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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2 16:23:55 方案 我要投稿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1

  一、目標要求

  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辦好老百姓家門口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堅持以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主線,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為引領,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以培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為重點,培育形成一批新優質學校,科學有效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教育集團,構建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要求,將推進集團化辦學作為今后一段時間教育改革重點任務,實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團核心校,“N”是教育集團成員校(成員校以不超過6個為宜),大力支持全區優質中小學校與新建校、鄉村學校結對辦學。通過發揮核心學校輻射引領帶動作用,實現區域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與成員校合作關系密切程度,以優質學校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鄉間、校際間的辦學聯盟,組建結對聯盟型教育集團。按照教育集團組建目的、合作特點,結合我區學校實際,主要組建城鄉共建型和貫通培養型兩類教育集團,深入推進強校擴優行動。在條件成熟后,我區將探索建立緊密融合型教育集團,實行“一長多校”等管理辦法,統一法定代表人或設立總校校長,在人員、經費、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統一的集團化辦學模式,由核心校帶動成員校快速、優質發展,全面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輻射的廣度和深度。

  三、主要舉措

  (一)著力加強黨的領導。全面加強教育集團黨的領導,落實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扎實推進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不斷優化黨組織設置,開展集團內黨組織聯合共建,嚴格落實《臨淄區教體系統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建設。

  (二)規范建設文化制度。集團內部學校要聯合制定辦學章程,商定共同發展愿景和具體舉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長效機制,開展校干教師掛職交流、聯合教研、課程共享、學生交流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交流活動,促進集團內學校融合發展、互通有無,提升集團校辦學水平。每年選派校干到結對學校掛職交流,參與結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促進集團內學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設等方面的融合。通過調動、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團內校際與學段人員流通通道,實現學校管理的一體化,全面提升成員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師素質。完善集團內師資培訓機制,形成區級培訓、集團培訓、校本培訓的教師培訓新架構。通過集團內結對帶教、師徒結對、跨校教研、評先樹優等方式,盤活集團教師資源。集團內的核心學校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名師人選、特級教師等交流互動活動,進一步發揮優秀教師的示范帶頭作用。鼓勵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齊魯名師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設置“名師鄉村工作室”,帶動集團內部教師發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質量。強化集團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多元參加的現代學校制度。認真落實“雙減”和“五項管理”相關政策,加強作業管理,規范教輔征訂,穩妥推進課后服務工作,全面提升集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集團學校間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好一節主題班會課或心理活動課,開展一次班主任論壇等活動,加強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聯動,促進集團內德育隊伍整體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強化教研引領作用。教育集團內的核心校要定期召開學校領導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和探討學校教育教學等方面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結對捆綁式發展活動;集團內學校間學科教師通過開展集中教研活動、專題講座、課題指導、同課異構、學科沙龍等活動,形成“學習、研究、探討”為一體的教研氛圍。定期組織開展“青藍工程”,建立師徒結對制度,切實幫助青年教師快速成長。

  (六)促進學生素養提升。建立學生交流長效機制,定期組織不同年級、不同層次學生進行交流、互動體驗。組建年級發展共同體和班級發展共同體,定期聯合組織素質展示、比賽等活動,促進學生共同成長、多元發展。

  四、工作機制

  (一)管理機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團內部協調機制,建立集團化辦學理事會制度,制定集團辦學章程,創新集團辦學治理模式,提升集團辦學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學制定集團組建方案,合理確定集團組建模式,認真制定集團辦學發展規劃,推動集團成員校的深度合作和協同發展。緊密型教育集團的成員校校長、黨組織書記可以分設,或設置執行校長(享受正職校領導待遇)。教育集團充分發揮優質學校的教育教學優勢和品牌效應,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鼓勵各集團制度創新,形成各成員學校發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調動各學校和廣大教師參與集團化辦學的積極性,逐步增強對集團的認同感、歸屬感,打造集團化辦學品牌和文化。堅持應放必放、能放盡放的原則,給予集團教學改革和評價方面的充分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確保集團化辦學取得實效。

  (二)評價機制

  建立集團化辦學考核評價制度,制定集團化辦學考核評價辦法,將集團化辦學納入教育工作目標考核體系,重點對集團內部治理和運行、優質資源共享、教師隊伍建設、辦學水平提升等方面實施考核評價,全方位進行辦學質量監測,推動集團化辦學健康有序發展。堅持結對雙方同步評價,既關注核心學校的支持力度,又關注發展中學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導集團制定內部考核評價制度,對集團內部學校進行考核評價,激發成員校參與集團化辦學的積極性,推動集團建設和發展,促進共同發展、特色發展。

  (三)教師流動機制

  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創新集團化辦學教師管理和交流機制,實行集團內部教師統籌管理,變“學校人”為“集團人”,促進集團內骨干教師在成員校之間雙向流動。核心校向成員校派出管理團隊和骨干教師,成員校派出教師到核心校,帶動成員校發展。核心校派出掛職人員應具有較高管理或教學水平,成員校派出掛職人員交流時間每期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不超過2學年。建立集團內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交流制度,名師帶徒制度,名師課題研究制度,發揮優秀教師的專業引領作用,促進集團學校間形成共享優質師資、實現良性互動的發展模式。

  (四)獎勵激勵機制

  建立集團化辦學激勵機制,集團成員學校、校長、教師在評先樹優、職稱晉升、教師培訓等方面實行獎勵激勵政策,對集團化辦學成效顯著、貢獻較大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增強集團發展內生動力。對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員及教師,制定相應的補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開展教育集團化辦學是我區教育領域的一項重要改革。成立臨淄區教育集團化辦學管理委員會,整體推進集團化辦學各項工作。區教體局根據優質資源分布及學校辦學實際,制定集團化辦學整體規劃,加強對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各科室、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全力支持集團化辦學改革。積極爭取上級政策,鼓勵改革創新,支持建設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團,引領推動全區教育集團化辦學深入發展。制訂完善教育集團評估標準,加強集團化辦學過程性考核,全方位進行辦學質量監測和評價。建立集團化辦學評估退出機制,積極穩妥推進集團化辦學工作。

  (二)經費保障。根據集團化辦學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任務,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年度預算,用于支持集團化辦學。積極對上爭取教育集團專項獎補資金,用于推進集團內學校提升辦學條件、辦學體制改革、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設應用水平、激發集團學校辦學活力等,教育集團根據辦學協議及辦學成效核定辦學經費。

  (三)資源保障。完善在線資源建設和共享機制,通過開發、征集、購買等多種方式建設在線優質教育資源庫,并免費向學生及家長開放使用。支持集團核心學校建設以共享優質師資和課程資源為主要內容的網上學校,構建集團成員網絡學習共同體。鼓勵名師借助互聯網技術在線開展專業化的診斷、答疑、輔導,共享智力資源,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無縫隙覆蓋和精準推送。

  (四)環境保障。加強集團化辦學理論和實踐的研究,認真學習外地集團化辦學的先進經驗,及時發現總結實施集團化辦學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報道集團化辦學的典型經驗和優秀做法,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改革和發展,形成推進集團化辦學的良好環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團要高度重視集團化辦學工作,根據《臨淄區教育集團化辦學實施方案(試行)》的要求組建集團化辦學理事會,明確工作職責,起草集團辦學章程,建立集團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化辦學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推進集團內班子建設、師資建設、課程建設、績效考評、內部分配等工作,明確具體措施、工作要求、時限目標等,形成集團核心校與成員校一體融合發展機制。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2

  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和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總體要求,堅持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健全縣域教育人才培養機制,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教育,助力鄉村振興,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實現打造一流教育目標,構筑柳州教育高質量發展新模式。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在已有黨建共同體、集團化辦學、學區聯盟、支教輪崗、縣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礎上,圍繞“一體化”教育改革發展目標,推動教育共同體建設(以下簡稱“教共體”建設),統籌規劃促進教育資源跨行政隸屬關系縱向聯合、橫向聯動,推動教育組織聯建、師資聯育、資源聯享、活動聯辦、服務聯動、發展聯抓,逐步縮小區域間、校際間質量差距,實現黨建引領下的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主要目標

  圍繞“城鄉教育一盤棋”的工作思路,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通過搭建教育共同體,推動城市優質教育資源輻射鄉村、薄弱地區常態化。從教育行政管理、學校文化建設、管理團隊培育、教育人才培養四個維度對鄉村學校、薄弱學校進行幫扶,縮小城鄉、縣域間教育質量差異,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整體質量,實現一流教育目標。

  三、實施范圍

  全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

  四、工作原則

  (一)黨建引領,主體清晰

  堅持以黨建為引領,統籌規劃和組織開展教共體建設工作。市教育局統籌規劃全市教共體建設工作,負責引導、調配市區優質學校參與教共體建設。各縣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是教共體建設的主體,應結合自身實際,積極落實各項配套政策,推動教共體的建設。各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級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支持教共體建設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學評價

  組建成立的教共體在人、財、物相對獨立的基礎上,可以通過人才交流、支教輪崗、送教下鄉、線上同步教學、集體備課研課、科研能力指導等多種形式,在人才培養、學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體建設單位應當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標任務、效果評價等內容。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方案和教共體合作協議對教共體工作內容和成效進行增值性評價。

  (三)統籌兼顧,穩步實施

  教共體建設重點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傾斜。各縣區(新區)可結合需求,對教共體成員進行調劑安排。通過人才交流、支教、調動等方式,優化教師資源在不同教共體之間或教共體內部的資源配置,促進教共體健康發展。教共體建設按照教學和管理并重;先試點、后全面的原則推進。特別注意與集團校、學區聯盟、縣管校聘等相關政策的銜接融合。

  五、教共體建設類型

  教共體建設單位分為牽頭單位和聯合單位,1個教共體一般由1個牽頭單位和1—2個聯合單位組成。如有需要,經建設單位集體協商,可以適當增加牽頭單位或聯合單位,單位總數原則上不超過6個。

  (一)組建市縣高中教共體

  由市屬高中和縣屬高中組建而成,其中市屬高中為牽頭單位,縣屬高中為聯合單位。第一批市縣高中教共體建設由柳州高級中學、柳州鐵一中學、柳州市第一中學、柳州市第二中學、柳州市鐵二中學與縣屬示范性高中組建成,將城市優質高中學校黨建經驗、教育教學管理經驗、人才培養經驗向五縣高中輻射。具體建設名單詳見附件。其他市屬高中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與縣屬高中協商后自行提出建設申請,報市教育局審批后開展教共體建設工作。

  牽頭單位每年要選派1名副校長或優秀中層干部到聯合單位擔任校長或副校長;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師到聯合單位支教;選派優秀教師組建學科團隊推動教共體內教學研一體化建設,支持聯合單位人才培養。

  (二)組建區縣教共體

  由柳北區、城中區、魚峰區、柳南區作為牽頭單位,其他縣區(新區)作為聯合單位組建而成,具體建設名單詳見附件。各縣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互派優秀中青年干部到對應縣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交流服務,擔任副職領導(同時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動縣區(新區)間教育管理經驗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區縣教共體的建設,服務時間一般為1—2年。

  牽頭城區要選擇轄區內優質學校與聯合縣區(新區)的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建設區縣學校教共體,每個學段要建成不少于1個區縣學校教共體。牽頭學校每年要選派1名副校長或優秀中層干部到聯合學校擔任校長或副校長;牽頭學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師到聯合單位支教;選派優秀教師組建學科團隊推動教共體內教學研一體化建設,支持聯合學校人才培養。

  (三)組建縣域內教共體

  由縣域內城鎮學校、優質學校和鄉村學校、薄弱學校組建而成,原則上由同一學段學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學校組建而成,其中城鎮學校、優質學校為牽頭單位,鄉村學校、薄弱學校為聯合單位。由各縣區(新區)根據學區制改革和集團化辦學的模式,以教共體建設為載體,進一步深化學區制、集團化管理。

  六、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圍內宣傳并解讀教共體建設內涵、目標和工作內容、要求。

  (二)實施階段(20xx年9月起)

  牽頭單位和聯合單位就組建教共體的合作模式、合作內容、保障措施、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進行充分協商,擬定教共體合作協議,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各成員單位共同簽署教共體合作協議。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統一加掛“牽頭單位名稱+聯合單位名稱+教育共同體”構成的標牌。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各教共體的合作協議內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務團隊,提供培養培訓、技術支撐,提升聯合單位的教育教學質量。

  (三)考核評價階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牽頭制定教共體建設考核評價文件,主要考核教共體運行管理情況、教共體內分工協作情況、資源共享情況、發揮輻射作用情況、教共體可持續發展情況和實施成效等。考核評價分為年度考核和終期考核。具體考核評價文件另行制定下發。年度考核每年2—3月開展1次,重點考核各單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協議開展各項工作任務。終期考核在協議到期前1個月開展,重點考核教共體實際取得成效,在黨建引領、日常管理、師資培養、學生學習能力等方面通過增值性評價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補助撥付、學校績效考核等依據。考核落實情況應當作為各縣區(新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強化黨管人才原則和黨建引領結果運用,對工作成績顯著的教共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予以表彰,在績效分配、評優評先、選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傾斜;對教共體建設工作落實不力、作風虛浮的單位和個人,分層次進行約談問責,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建引領

  圍繞“發展教育抓黨建,抓好黨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黨建+”文章。發揮黨建在教共體建設中的引領作用,把黨建工作與師資培養、教學教研、學生德育等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推行清單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教共體牽頭單位和聯合單位共建清單,明確教共體資源共享需求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積極引導教共體建設單位黨組織共抓支部標準化建設、黨建品牌建設,推動教育系統黨建資源、辦學條件和人才師資力量共建共享。同時在教育教學改革中積極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黨建工作與教育改革融合互進,實現黨建引領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強化“聯建·共享”理念

  強化教共體的'機制性聯系,圍繞集團化辦學、學區聯盟、“一體化”發展的教育改革目標,推動教共體間組織聯建、黨員聯育、資源聯享、活動聯辦、服務聯動、發展聯抓。延伸拓展集團化辦學“命運共同體、利益共同體、奮斗共同體”理念,要牢牢把握學校黨建與教學業務相互貫通、同頻共振、協調推進的工作理念,推動教育系統黨建資源、辦學條件和師資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視師資培養

  牽頭單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師到聯合單位支教,聯合單位應安排支教教師擔任班主任、備課組長、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等職務,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牽頭單位要選派優秀教師組建學科團隊,通過送教、名師工作室、網絡教研、線上同步互動課堂等方式推動教共體內教學研一體化建設。牽頭單位還可以通過師徒結對、集體備課、接收聯合單位派出的骨干教師跟班學習等方式支持聯合單位人才培養。牽頭單位開展校本研修時,應當包含聯合單位教師。牽頭單位應當有針對性的對聯合單位的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進行系統培訓。

  (四)加強學校管理

  牽頭單位選派的領導干部是中共黨員的應當進入聯合單位、學校黨組織班子。聯合單位可以選派中層以上領導到牽頭單位跟班學習,學習時長由牽頭單位和聯合單位協商決定。牽頭單位應就學校管理、學生管理、校園文化建設等對聯合學校進行分類培訓指導,對聯合單位教師科研課題評比、師生競賽等提供技術支撐和專業指導。牽頭單位可以對聯合單位學生進行同步測試評價、同步分析,加強對聯合單位學生學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實施精準的解決措施。

  八、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教共體建設是服務鄉村振興,加快推進城鄉間、區域間教育優質均衡的重要舉措,涉及系列體制、機制建立和創新,工作任務重,實施難度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單位共同參與。市委組織部負責教共體建設改革的指導推進;市教育局負責教共體建設改革的具體實施,做好考核評價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強系統內資源調配,支持教共體建設單位創新有效工作;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教共體成員單位的編制和人事管理,對教共體內部人員招聘、交流調動和收入分配等創新措施給予指導;市財政局負責做好教共體建設的財政保障工作,落實補助資金。各教共體建設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細化各項工作任務分工到人,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合作協議全力抓好各項工作推進,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促進改革成效

  各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保障對教共體建設單位的財政投入,并積極落實各項配套政策,協調轄區內相關部門支持教共體建設工作。各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出臺教共體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進、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牽頭單位要保障派出到聯合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不低于原工資待遇,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結合實際,在政策范圍內給予教共體牽頭單位派出人員一定補助或獎勵。每年定期對教共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經費撥款依據。

  (三)推進制度創新,服務教共體建設

  經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探索建立教共體內靈活的用人機制,教共體可以統一制訂進人用人計劃、統一人員招聘、統一崗位管理和按崗公開競聘、統一培養、統一考核獎懲。探索參照牽頭單位人員薪酬待遇水平發放聯合單位人員薪酬待遇,差額部分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單位教師到聯合單位支教、交流服務的或聯合單位教師到牽頭單位輪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學教師隊伍輪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應標準的工作補助,并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認定支教經歷。牽頭單位到聯合單位擔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長或副校長的,也可按規定享受工作補助,并按實際工作時間認定支教經歷。牽頭單位組建的學科團隊通過送教、名師工作室、網絡教研、線上同步互動課堂等方式促進聯合單位教學研建設,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且經考核合格的,學科團隊成員的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為支教工作經歷,具體計算辦法:累計送教達到200天的;或名師工作室幫扶時間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現場教研或培訓活動,且工作室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線上教學超過200課時的;可以認定為具有1年支教工作經歷。

  (四)強化考核監督,保障工作實效

  各縣區(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方案和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牽頭單位和聯合單位,每年12月底前將教共體黨建工作具體落實情況報給主管部門,各縣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匯總整體情況并將成效形成報告,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報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實地檢查和材料核驗等方式,按照教共體考核評價文件要求,結合各教共體合作協議、責任清單等內容,對各教共體進行評價考核,并對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3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改革創新,堅持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從規模增長向質量提升轉變,促進區域、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以創新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為動力,科學整合優質教育資源,推進小學教育集團化辦學,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的影響、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不斷縮小城鄉和校際差距,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實現縣域內小學教育水平整體提高。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一體化共同發展原則。注重推動集團內各校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師隊伍、辦學資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緊密共享,建設互動共贏的集團化發展共同體。

  (二)堅持融合中主動發展原則。注重激發集團內每一所學校主動發展的活力,尊重集團內每一所學校的辦學傳統和特色,通過集團化“價值提升、結構開放、過程互動和動力內化”形成“一校一品位、一師一特點、一生一特長”,全面推動學校間優勢互補和發展互促,實現集團內各學校各具特色的協同發展目標。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深化教育綜合改革,以學校集團化辦學為契機,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實現城鄉小學教育優質均衡。

  (二)具體目標

  1.創新學校管理理念,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實現集團內各校先進辦學理念、管理思想、工作措施互融互通。推動教育集團穩步、持續、高質量發展。

  2.實現鄉鎮薄弱學校、農村學校管理制度化、精細化,使學校教育教學、黨建、人事、財務、安全等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3.實行教師和校長交流輪崗制度,集團總校有骨干教師、名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交流,輻射帶動農村學校,鄉村學校教師分期分批到城鎮學校交流學習。

  4.通過教育改革和創新,發揮集團總校的品牌效應和示范引領作用,激發集團內分校辦學活力,推進集團內資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融合、管理一體,建設互動共贏的學校發展共同體。通過改進考評機制,優化集團捆綁式考核方案,提高集團化辦學競爭力,使之成為全縣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機制,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總量擴大,整體提升縣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

  四、組建模式

  (一)集團劃分辦法。在全縣范圍內因地制宜地將八個鄉鎮(街道)所有小學,按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學生規模、發展水平,采取“強校+弱校”“大校+小校”“城區校+鄉村校”的組合方式組建小學教育集團,首期分為第一集團和第二集團,設立兩個集團總校,確定荔波一小為第一集團總校,荔波二小為第二集團校。

  (二)集團法人資格。教育集團以“1+X”的多法人聯合方式組建,每個集團以 1 所城區學校為集團總校,2-4 個鄉鎮(街道)中心校(含教學點)為集團分校。分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掛集團總校分校校牌。集團內各成員校法人資格不變。

  (三)集團管理機制。教育集團實施理事會統籌下的各成員校一體化管理工作機制。理事長全面統籌集團管理工作。各成員校之間實行資源共享、研訓聯動、質量共進、文化共建、責任共擔管理模式。

  (四)集團理事會。設立總校校長任集團理事長,鄉鎮(街道)中心校校長任副理事長,其他分校負責人任理事的集團理事會。

  集團理事長具有對分校校長(負責人)人選的任用和對分校副校長、中層管理人員、教職員工的統籌調配建議權。經集團理事會賦權后,分校校長(負責人)作為分校第一責任人,對本校教育教學和人、財、物進行日常管理。鄉鎮中心校校長對集團總校校長負責,村校(點)負責人對鄉鎮中心校校長負責。

  五、運行要求

  縣教育局對“集團校”充分簡政放權,集團總校校長可以對集團內的教師和財物進行合理調配,按程序報縣教育局黨委研究審定后執行。縣教育局對“集團校”實行統一評價,捆綁考核。

  (一)創新管理機制。各教育集團由總校牽頭,分校積極配合,建立符合各成員學校共同發展的集團化辦學章程,明確集團的宗旨、目標、組織機構、管理辦法及各成員校的權利和義務等,約束和規范教育集團辦學行為。理順集團總校與分校在決策、執行、監督、保障等環節的運行機制,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現代學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團化辦學管理水平。通過建章立制與執行充分調動成員學校廣大教師參與集團化辦學的積極性、能動性,增強群體認同感與歸屬感。

  (二)優化師資隊伍。集團各成員學校教師交流范圍原則上只在集團內部。集團內師資協調由總校牽頭,分校密切配合。按照“總量不變、結構合理、促進均衡、盤活優化”的原則,根據集團各成員學校的實際情況,結合學科需要與特點采用點對點交流、結構補缺、跨校執教等方式,建立積極有效的集團內教師交流和領導交流機制。盤活集團骨干教師資源,加快集團學科名師建設,形成一支集團“領航教師”隊伍,發揮其在集團內的輻射引領作用。以學科建設、課程開發為紐帶組建集團專項研修團隊,建立優秀教師引領下的集團教學研訓一體化制度,促進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的整體提升,培育分校師資隊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進集團各成員學校學科骨干教師趨于均衡穩定。

  (三)常態教學共研。教育集團每學期開展不少于兩次集團性教學研討活動,針對薄弱學科、薄弱年級把脈問診,找出問題,精準施策。總校要定期到薄弱分校開展研學指導,通過示范帶動,人文關懷,促進師生提振士氣,奮發趕超。集團內骨干教師(名師)要一對一結對幫助教學成績靠后的教師,從課標把握、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學反思、課后輔導等給予指導,有效提升受助教師的教學水平。

  (四)強化交流問效。根據集團建設需要,結合《荔波縣教育系統教師交流管理暫行辦法》,集團總校和分校共同制定教師交流方案,周期 1-2 年,明確職責要求和目標任務,開學前報縣教育局政工科備案。集團總校每年定期向薄弱分校派出至少 3 名以上中層教干或骨干教師,負責引領分校教學管理和教科研發展,要明確派出人員到分校提升教學質量的具體目標任務;對應的分校等額輸出中層教干或骨干教師到總校跟崗學習,跟崗人員要力保任教學科成績穩中有進。交流期滿,將嚴格考核問效,對教學質量連續兩年下滑的總校和分校校長進行輪崗交流或免職。互派教師的身份性質不變,工資關系和福利待遇按《荔波縣教育系統教師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五)探索學生體驗。探索學生聯合培養方式,各校在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下,總校與分校探索實施部分學生聯合培養實驗。總校定期組織學生到分校結對開展學習互鑒、生活體驗活動,分校選派部分學生到總校跟班學習體驗,不斷探索學生聯合培養模式,達到共同提高。

  (六)提升辦學效益。推行集團成員學校實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在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常規管理、教研活動開展、教學質量和學生品行綜合評價等方面協調一致、同步推進,共同提升。建立課堂教學共研機制。通過緊密型教研、組建學科科研團隊,定期圍繞課堂教學共性、瓶頸問題開展項目研究,通過專家引領、名師工作室、青藍結對、學科組研討等形式,提升課堂教學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體提高成員校課堂教學和教科研質量。分校學科教師要定期到總校就教材、教法和教學模式進行交流研討,每月抽出至少 1 天時間到集團總校跟班聽課學習,提升教育教學和教研水平。教育集團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發揮總校帶動作用和分校的主觀能動性,促進集團內的教育資源整合,實現集團內部場地、課程、師資、活動等教育資源共享。探索集團內跨校課程開發、課程共享和課程配送,持續提升辦學效益。

  (七)塑造辦學品牌。各教育集團要把推動集團發展與努力辦好老百姓家門口每一所學校結合起來,積極推進教育文化的互融和推廣。注重集團文化的培植和發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團的文化品牌。加強基礎教育內涵課程項目研究。各成員校在提升常態課程教學水平的同時,積極推進本校的特色課程項目創建,充分發揮集團的群體智慧,集中集團專業力量,對現有學校特色課程資源進行整合凝練,在堅持集團發展一盤棋的同時,要充分尊重分校的辦學特色,使分學校既有集團共同的主體色調,又有個性化的亮點,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和諧發展的集團品牌。

  (八)加強業務指導。縣教育局要加強集團化辦學業務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教育綜合服務中心辦公室:負責集團化辦學督導考評工作。教學研究中心:負責集團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政工科:負責校長、教師交流工作。教師流轉和培訓中心:負責教師培訓和骨干教師培養。基礎教育中心:負責集團化教育布局規劃工作。綜合科:負責宣傳工作。會計核算中心:負責集團化財務和資金管理保障工作。校園安全和法規服務中心:負責集團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中心:負責集團化信息教育工作。衛生和食品安全中心:負責集團化學校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組:負責集團化學校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項目建設中心:負責集團化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學生資助中心:負責集團化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學前教育中心:負責集團化學校附設幼兒班管理工作。紀檢工作組:負責集團化學校紀檢工作;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集團化學校學生校外活動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小學教育集團化辦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統籌教育集團化辦學工作;縣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中心、工作組)負責人、總校校長為成員的教育集團化辦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小學教育集團化辦學工作;各集團總校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小學教育集團化辦學具體工作。各領導小組適時召開有關集團化辦學會議,重點解決集團化辦學的疑難問題,切實將推進集團化辦學作為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促進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督查考核。建立集團化辦學績效評估機制。縣教育局依據《荔波縣小學教育集團考核評估辦法(試行)》按年度對各教育集團辦學情況、實施過程及辦學效果開展捆綁式評估,既要看集團的整體發展,也要看集團內每一所學校的進步,實現考評結果與學校或個人榮譽、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等有機銜接,激發廣大教師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

  (三)設立專項經費。縣財政每年度預算安排每個集團不低于 30 萬元的專項經費,用于教師培訓、活動開展和運轉保障等,專項資金必須按有關規定專款專用,同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激勵人才支邊。縣教育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激勵人才支援邊遠農村學校相關機制。鼓勵集團總校班子、名師、骨干教師到邊遠鄉鎮中心校或村校支教,鄉鎮中心校班子、名師、骨干教師到村校支教。明確支邊目標任務,落實相關政策性補助補貼,實行同等條件評優評先、競聘崗位職稱優先規定,保障支邊教師服務期的合法權益,促進集團化辦學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營造良好氛圍。縣教育局綜合科和各教育集團要協調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堅持典型示范、以點帶面,對集團化辦學中涌現出的“老百姓家門口好學校”,以及推進集團化辦學的經驗與成效及時進行總結和宣傳,引導和動員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持基礎教育改革發展。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在全系統、全社會積極營造支持集團化辦學的良好環境。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4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堅持優質均衡、科學融合、共培共育、創新驅動導向,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全面提升辦學質量為重點,通過推行公辦“名優校+”教育發展共同體建設,創新辦學體制機制,加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力度,推動我市基礎教育新一輪高質量發展,讓每個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基礎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

  (二)總體目標

  到20xx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共同體辦學格局,建設100個有特色有影響的優質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共同體,更加發揮教育共同體辦學優勢,全面擴大我市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和受益面,推動鄉村振興,整體提升我市基礎教育優質均衡水平,構建“學在泉州”的教育發展新態勢。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整體規劃與試點先行相結合原則。加強教育共同體辦學的整體設計,遴選條件成熟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先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逐步增加教育共同體的數量,堅持“一共同體一方案”,成熟一個組建一個,提高教育共同體辦學質量。同時把握好教育共同體辦學擴張的速度、規模。

  (二)堅持“輸血再造”與自我提升相結合原則。既要注重教育共同體名優校對薄弱校、新建中小學和幼兒園的“輸血再造”,更要注重薄弱、新建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自我造血”、自我發展能力的培育,最終實現優質基礎上的協同共進。

  (三)堅持共同發展與特色發展相結合原則。通過理念、資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構建教育共同體發展新格局,同時,凝練符合自身辦學歷史積淀和特色發展的辦學模式、育人方式和實踐路徑,實現各美其美,美美與共。

  三、組建框架

  (一)適用范圍。全市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等基礎教育階段學校。

  (二)組建形式。組建“1+N”的教育共同體(1所名優校+N所學校),采取“一對二”或“一對多”等形式開展教育共同體辦學。

  四、主要舉措

  (一)推行“三種模式”

  1.領辦型。通過名優校設立分校區、薄弱學校委托名優校管理、新建學校劃歸名優校管理等方式組建。各縣(市、區)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對集中原則,由名優校牽頭領辦,推動實現資源管理一體化、內部管理一體化、課程教學一體化、教師發展一體化、考核評價一體化。名優校派出至少1-3名學校干部至新增成員校任職,任職年限不少于2年。

  2.“5G+”型。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鼓勵不同縣(市、區)學校之間、市屬學校與縣(市、區)學校之間廣泛開展“5G+”專遞課堂,深化教育辦學合作,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支持中小學幼兒園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外優質品牌學校開展遠程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培育新優質學校。

  3.互促型。通過多校協同、區域組團、同學段聯盟、跨學段聯合、多法人組合等方式,發揮各自辦學優勢,推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實現共贏。鼓勵倡導將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新建學校等納入教育共同體管理,提升學校辦學質量。

  (二)建立“四種機制”

  1.建立完善審批機制。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縣域為主成立的教育共同體,須經縣域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批準;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外優質學校為領銜校創辦教育共同體,須經所在縣域人民政府批準。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應定期對教育共同體進行評估和評價。市直學校成立的教育共同體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優化內部管理機制。完善教育共同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構建更加開放、更加科學的現代學校制度。制定教育共同體辦學章程,明確教育共同體“1”和“N”的權利義務權責,建立以共同愿景為核心,以制度體系為框架、以規則程序為紐帶的管理機制。通過各項制度的建立與執行,增強教育共同體的歸屬感與認同感。

  3.建立規范發展機制。嚴禁教育共同體內通過“掐尖”方式違規招生,嚴禁教育共同體違規跨區域招生。教育共同體內各成員校應按規定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嚴禁以各種形式借讀、掛學籍跨校就讀。教育共同體辦學選址,不能與任何小區捆綁,不能與任何房地產掛鉤。禁止以房地產開發商命名學校,杜絕與商業利益掛鉤。教育共同體成員校命名要堅持名實相符、準確規范,體現辦學理念,突出內涵特色,避免單一貼標簽。

  4.建立績效評估機制。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制訂教育共同體辦學考核指標體系,突出“增值評價”,整體評價辦學情況,重點考查優質資源增量與校際差距縮小情況以及每所學校學生進步、教師成長、學校持續發展情況。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將學生、家長與人民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教育共同體辦學成效的重要標尺。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負責評估。

  (三)推進“五大發展”

  1.資源建設共享發展。實行教育共同體內學校備課、評課、教研、學科教案、多媒體課件、優秀課例、模擬題庫、教師論壇、學生活動等優質資源的共享。名優校依托“互聯網+”積極打造教育共同體資源共享平臺,探索教學資源開發模式與路徑,集中優秀教師開發優質教學資源,包括教學設計、微課、教學案例、教學錄像、試題庫等。成員校通過參與“5G+”專遞課堂等,探索校際資源共享新模式。統籌利用教育共同體內各類教學場地資源,建立文體場館、圖書館、實驗室等場地資源和儀器設備的共享共用機制,整體提升德智體美勞水平。

  2.課程教學共研發展。結合教育共同體特點和地域特色,在開齊開足國家課程的基礎上,統籌教育共同體內課程規劃,開發課程資源,完善課程體系,豐富課程供給,打造特色化、多樣化、優質化教育共同體學校課程群。名優校聚焦作業設計、考試命題、質量監測等教學熱點難點問題,建立完善教育共同體教研機制,以項目合作方式接納成員校教師參與教科研,由名優校骨干教師協助成員校開展富有針對性研究,提升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建立科學的教育教學質量診斷監控機制,制定各學科質量保障制度,指導并督促各校學科教育。加強教學經驗交流,提升教育共同體內學校的教學管理水平、教師發展水平、學生發展水平。

  3.文化內涵共融發展。強化教育共同體內部文化共培共進,充分發揮教育共同體的品牌影響力和文化輻射力,以文化引領各教育共同體學校“和而不同”發展。通過資源共享、活動共建、質量共評,助推文化共融相生。名優校要在尊重各成員校文化傳統的前提下,凝練核心價值,豐厚文化內涵,培育積極向上的教育共同體文化,推動各成員校在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特色發展,彰顯教育共同體辦學優勢。梳理“一訓三風”,以校標、校徽、校旗、校歌、校服等為載體,凝聚共識,加強教育共同體文化交融,形成既互相借鑒又各有特色的校園文化。成員校要集中專業力量加強內涵建設,凝聚發展共識,共謀發展愿景,發掘培育辦學特色,打造“亮點工程”,豐富自身辦學文化內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諧奮進的學校發展文化,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品質提升。

  4.教師管理共建發展。強化教育共同體內部師資共享共建,推動建立“統籌管理、互派師資、共同發展”的人員管理使用模式。強化師資共育,推進名優校通過設置骨干名師和校長工作室(坊)等方式組建校長教師發展共同體,高位引領帶動成員校師資共同成長。名優校要強化統籌管理、多元評價,推進在教育共同體內試行師資柔性統籌管理,優化教師考核評價,成員校根據名優校的教師評價體系,形成適應本校實際、符合教師發展規律的多元教師評價體系,教育共同體建立師資定期交流制度,名優校根據教育教學需求,統籌設置安排教育共同體師資交流計劃,確保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要求,沒有農村校或薄弱校工作經歷或者在本校工作六年以上的骨干教師優先流動,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向參與交流的骨干教師傾斜,鼓勵各校預留部分的中、高級崗位,優先用于評聘參與交流的骨干教師。探索深度融合,在條件成熟的教育共同體內試行管理團隊雙向交叉任職、互派教研團隊,通過團隊融合,推進教育共同體內各校辦學水平、教學質量整體提升。

  5.學生聯動共生發展。開展校際學生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欣賞、互相評價、互相促進的幫學共同體,最終實現共同成長的目的。由名優校牽頭成立學生成長指導聯盟,結合成長規律和學段目標,協商制定學生培育計劃,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定期開展學生之間的交流互動,涵蓋學習、文化、生活等多領域多主題。針對學生聯動過程中的發展問題,由成員校輪值舉行學生交流論壇、社團活動、聯賽聯誼,提供展示平臺,助推學生全面發展。

  五、強化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教育共同體辦學工作的全面領導,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辦學方向。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教育共同體制訂發展方案,加強教育共同體辦學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工作指導。

  (二)加強經費投入。市、縣兩級要建立健全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教育共同體的支持力度,由同級財政統籌教育部門專項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

  (三)加強人員配置。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同級機構編制、人社等部門共同研究,采取多種形式,解決教育共同體辦學發展中人力資源不足、結構性缺員等問題。名優校因派出教育教學骨干導致校級領導職數、編制、崗位職數不足,無法滿足共同體發展需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縣管校聘”原則在核定的編制和職數總量內統籌調配。

  (四)加強政策保障。市教育局將對縣(市、區)擇優推薦的教育共同體予以相應的政策保障,對評上優質教育共同體的,給予正向激勵;對帶動成效顯著的名優校骨干校長、骨干教師,在參評市級及其以上名優校長、名優教師予以優先推薦;符合承擔評審工作條件的名優校可申請承接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對重大項目及重要課題予以立項支持。

  (五)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宣傳推廣教育共同體辦學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引導社會各界理解支持教育共同體發展,關心泉州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為教育共同體辦學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確保工作平穩推進。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5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為指引,圍繞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目標,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以優質基礎教育資源共建共享為核心,組建聯盟式、幫扶式共同體,充分發揮名校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創新義務教育辦學模式和管理體制機制,全面激發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全區義務教育更加優質均衡發展。

  二、總體目標

  在鞏固已有的共同體基礎上,組建一批新的幫扶式、聯盟式共同體,實現年內全區義務教育段學校共同體建設全覆蓋。深入探索管理科學、運行高效、互助互贏的共同體辦學的新模式和新機制。

  三、工作重點

  1.確定共同體核心學校,讓學校自愿結合,增大學校間組建共同體雙向選擇空間,充分發揮學校的主觀能動性,組建聯盟式共同體和幫扶式共同體,鼓勵各學校特色發展。

  2.制定共同體內相關學校的捆綁式考核制度,推進學校間師資共享、學生共育、資源共建、責任共擔、合作共贏、協同發展,實現責權利的統一,調動學校、校長、學校領導班子、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四、共同體主要組建模式

  1.聯盟式共同體。小學組建10個聯盟式共同體,初中組建4個聯盟式共同體,全區確定14所聯盟式共同體核心校,其余各學校依據地理位置、辦學定位、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選擇加入一個聯盟式共同體,每個共同體原則上不超過4所學校。聯盟式共同體核心學校牽頭商定共同發展愿景和具體舉措,探索開展校干教師掛職交流、聯合教研、課題共建共享、學生交流、教育教學活動同步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交流活動,分享先進的辦學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課堂教學、良好的場地設施設備和優質的師資團隊,加快融合,優勢互補,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和辦學層次。

  2.幫扶式共同體。需要幫扶的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由教育和體育局優先在其所在的聯盟共同體內確定一所幫扶學校,組成結對幫扶共同體。通過課題引領、網絡教研、空中課堂、校干教師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機制,幫助被幫扶學校解決實際困難,實現幫扶式共同體之間的教育資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

  五、實施步驟

  1.制定《張店區20xx年義務教育學校發展共同體工作實施方案》,適時召開會議并公布。(3月)

  2.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對接聯盟式共同體核心學校組建聯盟式共同體,各聯盟式共同體核心學校填寫聯盟式共同體匯總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報基礎教育科。(3月)

  3.有被幫扶需求的學校填寫幫扶式共同體申請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報基礎教育科。(3月)

  4.適時召開會議公布全區20xx年義務教育學校聯盟式共同體、幫扶式共同體組建情況,部署任務,明確要求。(4月)

  5.各聯盟式共同體核心學校、各幫扶學校牽頭、協調共同體內學校制定共同體年度工作計劃,確定主要工作任務、合作方式、相關職責等,并于4月15日前報基礎教育科。(4月)

  6.區教體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共同體工作計劃進行修改、完善并及時反饋。(4月)

  7.制定全區各共同體發展情況評價、考核標準并公布。(4月)

  8.各共同體按照工作計劃開展工作,區教體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及時調度、指導。(5月-11月)

  9.對各共同體發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11月-12月)

  10.對各共同體發展情況進行總結,推廣義務教育學校發展共同體典型案例和經驗,引領各共同體良性發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機制

  1.探索構建共同體管理一體化機制。共同體內部實行核心校負責制,引領各成員學校逐步探索構建“一體化管理、一體化教學、一體化教研”的共同體辦學模式和運行機制。各共同體學校等要明確各自職責和具體任務,協同發展、創新發展。

  2.探索構建“互聯網+共同體”發展新機制。以教育信息化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點和突破口,通過改善學校信息化辦學條件、推進學校間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數字化學習推廣應用、強化學校校干信息化領導力和教師信息化應用能力等舉措,全面優化學校網絡教學與學習環境,實現共同體內部各學校互聯互通、互動交流、共同生長。

  3.建立科研先導和典型引領機制。各聯盟式共同體核心學校、幫扶式共同體幫扶學校系統梳理共同體運行中的各類問題和難點,按照“問題即課題”思路,積極開展課題研究,突破瓶頸,創新協同發展路徑,及時進行階段性總結。區教體局將通過召開現場會、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進行宣傳和推廣推介,引領發展。

  4.建立經費保障機制。積極協調區財政局每年在預算內安排一定的共同體發展經費,用于保障共同體建設、教師培訓、課題研究等。

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通用6篇)6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標準,切實把牢以城帶鄉、以優扶弱、優質均衡、共同發展的工作方向,通過黨建統領、數字賦能、系統集成,大力推進教共體建設,將城鎮優質教育資源下沉到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激發鄉村學校辦學活力,提升鄉村學校師資、管理、質量、文化等整體水平,著力破解義務教育在均衡、質量方面“鄉村弱”的突出問題,縮小城鄉教育差距。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共享發展。充分發揮城鎮優質學校教育資源優勢,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推廣和合成再造,形成穩定的合作機制,推動鎮鄉共同體學校共同發展和進步。

  2.堅持內涵發展。從注重硬件建設向注重軟件建設轉變,通過先進辦學理念輻射、骨干教師合理交流、教育教學資源共享、教學共研、辦學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強內涵建設,提升辦學品質。

  3.堅持特色發展。注重優質學校文化在集團內部的培植和發展,在尊重每一所學校的辦學傳統和特色的基礎上,激發學校主動發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項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發展格局。

  三、實施模式

  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是指義務教育階段城區或鎮區優質學校(以下簡稱城鎮學校)與鄉村或鎮區學校(以下簡稱鄉鎮學校)結對形成辦學共同體,實現以強帶弱、共同發展,提升城鄉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水平的學校發展模式。本次確定城鄉教育共體新增融合型、共建型兩種模式。

  1.融合型教共體。融合型教共體是指一所城鎮學校與一兩所鄉鎮學校全面重組,融合成“一校二區”或“一校多區”,開展同步化辦學。融合型教共體城鄉各校區合為一個法人單位,人事、財務、管理統一。各校區實行“師資同盤、教學同步、培訓同頻、文化同系、考核一體”的管理模式,實現一體化發展。融合后的各校區可按原學區劃分獨立招生;達成扶弱提升目標后,合并的校區可重新分設獨立。

  2.共建型教共體。共建型教共體是指將鄉鎮學校的教育教學業務委托給城鎮學校管理,或城鄉若干所學校結為緊密型教育集團辦學。由一所城鎮核心校牽頭,各成員校實行“資源共享、管理共進、教學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綁”的管理模式,在辦學理念、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學校特色等各方面實現共生發展。共建型教共體各成員校法人獨立、財務獨立,但工作統整。

  四、工作要求

  1.開展線上教學活動。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體具備“互聯網+義務教育”結對幫扶工作基礎。融合型教共體校區間、共建型教共體核心校與受援校間開展基于“互聯網+義務教育”基礎的城鄉同步課堂,年內不少于2門學科,累計不少于20節。(省教育廳要求需上傳學校間同步課堂的圖片與課堂記錄)

  2.開展線上線下教研活動。融合型教共體校區間、共建型教共體核心校與成員校間開展教師網絡研修不少于8次,開展線下教研不少于4次。(省教育廳要求需上傳學校、年級組、學科組間的教研活動文本佐證、網絡研修圖片)

  3.推進教共體教師交流。新組建的融合型教共體內校區間教師實現無障礙流動;新組建的共建型教共體核心校選派骨干教師到成員校任教,并覆蓋到每一所成員校。(省教育廳需上傳已交流教師的名單等基本信息,通過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復核)。

  五、政策保障

  1.突出黨建引領。各共同體學校要注重發揮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引領黨員干部教師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積極構建黨建統領教共體建設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體黨組織要加強統一領導、實現黨建一體化;共建型教共體可組建聯合黨組織,常態化開展黨建共建。

  2.理順管理體制。融合型教共體建立黨政工一套班子,實行統一領導;人財物重組后由教共體統一調配和使用;教師統一招聘,統一培養,跨校區無障礙調配;各校區的學區范圍相對獨立、保持穩定;標準化學校評估、校額認定仍以各校區為獨立單元。共建型教共體內各成員校法人地位不變、經費獨立核算不變、校名和行政隸屬關系不變;建立共建聯盟章程,制訂發展規劃,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共同進步。

  3.落實經費保障。財政部門結合各地實際因地制宜支持教共體建設,保障教共體相關工作和建設經費。對推進扎實、成效明顯的縣(市、區)教共體,省級根據教育考核等實際情況在現有相關轉移支付資金中計算相關因素體現引導。

  4.推動師資流動。教育局按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強教共體內部師資的統籌管理、調配和交流。優先滿足教共體內教師的雙向交流和城鄉有序調動,優化教共體內各學校的師資結構。大力推動“指導師”制度,指導鄉村學校學科建設和中青年教師成長;通過鄉村教師到共同體學校輪訓、常態化開展教師網絡研修等方式,提高鄉村教師的專業能力。

  5.優化激勵機制。融合型教共體各校區編制、崗位、師資應統籌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體各學校可統籌使用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但要避免過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區)。可優先考慮教共體內流動到鄉村學校任教(支教)教師的職稱評聘。教共體內從城區學校(校區)流動到鄉鎮學校(校區)任教,視同農村學校任教經歷。共建型教共體內核心校教師到成員校任教滿三年且繼續在鄉鎮學校任教,并符合高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的,不占核心校的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時,應當在核定的核心校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重新競聘上崗。各類評優評先比例可向承擔教共體任務的核心校(校區)教師適當傾斜。可結合實際,根據教共體核心校(校區)教育履職、作用發揮、建設發展等考核情況,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對教共體核心校(校區)適當傾斜。教共體核心校(校區)要結合崗位貢獻、工作量等因素,優績優酬,向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6.促進學生交流。建立教共體內學生交流的長效機制,定期選派不同年級、不同層次學生進行學習交流、互動體驗。廣泛開展教共體內城鄉學校學生研學實踐、勞動實踐、聯誼互助等活動和學生體藝特長交流、綜合素質競賽、勞動成果展示等活動。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體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一體化,促進學生共同成長、多元發展。

  7.強化督導考核。教共體建設列入區域教育現代化監測評價指標、各地教育工作業績考核指標和學校發展性評價指標,并適時開展階段性評估。各教共體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針對不同學段的學校建立針對性評價方案。健全學校發展、教師發展、學生成長等的綜合評價、增值評價和特色評價,對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體績效評價要把教共體內鄉村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評價作為主要依據。積極培育和塑造教共體建設區域典型和學校典型,多形式開展宣傳推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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