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管理辦法(通用14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會管理辦法,歡迎大家分享。
工會管理辦法 1
為規范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行為,防止工會資產損失,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工會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行政事業性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注銷產權的行為。
第二條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審慎的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
第三條上級工會按照本辦法規定權限對下級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事項進行審批。
第二章處置范圍和方式。
第四條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的范圍包括:閑置資產,報廢、淘汰資產,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依照有關規定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按資產性質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第五條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三章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六條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
(一)全總負責對本級和省級工會涉及1000萬元及以上金額的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事項進行審批;
(二)省級工會負責對本級1000萬元以下和下級工會資產處置事項進行審批,凡涉及1000萬元及以上金額的資產處置事項,批復文件須報全總備案;
(三)省級工會可根據全總有關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所轄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審批權限并報全總備案。
第七條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報
1、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部門提出處置意見,提出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文件、證件及資料,按審核、審批權限逐級報送上級工會審核、審批;
2、申請報告內容:擬處置資產的基本情況(涉及房屋建筑物的要說明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及房屋建筑物面積和評估價格、產權歸屬等),資產處置的原因及方式,擬處置后資產情況、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情況(具體位置、面積和評估價格、建設資金來源、產權歸屬等),本級總工會審核意見。
(二)審核
1、對下級工會報送的資產處置請示,上一級工會須進行調查核實、核查,在此基礎上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2、已批復的資產處置方案不得擅自改變,在實施過程中有重大改變或者出現對原處置方案有重大影響的情形(包括原方案確定的地點變更,土地面積、建設規模、資金投入增加或減少10%及以上等)須按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第四章出售、出讓、轉讓和置換。
第八條出售、出讓、轉讓是指變更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所有權或占有、使用權并取得相應收益的行為。
第九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出讓、轉讓,應當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協議方式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進行。
第十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出讓、轉讓,以按規定權限由全總、省總備案或核準的資產評估報告所確認的評估價值作為市場競價的參考依據。意向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90%的,應當按規定權限報全總或省總重新確認后交易。
第十一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申請出售、出讓、轉讓工會資產,應向審批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售、出讓、轉讓申請報告;
(二)同級主管工會有關處置事項的會議紀要;
(三)資產價值憑證及產權證明,如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股權證等憑據的復印件;
(四)出售、出讓、轉讓方案,包括資產的基本情況,處置的原因、方式等;
(五)出售、出讓、轉讓合同草案,屬于股權轉讓的,還應提交股權轉讓可行性報告;
(六)有資質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七)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置換是指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與其他單位以非貨幣性資產為主進行的交換。這種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第十三條被列入地方政府城市改造規劃涉及工會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的置換事項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地方政府補償安置意見;
(二)置換給工會的房屋、土地必須權屬合法、無爭議,權屬證明齊全;
(三)置換工會房地產事項要先建設后拆除,房屋、土地面積不得少于原面積,地理位置要合理;
(四)建設資金要有保證,包括原有土地、房屋有償轉讓所得、政府補助以及工會自籌資金等必須達到總建設資金的90%以上。
第十四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申請工會資產置換,應向審批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置換申請報告;
(二)主管工會有關處置事項的會議紀要;被列入地方政府城市改造的房屋、土地處置事項應附當地政府批準文件和有關會議紀要;
(三)資產價值憑證及產權證明,如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股權證等憑據的復印件;
(四)對方單位擬用于置換資產的基本情況說明,有資質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五)雙方草簽的置換協議(必須注明經全國總工會或省級工會批準后方能生效),對方單位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六)宗地圖、標明資產所處位置的地圖;
(七)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近期的財務報告;
(八)其他相關材料。
第五章對外捐贈。
第十五條各級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對外捐贈,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對外捐贈申請文件;
(二)捐贈報告,包括:捐贈事由、途徑、方式、責任人、資產構成及其數額、交接程序等;
(三)捐贈單位出具的捐贈事項對本單位財務狀況和業務活動影響的分析報告,使用貨幣資金對外捐贈的,應提供貨幣資金的來源說明等;
(四)主管工會、工會行政事業單位決定捐贈事項的有關文件,包括主管工會關于捐贈事項會議紀要等;
(五)能夠證明捐贈資產價值的'有效憑證,如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證、固定資產卡片及產權證明等憑據的復印件;
(六)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六條實際發生的對外捐贈,應當依據受贈方出具的同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捐贈收據或者捐贈資產交接清單確認;對無法索取同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捐贈收據的,應當依據受贈方所在地城鎮街道、鄉鎮等基層政府組織出具的證明確認。
第十七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資產,應及時辦理入賬手續,并報主管工會備案。
第六章報廢報損和核銷。
第十八條報廢是指按有關規定或經有關部門、專家鑒定,對已不能繼續使用的資產,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行為。
報損是指由于發生呆賬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原因,按有關規定對資產損失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行為。
第十九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申請資產報廢、報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報廢、報損申請文件;
(二)能夠證明盤虧、毀損以及非正常損失資產價值的有效憑證。如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證、固定資產卡片、盤點表及產權證明等憑據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報廢、報損價值清單;
(四)非正常損失責任事故的鑒定文件及對責任者的處理文件;
(五)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辦理資產核銷手續的,提交相關職能部門的房屋拆除批復文件、建設項目拆建立項文件、雙方簽定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六)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是指單位按現行財務與會計制度,對確認形成損失的貨幣性資產(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進行核銷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工會事業單位申請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申請文件;
(二)債務人已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關閉,用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后仍不能彌補損失的,提供宣告破產的民事裁定書以及財產清算報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明、政府有關部門決定關閉的文件;
(三)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的,提供其財產或遺產不足清償的法律文件;
(四)涉及訴訟的,提供判決裁定申報單位敗訴的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裁定書,或雖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法律文件;
第七章處置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條處置收入是指在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工會行政事業性資產過程中獲得的收入,包括出售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收入、置換差價收入、報廢報損殘值變價收入、保險理賠收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益等。
第二十三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收入,在扣除相關稅金、評估費、拍賣傭金等費用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和會計制度及時登記入賬,納入單位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八章監督檢查與附則
第二十四條各級工會資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工會資產處置事后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各級工會在資產處置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規定程序申報,擅自越權對工會資產進行處置;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處置材料予以審批;
(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壓價處置工會資產;
(四)截留資產處置收入;
(五)其他造成工會資產損失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工會行政事業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全總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頒布的有關行政事業性資產處置辦法,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工會管理辦法 2
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更好地為職工服務,為工會建設服務,按照重慶市電力公司工會對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工會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建立銀行帳號,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管理“的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重慶市電力公司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辦實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工會經費,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定期公布工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委員會審查及重慶市電力公司工會考核。
7、堅持“為職工服務”的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主要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主要用于職工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職工教育費。主要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主要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
宣傳活動方面。主要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室、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宣傳的消耗用品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補助等。
3、工會業務費。主要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工會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4、事業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單位必要的補助支出。
5、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6、上解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解重慶市電力公司工會的經費。
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且經費結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結余經費或實物開辦為職工服務的"三產"或作為投資經營。但必須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經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后編列預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確保投資項目的保值增值。
工會應根據實際需要和經費可能以及本規定的開支原則、范圍、編列預算,掌握使用。基層分會如果經費確有不足,影響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時,可按《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和規定,商請行政給予補助。
三、國家規定由行政承擔的費用開支
根據《工會法》、全總、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行政列支:
1、基層分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水、電、取暖等費用。
2、基層分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醫療、補貼、勞動保護費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層分會專職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
4、基層分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工資及差旅費。
5、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6、公司光榮榜制作的設備材料費
7、公司部門、廠隊室、班組訂閱的報刊費。
8、公司行政主辦由工會進行管理的宣傳設備等費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會布置的慶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10、行政方面委托工會舉辦的勞模、積極分子及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方面的會議費和獎勵費。
11、基層分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12、公司工會召開的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13、由工會管理的困難職工補助費。
14、公司的職工教育費。
15、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16、工會組織職工療(休)養活動的費用。
四、附則
1、本管理辦法由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2、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公司工會委員會修改或補充。
3、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會管理辦法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保障職工合法權益,調動和發揮職工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企業凝聚力,推動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公司法》、《工會法》、《工會章程》和《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基層各單位工會工作的開展,作為檢查、指導考核全公司工會工作的依據。
第二章 工會組織建設
第三條 公司工會在公司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代表廣大職工的利益,認真履行建設、維護、教育和參與各項職能,同時接受上級工會的領導、監督和檢查,并對分公司和項目工會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第四條 分公司和直屬項目工會工作委員會(簡稱工委)、分公司所屬工會委員會(簡稱工會)是分公司工會派出機構,隨著分公司和項目部的設立而組建。分公司和項目工委對參建單位工會履行指導、幫助、協調職能,并對本單位使用外部勞務公司工會實行托管。
第五條 分公司、項目工委(工會)一般由5-7人組成,工委(工會)委員會由項目黨工委組織進行xxx選舉后報派出單位工會批準;工委主任(工會主席)一般由分公司、項目部黨工委負責人兼任。工委(工會)應指派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第六條 凡有會員25人以上的分公司、項目部,應當建立工會委員會;不足25人的,可以設立工委主任或工會主席,人員較少的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
第七條 凡有10名以上女職工的分公司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不足10名的應設女職工委員。
第三章 xxx管理
第八條 公司和分公司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xxx管理制度,認真落實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公司和分公司的重大事項須經職代會審議,職代會評議企業領導干部要形成制度。
第九條 各級工會參與企業決策和管理形成制度。積極反映職工群眾對企業管理、發展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公司制企業的董事會和監事會中,有工會組織職工xxx選舉產生的一定數量的.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并通過制度保證職工代表有效地行使職權,切實發揮作用。
第十條 公司建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節組織,形成協調企業勞動關系問題的有效機制。
第十一條 項目要建立xxx管理大會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參會人員為項目部機關全體職工、施工隊黨政領導及技術人員和工班長等。xxx管理大會重點解決施工組織方案、項目總目標、階段性目標及施工過程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管理經驗和存在問題等,同時xxx管理大會要讓職工了解掌握項目的總體進度、質量、安全、業主評價及成本核算等情況,充分聽取職工的意見,調動職工工作的積極性,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第十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和xxx管理大會程序要規范,資料要齊全,同時要堅持了xxx評議領導干部制度,完善推薦后備領導干部程序。
第十三條 落實企務公開制度,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技術、組織機密的事項均應公開,包括項目實施性組織方案、施工隊的選擇、物資設備招標采購、成本控制、工資獎金、質量安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都要以xxx議事會、情況通報會、企務公開欄、內部刊物等為載體,及時真實地向職工公開,確保職工的知情權和xxx監督權。
第十四條 企務公開要有組織、有制度、有內容、有形式、有臺帳,內容全面具體,真實可信。
第四章 權益維護
第十五條 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公司研究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第十七條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國家和企業總體利益的同時,要更好地代表職工并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并執行勞動合同,自覺履行并督促行政貫徹落實企業集體合同。遇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應當代表職工進行維權,并與行政達成一致意見予以改正:
(1)克扣職工工資和拖欠職工工資超過3個月的;(2)不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
(3)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4)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5)侵犯女職工特殊利益的;
(6)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第十九條 參與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問題和行為進行調查,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予以協助和配合。
第二十條 突出維護職能,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按時足額發放工資,按時收繳職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 按職工工資總額1%提取“三不讓”承諾專項資金,把送溫暖和“三不讓”工作落到實處。
第五章 建家建線
第二十二條 堅持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的思想,真正按照職工的意愿開展活動,努力推進工會工作群眾化、xxx化、社會化,形成上下聯動、合力運作、內外協調、富有活力的工作機制,突出重點,體現特點,創造亮點,保障職工利益得到最大實現。
第二十三條 加強《工會法》和工會知識宣傳教育,加強對工會干部、工會積極分子的培訓,加強工會工作的分類指導,注重培養和推廣典型,及時總結工會工作經驗,以點帶面,為開展工會工作和發揮作用暢通渠道,創造條件。
第二十四條 公司成立建家建線領導小組,公司黨政主管任組長,三總師和工會主席任副組長,公司機關各部室部長或負責人任組員,建家建線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會工作部。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建家建線工作制度,成立建家建線領導小組。堅持“依法治會,突出維護,改進創新”的工作思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完善工作內容、評價體系、維權機制和依靠職工辦企業的xxx管理制度,在協調勞動關系和維護職工政治、經濟、文化權益等方面有所作為。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要切實抓好“三線”建設。根據項目周期、投資、隊伍規模和所處地理環境等情況,進行合理規劃和配置,組織開展有利于職工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滿足職工物質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七條 公司工會今后對新上場項目撥付建家建線資金的原則是:結合公司工會經費年度收入情況,確定新上場項目按合同額的0.1‰比例撥付建家建線經費。各單位要建立建家建線經費使用臺帳。公司工會每年要通過職工代表巡視方式進行檢查和指導。公司建家建線領導小組要對公司所屬各單位建家建線資金進行審核和指導。
第二十八條 建家建線資金使用范圍:建家建線資金專項投入職工“三線建設”,具體使用方向是職工宿舍生活用品購置、職工文體活動器械及用品購置、職工業余文化設備及用品購置、職工澡堂建設、職工食堂建設。不得用于其他渠道。撥付建家建線專項資金之前,各單位必須報公司工會本單位建家建線情況及購置計劃,待批復后下撥專項資金。
第六章 勞動競賽
第二十九條 引導和教育職工“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學習型職工”,不斷提高職工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三十條 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勞動競賽、技術革新、讀書自學、建功立業、合理化建議、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等活動,確保完成公司生產經營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第三十一條 勞動競賽工作要有組織機構,有競賽目標、實施方案、評比標準、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和保證措施。
第三十二條 利用各種會議和多種宣傳形式進行教育和思想發動。施工現場要有競賽公布欄、板報、標語、口號、彩門等,營造濃厚的競賽氣氛。
第三十三條 要有定期和階段性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優勝單位和先進個人。同時要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工會管理辦法 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總關于“工會要以第一責任人身份做好特困職工的工作,不使一戶特困職工因生活過不去而發生以外”的工作要求,實現送溫暖活動的社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適合xx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援助機構。
成立xx總工會特困職工援助中心,隸屬xx總工會xx部。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由xx總工會工作人員擔任。
二、援助原則。
1、互助互濟,拾遺補缺的原則。群眾的事情群眾辦,為生活過不下去職工構筑一道補充保障線,是對國家基本保障制度的一種補充。
2、援助不援懶的原則。對有勞動能力,但好逸惡勞者,不與救助。
3、時效性原則。隨時申報,隨時審查核實,一次性給予援助。
4、公開透明的原則。本《辦法》將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并設立熱線救助電話。各基層單位工會審核上報的生活過不去特困職工名單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三、援助對象。
因喪偶.大病、傷殘以及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生活特別困難,又無任何生活來源或生活來源不足以維持基本生存的職工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援助對象范圍:
1、超計劃生育的'。
2、違反法紀的。
3、已經進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四、報批程序。
1、個人申請。需獲緊急救助的職工,必須個人書面提出申請,在得到所在單位工會同意后,填寫《xx生活過不下去職工緊急援助申報表》。
2、單位調查核實。所在單位工會必須派員上門走訪并到當地居委會了解情況,調查核實后基層工會和工會負責人簽字蓋章并逐級上報。
3、xx總工會申核并發給一次性援助證,憑證到xx總工會特困職工生活援助中心領取救濟金、援助物資。
五、援助方式。
1、提供維持其基本生活必要的資金和物資幫助。
2、幫助解決生活出路。
3、組織送溫暖服務。
六、資金來源。
1、職工個人捐款。
2、企業和社會捐贈。
3、xx總工會自籌。
4、上級工會補助。
5、政府撥款。
6、其它收入。
本辦法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具體操作由xx總工會業務一室負責,援助熱線電話分別為:
白天電話xxx。夜間電話xxxx。
xx總工會特困職工援助辦法由xx總工會自行制訂。
工會管理辦法 5
一、財務管理
(一)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工會財務管理體制,我市工會的財務實行二級管理,市工會為一級管理機構,縣(市)工會為二級管理機構。市工會負責管轄所屬各縣(市)局工會。
(二)根據市局制訂的市縣財務集中管理和會計核算一體化辦法,各縣(市)局工會經費統一集中市局財務部門按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并于季末月前全額撥交市工會。
(三)市工會收到財務部門劃撥的經費后,應向財務部門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作為企業列支成本依據。
(四)市工會按財務部門劃撥經費總額的35%于季后次月20日前上繳省工會,并按規定比例向下屬基層工會下撥經費,下屬基層工會按規定比例上繳地方總工會。
(五)基層工會按照會員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計算收取的會員會費,全部留本級工會使用。
(六)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庫存現金應按照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留存。
(七)從事工會會計、出納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資格證,嚴格執行錢帳分管原則,會計、出納不得由一人兼任。每月月末出納須與會計、銀行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結余,如發現余額不符,應立即查明原因。
(八)各項暫收、暫付款應及時催收結算。
(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認真貫徹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不得開設兩個以上銀行帳戶,不準設小金庫。
(十)認真執行工會經費預、決算制度,及時編報工會預、決算報表。
(十一)各級工會使用工會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須配備兼職人員負責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對固定資產要分類建卡登記,每年查對實物一次,保證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十二)工會經費開支執行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涉及重大項目的開支要堅持工會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十三)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十四)工會經費的使用情況應向本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十五)工會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退職時,均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人列明移交清單,移交事項清楚,由移交人和接辦人雙方確認,由主管領導監交。移交人經工會領導審批后,始得離退職。
(十六)工會領導人必須以身作則,模范地遵守財經紀律,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檢查監督。工會領導人對工會經費的使用和各項財產的完整負完全責任。工會領導人離任時應按規定進行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
(十七)加強各級工會財務電算化、規范化管理,不斷提高工會財務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八)工會財務人員須嚴格按規定正確使用《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不得利用收據為企業虛增計提工會經費成本。
(十九)《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統一由市工會向省工會領取;憑用完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存根向省工會申領新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
(二十)必須妥善保管《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如發生遺失,應立即向上級工會報告。
(二十一)妥善保管工會財務檔案,保存期限參照企業財務管理辦法。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一)會員活動費。用于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二)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老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項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
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宣傳需要的消耗用品費等。
其他活動費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等。
(三)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四)工會行政費。縣級以上工會用于行政管理開支的費用。包括:辦公、通信、差旅、接待、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置與維修等費用。
(五)事業支出。用于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事業單位必要的補助支出。
(六)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七)上解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解上級工會的經費。
基層工會應根據實際需要和經費可能以及本規定的開支原則、范圍,編列預算,掌握使用。基層工會如果經費確有不足,影響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時,可按《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商請行政給予補助。
三、國家規定由行政承擔的費用開支
根據《工會法》、全總、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行政列支:
(一)基層工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水、電、取暖等費用。
(二)基層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醫療、補貼、勞動保護費用及社會養老保險等其他福利待遇。
(三)基層工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期間工資及差旅費。
(四)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五)企業光榮榜制作的設備材料費。
(六)企業車間、科室、班組訂閱的報刊費。
(七)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會布置的慶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八)行政方面委托工會舉辦的'勞模、積極分子及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方面的會議費和獎勵費。
(九)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十)企業、事業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十一)由工會管理的企業職工困難補助費。
(十二)基層單位行政辦學的職工教育費。
(十三)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十四)工會組織職工療(休)養活動的費用。
四、會計報表的審編上報
(一)各級工會要按規定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財務會計狀況。各基層工會按規定時限上報市工會,由市工會負責匯總上報省工會。
(二)工會會計報表包括經費收支預算表、資產負債表、經費收支決算表、往來款項明細表、報表分析說明書、經費收支匯總表。
(三)報表分析說明書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四)各縣(市)工會每年1月25日前將相關報表上報市工會,市工會連同本級工會的報表一并匯總后,于2月20日前上報省工會。
(五)會計報表要做到數字正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工會主管財務的領導審閱簽章并加蓋公章后上報。
五、財務檢查
基層工會的財務檢查以自查為主,市工會負責對所屬縣(市)局工會財務進行檢查,每年檢查的單位不少于50%,按照《市基層工會財務會計工作考核評分辦法》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及評分,并寫出財務檢查報告上報省工會。
基層工會每年不少于一次向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匯報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審查,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此《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工會管理辦法 6
為合理、高效、規范的用好工會經費,依據《工會經費預算管理辦法》和《xx市xxxxx中心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年度的經費使用方案。
一、職工活動支出:
依照20xx年度工會活動計劃的需要支出,各項費用預算如下表。(標準制定,資金總額以自己單位情況量入為出。)
二、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按我單位職工集體福利標準執行。
三、業務支出:
無計劃,費用發生時,實報實銷。(這項支出主要是為工會委員參加培訓、學習或者會議產生的費用)
四、維權支出:
無計劃,費用發生時,實報實銷。(國情,又是事業單位,安排這項支出,那肯定是腦袋銹掉了。)
五、其他:
無計劃,費用發生時,實報實銷。
前兩類計劃支出總額為34918元,各項費用的支出嚴格按照本預算各項目限額開支,因價格變動超出預算限額的,由職工會員自行出資,因低于預算限額結余的不再挪作他用,也不在項目之間調解使用。后三類支出無計劃,統籌安排2000元資金,費用發生后實報實銷。
工會管理辦法 7
一、宗旨與目的
傳播愛心,弘揚美德,在客服中心形成互助的良好團隊氛圍;培養客服人感恩的精神情操及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扶危濟困,切實為有需要的員工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任職xxxx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且已成為工會會員的公司員工,或由客服中心工會代管的所有工會會員。
三、基金來源
1、工會經費:省中心工會下撥的用于困難幫扶的專項工會經費。
2、員工捐款:針對特殊時期、事項,由工會牽頭組織的員工自助捐款。
四、基金管理
1、本基金統一由省客服中心工會設專人、專戶管理;設置“愛心”基金科目及各中心工會分會明細科目,對基金的具體來源、金額、支出、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2、每年工會經費撥備的基金額度根據當年客服中心工委會及工會主席審批確定的.人均標準及客服中心人員編制數計算得出,并按人數分配到各中心工會分會的專戶上;
3、 “愛心”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提取任何勞務費用或挪作他用;各中心年度結存額可結轉至下一年度累計使用。
4、“愛心”基金的使用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客服中心工會根據使用員工的具體情況進行資格審核,重新調整。
5、“愛心”基金的使用實行透明化管理,省客服中心工會定期通過發文形式對基金使用、結余等情況進行公布。
6、如遇特殊情況:基金不足等,可由各中心工會分會提出申請追加基金額度。
五、啟用或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啟用或者申請“愛心”基金:
1、面對在全國、全省范圍內影響較大、災情較嚴重的地震、旱災、洪災、火災、雪災、滑坡等重大自然災害,及交通、礦難等重大事故,客服中心工會視中心員工受影響程度啟用;
2、因員工本人嚴重疾病造成的經濟困難:如惡性腫瘤、血液病(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等,員工可自行申請或由中心內其他員工代為提出申請;
3、員工本人因特大交通事故致殘,暫時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員工可自行申請或由中心內其他員工代為提出申請;
4、無法抗拒的天災人禍及意外致員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生活水平窘困,員工可自行申請或由中心內其他員工代為提出申請;
六、基金啟用或申請標準
1、重大災難及事故應急保障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發放標準不設上限,由省客服中心工會結合災情及基金結余情況進行使用;
2、因員工本人嚴重疾病造成的經濟困難,每年申請不超過2次,全年不超過xx元;
3、 特大交通事故致殘,暫時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員工工每年申請不超過2次,全年不超過xx元;
4、 無法抗拒的天災人禍及意外致家庭成員生活水平窘困,員工每年申請不超過2次,全年不超過xx元。
七、啟用或申請程序
(一)、省客服中心工會啟用“愛心”基金,需由客服中心工會主席審批通過方可實施;
(二)、員工申請“愛心”基金,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連同疾病證明、醫療費用清單和相關材料提交所在工會小組組長審核;
2、工會小組長審核通過,簽上意見后上報區域中心工會分會初審;
3、工會分會初審后,召開區域中心“愛心”基金員工審核小組會議對申請人綜合情況(困難情況、材料情況、申請額度等)進行審核;審核后提交工會分會主席審批;
4、區域中心工會分會主席審核通過后上報客服中心工委會審批;經客服中心工委會半數以上人員通過方可批準發放。
5、基金專管人下發“愛心”基金并進行賬務登記。
(三)、區域中心“愛心”基金員工審核小組職責及運作模式
1、成員組成:由本中心工會分會副主席、工會干事及每個專業室推薦的一名員工組成。各室推薦的同一名員工不能連續參加兩次審核工作。
2、日常運作:在區域中心工會分會收到員工“愛心”基金申請后,臨時組織成立員工審核小組,小組成員只需完成當次申請的審核工作并簽名確認。如日后需調查了解,成員也應積極配合完成。
3、主要職責:對員工的日常實際情況(含工作、生活情況)進行反饋;對員工困難情況、申報材料情況進行審核;對基金申請額度進行審核;對參與審核所掌握的員工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八、“愛心”基金追加申請程序
1、由各中心工會分會提出申請(以公文形式);
2、經客服中心工委會全體委員一致同意,并提請工會主席審批通過后,方可追加。
工會管理辦法 8
為了滿足廣大職工對知識及精神文明的不斷增長要求,管理好工會圖書館,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圖書館管理
(一)圖書館管理人員要熟悉館藏圖書,保管好圖書,要及時準確排列錄入新書,不得出現重號,并熟悉圖書分類方法,同版本書不得出現異號,如有差錯要及時改正。
(二)每天需整理架上書及報紙、期刊,桌椅擺放要整齊,要保持圖書館閱覽室干凈衛生,桌椅清潔無灰塵。
(三)要為讀者提供優質服務,積極輔導讀者閱讀,管好閱讀室秩序,制止讀者吵鬧,保持安靜,要求讀者遵守規章制度。
(四)報紙期刊要及時上架,閉館前須關燈、斷電、關閉風扇、空調、門窗。
(五)館內業務工作計算機是圖書館的業務工作設施,不得作為它用,圖書資料要定期備份數據,以防信息丟失。
(六)圖書館是重點防火部門,禁止吸煙,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器,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及其危險品。
圖書管理人員需會使用防火器材,節假日前夕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不留安全隱患。
第二條讀者須知
(七)室內禁止吸煙、吃東西,不準隨地吐痰和扔紙屑。
(八)讀者借閱圖書在計算機上查閱圖書信息應按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隨意刪除、卸載硬盤上的文件,違者罰款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請保持室內清潔安靜,請勿大聲喧嘩,進入閱覽室應關閉手機或將手機打到振動,請講究文明,謝絕穿背心、拖鞋者進入閱覽室。
(十)請愛護閱覽室其他一切設施,書刊報紙及座椅應輕拿輕放。
(十一)閱覽室的書刊不得隨意攜出室外,否則按竊書處理。
(十二)請愛護圖書,嚴禁涂抹折損。
第三條借閱證的發放及管理
(十三)渭華集團所有職工均可憑本人工會會員證到圖書館閱覽室辦理圖書借閱證,辦理圖書借閱證須繳納押金50元。
(十四)圖書借閱證應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代借或涂改,否則本館有權收回。借閱證遺失后,應及時到館說明情況,辦理掛失手續,辦理新證須繳納一元新證工本費。如讀者辦理新證后,原證找回應立即將舊證交回本館,補證費不退。如發現新舊證同時使用,一經發現罰款10元。
工會管理辦法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文體工作要緊緊圍繞企業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工作,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科學、文明、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多彩,富教于樂。
第二條工作重點要放到基層,文體部要認真指導,組建各種運動隊和協會,通過活動增強廣大職工的體魄,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使職工以旺盛的精力和熱情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章群眾文化,職工文體工作具體內容
第三條抓好工會活動陣地,發揮俱樂部活動陣地作用,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和啟迪。
第四條成立公司藝術團,堅持業余志愿的原則開展各項活動。以文藝節目形式注重塑造“大無縫人”典型形象,擴大激勵鼓舞作用。反映職工的精神面貌和新人新事。
第五條運用文化活動陣地舉辦“贊公司,樹主人翁風采”美術、書法、篆刻等展覽活動。
第六條結合市總工會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積極組織基層工會開展健康有益的文藝活動,舉辦聲樂、器樂、舞蹈、健美操、交誼舞等培訓班,培養基層工會文藝骨干力量,定期舉行公司文藝匯演,在各項文藝活動中不斷發現培養各類文藝人才,為活躍職工文化生活服好務。
第七條加入中國冶金體協組織,并成立公司體協組織,各二級單位成立體協分會。
第八條成立公司足球隊及各種體育代表隊,棋類、龍舟代表隊,田徑代表隊。公司職工體育運動隊是職工業余體育群眾團體,在文體部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活動,代表公司參加全國冶金體協、市體育比賽。為公司爭奪榮譽。
第九條貫徹落實職工體育工作目標考核記分評比辦法,半年予評,一年一總評,并向市推薦市級先進,抓好典型以點帶面,樹立樣板,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第十條舉辦體育專項裁判員培訓班,并考核合格后定級發證章、證書。
第十一條公司工會及二級單位工會要搞好企業文化職工文體工作的建檔,建卡、造表、造冊工作,建立健全各項文體工作的規章制度,使工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解釋屬集團公司工會。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一九九五年二月發布的“公司群眾文化,職工文藝,體育工作的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工會管理辦法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部工會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以及職工代表大會的管理,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在企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工會組織的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總部工會組織。
第二章工會組織
第三條總部工會委員會按照“三級管理”的模式建立各級工會組織機構。總部工會委員會為興事發總部工會組織,下屬的各分工會及工會小組屬于總部工會委員會管理,各分工會圍繞總部工會開展工作,工會小組在分工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一節總部工會委員會
第四條總部總部工會委員會由13名委員組成,由職工代表選舉產生。并推選總部工會主席1人,工會委員12人。
總部工會委員會下設三個職能委員會,分別是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第五條工會主席負責總部工會的全面工作。其他工會委員負責對外工作銜接,協調,對內除完善軟件資料外,主要是指導開展分工會工作,調查了解并協調解決職工工作中的困難疾苦問題以及組織工會活動開展。
第六條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負責按照工會財務制度,審查經費的提留、開支、建賬、余額等。對不符合工會財務制度的任何事項,申報整改;同時配合工會日常工作。
經審委員會設2名委員。
第七條女職工委員會主任負責女職工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女職工的工作疾苦,家庭情況,按照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組織女職工參加企業有益的活動,調動女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同時配合工會日常工作。
女職工委員會設2名委員。
第八條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工作,收集職工勞動爭議意見和建議,并組織調解和處理,提出整改事項,檢查落實情況,同時抓好職工維權工作和配合工會的日常工作。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4名委員。
第二節分工會委員會
第九條總部工會委員會下設10個分工會:
(一)總部總部分工會;
第十條分工會主席由各分工會選舉產生,主要職責是組織和指導分工會委員和工會小組開展工作,組織職工技能競賽,做好職工維權工作和企業文化、企業制度的宣傳和文娛體育活動的開展工作,配合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了解職工思想動態,收集職工意見和建議,辦好職工福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根據分工會的具體情況,下設工會小組。工會小組以車間或部門為單位,重點涉及基層員工。
第三章工會的組織原則
第十二條民主集中制原則為工會的組織原則;
第十三條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第十四條工會領導機關,經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總部工會委員會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四章工會的報告制度
第十六條總部工會委員會接受上級總工會領導,完成上級工會安排的工作,傳達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學習,貫徹落實。
第十七條各分工會和工會小組主要負責職工意見和建議的收集并向總部工會匯報。程序為:工會小組→分工會→總部工會。
第十八條總部工會委員會收到各分工會匯報材料后,組織總部工會委員或請示總部領導研究制定解決措施,由總部工會與分工會及工會小組配合進行處理,工會會員也可單獨向總部工會匯報情況。
第五章工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工會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工會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工會在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時,對用人單位來說是權利,對職工來說是工會應盡的義務。
第二十條工會具有代表權、維護權、參與權、監督權,因此各級工會干部要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維護企業經營發展的基礎上行使四大權利和職能。
第二十一條工會委員會對工會經費的收繳、使用、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工會財務的建立:工會經費由各公司建立明細賬獨立核算;總部工會建立總賬和現金日記賬,每月底與各公司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另根據興事發總部的具體情況,工會開立專戶。
第六章工會經費來源
第二十三條按照《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交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的會費,但是本企業為了簡化財務人員工作量,按照每人每月向工會組織交納2元的會費,此筆會費轉入工會專戶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工會經費的上繳和留用:按《工會法》規定企業撥繳的2%工會經費中以40%上交區總工會,60%留本工會使用。經費開支、使用范圍按《工會章程》的規定范圍使用,費用開支簽批程序采取:至下而上的申報程序,經批準后開支。申報程序為:經辦人在OA系統填制經濟類工作申報→公司總經理審核→1000元以下總部工會主席審批→1000-2000元以下由總部總經理審批→2000元及以上由董事長批準(采購慰問品控制在現金200元內)。費用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慰問金需2人以上簽字)、采購發票、工作申報單→公司總經理審核→總部工會主席審批→董事長助理(財務)批準→資金結算部(財務部)付款。經費的管理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財務上應按規定建立工會的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的主要用途。
(一)會員活動方面:組織全員活動開展郊游、參觀、聯歡、電影、舞會、游園,會員特殊困難補助。
(二)職工活動方面: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它活動。
(三)工會業務方面:用于履行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
(四)工會干部的工資及務工補助、差旅費、工會辦公費。
(五)工傷職工及非因公職工住院期的慰問費。
(六)困難職工救助,特困職工的資金捐助(指突發事件)。
(七)勞動競賽、技能比武費用(含獎金)。
(八)其它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費用。
第七章各級工會干部的待遇及誤工支付
第二十六條補貼對象:工會小組長,分工會委員,分工會主席,總部工會委員,補貼標準:工會小組長50元/月,分工會委員60元/月,總部工會委員80元/月,各分工會主席100元/月(若身兼數職的按最高標準計算職位補貼)。
第二十七條工會委員的誤工補貼:管理人員、固定工資人員因工會工作所誤的工時不再給誤工補貼。生產一線的計件制工人因工會工作所誤的工時,按100元/天的標準記付工資(包括職工代表)。
第八章廠務公開管理
第二十八條計件數公開
各車間應選派思想素質好、心態端正,作風正派,有一定統計知識的人專門記錄本部門、車間的計件數,要求項目齊全,記錄準確,個人簽字認可。當天計件數必須第二天上午10點前以表格形式進行公布,若有職工發現自己的計件數有錯時,必須在當天內核對清楚。
第二十九條臨工公開
各車間的臨工必須是與本工序工作無關,與整個部門的工作有關的事,才能開具臨工,內部調劑部門工作。臨工單必須寫明工作內容并由所在工序負責人確認。臨工的標準不得高于公司規定的標準。部門任何領導不得隨意抬高標準和不得虛開臨工。所有臨工由部門計件員設統計表,半個月統計一次并上墻公布。
第三十條獎勵和扣款公開
此獎勵指總部工會給員工的獎勵。受獎人員必須有具體的獎勵事跡,如積極參與工會活動的組織、策劃、開展等,領導不得照顧情緒或徇私舞弊而虛發獎金;扣款必須事實清楚有依有據,并給被扣款人書面通知。由部門負責人半個月統計一次并上墻公布。
第三十一條公司發給部門的獎勵補助、工價補差等公開
凡屬此類獎勵補助、工價補差都是有針對性的。部門在分配過程中,必公正分配。不能全部吃大鍋飯,并將分配結果先在班前會上公布,然后再公開上墻公布,嚴禁私分和貪污。
第三十二條勞保用品、崗位津貼公開
各部門按各公司規定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及領導臨時簽批的標準統一領取,統一發放,不得隨意扣留員工勞保。崗位津貼也是如此。任何部門領導不得虛報人員或隱瞞已離廠人員領取勞保、崗位津貼。特別是對于沒有從事應領津貼工種的人員,不得發放津貼。并將每月領勞保、崗位津貼的申報表上墻公布。
第三十三條工資分配公開
計件制工資屬所有計件工資加其它項目工資減各類扣減,財務實際轉入個人帳戶的工資,在每月28日前公布上墻。
第三十四條工價調整公開
各生產車間因產品更新、技術改造等原因,經常會出現工價調整現象,在調整前,首先要考慮合理性以及工藝難易度,并按程序報批。以最終權限領導批準的單價公布于眾,并將本車間所有工序工價上墻公布。
第三十五條離廠員工的計件數以及交驗不合格產品被扣減的計件數公開
所有計件制部門,凡出現在工資結算前離廠的員工,他們的計件數由各部門統計員單獨記錄,包括不合格產品扣減數。每月28日前向職工公布。禁止設假戶頭或記入其它員工戶頭套領工資。
第三十六條員工出勤公開
各計件單位的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時必須設專人考勤,每月28日前向全體員工公布并張貼上墻。職工的出勤與當天的計件數相匹配,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十七條集體活動的經費來源、開支公開
舉行集體活動,應當經本車間(部門)總人數10%的職工代表討論決定。并明確資金來源、活動方式、經費支出總額。然后再申報至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按程序辦理。在辦理過程中,只限于本部門干部職工和相關上級領導2-3人。活動結束后將整個費用開支情況憑票向職工算帳公布。對活動中剩余物資不得私自分配,必須折價處理,抵減總開支,并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三十八條其他公開
年度經營目標,干部任前公示,干部廉潔承諾等經總部同意可公開的項目。
第三十九條各單位員工要認真監督本車間、本部門“廠務公開”的執行情況。對公開的資料中發現有不正確的地方要及時向部門領導反映,及時糾正。對未公開或未糾正的內容,每一位員工都有權利向本公司總經理、總部公司領導、總部工會主席、董事長反映。各級領導接到員工反映后應盡快組織調查核實,對違紀現象嚴肅處理。
第四十條總部工會、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門要不定期組織到各單位進行檢查、督促,保證各項民主管理規定落實到位。
第九章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四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總部員工參與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總部員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行使民主權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各級干部的工作作風進行監督,對有關員工切身利益的各項制度進行討論和修訂,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等。
第四十二條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聽取總部行政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審議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企業的長遠規劃,重大的生產經營決策,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二)討論通過關系到職工切身利益的經濟責任制度、勞動分配制度、獎懲條例、勞動保護措施、人事管理制度等重要規章制度。
(三)評議和監督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對他們在工作業績,敬業精神,廉潔自律,正直無私等方面進行評議和監督,必要時也可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活動,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培訓活動,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
(五)起到總部行政聯系職工的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客觀反映職工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各種形式抵制和打擊歪風邪氣,宣傳總部的各項制度和政策,培育具有鮮明特色的企業文化。
第四十三條職工代表的條件和產生
(一)職工代表的條件:
1、思想素質好,有一定的文化素養,在總部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工作主動,大公無私,積極向上。
2、思維能力強,能為企業長遠發展獻計獻策。
3、堅持原則、伸張正義、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4、立足本職工作,愛崗敬業、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5、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敢于為職工維權說話,排憂解難。
6、遵守勞動紀律,維護各項管理制度,善于反映職工意見。
(二)職工代表的'產生
職工代表的名額約為各公司在崗員工的6~10%,職工代表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首先由各生產小組按比例提名推選候選人,再由各單位組織全體員工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得票超過半數以上,在代表名額以內的員工當選為職工代表。公司董事長和集相關領導作為會議列席人員。
(三)職工代表的任期為五年。
第四十四條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步驟
(一)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年。每五年至少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遇有重大事項,經行政負責人、工會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職工代表提議,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職工代表大會。
(二)每次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會議。進行選舉和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三)未當選為代表的中層干部可以作為列席代表參加會議,但不具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四)職工代表大會分為預備會議和正式會議。首先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預備會議,通過會議的議程和大會主席團。然后由大會主席團主持正式會議,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
(五)大會期間組織各職工代表組征集提案,組織對大會擬通過的文件進行討論,然后召開主席團會議,聽取各職工代表小組的討論意見,經過研究后,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對一些普遍性的問題給予說明和解答。
第四十五條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日常工作
由總部工會承擔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由總部工會負責組織職工代表大會后的日常工作,主要如下:
(一)維護職工的利益,督促各單位建立員工工資分配結果公開張榜公布制度,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并監督各單位嚴格執行。提高員工工資分配的透明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二)監督和審議總部和各單位各種獎勵、扣罰的公正性、合理性,做到獎罰分明,以幫助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發現問題由職工代表小組書面向工會委員會反映,經調查核實后予以調整和糾正。
第十章工會工作及操作程序
第四十六條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企業各類文件制度的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貫徹,由總部工會根據當期情況提出重點學習的內容通知到各分工會,各分工會協調本公司行政組織宣講實施。
第四十七條了解職工在工作中的困難和疾苦,協調勞動關系,總部工會采取兩種途徑:一是總部工會不定期到各單位或車間了解職工的工作困難,生活疾苦,思想動態,與各分工會或行政、人事部門及有關領導協調解決。二是各分工會和工會小組主動收集,了解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上述情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分工會匯報,各分工會向總部工會匯報,也可直接匯報給總部工會,總部工會接到匯報后三天內必須開始調查和解決。
第四十八條勞動糾紛或勞動爭議:各分公司出現的勞動糾紛和勞動爭議,首先由爭議人所在單位行政、人事、工會等部門組成勞動爭議協調小組,進行協商解決,對重大爭議或糾紛可請示總部工會參加。
第四十九條工傷職工住院或非因工職工生病住院期間慰問,慰問方式以禮品為主(包括花籃、水果、營養品)標準統一為200元以內。慰問程序是:各分工會有需要慰問的職工,由住院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到分工會,由分工會主席簽字后,報總部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慰問。參加慰問人員由各單位組織,也可通知總部工會參加。參加慰問人數至少是2人。
第五十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的慰問,慰問方式為發放憮恤金600元。慰問程序是:各分工會有需要慰問的職工,由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到分工會,由分工會主席簽字后,報總部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慰問。副總經理及以上的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由總部工會主席出面組織慰問,其他情況由分工會主席出面組織慰問(特殊情況由總部工會進行安排)。詳見附件《憮恤金申報單》。
第五十一條對困難家庭職工的捐助分為以下幾種
(一)受傷過程沒有進入工傷范圍,由傷者自負醫療費的根據情況酌情考慮捐助。辦理捐助的程序:由受傷者書面申請到分工會主席和所在單位總經理,報總部工會主席簽批意見,再由總部總經理批準。
(二)非因工職工生病住院,被醫生確診為重癥的可以考慮捐助。辦理捐助的程序:由困難職工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報分工會;再由分工會主席和總經理簽批意見,報總部工會主席簽批意見并確定范圍,再報總部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返回分工會辦理;捐助方式是倡議全員捐助。
(三)職工突發事件的搶救和安慰:興事發總部內所有員工出現了人身意外事故(車禍、跌打損傷,突發性疾病、火災、水災及其它意外)工會有責任親臨現場進行遇難者的搶救和遇難家屬的安慰,若其中有需要協調和解決的要配合協調和解決。
第五十二條職工技能競賽活動,定為一年進行一次。各分工會,根據本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分工會按照活動小組安排的程序做準備工作(包括場地、材料、參賽人員和輔助人員等)正式競賽時總部工會派人參加。詳見《技能競賽管理辦法》
第五十三條體育和文娛活動
體育和文娛活動一般在春節、五一、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期間進行,也可臨時開展活動。活動開展一般由總部工會與各行政部、人力資源部等部門聯合組織,也可根據活動內容由工會單獨組織。各分工會和各公司行政部、人力資源部等都是活動的直接主辦單位,在總部對口單位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十四條貧困職工困難補助與金秋助學補貼,原則上是每年進行一次。貧困職工困難補助定為每年春節前,金秋助學定為每年8—9月份。辦理程序為:總部工會或人力資源部分別根據總部董事長或總部總經理安排發出通知。各分公司對口部門再根據通知精神具體安排和落實,由職工申請或部門推薦,基層工會討論決定。最后將情況以表格形式上報總部工會,總部工會再組織相關工會干部討論審核并公示,最后將結果報總部總經理和董事長簽批。
第五十五條收集職工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一般定為每年一次,也可臨時反映意見和建議。詳見《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第五十六條其它工作開展按照組織原則至下而上申報,至上而下傳達和安排。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條款的,按照總部獎懲條例進行處罰。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總部工會負責解釋,從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會管理辦法 11
一、探視、慰問對象
下列情況,工會應予以探視、慰問
(一)本系統在職和離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本系統在職和離退休干部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三)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視、慰問的標準
(一)本系統在職和離退休干部職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會派人探視,慰問金200元、鮮花一束。(一般一個年度內安排慰問一次,特殊情況,如再次住院屬重大疾病、重大手術的可增加一次探視,慰問金300元、鮮花一束)。
(二)干部職工病故的',工會派人吊唁,花圈一個,并給其家屬慰問金800元。
(三)干部職工直系親屬病故的,工會派人吊唁,花圈一個,并送慰問金500元。
(四)慰問金從縣局工會帳戶支付,實行報批制。
三、探視、慰問的范圍
(一)xxx縣國稅局工作人員、離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
(二)干部職工直系親屬在本縣范圍內的,工會派員到其親屬家庭所在地慰問;不在本縣范圍內的,慰問金交干部職工本人,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四、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五、本辦法由縣局負責解釋。
工會管理辦法 12
1、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工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明確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審批程序和批準權限,管好、用好工會經費,使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工作全面開展,更好地面向基層,為員工群眾服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工會成員(實習、試用職工除外)。
3、工會經費的來源
3.1公司拔交經費:公司按照國家工會有關規定額度,按照全部職工上月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留存公司工會使用,每月將經費直接劃轉入公司工會銀行帳戶。
3.2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結合工會法及公司職工工會情況,工會會員(職工)按照規定每月繳交會費統一為3元/人(實習、試用期員工除外),此款項將直接從工會會員每月的工資中扣除。
4、工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4.1工會開設銀行帳戶,由工會財務統一建立工會帳務和管理,包括工會經費現金管理、工會日常報銷帳務。
4.2工會經費使用需要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和符合規定范圍內才能使用。
5、職責
5.1員工提報申請或由工會干事統一辦理;
5.2辦公室審核確認是否在職員工,且其申報事宜是否符合發放規定;
5.3工會財務審核;
5.4工會主席審批,超出工會經費使用范疇的,報請總經理審批。
6、經費使用范圍
6.1結婚、生育禮金(國家規定的合法范圍內)
6.2住院慰問金
6.3喪亡慰問金
6.4員工活動經費:工會組織會員開展各種集體活動,豐富員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體活動。
6.5員工困難補助費
6.6工會其他開支:報刊、書籍、工會會員培訓教育活動費用,工會活動和工會會員關懷所產生的交通費。
7、經費
標準經費名稱結婚禮金800無工會主席/每位員工僅限一工會財務次,夫妻雙方同在本單位的給予元生育禮金800無工會主席/每位員工僅限一工會財務次,夫妻雙方同在本單位的給予元本人標準直系親屬標準審批人備注住院慰問金喪亡慰問金600無工會主席/工會財務600工會主席/因公死亡給予元慰問金,非因工會財務公者元工會主席/因公致殘給予元慰問金,非因公工會財務者元工傷慰問金600無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動經費、困難補助等,標準由工會主席召集工會主要負責人,在經費范圍內給予標準的核定,并由工會干事負責按流程審批。備注:直系親屬包括員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請流程
8.1結婚禮金及生病、喪亡慰問金由員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會工會干事,工會干事獲悉相關事件后,統一辦理禮金或慰問金申領手續。
8.2工會干事按上述各類禮金、慰問金及其它經費的標準,填寫相應的《工會經費申請審批表》,提交工會主席、公司辦公室及工會財務進行審批。
8.3工會經費審批通過后,由工會干事負責向出納領取相應的慰問金或禮金。如需購買禮品、慰問品的,事后向工會財務人員提供相應的票據充帳。
8.4對于每次的經費使用情況,由工會干事負責在《工會經費使用登記表》中進行明細的登記及備案。
8.5申請補助須在事實發日起3個月內提出,逾期視同放棄。
9、超過工作經費限額的款項,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單獨申請:由工會干事提出申請,提交工會財務審核后,提交工會主席、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審批。
10、其他未盡事宜依上級工會規定或公司工會另行規定。
工會管理辦法 13
為加強對工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明確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審批程序和批準權限,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使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工作全面開展,更好地面向基層,為員工群眾服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會經費的來源:
會員交納的會費、本單位依法向工會撥交的經費、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補助、其他收入。
二、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
會員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勞動競賽、工會建設等。
三、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
1、嚴格財務紀律,堅持勤儉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收支項目及時登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會經費,確保專款專用。
2、工會經費重大開支做到工會委員會集體商定,工會主席審批,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3、做好工會財務收支預決算,經審委要加強工會經費開支的審查與監督。工會每年應如實向會員、代表大會匯報本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
四、工會經費使用標準:
1、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年累計發放不超過1000元。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2、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不超過100元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時,可以給予不超過元的慰問品。
4、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可以給予不超過元的慰問金,當年內二次住院的不再享受該福利。
5、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不超過元的慰問金和花圈一個。
6、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不超過元的紀念品。
工會管理辦法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會工作,切實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在團結組織職工、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公司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工會法》、《勞動法》、《中國工會章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中電投集團公司工會工作條例》和上級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辦法適用于公司經營管理,本辦法對所屬各單位由要求的,各單位遵照執行。
第三條公司工會委員會(簡稱公司工會)及其所屬各級工會組織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堅持“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的企業工會工作原則,全面履行工會的各項職能,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團結和動員職工為實現公司“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做貢獻。
第二章、公會管理職責
第四條、公司工會及其所屬各級工會組織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第五條、組織職工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決議的執行。
第六條、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各專項集體合同,并監督集體合同和各專項集體合同的履行。
第七條、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第八條、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職工綜合素質,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培養、評選、表彰勞動模范,負責做好勞動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協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和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企業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做好職工互助保險基金、送溫暖救助基金和職工特重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第十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加強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資產。
第十一條、堅持群眾化、民主化,實行會務公開,凡涉及會員群眾利益的重要事項,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作計劃、重大活動、經費收支等情況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二條、按照會員和職工群眾的意愿,依靠會員和職工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工會活動。
第十三條、工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需要占用生產時間的,應當事先征得企業的同意,工會非專職委員占用生產或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建立會員評議建家工作制度,增強工會凝聚力,提高工會工作水平,、推動企業關愛職工,引導職工熱愛企業,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第三章、公會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公司工會及其所屬各級工會組織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協調企業勞動關系,推動建設和諧企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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