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于平行的文書。大家知道責任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證我站收購期間工作人員安全出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各機動車駕駛員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車輛(摩托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二、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文明禮貌、認真開好車,不開英雄車、超速車或斗氣車,寧讓三分、不爭一秒。
三、熱愛本職工作,愛護車輛、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容、車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四、嚴禁酒后駕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不準超載,不準有妨礙安全行車行為。
五、摩托車駕駛員駕車必須配套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確保行車安全。
六、行車前后必須檢查車輛,如發現車輛機件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修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七、車輛起步、倒車、調頭、拐彎、過十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八、防止疲勞,嚴禁帶病出車,須保持旺盛精力,確保行車安全。若有不按責任狀中規定駕車的,出現不安全駕車事故,后果自負。
九、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收購結束,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盡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于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的能力,學校有計劃地開展了交通安全教育,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也要請班主任結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班主任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電動車上學。
2、班主任要認真告訴孩子,不乘坐無牌、無證、超員、超載或車況不良、非法營運的車輛。
3、教育學生乘坐公交車,要排隊等車、有序上車,坐好或站穩,抓牢把手,不在車廂內打鬧、游戲或隨便走動,嚴禁把頭或手伸入窗外。不向窗外扔任何物品,下車后看清過往車輛再走,不要一下車就跑或繞到車前及車后走。
4、步行上下學的,要走人行道或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跑打鬧。過馬路時,聽從交通信號燈的指揮,不闖紅燈。有人行橫道的路口,必須走人行橫道。無人行橫道的`路口,要先向左、向右看,無車輛時迅速通過。
5、通知用自家車輛接送孩子的家長,要在學校附近低速行駛,一律在停車位置停車,讓孩子自己進校。請不要將車輛緊靠在學校門口停下。
6、班主任應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或到其它地方逗留、或同學家玩(包括做作業)。到校后不得私自離開學校,上學途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班主任請假,因病或因事要離校的也必須和班主任請假,經允許后持班主任的批假條通知門衛開門方可離開校園。
7、教育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不要攀越正在施工的的建筑工地(其它的施工基地),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8、教育學生坐車到目的地后要有序下車,不要在車上逗留,以免被關在車內。如果被關在車內,要扒在車窗向車外觀察,發現車外有人要拍打窗戶求救。
9、本責任狀自簽訂日期起有效,時間為一學年。
10、班內學生發生不安全事故,要追究班主任個人責任。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18周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后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5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松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6
為進一步提高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簽定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按時參加交通法規學習和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2.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不準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車輛按時進行年審。
3.駕駛人員接到單位領導的派車通知后,到辦公室領取派車單,即可出車。不得擅自開公車辦私事,未經批準開公車外出造成一切損失及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由本人負責。
4、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交通違章。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違章超速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外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
5.駕駛員如發生違章及事故,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根據情節、損失大小按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未經單位批準駕車的人員駕駛車輛發生違章及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6.凡駕駛人員因個人行為導致交通違章或事故所發生的經濟處罰及賠款(包括對單位的經濟處罰)一律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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