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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公物管理制度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公物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公物管理制度1
學校公有財物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基礎,公物管理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為了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不受影響,是公物管理規范化,提高各教師對公物的管理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實責任,學校將辦公桌椅、課桌、凳子、電教設施、架子床、衛生工具等一次性配發到各教師辦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師是公物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堅持公物(課桌凳)隨班隨人不更換,學生升級,轉班換教室不換桌凳,直至六年級畢業。
三、各教師、班主任、生活老師要隨時查看公物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即需修便修,需賠即賠。
四、學校管理人員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檢查、落實賠償責任。
五、公物損壞由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生活老師落實責任人賠償,如沒有責任人就由該負責人賠償。
六、班級、各處室及個人使用的公物未經總務人員批準,不得隨意調換和轉讓。
七、學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須經總務主任批準。
八、因工作調整,必須履行公物移交手續。教職工調出時,必須領取公物清單,
逐項清理后,經總務主任簽字,方可辦理工資轉移手續。
小學公物管理制度2
一、各教學班的桌凳要造冊登記,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檢查一次,對愛護公物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各班門、窗玻璃、黑板要加強管理。刮風下雨或放學都要認真檢查,將門窗關好,放學后一定將照明燈關好,班主任更換要有公物交接手續。
三、單身職工及家屬所用學校財產,床椅、辦公桌等公物要造冊登記,要認真保管使用,不得損壞,不需要及時歸還后勤,后勤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丟失,亂扔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辦公室及全校各部門的.公物都要登記造冊,各辦公室負責人都要愛護使用,每年要登記檢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隨意亂抄亂扔,不需用時要及時交回后勤,使用時向后勤領取,每學期后勤檢查一次,發現丟失、亂扔者,要追究責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記,私人長期借用財產要有借條,經后勤主管或校長簽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丟失或長期不還者,要照價賠償。
六、各室的財產責任到班主任、管理員。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不損壞公物。財產損壞丟失,要及時報告后勤、校長,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小學公物管理制度3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政工發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批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務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二、財物(校廠)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體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賬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學期結束前)
6、各科室校長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室的辦公用
品、衛生用品、電器等分別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報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審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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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公物管理制度4
學校是我家,人人都來愛護她。任何人不得破壞,必須養成“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習慣為管好用好學校公物,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管理育人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公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老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愛護的榜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涂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平臺設備制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后值日生要關鎖窗門、切斷電源。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陽光少年,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財產管理員開學前發放場/室使用情況記錄本,每學期場/室負責人負責記錄、核對一次。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老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切斷電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老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老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立寫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后勤核實后注銷。如因借用老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老師負責賠償。
十、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時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后勤處開具證明,然后到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填寫《請求維修通知單》交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按南湖小學獎懲條例執行處理。
小學公物管理制度5
為使學校財產、教學設備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盡其用,體現為教育服務的.宗旨,特制訂本制度。
1、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建帳、對課桌椅、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辦公室進行保管。
(1)課桌椅、講臺、門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各辦公室桌椅、書柜、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
(3)少先隊用鼓號、電子琴等由總輔導員負責保管。
(4)教學儀器、電教設備、廣播擴音設備由有關專任教師具體負責。各類儀器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分類存放等工作,凡教師教學中需用儀器,應辦理好出借手續。
(5)圖書、教學資料及食堂財產等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體育室及各種體育器材由專職體育教師登記造冊,專人保管,一學期核實一次,做好報廢、添置等工作。
2、定期檢查及賠償交接制度
(1)一學期檢查一次,一學年核查一次。平時發現有損壞、遺失公物現象,視情況及時批評教育和照價賠償。
(2)各年級要辦理好校產移交手續。校產品名、數量及價格記錄在冊,教師調支、管理員調換也應辦理好校產交接手續。
(3)學校全體師生應養成愛校如家、愛護公物的良好風氣,對損壞的公物,一般實行先賠再修。
3、建立校產借用制度
(1)學校財產教學設備一般不予出借。教師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須辦好借用手續,不準隨便拿用。
(2)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尤其是貴重教學設備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學使用。使用完畢及時歸還,保管員應進行驗收。
(3)校產出借應先填寫校產出借單,交領導審批。
(4)出借的校產應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老師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小學公物管理制度6
1、學校公共財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2、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教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好愛護公物的榜樣。
3、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涂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指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后值日生要關鎖門窗。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負責賠償。
4、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優秀班集體。
5、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后勤和辦公室各存一份。
6、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教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教師負責賠償。
8、辦公室主任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教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9、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憑借據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后勤核實后注銷,如因借用教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教師負責賠償。
10、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11、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總務處開具證明然后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12、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通過校園網上報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每次罰款20元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