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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8 17:43: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醫院管理,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信息安全,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信息安全的定義

  患者信息安全是指患者在診療過程中的相關信息應按照有關規定采集、傳遞和利用。患者信息在使用過程中應得到有效保護,不得外泄。未經有效授權或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獲得和使用患者信息。

  二、患者信息安全管理的組織

  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患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醫院各職能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患者信息安全工作的具體管理。

  三、患者信息安全工作的`責任人

  醫院工作人員是患者信息安全工作的責任人,應在醫療服務工作中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做好患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患者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1.限制性原則:患者信息應在受限制的范圍內使用,除非診療和管理所必需,任何人不得私自獲取和使用。

  2.授權性原則:一般情況下患者信息應依職責獲取和使用,特殊情形下應有患者授權。

  3.控制性原則:患者信息應處于有效的保護之下,不得向他人泄露。

  五、患者信息范圍

  1.一般性患者信息

  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住址、職業、婚姻狀況等。

  2.特異性患者信息

  患者健康狀態相關資料,包括病史、體格檢查、輔助檢查、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案等病歷資料。

  六、患者信息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

  1.在公共區域顯示或展示患者信息時應采取必要的隱私保護措施,去除一般性患者信息,以防止患者隱私泄露。

  2.患者信息資料采集、傳遞和使用應由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

  3.診療和管理相關人員獲取患者信息實行權限管理,不得將本人權限交于他人使用。

  4.醫院診療和管理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應依據法律規定獲取患者信息,法定授權以外的應有患者或患方授權。

  5.特異性患者信息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不應放置于公共區域。

  6.醫院工作人員應合理管理和控制患者信息資料,如病歷、檢查報告等,不得向無權限人員展示、傳遞患者信息,并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7.嚴格禁止醫院工作人員將涉及隱私的患者信息在互聯網等公共媒介上發布和傳播。

  8.患者信息資料廢棄時應采用銷毀方式,并由專人負責,防止患者信息外泄。

  七、患者電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由醫院信息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八、患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科室日常考核,違反本制度將根據醫院《綜合目標考核》及《獎懲辦法》處理。

  九、本制度由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2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蘇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各新生兒復蘇搶救的設備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癥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喂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并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范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2人員對某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后,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并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發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誚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于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要善安置,并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于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并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對于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征,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后,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3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三、對急危患者,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四、對毒、麻、等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五、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4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時發現醫療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促進醫學發展和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達到衛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標,落實建立與完善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與隱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規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將獲取的醫療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并從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及規章制度上進行有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院本部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與隱患缺陷的主動報告;但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輸血不良反應、院內感染個案報告需按特定的報告表格和程序上報,不屬本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內容之列。

  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和等級劃分

  (一)定義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級劃分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

  I級事件(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機體與功能損害。

  III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病人機體及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IV級事件(隱患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但未形成事實。

  四、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原則:

  (一)I級和II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事故條例》、衛生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以及我院《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執行。

  (二)III、IV級事件報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特點。

  1、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2、保密性:該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可通過網絡、信件等多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3、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4、公開性:醫療安全信息在院內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和公示,分享醫療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結果,用于醫院和科室的質量持續改進。公開的內容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報告人和被報告人的個人信息。

  五、職責

  醫務人員和相關科室:

  1、識別與報告各類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質量改進建議。

  2、相關科室負責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續質量改進措施的實施。

  六、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類別:

  根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所屬類別不同,我院劃分為7類:

  1、病房診治問題:包括錯誤診斷、嚴重漏診、錯誤治療、治療不及時、院內感染等。 2、不良治療:包括錯用藥、多用藥、漏用藥、藥物不良反應、輸液反應、輸血反應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燙傷、自殘、自殺、失蹤、猝死等。

  4、輔助診查問題:包括報告錯誤、標本喪失、標本錯誤、檢查過程中出現嚴重并發癥等。 5、手術相關問題:如手術患者、部位和術式選擇錯誤、患者術后死亡、術中術后出現并發癥、手術器械遺留在體內、住院期間同一手術的再次手術、麻醉相關事件等。 6、醫患溝通:包括醫患溝通不良、醫患言語沖突、醫患行為沖突等。 7、其他非上列導致醫療不良后果的事件。

  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上報

  (一)發生或者發現已導致或可能導致醫療事故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及時向醫務部門、護理部門或質量控制科報告。

  (二)I、II級事件報告流程

  1、主管醫護人員或值班人員在發生或發現I、II級事件時,應按我院《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的程序進行上報。

  2、當事科室需在2個工作日內填寫《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上交護理部或醫務科。

  (三)III、IV級事件報告流程

  報告人在5個工作日內填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提交至護理部或醫務科。

  八、獎懲機制

  1、鼓勵自愿報告,對主動報告且積極整改者,視情節輕重可減輕或免于處罰。對阻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者予以200—500元現金獎勵。

  2、隱瞞不報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xx元的處罰;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另按本院醫療糾紛處置辦法處罰。

  3、醫患關系辦每季度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進行分析,公示處理結果及有關的好建議,跟蹤處理、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

  4、每年由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對不良事件報告中的突出個人和集體提出獎勵建議并報請院務會通過。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5

  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醫療機構制定一系列規范、標準和流程,對醫療過程進行全的管理和控制。具體來說,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包括以幾方:

  1、制定中醫藥診療規范,規范醫療流程,確保中醫藥的診療質量和安全性;

  2、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加強患者溝通和交流,提高患者的滿度和信任度;

  3、規范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確保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建健全醫療故報告和處理機制,防止醫療糾紛和故的發生;

  5、加強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競爭力卓、越、管、理、網。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6

  通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適用范圍:

  通過正常招采程序進入我院的醫療設備(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采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接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通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濕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規進行設備有關數據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置,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通常設置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設備在整個使用壽命周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采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于4Ω。大型醫療設備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設備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置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采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設備,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設備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鉆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范,主要的防護規范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采購醫療設備時,應選擇通過電磁兼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設備。在設備的安裝布局中,應考慮醫療設備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設備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采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設備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設備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設備應具備說明書,并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設備適用的對象、設備保管人員、應用范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設備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設備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作穩定性檢測,并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設備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范》及設備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設備維保周期及內容,并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并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9)設備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后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設備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設備,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并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設備責任人直接聯系。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7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8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二、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江西省病歷書寫規范》、《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承擔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舉證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消毒隔離制度。

  四、分級護理制度以及請示報告制度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五、按照衛生部、河北省衛生廳、保定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技術準入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技術準入和醫師、護士的執業行為,執行醫院有關規定。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應當用患者能夠理解的語言,將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及時解答其咨詢;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要讓病人對手術、麻醉、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條款,新開展技術項目及某些非常規治療項目風險了解清楚,并于檢查或治療前履行患者同意簽字手續。

  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病歷和實物封存和保管。按規定保管和復印病歷資料,嚴格遵守病歷回收和病歷借閱制度。

  八、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體處理和尸檢。凡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的,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冷凍的尸體可延長到7天,并有死者親屬同意簽字。

  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當班醫務人員及科室領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十、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爭議時,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院相關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接報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院長報告,并按規定向市衛生局報告。

  十一、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醫務人員要積極做好患者或親屬的解釋,化解矛盾,并主動配合醫院處理善后工作。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9

  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置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醫療廢物產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應當設立固定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或交接地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及文字說明(附2)。

  2.嚴格區分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醫用固體廢棄物(黃色塑料袋)及醫用銳利廢棄物(防水、耐刺堅固容器),分別放置,嚴格管理。

  3.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4.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6.醫療廢物運出后,及時對暫存地點及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暫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醫療廢物對外交接、登記制度

  1.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2.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3.對交接醫療廢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求盡快解決。

  病理科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等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對取材室、切片室等進行甲醛、二甲苯濃度的檢測報告,保證有害氣體濃度在規定許可的范圍

  2.病理科工作中產生的廢棄二甲苯、甲醛等液體,必須統一回收,嚴禁隨意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標本取材應在P2級實驗室中進行,嚴格區分污染區、非污染區,應有單獨的洗手池和濺眼噴淋設備

  4.有完善的易燃品、劇毒化學品的登記和管理規范

  5.病理科工作人員應有接觸有害品職務補貼,并定期做職業病體檢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醫療設備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確保醫療設備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醫護人員健康和安全,保證醫療活動準確有效,根據衛生部《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設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委員會《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圍,包括醫療設備采購管理、資產管理、醫療設備使用管理、維修質量管理、計量質量管理、醫療設備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過程中的改進活動。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第三條設備科成立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團隊,成員由設備科具有相應資質

  的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團隊名單: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

  第四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團隊職責:

  (1)在主管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2)按照質量控制目標負責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工作。

  (3)督導相關部門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標計劃。

  (4)督導相關部門修改、完善、補充質控檢查標準。

  (5)定期檢查如下內容:設備使用率,設備完好率,采購執行率;

  檔案管理達標率;驗收差錯率;調撥差錯率;帳物相符率;配送差錯率及勞動紀律。

  (6)檢查質控匯總結果并提出改進意見。

  (7)參加質控指導工作,定期聽取匯報。

  第五條根據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別制定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醫療設備采購質量管理以及醫療設備維修質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細則

  第六條設備科對醫療設備供應商的資質進行審核,對采購計劃及采購流程進行監督,對購入的醫療設備進行驗證,對醫療設備進行計量檢測及功能評估。

  第七條對在用醫療設備與計量器具庫存等進行管理,定期盤存,檢查有無失效和淘汰產品,并進行處理;對醫療設備的入庫、出庫及報廢進行管理。

  第八條醫療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相關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對維護工程師進行基本原理和維護技術的培訓,并進行考核;對于在臨床使用中出現的涉及設備器械的操作、技術和質量問題,應及時組織討論,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屬于不良事件的`應按規定主動及時上報。

  第九條設備維修及預防性維護中出現的故障及故障隱患應進行記錄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徹底檢查問題根源,經維修的設備,應進行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

  第十條設備科制定年度醫療設備預防性維護計劃,對在用醫療設備的狀態進行檢測,包括驗收檢測、狀態檢測和穩定性檢測,必要時需要進行校正和修復;對急救類的設備要重點巡視,保證急救設備完好,建立計量監管體系,根據計量法規相關規定對醫用計量設備進行定期檢測并保存記錄。

  第十一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建立臨床應用風險評估體系,根據《醫療設備綜合風險評估表》將醫療設備進行風險分級,根據風險等級制定設備管理計劃;對重點設備實施重點監控,根據風險評估等級進行安全監測,分析數據并總結評估報告,根據評估報告內容持續改進。

  第十二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建立醫療設備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對醫療設備不良事件進行監測、報告、管理。

  第十三條醫療設備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動,均須以規定的格式進行記錄存檔,以便于在必要時進行追溯。

  第十四條定期通報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管理監測的結果,并定期將結果上報院領導。

  四、管理目標

  第十五條醫療設備管理總體質量目標如下:

  (1)嚴格采購制度、采購流程的執行率≥99%;

  (2)檔案管理、資質管理達標率≥95%;

  (3)物品驗收差錯率嚴格控制在1%以內;

  (4)醫療設備調撥差錯率嚴格控制在1%以內;

  (5)庫房醫療設備賬物相符率100%;

  (6)大型醫療設備的開機保證率93%以上。

  (7)中小型醫療設備完好率達96%以上。

  (8)醫療設備強檢完成率100%。

  (9)醫療設備預防性維護計劃完成率100%。

  (10)醫學工程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相關繼續教育和培訓不低于2次。

  (11)醫療設備安全(不良)事件數目10例/年。

  (12)醫學工程人員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臨床醫技科室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類、生命支持類設備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和5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使用登記完成率≥95%、一級保養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萬元以內普通設備一級保養每周1次。

  (17)臨床醫技科室醫療設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設備維修后的質控

  六、質量檢測設備的使用、保管和維護

  使用質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備的人員,僅限于本實驗室內熟悉該裝置性能并能熟練操作的人員;質量檢測設備應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按操作規程開啟、運行和關閉儀器;質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備應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隨意移動,與之有關的質量檢測設備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1

  1、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臨床醫療、醫技、護理、院感質量管理組織工作計劃。并把工作落實到醫院每月的工作計劃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規范流程,努力保證急危重病員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歷書寫,特別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變化應及時記錄,保證病歷的`及時性、科學性、完整性。

  4、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全體醫務人員的醫療安全意識,規范醫療行為,減少差錯的發生。

  5、組織藥劑人員學習《藥品管理法》及《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規范藥事工作。

  6、切實加強一次性用品管理,規范進貨、驗收、保管、發放、銷毀等環節,確保安全使用。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范,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著衛生服上崗,規范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采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3

  1、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2、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3、對急危患者,應到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4、對毒、麻、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5、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6、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7、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8、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及時發現醫療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降低醫療風險,防范醫療事故,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實患者安全目標,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規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將獲取的醫療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并從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上進行有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二)適用范圍

  全院各科室及所有員工。

  (三)依據

  依據國家衛健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xx年版)》、《20xx年國家醫療質量十大安全改進目標》以及中國醫院協會《患者十大安全目標(20xx年版)》的相關規定,結合國家級評審專家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等級劃分1.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I級事件(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或在工作中造成醫務人員機體與功能損害。 III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或對醫務人員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IV級事件(隱患事件)--及時發現錯誤,未形成事實;有不良事件發生的隱患。

  2.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嚴重度評估本方法采用國際SAC分級統計法則,按照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將不良事件分為4級:1=Extreme Risk(Ⅰ級);2=High Risk(Ⅱ級);3=Medium Risk(Ⅲ級);4=Low Risk事件的嚴重程度,可從以下兩張表的結果中查出:以臨床結果判斷的嚴重程度

  A級:客觀環境或條件可能引發不良事件隱患(Ⅳ級事件)

  B級:不良事件發生但未累及患者(Ⅲ級事件)

  C級: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沒有造成傷害(Ⅲ級事件)

  D級: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進行監測以確保患者不被傷害,或需通過干預阻止傷害發生(Ⅲ級事件)

  E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暫時性傷害并需要進行治療或干預(Ⅱ級事件)

  F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暫時性傷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Ⅱ級事件)

  G級: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傷害(Ⅱ級事件)H級:不良事件發生并導致患者需要持續治療挽救生命(Ⅱ級事件)

  I級:不良事件發生導致患者死亡(Ⅰ級事件)

  (七)不良事件類別與主要內容1.醫療相關不良事件

  1)醫療處置事件:診斷、治療、技術操作不當等引起的醫療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

  2)病歷與其他診療記錄文件書寫與使用錯誤(診療記錄丟失,應記錄而未記錄,記錄內容失實或涂改,無資質人員書寫記錄等;知情告知不準確,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簽字同意,告知與書面記錄不一致,未行簽字同意等);

  3)非預期事件:非預期重返手術室、住院、ICU或者超長住院(住院天數超過平均住院日三倍);

  4)手術相關不良事件:術前診斷和術后診斷之間的存在重大差異(疾病部位、性質、病理)、各類手術并發癥、手術部位錯誤、手術患者錯誤、手術類型錯誤、異物遺留在患者體內等事件;

  5)麻醉鎮靜相關事件:麻醉和中深度鎮靜過程中的不良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機回路故障,靜脈通路連接異常脫落,氧合不當,喉痙攣等);

  6)燒燙傷事件:治療或者手術后發生燒燙傷;

  2.護理相關不良事件各種護理缺陷及其他護理相關不良事件(護理基礎操作錯誤、管路滑脫、自拔、液體外滲、墜床、跌倒、壓瘡,住院患者未經同意擅自外出、失蹤、住院患者自殺、新生兒抱錯等);

  3.醫技檢查不良事件檢查部位錯誤、檢查患者錯誤、標本丟失或弄錯標本,配錯血;結果漏報、錯報、遲報等引起的醫療糾紛;

  4.用血不良事件

  輸血不良反應;輸血相關事件(因醫囑開立、備血、儲存、傳輸不當引起的輸血相關事件、輸血錯誤等);

  5.藥品不良事件

  1)醫囑、處方、調劑、給藥、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等相關的不良事件

  2)用藥差錯和臨界差錯:指藥品在臨床使用及管理全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藥疏失,這些疏失可導致患者發生潛在的或直接的損害。

  3)藥品質量問題:如藥品破損、包裝標識模糊不清、內有異物等;

  6.院內感染不良事件

  1)院內感染事件:可疑感染性爆發;醫源性感染(如皮膚感染、破潰、壓瘡;肺部感染、顱內感染、腸道感染、術后切口感染、器械感染相關等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

  2)職業暴露事件:醫務人員銳器傷事件;感染風險高醫務人員接觸傳染源等;

  7.行政后勤總務事件

  1)治安事件:患者和工作人員遭到外來人騷擾、襲擊;患者和醫院財產被偷竊和被損壞;工作人員、患者、家屬及來訪者等之間產生矛盾導致言語沖突、身體攻擊、自傷;交通事故等。

  2)自然災害與技術性事件:臺風、洪水、強雷暴事故;電力故障、供水故障、信息系統故障、電梯故障、內部火災、食品中毒、危險物品泄漏事件、輻射源泄漏、醫用氣體事故、壓力容器事故等;

  3)物品運送事件:如延遲、遺忘、丟失、破損、未按急需急送、品種規格錯誤等。

  4)設施異常事件:醫院建筑、通道、水電暖等異常事件;

  8.醫療設備、器械、信息系統不良事件醫療器械、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設備及信息系統故障,設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不良事件和醫療隱患缺陷;

  9.其他不良事件:其他未歸類事件。

  (八)報告的原則

  1.I級和II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執行。

  2.III、IV級事件報告體現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原則進行上報和處理。

  ⑴自愿性:醫院倡導各科室、部門和個人自愿參與,鼓勵主動上報不良事件。

  ⑵保密性:該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可通過網絡、信件等多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⑶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⑷公開性:醫療安全信息在院內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和公示,分享醫療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結果,用于醫院和科室的質量持續改進。公開的內容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報告人和被報告人的個人信息。

  (九)職責

  1.全院人員和相關科室

  1)任何科室或個人:

  (1)發生或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皆有權利和義務通過不良事件系統主動上報。

  (2)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急需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置的,同時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如:發現火災同時報告保衛科,停電同時報告總務科,設備故障同時報告設備科,職業暴露事件同時上報杏林院感實時監測系統等。

  2)當事科室:

  (1)發生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按照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不得瞞報、漏報、遲報。

  (2)在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的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特別是Ⅰ、Ⅱ級事件,要及時報告科室領導處理,盡量減少損失。

  (3)若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急需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置的,同時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應急處置。當主管領導或專業人員進入現場時,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 (4)當事科室負責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續質量改進措施的實施。Ⅰ、Ⅱ級事件要組織開展RCA。對頻發、重要的III 、IV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組織開展PDCA改進。

  2.醫務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療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匯總,統計和分析。

  2)對有關診療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每個季度將發生頻率較高(每月或數月發生一次)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匯總,組織相關部門或科室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必要時上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或醫院辦公會)討論。

  4)負責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3.護理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護理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護理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報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護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護理人員進行護理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4.藥學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藥劑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藥劑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藥劑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藥劑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5.感控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院感染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匯總分析所有院感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院感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院感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6.設備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醫療設備器械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設備,器械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設備,器械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設備器械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7.輸血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臨床用血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臨床用血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臨床用血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人員進行臨床用血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8.后勤部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行政后勤總務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行政后勤總務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行政后勤總務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后勤總務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9.后勤部保衛科

  1)指派專人負責收集治安管理方面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對事件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每季度對所有治安管理方面安全(不良)事件匯總分析后交質控科。

  2)對全院上報的治安管理方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了解和溝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相關科室,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后勤總務方面不良事件報告知識培訓。

  10.質控科

  1)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由質控科歸口統一管理,各職能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次月10號前報質控科匯總。

  2)質控科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定期組織相關質量管理委員會專家討論,制定相關事件的質量持續改進措施或建議,并上報院領導提供決定實施意見。

  3)醫院根據事件的性質,是否主動報告,報告的先后順序以及是否得到持續質量改進等方面,給予報告的個人或科室一定的獎懲建議。

  (十)上報流程:

  1.發生或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同時利用我院OA平臺“醫院不良事件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警告事件(Ⅰ級)、不良后果事件(Ⅱ級)發生后24小時內完成事件上報,未造成不良后果事件(Ⅲ級)、隱患事件(Ⅳ級)發生后72小時內完成事件上報。重大事件、情況緊急者應在處理的同時口頭和電話上報相關部門。

  2.接受報告部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照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學部;輸血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輸血科;感染相關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后勤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后勤部;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衛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食品安全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營養科;職能科室歸屬不明的事件上報質控科。

  (十一)獎懲

  1.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個人,由分管部門根據事件促進質量改進價值進行審核,報質控科制作獎勵報表。

  經審核合格,每起不良事件獎勵上報人10元。

  2.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率,納入科室質管員評價及年底科室質量評分范疇。

  3.每年度以科室為單元,運用PDCA管理工具對不良事件實現流程再造,經評定有效,參照海醫二院[20xx]95號文給予獎勵。

  4.科室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進行總結分析,認真落實醫療不良事件的改進措施,納入科室質管員評價加分范疇。

  5.Ⅰ、Ⅱ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屬于必報事件,如發現漏報、瞞報,按照醫院《獎懲管理辦法》對責任人及責任科室做相應處罰。

  6.已構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醫療糾紛(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二、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甘肅省病歷書寫規范》、《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承擔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舉證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分級護理制度以及請示報告制度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四、按照衛生部、甘肅省衛計委、定西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技術準入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技術準入和醫師、護士的執業行為,執行醫院有關規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應當用患者能夠理解的`語言,將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及時解答其咨詢;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要讓病人對手術、麻醉、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條款,新開展技術項目及某些非常規治療項目風險了解清楚,并于檢查或治療前履行患者同意簽字手續。

  六、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病歷和實物封存和保管。按規定保管和復印病歷資料,嚴格遵守病歷回收和病歷借閱制度。

  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體處理和尸檢。凡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的,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冷凍的尸體可延長到7天,并有死者親屬同意簽字。

  八、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當班醫務人員及科室領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爭議時,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院相關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接報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院長報告,并按規定向市衛生局報告。

  十、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醫務人員要積極做好患者或親屬的解釋,化解矛盾,并主動配合醫院處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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