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工作流程 -文秘文書
行政事業部事務工作流程
一、 辦公用品領用
1、領用人根據有關辦公用品清單及實際需要(見附表1),向本部門兼職內勤提出申請,由內勤統一向行政部簽字領取。
2、辦公用品采購原則上由各部門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后統一采購,特殊物品采購由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簽字同意后另行購買。
3、辦公用品費用每月攤銷一次,如費用超出預算,由財務部通知行政部暫停向該部門發放辦公用品,并在下一期預算中扣除超出部分。
4、員工離職時,應認真清點辦公用品,到行政部填寫交接清單并簽字。
5、公司辦公用品每月1日、15日發放2次,其余時間如急需領取辦公用品須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二、 印簽管理
1、公司印章刻制均須報總裁批準,由行政部憑公司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下屬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裁批準。
3、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印章使用及保管須有記錄,不能委托他人代管。
4、用印人填寫用印登記簿,注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準人、用印日期。
5、經分管副總裁在該表上簽批后方可蓋印。
三、 復印
1、公司所有復印文檔工作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負責,未經行政部確認,各部門不得私自拿到公司外復印。
2、復印操作人應自覺在行政部復印管理臺帳上登記。
3、復印用紙、用墨費用根據實際用量每月隨辦公用品攤銷,復印機維修費用根據比例每季度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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