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實施方案范文(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垃圾處理實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1
為了解決建設工地、施工不圍擋、出入口無沖洗設施、拆遷揚塵以及亂倒建筑垃圾、沿途拋撒渣土物料、夜間施工擾民等現象,努力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根據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建設工地及建筑垃圾處理專項整治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建設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處理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負責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時間
xxx
三、整治目標
按照“集中整治落實長效強化管理從嚴治法”的原則,通過為期3個月的整治,提升建設工地管理水平,加強文明工地建設,嚴格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規范拉運車輛,嚴查建筑垃圾運輸處理中亂拋撒、亂傾倒、超速超載、噪聲擾民等違法違章行為,杜絕揚塵污染,解決垃圾“搬家”、“圍城”現象,確保我區市容環境整潔有序。
四、任務分工
整治活動由區住建局牽頭,市綜合執法局大隊、區市容環境管理局、區舊城辦及各鎮、辦事處按分工組織實施。
(一)市綜合執法局大隊
1、完善審批核準制度。對轄區所有工地進行普查,嚴格檢查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全程監控工地源頭裝載、路線行駛及傾倒地點,對違反規定一律擋停并依法重處,嚴格限制白天拉運時間,并實行核準審批制度;
2、嚴格檢查執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監管制度,加強夜間常態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設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建筑垃圾處置公司和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準運證》的運輸車輛,對使用非法運輸車輛的建設工地進行停運整頓,對非法運輸車輛進行嚴厲打擊;
3、加強商砼運輸車輛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對違反的商砼運輸車輛進行從嚴處罰。
(二)區住建局
1、負責建筑工地的管理,監督、指導工地景觀文化墻建設;
2、督查施工單位8月10日前對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蓋,防止揚塵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設標準的沖洗站,配備相應的車輛清洗設施;
4、對不聽勸告,給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的建筑企業,登記備案,列入黑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在施工資格;
5、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按標準圍擋現場,取消懸空式、軟體、紗網式等不合格圍擋墻;
6、所有外排、進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須使用持有市綜合執法局核發的《準運證》密閉車輛,按規定路線運輸,傾倒在指定地點。
(三)區舊城辦
1、負責拆遷工地的管理,監督、指導工地景觀文化墻建設;
2、加強拆遷工地管理,為防止揚塵污染,嚴格落實“濕法”拆遷,對不履行濕法拆遷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遷改造項目所產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輸到指定地點。
(四)區市容環境管理局、各鎮辦
負責及時清掃、清洗道路拋撒物,確保轄區無積存垃圾。對嚴重拋灑現象,由轄區辦事處負責組織及時清理,市綜合執法局大隊積極協調市綜合執法局落實清掃費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扎實推進整治工作的開展。
2、健全聯動機制。各部門要在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章行為;建立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協調整合力量,研究對策措施,整治活動辦公室每月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兩次聯合行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落實考評機制。整治活動辦公室在活動結束后,組織對各部門履行職責、完成任務、建立長效機制等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對突出問題媒體進行曝光,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滯后、進度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將檢查情況納入雙創考核內容。各成員單位要在活動結束后,10月31日前,以書面材料形式將整治情況報區住建局,由區住建局匯總后上報市建設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處置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衛生部對學校衛生的要求,為了給全校師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做好流行疾病的預防工作,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規范垃圾的處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據衛生部的相關規定,垃圾場的設置應遠離生活區,水井等生活設施以外200米以上。
我校垃圾站位于正門圍墻籃球場邊上,班級、宿舍垃圾必須按時直接運到垃圾站,放置到垃圾車內。
二、為了方便我校師生處理個人垃圾和班級垃圾,學校將提供足夠的垃圾桶和垃圾箱,垃圾桶提供給班級和男生宿舍。
三、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車具體的位置如下:
1、根據校道的具體情況放置垃圾箱。
2、教工宿舍前放置四個垃圾桶。
3、在女生宿舍1、2幢,6、7幢各放置垃圾車一部,男生宿舍各樓層放置垃圾桶,并在垃圾處理的時間段內提供垃圾車轉運垃圾。
4、在各班級的教室外面放置兩個垃圾桶。
5、辦公區各樓層放置一個垃圾桶。
四、為了做好垃圾的清運工作,對宿舍區和教學區清運垃圾的時間規定如下:
(一)教學區
教學區集中轉運垃圾的時間
1、早上:6:40—7:20
2、晚修后:17:30—19:30
(二)宿舍區
1、早上:6:40—7:20
2、晚間:23:00—23:30
(三)辦公區:
早上:7:30—8:30
(四)食堂、超市、小賣部轉運垃圾時間:
1、早上:7:00—8:00
2、晚學后:19:00—20:00
五、監管人員安排;
(1)宿管中心在6:40—7:20、23:00—23:30這2個時間段安排相關人員對宿舍區轉運垃圾進管理,如有學生亂倒、亂轉運垃圾情況,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學生整改,對不服從整改的學生將上報學生科和總科務處理。
(2)值周班級在2個時間段負責對教學區和宿舍轉運垃圾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同時學生會派2名學生在垃圾站值勤,維持秩序。對亂轉運的行為,值周班級和學生會成員對相關行為班級進行登記,并報學生科和總務科處理。
(3)總務科在2個清運垃圾時間段有垃圾工、清潔工第天1人值班,指導學生清運和倒垃圾,要求學生必須倒入車內,裝滿后必須及時拉到垃圾車存放地點,并按照要求每天定時對垃圾站進行清洗打掃和消毒。
(4)垃圾工對負責的垃圾點的垃圾每天按照要求及時清運到垃圾站,及時將垃圾車放在垃圾點,垃圾箱要及時裝上垃圾袋。
六、班級衛生要求:
1、各班級必須在垃圾桶內裝上垃圾袋,由值日生在規定的垃圾處理時間內連桶和袋抬到垃圾站處理,嚴禁在垃圾轉運時將垃圾袋拖在地上移動。
2、各班級垃圾桶要及時清洗,防止蚊蟲滋生。
3、垃圾桶盛裝垃圾不要溢出垃圾袋,如垃圾過多必需分裝后再轉運。防止風吹掉落,影響班級衛生狀況。
七、班主任要經常在班級進行愛國衛生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要隨意往窗外、路邊亂扔垃圾。
八、教育和處罰
1、對不按要求和地點處理垃圾的班級和個人,發現后要求及時整改。對違反規定三次者處50.00元罰款,用作學校垃圾清潔費用。對屢教不改者進行通報批評。
2、對違反規定人員學校將啟動問責機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3
按照建設“智慧、文明、美麗、幸福”新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建設宜居鄉村,打造秀美的工作實際,為切實改善小區環境衛生面貌,提高農民群眾生活質量,市政府決定于4月份集中開展一次小區積存垃圾清潔月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實施時間、范圍
全市14個社區、193個小區,自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個月時間,集中清理小區積存垃圾。
二、工作任務
1.清理鎮村內各條道路兩側及道路邊溝內積存的垃圾、雜土,清除道路兩側的垃圾堆放點。保持垃圾池(箱)周圍清潔,新產生的垃圾規范堆放收集。
2.清理房前屋后的衛生死角,保持固定垃圾收集點周圍清潔,生活垃圾日掃日清。
3.清理河道、池塘、溪流、溝渠等水體的積存、漂浮垃圾,消除蚊蠅孽生地,保持水體清澈、暢通。
4.清理林地內和田間地頭積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清理村屯周邊的積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6.清理小區集貿市場內及周邊積存的垃圾,嚴禁小區集貿市場垃圾露天堆放,集貿市場垃圾日產日清。
7.清理柴草堆、糞便堆、雜物堆,解決柴草、糞便、雜物亂堆亂放產生的臟、亂、差問題。
三、組織實施
各社區為主體,統一組織本轄區內村屯開展集中清理積存垃圾;市交通局、市公路行政管理局分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清理所屬公路兩側垃圾;市水務局負責所屬河道垃圾清運工作。
四、考核驗收
(一)驗收范圍
14個社區、193個小區。
(二)考核評分辦法。
1.路邊(2):
(1)主要道路兩側無積存垃圾。
(2)次要道路及宅間路兩側無積存垃圾。
(3)主要道路邊溝內無積存垃圾。
(4)垃圾池(箱)周圍清潔,新產生的垃圾規范堆放。
2.農貿市場邊:
(1)集貿市場內及周邊無積存垃圾。
(2)市場垃圾不露天堆放。
3.社區
社區周邊無積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單項最低。
(三)驗收方式
由街道辦牽頭,14個社區代表參與,組成驗收小組,對每個社區政府所在地及隨機抽取的3個小區進行現場打分,按平均得分多少對各社區進行大排名,驗收結果在全市予以通報。
五、相關要求
1.各社區要加強領導,統一組織,迅速行動,抓緊落實,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轄區內鎮村的積存垃圾清理整治。突出重點區域,徹底清除衛生死角、堆積垃圾等重點問題,改善鎮村環境衛生面貌。
2.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小區積存垃圾清潔月活動,充分發揮小區新任兩委班子的戰斗堡壘作用,激發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動員村民不等不靠不要,自己動手,清潔家園,建設宜居鄉村。
3.市街道辦、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及時發現清潔月活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并協調相關部門給予解決。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4
為打開我鎮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局面,在村探索先行試點,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質量,打造“和諧秀美里”,根據村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運行模式和設施布局
(1)運行模式。
①戶集中:農戶負責自家房前屋后的環境衛生保潔,并將垃圾集中倒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內。
②村收集:村保潔員每日沿清運線路,將垃圾桶內垃圾轉移至垃圾箱內,并清掃散落的垃圾,圩場保潔員逢圩清掃1次,負責將圩場范圍內垃圾集中并清運到附近垃圾箱內。
③鎮轉運:村運輸員使用鉤臂式垃圾車及時將裝滿的垃圾箱轉運到鉛廠村垃圾中轉站傾倒。
④縣處理:由縣環衛所將鉛廠村垃圾中轉站垃圾轉運至縣垃圾處理廠處理。
(2)設施布局。按照村現有戶數390戶,每8戶放置1個垃圾桶,密集居住超過120人放置1個垃圾箱,圩場內三個方向各放置1個垃圾箱,總計放置52個垃圾桶,10個垃圾箱。具體位置分布初定為17個片區,并將根據農戶反映及時調整。采取每戶補助300元自建垃圾焚燒池的形式運作。
二、成本測算
(1)購置保潔工具,合計約18.86萬元:
①鉤臂式垃圾車1輛,8.5萬元;
②鉤臂式垃圾箱10個,每個7600元計7.6萬元;
③大號240L帶兩輪戶外塑料垃圾桶(綠色)52個,每個300元計1.56萬元;
④重貨運電動三輪車1輛,改裝后費用1.2萬元。
(2)保潔人員工資,合計2700元/月:
①保潔員、運輸員各1名,每人每月800元基本工資+200元工具維護費用+200元績效工資,計2400元/月;
②圩鎮保潔員1名,按曾令忠模式向商戶、攤販收取保潔費,范圍擴大至坳下橋頭入口-橙香園餐館-感恩苑集中點入口-老街橋邊,每月由村補助300元。
(3)場地建設和日常費用:
①放置垃圾箱位置征地、硬化,約3.2萬元;
②20戶農戶,每戶補助300元自建垃圾池,計6000元;
③鉤臂式垃圾車燃油、保養費用,約4萬元/年;
④電動車充電、維修費用,約700元/年。
三、資金籌集
(1)根據村民代表大會,確定每人按6-10元/年繳納家庭保潔費(五保戶、低保戶可免收),圩場內商戶另按每店面20元/年繳納商戶保潔費。
(2)“三送”掛點單位及爭取上級項目解決,已落實1.2萬元。
(3)鎮政府每年撥出專項資金,包干使用;村委會每年解決5000元日常運行費用。
(4)積極拓寬籌資渠道,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個人捐資、出資。
四、機構職責
(1)村委會、村環境保潔理事會共同負責:
①村內環境衛生的監督和管理;
②監督保潔隊的日常工作,確保村內垃圾箱、垃圾桶不出現積存的現象;
③向農戶、商戶、商販收取保潔費,并按時支付保潔隊員工資;
④監督環衛設施建設,督促資金、賬目公開、公示。
(2)管理小區衛生責任人:初步劃分為19個管理小區,每個小區確定本組組長為責任人、一名黨員為義務監督員,負責監督本責任區衛生環境。
(3)村民代表大會:
①討論衛生責任管理小區的劃分和變動;
②確定家庭及商戶垃圾處理費的具體金額,并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③通過“講文明、愛衛生、好家庭”評比標準和具體獎勵措施;
五、獎懲制度
(1)村委會每月在村內組織一次“講文明、愛衛生、好家庭”評比,并將評比結果在公示欄上公布。對連續3個月評選為優秀的,按家庭人口,每人給予100元獎勵。
(2)通過《村規民約》,由村委會聯合理事會對以下行為進行處罰:
①對垃圾亂扔、亂倒、亂堆的農戶,連續告知收效不明顯的,罰50元/戶;
②對竊取或破壞公共衛生設施的,以一罰十,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
③對其他違反《村規民約》行為,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情況給予警示教育,嚴重情況者追究相關責任。
六、實施步驟
20xx年5月底前——向村村民開展環保意識宣傳;啟動各項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20xx年6月底前——在村正式運行環衛系統。
20xx年9月起——根據試點效果,統籌建立村、村環衛系統。
20xx年內——在里基本建立長效機制,環衛系統正常運行。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5
打造整潔、優美的現代生態城鎮,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xx年,我鎮被列為全縣4個垃圾處理和環境綜合治理試點圩鎮之一。為切實改善居民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提高群眾生活質量,根據永辦發[xx]38號文件精神,現就圩鎮垃圾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以環境整治為載體,以垃圾治理為突破口,進一步加大圩鎮環境建設與管理力度,著力解決臟、亂、差的問題,使居民養成講衛生愛清潔的習慣,努力塑造清潔衛生、文明向上的新形象,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好堅實的環境基礎。
二、工作目標
圍繞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建設,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一部署,整體推進,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立健全垃圾處理長效管理機制,注重提高居民環保意識,結合全縣鄉村垃圾處理、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動,確保圩鎮垃圾日產日清,鎮容鎮貌明顯改觀。以試點為契機,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鎮所有自然村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及鄉村垃圾處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對照縣文件精神達到“六個一”標準:“即制定一套實施方案,配置一輛清運車,安置一批垃圾箱(池),建設一處垃圾填埋場,固定一批保潔人員,確保一個整潔、優美的鄉村環境面貌。”全面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及時清理路面和公共場所垃圾,清除亂貼亂畫;沿街合理設置垃圾箱(池),加強鎮村結合部、閑置地塊管理,消滅環衛管理盲區和死角;建立衛生保潔制度,組建專業化的環衛隊伍,垃圾收運及時,并實行集中處理,著力提高環衛保潔水平。企事業單位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明確內部保潔人員,建立衛生保潔制度,單位必須砌筑垃圾收集箱按指定地點存放、處理,不得任意傾倒。
四、工作步驟
圩鎮垃圾清理工作分五步實施:
1、宣傳發動階段(8月10日—8月17日)。通過會議、散發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傳垃圾收集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取得廣大群眾對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為全面開展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營造良好的氛圍。
2、籌劃準備階段(8月18日—8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織保潔人員開展培訓,設置、完善衛生設施,添置垃圾清運器具、車輛。
3、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9月20日)。鎮政府、各單位、居民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突出重點,對責任區的環境衛生開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積存垃圾,做到路旁、宅旁、河旁無垃圾,圩鎮環境面貌明顯改觀。清除河道水中水草、水面飄浮物、岸邊的生活垃圾;公共場所、公路邊的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消除衛生死角。
4、鞏固提高階段(9月2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清掃保潔、收集、運輸、處置管理責任制,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保潔管理。與居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鎮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和居民家庭衛生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5、迎接上級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15日)。通過幾個月的工作,搞好總結,為下一年度全鎮全面鋪開總結經驗,同時準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農村垃圾集中處理工作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農村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狀況,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各村和各企事業單位要把垃圾集中處理工作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抓出成效。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政府成立“鄉村垃圾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xx(鎮黨委書記),第一副組長:xx(鎮長),副組長:xx(副鎮長),成員:xx、xx、xx。領導小組負責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組織、指導、檢查、督導工作。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做好農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
2、強化宣傳,提高認識。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加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眾的認識,引導廣大群眾積極主動參與農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以及鎮務公開櫥窗、橫幅標語等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措施,普及環保知識,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過宣傳,使整治工作在農村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全社會參與、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圍。
3、加大投入,完善設施。垃圾清理資金籌措必須堅持多元化、社會化的原則。要解放思想,立足自身,多頭多路籌集農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必須的資金,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入機制。一方面可以根據自身條件,按照“誰收益誰付費”的原則,參照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收費辦法,對鎮村居民、商業網點、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等適當收取垃圾清運費和處理費;開展農村垃圾清理是事關長遠的好事、實事,要鼓勵和倡導社會各界捐助農村垃圾整治事業,動員各類企業和社會能人捐資,鼓勵廣大群眾投工投勞,確保集中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6
一、調查動因:
隨著人們環境衛生意識的提高,農村的衛生面貌有了很大的變化,走在農村也時常可見公共垃圾桶,這為解決農村垃圾處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村民人數不斷增多,垃圾的`數量也與日俱增。僅有幾只公用垃圾桶是無法滿足垃圾處理的要求;同時,也由于衛生習慣的原因,垃圾亂扔的現象也在所難免了。由此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對環境造成了巨大危害,所以想要為解決解決農村垃圾處理問題盡一點力量。
二、調查方式:
根據老師和學校的安排,我只能在周末采用實地調查、訪問和查看等方式進行調查。
三、調查時間:
20XX年10月到20XX年3月。
四、調查過程
首先是查問村民,看村民有何意見和看法,然后再是自己慢慢觀察,后來又問了問村民是如何處理垃圾的,還問了問撿垃圾的老人。最后又通過上網查閱有關于垃圾處理的現象和方法,然后再進行匯總,通過大量材料和圖片以及現狀的分析,在老師的指導下形成調查報告。
五:調查反映出的問題:
1、農民的居住地方都是散開住的。因為沒有集中住在一塊,所以垃圾都是隨地亂扔,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遍地都是,長年積累無人清理,污染環境,對空氣有惡劣的影響。
2、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村民也越來越多。于是垃圾就難處理了,由于農村沒有專門的垃圾處理站,導致垃圾積累多了無法處理掉。
3、由于是農村,大量的農民不會給垃圾分類,所以他們會把垃圾大量焚燒、填溝、埋沒,導致有很多危險垃圾難處理又對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污染。
4、因為我們農村里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環保意識差。農村生活垃圾糞便處置嚴重滯后,因未經真正無害處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還存在少量的露天糞缸,部分糞便還得不到無害化處理。
六、解決措施:
那么對于垃圾處理有哪些解決的措施呢?讓村民知道垃圾的分類有關知識,了解特殊垃圾的正確處理方式,形成健康的垃圾處理理念。就像一位哲人說過:“垃圾只是放錯位置的財富,垃圾最終歸屬將是沒有垃圾。”對于農村也就是像我們村子這樣的農村,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1)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環保鄉下,科普宣傳等于形式,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引導農民改變生活陋習,在馬路或村民經常活動較多的地方設置垃圾桶。樹立文明生活意識,爭當環境保護者;
(2)我們可以在農村組織一次撿垃圾的活動,加強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處理場所,使農民能定時定點投放垃圾,還要安排專人定時清運,垃圾常清化,這樣可以提高農村垃圾的收集率、清運率、處理率,讓農民學會給垃圾分類。
(3)使無用的廢棄垃圾變廢為寶。由于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夠強、不夠了解,農民還沒有意識到垃圾的危害性,對垃圾以及垃圾的處理還不夠充分了解。
(4)教育村民認識到垃圾對土壤環境的影響;造成水資源嚴重破壞;存在傳播疾病的危害隱患。
七、垃圾處理的意義:
(1)是為了減少占地面積;
(2)減少對環境、空氣、土壤的污染和危害;
(3)美化我們的家園,預約我們的身心,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滿幸福。
我們一定要從現在起保護環境,愛護環境,從我們身邊開始保護,讓我們行動起來吧!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7
一、建立垃圾處理管理體系
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分工,實行屬地管理,建立一個由“縣農工部牽頭、各鄉鎮屬地管理、各部門分線負責”的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管理體系。各鄉鎮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吉辦字[20XX]103號關于印發縣20XX年農村清潔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垃圾收集體系,完善環衛收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清潔工程長效管理機制。做好所轄范圍內的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實、監督和管理工作,并因地制宜地落實好建筑垃圾、生產垃圾處置機制。
二、完善垃圾收集設施
根據我縣地理位置情況和各鄉鎮垃圾實際產生量,分三個點布局建設垃圾壓縮站集中收集點,分別為中路片的鎮。各鄉鎮負責每日對農村垃圾進行收集后集中進行壓縮,未建設壓縮站的鄉鎮采取就近原則運送到小城鎮生活垃圾壓縮站進行壓縮,由縣環衛所定期集中收集到縣垃圾處理場處理。
三、落實責任分工
各鄉鎮負責環衛隊伍建設和環衛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清潔工程長效管理機制。負責轄區生活垃圾壓縮站和中轉站建設選址和土建工程的具體實施;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設備安裝及其他配套建設任務,負責做好項目申報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做好生活垃圾壓縮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
1、縣城管局負責全縣環衛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察檢查;負責壓縮設備和專用車輛的統一采購和配置。
2、縣環衛所為業務管理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壓縮站和中轉站建設和管理的業務指導,負責對小城鎮生活垃圾壓縮站垃圾集中運送處理。
四、時間要求
1、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鎮、中轉站建設任務。
2、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鎮生活垃圾壓縮站基礎工程建設。
3、20xx年2月底前完成壓縮設備和專用車輛的統一采購和配置。
4、20xx年5月底前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和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5、20xx年6月開始試運行。
6、12月前各鄉鎮按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吉辦字[20XX]103號關于印發縣20XX年農村清潔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垃圾收集體系。
垃圾處理實行收費制度,由各鄉鎮按照縣物價局批準的收取標準,具體金額參照物價局的收費標準。各鄉鎮可以面向村居民收取垃圾處理費。,縣環衛所按照每車次收取,縣財政每年補助各鄉鎮萬,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面廣量大,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多種渠道積極向上爭取農村環境保護、污染整治、村莊整治、河道保潔等方面的資金補助,加大對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工作的扶持力度。各鄉鎮、管理區要發動各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工商業主等積極履行各自的保潔義務,本著多扔垃圾多收費的原則,收取合理的垃圾清運費用,用以彌補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費用的不足。
(一)加強領導
鎮政府要高度重視,把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一體化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加快城鄉一體化步伐的重要措施,作為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具體行動,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完善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層層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推動試點工作的開展。要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建立起覆蓋縣、鎮、村三級的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理網絡,實現日產日清、集中收集、統一清運、全部無害化處理。
(二)強化宣傳
縣、鎮、村(居)要廣泛深入宣傳生活垃圾收運處理一體化試點工作的意義,爭取廣大群眾支持和配合,不斷提高單位和村民實行集中收集的主動性。要教育引導群眾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逐步消除亂倒亂扔生活垃圾的不良行為習慣,促進整體環境衛生質量的提高。
各鄉鎮要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各自的環衛組織和檢查監督員隊伍,并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抓好農村垃圾集中收集清運工作的落實、檢查和督促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清潔員相關的指導、考核和培訓,使農村的環境衛生工作真正實行機構、人員、經費的三落實,確保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8
今年寒假我通過對附近鄉鎮的生活垃圾處理調查,了解農村垃圾處理現狀,并分析各種問題原因,并且制作有效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
通過調查我發現像一些白色垃圾.生活廢品.不能夠被腐蝕的東西許多都是低效處理,也沒有人回收!這個毛病一直是現在社會的重大問題,所以說21世紀最糟糕的發明是塑料包裝的發明,我認為這些白色塑料帶類的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只是現在沒多少人去做這件事.
我認為鄉鎮上的小賣部商家等不應該在免費提供塑料袋,應該使用籃子牛皮袋等代替。并且多設置垃圾箱,用垃圾車定期拉倒垃圾站。有些可回收的回收可降解的可直接掩埋,不可降解的可集體焚燒,煙塵處理后再排放。并且把渣滓做成泥土。還應該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村委會要做定期檢查監督,樹立環保意識。
我認為合理處理垃圾問題是十分的必要。垃圾中可利用資源門類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無機物可制作建材;生活垃圾中以廚余垃圾為主的有機物可經發酵制肥或制作營養土,用于改良土壤;可燃物可焚燒供熱、發電;廢舊塑料可制作工業塑料塊、再生塑料顆粒及木塑制品;其它玻璃類、廢紙、廢織物、廢橡膠、廢家電及骨類等均具有利用價值。對垃圾中資源有不少人有認識誤區,認為經撿廢品的多次挑選已無可利用資源,事實是當前人們對垃圾資源化活動還不是完全的自覺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其行為受利益驅使。如目前主要回收金屬、塑料飲料瓶、書報、紙箱等高利潤物資資,而對塑料薄膜、玻璃及織物等低利潤物資不感興趣,尤其是導致“白色污染”十分嚴重的塑料薄膜則很少有人愿意自覺回收。同時,生活垃圾中的有機物去除電池等有害物經生物發酵可生產為有機肥的基料或營養土用于改良土地,按生活垃圾中40%有機物計,營養土可用于土地改良、土地復墾將產生多么巨大而誘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目前農村垃圾處理面臨的難點和問題。首先是農民觀念意識問題。由于農民對垃圾危害了解不足,因此在處理生產生活垃圾上顯得極為隨意。比如有時對動物尸體、農藥瓶等,不經任何處理,就隨意丟棄;有時不對垃圾進行分類,將能燒、不能燒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隨意焚燒。沒有分類處理垃圾的意識,就無法正確處理垃圾,也就不能真正杜絕垃圾給環境和人類帶來的危害。
其次是基礎設施滯后問題。農村垃圾的處理流程必須經過村、鎮(鄉)、縣的收集網絡才能有效分類處理,目前很大一部分農村還不具備條件開展戶建垃圾池、村設垃圾回收點、鎮建垃圾壓縮中轉站、縣有垃圾填埋場的基礎設施網絡建設。
再次是垃圾處理量大成本過高問題。垃圾場占地費,再加上垃圾運輸費和填埋處理費,成本是相當高的。這就告訴我們,農村垃圾將無法按城市垃圾處理模式進行統一收集處理。
要想徹底搞好農村垃圾問題,首先要遵循下列原則。
一是分戶堆漚減量化原則。農戶將所有生產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內,定期分撿可降解垃圾和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可降解垃圾定期分散填埋或堆肥,可減少垃圾總量的60%。
二是分類回購資源化原則。以鎮成立環保合作社,向農民回購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合作社再進行二次分類,將可利用垃圾送至廢品公司資源化處理,可減少垃圾總量的30%,并從中獲得一定的收益彌補合作社運行。
三是集中處理無害化原則。將合作社分類出的有害不可降解垃圾集中送至鎮壓縮中轉站,然后統一運送到固體廢棄物填埋場集中填埋,無害化處理有毒有害垃圾。
其次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可按照縣級政府監督指導,鎮、村組織實施,村民聯合自治,合作社常年運行的管理模式推行農村垃圾分類處理流程。
再次要建設基礎設施網絡,建立戶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回購點、鎮有垃圾中轉站、縣有垃圾處理場基礎設施網絡。
最后要健全運行機制和提供經費保障。從長沙縣果園鎮古樓村試點經驗來看,政府每年補貼每村1.5萬元即可保障合作社正常運行,全年全縣只需250萬元,成本只有混合型垃圾收集方式的1/7。這啟示我們,只有形成戶分類、村回購、鎮中轉、縣處理的運行機制,才能真正為農村垃圾的有效處理開辟一條新路。
對農村垃圾有效處理的思考,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有效處理農村垃圾呢?我認為須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垃圾,并協調推進農村垃圾處理機制建設。
通過以上調查我總結了兩個有效環保處理方法:
⒈垃圾發電。垃圾焚燒被認為是有前途的處理方法。經科學家計算,垃圾中的二次能源物質——有機可燃物所含熱量多、熱值高,每燃燒兩噸垃圾可獲得相當于燃燒一噸煤的熱量。如果措施得當,利用一噸垃圾,可獲得約300~400千瓦的電力生產能力。垃圾焚燒能夠使垃圾容積減量至少90%、重量減量至少80%,并且利用蒸汽供熱和發電。因此短短幾年內,各地紛紛上馬垃圾焚燒項目,金州抓住了其中巨大的商業機會,在中國在建和運營垃圾焚燒項目的日處理量已近10000噸。環保和電力這兩個概念的有機融合使得更多的資本加速涌入這個產業。
⒉垃圾低溫干餾技術。垃圾熱解是實現垃圾徹底無害處理的首選方法之一。本技術主要特點為:
(1)垃圾熱解的溫度較低(500~700℃);
(2)熱解自身產生的可燃無污染氣體用作加熱源;(3)熱解產生固體用作吸附劑或潔凈固體燃料;
(4)垃圾中的有害元素可通過自身凈化來實現垃圾的無害化處理;
(5)投資及運行費用均較低。
調查感想:通過這次的社會實踐活動,我能學習到很多東西,同時也對我國的垃圾處理問題進行了了解,也對環保性的除理辦法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等待我們探究的東西還有很多。我在此呼吁,我們要倡導垃圾的環保處理方法。這不僅僅對我們的環境,對我們的身體有好處,同時也對我們整個民族,整個世界也有著長遠的意義。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9
尊敬的上級領導:
xx華庭于今年9月份將近有400戶入住,每天排放的生活垃圾不斷增多,而目前臨時的垃圾場地因工程發展需要也即將遷移,為確保小區環衛工作正常運行,并從長遠發展大計考慮出發,希望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給予支持,盡快明確和落實小區垃圾房(中轉站)的規劃、設計、定位、施工時間和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具體問題。
從物業管理角度考慮出發,有關xx華庭項目垃圾房建設及小區生活垃圾處理事宜,現擬定以下方案:
一、垃圾房建設要求
1、在小區管轄范圍內選擇合理地段,盡量選擇遠離住戶居住及主要出入道口位置(根據項目發展規劃,具體位置現場待定);
2、道路交通便利,便于環衛車出入操作;
3、設置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統,方便場地清洗需要;
4、配置廢氣排放設備,以適合環保要求;
5、建筑外形盡量做到美觀大方,具有觀賞特色;
6、建筑物的高度、寬度最好能容納環衛處2個垃圾大斗車的空間(詳見環衛處提供垃圾房及大斗車圖紙1份附后);
7、房門考慮拉閘式或扇形雙開款式;
8、建筑物周圍建議種植高大和茂盛的樹種包圍,避免影響雅觀環境。
二、生活垃圾日常處理要求
1、在各樓宇及公共區域的位置合理擺放垃圾桶,方便業主和清潔工人每天投放生活垃圾;
2、清潔工人按工作量化要求,每天從各垃圾桶將垃圾清運至垃圾房(中轉站);
3、根據垃圾中轉站堆放垃圾數量情況,由小區管理處通知環衛處從垃圾中轉站清運至垃圾處理廠;
4、環衛處每次清運垃圾后,由我司清潔服務組對垃圾中轉站及時清洗和消毒,確保衛生合格達標。
以上方案,當否?敬請上級審核決定,以便相關部門配合設計和施工。
擬案:xxx
批示:xxx
呈送:董事辦、總經辦、開發部各1份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10
校園垃圾,作為生活在校園里的師生自身產生的垃圾,雖然比較單一,但如果處理不好,不僅會影響學校的環境,而且還會產生一定的污染。針對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制度。
在當今社會,環保意識越來越濃厚,合理的處理垃圾和促進環保對每個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學校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讓師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實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
1、擬定垃圾分類處理辦法,依其性質分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類。對于有毒垃圾,尤其應謹慎處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發生。配合環何部門回收清除計劃,制定階段回收目標,予以逐步完成。
2、辦理資源回收計劃,利用各種集會,向學生加以宣傳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概念,進而影響社區。諸如紙類、瓶罐類及金屬類等均應分類收集、儲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辦理資源減量工作,將每日全校師生午餐的廢棄物清除、回收、自理。每日午餐及校園落葉等有機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處理,做堆肥處理,減少垃圾處理量。
4、學校垃圾應每日清理,并于校內適當場所,設置標示明類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潔,檢查有無堆置雜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園環境整潔。
執行實驗及實習廢棄物管理
1、本辦法指廢棄物包括自然科學實驗室及其它專用教室等產生的廢棄物,可分三項:固體:實驗所產生有害固體廢棄物,如藥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液體:化學藥品、油墨、廢水等。氣體:粉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氣體、惡臭氣體等。
2、實驗室內放置紅色及藍色儲存桶,用以分別存放放棄物。藍桶:放置無毒害之一般廢棄桶。紅桶:放置無毒害之可回收廢棄物。
3、實驗室內放置標簽廢酸類、廢堿類、廢金屬類及廢有機溶劑之儲存桶,存放一般無毒之實驗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環境污染。
4、各類廢棄物妥善處理后,衛生組定期聯系環保單位外運處理。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大縣城區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2010〕872號)和《x壯族自治區深入實施城鄉清潔工程規劃精神,結合田陽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單位在日常生活及為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動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渣土、泥漿等廢棄物以及醫療垃圾、工業垃圾、固體廢棄物等。
第三條
凡在田陽縣城區范圍內所有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工具)、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城鎮(村)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口,以及進城設攤銷售(收購)貨物的攤(貨)主,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處理費)。
第四條
縣建設局是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縣城環境衛生管理站(以下簡稱縣環衛站)是垃圾處理費的收費主體,具體負責垃圾處理費的收費工作。
第五條
城市生活垃圾必須使用環衛專用車輛運輸,未經縣建設局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運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轉站和垃圾處理場以及設置消納垃圾場地。
第二章 收費標準及征收方法
第六條 垃圾處理費的收費標準按田陽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征城市垃圾處理費的通告》執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條 居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戶7元/月標準計收(沿街居民戶所經營或出租的門店,垃圾費另按標準計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費;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居民住戶,經縣環衛站核定戶數,由小區物業管理機構代收后按月向縣環衛站交納;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繳納。(下同)
(二)暫住居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標準計收,由用人單位(業主)或房屋出租的單位、出租戶負責到指定的收費處交納。暫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計收,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收。
第八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產生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
按辦公間數每間3元/月標準計收(其他項產生的垃圾另按收費標準計收);經縣環衛站核定間數與垃圾量,雙方簽訂垃圾收費協議,各單位在當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費處一次性jiao清全年應交的垃圾處理費。
第九條
餐飲娛樂業、家禽飼養、屠宰加工業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以籮計收,每籮3.3元/次(一籮為25公斤,不足半籮(12.5公斤)的減半收費,半籮以上按一籮計收),經縣環衛站核定垃圾量,雙方簽訂垃圾收費協議,由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
第十條
餐飲娛樂業以外的經營性服務企業門面、個體經營戶(含醫療門診)的商鋪垃圾處理費標準和方法:按經營鋪面(店面)面積計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計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計收;101㎡以上采取協商核定計收。以上計收標準經縣環衛站核定,由經營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同一個經營者有多個鋪面的分別按上述面積計收。
第十一條
賓館、飯店、招待所、旅社(店)、醫療單位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床位計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館娛樂業和醫療垃圾),經縣環衛站核定,由單位或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
第十二條
街道攤點、臨時攤點、流動攤點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攤(點)計收,每攤(點)1.00~2.00元/天(具體由縣環衛站按不同類別在此幅度內計收),經營數量達1噸以上的按5.00元/噸●天計收,由縣環衛站每天派員收取。
第十三條
長、短途客車、各種進城務工車輛的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和方法:長、短途客車按實際核準載客每座位1元/月計收;各種進城務工車輛按10元/月●輛計收;費用由車主支付,經縣環衛站與車主核定座位數,委托各運輸企業代收后按月向縣環衛站交納。
第十四條
各類市場、商場、生產加工企業(不含工業、醫療、固體廢物)、廠礦、村(屯)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噸計收,委托縣環衛站清運的按80元/噸計收,自運的按50元/噸計收。
第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委托縣環衛站清掃保潔單位內(外)部衛生責任區和個人場(所)地的,按0.5元/㎡●月計收。
第十六條 建筑場地、交通事故、運輸等遺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沖洗,按5.00元/㎡●次計收,超過50㎡以上的可與縣環衛站協商計收。
第十七條 自配垃圾桶的單位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計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縣環衛站每天派車清運一次,經縣環衛站與單位確定桶數,單位按月到指定收費處繳納。
第十八條 未納入上述收費范圍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參照以上相類似的收費標準計收,由縣環衛站與發生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協商計收。
第三章 實行垃圾處理費減免制度
第十九條 部隊、義務教育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按80元/噸或240元/月●桶,減半收取。
第二十條 低保戶、殘疾人、夫妻雙方均下崗失業的居民,按每戶5元/月計收;
第二十一條 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當事人,垃圾處理費按實際征收的85%計收。
第二十二條 五保戶、烈屬戶、孤寡老人免交垃圾處理費。
第四章 收費工作管理與處罰
第二十三條垃圾處理費交納對象的情況如有變動的,應及時向環衛站申請復核,以便調整繳納標準。
縣建設局要經常對縣環衛站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復核,對有誤的應該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
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當事人持《下崗證》和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低保戶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殘疾人持《殘疾證》,夫妻雙方均下崗失業的居民戶、下崗或失業人員單身家庭戶持《下崗證》或《失業證》和《戶口簿》,五保戶、孤寡老人持《社區居委會證明》,烈屬持縣民政局出據證明,經所在社區居委會核準后,由社區居委會統一到縣建設局審批;經縣建設局審批核發垃圾處理費減免憑證后,可以減征或免征垃圾處理費;未經批準,按規定標準征收;縣建設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審批一次。
第二十五條 收費單位和收費人員實行亮證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應當出具收費票據。
第二十六條 所收取的垃圾處理費應當全額上繳縣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縣建設局、縣環衛站會同有關部門對垃圾處理的各種作業服務的實際費用和編制預算進行審核后,按規定報請縣財政局審批撥款。
第二十七條 對委托代收垃圾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允許從其代收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7%的手續費。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縣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57號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并依法催繳。
第二十九條
縣環衛站必須建立交費戶的相關檔案,切實加強垃圾處理費收費工作的管理,做到應收的不漏,應免收的不收。縣環衛站每季度分別向建設局、價格、財政部門報告垃圾處理費的收支情況。
第三十條
縣物價、財政、審計、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垃圾處理費收取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亂收費、該收不收、不該減免亂減免和不按規定列支使用垃圾處理費的,要依法查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縣城區周邊村(屯)以及各鄉(鎮)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實施。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12
為確保生活區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養成良好習慣,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生活區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如: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木頭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如: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如: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二、垃圾處理的辦法
1、在生活區南側設置垃圾桶,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桶內。員工自帶垃圾袋。
2、廢紙及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放入可回收垃圾處(生活區車棚南側小屋內、按標識存放)。
3、食堂垃圾:剩飯剩菜、廢棄油脂等廢物由餐廳人員集中統一處理。
4、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公司保潔集中統一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行政人事部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員工入職培訓等做好宣傳教育,讓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垃圾桶由行政部每周噴灑藥物,防止蚊、蠅、鼠棲息繁殖,擴大污染和危害。
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建筑垃圾的處理,促進源頭減量減排和資源化利用,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長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區內建筑垃圾的減量減排、循環利用,收集、運輸、中轉、分揀、消納等處理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建筑垃圾包括建設工程垃圾和裝修垃圾。建設工程垃圾是指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或者拆除等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廢棄物。裝修垃圾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無需實施施工許可管理的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 建筑垃圾處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理責任的原則。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建筑垃圾處理的管理工作。
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的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處理進行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通行管理,監督落實通行時間、路線,查處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交通運輸、規劃和自然資源、水務、市場監督管理、房屋管理、生態環境、林業和園林、應急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建筑垃圾處理的相關管理工作。
土地、礦山、林地、綠化帶、河流、水塘、堤壩、鐵路、公路、橋梁等權屬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建筑垃圾處理相關違法行為及時勸阻,并向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報告。
第五條 區人民政府是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加強對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管理工作的領導。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的源頭管理以及協同配合工作。
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建筑垃圾處理管理的資金投入,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建立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制度。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會同城鄉建設、林業和園林、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及時查處建筑垃圾處理違法行為。
第八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應當將建筑垃圾處理的管理信息納入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第九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運輸單位及車輛、處置場所運營單位在建筑垃圾處理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納入行業監管平臺和社會信用體系,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第十條 本市建筑垃圾處置協會應當制定自律規范,督促本協會的會員單位加強建筑垃圾處理活動的管理;對違反自律規范的會員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自律懲戒措施。
第二章 源頭減量與資源化利用
第十一條 本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房、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促進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
第十二條 鼓勵將土石方施工產生的工程渣土,依法用于廢棄礦坑回填、山體修復、土地復耕、園林綠化等項目。
鼓勵將建設工程產生棄料中的可利用建筑垃圾,依法生產再生骨料、砌塊、填料、路基墊層和墻體材料等再生利用產品。
第十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產業、財政、金融、土地利用等方面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給予扶持,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鼓勵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第十四條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存放的建筑垃圾污染周邊環境。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有關規定,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粉塵、噪聲等,防止再次污染。
第十五條 本市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單位等開展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合作,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第三章 規劃和建設
第十六條 建筑垃圾消納、中轉分揀和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項規劃。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和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財政等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需要,編制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建設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建設計劃,組織建設本轄區中轉分揀場所和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廠,并結合本轄區自然條件,統籌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
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劃、環保等方面的規定。
第十八條 設置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需要受納建筑垃圾回填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提出回填方案。受納建筑垃圾回填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建筑垃圾來源、種類、數量以及運輸車輛等接收登記制度,將接收登記記錄報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禁止在下列區域選址設置建筑垃圾處置場所:
(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
(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
(三)農用地和生態公益林地;
(四)河流、水塘、水庫、渠道、山體保護范圍;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
第二十條 建筑垃圾處置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示場地布局圖、進場路線圖;
(二)入場的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推平、碾壓,進出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的道路整潔、暢通,出場的車輛不帶泥行駛;
(三)有健全的現場管理制度;
(四)場內環境整潔,無塵土飛揚、污水流溢;
(五)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一條 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停止使用時,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單位應當覆蓋還田,搞好綠化,或者按照環境保護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報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 建設工程垃圾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垃圾的處置實行核準制度。未經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處置建設工程垃圾。
處置建設工程垃圾的單位,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核準,并頒發核準文件;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準,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三條 申請處置建設工程垃圾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建設工程垃圾處置方案;
(二)有與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的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三)有與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簽訂的施工工地環境衛生責任書;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跨區處置建設工程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門調劑和確定會簽審批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 建設工程垃圾處置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項目名稱、地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工程垃圾處置運輸單位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二)建設工程垃圾處置總量、處置時限、處置時段;
(三)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與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單位簽訂的消納合同。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內的建設工程垃圾處置負總責。
施工單位是施工現場內的建設工程垃圾處置的責任主體。
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工程概算、預算時,應當足額列支建設工程垃圾處置費用。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符合標準的硬質圍擋;
(二)工地進出口、車行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或者瀝青硬化處理;
(三)進出口處應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
(四)現場配備灑水降塵設備并有效使用;
(五)運輸車輛應當沖洗保潔,未經沖洗的車輛不得駛出工地;
(六)對施工現場裸露的泥土以及暫時不能清運的建設工程垃圾,采取覆蓋、壓實、臨時綠化等防塵措施;
(七)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進出口路面硬化長度不得少于五十米,如因現場條件限制達不到規定長度的,進出口路面應當全部硬化。
進出口處應當設置地埋式車輛沖洗設施、清水貯存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保證車輛沖洗的正常水壓,滿足進出車輛可沖洗的要求。受現場條件限制,不能設置地埋式沖洗設施的,應當設置噴槍式車輛沖洗設備及大型儲水桶。
第二十八條 從事建設工程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
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道路運輸企業法人資格;
(二)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
(三)運輸車輛駕駛員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資格;
(四)運輸車輛安裝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和衛星定位系統(車輛定位數據信息能接入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
(五)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九條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在核發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時,應當對符合規定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發放帶有識別功能的銘牌。
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或者其運輸車輛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申請變更。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不得從事建筑垃圾運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拆除或者故意損壞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衛星定位系統。
運輸車輛安裝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的規范,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市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名錄。
第三十一條 從事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核準的地點裝載和傾卸;
(二)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規定,不得超載、超限;
(三)密閉運輸,不得丟棄、遺撒、揚塵;
(四)車輛證照齊全、號碼清晰,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證;
(五)駛離現場時應當沖洗干凈,不帶泥上路;
(六)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七)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規定的路線、時間和要求運輸。
第三十二條 鼓勵建筑垃圾運輸單位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提倡建筑垃圾運輸單位采用新型環保智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設工程垃圾,不得將建設工程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設工程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設工程垃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建筑垃圾處置的相關許可證件。
第三十四條 符合資源化利用條件的建設工程垃圾的處理,按照本辦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裝修垃圾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市實行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住宅小區由業主委托物業服務單位實施物業管理的,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未委托物業服務單位實施物業管理的,業主為責任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和經營場所,委托物業服務單位實施物業管理的,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未委托物業服務單位實施物業管理的,單位為責任人。
第三十六條 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臨時堆放場所,做到日產日清;
(二)不得將裝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裝修垃圾;
(三)保持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四)明確裝修垃圾投放規范、投放時間、監督投訴方式等事項。
第三十七條 裝修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應當將裝修垃圾投放至臨時堆放場所,并遵守下列具體投放要求:
(一)將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別收集,不得混同;
(二)將裝修垃圾進行袋裝;
(三)裝修垃圾中的有害廢棄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鼓勵裝修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對可資源化利用的裝修垃圾進行分類投放;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予以引導。
第三十八條 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將其管理范圍內產生的裝修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以下簡稱“作業服務單位”),或者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清運,并約定清運時間、頻次、費用及支付結算方式等事項。
第三十九條 作業服務單位或者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章中關于運輸管理的規定,將裝修垃圾運輸至作業服務協議約定的中轉分揀場所或者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廠。
第四十條 裝修垃圾清運費由產生單位和個人承擔。
第四十一條 裝修垃圾應當實行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按照裝修垃圾組成成分經分揀、破碎、加工、篩選等工序實施分類處理。
廢金屬、廢橡膠、塑料、紙類、木材、玻璃、廢棄瀝青、廢棄混凝土等可資源化利用的,運送至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廠。
不可資源化利用的,運送至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置;
有毒、有害裝修垃圾運送至危險廢棄物處置專業單位進行處置。
第四十二條 家具、家用電器等大件垃圾按照裝修垃圾的處理要求進行單獨收運,運至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廠實行資源化利用。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產生建設工程垃圾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一)未及時清運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設工程垃圾或者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設工程垃圾的,對施工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施工現場進出口未進行硬鋪裝或者未設、虛設車輛沖洗設施的,責令改正,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運輸建筑垃圾或者運輸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運輸建筑垃圾時,車輛未進行密閉或者封閉不嚴的,對每車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運輸車輛未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或者損壞、故障的,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運輸車輛未沖洗干凈,帶泥上路行駛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和要求運輸建筑垃圾的,對每車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七)未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證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違法行為責任人應當及時清理;責任人不能自行清理或者拒不清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組織代為清理,清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止車輛運行:
(一)無建筑垃圾處置證擅自運輸建筑垃圾的;
(二)個人或者未辦理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的企業運輸建筑垃圾的;
(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規定的消納場地之外傾倒建筑垃圾的;
(四)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的過程中沿街撒落造成路面污染的。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設置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一)建筑垃圾處置場所未按照要求進行管理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受納建筑垃圾回填的單位和個人未采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擴散或者未對接收建筑垃圾的情況進行登記、統計并報告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一)個人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對每車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建筑垃圾處置相關許可證件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三)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對單位處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四)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五)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及時清運裝修垃圾的,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核發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件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核發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件的;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件的。
第五十二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建筑垃圾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7月19日頒布實施的《長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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