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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2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1
為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應急狀態下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根據省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印發的《xx省應對大規模奧密克戎疫情醫療服務保障方案》(x疫指醫療組函〔20xx〕16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認真汲取大規模奧密克戎疫情應急處置期間重點人群醫療服務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訓,結合前期我市疫情應急處置經驗,充分預估全市可能發生的大規模奧密克戎疫情暴發導致大面積區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靜態管理等極端情況,統籌防控力量,規范處置流程,指導各地做好急危重癥、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需定期輸血治療、孕產婦、新生兒等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維護正常就醫秩序,盡最大努力保障群眾健康權益,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殲滅戰。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精準做好醫療機構疫情處置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三、處置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級統籌、屬地負責、分區分級、高效規范、強化感控”的原則,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服務管理運行機制,落實差異化醫療服務管理措施,根據不同患者醫療需求進行分類救治,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嚴禁以疫情防控為由推諉、拒收、延誤患者合理的醫療救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四、組織構架
(一)成立工作專班。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狀態下,各地要組織對轄區內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孕產婦、新生兒、需定期輸血治療、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進行全面摸底統計并登記造冊,于每月5日前對重點人群信息(見附件1)進行動態更新,并將重點人群數據匯總表(見附件2)報送市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
發生大規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組織衛生健康、公安、街道辦(鄉鎮)、社區(村組)、醫療機構等單位成立封管控區域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在前期已建臺賬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重點人群的深入摸排,精準掌握相關情況包括所患疾病、就醫需求、常用藥品、日常接診的醫療機構等信息,暢通救治渠道,統籌做好患者轉運、車輛調度、秩序維護、物資保障等重點工作,做到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醫療服務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二)組建兩級醫療救治網絡。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等實際情況,緊急建立“臨時醫療點—非新冠定點醫院”兩級醫療救治網絡。
1、臨時醫療點。
統籌轄區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等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封控管控區域面積、人口規模、疾病類型、交通條件等情況,依托街道黨政辦公室、社區(村)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建立臨時醫療點,原則上每5000—10000人設置1個臨時醫療點(見附件3)。
每個臨時醫療點安排1名有經驗的全科或內外科醫生、1名護士、1輛救護車或專用車輛進行24小時駐點保障。
及時與封控區、管控區內居民建立聯系,告知其就診流程(見附件4、5),為封控區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門醫療服務,為管控區居民提供駐點醫療服務,重點開展健康咨詢、健康監測、常見病慢性病診療和健康保健服務。
經評估確需外出就醫的,按有關規定規范轉運到非新冠定點醫院就診。
2、非新冠定點醫院。
根據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條件、專科特點、技術能力等情況,原則上指定1家救治實力強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作為封控管控區域重點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點醫院(見附件6),并指定1家后備定點醫院,在定點醫院因特殊原因無法承擔職責時,履行定點醫院職責,定點醫院(含后備)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臨床經驗的主治以上醫師成立救治專班,重點保障心梗、腦卒中、創傷、中毒等急危重癥以及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需定期輸血治療、孕產婦、新生兒、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醫療救治,必要時統籌協調市級醫院相關專家團隊成建制接管病區。
各地應在應急響應啟動后6小時內將重點人群非新冠定點醫院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對外公布的熱線電話要確保24小時暢通,引導群眾合理就醫。
五、應對措施
(一)及時釋放醫療救治資源
1、測算必備要素。
科學測算維持本醫院最低限度運轉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須開設的科室、必須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必須的醫護人員配置、必須的后勤保障等,縮減科室和業務規模,騰出床位等醫療資源用于保障重點人群救治。
2、釋放床位資源。
嚴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對各病區在院患者病情進行全面評估,盡快為符合出院標準的在院患者辦理出院,積極將常見病、多發病患者以及恢復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轉診,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妥善做好患者后續康復服務。
3、保證人力資源。
開展大規模核酸采樣等疫情防控工作,盡量減少從非新冠定點醫院抽調人員,優先從中醫醫院、婦幼保健機構、民營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抽調,集中力量保障重點人群醫療服務。
4、做好物資儲備。
醫療機構要做好應對極端情況下物資儲備工作,至少常備維持院內工作人員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資儲備,做好醫院滿負荷運轉1個月的醫療物資和疫情防控物資儲備。
(二)加強轉運調度服務
1、加強車輛配置。
各地要在救護車的基礎上,加大轉運車輛配置力度,充分發動黨員干部,在封控管控區外實行交通管制的區域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志愿服務車隊,保障群眾就醫往返。
組織志愿送藥隊,為網上問診、網上購藥群眾提供送藥上門服務。
2、加強院前轉運。
堅持統一調度,強化120救護車24小時應急值守,3分鐘出車率達到95%。
120救護車不足時可緊急征調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
在做好標準防護的基礎上,120急救單元可進入封控管控區域開展急危重癥患者的急救轉運工作,堅決打通看病就醫“最后一米”。
按照規定對轉運車輛、車載設備等進行專業消毒,實行“一轉運一消毒”。
3、暢通急救熱線。
各地要充分預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儲備120急救熱線話務員,強化培訓和管理。
根據疫情形勢梯次擴容120急救熱線調度坐席,及時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建立重點人群就醫保障熱線等其他渠道分流群眾咨詢訴求。
必要時,統籌電信、移動等話務員力量,確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發生占線問題。
(三)減少人群聚集
1、實施分時段預約診療。
醫療機構要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有序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有效減少醫療機構人群聚集和人員流動,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對于擇期手術患者,醫療機構應主動與患者溝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與病情進展情況,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建議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確定手術時間。
2、推行互聯網醫療服務。
醫療機構要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優勢,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功能,通過應用互聯網醫院、“云門診”等手段,大力推行“網上問診、電子處方、在線結算、送藥到家”模式,多途徑為患者提供線上疾病復診、健康評估、健康指導、健康宣教、就診指導、心理疏導等服務。
3、開通就醫咨詢熱線。
醫療機構要分別設立急診急救專線和信息咨詢熱線,并做好兩條線路的功能劃分。
急診急救專線僅用于120急救調度指揮,不向社會公開,避免遭到信息咨詢類電話擠兌;信息咨詢熱線要保持24小時暢通,及時準確回應群眾訴求。
醫療機構內發生疫情導致科室、病區被封管控的,要對醫務人員進行合理調配,將其充實到咨詢電話等從事線上醫療服務。
4、組建巡回醫療隊。
在轄區大面積實行靜態管理情況下,各地要根據轄區內常見病、多發病分布情況和人員分布情況,組織精干力量,組建巡回醫療隊,深入小區、鄉村,為群眾提供醫療服務。
(四)加強涉疫應急處置
1、加強科學研判。
針對出現新冠感染者的醫療機構,屬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組織疾控、院感、社區防控等方面專家共同研判疫情風險、管控范圍、處置措施等,科學精準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議,分區域、分科室、分單元劃定封管控范圍,有針對性采取科學防控措施,堅決杜絕以疫情防控為由一關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應對。
當醫療機構發現“紅黃碼”人員和陽性病例時,要按照《四川省醫療機構發現“紅黃碼”人員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患者應急處置指引》和《關于優化“紅黃碼”人員就醫流程的通知》確定的`工作流程進行規范處置,嚴防疫情擴散蔓延。
3、盡快恢復正常。
醫療機構整體封管控或停診,須經當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備案,原則上不超過2天。
按照“快封、快篩、快消、快解”原則,盡快恢復正常醫療秩序。
4、保障醫療連續性。
各地要制定醫療機構特別是非新冠定點醫院整體封控后的應急處置預案,指定后備定點醫院接續承擔重點人群定點救治任務。
(五)強化院感防控
嚴格感控措施。
醫療機構要堅決落實院感防控“四項機制”和三級院感巡查制度,強化預檢分診“六個一”,嚴格執行三級醫院“三通道”、二級醫院“雙通道”要求。
要每日關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廣安”等信息,及時對院內所有人員,包括住院患者及陪護的7天旅居史進行排查,并按規定報告處置。
要組織開展全員院感防控、穿脫防護服等培訓,全面覆蓋第三方保潔、安保、維修、護工、后勤、進修學習等所有人員。
1、升級病區管控。
通過分時段、分區域、分檢查室等多種方式,將住院患者和門診患者的放射、超聲、內鏡等項目分開檢查。
做到住院病區“四個嚴格”,嚴格病區封閉管理、嚴格設置過渡病房、嚴格病區陪護探視制度、嚴格落實住院患者核酸檢測,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護人員擅自外出。
2、落實閉環管理。
疫情發生地醫療機構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全部采取閉環管理,每天1次核酸檢測,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區輸入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特別是非新冠定點醫院要提前與轄區內酒店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儲備足夠數量的隔離房間,用作極端條件下醫護人員的閉環管理,確實不具備條件的,要在院內安排獨立區域安置人員休息。
實施分區收治。
醫療機構應在相對獨立區域規劃設置應急救治隔離病房作為重點人群患者專用收治區,要落實好專門時段、專門通道、專門區域、專門病房、專門檢查設備、專門醫護團隊、專門保潔人員,開通救治綠色通道。
急診、透析室、手術室、重癥監護室、分娩室等重點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醫療機構要制定針對上述重點科室封管控狀態下在院內另一備用區域立即開啟相應醫療服務的應急預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全力保障重點科室醫療服務連續性,確保重點人群得到及時救治。
六、重點人群保障流程
堅持“追蹤到人、登記在冊、社區管理、上門觀察、規范運轉、異常就醫”的原則,加強重點人群健康監測和健康管理,并結合實際開展診療服務。
(一)急危重癥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內急診正常開放,暢通急救綠色通道,對于急危重癥患者在核酸檢測不明的情況下,要及時啟動和規范使用急診、搶救室、手術室、病房等設立的緩沖區域。
接診醫院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癥搶救制度,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及時有效診治,同步核酸采樣和快速核酸檢測,不得以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為由推諉、拒診或延誤治療。
臨時醫療點醫務人員應協調做好急危重癥患者銜接和轉運,縮短院前急救時間。
(二)慢性病患者。
臨時醫療點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解決慢性病患者就醫問題。
充分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根據《四川省長期處方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適用病種和用藥范圍,視情況將符合要求的患者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藥需求。
通過電話、微信等加強遠程指導和隨訪,強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滿足日常用藥和醫療咨詢服務。
醫聯體牽頭單位要加強對臨時醫療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幫扶,提高慢性病治療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需定期輸血治療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癥患者。
統籌協調院內醫療資源,對于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需定期輸血治療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癥患者,要提供不間斷的醫療衛生服務。
在保證醫療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可適當調整治療方案,通過增加治療周期、口服給藥等方式減少患者流動。
大規模疫情應急處置期間,各地應將血液透析患者按規定到定點醫院接受門診持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時,實施連續性血液凈化治療產生的相關醫藥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減少疫情傳播風險。
(四)孕產婦、新生兒人群。
各級助產機構要根據建檔建卡及在冊情況,加強對孕產婦、新生兒的健康管理,主動通過線上、電話等多種形式,加強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幫助孕產婦做好自我監測和個人防護,嚴格做好妊娠風險評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產婦的健康監測和高危專案管理。
對于臨產孕產婦、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由臨時醫療點的醫務人員或社區干部協調閉環轉運至非新冠定點醫院(包括涉疫孕產婦救治專門醫療機構),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也可直接撥打120或重點人群保障熱線,安排轉運救治。
產兒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級統籌醫療資源開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診或延誤治療。
各助產機構要規范設置過渡病房、隔離分娩間等,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房,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再轉入普通病房,核酸結果陽性的應規范轉運至具備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接受治療。
對需急診急救孕產婦和新生兒存在就診困難的,由轄區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24小時值守兜底協調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點人群。
各地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做好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空巢(獨居)老年人等其他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充分考慮各種突發情況導致群眾看病就醫可能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方案各個環節要明確到機構、明確到具體聯系人。
非新冠定點醫院要強化責任落實,優化資源布局,滿足診療需求,配齊相關醫務人員,配備充足的醫療物資和防疫物資,定期開展實戰模擬演練,確保發生疫情時迅速發揮作用。
(二)強化協調聯動。
各地要將疫情防控和各類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協同推進,優先保障重點人群醫療服務需求,統籌做好醫療費用保障等工作。
根據轄區疫情發展變化,及時對可調用的醫療場所、人力資源、防護物資進行合理分配和優化調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轉運、分類救治、院感防控等重點工作,切實保障群眾醫療需求。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一旦啟動應急響應,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迅速將重點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點醫院信息包括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進行社會公布。
非新冠定點醫院要在入口處、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各類重點人群就醫流程、服務項目等信息,引導患者合理選擇就醫。
(四)夯實基層力量。
加強基層醫務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定向醫學生培養力度和履約管理,持續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向培養“5+3”全科醫生,引導定向醫學生積極赴基層就業,不斷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輸送高學歷人才。
加強應急人才儲備,做好公共衛生應急服務崗位工作人員招募及培訓使用工作,多措并舉引導醫學畢業生到基層服務,不斷提升基層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嚴格責任追究。
在本方案執行過程中,對不執行首診負責制、推諉患者,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組織協調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輿情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2
一、領導小組組織架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管控專班,駱露曉任專班主任。同時分設應急勸返組、后勤保障組、專班管控組。
二、應急勸返組
(一)專班人員
牽頭領導:
分管領導:
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1、非五泄籍返鎮人員勸返:涉及企業返鎮人員由樓海軍牽頭,抽調小組成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成立臨時工作組在規定時間內赴交通道口進行現場勸返;
其他人員由朱力牽頭,抽調小組成員、村(社區)干部成立臨時工作組進行現場勸返。
2、五泄籍返鎮人員勸返:各村(社區)由包村領導牽頭,抽調包村組成員、村(社區)主職干部成立臨時工作組在規定時間內赴交通道口開展工作;
小區由唐軼彬副鎮長牽頭,抽調小組成員、物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赴交通道口開展工作。如五泄籍返鎮人員常住地為五泄轄區的,在規定地點落實14天隔離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接到通知45分鐘之內到交通道口接收返鎮人員(值班期間由值班組長負責帶隊接人)。
2、外地戶籍人口處置要求:分兩類:一類為在五泄有合法房產的且當天外出往返的',工作組成員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離14天,取得承諾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實居家隔離各項措施。第二類為其他外地戶籍人員:一律在交通道口進行勸返,若長時間無法勸返,道口又人員集聚時,先帶離道口擇地進行勸返(市統一集中勸返地為米果果)。
3、本地戶籍人口處置要求:對當天往返短途出行的本地人口,工作組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離14天,取得承諾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實居家隔離各項措施。對其他從外地來(回)的本地人口,能勸返的就地勸返,不能勸返的告知其需在鎮集中隔離點隔離14天,取得承諾后帶至鎮集中隔離點隔離。
4、工作組接收至鎮的人員,由各工作組落實專人第一時間報至鎮指揮部范佳處。
5、處置要求若有變化以市重點人員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最新要求為準。
三、后勤保障組
(一)專班人員
牽頭領導:
分管領導:
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1、安置點落實:由丁國偉牽頭,黨政辦負責落實2個安置點,其中,返鎮人員集中隔離點為鎮敬老院,密切接觸者隔離點為康樂福養老中心。
2、物資保障:由周挺牽頭,黨政辦、社事辦負責落實應急包、空調被、洗漱用品、取暖器、熱水器等物品;負責隔離區內人員集中生活期所需生活用品保障。如有隔離人員家屬配送物資,須黨政辦接收后轉交工作人員。
3、專車保障:由丁國偉牽頭,黨政辦負責落實商務車為專用接送車輛(配駕駛員);如深夜臨時通知,各工作組自行安排車輛前往。
4、場所消殺:由丁國偉牽頭,黨政辦負責正式啟用前開展一次全方位消殺;啟用后按照要求每天定期消殺。同時,落實專人保潔,按要求開展保潔工作。
5、送餐服務:由丁國偉牽頭,黨政辦負責早中晚三餐定時配送,另外按需要臨時配送。
(三)工作要求
1、物資保障要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
2、工作人員要主動與專班管控組成員溝通了解情況,及時查漏補缺,做到隔離點溫馨、周全。
四、專班管控組
(一)專班人員
牽頭領導:丁國偉
分管領導:朱力駱露曉徐輝
組成人員:抽調派出所、五泄衛生院、鎮機關、安保室等工作人員及宣傳部下派干部。
(二)工作職責
按照市下發的集中隔離點規范操作要求,落實日常管控工作。具體如下:
1、現場管控:由丁國偉牽頭,抽調人員實行三班倒,有序管理隔離人員落實隔離措施,動態掌握隔離人員思想動態,關注日常生活保障情況。
2、醫學觀察:由駱露曉牽頭,抽調五泄衛生院工作人員,對隔離人員每天定期開展3次測溫、問詢等活動,實時掌握隔離人員健康狀態;對有癥狀人員及時制訂工作預案,報鎮指揮部決策落實。
3、突發處置:由朱力牽頭,抽調派出所、五泄衛生院、安保室等工作人員,對影響隔離點日常管理、正常運行等不良行為,做到第一時間出手制止。
(三)工作要求
1、各抽調人員嚴格服從組織安排,合理安排好手頭或分管工作,如需請假提前向牽頭領導審批。
2、專班人員無縫交接好工作,工作期間做好防護措施,確保自身安全。
3、后勤保障組落實防護服、護目鏡、口罩等防護設備。
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3
為全面做好應急狀態下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和健康權益,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認真汲取外省市孕婦流產事件等深刻教訓,結合前期我縣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經驗,考慮到最壞情況,充分預估全縣可能發生新冠疫情暴發導致大面積區域封控管控等極端風險,統籌防控力量,規范處置流程,指導各地做好慢性病患者、急危重癥患者(心梗、腦卒中、創傷、中毒等)、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新生兒、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維護正常就醫秩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精準戰、持久戰,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修訂版)》《四川省應急狀態下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三、處置原則
堅持“縣級統籌、分類救治、精準服務、高效規范”的原則,按照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完善封城應急狀態下醫療服務管理運行機制,落實差異化的醫療服務管理措施,根據不同患者醫療需求進行精準救治,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具體措施流程
(一)提前掌握底數。此項工作由醫院公衛科牽頭落實方案,制定完善相關表格,并在1月28日前收集匯總。發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網底作用,與屬地鎮人民政府實施聯防聯控,統籌轄區內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結合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數據等信息,迅速摸清轄區內慢性病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新生兒、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數量和就醫習慣,登記造冊,實行網格化管理。要求精準到社區(村組),以便在劃定封控管控區域時,能第一時間確定封控管控區域醫療服務需求。
(二)成立工作專班。縣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成立封控管控區域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組建縣級救治專家組,制定全縣應急狀態下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方案,建立完善縣域三級醫療救治服務網絡,實施分類救治,協調跨區域間各類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根據疫情防控需求,配合縣級專班統籌做好轄區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突發疫情發生后,積極協助珙泉鎮人民政府迅速組織派出所、社區(村組)、醫院及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等成立封控管控區域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統籌做好轄區內疫情防控和各類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三)組建三級醫療救治網絡。根據封控管控區域范圍,建立“醫療點+鄉鎮(中心)衛生院+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救治網絡。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XXX市礦山急救醫院為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院建立綠色通道、合理劃分醫療區域,成立專門部門全面落實封控區、管控區重點人群醫療救治服務。XXX人民醫院負責指導珙泉鎮、孝兒鎮、沐灘鎮、底洞鎮、玉和苗族鄉,XXX中醫院負責指導巡場鎮、羅渡苗族鄉、洛表鎮、王家鎮、上羅鎮,XXX市礦山急救醫院負責指導曹營鎮、洛亥鎮、觀斗苗族鄉衛生院落實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提供精準服務。
1、醫療點。根據我院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統籌安排全鎮全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村衛生室鄉村全科醫生等專業技術人員(名單見附件4),根據封控管控區域面積、特殊重點人群數量等實際情況,在封控管控區域設置醫療點,派駐足夠的醫護團隊,實行24小時輪值,為居民提供健康監測、健康巡查、上門診療、上門送藥、核酸標本采集等服務,經評估確需外出就醫的,按規范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職責見附件2)。一旦發現新冠肺炎陽性病例時,迅速將患者閉環轉運至市級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XXX市第二人民醫院臨港院區)。
2、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作為本轄區封控管控區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主體,積極配合縣級派駐轄區內的醫療工作組做好醫服務保障工作,切實承擔起封控管控區域的醫療任務,對醫療點治療效果不佳、病情無好轉或惡化的,要及時轉到本院或上級醫院治療,要做到“應治盡治、應收盡收、應轉盡轉”。駐點醫療隊工作職責(附件3)。
3、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XXX市礦山急救醫院為我縣封控管控區域非新冠患者救治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重點保障心腦血管意外、外傷等急危重癥患者以及血透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新生兒、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醫療救治。當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資源無法滿足全縣特殊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需求時,縣應對新冠疫情醫療救治組請求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支援。
(四)加強轉運調度。縣衛生健康局統籌調度全縣院前急救醫療資源,120救護車24小時應急值守,指定專用120救護車,點對點接送封控區、管控區患者,堅決打通看病就醫“最后一米”。當120救護車不足時,縣交通運輸組緊急征調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進行統一調度。各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保證120急救電話24小時通暢,必要時統籌電信、移動等話務員力量,及時擴容120急救熱線調度坐席,避免發生占線問題。建立120救護車閉環管理機制,參與轉運的醫務人員、車輛固定,不參與其他工作,工作期間實行單人單間(帶獨立衛生間)集中居住,不相互交流走訪,避免堂食,避免外出購物、就餐等行為,所有轉運人員按照居住地與醫院之間兩點一線出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對轉運車輛、醫療設備等進行終末消毒。
(五)實施分類救治
1、發熱患者。發熱門診及診室或哨點的醫療機構要“應開盡開”,必須提供24小時服務,必須配備核酸快檢設備,所有到發熱門診就診患者無論有無核酸檢測報告,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反饋前一律留觀。對發熱患者、參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救治工作的高風險崗位人員實行嚴格閉環管理。
2、非急診及擇期手術患者。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有序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有效減少醫療機構人群聚集和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同時,醫療機構要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優勢,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功能,通過應用互聯網醫院、“云門診”等手段,為非急診患者提供線上健康評估、健康指導、健康宣教、就診指導、疾病復診、心理疏導等服務。互聯網醫院為非急診患者開具電子處方,探索與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為患者提供藥品郵寄服務。對于擇期手術患者,醫療機構應主動與患者溝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與病情進展情況,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建議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確定手術時間。
3、急危重癥患者。定點醫療機構提前制定接診封控區、管控區急危重癥患者的工作預案,設置必要的急診搶救室、手術室和病房緩沖區,暢通綠色通道,落實首診負責制,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危重癥患者,醫護人員應做好防護第一時間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診患者。在積極搶救的同時進行核酸檢測,對救治后需留院治療的,應先在緩沖區進行單人單間隔離治療,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轉入普通病房。各醫療點及基層醫務人員應協調做好急危重癥患者銜接和轉運,縮短院前急救時間。
4、各類重點人群。堅持“追蹤到人、登記在冊、社區管理、上門觀察、規范運轉、異常就醫”的原則,加強重點人群健康監測和健康管理,并結合實際開展診療服務。
(1)慢性病患者。鄉由鎮衛生院負責解決慢性病患者就醫問題,充分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可視病情將其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通過電話、微信隨訪等加強遠程指導,強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滿足日常用藥和醫療咨詢服務。
(2)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人群。定點醫療機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XXX市礦山急救醫院)統籌協調院內醫療資源,全力滿足患者定期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醫療服務。要落實好專門時段、專門通道、專門病房、專門檢查設備、專門醫護團隊,為有指征但暫未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進行血液透析或腫瘤放化療。指定專用車輛點對點接送患者,轉運過程中要落實防護措施,車輛轉運結束后開展終末消毒。
(3)孕產婦、新生兒人群。縣婦幼保健院根據建檔在冊情況,加強對孕產婦、新生兒的健康管理,主動通過線上、電話等多種形式,加強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幫助孕產婦做好自我監測和個人防護,并嚴格做好孕28周以上、有妊娠合并癥的高危孕產婦健康監測和專案管理。對于臨產孕產婦、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由醫療點及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聯系轄區鄉鎮政府、村(社區)協調閉環轉運至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或縣婦幼保健院,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當產兒科能力不足,立即請求上級支援,由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醫療資源開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診或延誤治療。縣婦幼保健院及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婦產科、兒科要規范設置過渡病房、隔離分娩間等,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房,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再轉入普通病房。對需急診急救孕產婦和新生兒存在就診困難的`,由轄區鄉鎮政府、村(社區)24小時值守兜底,協調閉環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保障救治工作。
(4)應急預防接種人群。鎮衛生院統籌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按照轄區內人口基數及以往接種情況,科學測算需接種狂犬疫苗、破傷風疫苗等應急預防接種人群數量,安排醫院值班值守人員開展應急接種疫苗服務。
(5)其他重點人群。做好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其他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
(六)加強封閉式管理。當醫療機構出現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發生院感暴發或其他需要封閉式管理的情況時,縣應急指揮部要統籌做好醫療機構安全保衛、交通管制、物資供應、信息發布、流行病學調查及集中隔離場所準備等工作,并予以優先保障。醫療機構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根據疾控部門的流調溯源及追蹤排查,做好院內高、中、低風險等級的劃分和管理,統籌人力資源科學調配和合理安排,完善醫療服務及后勤管理流程,科學、快速、平穩、有序的開展應對和處置,并加強院內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和監測,保障急診急救患者及在院患者診療服務。
五、就醫流程
(一)基礎病就醫。由患者或其直系親屬(或監護人)向鄉鎮疫情防控部門提出申請,由鄉鎮疫情防控部門協調醫療點、鄉鎮(中心)衛生院進行診視。醫療點、鄉鎮(中心)衛生院根據患者病情,提出如下建議:
1、可以居家治療的,建議居家治療,由鄉鎮疫情防控部門協調鄉鎮(中心)衛生院、醫療點落實居家治療或送醫送藥上門服務事宜。
2、必須送醫院治療的,在明確接診醫療機構后,由患者所在社區(村)疫情防控部門審核登記、蓋章簽發《居民就醫通行證》(包含患者及陪同就醫人員姓名、身份證號、通行時間、通行路線等),并安排就醫專用車輛,按通行路線對患者送醫。患者病情不需要安排陪同人員的,原則上不安排陪同人員,因病情較重或行動不便等原因,可1名家屬陪同。通行路線上的各卡口要核對《居民就醫通行證》無誤后放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考慮疫情防控期間各種突發情況導致群眾看病就醫可能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方案各個環節要明確到機構、明確到具體聯系人。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鄉鎮應急指揮部要將疫情防控和各類特殊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特別加強對鄉鎮衛生院、村(社區)、醫療點的支持,優先保障特殊重點人群醫療服務需求。根據轄區疫情發展變化,及時對可調用的醫療場所、人力資源、防護物資進行合理分配和優化調整。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按要求做好社區管控、慢病管理、安全轉運、分類救治、院感防控等重點工作,切實保障群眾醫療需求。
(三)落實院感防控。要持續強化感控管理意識,堅持科學合理開展院感防控工作。落實預檢分診、發熱門診、普通門急診、住院病區管理各項措施,加強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的感控管理;做好環境、物表消毒,抓好醫務人員手衛生管理,根據不同風險等級實施相應級別標準防護;做好院內各類人員健康檢測和核酸檢測,采取措施防范人群聚集,確保不發生醫院聚集性疫情和院感事件。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一旦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將非新冠疾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包括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在省、市(州)、縣衛生健康委(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縣定點醫療機構要在入口處、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各類特殊重點人群就醫流程、服務項目等信息,引導患者合理選擇就醫。
(五)嚴格責任追究。在本方案執行過程中,對不執行首診負責制、推諉患者,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組織協調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輿情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4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開展新冠重點人群健康調查的通知》(國衛明電〔2022〕487號),對老年人(65歲及以上,下同)合并基礎性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進行調查并分類登記。現就做好已登記重點人群的健康服務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開展健康服務的原則
堅持分類分級、突出重點的原則,根據患基礎疾病情況、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感染后風險程度等分為三個類別:重點人群(高風險)、次重點人群(中風險)、一般人群(低風險),分別用紅、黃、綠色進行標記,顏色不同,服務內容不同。
二、開展分類分級服務
(一)一級服務。
1、服務人群。一般人群(低風險,綠色標記)。
2、服務內容。
(1)社區(村)負責動員、宣傳,對未完成加強免疫的,經醫生評估后符合接種條件的,引導其盡快接種。
(2)發揮街道(鄉鎮)、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的作用,加強健康教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個人健康防護。
(3)提供新冠肺炎相關咨詢服務。社區(村)通過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等形式,對現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進行宣傳,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值班電話或家庭醫生的電話通知到每一戶重點人群家庭,協助開展健康教育。
(二)二級服務。
1、服務人群。次重點人群(中風險,黃色標記)。
2、服務內容。在一級服務的基礎上開展二級服務。
(1)居家治療的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感染者,主動向社區(村)報備,并與轄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實際通過網絡、視頻、電話、遠程或線下方式指導開展抗原檢測、健康監測,提供健康咨詢、用藥指導等。經評估后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監測設備、指夾式脈搏血氧儀等開展健康監測,如出現持續高熱、呼吸困難、指氧飽和度<93%等情況盡快轉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3天隨訪一次,可根據需要加密隨訪頻次,至居家治療觀察結束。
(2)社區(村)協助落實對居家治療感染者的管理,對有定期就醫需求的指導協助就醫,協助提供購藥送藥等服務。
(三)三級服務。
1、服務人群。
(1)重點人群(高風險,紅色標記)。
(2)有緊急醫療需求的重點人群。
(3)其他有緊急醫療需求的嬰幼兒、孕產婦等人群。
2、服務內容。在二級服務的基礎上開展三級服務。
(1)失能老人或高齡行動不便感染者,經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專家團隊或上級醫院評估后決定收治方式。對經評估后可居家的,在上級醫院指導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健康咨詢、健康指導、健康監測、抗原檢測等必要服務。經評估后不適宜居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指導協助轉診。
(2)重點人群(高風險,紅色標記)感染者和有緊急醫療需求的人群,社區(村)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助轉診,有緊急醫療需求的也可通過急診就診。
三、加強組織保障
(一)明確職責分工。各地聯防聯控機制牽頭負責,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落實。以地市級為單元,衛生健康部門確定定點(亞定點)醫療機構,組建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的上級機構和專業團隊,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按分工提供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和醫療救治,加強對各相關機構開展分類分級服務的培訓。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等重點場所加強管理,在當地疫情防控機制的`統一領導下動員社區(村)做好重點人群管理服務,指導居(村)民委員會配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圍繞老年人及其他高風險人群,提供藥品、抗原檢測、聯系上級醫院等工作。相關部門要落實對重點人群調查、分級健康服務以及必要設備配備的經費保障。
(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和抗原檢測試劑盒儲備。各地要加大供應保障力度,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國家和本省份推薦的中藥清單,按照服務人口總數的15—20%動態儲備中藥、解熱和止咳等對癥治療藥物、抗原檢測試劑,人口稠密地區可酌情增加。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藥師團隊為患者提供藥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項等用藥指導。
(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
一是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備配備和升級改造。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診室(門診)建設進度,2023年3月底前力爭覆蓋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設備配置,包括氧療設備、便攜式肺功能儀器、指夾式脈搏血氧儀、可穿戴健康監測設備等;升級電子健康檔案信息系統,鼓勵有條件的為人口密集的社區或偏遠的鄉村配備智慧健康驛站。
二是切實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級醫院相關科室醫師到基層出診的制度,醫聯體(城市醫療集團或縣域醫共體,下同)的牽頭醫院應派出醫師下沉基層。根據服務人口和服務量增加適時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配備的力度,可臨時返聘近五年內退休醫務人員以及在其他崗位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允許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或者通過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將非醫療衛生服務的任務交由其承擔。要建立完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通過遠程醫療的方式將二、三級醫院的優質醫療服務向基層下沉延伸。
三是做實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快提升65歲以上老年人簽約服務覆蓋面,對合并基礎疾病的老年人實現簽約服務全覆蓋,按照分類分級原則,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監測。加強家庭醫生與簽約老年人的聯系,確保其有就醫需求時,本人或其家屬能及時聯系到家庭醫生。
(四)落實社區(村)對重點人群的管理責任。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的積極作用,協助做好重點人群的日常宣傳教育和服務工作。建立社區(村)與醫療機構、藥房之間的直通熱線,城市以街道、農村以鄉鎮為單位,配置或更新醫療用車,指導協助轉診。
(五)加強農村地區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地區重點人群健康調查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支持和調度。以地市級為單元確定定點(亞定點)醫療機構,明確鄉鎮衛生院向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流程和路徑。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落實專人或專門團隊對轄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開展重點人群服務提供人力、技術、設備等必要的支持。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與村衛生室做好協調聯動,動員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為轄區的重點人群協助購藥送藥、協助就醫轉診等;引導村民提高個人健康意識,做好自我防護。
(六)加強對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等重點機構的管理。各地要指導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參照本方案制訂院內分類分級服務方案,建立與轄區醫療衛生機構、藥房的協作機制,明確轉診流程。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與其建立協作關系的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為重點人員提供分類分級服務。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應動態儲備中藥、解熱和止咳等對癥治療藥物、抗原檢測試劑。
(七)發揮醫聯體的作用。積極發揮醫聯體醫共體牽頭醫院作用,加強對其成員單位發熱診室(門診)建設運行的技術指導。統籌醫聯體內人員調配,下派專業力量,指導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熱診室(門診)日常診療工作。暢通雙向轉診通道,做好分級診療銜接,牽頭醫院要組建由呼吸科、兒科、重癥科、中醫科等相關科室組成的專科救治團隊,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支持、培訓、指導和質控。
(八)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統籌各方力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到基層醫療服務保障中,壯大醫療服務資源,滿足群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重點人員健康服務保障方案(通用5篇)5
為做好全市應急狀態下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和健康權益,特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目的
認真汲取外省市孕婦流產事件等深刻教訓,結合前期我市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經驗,考慮到最壞情況,充分預估全市可能發生新冠疫情暴發導致大面積區域封控管控等極端風險,統籌防控力量,規范處置流程,指導做好慢性病患者、急危重癥患者(心梗、腦卒中、創傷、中毒等)、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新生兒、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維護正常就醫秩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精準戰、持久戰,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三、處置原則
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服務管理運行機制,落實差異化的醫療服務管理措施,根據不同患者醫療需求進行分類救治,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具體措施
(一)提前掌握底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發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網底作用,與街道社區(村組)實施聯防聯控,結合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數據等信息,于4月15日前迅速摸清轄區內慢性病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新生兒、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數量和就醫習慣,登記造冊,實行網格化管理。要求精準到社區(村組),以便在劃定封控管控區域時,能第一時間確定封控管控區域醫療服務需求。
(二)組建三級醫療救治網絡。根據封控管控區域范圍,建立“醫療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點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救治網絡。
1、醫療點。統籌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全科醫生等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封控管控區域面積、重點人群數量等實際情況,在封控管控區域設置醫療點,派駐足夠的醫護團隊,實行24小時輪值,為封控區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門醫療服務,為管控區居民提供駐點醫療服務,重點開展健康咨詢、常見病及慢性病診療,經評估確需外出就醫的,按有關規定規范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職責詳見附件2)。一旦發現新冠肺炎陽性病例時,立即將患者閉環轉運送至遂寧市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轄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等單位抽調責任心強、專業技術能力突出的醫務人員組成專業救治醫療隊,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和診療設施,進駐相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承擔封控管控區域的醫療救治任務(職責詳見附件3)。醫療點治療效果不佳、病情無好轉或惡化的,要及時安排專用救護車轉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
3、確定非新冠患者重點人群定點救治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為非新冠患者重點人群定點救治醫院。
(三)加強轉運調度。強化120救護車24小時應急值守,指定專用120救護車點對點接送封控區、管控區患者,堅決打通看病就醫“最后一米”。120救護車不足時可緊急征調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進行統一調度。建立120救護車閉環管理機制,安排專人參與轉運,人員、車輛要固定,工作期間安排單人單間(帶獨立衛生間)居住,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訪,避免堂食,避免外出購物、就餐等行為、所有參與轉運人員按照居住地與醫院之間兩點一線出行,并安排交通車做好保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對轉運車輛、醫療設備等進行終末消毒。
(四)實施分類救治
1、發熱患者。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要"應開盡開",必須提供24小時應診服務,必須配備核酸快檢設備,所有到發熱門診就診患者無論有無核酸檢測報告,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反饋前一律留觀。對發熱患者、參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救治工作的高風險崗位人員實行嚴格閉環管理。
2、非急診及擇期手術患者。醫療機構要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有序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有效減少醫療機構人群聚集和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對于擇期手術患者,醫療機構應主動與患者溝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與病情進展情況,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建議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確定手術時間。
3、急危重癥患者。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要提前制定接診封控區、管控區急危重癥患者的工作預案,在各住院病區各科室增設隔離病房2—3間,用于集中收治高風險、危重癥或手術病人,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分別準備1—2間手術室作為隔離手術室。應規范設置隔離病房、手術室轉運通道,并完成改造,統籌做好相應區域感控管理,制定管理制度,配齊救治設施設備。按照病區收治患者數量配備經過系統培訓的醫護人員及工勤保障人員,實施統一封閉管理、嚴格核酸檢測等。落實首診負責制,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危重癥患者,醫護人員應做好防護第一時間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診患者。在積極搶救的同時進行核酸檢測,對救治后需留院治療的,應先在緩沖區進行單人單間隔離治療,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轉入普通病房。醫療點醫務人員應協調做好急危重癥患者銜接和轉運,縮短院前急救時間。
4、各類重點人群。堅持“追蹤到人、登記在冊、社區管理、上門觀察、規范運轉、異常就醫”的原則,加強重點人群健康監測和健康管理,并結合實際開展診療服務。
(1)慢性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解決慢性病患者就醫問題,充分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可視病情將其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通過電話、微信隨訪等加強遠程指導,強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滿足日常用藥和醫療咨詢服務、醫聯體牽頭單位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幫扶,提高慢性病治療管理效果。
(2)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癥患者。對于血液透析患者、腫瘤放化療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癥患者,要落實好專門時段、專門通道、專門區域、專門病房、專門檢查設備、專門醫護團隊,提供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等不間斷的醫療服務。要指定專用車輛點對點接送患者,轉運過程中要落實防護措施,車輛轉運結束后開展終末消毒。
(3)孕產婦、新生兒人群。各助產機構要根據建檔建卡及在冊情況,加強對孕產婦、新生兒的健康管理,主動通過線上、電話等多種形式,加強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幫助孕產婦做好自我監測和個人防護,并嚴格做好孕28周以上、有妊娠合并癥的高危孕產婦健康監測和專案管理。對于臨產孕產婦、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由醫療點的醫務人員聯系轄區產急辦協調閉環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產兒科能力不足的由市衛生健康局統籌醫療資源開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診或延誤治療。各助產機構要規范設置過渡病房、隔離分娩間等,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房,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再轉入普通病房,核酸結果陽性的應規范轉運至具備產兒科救治能力的新冠肺炎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對需急診急救孕產婦和新生兒存在就診困難的,由轄區產急辦24小時值守兜底協調保障救治工作。
(4)應急預防接種人群。預防接種醫療機構要按照轄區內人口基數及以往接種情況,科學測算需接種狂犬疫苗、破傷風疫苗等應急預防接種人群數量,安排足量醫務人員開展應急接種疫苗服務。
(5)其他重點人群。各鎮、街道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精神病患者、殘疾人、行動不便老年人等其他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工作。
(五)加強封閉式管理。當醫療機構出現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發生院感暴發或其他需要封閉式管理的情況時,上報市衛生健康局,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請示統籌做好醫療機構安全保衛、交通管制、物資供應、信息發布、流行病學調查及集中隔離場所準備等工作,并予以優先保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根據疾控部門的流調溯源及追蹤排查,做好院內高、中、低風險等級的劃分和管理,統籌人力資源科學調配和合理安排,加強院內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和監測,完善醫療服務及后勤管理流程,科學、快速、平穩、有序的開展應對和處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療機構充分考慮疫情防控期間各種突發情況導致群眾看病就醫可能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方案各個環節要明確到部門、明確到具體聯系人。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強化責任落實,優化資源布局,滿足診療需求,配齊相關醫務人員,配備充足的醫療物資和防疫物資,開展實戰模擬演練,確保發生疫情時迅速發揮作用。
(二)強化協調聯動。市衛生健康局將疫情防控和各類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協同推進,優先保障重點人群醫療服務需求,統籌做好醫療費用保障等工作。根據轄區疫情發展變化,及時對可調用的醫療場所、人力資源、防護物資進行合理分配和優化調整。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轉運、分類救治、院感防控等重點工作,切實保障群眾醫療需求。
(三)落實院感防控。持續強化感控管理意識,堅持科學規范開展院感防控工作。各醫療機構要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強化發熱門診、普通門急診、住院病區管理各項措施,加強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感控管理;接診封控、管控區患者時要確保通道、流程不與其他患者交叉,嚴格人流、物流、空氣流隔離,接診后,要立即組織專人對環境、物表進行消殺;切實按照技術指南做好個人防護,抓好醫務人員手衛生管理,加密院內各類人員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頻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人群聚集,確保不發生院感事件。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一旦啟動應急響應,要在6小時內將重點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包括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在市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各定點醫療機構在入口處、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各類重點人群就醫流程、服務項目等信息,引導患者合理選擇就醫。
(五)嚴格責任追究。在本方案執行過程中,對不執行首診負責制、推諉患者,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組織協調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輿情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各醫療機構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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