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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時間:2024-11-26 19:29:56 晶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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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精選21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精選21篇)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

  為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資源合理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寒教規范[20xx]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部署,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師校長資源,全面提高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校長水平,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實現城鄉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動員社會各方支持,創新教師管理模式,在各鎮、辦轄區內部和城鄉之間教師校長支教的基礎上,有序推進城鄉教師校長雙向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規范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各校交流輪崗方案經教職工討論、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公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打擊報復的校長給予嚴肅處理。

  3.積極穩妥。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

  4.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加大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妥善解決教師后顧之憂,引導教師、校長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輪崗。

  5.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引領作用,推進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三、總體目標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不斷擴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覆蓋面,改善師資隊伍結構,優化教師、校長資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進全區優秀教師、校長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教師、校長管理制度和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力爭用2-3年時間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實現全區教師、校長資源均衡配置,促進教育公平和擇校問題的解決,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推行“區管校用”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四、交流輪崗對象和比例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所有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含副校長和同職級人員,下同)和教師(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名師等,下同)原則上均應進行交流輪崗,具體情況如下:

  1.校長:校長在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2.教師: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學校要根據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每學年交流輪崗的人員,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優秀教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各級名師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3.沒有達到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個人有意愿流動的校長和教師,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和教體局批準后可納入統一流動。

  五、交流輪崗方式

  結合xx區學校實際,教師校長交流輪崗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方式進行。先分片區交流,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教師校長校際交流工作機制,逐步實現城鄉雙向交流,最終達到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具體采取以下幾種方式方法:

  1.調編性交流。首先實行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交流,使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的人員編制數與學校實際所需人數達到基本平衡。鎮、辦轄區內部和跨鎮、辦轄區同時進行,由教體局根據各相關學校的核定人員編制數和實際在編在崗數下達交流輪崗指標數,學校負責落實。此類交流輪崗人員由區教體局會同區編辦、區人社局等部門一并調整編制等人事關系。

  2.鎮、辦轄區內部小學校際間交流。鎮、辦轄區內部有多所學校的,以中心小學和離鎮、辦集鎮較近的小學與偏遠學校和薄弱學校及教學點之間交流,中心小學負責組織實施。

  3.農村初中學校校際間交流。以優質和薄弱學校之間交流為主。由教體局根據各校應交流人數和科目配套情況下達交流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4.城區初中與初中、小學與小學校際間交流。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交流為主。由教體局根據各校應交流人數下達交流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5.城鄉學校之間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結對、建立聯盟學校等方式進行交流,分片結對和聯盟學校情況由教體局劃分,交流輪崗指標由教體局根據應交流輪崗人數和科目配套情況逐年下達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6.按照教師隊伍管理的有關規定,新招聘教師原則上先分配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后納入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計劃。

  以上2——5類交流輪崗人員的編制等人事關系原則上不調整,交流輪崗人員名單一式三份,分別報區教體局、區編辦、區人社局備案。

  六、交流輪崗時間

  從20xx年9月啟動,20xx年全面實施,每位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時間應不少于3年。

  七、實施步驟

  (一)堅持試點先行,積極穩妥推進。20xx年秋季進行試點。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各學校學生數、班級數,核準各學校實際需要的教職工數,按照學校類別、區域劃分進行交流,以片區交流為主,交流面達到10%;20xx年擴大推進,在全區范圍內交流,交流面達到30%;20xx年全面實施,實現全區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

  (二)交流輪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輪崗方案。各學校要對交流輪崗對象進行排查摸底,統計掌握交流輪崗人員基本情況,根據該《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和學年度計劃。

  2.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校長都必須申報,并填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登記表。

  3.學校推薦。學校根據《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交流輪崗人員,及時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上班。

  4.組織調配。校長交流輪崗由區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長選拔。選拔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工作經歷,以后逐步過渡到必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

  2.職稱晉升。建立導向機制,每年在空崗范圍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職稱崗位,專項用于評定交流輪崗教師校長的職稱。今后,中小學教師評定高一級職稱時,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應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工作經歷,以后逐步過渡到必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

  3.崗位聘任。對主動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工作的教師和校長,在職稱崗位聘用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參加交流輪崗的教師保留原聘教師職稱崗位級別;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的交流輪崗教師和校長,由區教體局會同區人社局在空崗范圍內、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等級。

  4.評優評先。從20xx年起,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參評人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的工作經歷。其他層次的評優評先也要在同等條件下,把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

  5.培養培訓。充分發揮骨干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以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的教師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科學等緊缺學科培訓,著力提高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教師的業務水平。在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名校長等推薦評選,以及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優秀教師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輪崗教師的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由流入學校負責,流出學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區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到農村學校的享受農村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8.區教體局紀檢組對各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拒不執行交流輪崗工作安排,或雖然參加交流輪崗,但年度或學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員,三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職稱、不得晉升崗位等級、不得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城區學校交流輪崗教師校長三個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請返回原校工作。否則,三年期滿將人事關系轉到農村學校。

  九、部門職責

  義務教育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實行“市級指導、區級統籌、以校為主”的工作機制,教育、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按照率先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逐步統一全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崗位結構比例、公開招聘、崗位聘任、培養培訓、考核評價、工資待遇、退休教師管理和服務。用2-3年的時間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區管校用”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1.區教體局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并結合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各相關學校貫徹執行。根據學校布點調整情況和學校學生數、班級數等變化情況,合理科學的分配各校實際所需教職工編制數。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以確保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進行。

  2.區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積極支持區教體局全力推進校長交流輪崗工作。

  3.區編辦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按照“總量控制、城鄉統籌、按需配備、結構優化、動態管理”的原則,進行教職工編制的動態管理。

  4.區財政局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財力保障,按照財政管理體制,為城鄉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以用于城區到農村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的生活和交通補助,按照同一鎮、辦轄區機關干部標準執行。

  5.區人社局負責對學校教職工人事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根據交流輪崗計劃,及時調整中小學校職稱崗位設置方案,以適應和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調動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積極性。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2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干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著眼于鍛煉和培養干部,促進干部合理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干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干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干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后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干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干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干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并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后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后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干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專職干部退居二線后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干部調整后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干部本人填寫《xxx中層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干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干部將填寫好的《xxx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干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干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干部談話,學校發文后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干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干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既是關系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系干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干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干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3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4

  為切實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干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干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干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范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范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干部職工50周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愿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采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煉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干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干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后,要盡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干部離職前,要留職兩周,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5

  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行政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方法》(人發〔20xx〕70號)和《中共abcd關于市直單位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的意見》(〔20xx〕41號),針對我市政府機構股級干部的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努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輪崗交流工作實行陽光操作,輪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開透明,人員確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適用的原則。

  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氣質形象、性格特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將干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努力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三)嚴格控制職位的原則。

  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職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職數或超職位配備干部。

  (四)順向流動的原則。

  輪崗交流一般在機構性質、財政供給形式相同的單位之間進行。公務員在公務員崗位之間流動,也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全供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差額供給事業單位,差額供給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五)回避的原則。

  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人事、監察、審計和財務等工作。

  (六)經常化的原則。

  加大平時輪崗交流的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進行輪崗交流,實現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條件的要隨時交流。

  三、范圍和對象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政府工作部門、議事協調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機構。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上述單位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級干部。

  1、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截止時間:20xx年4月30日任職滿五年以上的);

  2、在同一股室連續工作滿20xx年的;

  3、由副職提升為正職的;

  4、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四、輪崗交流的形式

  輪崗交流工作以各單位內部輪崗為主。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也可跨單位進行交流。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6

  根據《中共枝江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中共枝江市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鎮(街道)和市直單位內設機構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推進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科技局黨組審核批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干部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依法依規辦事原則,干部交流輪崗必須在編制、職數和職位限額內進行;

  3、培養鍛煉干部原則;

  4、發揮干部專業特長與業務職能相近原則;

  5、有利工作、有序推進原則;

  6、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

  二、干部交流輪崗的類型、對象和范圍

  干部交流輪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對干部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適用于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和所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結合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干部交流輪崗,原則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應交流干部總數的30;同一干部不得頻繁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根據干部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因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進行交流輪崗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審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暫緩交流、不受時間限制交流等。

  1、離最高任職年齡不足5年的(屬于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或在工作性質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暫不交流的干部,可視不同情況適當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為發揮干部特長、有利于開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視不同情況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適時進行調整交流。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輪崗原則上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進行,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需要批復同意或請示的事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

  四、交流輪崗工作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有利于培養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動力,激發干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好宣傳發動,強化教育引導,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

  2、精心組織實施。要堅持原則條件,嚴格按照交流輪崗范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愛護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蹤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嚴格執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紀律。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必須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職位職數范圍內進行,不得借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干部。要嚴格執行干部交流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公認和黨組把關相結合。干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交流輪崗決定的干部,應按照干部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按照有關規定需作離任離崗審計的交流輪崗干部,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或內部審計。

  4、實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紀律或者執行紀律不嚴的,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7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干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2、指導原則:堅持內部輪崗交流為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

  二、單位現有中層干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的范圍人員情況

  根據市編制委員會確定我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我局設“三科一室”。內設機構及中層干部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監督指導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管理編研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史志科:副科長1人。

  根據平人社字【2012】26號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的,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的'指導原則。我局擬對以下3名中層干部進行輪崗交流。

  代xx,男,39歲,現任辦公室主任,2007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長(負責辦公室工作),2009年12月10日任辦公室主任。擬輪崗交流任史志科科長。

  張xx,男,44歲,現任監督指導科科長,2007年3月7日任監督指導科副科長,2009年12月10日任監督指導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管理編研科科長。

  王xx,女,37歲,2007年3月7日任管理編研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監督指導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3月21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干部科。

  2、輪崗交流方案實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組織部對我局實施方案和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進行審核同意后,由我局組織實施。

  3、辦理相關手續(3月29日至3月30日)。

  輪崗交流對象確定后,屬于內部輪崗交流的,由黨支部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干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對跨部門交流的,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召開中層干部輪崗交流集體談話會議,集中辦理調派手續。

  4、總結檢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總結,并以書面形式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成立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徐明堂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陶瑞法同志任副組長,現任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陶瑞法同志具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批復的輪崗交流方案,要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干部參加輪崗交流。要精心安排,規范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超職數配備干部,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干部進行排擠或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干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建議組織部門就地免職。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8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后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干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9

  為了轉變干部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優化發展軟環境,促進全縣轉型跨越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和《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本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干部作風轉變,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為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

  通過輪崗交流,干部作風明顯轉變,機關效能明顯提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機關形象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輪崗交流的對象及范圍

  輪崗交流的對象:

  主要是從事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物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工作的股級干部。

  輪崗交流的范圍:

  1、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連續任正副職滿8年以上的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2、工作經歷單一,需要通過多崗位培養鍛煉的優秀股級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崗位上從事執法執紀、人財物管理崗位,負責證、照、牌核發和資金、項目、經費、配額審批等關鍵崗位5年以上的.股級干部,必須交流;

  4、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參加交流或暫緩交流:

  1、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或司法機關審查而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齡的一般不進行交流,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進行調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交流的。

  四、方法步驟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按照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的辦法進行。

  (一)宣傳發動(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開干部大會,進行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機關各股室基層各單位要根據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對所有股級干部,尤其是重點崗位股級干部進行調查摸底,并填寫《東鄉縣重點崗位股級干部登記表》。

  (三)組織實施及審批備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的對象:本局干部職工包括輪崗交流的股室負責人。

  征求意見的辦法: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自我推薦和推薦他人相結合。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辦公室負責將征求到的意見匯總梳理并將結果報局黨政班子聯席會和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2、集體研究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設置的職責要求,依據征求意見匯總的情況,結合本人的德、能、勤、績、廉有關事項,參考個人的工作實際和崗位性質,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局黨政班子聯席會根據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提出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集體研究,確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3、審批備案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后,按照《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規定按要求上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定,并配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輪崗交流人員進行考察。

  (四)總結完善(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同時,要開展談心活動,做好輪崗交流股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要作為加強股級干部管理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使之經常化、制度化,并實行集中輪崗交流與平時個別輪崗交流相結合。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東鄉縣建設局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人秘股,由周夢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要將輪崗交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落實,確保輪崗交流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嚴肅組織紀律

  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股級機構、職數進行配備,不準超職數配備股級干部,原則上不準混崗配備股級干部。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辦理移交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超過規定期限仍未到崗者,予以免職。

  (三)嚴格監督檢查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和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局機關干部多崗位鍛煉,提高干部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在局機關及基層單位開展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為確保輪崗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輪崗交流的基本原則

  1、促進干部成長的原則。著眼于干部能力建設,對工作經歷單一,履職經驗不足的干部,進行多崗位鍛煉和磨礪,著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經驗。

  2、增進隊伍活力的原則。既本著干部個人能力素質和職位要求匹配的原則,做到人崗相適,又體現對干部的有效監督和愛護,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干部積極性,激發干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動機制。

  3、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交流條件的職位和人選,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對于工作特殊需要暫不宜交流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暫緩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規的原則。以《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規為指導,在“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和職數內進行。

  二、輪崗交流的范圍、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局機關的中層干部、基層單位班子成員。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1、在現崗位工作滿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三)輪崗交流的職位。

  1、局機關各科長(主任);

  2、基層同編制類型、開支渠道單位間進行;

  (四)輪崗交流的資格條件。

  1、任正、副科職干部,且不在試用期內;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輪崗交流的程序

  1、調查摸底。對中層干部及重要崗位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宣布局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4、黨組決定。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及職位。

  5、上報審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輪崗交流干部的任職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6、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局黨組同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7、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為保證這次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為組員的局干部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輪崗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機關黨委,具體負責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在交接時要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并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1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深入貫徹《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文件精神,提高財務工作質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環的財務用人機制,保障財政工作高效、規范、有序運轉。經政府研究,決定對興慶區部分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興慶區現有預算單位114家,財務人員155人。除教育系統外,其余63家預算單位共有財務人員103名。其中,在編人員52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25名,社區基干、網格員9名,自聘8名,公崗4名,三支一扶2名,退休返聘2名,工會職業化工作者1名。

  二、交流人員名單

  根據《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第四十三條:“對在本單位任職三年以上的財務人員,根據人員身份情況進行輪崗。財務人員的.編制、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勞動保險仍在原單位管理”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27家預算單位,27名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在職人員9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11名,社區基干、網格員7名)輪崗交流人員名單如下:

  (一)在編人員

  (二)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

  (三)社區基干、網格員

  (四)教育系統

  興慶區教育系統共有51家預算單位,52名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工作由教育局負責,于20xx年4月底完成,并將輪崗交流名單同時報送至興慶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備案。

  三、工作要求

  1.根據《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第三章的要求,自聘、退休返聘等人員不得擔任單位財務工作。各單位須在本《通知》下發7日內對自聘、退休返聘人員進行解聘;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2.各單位財務人員務必妥善辦理交接工作,在《通知》下發7日內到崗,盡快熟悉崗位,加強學習,積極工作,不斷提升自身綜合能力和素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推動本興慶區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3.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安排輪崗交流人員按期辦理交接手續。對此項工作不重視、交接緩慢、未按時辦理交接手續的單位負責人和不服從崗位交流的工作人員,將由興慶區監察局進行嚴肅處理。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2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13]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干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干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干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干部團隊。

  二、實施范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范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為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于干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干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干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干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范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后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3

  為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加強股級干部隊伍建設,激發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中共吉水縣委組織部關于做好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就人社系統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把推進輪崗交流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通過輪崗交流,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輪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3.量才適用原則。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要充分發揮干部的個人專長,有效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部門工作職能與個人專長、工作經歷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4.回避原則。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職務層次不同的,一般由職務層次較低的一方回避;職務層次相當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其中一方回避。

  5.穩定原則。對個別專業性很強、工作連續性強的工作崗位、本單位、本系統一時無合適接替人選的崗位、正在進行重要工作任務,不適宜中途輪崗或交流崗位等,可暫緩交流或不交流。

  二、輪崗交流對象及要求

  此次的輪崗交流對象為符合《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需進行輪崗交流的股級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級干部,必須輪崗或交流:

  (一)在現股級崗位任職滿8年的;

  (二)在現股級崗位懶政怠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較突出,不適合繼續留任或不勝任現崗位的;

  (三)其他必須輪崗或交流情形的。在現股級崗位任職不滿8年,但任職時間較長的,單位也將視情況予以及時輪崗交流。

  股級干部所任單位務沒有發生變化,但所負責工作或分工發生重大變化的,也可視作輪崗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輪崗交流操作程序

  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嚴格依照《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全面摸底

  對照股級干部職數設置情況,對本單位(包括獨立辦公、獨立經費的下屬副科級單位)現有股級干部配備和任職等情況認真統計梳理,填寫《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任職情況表》,掌握情況,摸清底細。

  (二)任職考核

  成立以彭木茍同志為組長,陳冬生同志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小組成員的領導小組,對股級干部任職情況進行考核。任職考核情況(見附件2)應作為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的重要參考,對在一崗位工作或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且表現優秀的股級干部,優先輪崗交流到更重要單位或崗位;對表現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職處理。任職考核程序主要有:

  1.個人總結。股級干部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本人近三年來履職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3000字左右的個人述職報告。

  2.個人述職。述職可采取書面或口頭等方式進行。(結合民主測評會開展)

  3.民意測評。組織單位干部職工,召開民意測評和民主評議會,對股級干部進行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

  4.進行談話。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組成談話工作組,與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股級干部進行談話,深入掌握股級干部個人意愿及近年來工作實績、現實表現與主要不足等情況。

  5.綜合評價。綜合個人述職、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個別談話情況,并結合平時的掌握了解,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對股級干部近年履職情況分別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同時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四個層次分別給予等次評定。

  (三)執行實施

  綜合各方面情況,由局黨組研究擬定本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的意見(其中需跨系統、跨單位交流的,先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協調同意),并按干部調動和股級干部任免等程序規定實施交流。

  四、有關要求

  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是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提升股級干部隊伍活力,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和舉措,人社系統全體干部職工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視情況給予免職或者降職使用。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客觀公正分析評價干部,堅持公道正派、人崗相適選用干部,不碰底線、不踩紅線,排除私心雜念,不搞打擊報復,堅決抵制說情打招呼,把握導向,按規操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4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開展縣直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干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煉,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干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干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范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范圍是局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干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干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自愿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并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后,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后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于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并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于干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后,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5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升干部隊伍素質,激發干部活力,根據中共吳忠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科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市直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一支高素質干部隊伍為目標,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著眼于干部的培養鍛煉和潛在能力的開發,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崗相適、各得其所,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激發工作活力,為市直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負責科級干部交流輪崗具體工作。

  三、交流對象

  市教育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以及市直各中小學、幼兒園在職科級領導干部(包括吳忠中學、回民中學和高級中學中層領導干部)。

  四、交流條件

  (一)在同一職務連續任職5年以上的;

  (二)在人、財、物等重點崗位同一職務連續任職滿4年的,同一科室擔任正、副科級領導職務累計滿6年的;

  (三)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者崗位經歷單一的;

  (四)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以及其他需要交流輪崗情形的;

  交流輪崗干部任職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

  五、工作程序

  (一)調查摸底。對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以及市直各中小學、幼兒園在職科級領導干部(包括吳忠中學、回民中學和高級中學中層領導干部)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掌握情況。

  (二)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報市委組織部審核批準實施。

  (三)研究決定。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干部調查摸底情況、工作需要、崗位特點以及交流輪崗人員的特長等,結合教育實際,通盤考慮,討論決定崗位人選。

  (四)任職報批。交流輪崗人員任職崗位確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報市委組織部審核批準并予以公布任職。

  (五)到崗履職。任職決定公布后,交流輪崗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整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做好工作交接,盡快到崗。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干部輪崗交流,是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用好干部、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途徑。全體干部職工要充分認識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自覺增強政治意識、組織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大局觀念,服從組織安排,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履職盡責。交流輪崗人員要嚴肅紀律,正確處理好全局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要以大局為重,嚴格執行局黨組交流輪崗的'決定,服從組織安排。凡組織決定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履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服從組織決定,否則,予以免職。對交流輪崗工作中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平穩過渡,做好交接。干部交流輪崗后,要按規定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對之前任期內未完成的工作要負責全力落實,確保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遺癥,并在接到任職決定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到新崗位任職,確保各項工作的平穩開展。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6

  根據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開展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原則

  (一)黨管干部、適才適用原則;

  (二)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原則;

  (三)積極穩妥、公平公正原則;

  (四)編制控制、依法辦事原則。

  二、應列入交流輪崗重要崗位范圍

  (一)從事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務、招標、采購工作職位;

  (二)從事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職位;

  (三)其他需要列入重要崗位范圍職位。

  三、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對象

  本方案所稱重要崗位交流輪崗的對象是指,全局公務員、事業單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崗位干部。

  四、重要崗位交流輪崗條件

  (一)局領導班子重要崗位交流輪崗條件

  1.正職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或者在同一內設機構擔任副職、正職領導職務滿8年且擔任正職領導職務滿2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副職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8年,或者在同一內設機構工作滿10年且擔任副職領導職務滿2年的,應當交流輪崗。

  領導班子一次性交流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一,主要領導成員和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一般不同時交流。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或者因健康及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可不交流或者暫緩交流;屬于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進行調整。

  (二)局重要崗位干部輪崗條件

  1.正職股級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或者在同一科室擔任副職、正職股級職務滿8年且擔任正職股級職務滿2年的`,必須輪崗。

  2.副職股級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8年,或者在同一科室工作滿10年且擔任副職股級職務滿2年的,應當輪崗。

  3.一般工作人員在同一科室工作滿10年的應當輪崗,滿8年的要有計劃地輪崗。

  本實施方案所指工作年限時間均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

  五、重要崗位交流輪崗方式

  本次交流輪崗包括交流和輪崗兩種方式。交流是指按干部管理權限通過轉任對公務員、事業單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崗位干部跨鄉鎮、跨單位、跨部門調整;輪崗是指公務員、事業單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崗位干部在本單位或工作部門內進行的崗位輪換。本次交流應當在機構性質相同的崗位之間進行,但不進行逆向交流。

  六、重要崗位交流輪崗程序

  (一)科級干部重要崗位交流輪崗程序

  科級干部交流輪崗按相關規定開展,具體程序如下:

  1.摸底調查(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對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摸底調查,確定是否為符合交流輪崗人員,并向個人反饋。

  2.個人申請(2022年1月1日—1月10日)。個人填寫《科級干部(一般干部)交流申請表》并上交局黨組,其中凡符合必須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主動及時完成表格填寫上交。

  3.研究提交(2022年1月11日—1月17日)。局黨組根據交流輪崗條件及個人申請情況,經集體研究提出單位建議后,附《科級干部(一般干部)交流申請表》以正式文件報送至縣委組織部。

  (二)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程序

  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單位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全部工作需要在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具體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研究決定重要崗位名單,擬定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提出擬交流輪崗人選名單。

  2.預審備案(2022年1月1日—1月10日)。局黨組提出擬交流輪崗的人選名單,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預審備案。

  3.研究決定(2022年1月11日—1月17日)。召開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擬交流輪崗人選。

  4.辦理手續(2022年1月18日—1月25日)。對審核通過的擬交流輪崗人選,由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統一辦理到崗任職手續,并于2022年1月27日前,將一般干部重要崗位交流輪崗相關表格報送縣委組織部,同時報送電子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是促進干部合理流動,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的一項重要舉措,局機關各科室,直屬二級機構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的高度,統一思想認識,積極配合參與,確保在整個交流輪崗過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

  (二)精心組織實施。局成立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加強宣傳,精心安排,規范操作,密切配合,營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確保干部隊伍思想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交流輪崗干部,跟蹤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嚴格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的決定,不得借交流輪崗超職數配備干部、排擠打擊報復干部。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交流輪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崗位干部視為曠工,并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7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干部人才配備,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縣直單位派駐鄉鎮站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全縣衛生健康系統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依法辦事的原則;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整體穩定、適度交流的原則;堅持理順關系、促進工作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范圍和對象

  1、交流范圍:全縣各鄉鎮衛生院。其中:衡山、開發區、但家廟、下符橋、與兒街、黑石渡、諸佛庵、佛子嶺、落兒嶺9個鄉鎮屬于畈區(以鄉鎮政府所在地為標準);太陽、太平畈、上土市、漫水河、大化坪、磨子潭、單龍寺、東西溪8個鄉鎮屬于山區。

  2、交流對象:全縣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副院長。打破山區鄉鎮和畈區鄉鎮地理區域界線,由委黨組統一協調安排,交流輪崗在全縣范圍內進行。

  三、時間安排

  對現有需要交流輪崗的鄉鎮衛生院負責人,在三年內必須全部交流輪崗到位;今后每年3月份啟動,4月份完成。

  四、具體內容

  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堅持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委辦公室、人秘股具體經辦實施。

  1、規范推行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任用機制。在明確干部任免組織權限的基礎上,實行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機制。對在同一鄉鎮衛生院擔任負責人8年以上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予以交流輪崗;在同一單位擔任負責人超過10年的人員必須交流輪崗;擔任鄉鎮衛生院院長累計超過10年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綜合素質好、敢于善于管理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優先報請組織部門提拔重用,或經組織人事部門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選調到縣直衛生健康單位或交流到城區及周邊鄉鎮衛生院任職。

  2、明確提拔人員交流任用條件和標準。畈區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提拔為鄉鎮衛生院負責人的,必須要有3年及以上山區鄉鎮工作經歷,或者直接提拔交流至山區鄉鎮衛生院任職;山區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提拔為鄉鎮衛生院負責人的,必須要滿足3年及以上山區工作經歷條件,就地提拔或交流至其他鄉鎮衛生院任職。

  3、確保交流輪崗和工作開展的有效銜接。鑒于醫療衛生單位的專業性較強,鄉鎮衛生院負責人既是管理人員、又是專業人員,在實施交流輪崗時,要充分考慮到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特殊性和實際專業需求,不能夠出現因交流輪崗出現專業技術“空白”崗位,不能夠出現因交流輪崗影響正常工作、影響醫療衛生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等衛生健康重點工作開展的情形。

  五、程序步驟

  一是切實摸清鄉鎮衛生院負責人基本信息。開展調查摸底,對全縣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副院長進行系統、全面摸排,重點核實年齡、學歷職稱、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基本信息,逐人登記、統一造冊,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奠定堅實基礎。以后每年12月底前對全縣鄉鎮衛生院負責人基本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排。

  二是切實宣傳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輪崗的政策要求。要加大干部職工法律法規和本方案的宣傳力度,要讓所有涉及到的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了解、宣傳政策要求和具體內容,形成干部職工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做好交流輪崗的工作氛圍。在交流輪崗中必要時需要征求所在鄉鎮黨委、政府意見和建議。

  三是切實完善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流程。對交流輪崗方案,經委黨組會議研究討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要求,報經縣委宣傳部備案、縣委編辦審核,相關結果需及時反饋縣委編辦、縣人社等部門,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公開,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對經會議研究并公示公開后的交流輪崗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有關要求,必要時召開會議,進行集體談話,提出有關要求,按照人事管理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及時到崗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實行鄉鎮衛生院負責人交流輪崗,是加強鄉鎮衛生院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有利于培養干部的綜合能力,增添干部干事創業動力,優化干部隊伍整體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單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能夠有效預防不正之風、理順工作關系,促進衛生健康事業更好、更優、更快發展。

  二要嚴明紀律。凡經過會議決定交流輪崗的干部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織決定,在接到相關通知后,本人和調動單位要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接工作,一周內辦理行政、工資及黨組織關系遷移手續。

  三要強化保障。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關愛交流輪崗干部職工。妥善安排交流干部職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跟蹤了解交流輪崗干部的思想動態,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基層衛生系統干部職工的作用。要加強與所在鄉鎮的溝通對接,幫助解決干部職工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環境,促進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穩步發展。

  本方案為試行方案,由縣衛健委負責解釋并完善。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8

  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優化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積極營造干部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銀川市市直部門科級及以下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意見》,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原則;

  (五)堅持科學規范和簡便易行的原則。

  二、交流的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1、在現職正、副科級崗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經委領導研究后認為應進行交流的,不受任職年限限制。

  (二)條件

  1、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和《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實施步驟

  (一)公布方案(3月2日—3日)

  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召開輪崗交流工作動員大會,公布輪崗交流的范圍條件、職位和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等有關事項。

  按照“三定方案”規定,我委科級領導職數6名,其中:主管4名(綜合事務主管、隊伍建設主管、綜治協調主管、執法監督主管),副主管2名(綜合事務副主管和綜治協調副主管)。

  (二)公開報名(3月3日—4日)

  符合輪崗交流的干部填寫《輪崗交流報名登記表》,提交輪崗交流領導小組進行審查。每人可填報1-2個競爭職位(可同報主管和副主管職位),并注明是否服從組織安排。在報名期限內,報名者可以查詢各職位的報名情況,并對自己所報志愿進行調整。

  (三)資格審查(3月4日-5日)

  輪崗交流領導小組對報名者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公示。

  (四)個人述職(3月8日)

  擬輪崗交流人員在機關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時間為10分鐘。

  述職的內容主要為:報告本人任職以來工作實績和不足,陳述自己擬到新崗位后的工作思路、設想及措施。

  (五)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3月8日)

  1、民主測評。參會人員根據擬輪崗交流干部的德才表現,在《民主測評表》上進行評價打分。

  2、民主推薦。參會人員根據擬輪崗交流干部陳述到新崗位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能力,推薦適合的領導職位。

  (六)確定考察人選(3月8日)

  輪崗交流領導小組依據民主測評分值高低和民主推薦情況,確定考察人選,并予公布。

  (七)組織考察(3月9日)

  輪崗交流領導小組選派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進行綜合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八)討論決定(3月10日)

  輪崗交流領導小組根據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考察情況,結合近年來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尤其是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以及能力、資歷、學歷等條件和個人所報志愿等,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并與市委組織部進行溝通。

  (九)任前公示。(3月10日—17日)

  經與市委組織部溝通同意后,對擬任人選在機關內部公示5個工作日。

  (十)報批(3月18日)

  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本次中層干部輪崗交流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輪崗交流的組織和實施。輪崗交流的各項準備工作由郝戰江同志牽頭落實。

  (二)注重引導。委領導班子成員要注重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參與輪崗交流人員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同志、正確對待自己,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亂,保證在輪崗交流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三)嚴格紀律。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拉幫結派和搞串聯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廣大干部職工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準在輪崗交流工作中打人情分或者利用輪崗交流工作打擊報復,確保輪崗交流工作的公平公正。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堅持在政策和原則面前人人平等,并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跑風漏氣。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19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公共資源交易效益最大化,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經中心研究決定,在中層干部、工作人員中實行輪崗。現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改善發展環境,進一步推動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發展。

  二、輪崗目的

  1、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定期輪崗制度來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2、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緩解晉升崗位不足的壓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中獨當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3、激勵干部,創造寬度。輪崗可以使干部開拓視野、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從而拓寬干部工作寬度,真正做到“把合適的人用在合適的崗位”,即“以人為本”。

  三、輪崗范圍

  此次輪崗的范圍為中心各部室在職在崗中層干部及職工。

  四、實施程序

  1、由中心辦公室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意見;

  3、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

  4、中心分管領導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 出有關要求;

  5、中心辦公室行文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已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職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2、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后仍拒不執行的,就地免職,不保留原職務待遇,調辦公室進行待崗處理;根據本人需要,可提出辭職或自行聯系單位外調,中心支持辦理相關調動等手續。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20

  根據《關于印發〈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干部輪崗交流措施方案 21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機制,增強干部工作活力和創新能力,促進干部隊伍結構優化和效能提高。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亳州市譙城區派駐單位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合理配置為目的,促進勤政廉政,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

  二、交流輪崗范圍

  鄉鎮街道財政所、農綜站、畜牧站等派駐單位正副職以及其他干部。

  三、交流輪崗對象

  1.正職領導干部(包括負責人)在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或者在同一單位擔任副職、正職領導職務滿8年且擔任正職領導職務滿2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副職領導干部在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或者在同一單位工作滿10年且擔任副職領導職務滿2年的,應當交流輪崗。

  3.其他干部在同一單位工作滿10年的,應當交流輪崗。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區人社局于9月3日前制定實施方案,并下發通知。

  2.調查摸底。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等主管單位摸排財政所、農綜站、畜牧站等派駐單位人員基本情況,并將《亳州市譙城區干部交流輪崗信息摸底調查表》(附件1)、《亳州市譙城區干部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附件2)于9月上旬報送區人社局。

  3.確定交流輪崗對象。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等主管單位提出交流輪崗建議,并征求鄉鎮街道黨(工)委意見,確定交流輪崗對象。

  4.任職資格審查。區人社局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等主管單位報送的任職資格審查事項進行研究,于9月中旬將審查情況反饋給相關主管單位。

  5.討論決定。區人社局審查同意后,單位黨組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辦理任免手續。

  五、有關要求

  1.符合必須交流輪崗條件的,嚴格按照要求交流到位,屬于應當交流輪崗的,要積極動員,鼓勵交流輪崗,注意做好交流輪崗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2.研究確定的交流輪崗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按照程序進行輪崗。對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要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予以免職,并進行輪崗,必要時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3.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經本人申請,在編制限額內,可以回原籍所在地工作,不再安排領導職務。

  4.嚴格執行交流輪崗紀律,嚴禁違反程序由個人和少數人指定交流對象,嚴禁借交流輪崗打擊報復。

  5.交流輪崗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業務交接手續,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并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6.積極建立、健全和完善交流輪崗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合理配置和優化事業單位資源,以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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