明、子女身份證復印件;
疾病救助需提供縣(區)級以上住院證明及費用發票;
婚、喪事務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需提供鄉(鎮)級以上相關證明和事件證明文件。
、诜卜暇戎鷹l件,通過審批程序的被救助對象,公司將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③公示期滿,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互助基金的發放。
2.審批流程
、偕暾埲讼虿块T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送交互助基金管理委員會;
、诨鸸芾砦瘑T會收到申請后,于三天內與申請人聯系,并驗證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與基委會成員討論救助事項;
、蹖Ψ仙暾垪l件的救助對象,由基委會成員表決通過,經主任審批后,開始執行;
④對慈善、公益捐款由基委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其他規定
1.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資助款者或幫助騙取資助者,除永久性取消其幫扶資格外,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或開除處理。
2.愛心互助基金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其他用途。擅自挪用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3.公司的離職員工不享有“愛心互助基金”的資助,員工離職時所交的愛心奉獻款將不予退回。
4.本辦法頒布之日起即生效。
【“愛心互助基金”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企業員工互助基金管理辦法12-17
互助基金倡議書范文11-21
愛心互助倡議書02-28
愛心基金倡議書06-25
福利關愛基金會管理辦法06-09
愛心基金個人申請書08-29
愛心基金募捐倡議書06-01
班級愛心基金倡議書11-08
愛心基金成立的倡議書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