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管理制度【推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私拉亂接,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嚴禁電表外接線用電。
二、食堂等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按時交納電費。
三、所有個人用電表須經基建科與電管員核準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班主任和學生共同承擔。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班主任承擔。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并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照明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余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2
(一)配備合格的電氣工作人員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文化,有鉆研精神,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業務部門考核并取得電工執照;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如癲癇、色盲、口齒不清等。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須經過一年以上的培訓,具備初步的知識后方準參加電業部門主辦的培訓班學習,經考試合格取得練習證后期滿一年方能參加電工資格考核,取得電工熱照的人員可獨立進行電氣工作,無執照人員及持練習證者不準獨立從事電氣工作。
為了提高電工隊伍的素質,主管部門應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為一個重要的管理內容,制訂培訓制度、培訓計劃,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培訓,通過培訓使電工能達到三熟三能。三熟。熟悉設備和系統的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處理;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和制度;三能:能正確分析設備運行情況;能及時發現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維修技能。
(二)設置保安設施
為了保證安全供電,變電所和高層建筑要有防雷設施;自備發電機組發電的應安裝聯鎖控制裝置,防止向公用電網反送電;變電房應設高壓操作模擬板;變電房、配電室應配備齊全合格的保安工具(驗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拉桿等)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工具;變電所應配有防鼠設施等,使安全供電在物質設備上得到保障。
(三)執行安全用電的管理制度
電氣工作人員、管理人員應熟知有關電業規程、工作制度和技術措施,并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制定和執行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停電、驗電措施等。
另外還要重視各種記錄冊的填寫和保存,這是積累數據、總結經驗的主要資料。憑借各種記錄,可以從中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和規律,從而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供電設備的檢查與維護
供用電設備檢查的內容包括:設備外觀有無改變;絕緣部件有無損壞,絕緣是否良好;充油設備有無滲油、缺油;儀表是否準確、靈敏;電壓是否正常;設備運行參數(溫升、音響、轉數等)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機械設備是否安裝、連接牢固,是否運轉靈活;接地和繼電保護裝置是否正常等。
值班人員要對運行、運轉中的電氣設備反復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調整,發生故障及時排除,并要經常做好除灰、注油等維護工作,保證設備正常使用。
(五)電氣設備的定期檢修和試驗
為了確保安全,除了要對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外,還要按照有關規程、規定的要求進行定期檢修。如變電氣、配電室等應每季度安排一次清掃、檢修。在梅雨季節也應加強日常維護和增加檢修次數,避免因潮濕導致絕緣強度降低而發生事故。室外供電線路馳度大了要緊線,并且避免與房屋、樹枝搭接。
動力、照明配電箱(盤),要經常進行檢修,并要加強管理。
電動機、移動式電氣設備等動力機械設備,要定期檢修,檢測絕緣強度和接地保護裝置。
按照規程要求,還要對電氣設備和保安工具進行定期試驗。電氣設備試驗主要指變電所高壓設備的試驗和接地保護的試驗,應每年進行一次。
安全工具的試驗每半年進行一次。試驗應由供電局或經供電局認要可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結果應符合有關規程的要求。
(六)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安全用電教育和用電指導
取締違章用電,堅持安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3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對配電柜、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設備、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柜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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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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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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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用電管理工作,規范管理和確保安全,保障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降低電資源消耗,創建節約型學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經常教育師生(集體大會、班會、隊會)用電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教育學生按規定使用,不可玩弄電器設施。
二、各教室用電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具體負責開啟和關閉。依據光線明暗即開機關。堅決杜絕晴天燈、無人燈現象。放學后個別學生在教室學習應控制日光燈的使用數量。電教設備不使用時及時切斷電源,打雷時不使用電器,插頭要脫離插座。
三、各部室用電根據實際需要,不用時關閉,鎖門時切斷電源。
四、學校灶房用電根據需要即開機關,由負責早餐人員和炊事員共同負責。
五、教學樓樓梯口照明燈依據需要開啟,關閉時分別由一、二、三樓兩邊臨近教室的任課老師負責。
六、教職工房子(含灶房)用電常住戶:4月――10月每人每月15度,11月――次年3月每人每月20度;在家吃住者4月――10月每人每月10度,11月――次年4月每人每月15度;寒暑假除外。校長辦公室接待來人頻繁,每月追加10度;副校長、教導主任、會計、承擔打印業務者,每人每月追加8度。每年元月、七月各結算一次。超過標準部分的電費自負。房子使用用電設施的功率同時不得超過1000w。所有用電設施如需要進行開啟,出門時必須關閉。冬季堅決不準使用電爐子和1000w及以上的電暖器取暖。
七、不準在任何地方私拉亂接用電線路。注意隨時檢查用電線路及設施,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關閉電源。能自行處理的自行解決,不能自行處理的告知電工處理。
八、由于學校常住戶多、個體灶房多,生活用電電器器材多,各生活用房內用電設施安全實行雙重責任制、雙重保險制、雙重問責制(即:生活房外干線學校負責;戶內設施購置與安全標準、安裝維修:學校每學期檢修一次;私接改接、亂折胡移必須通過學校后勤人員和管電專人現場同意。學校入戶線,安全機制學校負責;灶房內出現的不安全事故完全由居住生活者本人負責;室外學校負主責:第一責任;室內用戶教師負主責:第一責任。)
九、學校原則負擔宿辦樓用電限額標準(用于辦公),生活用電學校原則不予負擔,但采取東西兩邊月相加總度數,按學校原則標準予以報銷,其余超用部分,按用電部門在物價局核定價格隨月自付現金,管電和后勤人員出具收據入賬。
十、為鼓勵業余、專業、專長學習與成長,同時倡導減少不必要浪費資源,提倡用電既要高效又要節能,其他諸如大型持久的'創建性辦公耗電、國培、省培,周期長、耗電多,寒暑假看校取暖、燒水飲用等酌情處理。
十一、以上各條,請同志們自覺遵守執行。如因用電不當引起不安全事故發生,輕則賠償學校有關用電設施,嚴重的如觸電、發生火災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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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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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努力為大家營造安全、舒適、溫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安裝智能水控、電控系統,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每生每月供電5度、供水2.5噸,額定水、電用完后電自動停止,學生可通過一卡通查詢、繳納。
二、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各類安全事故。
三、宿舍發生用電故障時,必須及時通知總務處、公寓管理員,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四、宿舍使用惡性負載大功率電器將自動斷電。斷電后,學生應及時通過智慧校園后勤管理系統填寫《宿舍恢復供電申請表》,通過公寓管理員、輔導員、總務處老師審核后方可恢復供電。
五、嚴禁在宿舍存放和使用電熱毯、電夾板、電水壺、電磁爐、電熱杯、電熱取暖器、電吹風、熱的快、電熨斗等大功率電器以及“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電器、不合格電器、劣質電器和其他自制的用電設備。違者,所用電器一律代管或銷毀,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六、宿舍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七、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做到人離電斷。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八、嚴禁私自從其他宿舍接電,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九、嚴禁私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者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并承擔修復費用。
十、違規用電者,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將發放《宿舍違規用電通知單》,逾期仍不整改的,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十一、因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記過及以上處分,并賠償相應的損失;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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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 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 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并處以罰50元/次。
四、 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 學生用水后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 /次)處理。
六、 故意損壞水龍頭、電表、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設備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 下午放學后,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后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后,不得將電器處于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 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啟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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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學校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現將有關細則通告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科室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宿舍、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教室電扇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上開始啟用;
3、未經學校允許,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將通報批評,并處罰金50元。
4、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禁止私自開啟樓層控制開關,注意用電安全。
5、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如無大型活動體育館不開放、不開燈;
6、教室、寢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7、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違者除通報批評外,視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8、在校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均由學校統一安裝電表,按規定按時交納電費。
9、為了鼓勵師生員工進一步節約用電,反對浪費,學期末學校將獎勵節約用電表現突出的個人或班級。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內外電源、線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
二、校內電源線路和水路一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任何個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電。特別是學生宿舍內,禁止學生私自外接插頭,私自使用熱得快和照明燈、私自使用取暖器、電爐式電風扇;各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地禁止任何個人私自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三、電源線路在布局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適當增裝空開,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替代保險絲。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人員,都必須是學校認定的電工專業人員,非電工專業人員不得接觸電源,在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六、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七、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八、校園內用電線路的架設,應盡量避開師生經常經過的區域。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教室、學生宿舍、實驗室、微機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學生食堂等場所的電路和電源開關等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防止線路老化和開關漏電,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及時更換教室、辦公室、樓道和校內公用的各類損壞的電器,確保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
十一、學校要在師生中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學生不要攀爬電桿和在高壓線下玩耍,要遠離電源,不要無故擺弄電燈和電風扇的開關;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對于違規違章的,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二、學校食堂用氣做飯時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關閉氣閥,煤管道應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并要按規定定期檢修。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自身傷亡由當事人自已承擔一切責任損失,造成他人傷亡的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當事人罰款、賠償,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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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3、動用電氣焊作業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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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4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范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保持干燥通風。
四、電氣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空調機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八、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筑物內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或不具備電學知識的專業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2、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3、辦公室、學生宿舍等學校教學、生活場所,用電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學校用電管理部門申報,不得擅自進行維修。
4、教學和生活等用電設備、電器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批準。
5、用電設備、電器的`安裝、使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四、用火管理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擅自動用明火,如必須動火,動火部門要向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方案。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學校食堂、建筑工地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在化學實驗室、校內人員密集場所、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火災的場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6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7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學校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現將有關細則通告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科室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宿舍、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教室電扇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上開始啟用;
3、一、二幢教學樓周六下午4:00至周日下午4:00,三、四、五幢教學樓周六晚9:00至周日下午4:00不送電(特殊情況除外);
4、未經學校允許,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將通報批評,并處罰金50元。
5、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禁止私自開啟樓層控制開關,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如無大型活動體育館不開放、不開燈;
7、教室、寢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違者除通報批評外,視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9、在校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均由學校統一安裝電表,按規定按時交納電費。
10、為了鼓勵師生員工進一步節約用電,反對浪費,學期末學校將獎勵節約用電表現突出的個人或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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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后勤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后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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