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化解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債務化解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債務化解方案1
為貫徹落實省、市經濟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33號)、《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xx〕14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xx〕129號)文件精神,結合環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做好“三大攻堅戰”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將其作為今后三年全縣金融工作的重點內容,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建立失信人員“黑名單”,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為抓手,以打擊逃廢債務、清收不良貸款為重點,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宣傳、媒體曝光、司法處置等多種途徑,調動多方力量,采取強有力的清收措施,確保在此次行動中清收現有不良貸款50%以上,切實達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目的。
三、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
2。縣法院:負責加大對金融機構勝訴未執行的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的執行力度,以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訴訟成本為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做到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切實提高執結率;對全縣確認后的惡意逃廢債務的“老賴”名單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電視臺和政府的網站,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3。縣檢察院:負責偵辦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逃廢銀行債務事件中涉及經濟犯罪案件及職務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經濟金融秩序的違法違紀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4。縣公安局:嚴厲打擊各類逃廢債和騙貸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5。縣扶貧辦:配合金融機構做好不良貸款清收和監管工作。
6。縣工商局:負責對確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個體戶,根據相關部門的函告,限制其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等事項。
7。縣人社局:在人員招錄時將人民銀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信用報告作為參考依據之一。
8。縣農牧局:對存在逃廢債行為的人員采取限制其享有優惠政策措施,配合協助各有關部門做好金融扶貧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9。縣國土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規劃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對金融機構抵債資產處置過程中涉及土地、規劃、房產、稅務等手續適當簡化,費用進行優惠,對需要出具傷殘、救濟等證明給予支持。
10。縣金融辦:與人民銀行共同配合做好專項行動組織工作;負責政府各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配合銜接工作,協調抽調公檢法及各鄉鎮人員參與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對賴債戶限制其享受各項扶貧優惠政策的資格。
11。人民銀行環縣支行:負責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各成員單位集中宣傳,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金融機構報送“老賴”名單,將各行確認后的起訴名單報送至法院,將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依照保密協議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不定期編報此次專項行動簡報。
12。各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指派專人全力配合不良貸款清收小組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全縣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宣傳工作。
13。縣內各金融機構:成立各自不良貸款清收小組,摸清本機構不良貸款和惡意逃廢債企業及個人底數,確定不良貸款清收對象,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賴”名單;向人行環縣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協定在各行之間內部共享的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及時補充完善“老賴”人員不良信用記錄;停止對“老賴”發放新貸款;積極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各項宣傳工作。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活動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準備階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環縣支行牽頭制定方案,召開領導小組專題聯席會議。
(二)集中宣傳階段(7月1日—7月14日)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在縣城、廣場、集市和信用環境較差的鄉鎮街道等人流密集場所,通過宣傳車輛、LED電子顯示屏、設立展板、發放宣傳手冊、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征信、普惠金融知識,對此次專項活動進行宣傳,對后期活動打擊成果及時宣傳報道。同時,各金融機構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過短信等通訊方式向借款人發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時清繳利息。
(三)集中清收階段(20xx年7月15日-10月15日)
清收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不良貸款前期清收工作,對確定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老賴”名單進行媒體公開曝光,對“老賴”進行司法處置。對達到公安機關立案條件,而債務人又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公安機關接到債權銀行的報案后,要快速偵結查處;對達不到公安立案標準的較大失信違約行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及時審理,快速執行。活動開展期間,各金融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提供案件線索,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查處工作,并建立銀行同業聯合制裁制度,對已公布的失信人員聯合采取“三不”(即不開戶、不授信、不辦理對外支付)措施,對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各金融機構均不得對該企業發放貸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確保活動實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各成員單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對故意侵犯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的企業及個人,或包庇、縱容有關企業及個人逃廢銀行債務行政不作為的有關單位,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把“誠實、守信”列入企業和個人考評內容,凡有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享受各類優惠扶持政策。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單位要相互支持,緊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協調處置機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檢察等執法機關要充分發揮打擊逃廢債務活動的主力軍作用,通過曝光處置一批金融“老賴”,最大限度地挽回銀行經濟損失,重塑金融生態環境。對于逃廢銀行債務的借款人在被認定和制裁的過程中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經原申請金融機構同意并提出書面報告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協調停止或撤銷正在進行的認定與制裁。
(三)加強督導檢查。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有關單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推動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專項活動進展情況及典型案例,同時,在處理涉及銀行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2
一、總體目標
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摸清底數、分類處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債”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集體經濟、規范“三資”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取得明顯減債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計劃通過三年努力,嚴禁新增債務(債務不含“一事一議”資金、專項應付款和暫收款),調優債務結構多措化解債務。核實確定債務基數后,根據債務基數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30%,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60%,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各村負債控制在合理范圍之內。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
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賬內賬外債務清理審核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賬外債務確屬村集體債務的,需經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公示后納入賬內核算,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基數。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
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采取切實措施,整合現有資金,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戶、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盤活閑置資產,清理低價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資源文章,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清收陳欠往來款,減少不合理開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債務
提高認識,嚴格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和明確,對清理結果逐筆登記造冊,建立村級債務清單,并張榜公示。
(二)清除債務
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系;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做呆賬、壞賬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系,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采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沖轉賬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降息減債,對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筆清查,清查結束后仍然滯留賬外的借款,村級組織將不承認。對涉及工程建設形成的債務,鄉政府將組織統一委托第三方進行再次審計,對先前形成的工程債務重新確認。村級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標準之內。對明知村里沒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設、因監管不力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財政補助范圍內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級規定自籌的除外);減免債務,對于村里欠所轄鄉鎮(街道)或部門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給予適當減免或免除。
(三)清收債權
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項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清收時間節點,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簽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序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規范“三資”
以收定支,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嚴禁用集體土地征用費、留用地和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用于村干部報酬、商業性保險.等;福利費發放實行“先提取,后發放”原則,嚴禁福利費未先提取而予以發放;規范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縣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安排的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需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的要確保村級有足夠自有資金才予安排項目,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建項目,嚴禁擅自舉債擴大建設項目規模,嚴禁超標準建設形成村級債務,強化村級資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先理財后入賬、收支預決算、費用支出定額管理、非現金結算等制度,增加集體存量資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項涉債管理制度,規范舉債程序,從源頭控減村級債務。一是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制度。村級組織確需舉債的,在村集體研究通過的基礎上,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批準同意后再按照規定程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二是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制度、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彌補經費不足、墊各項費用;村級組織不得提供借款擔保,未經審批不得違規舉債;三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擅自違規舉債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駐村干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村按時保質完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任務,各村組建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委主任為副組長、村監會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強化責任追究
強化監督考核,將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納入對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認識,切實把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根據村級經營管理需要和債務償還能力,對村級債務規模設置警戒線,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設發生的村級債務,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制定村級債務化解方案,并把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村干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對債務鎖定后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3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范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項目、退庫或整改類PPP項目、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了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余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于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于認定為隱性債務項目,跟蹤地方政府后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項目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項目實施范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項目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項目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后、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項目。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并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對于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并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復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了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于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項目,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采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鏈斷裂風險。對于必要的在建項目,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項目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于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于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采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并納入問責范圍從嚴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4
村級債務沉重是當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重要障礙。有效化解村級債務已成為鞏固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通知》(枝府辦發[20xx]4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就我鎮化債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xx年鎖定村級債務以來,我鎮各村從實際出發,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鎮村級債務總額為1051.55萬元,比20xx年鎖定債務1672.05萬元,減少620.5萬元,占鎖定債務總額的37.11%。各村債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化債較好的村有:橫店村84.9%、仙女村81.7%、桃店村76.5%、金湖村73%、青獅村72.6%。但大部分村下降幅度偏低,甚至達不到10%,化債進程遠低于預期,化債任務十分艱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村級負債是普遍現象,缺乏緊迫感和危機感;有的認為村級債務已積重難返,主動性不強;有的認為村級債務情況復雜,擔心拔起蘿卜帶出泥,影響農村穩定;有的村組干部還抱著等、靠、要的思想,指望上面拿硬政策拿資金來解決;也有部分村債務重,集體經濟薄弱,對化債信心不足,望而生畏。對此,各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重塑黨的基層組織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影響力和號召力。
二、把握原則,確保化債工作合理合法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的制定必須按照“逐筆清理、集中鎖定、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一支付、公開公正”的原則、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化債領導小組審批后執行。
(一)基數鎖定原則。我們所說的村級債務,是指20xx年全省統一審計鎖定,經過八年化解后余下的債務總額。這次村級化解的任務也就是這一部分余額。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償還債務要從實際出發,先急后緩,先個人后單位,先群眾后干部,先借款后應付款的原則,嚴禁借新債還舊債。
(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依靠群眾,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各村化債方案的制定,債權債務的清查,審核結果的確認,都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認可。化債結果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多措并舉,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債務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一大頑癥。由于各村客觀情況的差異,化債工作沒有現存的模式可言,各村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積極穩妥地做好化債工作。
(一)清產核資,明確權屬。據初步統計,稅改以來,全鎮各村未列入村集體管理且不交承包費的閑置資源有5000余畝,這是化解債務潛在的重要資源。《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上述土地資源歸集體所有,應該有償使用,經營戶必須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用。因此,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建專班對20xx年清理資產、資源時遺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外的面積、機動地面積、“四荒地”面積、山地林地崗地面積等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匯總后上報鎮財政所,以規范其權屬關系。村集體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已開發的養殖水面等固定資產和多經地等也要再次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匯總后上報到鎮財政所。
(二)通過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化債。村級組織應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選準符合本村實際的發展路子,不斷拓展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的新途徑。
1、發揮資源優勢,經營增收。各村要在清產核資、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對村營土地、資產的合同兌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斷提高承包合同的兌現率。截止20xx年6月底,經三資監管后,發放各村到期通知書72份,村接通知后經招標、詢價發包,如期簽定承包合同11份,收取承包款638800元,極大地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但仍有61份到期承包資源閑置、尚未處置,村集體經濟陷入被動的困境。對已簽定承包合同但未履行義務的承包戶,在收取到期合同款后,依約中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資格。對強占村級資產資源,未簽定承包合同的,依法強制收回,按規定程序組織發包。對誠實守信、履約積極的農戶,村級資產資源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債權人主動要求承包村級資產資源的,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用以抵償債務。村集體“三資”經營收入,應主要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2、提供社會化服務,培植新的增收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戶需求,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經濟協會、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微利服務,帶動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以服務促經營,以經營養服務,增加村級收入。
3、盤活資產,變存量為增量。以明晰產權、規范管理為重點,深化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機電設備和林木資源等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增加村級收入的多種實現形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引導農村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村級收入增長。
4、招商引資,借助外力增收。在保護耕地、穩定增加糧食產量的前提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農民入股和外商投資等多種途徑,發展旅游觀光和休閑農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有條件的村,可以圍繞本鎮主導產業,通過領辦、聯合農戶參股或掛靠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產品加工增值項目,創辦經營實體。
(三)積極引導,收取農戶稅收尾欠款。近幾年,關于啟動清收農業稅尾欠的呼聲很高,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于已具備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戶,要深入細致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增強其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信用意識,動員其自愿還債、主動還債。各村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因村制宜,確定具體的清收辦法和措施。
(四)加強財務管理,壓縮費用化債。嚴格執行《仙女鎮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強化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規范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控制非生產性支出,節約更多資金化解村級債務。要大力壓減村級供養人員,合理確定村組干部人數和補貼標準。嚴禁借考察之名組織的參觀、旅游活動。要采取費用總額控制,限額包干的辦法,大力壓縮費用開支,增強償債能力。每年從對村轉移支付資金中壓減不低于10%的費用作為化債基金,用于償還債務。
(五)利用好村域人脈資源,積極向外籌措資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山沒水,就勤跑腿。一說到化債,都有畏難情緒,有的村集體資產能賣的賣了,資源能發包的一包就是二十多年,債務能抵的抵了,少數村集體幾乎只剩下一個空殼,這些難處都客觀存在,但并不是沒有辦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爭取幫扶項目,捐贈資金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六)建立化債基金,確保化債資金專款專用。鎮財政設立化債資金專戶,實行分村建賬,專人管理。專戶資金來源包括:市政府每年部分資金、鎮政府每年配套部分資金,作為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村的獎勵資金;市直各駐村單位每年幫扶部分資金;收取的農戶稅費尾欠款;各村每年從轉移支付中節支10%的資金、村集體經濟收入中用于化債的資金等。各村要將用于化債的資金及時足額存入鎮財政專戶,待各村專戶資金足以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時,連同市、鎮獎勵資金一并撥付到各村化債專戶,專戶的資金必須全部用于化債;各村存入的專戶資金不能完成當年化債任務的,市、鎮兩級獎勵資金不予撥付。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成立化債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金鋒同志任組長,宋昌波、徐紅琴、嚴成斌同志任副組長,胡海清、杜國斌、許中群、田中品、王法青、周海艷、李愛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國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是化債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實行民主決策公開運作,重大問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駐村干部要積極幫助、支持、指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研究解決化債的難點問題,督促所駐村全面完成化債的目標任務。
(二)加強宣傳,典型引導。鎮化債辦要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組織宣傳車、有線電視、調頻廣播、農村黨員服務中心信息平臺等多種形式,宣傳化解村級債務的重大意義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增強村組干部的主體意識,引導群眾樹立和強化主人翁意識,自覺主動地支持和參與化債工作,營造良好的化債氛圍。對化債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堅定全鎮上下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三)建章立制,強化督辦。一是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村化解村級債務進度,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根據通報情況,對村級財務管理不當,債務化解工作缺乏實效的村,鎮領導小組將組織重點督查。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化解村級債務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財政所督促抓,駐村干部經常抓,村組干部主動抓的工作機制,將化債工作情況納入對村工作的考核范疇,與任期目標考核掛鉤,與村組干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與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掛鉤。對債務鎖定后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
債務化解方案5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范,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xx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資平臺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并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厘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系。對20xx年1月1日后融資平臺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后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范圍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后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厘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余額并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并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并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范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沖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范。20xx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于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并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范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范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范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復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托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借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干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范、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準公益性資產采取股權轉讓、并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于政府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范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范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范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并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6
一、加強企業內部限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根據內部限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并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安排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限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限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于企業的'一項特別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肯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于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同等都要細致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需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于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盡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限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細致探討便盲目投資,導致許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緣由,對于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探討,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杠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實行主動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許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原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限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實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加融資實力和議價實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于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僵尸企業退出,對于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削減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主動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實力
我們始終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許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變更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現狀,引進精益制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制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肯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實行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根據政府提出的供應側改革,提高供應質量、供應效率,改善產品供應,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變更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周轉率,提升資產的運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狀況定期要求其匯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后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殊是對于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實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開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許多國有企業對于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采納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依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支配籌資安排,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削減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依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實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鏈,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干脆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于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躲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供應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當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擋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全省化解村級債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及時化解村級債務、制止村級債務增長,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膨脹勢頭,取得明顯減債效果。
具體目標:20xx年6月底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0%,實現村級債務全清零。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4月底前)。各村要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充分應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再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要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數額。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或個人。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分類化解,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民、村級干部、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實措施,集成現有政策,整合現有資金,積極化解基礎公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債務。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6—7月)。松柏鎮財政所組織對各村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和村級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結果報松柏鎮政府。
三、推進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一是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錯誤或不及時形成的債務,采用核減踢債的方式進行,對20xx年已鎖定的歷年稅費尾欠債務、錯賬假債作賬務清零處理;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二是抵賬沖債。對經營性債務、工程尾欠、設施維護等其他債務,可采用抵賬沖債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加大債權清收沖銷債務;三是及時還債。村集體現有結余資金的村,在債務核準后及時還債下賬清零。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接待限額90.00元/人,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對村集體缺乏資金現階段無能力還債的村,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5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切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三資”委托代理制,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村級民主理財制度落到實處。要按照“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做好村級財務年度預決算,及時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對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處置、拍賣、發包等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防止出現村級債務前清后欠的問題。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經營性債務和基礎公益性債務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五)嚴格追究責任。強化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上項目,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嚴禁借群眾要求名義上“政績工程”項目。對違反規定發生的債務,要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對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超財力、超標準搞建設形成村級債務的,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同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化解村級債務的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追責。對作假賬,虛報債務,騙取化債補助資金的單位或以舉債為名從中牟利的村級干部,責令其將所得款項全部退回,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不得組織開展要求村級和農民出錢出物的達標升級和檢查評比驗收活動。村委會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月向財政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債務變化情況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級債務的政策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并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底績效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行項目化管理,細化目標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村委會是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日常工作。財政所和代賬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建設。
(三)嚴格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隨機調研、定期督查、半年調度等方式,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和過程監督。鎮財政所每半年組織對化解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要制定本地村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于20xx年5月底前報鎮財政所備案。
債務化解方案8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范控制債務風險的戰略部署,規范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整體要求
(一)持續做好常態化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進一步規范銀行保險機構、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地方政府融資相關政策要求,打消財政兜底幻覺,強化合規管理、盡職調查,嚴禁新增或虛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切實把控好金融閘門。各級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建立完善風險監測體系,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對新增或虛假化解的銀行保險機構和負有責任的個人依法從嚴處罰。
二、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應嚴格盡職調查,提供融資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違法違規提供實際依靠財政資金償還或者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的融資。二是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黨委、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府及其部門出具承諾或擔保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決議、會議紀要、協議、各類函件等。三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融資進行抵押、質押以及以售后回租、售后回購等的方式變相抵押、質押。四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政府儲備土地或者未依法履行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公益程序的土地抵押、質押。不得提供以預期土地出讓收入作為企業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五是參與政府和社會的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不得約定或要求由地方政府回購其投資本金、承擔其投資本金損失、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通過其他明股實債的方式提供融資及相關服務。六是不得將融資服務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內容。七是企事業單位在本行、本公司存量地方政府相關融資,已經在抵押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八是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健全新增隱性債務發現機制。銀行保險機構應在合同中約定,一旦發現客戶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將終止提供融資,已簽訂融資合同的終止提款,同時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監管機構。
(三)加強融資平臺公司新增融資管理。銀行保險機構向地方政府相關客戶提供融資前應查詢財政部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臺(以下簡稱“監測平臺”),根據查詢結果實施分類管理。對于不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應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政策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合規審慎授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對承擔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還應遵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新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二是不得為其參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除此以外對確因經營需要且符合項目融資要求的,必須由客戶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銀行保險機構將審核確認情況作為審批融資的前提條件,同時嚴禁以審核確定名義進行變相擔保。在嚴格依法合規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的基礎上,對必要的在建項目允許在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提前下,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各級監管機構不再受理原銀監會融資平臺名單查詢和調整事宜。
三、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四)依法合規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到期存量隱性債務,要嚴格遵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配合做好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到期存量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xx]45號文件)。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前提下,以市場化方式合規、適度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化債融資,承接債權債務關系清晰、對應資產清楚、項目具備財務可持續性、化債方案明確且切實可行,短期償債壓力較大的到期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可適當延長期限,探索降低債務利息成本。優先化解期限短、涉眾廣、利率高、剛性兌付預期強的債務,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料鏈斷裂的風險。銀行保險機構使用企業周轉便利類金融工具接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應通過監測平臺確認該筆債務在財政部匯總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內。提供的資金期限不得超過其對應的到期債務化解期限,規模不得超過對應到期債務本金余額,不得通過信托資金、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置換存量隱性債務,不得置換明股實債類債務。
(五)做實作細化債方案。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要求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存量隱性債務化解方案,逐筆明確還款日期、還款金額和償債資金來源,及時采取追加合法擔保等風險化解措施。
(六)協商整改擔保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等有關規定,對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提供的原有擔保,以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或以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出讓收入承諾或土地儲備作為擔保,應重新落實合法擔保。
(七)嚴禁虛假化債。銀行保險機構要嚴密監控資金用途,確保資金僅用于償還對應到期債務的本金。不得用于擴大建設規模等違規用途,支持地方政府實質性化解隱性債務,嚴禁虛假化債。不得配合地方政府或融資平臺公司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將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不得將仍要地方政府承擔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發現違規情況及時報告監管機構,在違規行為整改完畢前,終止發放后續資金。各地要強化與銀行保險機構的信息共享比對,未經債權人同意的不得作為已化解債務或合規化債,防止虛假化債。
四、強化風險管理
(八)落實主體責任。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履行風險管理主體責任,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管理層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本機構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尤其是新增隱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及時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融資平臺公司風險應對預案,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九)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銀行金融機構要定期進行融資平臺公司風險評估,按照穿透管理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強化集團統一的授信管理。要將貸款含貿易融資、債券投資、特定目的載體投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開立信用證、保理、擔保、貸款承諾以及其他實質上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信用風險的業務納入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統一授信。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各類業務管理,不得通過理財、信托、保險、融資租賃等方式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融資或繞道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承銷變相增加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平臺公司債券。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資金運用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
(十)優化審批流程及權限。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優化風險管控措施和控制流程。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業務的集中審批和管理,嚴格不同層級的審批權限,落實授信管理問責機制。對存量隱性債務置換、以及轉為經營性債務的審批權限上收至總行或總公司管理,不得委托或轉授權給分支機構。
(十一)嚴格風險管理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科學評估融資平臺公司的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重點審核收入的真實性、持續性和可行性,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負債和償債能力的匹配度,要審慎評估各類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充分性,切實加強項目資本金支付、貸后管理等關鍵環節,密切跟蹤監測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對實際控股人或控股股東有未結清隱性債務的企業要加強資金監控,嚴防資金挪用風險。
(十二)設立區域風險限額。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密切關注相關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等級、財政信用情況等,對債務率高的地區要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的區域風險管理。
(十三)合理確定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項目預期現金流情況和實際建設期、達產期及運營期合理確認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
(十四)嚴密排查隱性債務風險。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至少每半年對納入監測平臺的客戶組織一次風險排查,重點排查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動態掌握各種影響償還的'風險因素,一戶一策采取化債措施,并向相應的監管機構報送排查報告。對風險較大、隱患突出的客戶,應加大排查頻次和化解力度,有序推進資產保全和風險化解工作,形成重大風險的,應及時向相應監管機構報送。銀團貸款牽頭行或代理行應履行銀團貸款貸后管理職責,按時完成化債進度報告并分送各銀團成員行。
(十五)做實資產分類。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落實資產分類要求,根據實際風險情況調整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分類,真實、準確、動態掌握風險情況,對于資不抵債、到期不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要及時下調五級分類等級,不得掩蓋不良資產。
(十六)足額計提撥備。銀行保險機構應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和預期損失足額計提資產損失準備,確保資產損失準備能夠覆蓋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損失,對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銀行撥備水平不得低于本行貸款撥備的平均水平。
五、強化監管監測工作
(十七)各級監管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定專門的牽頭部門,建立協同機制,積極開展地方政府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各銀保監局每半年至少要集中研究一次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尤其是違規新增隱性債務及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為橙色或紅色的地區要增加研究頻次。
(十八)明確監管要求。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履行風險防控的主體職責,確保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履職問責、分類準確性、撥備充足性等符合監管要求,對銀行保險機構新發生的融資平臺公司大額不良風險暴露或其他重大風險要及時跟蹤調查,明確監管意見。
(十九)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監測體系。各級監管機構要基于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密切監測隱性債務風險情況,重點關注涉及隱性債務規模大、資產分類和資本計提不準確,或新增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較多的風險突出的機構,督促其加大風險化解力度。各級監管機構要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統一安排,填報相關的專項統計報表,持續做好風險監測,既要關注表內貸款、債券融資,也要做好理財、信托等資產管理業務以及投向融資平臺的其他表內外業務風險監測,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密切監測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到期情況,建立專門的統計監測臺賬,逐筆統計到期時間、金額、償債資金來源、實際償還情況等,切實掌握風險底數。各級監管機構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融資平臺公司債務信息共享比對工作,對涉及本機構的數據要按要求迎應核盡核,積極與財政部門和債務人溝通協商,協同提升數據質量,要依托監測平臺跟蹤監測銀行、保險機構對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提供的融資。
(二十)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銀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內的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不能按隱性債務化解方案落實資金來源,未能按期償還的,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及時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采取措施及時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風險,并及時報告銀保監會。
(二十一)定期報告制度。銀保監局每半年應向銀保監會報告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隱性債務情況、債務風險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隱性債務風險化解進度、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主要風險監管工作情況等。
六、嚴格依法問責機制。
(二十二)建立健全內部問責機制。銀行保險機構要恪守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底線,妥善化解存量隱性債務,依法合規參與地方政府相關融資,要完善內部控制,明細責權劃分,建立問責機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十三)組織現場檢查。各級監管機構要將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納入現場檢查內容,切實加大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新增隱性債務、違規置換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行為。
(二十四)加大問責力度。對存在違規問題和存在重大風險的銀行保險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違規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
(二十五)強化監管協作。各銀保監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融資平臺公司共享比對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形成監管合力。監管中發現的新增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通報財政部門。要及時將轄內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風險情況向同級地方政府報告,發揮地方政府在風險處置中的積極作用。
(二十六)本指導意見印發前出臺的有關文件如與本指導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導意見執行。
債務化解方案9
多年來,我省公立醫院在發展過程中舉債進行基本建設或購置醫療設備等,形成了一些歷史債務。隨著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入推進,“以藥補醫”機制逐步破除,債務問題逐漸成為制約公立醫院發展的瓶頸。加強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減輕公立醫院債務負擔,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對于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加強全省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xx〕7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號)相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鎖定存量、嚴控增量、依法依規、分級分類、綜合施策”的思路,總結經驗、創新方式,綜合運用債券置換、財政補助、自籌資金、協商談判、爭取政策支持等多種途徑,有效解決公立醫院債務問題,構建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機制。在審計甄別認定的基礎上,區分公立醫院存量債務性質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和原則,力爭20xx年底前將舉債期限內的存量債務全部化解;對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債務,采取多種方式降低償債成本并及時化解。同時,完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投入機制,健全公立醫院債務管理長效機制,規范發展建設項目及債務審批機制,嚴控新債發生,促進全省公立醫院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分級分類,明確償債主體。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省、市、縣(市、區)政府對本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負總責,根據公立醫院債務類別,進行分類處置和償還。
(二)堅持區別對待,突出化債重點。在化解公立醫院一類債務的同時,審計甄別政府有擔保責任的二類債務和其他三類債務中的長期債務和流動債務、實際債務和政府融資舉債,鎖定存量債務,實行臺賬管理。根據公立醫院債務總量及收支運行狀況,綜合運用多種有效途徑,一院一策,分別制定債務化解方案,統籌規劃、分年償還、逐步化解。
(三)堅持依法依規,杜絕違規舉債。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嚴控公立醫院舉債建設有關規定,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布局和數量,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醫療設備配置的標準、規模,健全并落實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項目及債務審批機制,嚴格控制舉債,杜絕違規舉債。
(四)堅持固本強基,構建長效機制。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強化公立醫院債務形成源頭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方面投入。加強公立醫院財務預算、成本控制等基礎管理,構建公立醫院長效發展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通過地方政府債務置換方式化解公立醫院一類存量債務。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央財政統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間,通過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將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債務平臺中鎖定的一類債務全部置換。債務置換后,全部由同級政府承擔償債主體責任,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及時足額償還。(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二)全面開展審計甄別,鎖定公立醫院二類、三類存量債務。由審計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通過自查自審、交叉互審等方式,對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平臺中的二類、三類債務進行審計甄別,剔除實際未用于醫院發展建設的政府融資貸款以及擅自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利滾利、息轉本”高息的貸款等形成的債務,出具審計甄別報告。建立公立醫院二類、三類債務臺賬,統一編號,銷號管理,并按規定及時調整地方政府債務平臺數據,鎖定存量債務。審計甄別中,可統籌參考審計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債務審計、財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清理甄別等報告結果。(責任單位: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
(三)實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醫院多渠道化解二類、三類存量債務。各級公立醫院要根據債務總量及結構、醫院業務收支、有效資產資源等情況,制定二、三類存量債務化解方案,并報經同級政府(或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公立醫院要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強化內部成本控制,規范收支核算,優化支出結構,壓縮經常性開支,積極自籌償債資金。從20xx年開始,公立醫院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醫療收入的5%提取償債專項資金,其中對年度應還本息低于醫療收入5%的公立醫院,按實際本息資金需求計提,專項用于償還到期債務,具體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各級政府應積極搭建平臺,支持公立醫院與債務銀行充分協商,在貸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前提下,壓縮截至20xx年底還本付息期限仍超過5年的債務期限,爭取銀行采取掛賬停息、債務豁免等方式減輕債務負擔;對暫時不能壓縮償債期限的債務,支持公立醫院通過爭取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置換存量債務,降低償債成本。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可適當安排債務貼息補助資金。省財政將對省屬公立醫院和貧困縣公立醫院債務化解給予獎補。各級公立醫院將財政補助公立醫院的各類資金,剔除中央財政補助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專項資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償債,具體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其中省財政補助縣級公立醫院零差率資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類公立醫院補助資金,按照存量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對能繼續使用的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債務。加快處置公立醫院閑置土地、房屋等資產資源,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將所得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債務。(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四)加強公立醫院在建項目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在建項目的監管,必要時可組織對公立醫院在建項目規模標準、資金來源等情況進行復審,對超標準超規模建設、建設資金尚未落實需要貸款建設的項目,暫緩建設,待相關條件完備后再行續建。對復核后符合條件、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繼續按立項時明確的'籌資方式或原銀行協議貸款續建;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后續資金。(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財政廳)
(五)建立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獎補機制。省財政廳制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辦法,每年度對各地存量債務審計甄別、債務償還進展、新債管控等進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財政每年單獨安排一定的新增債券額度,根據考核情況對各地予以獎補,并對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及沒有債務或提前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地區給予傾斜。各地、各有關部門也要制定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院長薪酬及續聘、醫院績效工資總額核定、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等掛鉤。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可安排專項資金,對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情況較好的公立醫院給予獎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加強新債源頭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機制。嚴格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布局和數量,有效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禁違規舉債建設。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項目,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并提請同級政府(或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研究后,由同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程序審批。對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未落實建設資金、未按規定化解存量債務的公立醫院,一律不得審批新項目。公立醫院經批準的基本建設項目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各級政府預算內統籌資金安排。經批準的大型醫療設備購置經費,原則上由各級財政在公立醫院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建立財政綜合績效補助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審計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協調配合,共同推進。由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教育、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改等部門,建立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同級政府領導下統籌推進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及資金管理、債務鎖定、考核獎補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審計甄別工作經費。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提供基本建設審批相關資料,完善項目審批機制,統籌安排基本建設資金。審計部門負責債務審計甄別方案制定及組織實施等工作,出具審計甄別工作報告。衛生計生、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在建項目復審,督促指導公立醫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債方案,落實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公立醫院要積極做好債務自查,及時全面提供債務審計甄別相關資料。各級醫改部門要將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情況納入醫改督查和目標責任考核范圍。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結合本地財力、醫院運行、債務結構、政府補助等因素,制定公立醫院償債計劃清單,細化償債項目、本息額度、資金來源、責任人及時間表等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要求完成公立醫院存量債務審計甄別、調整地方政府債務平臺數據、鎖定存量債務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將本地實施意見、相關工作方案、審計甄別報告、償債計劃清單等文件資料報送省財政廳。
(三)強化資金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公立醫院償債資金管理和使用,對財政統籌安排的專項償債資金,一律直接支付;對醫院自籌償債資金,要減少撥付環節,及時足額支付。各地可探索設立償債資金共管賬戶,對各渠道安排的償債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賬核算,具體辦法由各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償債資金的,如數追回資金,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足經濟社會和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大局,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債務化解方案10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區直各責任部門、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方案11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于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復》(蘇債辦〔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范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在庫的公益性項目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項目,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余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文件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范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范圍并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后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復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稅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范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準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臺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厘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文件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臺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讓平臺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項目,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于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項目,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項目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范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采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規范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范融資平臺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項目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臺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關系,提升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規范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著力增強融資平臺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范、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持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持,為縣國有融資平臺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臺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臺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項目,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臺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持平臺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臺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平臺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臺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臺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臺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臺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臺公司要相互支持,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臺公司的債務。全面厘清平臺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臺公司良性運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并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防范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后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并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項目、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準。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余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并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債務化解方案12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明確主體責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部門,組織清理排查,摸清債務家底,扎實做好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切實擔負起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主體責任。縣政府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局鄖西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縣財政局作為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組織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決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議。
縣發改局負責評估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債務風險應急需要調整投資計劃,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提出加強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防控意見。
縣國資局負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債務償還和風險防范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人行鄖西支行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做好風險防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托、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債務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定
(一)嚴格執行限額管理政策。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下達,政府債務年末余額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的限額。
(二)分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要求,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對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債務,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債。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預算應當全面反映債務“借、用、還”整體情況,并匯總反映政府債務余額、結構、債務資金安排使用以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情況。
(三)明確限定舉債資金用途。舉借的政府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競爭性項目,不得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不得用于提前償還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券、外債、國債以及政府專項借款。
(四)嚴格執行政府擔保規定。除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其他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縣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資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五)建立完善舉債融資機制。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舉債,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舉債。不得以文件、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也不得通過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期限等方式變相融資舉債。
三、加強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
(一)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不得干預融資平臺公司的日常運營,加快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對于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務,轉型為公益性事業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對于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
(二)分類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對融資平臺公司屬于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可按照規定程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轉化為政府債務;融資平臺公司新增的企業債務,應當由其統籌自身經營收入等資金妥善償還,縣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涉及違法違規提供擔保的,按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要依法依規保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禁以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名義逃廢責任。各部門違規注入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劃轉收回;屬于以注冊資本形式注入的資產,應當依法承擔補足資本的法律責任;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通過政府債券置換債務收回。
(三)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行為。要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使其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并明確其新增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縣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得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
(一)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和經濟財政運行等情況,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或有債務代償率等指標,及時分析和評估政府債務風險狀況。要強化預算約束,健全管理制度,將政府及所屬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要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定期評估本地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并作出預警。
(二)做好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部門單位,要制定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降低債務率的目標和任務,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降低債務率。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引入社會資本、處置政府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
(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抓緊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當難以自行償還政府債務、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擔保行為,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縣財政局要會同縣發改局、縣審計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債務規模大、風險高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督查,提早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五)建立聯合監控機制。縣財政局要會縣同縣發改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建立大數據監測平臺,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要建立財政、發改、司法、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參加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問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管,督促部門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化解、有效防范債務風險。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全面落實債務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及時化解債務風險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補助;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債務規模長期偏高、化解債務風險不力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88號)要求,全面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屆十次、十一次全會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持“借、用、還”相統一,發揮政府規范舉債的積極作用,強化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疏堵結合、綜合施策,逐步優化債務結構,有效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增量債務規模,健全風險防范常態長效機制,超前化解和應急處置債務風險,確保財政金融運行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全市統一的債務風險防控體系下,按照“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原則,分級實施債務風險管控,市對各區債務風險原則上不救助。
(二)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政府在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中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承擔債務單位的風險管控責任。
(三)把握規模,控制風險。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舉債要量力而行,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財力保障相適應、與資源資產相匹配的要求,切實把握舉債規模和風險承受的平衡,有效控制和降低債務風險。
(四)規范管理,硬化約束。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要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機制建設相結合,制定債務風險防控方案。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的要求,強化舉債償還責任考核。各區、各部門不得為違規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
三、工作目標
堅持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全市政府債務率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風險地區債務率指標逐步改善。融資平臺債務本息規模不超過區域內可償債資源資產價值,風險平臺的資產負債率、融資成本率和借新還舊率等指標逐年改善。
四、主要措施
(一)著眼長遠,建立政府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管控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
1.規范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合理制定建設方案,嚴格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需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投資項目,由財政部門出具舉債審核意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
2.嚴格政府債務舉借管理。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審核各部門、各融資平臺申報的.新增政府債務需求,綜合評估項目平衡方案、財政承受能力,擇優納入全市政府債券項目儲備庫,未履行程序的項目不參與政府債券分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控。根據區域發展定位、債務風險、財力保障等要素,合理設定各區政府債務規模上限,將政府舉債嚴格控制在批準的限額以內。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并向社會公開。債務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對債券分配、資金使用、償還兌付、績效評估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強化土地儲備融資管理。根據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土地供應量、債務限額、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儲備總體規模。規范土地儲備融資渠道,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將土地儲備機構新增融資納入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測監管。已被風險提示的地區要加快出讓存量土地,確保土地出讓收入與債務償還相匹配,切實降低專項債務率偏高可能引發的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責任,全力防控融資平臺風險隱患,持續支持平臺轉型發展。
1.建立平臺債務計劃制度。實行融資平臺債務收支計劃管理,各平臺提前編制年度融資預算和支出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各區、各部門對融資平臺債務計劃進行審定,合理控制舉債規模、節奏,年度執行中防止計劃外和過度舉債。(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2.調整優化平臺債務結構。各區、各融資平臺逐筆梳理存量債務,分類制定債務優化方案。新增項目融資成本控制在合理區間。各區、各部門建立利率比選擇優機制,統籌本系統、本區域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公開競價認購,降低舉債成本。(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金融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平臺債務中長期管理。各區、各融資平臺全面梳理資源資產,鎖定償債來源,合理確定債務規模上限。按照資源價值總量與債務總額、財務成本相平衡的原則,建立“資債平衡”臺賬,確保整體平衡、年度平衡,并為未來發展留出空間。(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推進融資平臺內控建設。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內部財務中心,實現賬戶統管,債務統籌,對風險較高子公司設立防火墻,防止風險傳遞。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融資債務審計常態化,關注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規模,重大風險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防范出現違規行為。建立集團內部債務預警機制,明確預警標準,及時報告企業有關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5.加強融資平臺監管考核。實行融資平臺量化考核,加大對平臺資產質量、企業運營、經營效益、債務化解、償付能力、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監督,將考核結果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投入相掛鉤。實行融資平臺名錄動態化、差別化管理,承擔公益性項目且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平臺,同級政府委托財政部門派駐財務管理人員。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化人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并對融資平臺財政投入資金實施全程管理。(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推進融資平臺轉型。厘清政府和企業債務邊界,合理劃分政府與企業償債責任。統籌區域資源資產,優化重組、做實做強1至2家融資平臺,出清低效資源、空殼企業。積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股權融資、項目出租等途徑,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推進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統籌謀劃,創新投融資運作模式,暢通規范化的融資渠道。
1.加大政府債券政策運用。爭取擴大中央對我市新增債券分配額度,提高政府債務限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等領域投入,補齊發展和民生短板。用足用好債券政策,加快完成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支持融資平臺去債降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和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PPP融資支持基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前期工作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持,加大我市財政專項支出傾斜力度,研究設立公共服務發展基金,發揮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跟進投入,疏通緩解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運營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3.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加大全市PPP項目征集、篩選、儲備力度,實施“兩個強制”,對新建垃圾、污水處理項目強制應用PPP模式,對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推動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納入全國首批PPP資產交易和管理試點平臺,充分利用平臺資源優勢和輻射全國功能,構建PPP項目咨詢規劃、融資設計、招投標、實施評價、資產整合等全流程、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加快建設項目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對接,推進市級重點項目和各區重點領域試點項目實施落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積極構建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總部的戰略合作,擴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積極協調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爭取總行支持,放寬對資本金、抵押擔保等方面限制,簡化審批手續,在更大范圍內使用低成本專項政策性貸款。發揮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作用,拓展非信貸金融工具,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推動融資平臺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創新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推進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寬低成本資金籌集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未雨綢繆,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1.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機制。搭建全市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信息監測平臺,統計分析債務變動情況,分級分類設置預警指標和風險區間,定期評估風險狀況,并向相關部門、區政府推送風險預警和提示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落實債務風險化解任務。列入風險預警和提示的部門、區政府要制定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方案,嚴格控制債務增量,并通過控制項目規模、減少支出、處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籌措資金消化存量債務。(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督促、指導各區加快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根據債務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實施調減投資項目、處置政府資產、調入運營收入、扣減部門經費、調整支出結構等應急措施,確有必要時啟動財政重整計劃,并依法實施責任追究程序。同時,各融資平臺要相應建立企業債務應急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通過停建緩建項目、變現資源資產、調度各類存款、協調金融機構等方式應對突發債務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債務風險共防共管。建立部門聯席例會制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健全財政債務信息、審計監督信息、國資監管信息、金融統計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加強資金跨界監管,多維度預研預判風險,防止各類風險相互疊加。聯合開展風險排查,對融資平臺債務實施有計劃的審計檢查,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組織部門推動、及時報告重大情況、督促檢查實施進度、評價考核工作績效等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債務源頭管控,規范舉債行為,合理配置資源,積極研究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形成推動風險防控的強大合力。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作為本轄區舉借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承擔本轄區債務風險管控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融資平臺落實償債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比照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架構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工作推動組。同時,市國資委和市屬各行業主管部門相應成立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和本部門所屬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各國有企業要抓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一區一策”、“一企一策”具體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清單,定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人,切實抓好落實。
(三)建立工作機制。在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月例會、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推動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按月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部署安排、推動實施重點工作。按季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和改革任務等,通報全市債務風險狀況,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問題。對風險較高的區、融資平臺實施“一對一”幫扶,指導督促建立債務管控措施,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化債支持政策。建立債務風險防控重點工作臺賬,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對各區、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四)強化考核問責。將各區、各部門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要求,各融資平臺與各部門、各部門與本級政府要簽訂債務風險管控責任狀,規定責任范圍和處罰條款,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債務化解方案14
一、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并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計劃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控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于企業的一項非常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一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于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細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須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該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于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盡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控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仔細研究便盲目投資,導致很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對于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杠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采取積極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很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本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控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優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和議價能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于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僵尸企業退出,對于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減少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們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改變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現狀,引進精益制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制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采取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給側改革,提高供給質量、供給效率,改善產品供給,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改變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周轉率,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情況定期要求其匯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后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別是對于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能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很多國有企業對于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鏈,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于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御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15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抓好我市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化解穩控工作,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根據《海南省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結合全省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專項清理處置、生態保護紅線區專項檢查、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筑專項整治、停緩建房地產項目處置、商品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等工作,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扎實抓好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化解穩控工作,全力維護全省和諧穩定的社會大局。
二、加強領導
文昌市房地產風險防范領導小組要全面排查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具體梳理各項目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產風險,積極消除不穩定問題和隱患。
三、各部門職責
(一)政法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對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排查,落實現場處置、輿論監控、社會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維穩預案,確保社會穩定。
(二)法院部門負責對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產項目進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決債務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結”,同時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動產登記等部門關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實時反饋機制。
(三)國土、規劃部門負責涉及土地、規劃、不動產權登記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依法處置土地、規劃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完善相關手續。
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涉及環保問題,特別是受鄰避效應影響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門負責違法違規銷售、網簽備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延期交房、物業管理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稅務部門負責涉及依法開展稅費征繳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對項目涉及惡意欺詐、一房多賣、非法變賣查封財產等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房地產項目群眾來信及來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上訪群眾尋釁滋事和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匯總上訪群眾訴求和動態。
四、處置步驟
(一)排查階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責任單位要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對本市房地產行業的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動態排查,并逐一建立臺賬。對已經發生的'矛盾糾紛積極化解,對有苗頭、處于醞釀階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處置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據排查摸底情況,采取一個項目問題、一個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個一”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處置措施和處置期限等,必須在保持社會穩定的情況下開展處置。要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合法化,并結合實際情況分類處理。同時,要舉一反三,依法行政,規范管理,避免在開展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的同時,出現新的問題和不穩定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全力以赴,攻堅克難,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務,切實排查解決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問題。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稅務、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難題。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存在風險防范問題的房地產項目動態臺賬,逐個項目制定對策,采取“五個一”措施,加快推進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同時,每月要將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情況及時報送至市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工作銜接。各職責部門要在加強與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專項清理處置、生態保護紅線區專項檢查、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筑專項整治、停緩建房地產項目處置、商品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等工作銜接的基礎上,有效推進化解房地產業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繼續推進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加大房地產方面的法制宣傳,引導業主依法理性維權,減少貪圖低價的盲目購房行為,堅決打擊小產權房和違法建筑。要落實“三同步”要求,堅決防止房地產風險隱患問題與其他社會矛盾交織疊加、被惡意炒作利用、發酵引爆。
(四)健全體制機制。各職責部門要不斷強化創新意識,主動作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產行業風險。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埋頭苦干的特區精神,以自貿區(港)建設的國際視野,在創新房地產行業體制機制上主動作為,探索商品房現售制度,優化房地產交易登記制度,加快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促進我市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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