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習總結(1) -實習學習總結
公元2010年4月12日,本人正式踏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隊伍。而依據法律的規定,在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后需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才能正式執業。也就是說本人正式踏入了實習律師的行列。所謂律師,在他人眼里是個很讓人羨慕的行業,總是那么的光鮮。可當我進入這個行業時,才知道與江湖傳聞極為不同。律師的確很有錢,但總只有那么幾個律師很有錢,也只是在吃公檢法司的.殘羹冷炙而已;律師的確很自由,但自由并不等于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律師越閑越窮。想當律師,按一般的進度和老律師的經驗。沒有5年的時間或許是很難達到基本溫飽甚至小康水平的,不知道這句話有很大的可信度,暫且是可以試試的。而在實習期間是沒有任何工資可言的。如何保證自己的溫飽問題?沒有家里的支持或自己的積蓄,是否向繼續在律師之路前行下去,本人認為是值得考慮一下。就是執業過后,假如沒有固定的案源,生活照樣是很難保證的。而既然走到這一步,當然還是要硬著頭皮走下去,雖然自己中間也有過放棄的想法。快四個月的時間過去了,這個行業帶給我的痛苦些許比欣喜多一些。有的時候,我很搞不懂自己為什么天天擠著公交車去上班。為什么?可是我每天還是義無反顧的去了。也不知道為什么這段時間人也會變的很浮躁,好像找不到出路,好像很難受很難受,總之自己都不知道所云,如此而已。在律師事務所這幾個月中,不論大事小事,簡單事、復雜事,做了不少。可能是有些疲憊了。從整理資料開始,整理卷宗,裝訂卷宗,打印復印。到后來和老律師一起去辦案,比方談判、調查取證、寫訴狀、寫律師函、寫情況說明、寫各種申請書、到法院立案、與法官溝通、、、、、、、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做,主任是個很忙的人,所里的案源很好,無暇顧及我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是否會做,不會的也只有自己在網上查,找同學問。在法院出過兩次洋相后,現在基本的事情還是可以搞定的。感覺自己和幾個月前相比,是進步了。也希望自己進步的更快一點。然而對于自己來說,是否進步好像并沒有很大的用處。不知道什么時候自己能開始獨立接到案子,不知道什么時候自己能很漂亮的辦一件案子。我是需要思考了,思考自己下一段時間的目標,必須得變。【律師實習總結(1) -實習學習總結】相關文章: