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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低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低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低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實施方案1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全面考評”與“重點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在考評中注意考評內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觀片面,特別要對平均分、優生率、合格率、進步值等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
2、堅持鼓勵先進與鞭策后進相結合的原則。對該項考評成績達到或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3、堅持評估與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在客觀評估的基礎上,針對我鎮小學各學科的工作實際,對下屆小學各學科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二、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
三、考評辦法
實施考核評估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教學質量計算方法為優秀率、平均分、合格率、進步值等四項按一定的比例權重計算。其中,優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檔
(一)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學業績計算公式:
教學業績得分=(平均分×50%+優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進步值)×權重
2.各子項目計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參加考試科目單科成績與參考人數的平均值。
平均分=單科成績總分÷參考人數
(2)優生率
優秀率=優秀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優秀分以原各年級優秀分為標準)
(3)合格率
參加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4)進步值
①進步率指任教學科學生成績在原有基礎上提高的數值。
②評價范圍為:統測科目的平均分、優秀率、合格率。
進步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權重(指統測科目)
①任教兩個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級段教學的,權重為1.1。如語文兩個班級,數學三個班,英語、科學四個及以上班級的,權重為1.1。
②任教兩個或兩個班級以上的教師,對任教的班級均進行評估,教學質量評估分取幾個班級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級語文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根據學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級游考辦法》組織學生考核,根據學生得星量評定等級。一、二年級如有進行檢測,以檢測結果為準。
(三)其他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體、美、綜合實踐、品德、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專職老師,以學科為單位進行等級考核,分A、B、C三檔。
2.根據學期教學要求確定考核內容。由考核小組對任教班級進行學業質量考核,體育學科以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要求進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級平均分為標準。
四、獎勵辦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個級段,其中A檔(占30%),學業質量考核加20分;B檔(占50%),學業質量考核加18分;C檔(占20%),學業質量考核加16分,并計入個人學期目標考核。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小學低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實施方案2
一、參評年級:
各小學所有年級。
考評科目:一、二年級考評語文、數學兩科;三、四、五、六年級考評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四科。
二、獎懲辦法:
在鎮組織的教學質量檢測中,按同年級同學科班數的7:2設獎。
(一)教師獎懲:
一至五年級、六年級科學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級語數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級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鎮通報批評,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不得評為各類先進個人。
單科教學成績: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內,中心校在全鎮通報批評;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績效工資50元,任課教師年終考評不得評為優秀,不得評為各類先進個人。(平均分超過80分,不予處罰;二、三年級進步五名,四、五、六年級進步三名不予處罰。)。
教干質量檢測成績位于全鎮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職務。
(二)學校獎懲。
1、學校成績與學校領導的職務任免、獎懲相掛鉤。
(1)教學質量檢測倒數第一的`學校,中心小學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四次(兩學年)教學質量檢測倒數第一的學校,免去學校校長職務。(按學校平均分排名,定點校和教學點分別考核,從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算起)
(2)定點校教學質量檢測第一名獎校長1000元,第二名獎校長800元,第三名獎校長600元。
教學點教學質量檢測第一名獎校長500元,第二名獎校長400元,第三、四名獎校長300元。
(3)班級平均分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上的學科超過三分之一罰校長600元,超過二分之一罰校長800元,。
2、學校不得隱瞞學生人數,隱瞞一名學生罰學校100元,全校隱瞞學生超過10人,除經濟處罰外,對校長通報批評,取消學校考試成績。
3、考試時,如發現教師有作弊行為,任課教師成績按0分處理,扣績效工資1000元。學校質量檢測成績按該科最后一名成績降10分計算,每作弊一科扣學校綜合考評分2分。
本辦法經全體校長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未盡事宜,由中心小學負責解釋。
小學低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全方位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強化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江寧區20XX年度中小學教學質量考核獎勵方案》,特制定《東山小學教學質量考核獎勵方案》。
二、評估方法
按照區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區教研室統一命題,閱卷,考核成績按檢測中的合格率、優分率、均分三項指標進行綜合評估。
綜合得分=合格率×40+優分率×30+均分×30%
三、獎勵辦法
(一)畢業班最終考核獎(區級考核)
1、以學校為單位,根據綜合總得分獎勵任課教師
(1)1~3名,獎勵1200元。
(2)4~5名,獎勵800元。
(3)6~7名,獎勵600元。
(4)8~10名,獎勵400元。
2、相關教師獎勵:
(1)對相應學科的教研組長和年級組長進行獎勵,獎金分別為教師獎金的25%。
(2)對未考核的'學科教師進行獎勵,獎金為考核學科教師的二分之一。
3、進步獎
以五年級最后一次考試為依據,名次每上升一名,獎勵一百元,依次類推,保持第一名的,獎勵二百元。
(二)調研抽測獎
1、區級抽測(此項獎勵完全按照區考核獎勵辦法制定,執行時以區下發的文件為準)
以學校為單位,根據抽測學科綜合得分:
(1)1~3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20XX元。
(2)4~8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1500元。
(3)9~12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800元。
2、校級抽測
達校平均綜合得分獎勵100元,每超均綜合得分一分獎勵20元,依次類推,如有任教兩個或兩個以上班級的,以任教班級平均綜合得分獎勵,獎勵金額×班級數。
四、備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2、本考核方案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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