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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年終考核方案 -方案
一、 本次考核設獎情況:
1.一等獎:獎金金額2800元,人數不超過在編人數的10%,
小學年終考核方案
。2.二等獎:獎金金額2600元,人數不超過在編人數的20%。
3.三等獎:獎金金額2400元。
4.四等獎:獎金金額2200元。
二、考核條件:
(一)一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教學質量高。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過3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必須有項目加分,且無扣分。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無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不良反響。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參評。
(二)二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教學質量高。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過5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過0.1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無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不良反響。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評。
(三)三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基本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過0.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得到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認可。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參評。
(四)四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師德表現一般,無責任故事發生。
2.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學質量基本符合要求。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態度一般。
4.在月考核中扣分不得超過1.0。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得到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基本認可。
6.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
三、考核辦法:
對照考核條件,根據月考核情況,由學校考核小組審定教師獲獎等第,并予以公布。
附:考核小組:
組長:徐惠泉
組員:陳培元、趙國英、章建新、王榮華、任友川、湯新偉、吳永芳
一,指導思想
以《紹興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使學校管理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促進廣大教師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調動極大多數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推進學校全面工作.
二,考核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積極穩妥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校內人員之間績效工資的分配.
2,堅持民主決策,公正公平的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注重實效,通過考核有利于激發教職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考核方法準確及時,簡便易行.
三,考核的具體內容與權重
年度考核主要指標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實績.其中考勤占35%,考績考能占65%.
1,考德要求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情況,特別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情況.在師德考核中,要把教師是否有損害學生利益,不符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行為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①沒有履行學生安全管理職責發生重大教育教學責任事故;②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③從事有償課外教學活動的;④曠課或曠工,嚴重影響教學秩序的;⑤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考德不合格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并可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實施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的規定給予轉崗或解聘辭退.
2,考勤要求(35%)
教師的各類請假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的具體標準執行.具體參見《紹興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病事假績效工資發放標準指導意見》.根據教育系統實際,事假從緊,曠課或曠工從嚴考核.
①病假規定:連續5天以上的病假,需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后確需病休的病休證明,并附診斷書;15日以上病假須到局人事科備案,否則當事假論處.病假考核參照省市相關政策.
②事假規定:月累計5天及以上的需報教育局人事科批準,并取消當月考勤獎.
③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扣發相應年終考核獎,曠工1天者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曠工2天的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曠工3天及以上者停發全部績效工資并可責令其辭職.
3,考績考能要求(65%)
績能分值=月考核平均分×40%+學期崗位考核分×40%+民意測評20%.
考核采取定性評價與定量分析相結合,考核結果在定量(滿分100分)的基礎上進行定性,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其中優秀占教師總數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數按實考核不定比例.除直接定性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定為不合格.
四,學期,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程序
1,教師按照德勤績能和崗位職責進行學期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自評,互評,學生和家長評議等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月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
3,學校對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并存入教師檔案.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4,考核比例規定:年終獎,學期與年度考核等:中心小學考核組評分占總分40%左右,年級組和學科組(完小)評分占40%左右,學生,家長等民意評價評分占總分20%左右.
五,附則
1,對于本《方案》所考慮不周的地方,校長室視實際情況實行權衡獎勵,并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以最大限度發揮教師的工作熱情.
2,本條例中若有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之處,以上級文件為準.
3,本條例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班子集體討論解決.
4,本條例自2009學年第一學期起執行.
柯巖中心小學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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