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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車公用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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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1
隨著公司業務的發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對外經營工作和接待任務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從提高辦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車維護成本等方面考慮,并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私車公用”管理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一、“私車公用”原則
1.有利于公司對外業務的開展原則;
2.有利于提高辦事效率原則;
3.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原則;
二、名詞解釋
私車公用是指公司員工為了方便工作以個人名義在自己工作常駐地購買車輛,公司根據相差制度給予相應數額的車輛使用費用補助,車輛產權歸員工個人。
三、適用范圍及補助標準額度
以下崗位人員經審批后按標準限額補助:
1、主管市場銷售、采購、服務等外部事務、月出外辦事時間超過三分之一的一級部門以上負責人1000元/月;
2、負責對外銷售、服務等業務部、月出外辦事時間超過三分之一的二級部門負責人500元/月;
3、公司管理部門、客戶服務中心等主管外部事務的部門負責人及經批準的人員(助理和員工)200--400元/月;
4、具體的補助標準額度由總經理批準的額度執行。
四、管理及費用補助辦法
1、 所有按本辦法享受車補的人員除出差往來車站、機場的'交通費用可報銷之外,不得再報銷車輛上牌所在地及往返周邊地區的其他交通費(“上牌所在地”,簡稱:本市,包括市內、郊市、郊縣和郊區)。
2、所有按本辦法享受車補的人員在上牌所在地及周邊地區辦事(不含出差車站及機場往返)公司原則上不再派公車接送,特殊用車需經上一級領導批準,并由公司辦公室嚴格控制及登記,更不得以部門用車為理由派公車辦事。
3、所有按本辦法享受車補的人員所購車輛必須保證本人在公司上班期間將車輛停放在公司,遇公司商務繁忙時, 車輛所有者應給予配合公司使用,否則可取消車補。
4、車輛在使用中購車人要嚴格遵守國家所有相關法律、法規,車輛出現任何的違章行為均由購車人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5、補助實行包干制,限額范圍內補助須根據當月出勤計算折算,領取補助時須提供:1、正式發票(①油費、②路橋費、③停車費;④其他費用)和填寫每月公里數、油耗表數學;2、不足部分以領條的形式發放此補助。
五、符合私車公用條件的個人按照以下步驟申請:
1、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備案表》,由購車人提交車輛型號及相關資料復印件(原件核對,核對人在復印件上簽字);
2、按照規定程序報各有關領導批準,報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車輛服務期內遇人事變化處理規定
所有實行私車公用辦法的人員必須填制《私車公用申請備案表》審批,崗位發生變化后按新崗位重新審批。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2
由于公司正處于成立階段,為達到公司和私車所有人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決定對公司員工因辦理公事使用汽車所有權人給予一定的補貼,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私車公用的管理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的私車公用管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私車公用是指本公司人員,將其私有汽車用于公務活動,私有汽車必須是各種手續完備、已交納機動車交強險、車上人員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等相關費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確保行車安全、正常行駛的`四輪機動車輛。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因用私有車輛在一定區域內(淄博市)從事公務活動的,其費用實行按月支付。
第四條私車公用長途用車(出淄博市)時由公司辦公室開具派車單,出車回來后,駕駛人員應如實填制出車里程數,并報總經辦。如遇特殊情況,則應在事后及時補填出車單。
第二章私車公用的補貼和費用負擔
第五條私車公用補貼標準:按照1.5元每公里補貼。若車主為當事司機,因違反交通事故、車輛管理規定致使行政處罰的費用公司不予承擔。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人員傷殘的修理費、醫療費、護理費等,依據辦理的車輛保險,由保險公司承擔,本公司不予承擔。若車主并非當事司機因違反交通事故、車輛管理規定致使行政處罰的費用公司不予承擔。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人員傷殘的修理費、醫療費、護理費等,依據辦理的車輛保險,由保險公司承擔,不足部分由本公司承擔。本公司承擔因公出車時的車輛通行費、泊車費。
第六條公司總經辦根據需要和可能調配車輛。
第七條補貼和報銷要求:
私車公用駕駛人員應提供補貼申請單、派車單及與擬補貼金額相同的油費發票或其他發票(發票開具本公司臺頭)、車輛通行費、泊車費發票等憑證,在出車回來后及時補貼和報銷。
第八條補貼和報銷程序:車輛所有人根據總經辦開具派車單上的里程數填制補貼申請單→分管領導簽字→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公司總經辦應核對車輛行駛里程是否真實客觀;財務部門應核對補貼和報銷手續是否完備。
第九條私車公用原則上規定:以車定人,車主開車。特殊情況下,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協商調派。
第十條屬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時向車輛管理部門、保險公司交納相關規費,車輛一切規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私車公用車輛在因公外出情況下,違反交通法規的費用承擔參照本辦法第五條。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總經辦為私車公用管理辦法的歸口部門,總經辦擁有本辦法的解釋權。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起實施。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車輛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為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根據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司公務活動。適用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經公司審批確認符合一定條件的工作人員。
三、申請條件及審批程序
1、擁有私人汽車且符合開放的職位、汽車保險齊備、駕齡超過1年并且在交警部門未有主要責任事故記錄的員工,方可申請私人汽車部分用于公司業務。員工用私車從事公司業務時,不得再使用公司業務用車。
2、確因公司業務車輛資源存在不足,車輛臨時調度不開,或辦理業務時間緊迫;
3、對本公司擔任特殊職務人員,經常外出辦事;
4、車輛行駛證、駕駛證、車牌、保險單(全保)等各種證件應齊全。
5、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填報《私車公用申請單》,并提供汽車行駛證、駕駛證和保險單據等復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為備案),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報準申請,列明去向、申請人、車牌號、隨行人員、申請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時間、使用車輛種類、人身保險情況等相關事宜。填寫完整后提交部門經理同意,送辦公室審核,再經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私車公用,辦理有關手續后,享受公司私車公用待遇。
6、符合上述條件的且已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應與公司簽訂《私車公用書面協議》,規定相關權利和義務。
四、報銷標準
1、車輛的維護費和修理費、年檢費、保險費均由車主本人承擔。
2、行車具體根據《私車公用申請單》每月累算。
3、每月月末報銷費用一次,報銷時應填寫《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單》并附上相應發票后規定程序報銷。報銷費用由財務統一支付。
4、過橋費、停車費根據應公外出實報實銷,交通違章罰款單據不得核銷或變相沖抵。
5、享受補貼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補貼。
6、費用報銷標準
方案一:按實耗油量計算私車公用補助,油價以廊坊市價為主。汽車排量1.3以下(含1.3)1.3—2.0 2.0以上(含2.0)油耗標準8升/每百公里10升/每百公里12升/每百公里在未使用公司加油卡出外辦公時所耗油費補助計算方式為:里程數x油耗標準x廊坊市汽油價格
本費用含車輛在因公外出使用過程中造成的無形損耗。
方案二:區分汽車排量標準,按里程補貼基數計算私車公用補助。汽車排量1.3以下(含1.3)1.3—2.0 2.0以上(含2.0)里程補貼標準0.1元/每公里0.08元/每公里0.05元/每公里補助標準:里程補貼標準x里程數
本費用含車輛在因公外出使用過程中造成的無形損耗。
五、車輛的管理
1、私車的調派:私車應滿足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公司調度。
2、私車的使用:車輛在正常上班時間應停放在公司。公務調派車輛時,原則上安排私車車主使用,以滿足公司業務急需用車。
3、私車公用外車前應做好詳細行車記錄,記錄內容應如實填寫,有不誠實行為的將停發補貼,情節嚴重者將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4、公司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司機班,私車公用費用報銷的審核部門為公司財務部。
六、違章與事故處理
1、私車公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
2、非公務用車或私車主擅自借與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全由私車主自行承擔。
3、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修護費,按《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處理。
4、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公司對當事人按公司規章制度及《車輛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辦起草,經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實施,辦公室擁有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正權。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4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快節奏的辦事效率提高,交通工具已成為現代化企業辦事、交流、聯系工作的象征,員工自有汽車不斷增加,進一步加快了社會發展步伐,為了體現公司人性管理,對員工私車公用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私車公用范圍及管理:
1、公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經理級別以上的員工和特殊崗位的員工,因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請,報企管中心審定,經公司批準后,按私車公用給予一定經濟補助。
2、私有車輛必須是各種手續完備、安全性能良好,確保行車安全,正常使用。
3、批準的私車公用,在工作時間或工作需要時,必須保證用車。如個人有事暫時不能用車,必須向公司企管中心申報。
4、私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市車輛管理和交通法規,對于違反交通法規的罰款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車輛相關費用補助:
1、對于私車公用的.汽車,公司承擔年度本車輛的審檢費、道橋費、養路費。在每年審驗車輛后,憑交費發票,經公司車管部門審核,常務副總審批后,財務中心給予報銷。對于不滿一年的私車公用的三項費用,按使用月數給予補助。
2、汽車所需燃料,視具體情況核定月補助400~800元燃料費。財務中心按照企管中心提供的員工姓名和車輛牌照號碼,按月辦理供油卡發給本人。
三、本辦法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公司企管中心。本辦法從20xx年開始執行。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隨著公司業務發展,為提高辦事效率,針對員工因公務外出需要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人員,報經公司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司公務活動,并與公司簽訂《員工私車公用協議書》
三、申請條件及審批程序
1、員工必須確保私車保險齊備、車況良好,本人實際駕齡超過1年且在交警部門未有主要嚴重責任事故記錄,方可申請私車外出用于公司業務。
2、員工確因公務需要臨時使用私車外出時,必須事先填寫《私車公用申請表及行駛記錄表》中的“私車公用申請”部分,經由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外出。
3、外出時,拍攝起始及返回公里數發送在公司微信工作群,用車結束后員工本人填寫行駛記錄,經由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交予財務報銷。如公里數遺漏拍攝,則以百度地圖駕車模式下最少時間狀態計算里程。
四、私車公用費用報銷項目及標準
1、私車公用車輛的維護費、修理費、年檢費、保險費均由車主本人承擔
2、私車公用里程補貼按照1元/公里的標準進行補貼,正常的過橋過路費、停車費等據實憑發票公司報銷。
3、私車公用補貼費用需要以正規的燃油發票作為報銷憑據。燃油發票僅作為事件憑證,票面金額不作為報銷金額,具體報銷金額以實際公里數為準。
4、私車公用所有報銷單據不得以其他憑證核銷或變相沖抵。
5、每月15日報銷上月費用,報銷費用由財務統一支付
五、關于私車公用的管理
1、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需按照《私車公用申請及行駛記錄表》的內容及時地做好記錄,不準弄虛作假,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2、員工非公務用車或將私車擅自借予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
3、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車輛管理及交管部門備查所需的`證件及相關手續齊全并始終在有效期限內,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
4、私車公用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部門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5、私車公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規,對于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員工本人承擔。
六、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期實行,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以上條款未盡之事,作個案處理,并會根據公司發展不斷修訂和完善。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車輛使用要求,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需要私車公用的員工(職務及技術職別以公司正式認命文件或總經理批示為依據)
三、私車公用形式
1、根據核定標準按月發放車輛補貼;
2、臨時征用私車。
四、費用標準
1、費用補貼標準:500-3000元/月;
2、補貼人員:由本人提出,公司審核后確定具體補貼金額;
3、承擔臨時征用的,費用參照公里數進行核定,按照1.2元/公里的補貼基數進行補貼;
五、相關規定
(一)享受車貼人員
1、市內交通費:享受補貼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形式的.交通補貼,亦不再核銷相應的市內交通費;
2、補貼發放:補貼以本車費用發票(燃油、過路、維修保養)的形式核定報銷,補貼每月核銷一次,按通常手續審批;
3、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享受補貼者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也涵蓋在補貼內,不允許再另外報銷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
4、車輛保險費(交強險以外險種):不在補貼范圍之列,由車主自行負責;
5、病事假、出差連續達一個月者,不再享有該月補貼;
6、享受車輛補貼的私車在公司需要用車時應接受公司調度;
(二)非享受車貼人員
1、因公外出或者出差需要用車時,用車人可以申請私車公用;
2、私車公用應填寫《用車申請單》提前報批,列明去向、事由、車牌號、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填寫完整后報相關領導審核;
3、私車公用的補貼中只包含汽油費,其他因公相關費用按照正常程序報銷。
六、違章與事故處理
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員工所發生的一切違章、交通事故、罰款、民事糾紛等均由此產生的事故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私車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強企業凝聚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x集團本級及所屬各單位的私車公用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經集團總栽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務活動。
第二章條件及審批程序
第四條具備駕駛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私車公用:
一、對本集團有特殊貢獻人員;
二、在本集團擔任特殊職務人員;
三、確因公務所需經常使用車輛,但所在單位又不能滿足需要的。
以上人員中,不包括已實行銷售費用包干的銷售人員及片區負責人。
第五條私車用于公司業務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報集團總裁審批(附私車公用申請表)。申請項目包括:申請人、申請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時間、使用車輛種類和車輛、人身保險情況等。
第六條對于符合私車公用條件且已經集團總裁批準的,應與所在單位簽訂私車公用書面協議。
第三章費用報銷規定
第七條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四次合理費用外,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額外報銷公務活動費100元。
一、已婚職工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兩地。
二、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縣(市)。
三、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距離不超過xxx公里。
每月報銷的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的四次合理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油費。過路過橋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途內發生的費用核報;油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報。
已享受本條規定待遇的,不再報銷與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關的出租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八條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但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者,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費用300元。
第九條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內出差,不再派用公車,也不再報銷出租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十條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因公去單位所在地縣(市)外出差的,原則上應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確需借用其私車時,只準報銷過路過橋費和油費,油費按每公里0.30元核報,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每月報銷費用一次,具體時間由所在單位自定。報銷時應填寫《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單》并附上相應發票后規定程序報銷。
第四章法律責任及其他
第十二條私車公用車輛必須向車輛所在地車管部門辦理強制保險和任意保險,按規定交納養路費等,辦理一切規費所需支出由車主自負。
第十三條因私車公用而發生的`交通責任事故,本集團及其所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與交通事故相關的其它費用(如事故處理費、車輛維修費等),由車主自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集團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集團辦公室,各單位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各公司辦公室。私車公用費用報銷的審核部門為各單位財務部。
第十五條本暫行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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