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查報告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金融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融自查報告1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扎實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發[20xx]184號)的要求,我行對小企業金融服務情況開展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小企業貸款總體情況
截至年月末,我行小企業貸款余額xxxxx萬元,占全行貸款余額的xxxxx%。從貸款投放看,小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長xx%,比全部貸款增速高個百分點。同時,小企業貸款較年初增加xx萬元,比上年同期多增xx萬元。實現了小企業信貸"兩個不低于"的目標,即小企業信貸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小企業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從貸款形態看,按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劃分:正常類貸款占%,不良貸款為。我行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得到了當地政府的認可,連續年榮獲“支持企業發展先進金融單位”稱號。
二、小企業金融服務主要措施
(一)優化信貸資源配臵,持續加大小企業信貸投放。上半年,央行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導致銀行信貸規模緊縮,我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銀監會有關支持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精神,特別是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加強和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部署,在行內下發了《關于全面做好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拓展并滿足縣域農村小企業資金需求,截至年月,信貸支持小企業戶,累計投放貸款xx萬元。一是準確定位目標客戶,優先扶持產品技術含量高、有市場、有效益、機制靈活、經營規范、資產負債率符合規定要求的小企業。二是密切銀政、銀地關系,積極構建銀政企合作平臺,舉辦銀政企對接會、以一個地方金融機構的責任,主動融入縣域經濟建設,與家小企業簽訂億元的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目前已落實家小企業的授信條件,發放貸款xx萬元。
(二)強化組合金融服務,拓寬小企業融資渠道。為構建高效的小企業金融服務機制,我行在業務流程、機構設臵、服務渠道等方面做了積極探索。一是對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堅持以“客戶為中心”,建立授信、風險、科技等各業務條線為支撐,各相關部門緊密協作的管理體系,增進業務聯動發展,優化授信業務審批流程,縮短業務審批環節,及時滿足小企業貸款“短、頻、快”需求。二是對營銷團隊進行了調整,在支行的基礎上,對“只存不貸”的營業部功能定位進行了調整,并在營業部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配備與小企業金融業務特點相適應的人力資源。三是對信貸產品進行了梳理,現已形成小企業聯保貸、循環貸等系列產品,同時,針對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難問題,積極研究有效的抵押替代產品,設計林權抵押貸款,擬推出知識產權貸款。四是擴大與擔保機構的合作,年在與7家合作擔保機構的基礎上,又引入了2家專業擔保公司。截至年月末,通過擔保機構擔保的小企業貸款余額xx萬元,占總貸款余額的%,為小企業打開了融資渠道。五是完善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下發了《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管理暫行辦法》,規范了小企業評定標準,綜合考慮財務指標外,還將小企業的經營動態、企業資信記錄、主要領導人情況以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納入評級范圍,通過信用打分法等靈活措施,客觀上疏通小企業貸款準入瓶頸,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三)合理確定風險定價,減輕小企業融資負擔。我行制定了《人民幣貸款利率定價管理暫行辦法》,通過科學定價,既有效覆蓋風險,又對小企業貸款利率在風險定價的基礎上合理浮動,盡可能減輕小企業的利息負擔。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時履行好社會責任,不借發放貸款之機搭銷保險、基金等產品,不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不變相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四)嚴格落實貸款新規,密切監控信貸資金流向。在小企業金融服務中,我行注重加強對客戶信貸資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審核監測。一是嚴格貫徹落實貸款新規,對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貸款,出賬審查人員嚴格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審核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對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要求客戶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說明。截至年月末,我行累放貸款xx萬元。按照貸款新規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走款金額xx萬元。通過內部自查,我行發放的小企業貸款均符合信貸資金用途。二是注重加強政策宣傳,召開貸款新規業務推進會,邀請企事業單位代表參會,宣傳“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在推進我行風險控制和穩健發展的同時,也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和提升財務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全面做好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
三、小企業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
在小企業金融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自查中也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在問題和不足:
(一)專營機構專業化工作水平不夠。我行雖成立了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尚未建立獨立核算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制約了信貸人員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積極性,“六項機制”建設還需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專營機構還要在發展中逐步成型。
(二)銀企信息不對稱。目前,大多小企業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財務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和失真的情況普遍存在。我行很難從公開市場上獲悉反映小企業真實經營狀況的專有信息,對小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評估困難,增加了我行貸款的審查監督成本和信息成本。
(三)信貸產品創新力度不夠。目前,我行雖建立了一系列小企業融資產品,但產品靈活度還不夠,不能完全適應小企業多元化的融資需求。
金融自查報告5
金融業是國家重點建設和保護行業,因此,金融業網絡系統的穩定運行對保障國家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根據塔銀辦【20xx】83號文件要求,xxxx村鎮銀行(以下簡稱:我行)高度重視,結合《金融城域網網絡安全基線》內容及相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開展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接入情況概述
我行20xx年通過烏魯木齊縣xxxx村鎮銀行接口接入人民銀行金融城域網,參與并接入了人行身份聯網核查、人民幣賬戶管理、金融統計、等重要信息系統。目前,各信息系統運行穩定性和安全性良好,業務開展正常。
二、自查情況
(一)機房方面
因我行使用各類服務器配置地址在河南xxxx管理部,并由專人進行運維管理,我行設置僅設備機房一個,無數據信息、文件存儲、應用程序等服務器,配置防火墻、路由器各一臺用于與河南中心服務器數據通訊,并配備30kw不間斷電源(UPS)。機房地址:烏蘇市海河西路10號,銀行辦公新大樓20xx年1月交工,周圍無危險建筑,機房面積為30平米,無易燃易爆物品,區域劃分為主機房區及監控機房區;配置電子門禁系統一套,進出入由機房管理人員通過指紋驗證進入,同時設有機房進出入登記薄,對外來人員進行記錄,檔案永久保存。綜合布線清晰合理、安全規范、易于維護擴展,安裝一套機房環境監控設備設施,布有中央空調一臺,二氧化碳、水基滅火器各一個,地面鋪設防靜電地板,已經當地消防部門驗收通過。
(二)、網絡安全:
xxxx村鎮銀行網絡要求參照河南xxxx管理部現有要求,按業務種類將網絡劃分為業務內網與外部網絡,不同網絡通過路由器、交換機、網卡實現物理隔離,嚴禁相互訪問、接入。同時,依照國家等級保護原則,不同網絡區域安全保護等級設置有級別:業務網最高,辦公網其次。為保障業務網絡正常運行,已通過租用電信、聯通雙線路備份,采用中高端網絡設備,以雙機熱備模式部署,實現設備冗余、自動切換,確保業務連續性。建立健全機房、網絡、計算機等管理制度18份,以規范、標準、約束、指導的員工行為。配備機房管理人員2名(A崗、B崗),定期對機房設備、內外網絡、辦公電腦進行巡查運維。
(三)、信息管理
我行定期(每周三)開展員工業務培訓,對業務、制度、操作流程、法律法規、風險案列等進行統一學習,提升員工業務能力的同時,亦樹立員工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同時增強我行市場競爭力。單位在用每個信息業務系統均設置專人專崗,加大加強用戶密碼和屏保口令等安全防護措施,信息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和變更情況如有變動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報告備案。所有終端、計算機安裝有病毒防護軟件,定期殺毒并查詢殺毒日志。嚴格管理移動存儲介質,定期核查所配發移動存儲介質的使用情況,嚴禁違規使用移動存儲介質。建立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報告制度,明確了事件報告內容及流程。目前我行無外包服務。
(四)、運維管理
已成立xxxx村鎮銀行計算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處置管理制度,明確要求計算機操作系統、業務系統均設置有8位以上字母加數字混合密碼,單位使用計算機嚴禁安裝非本單位下發軟件,嚴禁私接亂插個人或外單位人員存儲介質,防止惡意代碼軟件,定期對使用該項工作進行檢查。建立相應計算機使用、存儲介質、數據查詢等制度為依據。
(五)、組織機構管理
已成立xxxx村鎮銀行計算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行長任組長,各部室經理、各支行長任組員,負責協調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決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組織、指導、協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崗位設置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機房管理員等崗位,并配備AB角;建立機房、網絡、主機、信息安全等方面運維及管理制度或操作技術規范,制度齊全,能保證業務持續運行。
三、存在的問題
1、科技配備人員不足,技術水平相對他行較為薄弱;
2、科技培訓方面開展次數較少,員工計算機操作水平有待提;
3、科技工作不好開展,很多業務需要科技支撐,但只能依靠上級開發、指導、培訓,不能參與到開發過程去;
4、系統功能開發不到位,結算渠道較少;跟不上金融發展趨勢;
四、后期工作方向
1、加大本行員工科技方面的培訓工作,不斷更新新知識、新技能,培養一批高素質、高效率、充滿活力、愛崗敬業的隊伍。
2、嚴格要求計算機、網絡、業務系統、各類軟件的使用,加大操作規范及操作權限管理,加強制度執行力的管理,保障各類系統穩定運行。
3、加強內控建設,強化監督,完善防范機制,做到責任到崗、落實到人、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積極開展內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風險隱患。
4、積極開展日常計算機及網絡維護工作,機關、營業網點配備計算機管理員1名,定時對機房設備運行、計算機使用、衛生清理進行管理,總行負責監督落實。
5、繼續加大科技資金投入,用于加快推動科技建設步伐,提升我行科技水平能力。
金融自查報告2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間斷地召開反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會議,通過反復學習,加深領會,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義。
我社上下聯系自身的工作實際,對照聯社三信聯25號文件精神進行自查,做到邊學習、邊檢查、邊核實,著重對授權授信管理、儲蓄業務、房屋裝修及租賃、中間業務、會計結算、不良資產處置等方面進行了自查自糾。
現將近階段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對授權授信管理的自查
經查我社信貸人員在信貸管理方面能夠嚴格執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以及貸款“三查”制度辦理各項貸款業務,無利用職權進行“吃”“拿”“卡”“要”等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二、對儲蓄業務的自查
經查我社均能夠認真執行儲蓄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無集體或者工作人員“送各種禮品給客戶”等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三、對房屋租賃及裝修的`自查
經查我社出租房屋2間,年租金為6600元,符合當地房屋租賃的市場價格;無重大的房屋裝修工程,即使資金較小的裝修項目,均向聯社部門報批,在核準的各項費用范圍內進行裝修。
四、對中間業務的自查
經查我社目前開展的中間業務主要有聯行匯總業務,交通罰款代繳業務。前者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取手續費,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續費,均無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五、對會計結算的自查
經查我社會計業務能夠嚴格按照規定認真操作,能夠進行事前審查、事中復核和事后監督。各項費用均憑合法的發票報銷,并嚴格執行“三簽”制度。無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六、對不良資產處置的自查
經查我社在此期間已處置的不良資產共12筆,金額25。6萬元,均嚴格執行呆帳核銷的有關規定,無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七、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投訴和舉報
自查情況總結:
通過此階段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開展,從自查的情況看,我社各項內控制度能夠覆蓋各項業務,各項業務操作均能夠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無集體和工作人員為了獲得與客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交易機會或者有利于實現交易目的,向其贈送現金、物品或者其他有價證券等行x的行為
也無客戶、其他單位和個人為了獲得交易機會或者有利于實現交易目的,向集體和工作人員贈送且被接受的現金、物品或者其他有價證券等受x和索賄的行為。
但是,目前這些不正當行為沒有發生并不代表將來也一定不會發生,從這一點上,我們認識到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將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同樣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漸,不斷完善。
金融自查報告3
近日,人民銀行聯合證監會、銀保監會和國家外匯局公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合規課堂與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強調金融營銷宣傳資質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機構需要依法“持證經營”不得“無證經營”或者“超越經營范圍”經營,金融行業本身即是特許經營行業,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主體,不得開展與該金融業務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概念,是指“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經營者,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或方式,就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宣傳、推廣等活動”。明確了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行為主體、主要內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從嚴格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促進金融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角度出發,明確提出了“三個要求”和“八項禁止”。
“三個要求”
要求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經營者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管理機制、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監測機制以及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監督,審慎選擇第三方合作機構,明確雙方在金融營銷宣傳活動中的責任義務。
“八項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圍開展金融營銷宣傳
《通知》明確提出,經營者在進行營銷宣傳活動時應當依法“持證經營”,并且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經營的材料。實際是重申“金融營銷宣傳資質”的重要性,不得“無證經營”或者“超范圍經營”,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市場主體,不得開展與該金融業務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
2、禁止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營銷宣傳
《通知》針對金融營銷宣傳活動中容易出現的違法宣傳推介行為,明確指出禁止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營銷宣傳,同時指出了“欺詐”或“引人誤解”的具體表現形式,如: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隱瞞限制條件、對過往業績進行虛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產品收益;對資產管理產品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對不同類型產品進行比較;使用偷換概念、不當類比、隱去假設等。上述行為金融產品或服務經營者應在未來的展業中避免發生,嚴格規范金融營銷宣傳活動。
3、禁止以損害公平競爭的方式開展金融營銷宣傳
《通知》要求經營者在進行金融營銷宣傳活動的過程中,不得惡意損害同行業其他經營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過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惡意貶低競爭對手,或者通過盜用、冒用他人的商標、字號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這些行為屬于金融領域中的不正常競爭行為,理應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約束,《通知》中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的強調。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進行金融營銷宣傳
《通知》的此項要求,主要是針對某些不法經營者將政府、金融管理部門謊稱為擔保方或者作為某項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資者進行違法違規的營銷宣傳。《通知》禁止此類行為,有助于從實際操作層面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維護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損害金融消費者知情權
《通知》明確經營者在營銷宣傳時需用顯著、醒目的文字、符號等對告知、警示或免責信息等向消費者進行提示,實際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舉措。《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法規也要求經營者對投資者進行宣傳、告知、警示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了消費者對其購買的產品或服務享有“知情權”。《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6、禁止利用互聯網進行不當金融營銷宣傳
《通知》指出,利用互聯網進行線上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關程序影響他人合法經營、干擾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不得由個人自行編輯發送或轉載未經審核的營銷宣傳信息。《通知》針對常見的線上營銷模式,提出具體的規范要求,有助于嚴格規范金融營銷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營銷行為,保障線上營銷活動的健康發展。
7、禁止違規向金融消費者發送金融營銷宣傳信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享有自主選擇的權利,《通知》再次明確未經金融消費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金融營銷信息,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復發送金融營銷信息,同時要求以電子信息發送的,需要明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并提供拒絕接收的方式。這實際是從保護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角度出發,對金融營銷行為作出限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國家13部委聯合整治騷擾電話,明確要求嚴格規范金融類電話營銷行為之外,將金融營銷宣傳信息的規范治理也納入了監管范圍。
8、禁止開展其他違法違規金融營銷宣傳活動。
綜上,對于提供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經營者而言,應該從規范銷售行為和銷售材料等方面進行自查,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從健全內控制度、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等方面入手,加強與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切實將“三個要求”和“八項禁止”及行業監管要求落到實處。但《通知》目前尚處于向全社會征求意見的階段,正式版本尚未確定。合規課堂將繼續關注其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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