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預算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預算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算管理制度1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預算分析: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預算的調整
5.5.1預算調整的原則
1)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預算調整的條件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發生不可抗力;
5)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預算調整的方式
1)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預算調整的類別
1)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陳腐,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腐、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接受別人的賄賂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陳腐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5、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
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坪定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預算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全面推進,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意見》(云政發(20xx)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托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兌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復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采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采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戶;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戶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戶、收入匯繳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匯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戶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戶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三)資金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賬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2.及時將所經手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分類整理匯總后,定期移送統管會計或專戶會計;3.辦理工資統發的相關業務;4.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5.其他應由資金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章預算編制
第九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實行綜合預算,鄉鎮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級預算管理,鄉鎮的各項支出統一由縣級預算統籌安排。
第十條縣財政局按照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制定鄉(鎮)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鄉(鎮)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和鄉(鎮)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編制的標準和辦法。
第十一條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一)收入預算包括: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預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財政結余資金;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6.其他自有資金。
(二)支出預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支出和村組支出等;2.項目支出。包括鄉鎮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基本支出由鄉鎮按照預算定額標準和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鄉鎮基本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項目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通過可行性論證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縣財政局在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納入鄉鎮的年初預算。
第十四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完畢后,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日內召集鄉鎮有關負責人會議,通報財務收支計劃編制的依據和有關測算情況,并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確需調整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后,經鄉鎮長審查簽章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后,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民代表會審查批準后,由縣財政局批復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常會審查批準。
第四章賬戶設置與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統一規范賬戶的開設。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在各鄉鎮具有開戶資質的金融機構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余額賬戶”;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為各鄉鎮統一開設“基本賬戶”,以及“專項資金專戶”、“村級資金專戶”和“收入匯繳專戶”。
第十六條“零余額賬戶”或“基本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映鄉鎮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資金收支活動。必須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細賬和項目支出明細賬,項目支出與鄉鎮單位日常預算經費須分離,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其他各類專項資金等。
第十八條“村級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和映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村會及村組干部的補助通過銀行卡直接撥到個人賬戶;村會公用經費由財政所按照有關規定撥入“村級資金專戶”;在各村會和村民小組實施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通過“基本賬戶(零余額賬戶)”或“專項資金專戶”核算和映,不得撥入“村級資金專戶”。
第十九條“收入匯繳專戶”用于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該賬戶存款除向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繳款外,只收不支。繳款時使用《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和《云南省預算外資金繳款書》,嚴禁使用支票支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預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組織財政預算內外收入。所有收入應及時結賬,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內解繳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其中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繳入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嚴禁將應繳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條鄉鎮預算單位從上級撥入或領回的專項資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來款項的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納入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除應納入專項資金專戶管理的資金外,其他資金納入鄉鎮基本賬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財政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和核銷,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存量控制、限量發放、規范填開、及時錄入、對號核銷、票款同步”的管理辦法。鄉鎮財政所向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提出財政票據領購申請,縣財政局國庫股根據票據使用及繳款情況,對領購票據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通過票據管理系統將票據的起止號碼錄入計算機后,方能將財政收入票據領給鄉鎮財政所。
第二十三條鄉鎮財政所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建立票據登記臺賬,責任明確,妥善保管票據。嚴禁私自印制、買賣、轉借、違規使用、串用、涂改、偽造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鄉鎮財政所應每月定期清理鄉鎮預算單位領用的票據,及時辦理收入結算,票據繳銷,并將已繳銷的.票據存根聯報縣財政局票據監管機構查驗,同時辦理新票購領審批手續。每年4月底前,對鄉鎮財政所上年度財政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繳銷等情況進行年度審驗。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鄉鎮應根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鄉鎮財政所長審核,報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宗支出時,須經鄉鎮政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財務集體會審制度。
第二十六條各種津貼、補貼嚴格按照規范津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開支范圍;不得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實物、補助;或者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第二十七條筏資性支出業務發生30日內,支出憑證持有人必須辦理財務報賬審批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審批的支出憑證90日內未報賬的,須重新報批;審批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的,從宣布離崗之日起,審批的所有支出無效;已審批未及時報賬的憑證,由新的分管財政領導重新審批。
第二十八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對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縣級有關部門憑專項資金審批單將資金直達鄉鎮“專項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建立明細賬分類核算。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和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要嚴格實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購
第二十九條鄉鎮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嚴格按政府采購程序實施統一采購。按月申報采購計劃,采購支出納入鄉鎮年度綜合預算。
第三十條實施采購時,由鄉鎮財政所填寫《政府采購需求申報表》,經鄉鎮分管財政的領導、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辦審批。支付采購資金時,鄉鎮財政所需填報《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隨同申請支付的原始單據通過網絡傳送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通過縣財政國庫撥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條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落實相應的資金來源,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縣政府采購辦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實行公開招標。
第九章資金撥付
第三十二條資金支付程序:
(一)鄉鎮上報計劃。鄉鎮財政統管會計根據該鄉鎮年度綜合預算,于每月5日前編制《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經鄉鎮財政所長審核,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后,通過網絡上報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審核。特殊性突發事項的用款,實行臨時用款計劃申報。
(二)縣財政局審批計劃。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根據預算指標,對鄉鎮上報的《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按照進度進行審批,資金使用超進度的用款計劃,須報分管國庫的領導審批。
(三)資金支付。縣財政局國庫股按照先工資后其他的原則,結合國庫存款情況,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撥付資金。鄉鎮每月的工資性支出由縣財政局國庫股按工資統發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職工個人賬戶。
第十章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鄉鎮債權管理,限期清收單位或個人借款,將債權視為鄉鎮化解債務的資金來源之一。鄉鎮應將所有債權項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書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單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簽收的回執單,同時將清理結果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條認真清理核實鄉鎮單位債務,通過查合同、憑證等原始依據,對原有負債進行重新認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權債務會計核算制度,按債權人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并對鄉鎮清理后的債權債務實行網絡化管理與動態監控,清收債權、償還債務必須在網絡上映。并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償還。
第三十六條鄉鎮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舉借債務。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監督檢查股等股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財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賬戶資金和相關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各業務股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處理。
第三十八條鄉鎮擅自變更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鄉鎮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騙取財政性資金。凡采用虛報、冒領、挪用、虛列、編造、多領等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凡違實施細則有關預算管理、賬戶設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等方面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
第四十一條有關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5、預算管理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管理,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4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和中心小學(以下簡稱農村中小學),村小(含教學點)納入所隸屬的鄉鎮中心小學統一管理。
第三條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資金由中、省、市、縣財政分級負擔,包括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等。
第四條農村中小學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部門預算原則。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辦法,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為一級預算單位,初中和中心小學為二級預算單位,村小為基層預算單位。
(二)綜合預算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包括學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實現收支平衡,統籌安排。
(三)突出重點原則。依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按照保運轉、保基本支出、保重點的順序安排預算,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四)專戶管理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戶核撥,專款專用。
(五)績效考評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實行績效考評制度,追蹤問效。
第二章預算編制
第五條農村中小學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
第六條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第七條收入預算編報,充分考慮需要和可能,根據年度業務開展計劃和支出需求情況綜合確定。收入來源要可靠、穩定,實事求是,不重報、不漏報、不虛報。
財政補助收入指農村中小學校從財政渠道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以及按規定比例由財政負擔的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等。
事業收入指農村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
勤工儉學收入包括農村中小學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贈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
第八條支出預算編報。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按照政策規定的標準和享受人員范圍據實編報到每一個人。
人員支出包括個人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補貼、撫恤和生活補助、助學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規定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相關標準計算編報。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費、辦公費、印刷費、培訓費、實驗實習費、文體活動費、水電費、取暖費、交通差旅費、郵電費、會議費、勞務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等;專項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設備、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購置等費用。
項目支出按照實際需求編報。項目支出包括校舍購建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以及其他改善辦學條件等費用。
免教科書經費由省教育廳編報。
第九條農村中小學校預算按照"兩上兩下"程序編制,從每年*月份開始編制下年度預算。
一上:農村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根據縣級財政、教育部門關于編制年度預算的統一部署,根據學校基本情況和事業發展需求,農村中小學編制年度預算建議草案,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報送縣級財政部門。
一下:縣級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控制數。縣級財政部門根據部門上報的預算建議數,將本級承擔的農村中小學經費和上級下達的預算指標一同納入農村中小學預算,并結合分項定額標準等因素,統籌安排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確定下達各中小學預算控制數。
二上:農村中小學上報預算草案。農村中小學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細目定額規定和有關標準,編制年度預算草案,逐級審核匯總后報送縣級財政部門。
二下:縣級財政部門批復預算。縣級財政部門將同級人大審議批準的預算草案批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財政部門預算批復,下達各中小學預算。
第十條縣級財政部門下達、批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時,應分列二級和基層預算單位預算。
第十一條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校均、班均、師均和生均等實物配備標準,確定農村中小學基本支出細目定額標準,并與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一同下達各農村中小學。
第十二條農村中小學在編制預算時,按照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將學校通用的耗材和儀器設備等符合政府采購管理規定的`商品和勞務(具體種類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編入政府采購預算。
第三章預算執行
第十三條預算撥款。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由縣級財政按照預算進度直接撥付中小學,其中工資部分仍按原支付渠道發放到教師個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由學校提出用款計劃,經縣級教育部門審核后,向縣級財政提出申請,由縣級財政直接核撥農村中小學。對基礎資料翔實、管理規范和地處偏遠的農村中小學日常公用經費,也可由縣級教育部門直接向縣級財政申請用款計劃,經縣級財政審核后直接核撥農村中小學;專項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中符合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農村中小學預算一經批復,嚴格執行。在預算未確定前,縣級財政部門根據上年農村中小學月均實際支出情況,按月預撥公用經費,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
第十五條縣級財政部門對農村中小學撥款要確保及時、足額、準確,不得截留、滯留和挪用學校預算經費。
第十六條農村中小學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確需調整的,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實施。
第十七條學校預算執行中新增事項,除國家統一調資和突發性事件可申請預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統籌考慮。
第十八條學校預算執行中項目資金有結余的,經財政部門同意后可留歸學校統籌使用;未完成項目的年度結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四章決算編制
第十九條預算年度終了,由學校按要求及時編制決算,經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形成部門決算草案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條決算要求數字真實,內容全面、準確,編報及時,不得估列代編,不得漏報、瞞報,虛列支出。
第二十一條決算包括決算報表和決算說明。決算表式由財政部門統一印發。
第五章績效考評
第二十二條學校預算實行績效考評制度。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支出項目實施內容、資金管理效率、公共或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考評。
第二十三條績效考評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的管理方式,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教育部門和學校分級實施。評價方法、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值、評價工作程序由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研究制定。績效考評結果,作為以后年度義務教育財政資金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建立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農村中小學校經費管理使用監督制約機制。
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完善內部財務管理約束機制,加強資金管理,自覺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及時向教育部門匯報預算執行情況,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各級分擔資金不到位,套取上級財政資金的,截留、挪用、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工作失職造成失誤并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的責任人或在資金使用管理中玩忽職守導致資金損失的責任人移交監察部門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預算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預算管理和宏觀調控,強化分配和監督職能,保障工會社會職能的履行和工運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會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會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手段,是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各級工會必須按照本辦法辦理工會預、決算。
第三條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工會財務管理體制,工會預算一般分為五級管理,即:全國總工會、省級工會、市級工會、縣級工會、基層工會。
預算管理實行下管一級的原則。
建立鄉鎮(街道)工會的地方,省級以下預算管理級次由省級總工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后,報全國總工會備案。
經全國總工會批準獨立管理經費的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全國委員會、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其預算管理級次由各自產業工會確定后,報全國總工會批準。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對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補助及企事業單位按規定上繳的收益列入本級預算;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其收支要全額列入本級預算。
第五條各級工會要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批準的預算。未經規定程序批準不得變更。
第六條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條預算收支以人民幣元為計算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職權
第八條工會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單位預算。本級預算是指各級工會本級次范圍內工會經費收支(含所屬建立預算管理關系的機關和單位)的總預算。單位預算是指與本級預算有相關經費收支管理關系的工會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預算。
第九條實行本級預算管理的工會,其職權是:
1.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
2.審批下一級工會和依靠本級供給經費的工會機關及所屬獨立核算企事業單位的預算、決算,匯總本級及所屬各級工會的決算。
3.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按規定程序辦理預算調整。
4.監督、檢查下級工會和依靠本級供給經費的工會機關及所屬獨立核算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
5.協調處理工會與同級財政、稅務等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工會預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經濟關系。
各級工會財務部門是本級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級預算管理工作。
第十條實行單位預算管理的工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其職權是:
1.編制本單位預算、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
2.按照批準的預算,積極組織各項收入,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辦理各項核算業務,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
3.指導、監督所屬單位或部門核算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工作。
4.按規定程序辦理預算調整。
5.定期向主管工會財務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三章預算收支范圍
第十一條工會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
預算收入包括:1.會費收入;
2.撥繳經費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
4.政府補助收入;
5.行政補助收入;
6.事業收入;
7.投資收益;
8.其他收入。
預算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
2.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
4.行政支出;
5.資本性支出;
6.補助下級支出;
7.事業支出;
8.其他支出。
第四章預算編制與審批
第十二條工會預算編制的原則是: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第十三條工會的年度預算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上級工會要求、預算編制原則和本年度工會工作計劃編制。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第十四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第十五條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工會行政性支出預算,應參照同級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度、費用標準以及核定的人員編制編列。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工會接受的財政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財政確定的開支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
第十八條各級工會的辦公、職工活動場所等基本建設,根據《工會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由同級政府或行政解決。
縣級以上工會的辦公和職工群眾的文化、教育、體育活動設施,在政府給予大部分補助的前提下,經上級工會批準,可以動用少量經費彌補不足,上級工會也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九條房屋建筑物購建、專項設備購置、大型修繕等預算,需附經有關專業部門論證的可行性工程項目論證報告、立項批復、開工許可等相關文件,按照工程進度及資金狀況編制當年預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設或更新改造計劃的工程項目,應附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文件。
第二十條各級工會用部分結余經費投資時,必須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提出書面報告,報職能部門審核,工會委員會(或常委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列入預算。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工會預算,可在本級預算支出總額的百分之五以內編列預備費,用于當年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工會根據需要,可以從本級經費結余中安排一定數額的后備金作為儲備,用于特殊情況下的'資金需要。需要動用時,必須經過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議,工會常委會批準,并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工會應根據全國總工會規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和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全國總工會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級工會編制預算的要求。省、市、縣級工會應根據上級工會編制預算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部署,并按照上級工會規定的時間上報下年度預算。
第二十五條各級工會的本級預算草案,由各級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常委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上一級工會有權提出修訂預算的意見和要求,下級工會根據提出的意見和要求調整預算。
依靠本級工會供給經費的工會機關及所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預算草案由本級工會審批。
全國總工會預算草案,經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由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各省級工會的本級預算(附工會機關預算),應在3月15日前報送全國總工會審批,全國總工會應于30個工作日內及時批復。
市級以下(含市級)工會本級預算的報批時間,由省級工會確定。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與調整
第二十七條各級工會預算由本級工會委員會(或常委會)組織執行,具體工作由本級工會財務部門負責。
第二十八條各級工會應按照預算確定的任務積極組織收入。
第二十九條各級工會要按照全國總工會、省級總工會的規定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條各級工會預算在批準之前只能開支必要的基本費用及幫扶、送溫暖等支出。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等費用一般不得開支,因特殊原因必須提前開支的,經工會委員會(常委會)或主席辦公會議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預算的25%以內。預算批準后,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三十一條各級工會應根據年度支出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不得辦理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不得越級預算撥款。
第三十二條各級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等支出,應經有關專業部門審核后執行。
第三十三條各級工會要嚴格控制行政支出,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工會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發生項目改變或追加項目,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工會委員會(常委會)或主席辦公會議同意后,在預算內調整或動用預算預備費。
第三十五條各級工會預算在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變動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制、審批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決算
第三十六條工會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各級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三十七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附報工會機關決算草案)。
第三十八條跨年度的基本建設工程,決算前按年度撥出數編報,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經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核確認,按審核確認數扣除以前年度決算數后的余額,編制年度決算。
第三十九條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草案審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條省級工會的本級決算,應在3月15日前報送全國總工會審批,全國總工會應于30個工作日內及時批復。
市級以下(含市級)工會決算的報批時間,由省級工會確定。
第四十一條各級工會的決算,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逐級匯總上報。
第七章監督
第四十二條各級工會財務部門負責監督檢查下級工會和本級工會所屬單位預算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各級工會的預算、決算要接受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審計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要接受上一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監督。
第四十四條各級工會對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要逐步實行績效考評制度。
第四十五條有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的性質和使用范圍,截留挪用項目資金;隱瞞收入,虛列支出,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擅自決定重大開支項目等行為的,上級工會應責令其做出檢查,并要求糾正。情節嚴重,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工會的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頒發的《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全國總工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省級工會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預算管理制度6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預算的概念
預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結合管理服務目標及資源調配能力,經過綜合計算和全面平衡,對當年或者超過一個年度的管理服務和財務事項進行相關經費、額度的測算和安排的過程。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預算管理體系,明確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門、各環節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具體要求。
(二)預算的編制
事業單位預算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擬訂預算目標和預算政策;制定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編制、審議、平衡年度預算草案;組織下達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考核預算執行情況,督促完成預算目標。
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編制環節的控制,對編制依據、編制程序、編制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編制依據合理、程序適當、方法科學。
單位可以選擇或綜合運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零基預算、滾動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預算。
(三)預算的執行
對預算指標的分解方式、預算執行責任制的建立、重預算項目的特別關注、預算資金支出的審批要求、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預警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嚴格執行。建立預算執行責任制度,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
單位預算管理部門應當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單位決策機構和各預算執行單位報告或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預算目標的全面完成。
(四)預算的調整
需要調整預算的,應當報經原預算審批機構批準。
(五)預算分析與考核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分析與考核環節的控制,通過建立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審計制度、考核與獎懲制度等,確保預算分析科學、及時,預算考核嚴格、有據。
預算管理制度7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預算編制的內容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預算分析: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預算的調整
預算調整的原則
1)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預算調整的條件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發生不可抗力;
5)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預算調整的方式
1)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預算調整的類別
1)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預算的考核評價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相關財經法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機關財務管理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結算管理、會計人員管理、財務監督。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勤儉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安排,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局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收支預算,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資產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下年度部門預算,并報局黨組會議審定。部門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是將下年度納入到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或挪用。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是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在保證基本支出需求下,結合財力情況,從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中統籌安排。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六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歸辦公室管理。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提出申請,填寫物品采購計劃單,報辦公室匯總審定后統一采購,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各科室不得未經批準自行采購。購買辦公用品超過限額的一律采用轉賬或公務卡結算。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有明細清單,經手人按照一般程序報賬。其它工程類、設計制作類等大件物品采購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標準執行,并提供合同及驗收單。
第四章 資產管理
第七條 行政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固定資產管理按照誰用誰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對其使用的資產負責。辦公室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明確使用人的責任。財務科負責將新增固定資產錄入到資產管理系統內,保證賬實相符。如需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統計好進行處置。處置收入交由財務科上繳非稅,并在資產管理系統里登記減少。
第五章 結算管理
第八條 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原始憑證的報銷需審核無誤后,經手人簽字,分管領導及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發票沒有明細的須附附件,用公務卡結算的須附POS機刷卡憑條。資金支付應按照現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結算。對于大額支出,需以紙質報告形式交由辦公室,經黨組會議研究后,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轉賬。
第六章 會計人員管理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須有計劃的進行輪換。會計人員必須參加會計業務培訓,保證每年有一定時間用于學習和培訓。會計人員因崗位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列出交接清單,逐項核對后,由交接人、接收人、監交人三方簽字生效。交接清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財務科留存一份,存檔備查。原則上,一般會計人員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制度》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同時做好審計、財政部門的外部監督。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批準之日起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9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師有義務向后勤處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
工資標準及撫順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教師應根據自己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費用預算。后勤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0.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教師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企業預算管理體制,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運行,促進我企業的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預算的收支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模式
第三條公司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標,編制本公司年度預算,定期向集團公司匯報預算執行情況,接受集團公司考評。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根據所管轄的業務,結合預算項目制定本部門、本項目預算,對預算執行進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三章組織與職能
第五條公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在公司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人員構成表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的預算管理政策、制度與方案;
(二)擬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標及計劃;
(三)組織編制本公司的全面預算;
(四)審核本公司全面預算調整方案并上報;
(五)監督與分析本公司預算的執行情況;
(六)評價與考核本公司預算的完成情況。
第四章預算編審程序
第六條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預算委員會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制定下一年度的總體工作目標,擬定經營管理總目標,確定并下達預算目標及編制方案。
第七條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組織編制本部門、本項目部下年度預算。
第八條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向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上報本公司預算,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后,提交集團公司。
企業預算管理編審流程圖
第五章預算的編制方法
第九條收入預算編制。
(一)主營業務收入。比如物業管理費、增值服務收入等。
(二)其他業務收入。和物業本身管理內容相關性不是很大也給項目帶來收益的服務,如房租等。
第十條支出預算編制
(一)行政費用。如辦公用品、快遞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關的費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員工薪資以外,還需要去考慮公司因為給員工購買保險所支出的費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對講機、手電筒,保潔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關耗材和操作設備費用。
(四)設備維護及年檢的費用。設施設備的維護以及特殊場地及特殊設備的年檢費用,比如電梯、消防設施設備、機械車位等。
(五)外包費用。保潔和安全管理的整塊業務外包或者綠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運等等。
(六)保險的費用。主要是公眾責任險和雇主責任險。
(七)稅費。主要包括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實際運作過程中有殘疾人雇傭的,殘保金也是實際發生的費用,也應該列入預算成本。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及收支預算實施各項經濟業務和管理活動。
第十二條公司須設置相關賬簿,準確、及時反映預算執行情況并進行控制。
第十三條公司財務部隨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過程監控,對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質詢,并將質詢結果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
第七章預算分析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應召開會議,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解決。
第十五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將本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與分析說明(包括改進措施),每月由財務部向公司預算委員會主要領導進行匯報。
第十六條公司預算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會,評審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遇有特殊情況預算委員會成員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八章預算調整
第十七條公司半年終了時,可在年度盈虧預算指標額度內對各項收支預算進行調整,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八條如經營管理條件發生重大變動需調整年度盈虧預算指標,由公司及時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下達預算調整通知書;未經批準,不得調整年度盈虧預算指標。
第九章預算評價
第十九條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預算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價,結合目標責任書中的管理指標考核情況形成評價報告,作為對各部門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另定協議]
附:關于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
一、公務費:
1、辦公費:因辦理公務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筆、墨、紙和現代化的辦公用品,報刊雜志費,印刷費,宣傳費。
2、差旅費:機關行政人員因公差旅費。臨時出國(境)人員費用。
3、會議費;機關行政人員參加各項會議支付的費用
4、郵資費:教學辦公發生的郵資費。
5、行政設備維修費:行政辦公設備發生的維修費用。
6、學校組織的黨支部活動費,教工團員活動費,老年人活動費,關工委活動費等。
7、支教費:由學校指派,支持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教學而發生的經費。
8、教職工培訓費:為提高教學和業務水平而組織培訓發生的費用。
9、其他。
二、業務費:
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
1、教學業務費;教師用教材、講義、教學用文具、紙張、印刷費、墨水、粉筆等消耗用品。活動課、興趣課、研究性課補助費、教師早晚值班費。
2、實驗實習費:實驗藥品、試劑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實習費用。
3、文體維持費:音美體育器材,訓練比賽補貼。
4、理科實驗班費:奧賽培訓、集訓和參賽費用,聘請教練勞務費等。
5、學校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費用。
6、社會實踐活動費:寒暑假學工、學農、走進社區、高中新生軍訓費用。
7、教研組活動費。
8、教學設備維修費。
9、教學業務會議費。
10、教學差旅費。
11、課題課改費。
12、業務招待費。
13、其他。
三、設備購置費:
1、儀器設備:教學儀器、儀表、電器設備、機電設備、電教設備。多媒體設備、網絡設備、標本、模型等。
2、音美體衛設備:音美體育衛生器材。
3、圖書設備:由學校購置的各類教育教學圖書。
4、一般設備。學生課桌椅、辦公用桌椅、電訊設備、醫療器械、辦公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
預算管理制度12
1、在進行施工計劃、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必須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2、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時,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應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的開支,并做到專款專用。
3、在編制、安排施工計劃及工程施工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施工和季節性施工特點以及均衡循序作業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實行施工任務單時,施工任務單無安全措施或未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查簽字,不得簽發,項目完工未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不得結算。
5、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簽約。
6、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7、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8、在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施工情況。
預算管理制度13
【摘要】全面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流程鏈條長,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全局。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本文從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出發,對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交通運輸業 預算管理 制度體系
交通運輸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動力。“十三五”是我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擴大規模的重要時期,更是加快成網、優化結構的關鍵時期,20xx年鐵路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共完成2.79萬億元,同比增長4.7%;完成營業性客運量190.02億人,比上年下降2.2%,旅客周轉量31239.87億人公里,增長3.9%,貨運量431.34億噸,增長5.2%,貨物周轉量182432.29億噸公里,增長5.0%。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實現戰略規劃目標的有力支撐
年度全面預算目標是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和細化,是確保企業戰略規劃得以實現的有效手段和工具。通過制定年度全面預算目標,可以將發展戰略分解和細化到產銷規模、成本費用、投自、融資、資金營運等生產經營管理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通過年度全面預算的執行,可以將年度預算目標落實、量化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個工序,并以月度預算、季度預算的順利實施,確保年度目標的有效實現,從而實現“化戰略為行動”,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的最終實現。
(二)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工具
通過全面預算的制定和實施,可以對企業經營過程和外部環境進行及時、有效的分析、預測和判斷,揭示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點所在,進而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管控,使自身所處的環境與擁有的資源和企業的發展目標保持動態平衡,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三)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提升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通過全面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可以將企業有限的資源加以整合、協調分配到能夠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效果的業務、活動、環節中去,并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控制標準和控制程序,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實施精細化管理,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從而推動企業提升資源的.價值創造能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
制度體系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礎,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是企業員工的行為規范,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體制保障。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利于預算管理發揮實效。預算管理環節復雜,從編制審核、控制分析到考核評價,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沒有制度約束都會導致該環節預算流于形式,只有通過建立系統、規范、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預算管理“全員參與、全過程跟蹤、全崗位落實、全內容管控和全方位覆蓋”。其次,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助于企業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預算管理并不是孤立的管理模式,必須和企業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物資采購及其他各項業務活動銜接,只有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與其他內控管理制度相輔相成、共同運行,才能推動整個企業內控機制的健全完善。
三、構建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議
(一)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體系,營造良好的體系建設環境
健全有效的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從頂層設計入手強化全面預算的組織領導。一是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搭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和具體預算單位三個層次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架構,其中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決定和處理全面預算管理的重大事宜,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面預算的編制、審核、控制、分析、調整、考評等工作;二是制定預算管理工作規則,明確各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避免出現漏洞、多頭管理、推諉扯皮現象;三是規范預算編制流程,明確部門預算內容,確保部門預算項目和部門工作職責互相支撐,企業所有管理活動閉環管理。財務部門采取合理方法將業務部門預算合理轉換成財務數據。
(二)完善預算定額標準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基礎支撐作用
推行預算定額標準能有效提高預算編制效率,強化預算編制剛性。一是完善人員、資產、價格、計量等各項基礎資料數據庫,利用基礎數據庫制定、審核全面預算,實現基本支出預算費用標準化;二是完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定額,收集歷史數據、同行業對標企業的數據,通過立體交叉式的比較,完善本企業建設項目定額,實現相同地域、相同規模、同一性質項目預算標準一致,最終實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化、標準化;三是完善全面預算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與企業資金結算系統、財務核算系統和報表管理系統相銜接,實現對企業業務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預算數據的全覆蓋,從而及時、準確地取得、傳遞和利用各項基礎數據,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
(三)健全預算分析制度體系,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
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一是建立預算執行監控制度,預算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各執行部門的溝通,動態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的進度與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問題;二是建立定期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事項應急分析制度,將預算分析的對象,縱向深化到各預算責任中心,橫向分解到各業務流程,提高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完善預算控制責任制度,實行預算執行結果的非合理性偏差問責制,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人。四是制定預算執行審批制度,在金額控制的基礎上,實行預算項目控制,嚴格控制預算外項目支出。
(四)完善預算考評制度體系,強調考核結果的運用
完善預算考核體系,調動實現預算管理目標的積極性。一是科學設計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在收入、利潤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市場占用率、客戶滿意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等非財務指標,建立績效考核的多重標準。二是完善預算考核結果的運用。將預算考核與激勵體系相結合,通過實施貨幣與非貨幣獎勵來加強目標的一致性,使經營者、員工與企業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共同體,最大限度地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主動性和責任性。
(五)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打牢體系建設的人才基礎
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有效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控制效果。員工是全面預算的編織者、參與者和執行者,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讓員工了解預算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預算編制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提高員工參與預算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1]交通運輸部.20xx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R].交通運輸部網站,20xx.
[2]何靜.全面預算管理在交通運輸行業中的應用研究[D].云南大學,20xx.
預算管理制度14
第1條:目的
為建立科學的全面預算管理體制,健全和精確管理工作目標,動態監控運營狀況,促進企業生產經營在科學預算基礎上的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資料及適用范圍
1、本制度重點規范各部門的預算分類、編制及企業財務的預算控制;
2、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部、下屬分企業、全資子企業。
第3條:預算編制原則
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綜合平衡。
第4條:預算分類
1、按照編制時間劃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和月度預算三種形式;
2、按照預算資料劃分為:生產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財務預算三種形式,如下表所示。
生產經營預算、資本預算和財務預算包含資料一覽表
3、按照預算控制功能劃分為:企業整體預算、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三種形式,其中部門預算包括部門費用、成本預算、部門工作目標預算等。
第5條:預算編制單位
企業設兩級預算單位,即作為一級預算單位的企業和作為二級預算單位的各部門和分支機構。
第6條:預算編制方式
企業預算編制采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
1、企業預算委員會提出企業的參考性目標,經董事會審批后逐級分解下達;
2、二級預算單位依據企業參考性目標對本單位的要求編制本單位預算;
3、預算委員會匯總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并編制企業總體預算,履行報批程序。
第7條:預算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有固定預算、彈性預算、零基預算、滾動預算和概率預算五種基本方法,具體如下表所示。
預算編制方法一覽表
第8條:年度預算編制程序
1、每年12月3日前,預算委員會負責人須向董事會提交年度預算完成狀況(12月份用預計數),企業總裁向董事會提交下年度經營預測的報告;
2、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下達主要經營指標;
3、每年12月15日前,預算委員會組織各部門經理召開預算工作會議,將下年度的總體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并按時間分解至四個季度;
4、各部門經理組織編制本部門預算(草案)后交預算委員會匯總、審核、整理,構成企業總體預算;
5、年度預算務必于12月25日~12月30日之間,經董事會審核后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透過后下發至各部門正式執行。
第9條:月度預算編制程序
1、月度預算要求每月30日前,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年度預算目標和本期完成進度,擬定下月份指標,向預算委員會提交月度預算(草案);
2、預算委員會負責組織整理、匯總報董事會批準。
第10條:臨時預算編制程序
1、臨時預算是由特殊項目或理解某項臨時交辦任務的負責人,根據管理需要提出某一時期或階段的預算;
2、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其直接上級和預算委員會負責審查,具體指標按審批權限批準,審批權限以外的項目由董事會批準;
3、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要求在項目正式啟動之前完成這類預算的編審工作。
第11條:在各項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因特殊狀況無法確定的回款目標,其資金臨時缺口由預算委員會負責制定備用籌資方案。
第12條:各部門務必根據預算委員會提出的預算編制及其操作要求,及時編制、上報、下達規定時期的預算,并理解考核。
第13條:本制度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
第14條:本制度實施后,既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與xx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xx有關規定為準。
預算管理制度15
適應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就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工作提出如下十項管理制度: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征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準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大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改革、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準,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準、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權限,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并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于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于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并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并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并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大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于重大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大工程項目和大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干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民主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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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05-30
預算的實習報告05-22
預算工作工作計劃07-27
部門預算公開自查報告04-09
預算員個人工作總結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