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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4 19:25:38 制度 我要投稿

招聘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招聘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1

  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銀行)

  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資源縱向和橫向合理配置機制,促進內部人才科學、主動、有序流動,根據中國**銀行**省分行實際,制訂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內部人才招聘市場,是指以**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為載體,建立省分行本部企業內部人才交流平臺。

  第三條 對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分工負責原則;

  (三)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 內部人才交流與外部人才引進協調發展,內部人才市場和外部人才市場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資源配置庫。

  第二章 內部人才招聘范圍

  第五條 實行內部人才招聘的崗位應為**銀行**省分行本部的**崗位和*級(含)以下專業技術崗位。

  第六條 可實行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情況:

  (一)崗位聘期或合同期滿,需重新聘用員工的;

  (二)崗位定編后出現缺編的;

  (三)經批準新設立的崗位;

  (四)機構改革、重組或現有人員調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員工的;

  (五)他需要實行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情況。

  第七條 不宜進入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崗位,不列入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范圍。

  第三章 內部人才招聘的資格和條件

  第八條 參加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員工,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應符合《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經辦崗位職務管理辦法》、《中國**銀行**省分行專業技術崗位職務管理實施辦法》關于聘任條件的規定;

  (二)符合經人力資源部核準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第四章 內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條 內部人才市場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進行:

  (一)用人單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啟事,內容涵蓋所需人員崗位詳細評價及擬聘員工需具備資格條件,報省分行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資源配置中心對部門的招聘方案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公布,同時載明應聘表格、報名截止日期等;

  (三)納入招聘范圍的員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獲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資格條件的員工填寫《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內部人才市場員工招聘登記表》,并在規定期限內交用人單位;

  (五)用人單位通過筆試或面試或者根據對應聘人的考核了解,對應聘人選進行擇優選擇。面試分為自我陳述、答題(含公共題和專業題兩部分)和現場交流三部分,面試小組成員由用人單位確定,面試小組根據事先確定的評分標準對應聘人選的面試情況進行打分。面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根據筆試、面試評分結果、應聘人選的綜合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報人力資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資源配置中心對擬聘人選資格、選聘程序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經相關審批程序,確定擬聘人選;

  (七)辦理聘任和行內調動手續;

  (八)員工到用人單位工作。

  第十條 對在內部招聘過程中發現的德才素質較好,因崗位職數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崗的人員,部門可作為后備人才積極加以培養。

  第十一條 如通過內部招聘未產生合適的對象,該崗位可暫時空缺,待條件成熟后,再通過內部招聘方式進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 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內部招聘中用人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按規定制訂招聘方案;

  (二)負責對內部招聘報名人員的.專業資格審定;

  (三)負責筆試、面試或考核了解的組織工作;

  (四)負責對筆試、面試、考核了解結果的審定,并提出擬聘任人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中人力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的總體管理工作;

  (二)負責規范內部招聘的原則、標準和程序;

  (三)負責招聘方案的審核

  (四)負責對擬選聘人員的資格審查;

  (五)負責招聘的過程監督;

  (六)負責辦理員工聘任和調動手續。

  第十四條 各用人單位應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內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員工擇優選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國**銀行**省分行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2

  房地產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才招聘與錄用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招聘與錄用遵循“任人唯賢、公開選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條 各公司年度計劃內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門填寫《招聘申請表》,經業務分管領導確認,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按計劃要求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原則上應優先考慮內部調配。內部應聘人與外部應聘人應經過同樣的面試流程。年度計劃外但在公司人員編制范圍內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單位/部門填報《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審批表》,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批準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年度計劃外且超出公司人員編制范圍的用人需求,用人單位須先辦理新增人員編制的審批手續,再按年度計劃外的用人需求辦理報批手續。

  第六條 對外招聘可通過人才信息庫選擇推薦或集中對外招聘兩種途徑進行。集中對外招聘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招聘計劃,明確招聘的時間、渠道、任職資格、人數及成本預算等。一般情況下,公司招聘的技術類員工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主管及以上職位最低學歷為本科。

  第七條 招聘計劃獲準后,人力資源部通過媒介、人才交流會、內部推薦、學校及獵頭公司等渠道組織實施招聘。

  第八條 應聘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現場交遞等形式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等復印件以及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等。

  第九條 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以確定筆試人選。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崗位和專業,原則上統一組織筆試,并組織完成評卷和成績匯總工作。筆試時應要求應聘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十一條 對于筆試合格者,人力資源部應將其《應聘人員登記表》、應聘簡歷及試卷交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核,以確定面試人選。對于筆試不合格者,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辭謝。

  第十二條 面試一般情況下應集體進行,面試評價小組成員主要包括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等。每個成員須填寫《面試人員評價表》,分別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作出評價,并經集體討論后填寫《面試評價小組意見匯總表》,得出面試結果。

  第十三條 根據初試結果,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進行復試。對于不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辭謝并視情將其納入公司人才信息庫。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應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特殊崗位的,還須對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具體按《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在核定編制內招聘人員,原則上由各公司自行組織,但招聘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時,須提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分管領導共同參與面試和綜合測評。

  第十六條 突破核定編制的人員招聘,須事先報公司批準。

  第三章 人才錄用

  第十七條 人員錄用審批的權限為:

  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錄用,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總經理助理的錄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八條 對擬錄用的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填寫《員工錄用審批表》,并辦理逐級審批手續。在《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應明確錄用人員的試用崗位、試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內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其他人員為3個月。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經審批同意錄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同時向用人單位(部門)填發《新員工入職通知書》,由用人單位(部門)負責安排辦公地點、辦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項。

  第二十條 新員工在上崗前,須參加由人力資源部及本單位(部門)組織的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員工行為規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新員工入職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到崗一周內,用人單位(部門)應選定經驗較為豐富且熟悉公司情況的老員工擔任新員工輔導員。

  第二十二條 在試用期內,人力資源部應會同用人單位(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原則上,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滿一周前將《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發給用人單位(部門),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會同人力資源部與新員工進行面談,并要求其寫出試用期總結后,在《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中簽署試用期考核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中,人力資源部應明確新員工轉正后的崗位、職級及年薪等,并負責辦理逐級報批手續。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正式勞動合同的簽訂手續。

  第二十四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突出表現的,用人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建議給予提前轉正;如新員工在試用期沒有達到或不符合轉正要求,用人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建議延長試用期或中(終)止試用。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3

  為保證公司各崗位能夠及時有效地補充所需的優秀人才,滿足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公司人事錄用源于以下六種情況下的人員需求:

  1、缺員的補充;2、突發的人員需求;3、為確保公司發展所需的人才儲備;4、公司管理階層需要擴充時;5、公司對組織機構有所調整的需要;6、為了使公司的組織更具靈活性,而必須導入外來的資深人士時。

  一、招聘的組織管理

  初、中級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招聘計劃和組織實施,招聘職位所在部門參與招聘測評的技術設計和部分實施工作。高級人才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負責),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人才招聘屬非常規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經費預算實行單獨列帳管理。

  二、人力資源計劃和招聘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進行人員需求預測,根據內外部人員供給情況進行人員供給預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費用計劃,報經理辦公會審批。人力資源部建立內部人才庫,信息包括每位員工的績效記錄及評價、職業興趣、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培訓課程、外語水平、具備的技能和證書等。進行內部人才供給預測時要調用內部人才庫,判斷內部人員是否與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內部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進行外部供給預測,外部供給預測要根據總體經濟狀況、全國和地方勞動力市場狀況和準備招聘的職缺的市場狀況進行判斷。人力資源部詳細審核申請職位的名稱、職級等事項。如同意其申請,當確定本公司其他部門并無適當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形成公司的人員外部招聘計劃。

  各部門對于因人員調動或其它事宜造成的人員短缺的臨時需求,在確認并無內部調職的可能性后,可以由部門主管填寫《招聘申請表》,報主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外部招聘解決。

  三、內部招聘

  人力資源部明確所需內部招聘的崗位名稱及職級,新增崗位由用人部門主管編制工作說明書報送人力資源部,以準備工作說明書,擬定內部招聘公告。發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內部網通知、在公告欄發布或其它形式。所有的正式員工都有資格利用空缺職位公告政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要求組織考慮自己是否能夠從事某一職位的工作,內部招聘公告要盡可能傳達到每一個正式員工。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目前的上級和空缺職位的上級意見,根據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招聘評審活動,評審結果經總經理/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生效。

  四、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活動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可有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管理人員、相應技術人員參加。招聘人員在招聘工作開展之前必須經過培訓,并和人力資源需求部門加強合作,以便對招聘崗位和該崗位所在群體特點有一個清楚的了解。

  外部招聘要根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采取最有效的招聘渠道組合,并爭取成本節約。校園招聘。人力資源部與有關的高校保持經常的聯系。對于專業對口的院校可及時派員進行宣傳并組織招聘。有選擇地參加學校人才交流會,發布招聘信息并進行招聘活動。網絡招聘。通過相關網站及時發布招聘信息,經常查閱網上應聘人員情況,建立公司的外部人才庫,根據需要隨時考核錄用。鼓勵員工向公司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招聘會招聘及廣告招聘。通過各地人才招聘會和報紙、專業刊物廣告招聘相關人員。委托獵頭公司招聘。在招聘公司關鍵的管理和技術職位時可考慮通過獵頭公司招聘。

  五、外部求職者的甄選

  人員甄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有關測評工作。初步篩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是進行初步篩選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獲取應聘人員的背景信息,據此淘汰不符合職務說明書要求的候選人。初步篩選性會見在外部應聘人員填寫完求職表后進行。就業測試是外部招聘初步篩選的最后一個環節,對于可以進行工作樣本法測試的崗位如打字員、搬運工,生產部門的某些崗位在初步篩選時可進行實地操作測試。對于無法進行工作樣本法測試的崗位包括管理類崗位和技術類崗位,要通過審查其著作、發明,或核查其學歷、經歷,以鑒定其資格。人力資源部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庫。

  初步面試。對初步篩選合格的求職者邀請面試。初步面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專員主持。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的學識、智力、品德和綜合素質進行初試和評價,并填寫《面試登記表》里的初試評價欄。人力資源部確定初試合格人員,經人力資源部部長簽字認可后推薦給相關業務部門復試。

  復試。復試由復試甄選小組進行。復試甄選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代表;二、人力資源部專門人員;三、資深專業人士。一般崗位的招聘可無資深專業人士。中級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資深專業人士應對該職缺的工作有深切的了解和密切的工作關系。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面試由總經理負責,資深專業人士參加,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工作。在復試前根據招聘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評分量表。復試應通過多角度、多方法進行測評。

  復試的實施。復試過程中,復試甄選小組成員應填寫復試記錄表,表明對應聘者的評語及結論。全部復試結束后,甄選小組成員應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由用人部門代表拍板。評價結果應填寫在復試結果推薦書上,送達用人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下一步行動的依據。

  筆試。重要崗位的招聘應采取筆試,由用人部門組織進行。組織筆試的目的是為了檢驗應聘人知識和能力,筆試試題根據需要確定。

  甄選結果的反饋。通過復試的應聘人員由分管部門的主管領導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高層次人才引進、批次進人時需經經理辦公會討論審批。所有人員應經總經理最后簽字批準。同時,人力資源部將面試結果通知落選的應聘者。

  六、試用和正式錄用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應聘人員到公司報到后,要填寫“職工登記表”,并簽定試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的目的在于彌補甄選中的失誤。不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在其它單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試用期滿后,還有6個月見習期。

  試用期的人員,尚不屬于公司正式員工。在此期間,雙方均可隨時提出終止試用。試用或見習期滿后的員工,經考核合格,由部門負責人出據書面意見交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司和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后,由人力資源部在該員工的“職工登記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時間和轉正時間。

  七、招聘工作評估

  人力資源部應當研究求職者以及新員工對招聘管理組織工作和招聘人的反饋,以及計算在每個招聘地區每種招聘渠道的時間、成本和效果作為改進招聘活動的依據。招聘活動結束后,應當通過測量新員工的工作業績,新員工的離職率等來評估招聘活動,作為招聘工作進一步改進的依據。

招聘管理制度4

  員工招聘是每一個單位在經營的過程中進行人員補齊的一種形式,同時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員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單位員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1、總則

  1.1為及時準確地補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選用機制,滿足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部補員、崗位調整和面向社會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規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自愿”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總監級(含)以下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

  2.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各部門用人應嚴格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空缺崗位原則上首先在本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再進行社會招聘。招聘申請過程見“補員(增編)審批程序”。

  2.3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該部門負責人填寫“補員(增編)申請”,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

  2.4編制范圍內的招聘: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統一由該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該負責人的直接上級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經理(含)級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級提出申請,隔級上級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5編制范圍外的招聘:所有員工的招聘申請均需董事長審批,重新修改編制后進行招聘。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指公司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內部招聘過程執行“內部招聘程序”。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的發布和對應聘人員的初選、統計和匯總,同時進行檔案審查,并填寫“公司內部招聘資格審查表‘,其內容包括專業技能水平審查、工作經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由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對初選人員進行專業考核。專業考核結束后,該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記錄,入選人員名單等移交人力資源部。

  3.3經考核確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候選人,同時將其資格審查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意見及考核成績匯總遞交給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由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負責提名,隔級上級批準。

  3.4人力資源部在征得應聘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辦理該員工的人事異動手續,進行崗位調動。若該部門負責人不同意又無其他合適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最終確定(若申請補員部門和該員工所在部門為同一部門,則由該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

  3.5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先進行首次述職和崗前培訓。

  4、外部招聘人員的篩選及錄用

  4.1當人力資源部從公司內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應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外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過程見“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資源部將批準的“補員(增編)申請表”進行分類,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本著“效率第一,經濟合理”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人才級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發布。發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獵頭公司及勞動力市場等。

  4.4.2通過在新聞媒體上發布,如電臺、電視臺、尋呼臺、電腦網絡、報刊雜志等,省級以上新聞媒介還須公司專家復核審查。

  4.4.3通過在廣告櫥窗內張貼招聘廣告。

  4.4.4告知公司員工或熟人,以便于他們推薦所認識的、符合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招聘錄用的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測試法及工作現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公司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依據所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用人申請部門經理,根據其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安排面試具體事宜。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招聘崗位所在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測評工作。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偏向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面試測評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應選擇在一個安靜無干擾的場所,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定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它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登記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4.11.1面試合格,建議在××崗位復試。

  4.11.2不適合××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崗位人選或存檔。

  4.11.3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用人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用人部門進行專業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考核人應據實填寫“專業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考核意見分“考核合格、建議在××崗位試用”或“基本合格,建議存檔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三種。考核完畢后,考核部門應將“專業考核記錄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聘用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篩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其應聘動機,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還須調查其家庭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填寫“提名建議書”報錄用批準人批準。批準人批準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

  4.15公司的人事錄用、任命必須堅持“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的原則。

  4.16若人力資源部對批準的錄用人有異議,應向批準人提出質詢,若批準人仍堅持己見,而擬錄用人員又因業務能力明顯不足,或道德品質有問題,或健康狀況不適合該崗位時,則人力資源部不對該錄用人的素質負責,同時人力資源部經理有責任和權力就此事上訴。

  4.17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7.1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4.17.3其他證件。如:駕駛證、特種行業操作證。

  4.18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9新錄用人員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19.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9.2新員工填寫相關表單;

  4.19.3建立個人檔案卡;

  4.19.4參觀企業;

  4.19.5安排企業培訓。

  4.20新進員工企業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上崗試用通知單”,并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用人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并將崗前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轉正

  5.1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須經過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2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周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或評價,填寫“試用員工周考核表”,對連續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崗或辭退手續。

  5.3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轉正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再由試用員工的隔級上級進行審批。

  5.4試用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應在優良以上方有資格轉正。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三個月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員工轉正以“直接上級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隔級上級批準”的原則進行。

  5.7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如批準辦理轉正手續,發放“試用人員轉正通知單”。如不批準視情況不予聘用或調整崗位。試用人員轉正后納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廢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5

  當一個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必須有一個合理的管理制度來規范招聘的一個流程,這也是公司人力資源法務師所要了解的一個制度。下面就與大家分享一下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第四條復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項目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復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部門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準后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實現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則

  2.1公開透明原則: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應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標準進行人員甄選。

  2.2擇優錄取原則:公司在錄用人員時,應遵循“先德后才”的.觀念,擬錄用人員首先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還應滿足公司要求的專業技能、管理能力等。

  2.3先內后外原則:為提高公司內部的激勵水平,建設員工晉升通道,當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內部人員不能滿足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3.4依據編制原則: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年度人員編制計劃》進行。《年度人員編制計劃》由總經理批準,計劃外招聘應提出具體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3.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職位的招聘。

  4.招聘程序

  4.1需求申請

  4.1.1用人部門擬增補人員時,要根據年度用人計劃結合本部門編制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注明所需人員職責、數量、增加理由及到崗時間等。也可通過“釘釘辦公系統”發起申請,步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人事管理”-“招聘”,然后依次填寫需求申請內容,審批人(總經理)、抄送人(人力資源部)。

  4.1.2《人員需求申請表》由各部門先提交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招聘。(或在釘釘辦公系統上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招聘)

  4.1.3人力資源部根據上級領導審批的《人員需求申請表》意見或釘釘辦公系統上的審批意見,結合用人部門所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確定招聘方式。

  4.2招聘方式(渠道選擇)

  4.2.1公司內部招聘: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發布《招聘啟示》,當內部人員不能滿足缺編崗位的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4.2.2公司外部招聘:

  4.2.2.1人才市場:能了解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充分了解行業內最新動向,宣傳公司品牌形象,擴大公司知名度,適用于中級以下崗位。

  4.2.2.2媒體招聘:包括網絡招聘和報紙招聘,能建立專業性人才庫,對公司品牌是一種軟性宣傳,適用于專業崗位和中級崗位。

  4.2.2.3校園招聘:對專業對口院校有選擇性地參加學校雙選會,適用于人才儲備和初級崗位。

  4.2.2.4獵頭招聘:須經多方比價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適用于高級崗位。

  4.2.2.5內部推薦: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招聘,適用于基礎類(車間工人、一般職員)崗位。

  4.2.2.6行業推薦:業內相傳口碑,非工作場合交流,主動聯系公司所需人才,為我公司所用。

  4.2.2.7其他合法招聘渠道。

  4.3信息發布

  4.3.1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特點和預算節約原則選擇適合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3.2發布招聘信息應參見《崗位說明書》包含:公司簡介、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崗位要求、聯系方式等。

  4.4面試甄選

  4.4.1篩選:人力資源部應在每個工作日早上10點前更新網站,根據崗位要求初步進行簡歷資料篩選(審查重點為求職者的任職資格和相關工作經歷),并分部門、分崗位進行保存,確定好應聘人員電話、郵件,通知其到公司面試。對于異地候選人,可先釆用電話、視頻等面試方式進行。

  4.4.2初試:初試工作因根據應聘職務大小,由人力資源部專員或部門負責人主持,應聘人員先填寫《應聘(入職)登記表》,主試人員根據《面試交流參考問題構成表》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了解求職者基本信息、求職動機、薪酬要求、自我評估等情況,并填寫《面試評估表》,如需進行筆試的人員按照專業部門提供的考卷進行測試。初試通過后的候選人,人力資源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用人部門商討復試時間。

  4.4.3復試:復試工作由用人部門負責人主持,人力資源部參與。主要對面試者的專業技能、從業經驗進行評價,進一步考察了解面試者,用人部門在面試完成后應填寫《面試評估表》做出面試決策。中層以下人員的面試決策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合議決定即可,中層及以上人員的面試決策還應有總經理進行終試后決定。

  4.4.4終試:針對中層及以上人員的應聘,需由總經理親自面試,若遇特殊情況,時間另定。

  4.4.5綜合面試:為了提高面試效率,以上人力資源部主持的初試和用人部門主持的復試可以在同一天進行,即初度復試一起面。

  5.錄用程序

  5.1確定擬錄用人選和薪資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最終確定錄用人選并根據薪酬制度確定薪資標準。

  5.2擬錄用人員面試材料審批:所有面試通過人員需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通知辦理報到手續,總經理理簽批應包括:應聘(入職)登記表、面試評估表、薪酬標準等信息資料。

  5.3錄用通知: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需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應聘人員電話確認到崗時間,告知入職需準備的資料,并發送《員工錄用通知書》以確認錄用。

  5.4入職辦理:人力資源部為報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完善《入職登記表》,并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建檔等。

  5.5辭謝通知:對于未能錄用的員工,為了表示對應聘人員的尊重與參加面試的感謝,人力資源部可以發送《辭謝通知書》婉言謝過對方。

  6.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7

  第一條根據編制情況,公司定期召開人員狀況檢查會,就現有人員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需求人力做出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人事科研、制訂人力計劃、辦理開拓人力來源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人員調撥增補申請作業程序:

  1.各單位如需增補人員,先至人事科領取“人員撥補申請單”,填妥后,匯人事科辦理;

  2.人事科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金預算是否在控制內、其需要時機是否恰當等問題;

  3.人事科調查后,即就申請人員的來源做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核準后,根據指示辦理招募預備工作;

  4.人員撥補申請單經批示完畢后,均應轉回申請單位,人事科憑副本辦理。

  第三條人員招募作業程序:

  1.擬訂招募計劃

  (1)招募職位名稱及名額;

  (2)資格條件限制;

  (3)職位預算薪金;

  (4)預定任用日期;

  (5)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具:

  (6)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試方式及時程安排(含面談主管安排)

  (8)場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2.訴求

  (1)登報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登刊費,決定何時刊登何報,然后聯絡報社。

  (2)同仁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

  3.應征信的處理

  (1)訴求消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及“甄選報名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2)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應給予退件。為了給社會大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發出“謝函”也是應有的禮貌。

  4.甄試

  (1)筆試

  ①專業測驗(由申請單位擬定試題);

  ②定向測驗;

  ③領導能力測驗(適合干部級);

  ④智力測驗。

  (2)面談

  ①要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

  ②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③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④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⑤將口試結果隨時記錄于“面談記錄表”。

  (3)如初次面談不夠周詳,無法做有效參考,可再發出“復談通知單”,再次安排約談。

  5.背景調查

  經甄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有效的背景調查。

  6.結果評定

  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出謝函通知,將其資料歸人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經評定錄取人員,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會商進用日期后發給“報到通知單”,并安排職前訓練及有關準備工作。

  7.注意事項

  進行應征資料的處理及背景調查時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

  第四條經核定被錄用人員,由人事科依據甄選報名單發給“報到通知單”,報到時需攜帶下列資料:

  1.保證書;

  2.服務自愿書;

  3.員工資料卡;

  4.相片6張;

  5.戶籍謄本;

  6.身份證復印件;

  7.體檢表;

  8.撫養親屬申請表;

  9.學歷證件復印件。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

  第五條干部人員任用,視情況可發給“聘任書”。

  第六條人事科于新進人員報到日即發給“報到程序單”,并檢收其應繳資料;若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否則首月薪金可暫扣發。

  第七條人事科隨后應親切有禮地弓,導新進人員依報到程序單上的順序,逐項協助辦理下日事宜:

  1.領取員工手冊及識別證;

  2.制考勤卡并解釋使用;

  3.領制服及制服卡(總務科主辦)

  4.領儲物柜鑰匙(總務科主辦);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工會;

  7.視情況引導參觀各單位及安排職前訓練。

  第八條前條逐項辦理完畢后,人事科即填制“新進人員簡介及到職通知”,引導新進人員單位主管報到,由單位主管收存到職通知后依“職前介紹表”逐項給予說明,并于報到程序單上簽章并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員報到完畢。

  第九條人事科依據報到程序單隨后應辦理下列事項:

  1.填“人員變動記錄簿”

  2.登記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員狀況表”

  3.干部人員發布“干部到職通報”

  4.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5.填制“薪金通知單”辦理核薪;

  6.收齊報到應繳資料(撫養親屬申報表轉會計科)連同甄選報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十條新進人員報到上班后,應實施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必要復對一次,并予記錄。

  第十一條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

  第十二條被保人如無故離職或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出“保證責任催告函”。

  第十三條有關對保作業,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章中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作業員為40天),屆滿前一周由人事單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員)、乙(一般人員)兩種,并登記被考核人試用期間出勤資料,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順序,逐級考核。

  第十五條人事單位根據考核表發給“試用期滿通知”。

  第十六條人事單位發出試用期滿通知后,依不同批示分別辦理下列事項:

  1.試用不合格者,另發給通知單;

  2.調(升)職者,由人事單位辦理變動作業;

  3.薪金變更者,由人事單位填制“薪金通知單”辦理調薪。

  第十七條前條辦理完畢后,考核表應歸人個人資料袋中。

  第十八條新進人員在試用期中,表現不合要求,單位主管認為有必要停止試用時,可立即提前辦理考核,并簽人事異變申請單。

招聘管理制度8

  1. 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 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 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 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招聘管理制度9

  員工招聘是指根據酒店的經營目標、人員編制計劃及酒店業務部門對所需員工的工作要求即錄用條件,由人事部主持進行的征聘、考核與挑選合格員工的業務活動過程。

  酒店人事部能否招聘、甄選與錄用高質量的合格人選,是關系到整個酒店員工隊伍素質高低的第一步,直接影響到酒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酒店員工招聘程序分為三個階段:準備階段(包括制訂招聘計劃與進行招聘宣傳)、選擇階段:(包括招聘報名與招聘考試)和錄用階段(包括政審、體檢和入職報到)

  1招聘計劃

  制訂有效的招聘計劃的依據是:社會勞動力市場的供應狀況與酒店業務部門對補充員工的需求申請。

  (1)內部招聘:針對某些少量的空缺,在酒店范圍內部張貼向員工進行招聘,應聘員工必須首先獲得所在部門主管的允許才能報告,參加考試后決定是否錄用。

  (2)員工推薦:通過酒店員工推薦他們熟悉而符合酒店招聘要求的人參加應聘,由員工向人事培訓部索取求職申請表介紹推薦人員參加考試。

  (3)社會招聘:酒店人事部通過報刊或電視等媒介工具刊登招聘廣告,采取信函報考或集中報名面試等方法進行招聘。

  2業務部門的用人申請

  人事部編印《員工聘用申請表》,分發給酒店各業務部門,由各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業務發展及員工流動情況,提出員工聘用申請,統一由總經理審批、人事部經理核準,納入員工計劃。

  3制訂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一般包括需要招聘的部門和工種、所需員工的人數和職位要求;人員來源渠道和相應的招聘方式;招聘實施的.具體方案(報名與考試場地、參與人員、規模與經費預算等)。

  4辦理計劃申報手續

  對于人數規模較大的社會招聘,一般要以酒店組織出面,由人事部向市人事局及勞動局辦理用工申請手續,所需刊登的招聘啟事廣告必須由當地人事局與勞動局審批蓋章后才能準許刊出。

  (二)招聘宣傳

  人事部要以對外公布招聘啟事或簡章進行宣傳,向招聘對象介紹酒店情況及征聘人員的聯位要求。招聘簡章(啟事)的內容:

  (1)酒店介紹;

  (2)招聘崗位與要求;

  (3)甄選方法與錄取條件;

  (4)報名辦法;

  (5)錄用待遇;

  (三)招聘報名

  (1)書信報告;

  (2)面試報名;

  (四)招聘考試

  (1)面試:酒店人事部及業務部門主管,通過與應聘者的面談,對應聘者的外貌、身材、儀表舉止等予以評分,還可了解到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性格、才識、應變能力和發展潛力,主考人員應及時填寫《招聘面試考核表》為錄用提供依據;

  (2)筆試:酒店人事部將在員工試用期和培訓后,按酒店招聘要求編印考卷用于筆試;

  (3)操作技術考試:人事部按招聘要求,組織應聘人員對某項操作技術進行實際演習與操作示范,由用人部門主管對考核成績進行評分記錄,作為錄用依據。

  (4)資歷證件審核:人事部對酒店一些特殊技術工種檢查其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專業等級證書;

  (五)錄用手續

  (1)政審;

  (2)體檢:人事部要求應聘者參加常規的體格檢查,確定應聘者的身體條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3)入職報到:應聘者經過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等招聘程序后,被錄用者會到酒店人事部發出的《錄用報到通知單》,在規定的日期到酒店人事部辦公室辦理入職報到手續,填寫員工個人履歷表、簽訂勞動合同、參加新員工入門培訓課程。

  簽署人:

  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管理制度10

  一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來規范員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

  第二條 原則

  公司以 “人才是企業之本”為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使公司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含臨時員工)的招聘管理。

  二 招聘組織

  第四條 招聘組織管理

  一、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對公司部門經理以下職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擬訂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辦公室承辦。

  三 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條 招聘形式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的選擇,原則上采取“先內后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一)、內部招聘

  1、 鑒于內部員工比較了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2、 內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內部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2)中層管理以上職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用人部門申請,辦公室審核后,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3、 內部招聘流程

  (1)內部招聘公告

  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的職務說明書,擬訂內部招聘公告。

  (2)內部報名

  所有員工征得直接上級同意后,都有資格向辦公室報名申請。

  (3)篩選

  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內部評審,公司普通職位、一般管理職位的評審結果經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報公司辦公會通過后生效,中層以上崗位可參照公司有關競聘方案。

  (4)錄用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周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二)、外部招聘

  1、 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公司人才需求時,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 外部招聘組織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3、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職系和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織。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內部員工推薦

  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辦公室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招聘會招聘

  通過大眾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或通過人才招聘會招聘。

  4、 招聘流程

  (1)面試

  辦公室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面試通知,并要求其面試時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面試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二、辦公室分管領導;三、資深專業人士。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面試結束后,小組成員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并分別將評價結果填寫在《應聘人員約談記錄單》(附件一)上,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聘任。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提交總經理進行討論決定。

  (2)錄用

  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

招聘管理制度11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及時補充企業人力資源,彌補崗位空缺,滿足企業用人需求,促進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實現。

  2.規范企業員工招聘活動,使招聘工作有效、順利進行,為企業招募到合適的人才。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的員工招聘工作。

  第3條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發布廣告、招聘洽談會、校園招聘及網絡招聘等方法。

  2.內部選拔

  包括員工個人申請及企業各部門推薦人選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過與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獵頭公司等中介機構簽訂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關鍵崗位人才及高級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計劃制訂

  第4條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總裁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及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結合企業經營發展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5條定期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于每年末制訂企業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2.企業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應屆畢業生的招聘計劃。

  第6條不定期招聘。

  1.企業各部門因業務發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員時,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要求制訂臨時招聘計劃。

  2.各部門需要在計劃外招聘人員的,應提前××天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以便人力資源部做好招聘計劃及準備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實施

  第7條內部選拔與外部招聘。

  1.企業各部門出現崗位空缺時,原則上首先考慮在企業內部全體工作人員中公開招募,在企業內部尋找合適人選來彌補崗位空缺。

  2.內部員工無法滿足招聘需求時,考慮外部招聘。

  (1)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進行。

  (2)社會人員的招聘及臨時招聘,根據招聘計劃和各部門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

  第8條面試與錄用。

  1.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簡歷篩選和初試工作。

  2.企業各用人部門負責應聘人員的復試工作,企業高層領導參與中高層管理職位的復試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錄用決策。

  第9條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業高層管理崗位及核心崗位出現空缺,可委托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獵頭公司等,招募企業需要的高級優秀人才。

  2.企業與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簽訂招聘委托合同,約定招聘相關事宜,由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備選的候選人,企業人力資源部組織候選人參加復試。

  3.企業高層及人力資源總監負責對候選人的'面試,并做出錄用決策。

  第4章人員錄用程序

  第10條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入職前需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

  2.新員工到崗時間由企業各部門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及時通知。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新員工辦理各項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書》。

  (2)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3)企業規定的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

  第11條試用期規定。

  1.企業新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根據勞動合同法及企業的相關規定和各崗位的實際需要確定。

  2.試用期間,用人部門應做好新員工的業務指導工作,并負責記錄員工在試用期間的績效及工作表現。

  3.員工試用期滿,由用人部門填寫《試用期考核表》,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及總裁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5章附則

  第12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裁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13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招聘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工作積極性,獲取公司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制訂出最新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各崗位定員人員明細,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批,各部門組織架構、崗位編制未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一律不允許私自變動。

  第五條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調整的,由需求部門填寫《增員呈批表》(見附件1),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一)公司招聘員工以思想品德、學識、能力、經驗、性格、體格等適合于職位或工作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錄取。

  (二)內部優先原則。產生新的職位需求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公司內部調配和競聘,深入挖掘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避免造成人才積壓和浪費。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術類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進行不同的筆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四)曾經在公司工作現已離職者(關鍵崗位人員除外);

  第八條產生職位需求時,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社會招聘、網絡招聘、內部篩選和校園招聘等形式滿足需求,對于較難招聘的崗位,若條件允許,將實行獵頭招聘。

  第九條社會招聘是指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的`日常招聘活動(現場招聘會等招聘途徑),職位申請人一般為非在校學生且具備一定工作經驗。

  第十條內部篩選是指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在公司內部篩選符合條件的職工。

  第十一條校園招聘是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對人才的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在各類院校進行應屆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

  第十二條獵頭招聘是指對于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則上一般崗(職)位、后勤崗位實施內部篩選,高端崗位或內部篩選不能滿足者,實施適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員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圍內根據與相關部門領導溝通及職工日常表現篩選最符合崗位要求職工,向總經理、董事長口頭匯報或書面申請。

  總經理、董事長同意后,行政部下發調令,規定交接到崗日期,人力資源部根據調令要求辦理人事調動及薪酬對接工作。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崗位需求條件擬定招聘簡章,確定招聘的途徑、形式(人才市場、公司內部員工推薦等)。

  人力資源部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應聘人員簡歷并根據崗位要求初步篩選。

  應聘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現場在學信網核實學歷真實性。

  用人部門領導組織初試。初試人員依據崗位性質不同可采用面試、筆試、實操等方式,從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

  由總經理、董事長根據部門經理意見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復試,對應聘者綜合能力進行評定,最終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及外聘人員待遇。

  公司范圍內關鍵崗位離職滿12個月復職人員,復職后同崗同酬,工齡重新計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崗位空編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擬定校園招聘計劃。

  根據各學校教學計劃及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擬定校園招聘行程表。

  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公司發展史、產業、文化、榮譽、組織結構、員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崗位進行講解。

  由單位領導現場面試,關鍵崗位需到公司面試者,組織意向職工到公司相關部門面試,流程同社會招聘。

  人力資源部根據空編空崗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同各部門溝通后,通過網絡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公司發展戰略,招聘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據崗位類型和行業性質篩選合適的獵頭公司。

  根據高端崗位人員要求與選定的獵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并提供需求崗位,獵頭公司按照協議相關約定推薦合適人選。

  人力資源部及時將面試結果反饋獵頭公司,并將面試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推薦的人選質量一并反饋。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職人員名單進行核查,包括崗位編制、年齡、學歷、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門及崗位的組織架構、近期崗位編制以及招聘計劃中崗位要求,同時核查是否存在重復入職、違紀違法犯罪行為,是否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錄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職前體檢,體檢合格后必須于當天下午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并于入職后30天內完成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的繳納。因繳納保險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人事管理員全權負責。

  體檢完成后,人力資源部指導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其它相關入職手續,聯系安全環保部組織職前培訓。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據崗位編制及實際人員需求情況,編制《20xx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作為下年度招聘的依據。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于每月5日前,統計《20xx年XX月份人員狀況表》(附件4),報相關領導審核,作為相關領導公司當前人員狀況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下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本人為明確本人在入職公司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承諾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任何有關本人信息均是真實的,包括但不限于學位、學歷、資格、相關技能、工作經歷、身體狀況、入職登記表等。

  2、承諾在過往單位工作過程中無任何職業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職業病傾向,更無職業病潛伏狀況。

  3、承諾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本人崗位、職務進行調整,調整后對應相應崗位、職級待遇。

  4、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如有兼職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5、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證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6、承諾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并嚴格遵守和履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7、承諾在職期間遵規守紀,與同事和睦相處,相互協助,如出現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違紀事件,自愿無條件接受公司辭退處理,自愿放棄相關權益與之爭議的申訴抗辯權,承擔并賠償因本人違反保證內容給公司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8、承諾入職前與上一單位已辦理完正常離職手續,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勞動糾紛,無任何競業限制約定。若存在隱瞞,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并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9、承諾在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10、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無故損毀公司財物,自愿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11、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并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12、個人意見或建議等,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采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逐級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后進行。個人意見或建議等如違反反映流程,無條件自愿接受公司處理。

  13、承諾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時,將按公司辭職流程申請、辦理,并做好各項交接手續,如擅自離職,甘愿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4、辭(離)職后,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毀公司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5、本人已接受公司崗前培訓,認同公司文化,熟知《假期管理規定》《考勤監督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相關規定。

  16、本人確定下列地址為送達地址,認同文件發送之日為送達之日:

  地址:

  收件人:電話:

  代收人:與本人關系:

  代收人地址:

  手機短信接收號碼:

  電子郵件郵箱號碼:

  QQ號碼:

  微信號碼:

招聘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總則

  1.本公司為招聘人才,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應聘面試管理制度;

  2.有關應聘員工面試事項,均依本制度處理。

  第二條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本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為面試考官,面試人員本身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因此面試人員在態度上、表情上必須表現得十分開朗,讓應征者愿意將自己想說的話充分表達出來;

  2.面談人員自己本身必須培養極為客觀的個性,理智地去判斷一些事務,絕不能因某些非評價因素而影響了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

  3.不論應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試人員都得設法去尊重應聘者所表現出來的人格、才能和品質。

  4.面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公司組織情況、各部門功能、部門與部門間的協調情形、人事政策、薪資制度、員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應對應聘者隨時提出問題。

  5.面試人員必須徹底了解該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學歷、經歷、人格條件與才能。

  第三條從面試中應獲得的資料

  1.觀察應聘者的穩定性:應聘者是否無端常換工作,尤其注意應聘者換工作的理由,假如應聘者則從學校畢業,則要了解應聘者在學校中參加哪些社團,穩定性與出勤率如何。另外從應聘者的興趣愛好中也可以看出應聘者的穩定性;

  2.研究應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應聘者過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經驗與特別成就;

  3.應付困難的能力:應聘者過去面對困驗或障礙是否經常逃避,還是能夠當機立斷挺身而出解決問題;

  4.應聘者自主能力:應聘者的依賴心是否極強?如應聘者從學校畢業,則可觀察他在讀書時是否一直喜歡依賴父母;

  5.對事業的忠心:從應聘者談過去主管、過去部門、運去同事以及從事的事業,就可判斷出應聘者對事業的忠業度;

  6.與同事相處的能力:應聘者是否一直在抱怨過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種社團的情形;

  7.應聘者的領導能力:當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時,特別要注意應聘者的領導能力;

  第四條面試的種類

  根據本公司狀況,面試可分為下列兩種:

  1.初試:初試通常在人事部門實施,初試的作用無非是過濾那些學歷、經歷和資格條件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通常初試的時間約15至30分鐘;

  2.評定式面試:經過初試,如果發現有多人適合這項工作,這時就要由部門主管或高級主管做最后一次評定式面試,這種面試通常為自由發揮式的面談,沒有一定的題目,由一個問題一直延伸到另一個問題,讓應聘者有充分發揮的機會,這類面試通常約30至60分鐘。

  第五條面試的地點及記錄

  1.面試的地點最好在單獨的房間,房間只有面試人與應聘者,最好不要裝電話,以免面試受到電話的干擾;

  2.從事面試的時候,必須準備面試表格。通常初試表格最好是對勾方式的。在評定式面試中,最好用開放式的表格,把該應聘者所說出來的一切當時就記下來。(參閱表一、表二)

  第六條面試的技巧

  1.發問的技巧。好的面試人員必須擅于發問;問的問題必須恰當;

  2.學會聽。面試人員要想辦法從應聘者的談話里,找出所需要的資料,因此面試人員一定要學會聽的藝術;

  3.學會沉默。應聘人員當問完一個問題時,應學會沉默,看應聘者的反應,最好不要在應聘者沒有開口答時,或者感覺不了解你的問題時,就解釋你的問題。這時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觀察到他對這個問題的對應能力,因為應聘者通常會補充幾句,而那幾句話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說的幾句。

  第七條面試的內容

  (面試內容的重點事項)

  1.個人的特性。應聘者的資格包括應聘者的體格外、舉止健康情形、穿著、語調、坐和走路的姿勢。應聘者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為人隨和、是否有行動以及個性內向或外向,這些要依靠面試人員對應聘者的觀察;

  2.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資料包括應聘者小時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職業、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興趣愛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3.學校教育。應聘者就讀的學校、科系、成績、參加的活動,與老師的關系,在校獲得的.獎勵,參加的運動等;

  4.工作經驗。除了應聘者的工作經驗外,更應該從問題中觀察應聘者的責任心、薪酬增加的狀況、職位的升遷的狀況和變化情形,以及變換工作的原因。從應聘者的工作經驗里,我們可以判斷出應聘者的責任心、自動自發的精神、思考力、理智狀況等;

  5.與人相處的特性。從應聘者的結交來了解與人相處的情形,包括了應聘者的興趣愛好,喜歡的社團以及所結交的朋友;

  6.個人的抱負。包含應聘者的抱負、人生的目標及發展的潛力、可塑性等。

招聘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布;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單位招聘,受托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托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托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簽批手續,如未履行簽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某某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招聘管理制度15

  1.總 則

  1.1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及時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規范人才聘用機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內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下(含)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要求

  2.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方案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公司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部門相關主管人員填寫《招聘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批,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并及時報送人力資源部。

  2.3《招聘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3.1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公司各部門編制審查。在編制內(屬于補員的),人力資源部可直接組織招聘;編制外(屬于新設立之崗位的),應由申請部門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方可進行招聘。

  2.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描述和崗位素質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中有關任職資格的規定,確定適合的任用標準。

  2.4如果崗位出現空缺,原則上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招聘工作及初選工作,用人部門負責復試及專業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才專業測評。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從公司內部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通知)的發布。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人員應聘表進行統計、匯總和初選,初選方式主要是檔案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審查、工作經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初選名單送至員工所在部門及人力需求申請部門,經由兩部門經理確認后再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3.2.3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申請部門負責對復試人員進行專業復試考核。專業考核結束后,申請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入選人員名單等送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經考核確定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調崗手續后,方可對該人員的崗位進行調動。

  3.4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進行上崗培訓并與直接上級進行首次述職。

  4.外部招聘

  4.1當公司從內部找不到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人力資源部需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

  4.2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批準的《招聘申請表》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人力資源部發布招聘信息時,應針對不同的人才信息來源,選擇不同的渠道進行發布:

  4.4.1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如珠海市人力資源中心等。

  4.4.2參加大中專院校招聘會。

  4.4.3告知公司員工,可以推薦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法及工作現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應建立應聘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根據所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申請部門,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入選人員面試。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申請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傾向等方面的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外聘人員的測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初試主要采用面試的方式。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申請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室,面試時應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訂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他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評估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1.1.1 面試合格,建議在某某崗位復試。

  1.1.2 不適合應聘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其他崗位人選或存檔。

  1.1.3 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申請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轉予申請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申請部門進行專業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考核人應據填寫《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申請部門應將《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甄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員工錄用的原則為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應聘動機,并調查其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等還須調查其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后報擬聘崗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的錄用,須經該部門最高負責人復審后,方可進行審批。

  4.15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5.1錄用通知單。

  4.15.2學歷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原件)、計生證失業證或《職工(干部)調動登記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張。

  4.15.4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體檢證明。

  4.15.5 公司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證件:原離職證明、銀行帳號等。

  4.16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7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新錄用人員的下列手續:

  4.17.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7.2新員工填寫入職申請表、簽訂保密協議書、安全承諾書、勞動合同書等。

  4.17.3申請制作新員工工卡、領取工服。

  4.17.4參觀公司、熟知部門與崗位。

  4.17.5安排入職培訓: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18新進員工企業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員工到申請部門報到。申請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并將上崗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與轉正

  5.1新聘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認可公司的企業文化;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

  5.2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應一律先經試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3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月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表》,對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辭退者應在試用期滿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超期)。

  5.4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經理應于試用期滿前10日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培訓督導書》及《員工試用期表現評定》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報請相關上級主管進行批準。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期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 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辦理相關手續。

  6.其它規定

  6.1公司同一部門內應避免聘用親屬,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門有直接或間接上下級關系的職位中聘用親屬。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與組織執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6.4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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