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租賃合同(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殖場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場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于 (見附圖紅線范圍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并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為15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以后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
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
所有權轉移后,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于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只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
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范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牛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牛場坐落地址位于(見附圖紅線范圍內),建筑面積平方米,甲方并保證該牛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牛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牛場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元人民幣(大寫)。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牛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當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牛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牛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牛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養牛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牛舍。
4、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后,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牛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牛場交于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牛場現有大小牛只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范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牛場作為乙方養牛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萬元的違約金,于違約后____日內付清,并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牛場實行關、停、并、轉時,政府對牛只、場內設施、設備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牛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位于登封市的種雞養殖場和孵化廠,包括全部土地、建筑物、構建物、生產設備、供水、供電、通訊設備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價格等詳見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種雞場結算材料”。 1.2 租賃期限為16年。租賃期滿前一年。經雙方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養殖場及孵化廠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6%計,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能抵扣所得稅) 2.2固定資產投資額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價格確定為合計3805.20287萬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種雞一場固定資產投資1670萬元;孵化廠固定資產投資為1207.60487萬元,年租金為79.701萬元。 2.3因所使用土地為甲方租賃的土地,土地租金(與甲方實際支付的租金一致)作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并支付給甲方。 2.4種雞一場租金起租日為2009年5月1日;種雞二場租金起租日為2009年10月1日;孵化場租金起租日為2010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兩次支付,當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內,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是三個項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甲方保證設施、設備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2租賃期滿后,依合同附件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新購置,更換、擴建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財產的緣由。由于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任賠償。 3.3租賃期間,租賃財產在報廢期之前的維修與保養及設備正常報廢后的'更換由乙方負責。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
4.1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后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協商價格或評估機構評估價格出售,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4.2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益與義務
6.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甲方負責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甲方保證出租資產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不會因為污水處理設施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6.4甲方負責提供滿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性工器具,辦公用具,開辦費等。 6.6出租資產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效力
7.1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視為違約。 7.2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臺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或全部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后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壞,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提前中止合同的違約,應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8.2乙方逾期繳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部分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著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將此爭議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9.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9.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登封書青牧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
養殖場租賃合同4
甲方
乙方
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市區游覽路西的畜禽養殖中心包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甲方并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二、租賃期限為伍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該租賃物為包括豬舍,平房以及豬
場現有機器設備、公、母豬、育肥豬和豬仔。
五、年租金為肆拾伍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于合同簽訂日首付;乙方須于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須繳納租賃費的同時,需另交保證金壹拾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后,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后,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
八、本合同簽訂后養豬場內所有的建筑物、樹木等產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經營所需在場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或增添的設施設備,本合同終止后,產權歸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補償。
九、本合同簽訂時養豬場內的生產工具、設施、設備、用具和公母豬、育肥豬、小豬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列出清單并由雙方簽字認同。租賃承包期間
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后,乙方需按清單將其交還給甲方,且交還的物品必須能使用,不能毀損。如有缺損,照價賠償。
十、合同簽訂時豬場現存的飼料、藥品經計量后由乙方按市價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
一、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監督權。每月必須給甲方報送全場存
欄豬統計表。乙方每次對外出售商品豬,必須通知甲方查驗;大批淘汰母豬,須經甲方同意;所有出場物品,要由甲方監督。
二、合同生效后,養豬場的`產權仍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三、乙方租賃承包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發生的環保、防疫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不得擅自將養豬場轉包、轉讓。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遲延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擅自將豬場轉包、轉讓或抵押、擔保,除其行為無效外,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簽訂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養牛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賃金額合計元整(按照每年300元/頭計算),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 乙方須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一千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或沖抵下一年租賃金。
二、 雙方責任:
1、 租賃財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限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甲方。期滿后如續租,乙方在同等情況下優先續租。期滿后如不續租,乙方建設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財物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損壞、遺失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2、 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不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生活。
3、 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 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按時繳納,如電費、水費等等。
5、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于養牛生產,不得在養殖廠養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賃的任何場地(如未經允許在廠內隨意劃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擴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用不予退還。
6、 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牛場租賃場地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7、 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為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價賠償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8、 對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9、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為。如違法犯紀后果由乙方自負。
10、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經營管 1
理。糞便、垃圾及時按要求清理,節約用水、用電。
11、 乙方在租賃期內各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水電費,需根據養牛數量共同承擔租賃期的設備維護、耗損費用等。費用由甲方每兩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補原則,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費用。初定每頭牛按 元/月(含設備維修、運行費等),生活用電按實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自動失效。
3、 該合同在甲方經營失敗后自動終止。
4、 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養殖場租賃合同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養豬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賃金額伍千元整,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乙方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壹仟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
2、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3、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電費、取暖費等等。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于養豬生產,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擴建。
5、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豬場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6、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豬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為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乙方按價賠償。
7、對豬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8、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為。
9、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搞好室內外衛生。院墻外20米之內不能存放糞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
4、后附物品明細一份。
甲方負責人: 甲方經辦人:
乙方負責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7
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征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養殖場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出租方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方將自己 年 月 日 中約定的'占用 樹林 畝轉租給承租方種植金蟬使用,出租方收樹,承租方收金蟬。
二、承租方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年租金計 元,每年一交,最后到期全部清結。
四、出租方負責解決因承租方使用中出現的與當地村委和村民出現的矛盾。
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現搬遷、搞建筑等不利于養殖物的生長或造成無法正常采收養殖物,造成損失由出租方協助協調上級或村委的補償事宜,最低每畝每年補償3000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會同相關單位解決或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面積
甲方將于南京市江寧區谷里街道柏樹村的場地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15 畝;
本場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經營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限為 叁 年,即從 20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 年 4 月 5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
租賃費用為每年 17萬 元,租賃期限內不得漲價,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條 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協議,保證本協議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礙;如因此問題而給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甲方保證出入場地的道路暢通無阻,不存在阻礙交通的情況發生;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諸如:治安聯防
費、綠化費、村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乙方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若發生均由甲方負責繳納或解決;
甲方在乙方進駐前,應路通、水通、電通;
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賃場地有效面積內自由支配;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經營期間地方關系的協調,保證乙方不受當地村民或地方惡勢力的阻撓和刁難;
甲方承租給乙方的`場地應承擔風險,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甲方應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保證經營的合法性;
0
因乙方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且承租期限未滿,乙方在保證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轉讓第三人。
1
如若在承租期內由于當地政府拆遷,乙方將承擔實際租期內的租金,甲方需償還乙方因搬遷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后可另簽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養殖場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11
甲方:楊林山
乙方:張玉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個人位于樺林鎮大莊三村的牛羊育肥養殖場整體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賃費:每年肆萬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協議簽訂后先支付貳萬元,育肥牛進圈前支付貳萬元。從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現有的財產(附清單)全部由乙方無償使用,一切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需要添置新的財產或處置舊的財產,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將原來養殖場的一切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使用,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人員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賃期間,雙方密切配合爭取項目。項目款除費用(包括養殖場的修建、財產購置、招待、評估等)外,盈利部分雙方各50%。
六、租賃期間,養殖場的一切生產費用及國家稅費全部
由乙方承擔。項目中的'稅費另行別論。
七、甲方要保證租賃土地的合法性,處理清養殖場以前的遺留問題(如拖欠款項、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鬧事或干擾生產的現象,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將事情擺平。
八、在租賃期,如遇國家征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本協議自行解除,地上附著物及生產經營損失賠償誰投資誰收益。
九、租賃期滿如養殖場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權。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能違約。一方違約,給對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養殖場租賃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范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的土地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土地四至為,土地證編號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總共畝,年租金總額為
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于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著物清理干凈,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占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養殖場租賃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姓名(中文)_____先生/小姐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中文)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小花線旁建設雞棚用于發展養殖業,乙方愿租賃該雞棚進行肉雞養殖。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在小花線旁建標準化雞棚面積500—1000平方米供乙方租用,乙方在建棚時交押金壹萬元。
2、甲方應確保雞棚水、電、路等相關設施齊全暢通,并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在正式開始使用時計時,按每年每平方米柒元的價格支付租金給甲方。
4、乙方租賃時間為伍年,伍年期滿,如乙方不繼續租賃,甲方應退還乙方的押金壹萬元;如乙方繼續租賃,甲方應優先繼續租賃給乙方,押金順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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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并保證質量。(見附件明細2)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稅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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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余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后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xx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為:xx元/個/年X個=xx元/年,場地土地租金畝X元/畝/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xxxxx元。
2、租賃時間不滿1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xxxx元÷12個月=xx元/月。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于每xx年xx月xx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xxx元(大寫:),以后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xxxx元(大寫:)
六、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年。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八、證明人簽字蓋章: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15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證: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為十年,每年租金為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系,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稅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并認真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5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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