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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6 18:44:50 曉鳳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采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保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后半年,無保質期食品保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 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 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墻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設備、設施; 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9、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 按《深圳市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目錄》制定本單位檔案(詳見市場監管局網站食品安全監管); 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復沖洗或反復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并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后的物品應保持干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后,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食品采購員、驗收員要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和相關食品安全知識。

  二、采購食品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關證照、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報告、購物憑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三、認真做好購進食品原料的驗收和臺帳登記工作,臺帳應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所購入的食品及原料須經驗收員驗收登記后方能使用。

  四、重點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證、驗收、登記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調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

  (三)食品添加劑。

  五、禁止采購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無檢驗合格證和產品準入標識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摻雜摻假、混有異物或生霉牛蟲、感觀性狀異常及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及原料。

  (三)無標識和標識不全、包裝材料破損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豬、牛等)。

  六、采購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庫前,庫管員應對其食品質量情況進行感官檢查。

  (一)肉類:審核有無農業部門檢疫合格證明,查驗胴體有無檢驗印章;

  (二)定型包裝食品:審核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許可范圍內,檢驗合格證明和檢驗單是否為該批次產品的檢驗結果; 核對包裝標識是否按規定表明產品、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衛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標簽上是否有保健批號和標志; 標識是否有“食品添加劑”字樣; 進口食品是否有口岸進口食品監督檢驗機構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的衛生檢驗證明,是否有中文標識;

  (三)散裝食品:審核加工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是否有效,檢查標簽是否按規定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

  (四)農副產品等非定型包裝食品及原料; 審核供貨合同,檢查有無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如有上訴問題,不簽收、不入庫。

  七、索證時要有相關資料,驗收記錄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畢后2年。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合法亮證經營。必須持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攤販餐飲服務備案證》方能制售食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經營場所應亮證照經營。禁止無證及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不得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須先經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第二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飲單位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確保飲食安全。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第三條員工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包括新招、試用、臨聘)須持有效《健康證》方可上崗。參加培訓,掌握食品安全法規及崗位知識。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應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

  第四條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購物清單。以上均須留存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并按要求的內容建立進貨臺賬。

  第五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漿、蛋及其制品,大塊食物的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應完全解凍;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有效預防農藥殘留中毒。

  第六條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應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應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應正常使用。垃圾桶應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

  第七條預防食物中毒制度。

  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調食物應燒熟煮透,外購熟食(熟肉等)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須徹底加熱;刀具、砧板、切片機等工用具每天使用前均應消毒并記錄;操作人員加工前應洗手消毒;貯存熟食品應及時熱藏或及時冷藏,在常溫下(10℃~60℃)保存熟食,從出品到食用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應謹慎提供并嚴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漿、深海魚類、貝類等食品;嚴格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硝酸鈉、亞硝酸鈉;嚴禁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難防備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選購總監,副組長:工程修理部經理,成員:工程修理部全體修理人員、物資供給部經理、工程材料選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難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難時啟動預案,必需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給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當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難報告制度,在患病雷電災難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準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幫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難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難事故緣由,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修理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準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修理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覺防雷設施損壞的,應準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解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修理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協作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學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愛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不得在室內抽煙。

  二、(1)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2)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3)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4)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

  (5)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6)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及時擰緊開關。

  (7)廚房倉庫、儲藏柜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三。所有員工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要做到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個方便袋,一個小物品,還要加強回收菜品的存放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浪費,發現亂丟,亂扔現象的,一律重罰。

  四、嚴禁私拿學校所有財產,發現一次輕則扣50元,重則開除。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規章制度。

  一、食品采購查驗

  1.采購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2.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運輸冷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保溫設備。

  3.設食品、原料驗收員。

  4.驗收食品原料,做好數量、質量、有毒、有害食品處理等方面記錄。

  5.不簽收腐敗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豆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及嚴重破損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二、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1.周圍環境應打掃干凈,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并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干凈、干燥、無積水、無污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污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三、設施設備衛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在用餐后及時清理消毒,再放進保潔柜中保持干凈。

  2.保潔柜、及相應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

  5.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及時維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清洗有專用水池,洗滌劑符合國家標準。

  3.消毒后放在專用保潔柜中。

  五、人員衛生管理

  1.常洗澡、理發、刮胡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換工作服,進出工作間必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4.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5.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6.工作時嚴禁吸煙。

  7.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病不應接觸食品。

  8.抹布專用,經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員培訓管理

  1.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并有衛生執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

  2.從業人員積極參加衛生部門等單位組織的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增強衛生知識。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劑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調料盛裝符合衛生要求。

  2.品嘗食品要用專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開、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潔定位存放。

  4.各類食品原料使用前分類清洗。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 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平安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當。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應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以下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根本領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為建立健全預包裝食品全鏈條可追溯體系,積極配合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建設。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預包裝食品,應當查驗并索取有效的供貨方資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明及購貨憑證,如實記錄供貨方名稱及聯系方式、產品名稱、生產批號、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每日將食品進貨信息錄入揚州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

  第二條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三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四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五條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第六條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第七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第八條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第九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第十條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第十一條按照市局“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主體資格、日常監督、信用管理、行政處罰等信息,推行檔案信息化管理。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安全。

  1.采購:

  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

  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

  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環節: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區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 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 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⑵烹調加工: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的操作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潔。油炸食品時避免油溫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使用。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將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檢查各種商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 含奶、蛋的面點制品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各種加工工具、設備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定位存放; 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⑷餐飲具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餐飲具。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消毒、保潔”的順序操作,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⑸冷食制作:設置冷食加工制作專間,做到“五專”(專人操作、專室制作、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設備和專用冷藏)的要求。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工作人員應主要個人衛生,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進行撤換處理。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將食品及時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

  5.成品供應:

  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應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防止污染。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保持整潔衛生。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安全體系

  1.餐飲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人。

  常見問題:

  ①未制定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

  ②從業人員不知道本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

  ③未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

  ④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未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

  ⑤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連鎖餐飲企業總部未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

  ⑥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企業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

  ⑦聘用禁聘人員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見問題:

  未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原料控制要求、過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場所及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消毒維護校驗、食品添加劑使用、餐廚廢棄物處置、有害生物防制、學校集中用餐陪餐、學校現場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誠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見問題:

  ①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標識、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未在就餐區醒目位置或餐飲信息平臺公示;

  ②幼兒園、中小學食堂未向師生和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

  ③幼兒園、中小學食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未在學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飲信息平臺進行統一公示。

  4.入網餐飲單位信息公示。

  常見問題:

  ①未在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②食品經營許可等信息發生變更未更新;

  5.證照情況。

  常見問題:

  ①超范圍經營;

  ②證照過期;

  ③經營地址與證照地址不一致;

  ④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食品經營許可證;

  ⑤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門備案后30個工作日內,未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加工行為。

  常見問題:

  ①加工制作食品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⑤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⑥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⑦使用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如織紋螺等);

  ⑧在餐飲經營過程中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三、質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見問題:

  ①未開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

  ②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未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或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

  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⑤發現其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經銷售的食品。

  8.投訴核查和應急處置。

  常見問題:

  ①接到消費者投訴食品感官性狀異常時未進行核實;

  ②經核實確有異常的未進行及時撤換;

  ③未告知備餐人員做出相應處理;

  ④未對有食品安全風險的同類食品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⑤未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

  ⑥主要管理人員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9.學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見問題:

  ①中小學、幼兒園相關負責人未與學生共同用餐;

  ②無陪餐記錄。

  10.檢驗檢測。

  常見問題:

  ①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檢驗檢測計劃;

  ②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對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進行檢驗檢測。

  四、人員管理

  11.培訓考核。

  常見問題:

  ①食品安全管理員未參加培訓或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從業人員未經食品安全培訓考核直接上崗;

  ③餐飲服務企業每年未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④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每半年未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⑤自備檢驗室的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檢驗檢測人員未經過培訓。

  12.健康檢查。

  常見問題: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未對從業人員開展上崗前的健康狀況檢查,做好記錄。

  13.人員衛生。

  常見問題:

  ①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潔操作區內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飪、傳菜、餐飲具清洗消毒)的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②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及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從業人員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披散頭發;

  ④從業人員工作時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潔;專間和專區人員加工制作前未更換淺藍色專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從業人員手表、手鐲、手鏈、手串、戒指、耳環等飾物外露;

  ⑥從業人員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凈手部;專間和專區人員未嚴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過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潔;

  ⑧使用衛生間、用餐、飲水、吸煙等可能會污染手部的活動后,未重新洗凈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見問題:

  ①食品處理區內加工制作食品的從業人員使用衛生間前,未脫去工作服;

  ②專間內從業人員離開專間時,未脫去專間專用工作服;

  ③食品處理區存放私人物品。

  五、設施設備

  15.布局流程和防護設施。

  常見問題:

  ①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原有功能間區和流程;

  ②與外界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等未做到防塵、防蠅、防鼠和防蟲;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熱、燃氣、空調等)與外界連接處有空隙;

  ④天花板連接處有空隙;

  ⑤無有效防鼠設施;

  ⑥餐飲食品攤販無防塵、防蠅、防蟲的設施;

  ⑦餐飲食品攤販無廢棄物收集設施。

  16.設施設備配置。

  常見問題:

  ①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三類食品清洗池未分類配置(小型餐飲可采用移動式專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紅綠藍”顏色進行標識;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潔工具、用具的專用清洗水池或設施設備;

  ④拖把等清潔工具、用具的專用清洗水池設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隱患;

  ⑤食品處理區未設置洗手設施,或其位置不利員工操作,水池附近無洗手消毒方法標識;

  ⑥工用具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質不符合要求

  ⑧自備檢驗室的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檢驗室設施設備與產品檢驗項目不相適應;

  ⑨配送有溫濕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車輛,不能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

  17.專間或專區設施。

  常見問題:

  ①專間墻裙未鋪設到頂;

  ②專間傳遞食品的窗口為非可開閉式;

  ③專間門不能自動關閉;

  ④設置明溝,地漏不能防止廢棄物流入及濁氣逸出;

  ⑤專間未設置獨立的空調設施; ⑥專間未配置溫度計;

  ⑦專間未安裝空氣消毒設施;

  ⑧專間入口處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設施,水龍頭未采用非手觸動式開關;

  ⑨專區入口處未配置洗手、消毒設施,水龍頭未采用非手觸動式開關;

  ⑩專間或專用操作區未配置足量專用的工用具。

  18.設施設備維護。

  常見問題:

  ①未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

  ②未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③未定期更換紫外線燈管、凈水設備濾芯、制冰設備濾芯等,無更換記錄。

  六、采購運輸

  19.采購。

  常見問題:

  ①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未查驗相關資質;

  ②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20.索證索票。

  常見問題:

  ①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未留存每筆購物或送貨憑證;

  ②未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③未保存相關記錄。

  21.原料運輸。

  常見問題:

  ①原料運輸和盛裝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聚積食品碎屑;

  ②運輸過程中,無防塵、防水措施;

  ③食品與非食品、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混放運輸; ④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運輸。

  22.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評價。 常見問題:

  ①未對供貨者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價;

  ②未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

  ③未定期對供貨者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價。

  七、食品貯存

  23.原料貯存。

  常見問題:

  ①庫房無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

  ②冰箱外溫度顯示器損壞未配內置溫度計;

  ③冰箱內積霜嚴重;

  ④設置冷藏(凍)庫的,未配置能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監測裝置,冷藏(凍)庫內未設置防爆燈;

  ⑤未分區、分架、分類、離地離墻存放食品;

  ⑥散裝食品儲存(食用農產品除外)未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⑦食品添加劑未專柜(位)存放,未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

  ⑧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未配置精確的計量工具;

  ⑨無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滌劑、消毒劑等物品的獨立隔間或區域;

  ⑩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

  24.貯存管理。

  常見問題:

  ①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未分開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開存放;

  ③未按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貯存;

  ④未及時清理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見問題:

  ①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未分類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類型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開使用分類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觸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觸不潔物;

  ④在食品處理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動;

  ⑤在輔助區內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飲服務場所內飼養和宰殺禽、畜等動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凈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殼。

  九、烹飪加工

  26.烹飪加工。

  常見問題:

  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②烹飪食品的中心溫度未達到70度;

  ③油炸類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換,未定期拆卸油炸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④烤制食品時直接接觸火焰;

  ⑤火鍋類食品重復使用火鍋底料;

  ⑥糕點類食品使用烘焙包裝用紙時,使用有熒光增白劑的烘烤紙;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調味品和添加劑使用。

  常見問題:

  ①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感觀不清潔,使用后未加蓋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調味品或食品添加劑,在盛放容器上未標明調味品或食品添加劑名稱,未保留原包裝;

  ③超范圍或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④在食品中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

  28.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高風險食品制售。 常見問題:

  ①制售冷食品類食品;

  ②制售生食類(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十、專間專區

  29.專間或專區使用。

  常見問題:

  ①專間和專區未做到專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類食品未在專間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專間加工;

  ④冷食類食品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⑤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冷卻、分裝未在專間加工;

  ⑥現榨果蔬汁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⑦果蔬拼盤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⑧在專間和專區內從事非清潔操作區的加工制作活動。

  30.專間或專區設施設備使用。 常見問題:

  ①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對空氣和工作臺進行消毒;

  ②專間內溫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類型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開使用分類管理、定位存放;

  ④專間未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未使用專用清洗消毒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潔;

  ⑤專區未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未進行消毒;

  ⑥空調未定期清洗消毒。

  31.專間或專區食品傳遞。

  常見問題:

  ①未及時關閉專間的門和食品傳遞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產品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傳遞進專間或專區;

  ③預包裝食品和一次性餐飲具未去除外層包裝傳遞進專間或專區。

  32.生食海產品加工制作。

  常見問題:

  ①海產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閉容器內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鮮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見問題:

  ①裱漿和經清洗消毒的新鮮水果未做到當天加工制作、當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

  34.加工用水。

  常見問題:

  現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規定使用預包裝飲用水、符合相關規定的水凈化設備或設施處理后的直飲水或煮沸冷卻后的生活飲用水。

  十一、食品留樣

  35.食品留樣。

  常見問題:

  ①留樣容器未經清洗消毒或感觀不清潔;

  ②在留樣操作過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隱患;

  ③在專用冷藏設備中冷藏存放未達到48小時;

  ④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未達到125g以上; ⑤無留樣記錄。

  十二、備餐供餐

  36.備餐。

  常見問題:

  ①未在專用操作區備餐;

  ②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養老機構食堂未在專間備餐。

  37.供餐管理。

  常見問題: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規定時間內食用;

  ②傳遞設施(如升降籠、食梯、滑道等)感觀不清潔;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圍邊、盤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觀不清潔的托盤等工具,從業人員的手部直接接觸食品(預包裝食品除外)。

  38.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配送。 常見問題:

  ①中央廚房食品配送包裝或容器上未標注中央廚房的名稱、地址、許可證號、聯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稱、加工制作時間、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標注食用時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潔運輸車輛的車廂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經過消毒或感觀不清潔。

  39.就餐區管理。

  常見問題:

  ①墊紙、墊布、餐具托、口布等與餐飲具直接接觸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換;

  ②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③供顧客自取的調味料過期或變質;

  ④就餐區未設有對外直接可開啟的窗戶,或未配備必要的通風設施,保持空氣流通;

  ⑤學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環境感觀不潔。

  40.外賣配送。

  常見問題:

  ①外賣箱(包)感觀不清潔;

  ②外賣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賣食品未低溫保存;

  ④送餐人員未經食品安全培訓,無食品配送污染防護知識;

  ⑤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未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以及收貨地址;

  ⑥自建網站信息保存時間少于6個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見問題:

  ①未按要求對餐用具進行洗凈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觀不清潔;

  ②在輔助區(如衛生間等)清洗餐用具;

  ③從業人員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觸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換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專用,未經清洗消毒,感觀不清潔。

  42.保潔和使用。

  常見問題: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專用的密閉保潔設施內; ②保潔設施感觀不清潔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經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飲具的單位不具備合法資質,無有效的產品檢測報告或消毒合格憑證。

  十四、環境衛生

  43.場所衛生。

  常見問題:

  ①天花板有裂縫、破損,霉斑、灰塵積聚、有害生物隱匿;

  ②墻壁有裂縫、破損,霉斑、積垢;

  ③地面有裂縫、破損、積水、積垢;

  ④排水設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風排煙設施有明顯污垢;

  ⑥就餐區空調、排風扇灰塵積聚,地毯污漬嚴重、包廂有異味。

  44.四害防控。

  常見問題:

  ①電擊式滅蠅燈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②餐飲服務場所內存放殺鼠劑;

  ③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及其他陰暗、潮濕區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

  45.餐廚廢棄物管理。

  常見問題:

  ①廢棄物存放容器蓋子為手動式;

  ②餐廚廢棄物未分類放置;

  ③餐廚垃圾未及時清理;

  ④無索證、協議、回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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