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辦法集合15篇
信息管理辦法1
一、目的
規范電廠安健環信息的溝通,確保信息交換、傳遞的快捷、有效。
二、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生產信息溝通的內容、渠道與溝通的要求、處理、回顧等管理工作。
本標準適用于掛治電廠各部門。
三、規范性引用/應用文件
1、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第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八條
2、應用文件
《五凌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健環風險管理體系指南(發電)》
四、定義與術語
無
五、職責
1、分管廠領導
1.1、審批電廠向上級、外部傳遞的安健環書面信息。
1.2、對電廠各級人員傳遞的信息作出批復、反饋意見。
2綜合部負責人
2.1、向廠部傳遞綜合管理類信息。
2.2、組織、監督、審核本部門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單位信息傳遞。
2.3、部門內部溝通信息。
2.4、組織對供應商、承包方、地方政府等相關方的信息溝通。
2.5、聯系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協同平臺、騰訊通等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更新。
2.6、安健環相關信息外部聯絡與協調。
3、安生部負責人
3.1、向廠部傳遞生產管理類信息。
3.2、組織、監督、審核本部門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單位的信息傳遞。
3.3、部門內部溝通信息。
3.4、組織對供應商、承包方、廠家等相關方的信息溝通。
4、安監專責
4.1、向廠部、部門、分部、員工傳遞安全類信息。
4.2、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傳遞安全類信息。
4.3、對外包工程臨時用工的信息溝通。
4.4、監督檢查安健環信息溝通情況。
六、管理內容和方法
1、信息溝通管理總要求
1.1、信息溝通須具備可追溯性,做到有據可查,通過紙質文件存檔、錄音、電子文件等形式追溯,保證信息傳遞的及時、有效、準確。
1.2、信息按照部門及崗位的職責、權限進行傳遞、溝通,保證信息傳遞的必要性,不得違反電廠《保密工作管理標準》。
2、信息的識別與溝通渠道建立
2.1、相關部門主任組織各部門系統識別需要在內部和對外傳遞的安全、生產信息內容與溝通對象,應包括信息內容、溝通對象、方式、時機、負責人(部門),確保信息得到及時溝通和傳遞。
2.2、信息溝通的內容
2.2.1、國家和各級政府最新發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
2.2.2、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管理標準及要求;
2.2.3、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文件、管理標準及制度;
2.2.4、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信息;
2.2.5、內部安全生產信息、安全生產會議紀要、簡報、簡訊等;
2.2.6、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建議和抱怨;
2.2.7、相關方的需求與企業潛在風險的影響;
2.2.8、應急程序及設施;
2.2.9、其他信息。
3、信息溝通方式
3.1、內部溝通:各部門溝通方式可采用:會議、簡報、報表、協同平臺、網絡(騰訊通)、交談、短信、電話、一對一溝通、電子郵件等。
3.2、外部溝通:通過座談會、定期回訪、調研、問卷調查、報告、函件、網站等方式和方法與電網調度、政府、行業監督機構(單位)、新聞媒體、社會公眾、供應商、承包商、同行業其他單位等相關方進行交流和溝通。
4、內部溝通
4.1、內部信息的收集
各部門主任組織及時收集安健環方面的信息,并對所收集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4.2、內部信息傳遞與溝通
4.2.1、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信息傳達到各相關人員。 4.2.2、各部門應對所收集的安健環方面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后報送對應的歸口管理部門。
4.2.3、安全生產部將安健環方面的信息及時通過內部網站、協同平臺、騰訊通、簡報等宣傳工具傳達到員工,相關方需要索取相關安健環方面的信息時,應滿足其要求。
4.2.4、安全生產部按季檢查、公布內外部的安健環方面的信息。
4.2.5、安全生產部應每月就安健環方面的重要內容與員工一對一交談和會議通報,收集員工關心的問題和建議,處理與員工相關的安健環問題。
4.2.6、及時將信息處理情況反饋至相關部門和員工。 5、外部溝通
5.1、溝通內容包括服務信息、事故和障礙信息、承包商和供應商管理信息、安健環管理等信息。
5.2、向外部進行信息溝通,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出口。
5.3、安全生產部應向承包商和供應商及其它進入電站的相關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或標準。
6、合理化建議
建立合理化建議管理標準,成立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明確評審程序及獎勵標準,并派專人跟蹤建議實施情況。
7、信息的處理
7.1、各部門(班組)應識別本部門(班組)的安健環信息溝通機制,明確各項信息溝通的責任人。
7.2、信息歸口管理部門將所有信息及時傳遞到相關的部門,相關部門應按照規定的時限進行反饋和執行。
七、附則
1、廠部與部門負責人每季度檢查電廠內部信息溝通情況,對信息溝通中存在的問題責任人依據《績效考評管理標準》進行考評。
2、各部門負責人每年組織回顧本部門管理信息的溝通情況,分析信息溝通的全面性、及時性、準確性、有效性,根據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問題完善信息溝通機制。
3、各部門(班組)應將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問題反饋至歸口管理部門。 4、歸口管理部門對反饋的問題組織進行分析,依據分析結果及反饋意見完善信息溝通機制。
5、本標準在執行過程中要求的記錄形式和保存期根據附錄要求保存,保存方式為紙質版或電子版,保存期限為一年。
信息管理辦法2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公信力建設,科學規范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信息公開制度。
一、信息公開原則
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二、信息公開內容
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信息公開實行定期披露、臨時披露信息披露。其中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項目信息、財務信息、重大事件及年度大事記等。
臨時披露的信息包括:新聞和活動信息、項目動態信息、突發災難緊急救助信息、重大事件及重大人事變動公告、臨時財務信息等。
三、信息披露的時間和形式
(一)披露時間。定期信息以半年為披露時間節點,臨時信息隨時披露,救災信息根據民政部要求即時披露。
(二)主要形式。年度報告及官網全文閱讀服務、基金會中心網、政府指定媒體或全國性媒體上發布摘要,邀請媒體參加活動并進行新聞發布、公告、內部發文、新聞發布會等。
四、信息公開審批流程
項目部填寫信息公開內容確認單→財務部對數據進行復核→項目部負責人復核→秘書長審批。
五、要求及責任
1、充分認識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會的生命力,信息公開工作是公信力建設的根本舉措。要把信息公開納入各部門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門要做到誰負責的項目誰負責負責的'公開,實行誰經辦誰落實的原則,責任到人。各部門在對外公開信息時,提供信息要及時、準確、詳實。對披露信息不及時、不準確,受到社會質疑的,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直接落實人的責任。
2、加強對信息公開制度實施情況的總結。各部門要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不斷進行總結和補充,逐漸形成帶規律性和比較完善的信息公開體制,推動我基金會信息公開工作的常態化和規范化。
信息管理辦法3
一、公司信息的定義
信息平臺指公司對外宣傳的窗口:包括公司網站、各類廣告宣傳、新聞發布、經營資料及照片、信息群發、微信群發、郵件群發、論壇發帖、淘寶以及阿里巴巴等經營性網站產品發布與更新等業務所涉及的內容。
二、管理目的
為了提高各部門對企業對外宣傳的重視程度,保守企業經營機密,避免無序發布帶來的不良后果,擴大企業知名度、宣傳企業形象、推廣企業產品。
三、信息發布規定
1、公司的所有對外宣傳信息,由銷售部門按照公司發展方向統籌規劃執行。對外宣傳口徑和文字內容、圖片內容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核。
2、未經允許,任何部門、員工不得以個人名義對外宣傳、發布和公司相關的各類信息。
3、除指定發布信息的部門外,各部門需要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宣傳信息時(含短信、郵件推廣中的圖片、影視、文字等內容),必須填寫《信息發布管理表》,詳細列明發布信息的主題、內容、數量、對象及發布方式等。
4、信息發布平臺由銷售部負責管理與監督,所有發布內容須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并批準。
5、發布信息內容要求以簡單、表述清晰為原則,杜絕過多的修飾語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傳語和廣告語。
6、信息的起草、審核:信息撰寫人按照規定格式起草信息后,應填寫《信息發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內容,由本部門負責人對擬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并簽字,以確保信息的內容真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7、信息的審批:經審核后的《信息發布管理表》報主管領導進行審批簽字后對外予以發布。
8、信息的刪除與更改:因各種原因需要刪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職能部門填寫《信息發布管理表》,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后報主管領導批準將信息予以刪除或更改。
9、所有的發布信息者發布的同題材的內容要保持標準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顯性差異。
10、對需要注冊的網站,統一使用公司名稱作為用戶名,需要上傳頭像的,以公司logo作為頭像,對于登陸密碼盡量使用統一密碼。密碼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對外泄露或遺失。需要添加聯系方式的,須留有公司的聯系方式。
11、下列信息不得在網上發布
(1)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信息;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
(3)損害公司的榮譽和利益的信息;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
(5)破壞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12、公司網站維護人員要保證網站正常運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13、信息發布人員對于所發布的信息要及時跟蹤,對反饋與回復的信息要做好登記,并及時傳遞給相關部門,并做好記錄。
14、每天在所注冊的論壇、門戶網站等要保持至少登陸一次,微信和QQ群要做到持續性登陸,要并對相關信息進行刷新與更新,以保證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信息管理辦法4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信息管理工作,更好地發揮信息工作在服務決策、溝通情況、反映問題、交流經驗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通過高效靈敏的信息網絡和工作機制,緊緊圍繞各部門各時期中心工作和公司卓越發展目標,全面、準確、及時地匯集信息,為各部門互通有無,各級領導統攬全局、科學決策提供服務和依據。
第三條 分公司辦公室是信息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信息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考核評比。
第四條 信息收集范圍:分公司機關各部門、直屬各業務部、各分支機構、監管機構、行業內其他企業等。
第五條 信息報送方向:總公司、山西保監局、山西保險行業協會、山西省保險學會、分公司內網網站及省級有關媒體、其他有關刊物等。
信息工作主體
第六條 分公司信息工作的主體是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直屬業務部。
第七條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定信息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的`信息采集、綜合分析和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 信息員要主動與分公司辦公室保持聯系,承辦有關信息事務。
第九條 信息內容主要包括:貫徹落實總、分公司的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專項工作部署的情況;有關保險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總、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調研各部門的情況;各部門工作的新思路、新經驗、新舉措以及取得的成績;各部門的重大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承保及理賠項目的結果和反響情況等;本部門工作當中涌現出的榜樣人物、感人事跡等。
第十條 各部門每旬須向分公司辦公室報送信息至少一條,被分公司采用的每條信息獎勵30元,被總公司或監管部門采用的信息每條獎勵80元,由省級媒體采用的信息每條獎勵100元。
信息報送
第十一條 信息員應保證報送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全面性、適用性,同時要具有部門特色。
第十二條 信息工作責任人和信息員對上報的信息要在內容篩選、送審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信息質量和信息安全。
信息發布和考核
第十三條 分公司辦公室對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進行歸納、分類、篩選,向總公司、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的相應刊物報送。
第十四條 分公司辦公室可根據需要,對信息發布的形式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改。
第十五條 分公司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信息報送情況,每季統計信息數量,并進行通報。
第十六條 分公司于每年年末對各部門本年度的信息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優秀部門、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和獎勵。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信息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有限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規范信息系統管理,合理利用系統資源,推進公司信息化建設,促進計算機的應用和發展,保障公司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信息系統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絡)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第三條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應當保障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絡)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計算機功能的正常發揮,保障應用系統的正常運行,以維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第二章硬件
第四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人,負責保管所用的網絡設備和線路的完好。兩人以上的用戶,必須明確一人負責。
第五條計算機設備的日常維護由各部室、分公司負責。計算機設備和軟件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由局域網相關管理人員統一進行處理。
第六條按照作息時間準時開關機,及時處理有關文件,嚴禁使用公司計算機玩游戲、聽音樂、看影碟等。
第七條計算機操作人員應保持計算機環境清潔,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關閉計算機,切斷插板電源后方可下班離開。
第八條各負責人應對計算機定時殺毒,對外來不明軟盤,必須經過嚴格的病毒監測,方可使用;
第三章軟件
第九條根據責任制,各部門、分公司配備的網絡設備根據使用者落實到人,各責任人對于計算機的系統登陸必須設置帳號密碼,嚴格控制非使用人員使用計算機
第十條責任人對自己的計算機要經常進行病毒檢測與殺毒。嚴禁外單位人員操作信息系統,嚴禁使用外來盤片,以防泄密和病毒侵入。
第十一條操作計算機時不得使用一些危險性的命令,嚴禁使用分區及格式化硬盤等操作。
第十二條計算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在各終端及局域網上安裝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程序。各單位所使用的'計算機和軟件系統,除審批通過的管理軟件外
第四章網絡
第十三條聯接局域網內的任何一臺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相聯,如經發現,所帶來的后果由用戶責任人負擔。
第十四條根據工作需求,批準聯接國際互聯網的相關部門,聯接國際互聯的計算機,嚴格與局域網分開,該計算機上使用的移動外設(U盤,移動硬盤,軟盤)必須在經殺毒檢測過后才可進入公司辦公局域網使用。
第五章移動外設
第十五條凡公司發放的所有移動外設(U盤,移動硬盤,軟盤等)只能在公司內部使用,不允許外借、存儲私人資料或帶離公司使用;
第十六條凡公司發放的所有移動外設(U盤,移動硬盤,軟盤等),須定期殺毒;
第十七條外單位的移動外設,若需在本公司辦公局域網內使用,必須先殺毒檢測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數據安全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統操作的管理人員由公司統一發放系統登陸帳號,帳號專人專用,嚴禁泄漏口令和機密。
第十九條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拷貝到軟盤或光盤上,以防病毒破壞或意外而遺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設備管理部有權對局域網絡以及各單位計算機
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凡有違反本制度的單位、部門或個人,由設備管理部報告中心領導,視情節對部門或個人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聯網各部室、分公司網絡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三條以上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200元/項考核責任單位,100元/項考核責任人;
第二十四條計算機未達到更換使用年限,而發生故障,進行過主要部件修理的,按修理價值30考核該計算機使用單位,按15考核該計算機的責任人。
信息管理辦法6
1 總則
1.1 為適應分公司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保證信息安全,遵循總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信息資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重要基礎,必須加強管理,使信息的采集傳輸、日常維護、信息平臺建設、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設“五統一”原則為指導,不斷提高信息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辦法所涵蓋的信息資源范疇,主要是指分公司內部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稱內部信息)。(cjh1) 管理的對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統形成的信息、使用計算機編制的信息、專業系統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類文本信息、數據庫信息、web頁面信息、圖形圖像信息、多媒體信息等;印刷品作為信息的主要載體之一,盡可能進行電子化的處理,也納入信息資源管理之內。
2 管理體系
2.1 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個整體,兩個層次;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方針建立,信息中心歸口管理,各業務部門專業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次,負責審定分公司有關信息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審核有關標準、規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信息資源的組織、協調、采購、服務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臺、信息整合等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技術支持工作。信息資源管理業務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統管理部的指導。
2.4 各級業務部門既是信息資源的使用單位,也是專業信息資源的主要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業務范圍內有關信息資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同信息中心全面開展信息資源的管理工作。
3 內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信息的管理,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內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業務部門依據業務職責提出各種內部信息需求,并分別按本部門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稱“部門內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分別匯總,確定信息內容、信息提供時間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予以審核確認。
3.2 信息中心組織匯總各業務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并進行歸類,對各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歸納為部門間共享信息(下稱“部門間共享信息”),理順信息來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別反饋給各部門核對認可。
3.3 部門間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協調信息需求部門落實,實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滯留在部門或個人的現象,任何個人和部門無權獨占信息資源。
3.4 各級下屬單位的內部信息除供本單位內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時提供給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
4 外購信息的管理
xxxxxxxx
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2頁
5 信息整合和統一信息平臺
5.1 信息整合是對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物理或邏輯的集中存儲、整理、分類、分級和發布,并提供相應的授權訪問,從而發揮信息資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確認的結構化信息、非結構化信息及web頁面信息。
5.2 建立統一信息平臺是實施信息整合、進行有效信息資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統一信息平臺是各部門發布、訪問、共享信息資源的工作平臺。信息中心負責建立統一信息平臺,將各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臺,并實施信息整合。各部門有責任支持和配合統一信息平臺的建設工作。
5.3 統一信息平臺的建設除包含針對結構化數據的數據整合和非結構化數據的內容整合外,還包含應用系統的應用整合和業務流程的業務整合。統一信息平臺的建設首先要完成數據整合和內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個性化信息服務、針對互聯網和企業內部網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負責統一信息平臺的運行和維護,及時實施信息整合、信息分發等處理,保證信息的暢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級和授權
6.1 根據信息本身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分別制定信息分級標準。
6.2 部門內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級分級。a1級信息提供給本部門所有人員訪問;a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a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
6.3 部門間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級分級。b1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所有人員訪問;b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b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b4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負責人訪問。
6.4 外購信息分級主要考慮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簽合同,按c1、c2二級分級。c1級信息在分公司范圍內使用;c2級信息在本單位內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級標準對各類信息進行分級,并形成信息的分級屬性。部門內自管信息由本部門實施分級,部門間共享信息和外購信息由信息中心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分級,并由信息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6.6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和個人崗位職責,結
合信息分級屬性,對部門和個人進行信息授權,保證信息準確送達和安全使用。個人的信息授權列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查。
6.7 個人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后,必須及時更改信息授權,避免信息授權不當的風險,并報信息中心備案。
7 信息資源的安全
7.1 為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分別建立相應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用戶權限管理策略、信息資源授權策略、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根據統一信息平臺系統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應的'管理員角色,包括系統管理員、負責用戶管理的管理員組、負責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的管理員組,以及相應的二級管理員組。
7.3 用戶權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戶可以查看被授權的信息,并能將自己的信息與其他特定的用戶或用
戶組進行共享。只有負責用戶管理的管理員組有權完全管理和維護系統的用戶信息,相應的二級管理員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3頁
只能管理和維護所管部門的用戶信息,用戶可以維護自身的用戶信息。
7.4 信息資源授權策略,對于普通受控信息采用用戶組共享方式授權或針對單個用戶直接授權的方式,對于高度受控信息只能采用針對單個用戶直接授權的方式。
7.5 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存儲進行非加密存儲、部分加密存儲或者完全加密存儲。
7.6 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傳輸進行非加密傳輸、部分加密傳輸或者完全加密傳輸。
8 內部網站管理
8.1 內部網站為滿足企業內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臺,主要用于發布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及有關市嘗經濟信息。
8.2 內部網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內部共享信息的平臺,現階段須按建設統一信息平臺的要求加強管理,待條件成熟,逐步向統一信息平臺過渡。內部網站在技術及內容上必須考慮與統一信息平臺的兼容。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網站的管理,負責統一規劃,負責網站的設計,根據分公司公用信息平臺、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及信息保密規定監督、考核網站的建設和運行,并提供技術支持,實現對內部網站的統一管理,保障內部網站的運行安全。
8.3 內部網站信息資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顧的原則,保證信息及時準確,保證使用安全可靠。發布的信息內容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8.4 內部網站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內容發布程序和訪問權限控制,同時做到內外網嚴格分離,防止未經授權的非法訪問。
8.5 內部網站在滿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時,須對總部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訪問通道和鏈接,保證總部能夠及時了解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
8.6 內部網站上的信息發布需經各業務部門業務領導、保密領導小組確認,內部網站的信息,未經授權,禁止對外披露、發布。擅自對外泄漏內部信息,影響企業經營業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嚴肅追查,并對相關責任人員或部門追究其違紀責任。
9 源信息的維護
9.1 分公司各單位內自管信息由各單位負責源信息的維護,信息管理部門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門間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負責源信息的維護,按要求適時更新信息,保證共享信息的時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并與企管部共同負責信息共享的監督與考核。
9.3 各源信息維護部門在維護信息時應標明信息的類別、級別等必要標識。
9.4 信息中心根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源信息上網共享和加密,并對源信息的更新維護進行監管和考核。
10 信息質量管理
10.1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管理的科學性,保證信息的提供的準確、及時性、便于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須建立、健全信息質量反饋制度,以保證分公司信息資源的質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質量的考核單位,各業務部門有義務監督其它業務部門所提供信息的質量是否符合準確、及時和規范性要求,將信息質量反饋也納入各部門信息考核當中。
10.2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有關信息質量反饋意見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門負責提出關于信息準確性、時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4頁
性和一致性的意見,由信息中心匯總并分別送達各信息提供部門,協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門不斷提高共享信息的質量,同時不斷完善信息平臺的性能和功能,并定期檢查跟蹤反饋記錄。
11 附則
11.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1.2 本辦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信息管理辦法7
一、總則
為加強通訊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備的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等費用支出,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職責
(一)綜合部
1、負責公司通訊工具的配置、管理。
2、負責公司各通訊費用的統一繳納管理。
3、負責超支通訊費用的統計、核算。
4、負責通訊費用的廠務公開工作。
(二)財務部
1、負責通訊費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2、負責通訊費用超支部分的扣除等成本核算工作。
三、管理規定
(一)通訊工具產權歸公司,各使用單位只有使用權,不得私自遷移或過戶轉讓。
(二)辦公電話配置原則:
1、生產車間電話配置:
(1)公司各生產車間的控制室,配備一部電話,以上電話均限齊魯石化公司專網。
(2)車間機關原則上配備一部電話,特殊情況須增加配置由分管領導審批。
2、公司機關電話配置:按辦公房間與工作崗位相結合的'原則進行配備。
3、程控電話配置:公司領導、公司傳真電話可開通國際/國內程控;營銷系統可根據需要開通國內程控;其他電話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開通國內程控。
4、市內電話配置:機關各部室開通市話;車間為單位各開通一部市話。
(三)住宅電話配置原則:
公司領導配置住宅電話。
(四)移動電話配置原則:
公司領導配置移動電話
(五)通訊費用標準
1、公司合同號內電話辦公電話費用標準(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話費標準均包括座機費)
(1)公司領導實報實銷;
(2)車間電話費用標準:
各車間(包括中心化驗室)開通的一部市話話費標準120元/月;其余開通的專網電話費標準80元/月.部。
(3)公司機關(包括財務)電話費用標準:
公司中層正職干部120元/月.部;其余電話80元/月.部;
(4)營銷系統電話費用標準:
倉儲中心、物流中心參照公司機關執行。
供應部、銷售部電話費用標準詳見《齊隆公司電話費用標準明細》。
(4)所有電話產生的信息費全部自理。
2、個人電話標準(包括移動電話和住宅電話)
(六)辦公電話由綜合部定期繳納,按照“單機考核、月度統算、超支扣款”的辦法,下達扣款通知單,并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從相關單位或職工工資或獎金中直接扣除。
(七)個人電話費用由個人自己繳納,持發票按規定報銷。
(八)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況發生的公司內部工作單位或崗位變動,其通訊工具必須按以下規定辦理:
1、辦公電話一律不準帶走,電話號碼一律不準遷移。調入單位如新裝電話,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待公司批準后才能配備。
2、移動電話的配備必須堅持“崗位配備”的原則,即當事人到新單位、新崗位后,仍符合公司公費配備條件的,當事人可繼續使用原移動電話,新單位不得再為其重新配備;因工作職務變化不符合公司待遇配備條件的,原單位必須將移動電話進行收繳,新單位不得以其他理由給以配備;移動電話的費用標準必須按其變動后的崗位級別進行重新核定。
四、管理規定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信息管理辦法8
系統權限授予及密碼管理辦法信息系統作為資源管理系統,必須有其安全性和職責權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用戶帳號:
登錄信息系統需要有用戶帳號,相當于身份標識,用戶帳號采用人員姓名的縮寫或由公司信息中心統一分發,規則如下:
(1)兩個漢字的中文名稱,采用拼音的全稱。
(2)三個漢字的中文名稱:采用姓的全拼加上名字的首字母。
如果出現用戶帳號重名的情況,出現的第一個重名的情況在用戶帳號后面增加一個字母“1”;出現第二個重名的用戶帳號,在重名的用戶帳號后面增加一個字母“2”;如此類推。
1.2密碼:
為保護信息安全而對用戶帳號進行驗證的唯一口令。
1.3權限:
指在信息系統中某一用戶的訪問級別和權利,包括所能夠執行的操作及所能訪問的數據。
二、職責與分工
2.1職能班組:
(1)權限所有班組:負責某一個模塊的權限管理和該模塊的'數據安全;
a.營業班負責營銷系統關于本所的系統權限;
b.維護班負責SF20xx標準化作業系統及PMS系統關于本所的系統權限;
c.所負責人管理OA及其它系統的權限;
(2)負責指定一個部門權限負責人,對涉及本部門負責權限的新增,變更,注銷進行提交至公司信息中心操作。
(3)本部門人員申請本部門負責權限,需要部門權限負責人簽批,簽批后由公司信息中心進行設置;
三、用戶帳號及密碼管理
3.1密碼設置及更改:
(1)第一次登錄系統時,用戶必須改變事先由管理員分配的密碼;
(2)為避免帳號被盜用,密碼長度不小于六位,建議數字與字母結合使用;
(3)每30天或更短時間內需要重新設定密碼;
(4)對于用戶忘記密碼的情況,需要按照新用戶申請流程處理。
3.2帳號與密碼保管:
(1)密碼不可告知他人,用戶帳號不可轉借他人使用;
(2)如操作用戶臨時不在崗,而有緊急且重要的業務需要用其權限進行處理時,上級可以將該用戶的權限臨時授予其他用戶,公司信息中心按照所負責人的要求的時間更改權限,操作用戶回崗時,取消授予其他用戶的臨時授權;
(3)信息系統用戶因離崗或轉崗,所擁有的系統用戶權限需相應變更時,需在將有本部門權限負責人簽字確認提交到公司信息中心處;信息中心對離崗或轉崗的帳號進行注銷并簽字;人事部門方可辦理離崗或轉崗手續。
3.3責任承擔:
帳號的注冊所有者應對該帳號在系統中所做的操作結
果負全部責任。
四、用戶申請/變更/注銷流程
用戶新增/變更流程:
(1)由用戶本人提出申請;
(2)申請人所屬部門權限負責人核準;
(3)信息中心根據《信息系統用戶新增/變更/注銷申請表》在系統中進行權限設置;維護用戶及權限清單;并通知申請人及其部門權限負責人。
信息管理辦法9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項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統的處理功能,以工程項目為中心,將工程管理過程中(經營管理和技術管理)所發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時的、成批存儲,以部門間信息交流為中心,以業務工作標準為切入點,采用工作流程和數據后處理技術,解決工程項目從數據采集、數據存儲、數據傳遞、信息處理與共享到決策目標生成等環節的信息化,及時準確地以量化指標,為各級管理者提供決策依據,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條項目信息應包括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數據、表格、圖紙、文字、音像資料等。
第三條項目經理部應當負責收集、整理、管理本項目范圍內的信息。實行總分包的項目,項目分包人應負責分包范圍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負責匯總、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條項目經理部應當設項目信息管理員,使用和維護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項目信息管理員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和考核合格。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要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建立計算機網絡,運行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優化信息結構、存儲媒介和流程,實現項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條項目信息的錄入應當按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的要求隨工程的進展及時整理、錄入,錄入的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第七條項目經理部應接入企業的計算機虛擬專用網絡,實現施工現場遠程監控、網絡視頻會議以及項目施工信息的自動上報。
第八條公司和分公司機關應設立有關機構并配備專業人員對施工項目的信息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二章項目信息管理對象
第九條項目公共信息:
(一)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信息
(二)市場信息
(三)自然條件信息
第十條工程概況信息
(一)工程實體概況
(二)場地與環境概況
(三)參與建設的各單位概況
(四)施工合同
(五)工程造價計算書
第十一條施工信息
(一)施工記錄信息
(二)施工技術資料信息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信息
(一)項目管理實施規劃信息
(二)項目進度控制信息
(三)項目質量控制信息
(四)項目安全控制信息
(五)項目成本控制信息
(六)項目現場管理信息
(七)項目合同管理信息
(八)項目材料管理信息
(九)項目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十)項目機械設備管理信息
(十一)項目資金管理信息
(十二)項目技術管理信息
(十三)項目組織協調信息
(十四)項目竣工驗收信息
(十五)項目考核評價信息
第三章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項目經理部應采用基于計算機網絡和數據庫的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項目各類信息的'收集、傳遞、存儲和加工等過程應當通過項目集成信息系統來完成。
第十四條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紙質文檔資料,應當分類保管,在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中建立索引。
第十五條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應能連接項目經理部各職能部門、項目經理與各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與勞務作業層、項目經理部與企業各職能部門、項目經理與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部與發包人和分包人、項目經理部與監理機構等;能使項目管理層與企業管理層及勞務作業層信息收集渠道暢通、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六條項目經理部要按照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的要求確立項目經理部的管理流程、項目管理人員的編制和分工以及每個人的權限、工作內容。
第十七條項目經理部使用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時要以施工網絡計劃為基礎,以成本控制為中心,實現項目辦公自動化和資源全過程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項目經理部使用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對施工項目成本進行管理的主要業務流程如下:
編輯進度計劃(建立工作列表和計劃工程量)--→施工預算(用企業定額算出人、材、機需用)--→人、材、機需用計劃(匯總和調整數量)--→施工、材料、勞資、機械模塊(產生實際成本數據)--→月底工作統計(確定要統計的工作項目及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統計結算(用企業定額算出計劃成本)--→成本報量(讀取計劃成本數據)--→成本分析(匯總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進行比較分析)
第十九條項目經理部使用項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統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應實現以下管理目標:
㈠通過計算機網絡反映工程日進度,實現工期控制計劃。
㈡通過計算機網絡詳實記錄資源消耗臺帳及費用開支臺帳,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自動比較,為實現對項目成本的控制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㈢通過計算機網絡及時提供項目質量、安全等計劃的實施記錄,以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目標的實現和質量、安全記錄的及時、準確與完整。
㈣通過計算機網絡管理項目設計圖紙、文檔、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技術資料。為現場施工、工程決算、竣工驗收、申報獎項、上級檢查等提供完備、規范的資料。
㈤上級機關可通過計算機網絡對項目施工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評價與指導,從而全面實現對業主的合同承諾,和項目承包合同的全面實現。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2日開始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局企管部負責解釋。
信息管理辦法10
1目的為進一步加強在生產組織過程中信息傳遞及時準確,強化生產組織,嚴肅指令,避免扯皮,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新事業公司各實體廠及相關單位。
3職責
3.1生產設備部負責本規定的修訂和完善工作。
3.2生產設備部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在生產過程中,要求各單位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向生產設備部調度室匯報的各種數據、生產情況,要準確、及時、完整。
4.2當生產作業現場出現生產、設備、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異常情況時,所在崗位(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向生產設備部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及領導匯報,單位值班人員和單位領導及時到現場組織處理。
4.3在日常生產組織過程中,生產設備部調度室根據生產、設備狀況下達的調度指令,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確保指令暢通,并及時反饋執行情況。
4.4生產設備部調度室需協調全公司力量進行生產、設備事故的組織處理,各單位必須服從指揮,由單位領導帶隊,及時到達指定現場積極處理。
4.5各單位按現在的'生產組織協調模式,進行平衡、協調組織生產,遇到特殊情況協調困難和需要橫向協調的及時向調度室反饋,由調度室進行協調。
4.6各單位向調度室匯報當日生產情況和各種數據,由負責生產人員和統計負責匯報。
5制度考核
在生產過程中,要求各單位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向調度室匯報的各種數據、生產情況及生產現場出現的故障、事故等,要在充分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匯報準確、及時、完整;對不報、漏報、誤報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200-500元;對遲報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50~200元;對匯報不全面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50~200元,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不報者加重考核1000—5000元。
信息管理辦法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南通市地方稅務局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工作,明確工作內容,強化工作職責,科學重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全市各類計算機應用系統穩定、安全、高效運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體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28號)的有關精神,結合南通地稅信息系統運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運維管理是信息化部門一項日常工作,也是所有其他工作的基礎,其重要性再如何強調也不過分。運維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對象是IT基礎設施和已上線軟件系統。運維管理工作的服務對象是所有涉及的用戶,包括稅務人員、納稅人和社會公眾。
第三條市局信息管理處作為運行維護體系的管理部門,負責運行維護體系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地稅系統各級系統管理員是相關運行系統運維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對重點系統、重點崗位和重點時期,建立《AB崗運維制度》和《征收期重點運維保障制度》。信息管理處下設各部門以及市區分局工作崗責劃分及工作細則詳見《信息系統建設運維工作崗責劃分及工作細則(試行)》(附件二、附件三),各縣市局及縣區分局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核心業務流程
第五條運維管理工作包含4個核心業務流程:事件管理、問題管理、配置管理、變更管理。
第六條事件管理,對于日常工作中發生的事件進行管理。事件根據不同的類型和緊急程度按照一定的管理流程進行跟蹤管理,最終體現到責任落實到人。
第七條系統管理員對相關系統出現的運維事件進行支持受理。接受來自各種渠道的服務請求、告警、故障等,按照運維事件的范圍、影響和緊急程度進行處置、分類并做好記錄,必要時啟動“南通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附件一)
第八條問題管理是對事件的進一步提煉和升級。問題管理包括問題的提出、問題原因的分析,問題的處理,今后如何避免同樣問題的改善對策。
第九條配置管理主要是針對關鍵設備和關鍵系統的軟硬件環境的配置清單進行管理,對于發生的變動要及時進行記錄以便于今后的查詢。配置管理要考慮不同的版本,以便于追朔。
第十條變更管理是一個管理流程,主要針對硬件需求、軟件版本發生變化的流程控制,以避免人為的隨意變更所導致不可預料的后果。業務需求變更不作為本辦法所考慮的范疇,本辦法主要考慮的是系統軟件配置變更、硬件配置變更的管理。
第三章機房基礎設施及硬件運維管理
第十一條機房基礎設施運維管理。該項工作由各級機房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各個機房子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市局機房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各縣市局機房環境和機房設備的正常運行和設備維保進行檢查和指導,重點是機房UPS、機房消防設備、機房空調等。
1、負責機房整體運行秩序和環境保持。
2、負責機房門禁系統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機房安全及門卡發放。
3、負責機房出入人員的管理登記工作。非信息管理處(科)人員應登記來人單位和陪同人員。
4、負責機房集控系統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
5、負責機房空調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定期增加制冷劑、定期清洗隔離網。
6、負責機房用電及UPS設備的正常運行和設備維保,定期充放電并做好日志記錄。
7、負責機房消防設備的運維和設備維保,定期測試鋼瓶氣壓。
8、負責機房集中KVM設備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
9、負責演示中心的演示保障、演示設備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定期更換投影儀燈泡。
第十二條信息類設備運維管理。該項工作由各級硬件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PC服務器、PC機、筆記本、打印機等信息化類設備的運行管理維護。
1、負責PC服務器及操作系統的日常運維、補丁升級,市局硬件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2、負責或協助相關部門對PC機、打印機的設備管理和維護,市局硬件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3、負責補丁升級服務器、殺毒服務器的日常運維、特征庫升級,市局硬件管理員在開展該項工作時接受市局信息安全管理員的指導,同時應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第十三條增值應用系統運維管理。該項工作由各級硬件管理員或網絡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視頻會議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和12366特服系統等。
1、市局硬件管理員負責省市縣三級視頻會議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做好視頻會議保障工作,并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2、負責視頻監控系統服務器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市局硬件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3、負責12366語音特服系統和有獎發票短信平臺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硬件管理員應加強和有獎發票軟件系統管理員的有效協作。
4、負責騰訊通等實時交流軟件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市局網絡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5、市局網絡管理員負責省市IP電話、市局FTP系統的日常運維和設備維保。
第四章網絡系統運維管理及信息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網絡系統運維管理。該項工作由各級網絡管理員、分局系統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網絡管理、通訊線路管理、網絡設備管理等。市局網絡管理員對市區分局和縣局稅務機關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廣域網管理、通訊線路管理,配合上級管理員對廣域網的運維管理。
2、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局域網管理及網絡設備管理,負責稅務大樓布線系統的正常使用和維護。
3、負責所轄區域內負責網絡設備的配置,并對網絡設備的配置進行維護、變更、備份和運行日志進行管理。
4、負責網管系統的運維管理,利用網管軟件對網絡流量和網絡性能進行監控、分析和管理。
5、負責網絡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網絡故障和性能問題進行監控和及時解決。
第十五條信息安全工作。該項工作由各級信息安全管理員負責,工作內容包括信息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系統運維和安全設備管理等。
1、各單位配備一名專職的信息安全管理員,協調整體信息安全工作,向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負責,按照“南通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附件一)的具體要求開展工作。
2、負責網絡安全系統的運維管理,利用防火墻、網閘、IDS、安全審計等技術手段,進行網絡安全分析,對網絡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網絡安全問題進行監控和及時解決。
3、對所轄區域內的操作系統補丁升級、網絡病毒的控制等工作進行全面規劃和指導,及時消除網絡安全隱患。
4、負責所轄區域內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配置,并對設備的配置進行維護、變更、備份和運行日志進行管理。
第五章主機及帶庫系統運維管理
第十六條主機及帶庫系統運維。該項工作由主機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主機、存儲、備份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
1、負責主機系統的硬件運行維護,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主機的開機和關機。
2、負責主機操作系統的安裝、升級和維護,做好用戶、密碼管理。 3、負責對主機進行故障監控,檢查系統日志,監控重要系統進程、磁盤空間及文件系統大小。
4、負責對主機進行性能監控分析,檢查CPU、內存、磁盤I/O等資源占用情況。
5、負責對主機系統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和解決。 6、負責對帶庫備份系統運行維護、硬件維護和故障監控,對帶庫系統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和解決
7、負責對主機系統和核心業務系統的數據制定帶庫備份與恢復策略,并加以實施。
8、負責制訂服務器系統的數據整體備份策略,并對各級系統管理員的備份工作加以指導和檢查。
第六章各類軟件應用系統及數據庫系統運維管理
第十七條數據庫系統運維。該項工作由各級數據庫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數據庫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市局數據庫管理員負責對各級數據庫管理員的工作加以指導和檢查。
1、負責數據庫的安裝、升級和維護,負責數據庫的參數調整。
2、負責數據庫的存儲空間分配、備份、用戶管理和日志檢查等工作。
3、負責對數據庫復制系統進行狀態和日志檢查。
4、負責對數據倉庫系統(Sybase ASIQ)進行狀態和日志檢查。
5、負責對數據庫系統的性能進行監控,配合各應用系統管理員做好系統優化。
6、負責對數據庫系統制定和實施備份與恢復策略。
7、負責對數據庫系統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和解決。
第十八條各類軟件應用系統運維。應用系統運維工作由各級應用系統管理員、分局系統管理員負責,運維內容包括南通市地方稅務局目前使用的各類稅收業務系統和行政業務系統。
1、負責應用系統所在的PC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進行狀態檢查,負責相關的各類用戶、密碼管理,負責操作系統的補丁升級和病毒特征庫的升級管理。
2、負責應用系統狀態檢查和日志檢查。
3、負責應用系統的參數配置、變更及配置備份。
4、負責應用系統軟件的安裝、升級、維護,負責應用系統的版本、補丁的管理和發布,對應用系統的升級維護工作做好相應記錄。
5、負責應用系統的用戶的增加、刪除和修改工作,對用戶/權限進行分配和測試。新用戶必需進行用戶密碼的修改。
6、負責應用程序的數據和代碼調整,需要領導審批的,經領導審批后調整。
7、負責應用系統的軟件備份和數據備份,制定和實施應用系統備份和恢復策略。
8、負責應用系統的故障和性能監控,及時解決和上報應用系統運行過程中的故障和性能問題。
9、負責對應用系統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和解。
信息管理辦法12
為進一步弘揚“超越自我、奮力爭先”的企業精神,為全面提高企業職工素質助威鼓勁,使我公司通訊報導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網絡構成
1、 通訊報導網絡分級構成,一是公司網絡;二是部門(單位)網絡。
2、 公司網絡由公司通訊員和部室宣傳員組成,歸思政部領導,依據實際情況不定期調整通訊員組成并統一安排部署報導任務。
3、 部門(單位)網絡歸屬黨支部及各部門領導,及時完成部門的通訊報導及宣傳工作。
二、通訊員的權利和義務
1、通訊員必須由*、思想、業務和文化素質較好、熱愛通訊報導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的職工擔任。
2、通訊員的權利有:一有參加通訊報導培訓的權利;二有參加部門級生產會議的權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設性意見的權利;四有了解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及發問的權利,各部門負責人要對通訊報導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訊員應盡的義務有:一積極報導發生在本公司、本部門有新聞宣傳價值的事件,亦可及時將宣傳報導線索提供給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門其他通訊員;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聞稿件;三按時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訪及宣傳報導任務;四為公司宣傳工作的開展獻計獻策,促進公司宣傳網絡的發展;五自覺提高個人寫作技藝,加強自身業務水平。
三、對外通訊報道
1、大力開展對外通訊報道,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向社會宣傳我公司的工作動態、精神面貌以及社會對供電工作所關注的'事宜,力爭實現全公司大的動態“報刊、網絡有載、電臺有聲、電視有影”,為我公司創造良好的外部輿論環境。
2、對外報導我公司稿件,需經公司思政部、黨總支審校、簽章發稿。重要稿件應經思政部、公司分管領導、黨總支*審校。
四、通訊報導工作考核
1、通訊報導工作納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黨支部(部門)通訊報導工作一次。
3、思政部對各黨支部(部門)的通訊報導情況及用稿情況每月在政工例會上通報。
4、思政部負責作好年度總結評比工作,發放新聞稿酬,評選好新聞若干篇,評選優秀通訊員、通訊報導工作先進集體及支持通訊報導工作的好領導若干,并給予表彰獎勵。
五、獎勵制度
1、稿酬獎勵辦法:
被《**供電報》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1倍。
被省級和地市級新聞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2倍。
被國家部委級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3倍。
被國家級新聞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4倍。
《創建工作簡報》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
篇簡訊2元,消息、通訊、評論每千字20元計發,各支部獎勵自行制定。
對報導失實的稿件,取消獎勵。
2、同一篇稿件,被數家新聞單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應倍數兌現,其他各篇按稿酬額50%兌現。
六、附則
1、本辦法由思政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實施,原《**供電公司通訊報導管理辦法》(修訂)停止執行。
信息管理辦法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用航空行業財經信息管理,加強行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完善民航財經調控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從事民用航空活動企業(以下簡稱民航企業)的財經信息管理工作。民航企業包括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集團)(以下簡稱航空運輸企業)、通用航空企業(集團)(以下簡稱通航企業)、民用機場(集團)(以下簡稱機場)和航空運輸服務保障企業(集團)(以下簡稱保障企業)以及上述企業(集團)的所屬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財經信息是指為滿足民用航空行業管理需要,由民航企業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收支狀況、現金流量、財政資金繳撥和使用情況等的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財經信息資料。
第四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民航全行業財經信息綜合管理工作。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組織和指導轄區內民航企業財經信息的編報工作。
第五條 民航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本辦法的要求,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向民航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財經信息資料。
第六條 負責財經信息工作相關人員應當定期參加民航局組織的培訓,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民航企業應當為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創造良好條件。
第七條 民航局組織對各單位每一年度財經信息編報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在財經信息編報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章 財經信息的構成
第八條 財經信息包括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和不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包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以下簡稱年報)和月度財務報告(以下簡稱財務快報);不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是指按民航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要求報送的其他財經信息資料。
第九條 年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會計報表,包括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報表和本辦法規定的附表。
(二)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便于使用人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作的解釋。
(三)財務情況說明書,是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變動情況,以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等作出說明,并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四)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第十條 財務快報包括快報報表和財務情況分析說明。快報報表是指民航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格式,在對本企業當月和截至當月的生產、財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合理預測基礎上編制的報表。財務情況分析說明應當反映當月和截至當月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信息,對變動較大的財務指標應當予以解釋。
第三章 財經信息的編報、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條 民航企業應當以真實的交易事項和完整賬簿記錄以及相關生產統計資料為依據,在全面做好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和權益、正確結轉損益、依法進行年終審計等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的格式編制年度會計報表。
第十二條 民航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統計資料和會計核算資料,按照有關規定的格式如實填報財務快報。財務快報中無法準確核算的財務指標,應當合理預估填報。
第十三條 民航企業應當按民航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的要求填報不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
第十四條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應當采用合并方式匯總會計報表,其他則采用簡單疊加匯總方式。
第十五條 企業年報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規定的有關信息,并由企業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第十六條 財務快報和不定期報送的財經信息應當經企業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審閱、批準后報送。
第十七條 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根據本辦法和民航局的要求,收集、審核和匯總轄區內各機場、通航企業的財經信息,并報民航局財務職能部門。航空運輸企業、保障企業的財經信息直接由民航局財務職能部門收集、審核和匯總。
第十八條 民航企業應當確定財經信息密級,并按照規定的數據傳輸方式報送。
第十九條 機場、通航企業的年報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送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民航地區管理局匯總后于4月20日前報送民航局。航空運輸企業和保障企業的年報應當于每年4月20日前報送民航局。
民航地區管理局應于每月5日前將匯總的機場、通航企業的財務快報報送民航局。航空運輸企業和保障企業的財務快報應當于每月5日前報送民航局。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第二十條 負責民航企業財經信息管理的單位應當對企業報送的財經信息資料建立存儲、保管和查詢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做好各類財經信息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條 民航局確定并統一對外公布行業財經信息。民航局在行業內部實行財經信息反饋制度,為民航企業管理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章 重組改制企業財經信息的.編報和保管
第二十二條 除本章另有規定外,民航企業在重組改制期間,應當遵守本辦法的各項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重組改制企業應當對重組改制前會計報表的期末數與重組改制后會計報表期初數進行對比,并作說明。
企業采取吸收合并改制的,由合并后存續的企業負責改制當年及以后年度本單位及其控股企業會計報表及財經信息資料編報的組織工作;采取新設合并改制的,由新設成立的企業負責。企業分立改制的,由承擔原企業主營業務的新設企業負責編制當年改制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及財經信息資料;主營業務分割的,由各方協商共同編制。改制后由各方自行編制。
第二十四條 企業重組改制后,原企業會計信息資料應當按國家關于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由有關各方保管。國家對企業重組改制財務會計檔案管理未作明確規定,企業合并改制的,原企業財經信息資料可以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保管并負責對外提供;企業分立改制的,原企業財經信息資料由相關各方協商后指定單位保存。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對拒絕提供財經信息資料的民航企業,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對未按規定程序報送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財經信息資料的民航企業,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對未按規定保管、使用企業財經信息,造成涉密信息泄漏的民航行政單位或個人,由上級民航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民用航空財經信息報表的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民航局另行制定,并公布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20xx年4月5日施行的《民用航空財經信息采集辦法》(民航總局令第142號)同時廢止。
信息管理辦法14
第一條為了規范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是指通過開辦醫療衛生網站或登載醫療衛生信息向上網用戶提供醫療衛生信息的服務活動。
第三條醫療衛生信息服務內容包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服務是指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網頁制作等服務活動;非經營性服務是指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醫療衛生信息。
第四條醫療衛生信息服務只能提供醫療衛生信息咨詢服務,不得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
利用互聯網開展遠程醫療會診服務,屬于醫療行為,必須遵守衛生部《關于加強遠程醫療會診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只能在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之間進行。
第五條醫療衛生網站或登載醫療衛生信息的網站所提供的醫療衛生信息必須科學、準確,注明信息來源。登載或轉載衛生政策、疫情、重大衛生事件等有關衛生信息時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醫療衛生及健康相關產品的廣告信息,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進行登載,不得擴大功效或宣傳治療作用。
禁止制作、發布和登載含有封建迷信內容的'信息和虛假信息。
第六條任何經營性或非經營性醫療衛生網站以及登載醫療衛生信息的網站在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或辦理備案手續之前,應當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第七條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醫療衛生網站或登載醫療衛生服務信息的網站,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網站類別、內容、服務性質(經營性或非經營性)、網站設置地點、預定開始提供服務日期、申辦機構性質、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2、申辦機構資質證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條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lo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補齊,逾期不補齊或者所補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視為放棄申請。
第九條初步審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網站。獲準同意的網站,應在其網站主頁上同時標明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編號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文號。
第十條已獲準開辦的醫療衛生網站或登載醫療衛生信息的網站,開辦者主體或者域名、地點、內容等需要變更的,應向原審核同意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衛生部批準,任何醫療衛生網站,均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名稱。
第十二條衛生部將依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相關的衛生行政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指派專門機構和人員定期對開展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的網站及其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在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中,如違反本辦法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和衛生行政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衛生行政部門建議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關閉網站。
第十四條本辦法公布前,已開辦醫療衛生網站或登載醫療衛生信息的網站,自本辦法公布之日起30日內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補辦手續。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本辦法施行前,衛生部公布的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信息管理辦法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全市煙草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局域網正常運行,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局域網絡系統,是指由市縣局(公司)投資購買、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局域網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所構成的硬件、軟件集成系統。
第三條局域網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信息中心負責,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局域網及局域網服務器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
第五條局域網安全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信息中心、監察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信息中心在安全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具體的網絡安全運行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配備網絡安全專管員,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網絡安全管理,對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各縣局(公司)、部門指定1名網絡安全專管員,負責對本單位(部門)的計算機網絡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護
第七條未經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陸進入局域網、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單位、部門或他人網絡的連接。
第八條各單位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無特殊情況必須保證網絡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有關設備或電源。
第九條各單位、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備案制度,真實詳盡記錄各聯網計算機的使用者和使用時間,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條對外提供服務的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于6個月。
第十一條內網與外網出口處必須安裝防火墻,確保網絡不受攻擊。電子郵件服務器應具有EMAIL病毒過濾和關鍵字過濾功能。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做好數據備份工作,并建立應急預案。業務、專賣數據必須每天備份一次。當服務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快恢復數據,確保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十三條任何連入局域網絡的計算機均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和防火墻。信息中心應及時將有礙局域網絡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接后通報其所在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凡未通過信息中心自行與I聯網的計算機不得接入局域網。
第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不得泄露使用的網絡設備及服務器的登錄用戶名及密碼。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不得竊取他人帳號、口令使用網絡資源。各單位必須對局域網內計算機實行IP地址與網卡MAC地址綁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IP地址設置。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接納網絡用戶。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單位分配的個人電子郵箱上公網注冊信息,不得訪問惡意網站和不健康網站,不要隨意打開陌生郵件。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
第十九條局域網設備、連接線路及服務器等發生破壞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須及時向市局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條網絡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管辦法》。
第二十一條局域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廣域網公開的;
(3)可向局域網公開的';
(4)在本單位公開的。
第二十二條局域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內容必須經本單位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審核備案,通過專用帳號進行發布。帳號由專人保管使用,不得隨意公布轉借。
第二十三條未經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主頁上開設交互式欄目,不得設立游戲站點或純娛樂性站點,一經發現,即從網上隔離,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開設的電子公告欄。必須建立信息審核員、站長和欄目主持人組成的三級管理、分級負責制;建立欄目主持人資格審定制度、用戶登記制度、日志備份制度。開放期間必須有專人管理,采取有效的身份識別、安全防護和有害信息過濾保存技術,并具有安全審計功能。
第二十五條未經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允許,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為外單位人員提供電子郵件或其他網絡服務。
第二十六條局域網內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網絡安全小組應不定期檢查局域網信息發布的內容,督促信息中心和各部門對有害信息進行清除。
第二十七條局域網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十八條嚴禁在局域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五章違規處罰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信息中心向所在單位(部門)或個人用戶提出警告,停止其網絡使用。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損害單位形象和利益的;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或IP地址的。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的。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6、不按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7、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違規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市局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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