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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時間:2024-12-18 16:30:03 海潔 管理辦法 我要投稿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通用20篇)

  管理辦法是一種管理規定,通常用來約束和規范市場行為、特殊活動的一種規章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通用20篇)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市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昆明市各級各類公辦學校(含中職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各類幼兒園及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對各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第一章校服選用

  第四條各公辦學校應當廣泛征求學生及家長意見,根據自愿原則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的,應當制定校服管理制度及校服采購管理辦法。

  第五條校服管理應當體現規范性、科學性、公開性以及專業性。校服樣式選擇應當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當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小學校服數量不得超過3套,初中、高中不得超過2套。學校可為因轉入、遺失、破損等原因且自愿購買的學生補購校服。

  第二章校服采購

  第六條學校采購校服可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組織采購。校服采購時,應當充分聽取學生及家長意見,學校或第三方機構參照政府采購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校服采購工作。

  第七條學校應當全程公示校服采購工作,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單位應當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八條學校應當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學生和家長代表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學校應當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校服采購合同中要明確企業應當承擔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要求企業提供原材料檢驗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資質材料。

  第九條采購校服時,應當嚴格執行校服國家標準,并在招標文件及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制作工藝、包裝、配送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校服質量應具備安全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

  第十條鼓勵校服生產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學生、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特殊群體學生捐助校服。學校應當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和受助人。

  第三章校服監管

  第十一條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抽樣結果,將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行政部門。我市各中小學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單”的校服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第十二條校服嚴格實施“雙送檢”制度,并做到“一年一檢”。校服生產企業應將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應當結合實際,每年在接收校服時,將一定數量校服主動送檢,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檢驗費用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三條各校服采購參與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企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行政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按規定實施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

  第十四條強化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的部門聯動機制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并定期開展校服管理工作聯合專項檢查。

  第十五條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各參與單位及個人未規范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2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確保中小學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各市屬、區屬中小學校(包括普通公辦、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及技工院校)的校服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區的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以及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的,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

  第五條校服管理應體現規范性、科學性、公開性以及專業性。

  第六條學校應結合實際深入論證,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選用校服的學校應建立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并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第七條本市校服設計應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

  第八條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搭建和營造專業引領、多方參與、機制靈活、鼓勵創新的平臺和氛圍,整體提升本市中小學生校服著裝水平。

  第九條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十條學校采購校服可采取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形式。校服招標采購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采購單位在確定校服生產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并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后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服裝生產企業。

  第十二條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工作,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十三條采購單位在采購校服時,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校服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保障校服安全與質量。

  第十四條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即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主管的教育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五條學校應對校服進行認真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并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育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訂,供采購單位和校服生產企業參考使用。教育部門應加強校服采購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

  第十七條學生校服費由校服生產企業按規定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第十八條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九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將依法查處校服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相關部門應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鼓勵學校、群眾通過投訴舉報熱線等方式及時反映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

  第二十一條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3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要求,漕橋小學校服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在嚴格落實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的基礎上,特制定本校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一、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3、校服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二、征集采購意向

  1、按照自愿原則,發放告家長書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

  2、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三、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校長、紀檢監察副校長、分管后勤副校長、后勤主任等)、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2%學生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發布采購需求

  委托第三方招標公司聯合發布招標信息并實施招標活動。

  五、確定供貨企業

  1、由第三方招標公司對已報名的有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2、嚴格執行招標程序,由評委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等原則綜合打分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3、組織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

  4、確定供貨企業后,學校根據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人數不得少于學校人數的30%(1000人以上的學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

  5、組織對師生和家長進行校園文化、服裝專業基礎知識、著裝禮儀等方面的宣導、培訓。

  六、公示采購結果

  1、招標結束后,學校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校服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七、簽訂采購合同

  1、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第三方招標公司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2、合同一年一簽,供應期內考核合格后,再簽訂下一年度合同。供應期滿或合同終止須重新組織招標。

  八、校服檢查驗收

  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由校服供應企業提供本批次校服相關檢測報告。

  九、售后服務監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采購的依據。

  3、按照5%的比例為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校服。

  十、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及招標材料,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4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市教委貫徹落實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現就規范我區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中小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制度。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決定,并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做好校服的選購和采購工作,確定校服的供應商、校服款式、材料、顏色、價格等。明確學生穿著校服的學校應制定校服采購、穿著制度,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方可實施。公布時間不低于一周。

  第二條: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應通過綜合比較、貨比三家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自簽訂合同起10日內,由學校將兩份合同報送校產管理中心公共服務管理科備案,并由校產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備案。逾期…

  第三條: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嚴禁以任何理由截畄、挪用、擠占校服服務性收費資金。

  第四條:中小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后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學校要建立“雙送檢”制度。中小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中小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中小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中小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分管中小學、監察的局領導以及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監察室、校管中心公共服務管理科負責人組成。校管中心公共服務管理科負責本辦法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

  第十條:本辦法適用于青浦區中小學校(含中職、中專、民辦、特殊學校)校服采購和管理。

  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區教育局計財科。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6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文明管理,規范學生的儀容儀表,塑造學校和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政教處特制定校服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一、穿著校服的時間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學回家,全程統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級因校服數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學生在下列時間須穿校服:

  (1)舉行升旗儀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學校要求重要節日、紀念日、活動日、開放日、重要集體活動時穿著校服;

  (3)學校師生參加集體外出活動,需按照學校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二、校服穿著規定

  1、穿著校服要整齊大方,外套拉鏈要求拉至三分之二以上,平整地翻折好衣領,不得敞開衣襟、豎直衣領;

  2、校服穿著要保持協調,上衣和褲子要統一,提倡穿運動鞋;

  3、及時換洗不潔或有污穢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凈、整潔。

  三、校服保管規定

  1、為方便辨認和防止遺失,要求在校服里側商標上標注學生的班級和姓名;

  2、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護、疊放的習慣,科學洗滌晾曬,保持校服的.整潔、完好。不可在校服上亂涂亂畫。高一年級若發現在校服上有亂涂亂畫,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百分競賽2分,并須到年級部重新購買一套新校服;

  3、校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時,高一年級學生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級部補辦。高一年級凡是后轉入的學生必須及時到高一年級部補辦校服。

  四、校服穿著評價和處理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由高一學生分會負責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1分;且由班主任、年級部對未穿校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2、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穿著校服情況進行檢查和教育,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執行校服制度不好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學校將依照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3、班主任根據學生穿校服情況,結合學生日常行為表現,每月評選一次“儀容儀表規范標兵”,年級部每月可評選一次“儀容儀表優秀班級”,報政教處表彰。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7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

  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和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學校要求,定制統一校服。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須成套穿著,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穿著統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潔,上衣拉鏈或紐扣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年級輔導員、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學生科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到學生科及時購買更換。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并負責本班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量化評比項目。在校生在校內必須按規定穿著統一校服。

  3、對無故未按規定穿校服學生的處理規定違反規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評教育,通知家長協同整改。一學期個人累計達五次者,學校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評選各類先進及校獎學金的資格。

  4、校服穿著情況列為評優評獎和解除處分依據之一。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8

  為了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三家聯合發布的【2014】5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的采購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學學生校服采購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努力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標

  1、按【20xx】52號文件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采購工作。

  2、積極穩妥和規范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周一、周五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在其余時間也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采購校服。市勤工辦推薦的專門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企業及家長推薦的社會企業均可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與學校共同參與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

  三、實施步驟

  1、學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開學校班子會議,認真學習[20xx]52號文件,落實有關精神,了解教師、班主任、家長近年來對學校校服采購的有關想法和合理的建議。同時,向教育行政專管部門咨詢規范操作學生校服工作的全過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開校級家委會商討學生校服采購有關事宜。收集各班家長有建設性的可行性意見。

  3、建立組織機構。為了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樹良校長為組長,劉嫻副校長、張彬俏、王挺益家委會主任為副組長,總務處、政教處、工會、辦公室及其他家委會成員為組員的學校校服采購領導小組即招投標小組,共同負責校服采購工作。

  4、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辦推薦的定點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廠家或家長推薦的專門生產童裝的品牌企業攜帶現有的樣品參與產品展示,或有家委會提供樣品,由采購單位根據樣品定做。

  5、招投標結束,向上級教育行政專管部門報告招投標的有關情況,同時在公示欄和校園網中向全校家長公示中標企業及中標價格。

  6、公示結束后,與中標企業簽訂詳細的校服訂購合同。學校、家委會、企業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關細節及交貨時間、地點及售后服務等意向達成協議。全校家長簽訂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書。

  7、建立和落實校服送檢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關部門檢測,產品是否具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產品標識,標注,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驗合格后,方可讓學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購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把質量關。認真監管中標企業的執行情況,做到萬無一失。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20xx】52號文件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的開展。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9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山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濟南市萊蕪汶水學校校服管理工作。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

  第三條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經學校集體決策及2/3以上家長同意,同時結合本地實際,考慮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校服設計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四條學生校服訂購實行“自愿量力”的原則。學生訂購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校服訂購價格在質量不低于企業招標時提供的樣服質量的情況下,不得高于該企業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報價。

  第五條校服采購可由學校采取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校服采購招標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校服采購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學校要嚴把校服質量關,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生產企業作為校服生產企業。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學校采購時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低于標準采購校服的行為。

  第七條校服采購應全程進行公示,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應將采購的各個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八條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結合實際,隨機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學校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九條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對校服進行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如校服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并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向主管的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校服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第十條校服費用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向學生收取。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可以提出申請,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聯合捐助。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一條校服采購合同簽訂的合同文本由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共同制訂。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購合同需經校務監督委員會及家長委員會鑒證、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0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度: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1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2

  成本管理是我校食堂日常經營中必須高度重視的問題。尤其是在自主經營以后,我校的食堂應該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管理。

  一、我校食堂成本的構成

  總的來看,我校高校食堂成本包括食堂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的各項開支,分開來說,它主要包括三個部分:直接成本,即經營過程中所耗費的主、副食以及調、配料等等,另外能源也是其重要組成部分,這是食堂成本中最主要的部門;人工成本,即經營過程中的人工費用,包括工資、獎金等等;管理費用,即食堂管理部門的各種開支,如辦公費用以及物資采購費用等。

  二、我校食堂自主經營下成本管理的現狀

  我校食堂采取自主經營的模式,這也是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食堂所采用的經營的模式。我校成立后勤集團,由后勤集團對食堂進行管理,本著為高務的宗旨,采用市場化的管理方式對食堂進行管理。雖然我校食堂實現了自主經營,但是在成本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第一,食堂的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管理人員的水平也有待提高。第二,實際工作中缺乏一套權責明確的機制,不能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第三,我校食堂雖然實行自主經營,但是員工在思想上并沒有樹立起競爭意識,思想依然停留在賣方市場的階段,認為我校學生不得不在食堂就餐消費。這種思想的存在導致我校食堂在管理上不思進取,經營方式老套,缺乏對市場變化的應變能力。第四,我校食堂的制度仍然不完善,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成為成本管理的一大漏洞。第五,食堂倉庫管理的水平也比較差,倉管員成本控制意識薄弱,不能做到嚴格把關,導致用料的隨意性以及浪費現象的泛濫。最后,食堂管理中的成本核算工作存在嚴重不足,這一點我作為一名食堂會計深有體會。由于成本核算工作方面的漏洞,食堂成本管理中的成本計劃、決策等工作都難以認真落實。成本核算工作在實際中存在的問題是雖然物資入庫的記錄比較較詳盡,但是在驗收、盤點等環節卻不夠嚴密性,因此不能合理地計劃成本定額以及出料率,成本計劃以及成本決策也就缺乏可靠的數據作保證,從而加大了成本管理的難度。

  三、完善自主經營下的成本管理

  我作為食堂會計人員,目睹我校食堂成本管理中的一些問題,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體會,提出加強食堂成本管理的幾點措施和意見。

  (一)改革成本管理的制度

  我校食堂成本管理中之所以存在著這么多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成本不夠科學。我認為,首先應當建立崗位責任制,層層分解成本管理的指標,規定每一個崗位的任務,讓每一個員工都參與到成本管理當中來。其次,要根據我校食堂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符合實際的成本管理制度,并且分派管理人員,監督制度的落實工作。最后,可以嘗試成本管理的激勵機制。食堂在建立好成本管理制度以后,需要形成嚴格按照制度辦事的風氣,任何環節和任何個人都不能違背成本管理制度。在制度實施的過程當中,可以嘗試采用激勵方式。激勵包括正激勵與負激勵,正激勵是獎勵那些符合成本管理制度要求的行為,以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到成本管理當中去;負激勵則是懲罰那些違背成本管理制度的行為,杜絕類型行為的再次出現。總而言之,激勵方式可以從正反兩個方面促進成本管理制度的落實。

  (二)要做好采購工作的控制和監督

  作為會計人員,通過收支情況可以發現采購進貨是成本管理中的重頭戲。我認為要想做好采購管理,要建立一個專門的采購機構。目前情況下,食堂內部自己組織采購,整個過程缺乏監督,因此可以考慮成立采購部門,由它負責采購工作。食堂方面根據學生就餐量以及消費熱點開出采購的清單,由采購部門根據食堂清單進行采購。同時,食堂也要做好市場調查工作,監督物資采購部門采購物資的價格。對物資的采購質量、價格有權提出疑義。如果物資的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價格,食堂方面可以提出質疑,而采購部門應當把此類情況當做采購事故來進行處理,找出具體的原因,通過貨比三家買到物美價廉的產品,降低進貨成本。除此之外,如果是大宗物資采購,則要統一招標,規范進貨的渠道。

  (三)生產過程中要做好成本管理工作

  我校食堂在原料的`浪費現象比較嚴重,這就大大增加了成本支出。因此,我認為做好成本管理工作就需要提高操作水平,減少原材料的浪費。首先,食堂工作人員應該提高自己加工技術,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加工,達到規定的凈料率。例如在切配過程的中應當根據原料的具體情況盡量做到大料大用或者小料小用。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配菜,不能憑借自己的經驗隨手抓取,這個問題在我校食堂中并不少見。其次,食堂的工作人員要提高自己的烹調技術,在烹調的過程中嚴格按照菜譜放入調味品,把握好烹調的時間以及火侯,盡量減少出現廢品的現象。除此之外,生產過程中的水、電、燃料費用也是食堂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情況下占到成本的10%左右。因此食堂應當委派專職人員負責檢查日常工作中食堂員工的操作,杜絕人為浪費的現象。

  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會計人員,我從親身經歷中深切地體會到加強高校食堂的成本管理對于改善高校食堂的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3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采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通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1、學校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審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復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后勤中心備案。并督促校服生產企業盡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采購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并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4

  為規范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采購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采購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采購須采購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采購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愿。

  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采購。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采購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征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征求家長同意后可統一采購;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采購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征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并符合捐贈方意愿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采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信息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征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采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范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負責校服采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征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5

  為了確保楊浦高級中學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本校學生校服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1、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2、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的版本。

  3、學校選擇的校服生產企業憑校服采購合同,主動向各區縣質量技監部門申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根據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學校校服的價格。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并按照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三、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

  1、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2、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后,發放給學生使用。

  四、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1、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應當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

  2、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學校行政處理。

  3、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6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嘗試。依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為指導,對我區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具體操作制定如下細則。

  學校層面

  1、訂購校服是學生的自愿行為,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學生必須訂購,對沒有訂購校服的學生不得加以歧視和諷刺。

  2、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采購校服,采購權在家委會,學校受家委會委托負責具體采購、采購工作。

  3、征訂和采購等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各種信息披露必須公開透明,并及時作出公示,如家委會會議商討記錄、采購合同、生產企業相關資質文本、檢測報告等等。

  4、“明標識”、“雙送檢”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學校必須以對每個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把安全質量關,不得有絲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進校,學校必須認真驗收,只有在獲取了廠家提供的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非布料)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具備成衣合格標識后方可接收,并及時抽樣送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完成學校第二次送檢工作。在未獲取檢驗合格報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發校服于學生。此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壓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進行二次送檢,也不得委托供應商代理送檢。

  5、以《上海市校服采購合同》(2013版))為范本,規范合同簽署,對合同內容和條文原則上不得作隨意刪減和添加,未盡事宜可續簽補充協議。同時也要求學校網上下載合同版本,把握簽署主動權。

  6、學校應合理安排校服征訂各環節啟動時間,把控時間節點,對年度內所需訂購的各類校服做到心中有數,統籌規劃。每批次校服到校的確切時間必須在合同文本中有清晰表述以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

  7、校服采購合同一年一簽,以利于學校對生產企業有較為全面審視,決定下年度是否繼續合作。自此細則頒布之日起,必須杜絕一簽多年現象的發生。

  8、學校應設立學生校服專管員,作為一項常規工作,各校應及時將采購合同與檢驗報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9、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妥善處理學生家長的投訴信訪和問題反映,主動聯系,誠懇反饋,確保給家長滿意答復,力求問題圓滿解決。對于生產企業違約誤時和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學校應及時與其進行交涉,并做好退回、更換、賠償等事宜。

  10、因違反操作規范而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問責相關責任人并作通報。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主管部門層面

  1、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為校服管理工作主管部門,成立領導小組,設專人具體負責區內中小學校服監管工作。

  2、建立一校一檔,完善校服管理工作備案制度,每月向市教委上報有關報表,及時完成上海市校服管理平臺上的問題校服處置匯報,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良好的信息溝通。

  3、通過座談、走訪學校、聯系家長、現場考察企業等方式,了解校服生產、銷售、監管、使用等情況。

  4、處理學生家長信訪投訴事件,解釋相關文件和政策精神,督促學校制定具體解決方案,妥善處置,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5、建立回訪制度,了解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和落實情況,幫助和指導學校進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規范。

  6、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機制,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7、牽頭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每學年度末一次“守信用講誠信重服務生產企業”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公示,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采購。

  8、會同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兩學年度一次面向全社會的“美麗校服添風采”優秀校服展和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發布,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采購。(以上兩次評選的.具體辦法和細則另行制定)

  供貨企業層面

  1、供貨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在與采購學校簽訂的合同“執行現行國家標準”一欄中必須寫明: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其中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是第一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綜合性國家標準,所有校服生產企業都要遵守。

  2、與采購學校的合同一年一簽,不得以幾年之內不調價等理由誤導學校一簽多年。自此細則頒布之日起,一簽多年的采購合同主管部門將不予認可。

  3、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確保供貨及時。因誤時而造成的退回、賠償等損失自負。

  4、確保每批次每套校服標識清晰完備,法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每項指標合格通過。無標識、無檢驗報告的一律被視為問題校服學校將作拒收處理。

  5、配合學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售后服務,對于學生試穿不合身等情況,盡力做好更換服務。

  6、主動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學生家長投訴信訪事件處置工作。因安全質量問題而造成較大社會反響的,主管部門將責令校方終止合同執行,必要時提起司法訴訟。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7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征,學生統一著裝不僅有利于班級和學校進行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更是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勤儉節約思想,對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對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對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因此,校服的穿著必須規范化。為此,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周五的課間操,學生必須穿好一身校服。

  2、學生參加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須穿統一全套校服。

  3、因季節、天氣等原因,學生校服換穿按學校統一要求操作。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經報年級處批準后方可不穿。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滌、疊放的習慣,原則上學生可利用雙休日洗滌,并疊放整齊。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不必要的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凡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的必須自行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更換。

  3、校服損毀、丟失、尺碼偏小或過于陳舊,學生須自行申請學校,重新按校服原件置辦,轉入的學生應及時補辦校服。

  三、管理監督:

  1、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發現校服穿著不符合規定的學生,每人次每天扣除班級相應的量化考核分,本人全校通報批評,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的班級,則扣除班主任的量化考評分。

  2、對學生不穿校服的問題,班主任要及時做好教育、記錄工作,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拒不執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星期一至周五的課間操,由體育組負責檢查;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由年級處負責檢查。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8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19

  為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大學生在校學習的健康、安全,根據xx市有關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校服采購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xx市人民政府辦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的精神,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

  2、學校校服采購供應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以校為本”原則。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必須通過校務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并由家校雙方制定相應的校服采購、校服穿著制度,經學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

  3、學校在采購過程中應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送教育局備案。

  4、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由學校在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約定。

  5、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樣、未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學校可以拒收。

  6、學校在把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質量技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內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

  7、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列入學校考核內容。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校服采購供應工作接受教育局紀委、審計、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監管。

  學校校服選用的管理辦法 20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四中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女生裙裝視季節調整)。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周一升旗儀式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有體育課允許下身穿著運動褲,但上身需穿著西服佩戴領花、領結)。周五放假日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其余時間班級自行統一。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紐扣全扣或敞開最上面第一顆紐扣。夏季不允許出現上身自己的T恤衫。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學校審查,無誤后上報,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導處登記備案。

  6、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班級,以便區分。

  7、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可提前到學生宿舍進行服裝更換。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導處(值周班)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反饋提醒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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